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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居民;消费需求;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6-0109-04
1 我国经济发展与城镇居民消费现状
理论上,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相对于投资和贸易更为稳定,应对经济增长作出更大的贡献。然而,近年来,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国内消费需求却长期处于严重不足的状态。根据IMF和世界银行的统计,1990年以来,世界平均消费率为78%左右,而近20年来,我国消费率最高也仅为63%。投资依旧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2000年至今,增量资本产出率逐年上升,表明投资虽得到大幅增长,其效率却不断下降。重复性投资建设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会因投资产出长期得不到消化吸收而形成泡沫,威胁经济的健康发展。此外,我国还面临外贸依存度过高的问题。在最近两年世界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部分省份出现了企业大量倒闭、失业人群庞大的局面,也因此滋生了不少社会问题。
2 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宏微观分析
消费行为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消费具有个体独立性,属于微观经济范畴;另一方面,消费是重要的经济指标,其总量和结构上的变动会极大地影响一国的经济,因而也兼具社会属性,属于宏观经济范畴。据此,本文将从宏微观两个角度对城镇居民消费行为进行实证分析。
个体的消费决策依赖其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由消费能力引申出消费约束的概念,阶段性消费、预防性储蓄与外部经济原因等构筑了消费的规划函数。根据生命周期假说,未来收入是影响现期消费的因素,同时,也应注意消费与财产之间的关系。鉴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外部经济环境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个体消费者当下的消费决策基于较近的未来,而非整体生命周期。为了提高分析的针对性,在此仅描述两期的实际消费量,并以现金流贴现的方式对将来一期收入进行现值评估。本文所假定的消费效用函数为:
U[JB((]c1,c2[JB))]=u[JB((]c1[JB))]+[SX(]u[JB((]c2[JB))][][JB((]1+r[JB))][SX)](1)
其中,c1,c2代表现期及将来一期的实际消费量,r代表将来一期实际消费量的贴现率。
结合预防性储蓄理论,由于不确定性,消费者必然备有一定的预防性储蓄,同时,基于消费与财产之间的联系,可将我国的消费约束条件设为: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消费者相对较难准确判断某阶段所应持有的储蓄消费结构。在效用函数的假定中,仅讨论两期的消费量,因此,在约束条件函数的构建依然采用两期的收入假定,对于将来一期的收入可抽象认为是将来多期收入的现值,同时,假定预防性储蓄于将来一期开始进行,同样抽象认为是将来多期预防性储蓄的现值,并以两者之差作为将来的可支配收入而不产生结构上配比的矛盾。当然,上述假设基于诸多理想的状况,如收入与预防性储蓄的不间断等。因此,本文假定消费约束条件函数为:
其中,P代表消费者当期的财产状况,y1,y2代表现期和将来一期的实际收入,S代表未来的预防性储蓄值,r代表实际市场利率(贴现率)。
从外部经济环境来看,目前我国人均收入和财富量较低,融资渠道相对有限,消费可用资金不足,即流动性不足也对个体消费产生较大的影响。假定
上述结论支持了预防性储蓄动机的假设,而预防性储蓄表明消费者对将来消费的不确定性,包括收入的不确定性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即一旦消费者认为不确定性风险提高,就会增加预防性储蓄,以应对不确定性带来的支付风险,当期消费便相应减少。同时,流动性约束也对消费产生负面影响。综上,微观层面上,收入支出带来的不确定与流动性的约束共同导致了我国当前个人消费疲软的局面。
从消费者引申出的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能够较全面地阐释消费意愿、消费能力与消费需求的内在机理,在此基础之上,为分析影响消费需求的外部因素,本文选取以下变量:
其中,消费量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均对以1990年为基期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处理;收入指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同样对以1990年为基期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处理;实际利率则是剔除了通货膨胀率后的利率;收入不确定性将通过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进行间接描述,这也是本文仅论述城镇居民消费问题的原因之一;支出的不确定性以城镇居民在医疗教育上的消费支出的变化来衡量。
根据上述变量、数据和模型构建方法,将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宏观分析做模型的构建如下。
首先,确定变量(单个序列)单整阶数,进行ADF检验。运用Eviews5.0对1990―2008年的各变量数据进行检验,结果如下(其中,显著性水平为5%的临界值,c、t表示常数项和趋势项,l指滞后阶数):
从短期均衡模型来看,收入对消费的影响较大,1单位的收入可拉动0.713个单位的消费。而收入本身包含存量和增量两部分。存量即城镇居民现期拥有的财富量和收入水平,增量为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的收入增长情况,其对消费倾向的影响取决于城镇居民据以往收入增长情况、经济发展等因素对未来收入增幅的预期,这种预期将极大地影响现期消费,这印证了新古典经济学派的消费理论。就实际情况而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增加对其消费倾向的拉动远不如中低收入水平人群来得明显。因此,在收入方面,提高收入水平、加强预期引导、优化分配结构、繁荣整体经济以及注重在不同收入层次上的政策倾斜或可成为提高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突破口。
反映收入不确定性的指标――城镇人口失业率变动1单位将带来0.035个单位的负效应。可见,城镇居民对于未来工作的悲观情绪将影响现期的消费量。在我国,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除受社会经济情况影响之外,更多受到一系列微观因素的支配,包括近几年企业改革带来的大批下岗失业人员;信用体系不完善、职工权利义务不明确、用人企业法律意识薄弱,拖薪、欠薪、无故辞退员工等;就业矛盾产生大量待业人员,包括大中专学生、正常性的流动人员等。这些造成城镇居民对现有工作不安和未来失业的恐惧,为防范收入不确定性而增加预防性储蓄,减少当期消费。 第三个变量是滞后一期的支付不确定性指标――城镇居民在有关服务项目的支出变化率,其每单位的增长带来0.047个单位的消费减幅。目前,这些是与城镇居民利益相关的重要支付项目,包括教育和医疗。在短期模型中保留的是滞后一期的服务项目支出,说明城镇居民在短期内判断消费支出不确定时,更多考量的是以往的情况,这不仅增加了预期引导工作的难度,也表明要降低支出的不确定性需要长期的工作来逐渐稳定预期。
最后一个误差项的含义是短期模型对于长期均衡模型的偏离将在下一期得到0.46个单位的修正。
在长期均衡模型中,变量仍为收入、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和服务项目支出的变动。与短期均衡模型一样,剔除了实际利率。在未调整的长期模型上,实际利率与消费呈现负相关,影响非常小,似乎与经济理论相悖。这与我国近年来多次对调整利率,城镇居民储蓄量依旧大幅增长的实际情况不无关系。其中,利率未实现市场化无疑是原因之一,导致资金价格无法及时反映市场供求情况,而更主要则是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带来大规模预防性储蓄。因此,繁荣消费市场仍应着手于有效地将预防性储蓄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剂。具体包括:经济环境的优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宏观调控的完善等。
3 结 论
收入、收入的不确定和支出不确定性与消费紧密相连,其中,收入依赖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而分配和再分配制度则导致了收入结构的分化和不平衡,导致不同的消费倾向,另外,收入预期也影响着城镇居民的当期消费。
短期和长期均衡模型均显示收入是影响消费最直接最强劲的因素。而收入的不确定性形成了消费的负效应。这种不确定性来自城镇居民自身、企业和社会三方面。其中,社会性问题主要是就业结构的内在矛盾,人才流动存在障碍,以及由于法律制度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企业对职工权利的漠视和社会责任淡化,造成城镇居民收入的不确定性。支付不确定性也影响着城镇居民的消费决策,而有关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和文教卫等公共支出乏力则是支出不确定性的主要原因。
4 政策建议
(1)提高收入水平,调整分配结构,做好收入预期管理。提高收入水平首先是调整政策的倾斜面,逐步提高人力资本的价格;优化分配结构不仅是社会公平的目标追求,也有利于刺激消费。
收入分配应做到通过政策的制定,引导政府和企业初次的分配总量,大力支持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照市场价格参与分配,改革最低工资制度,建立企业工资增长集体协商机制,确保职工收入能够随企业发展而提高。在收入差距的调整中,积极发挥财政税收政策的作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有关的富人税种,以增强转移支付等再分配的物质基础。另外,加强垄断行业的监管,逐步引入竞争机制,使部分垄断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为社会的平均利润。
收入预期管理则可从社会效益和全方位政策扶持着力。其中,社会效益是各单位效益的综合,其提高使未来收入得以保证,预期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全方位的政策即再就业工程的建设,包括技能培训、资金扶持等方面,有利于良性收入预期的形成。
(2)优化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责任意识,缓解就业压力。要降低收入的不确定性首先要优化市场环境,包括:市场竞争机制、信用体系和法制。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社会企业成员才能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实现优胜劣汰,才能促进社会效益的明显增长,以确保未来收入的持续、稳定。通过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将企业员工福利和工资机制与之相联系,避免拖欠薪、无故辞退等现象,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加强法制建设从根本上规范市场交易等经济行为。企业责任意识的强化应包括:重视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等问题,形成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工资增长机制,重视人才培养和技能再培训等工作,重视企业文化,通过工会或其他组织做好员工的困难补助等,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以捐赠等形式参与社会的第三次分配工作。
而缓解就业压力是降低收入的不确定性最为直接的方法。一方面,引导失业和待业人员的择业观念,另一方面,完善政府的再就业培训体系,从实质上提高失业和待业人员的就业能力。
案例分析:
本案中涉及两个争议:一是张某与胡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是“附条件的赠与”还是“附负担的赠与”;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是解除条件还是停止条件。
条件及负担均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两种主要附款形式。条件是将法律行为的发生或消灭系于将来成就与否客观上不确定之事实。负担系于当事人应负特定义务之附款,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身的效力不产生影响。条件是将来的、不确定的事实,附之的目的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负担是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有履行负担的义务,否则,赠与人可诉诸公力救济或撤消赠与。
针对本案,认定是附条件还是附负担虽然实意不大,却是殊途同归。
首先,如果认定是附条件的赠与,一般应认定为为附解除条件之赠与。从实际分析,张某赠与胡某房屋并转移登记的行为,显然是在履行赠与合同,希望赠与合同发生现实效力,而且解释为解除条件也符合一般人的观念,反之,一同居即永久赠与房屋一栋也不符合一般人的观念。因而,张某的赠与行为只能解释成附解除条件的行为,但是,由于该赠与行为所附条件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因此条件违法致整个法律行为违法,所以,该赠与合同为无效合同。其次,如果解释为附负担的赠与,由于所附负担违法,而所附负担又是该民事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负担内容违法,同样会导致整个赠与合同无效的后果。
二是“不法给付”能否要回?
原告:达永菊。
被告:申朝俭。
1974年元月,达永菊与被告申朝俭之子申贵德结婚。婚后与公、婆共同生活5年,于1979年随夫申贵德到西宁申贵德单位共同生活。1988年9月,达永菊、申贵德、申朝俭商议,在原籍互助县红崖子沟乡小寨村办一个小卖部,由达永菊经营,以解决达永菊和女儿的生活。此后,由申朝俭以达永菊名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银行贷款5000元。达永菊夫妇利用5000元贷款建房4间,购置了货物。建房中用了申朝俭家的杨树3棵,旧窗户两副。房建好后,达永菊开小卖部进行营。1991年11月1日,申朝俭因向达永菊索要小卖部土地使用证,双方发生纠纷,申朝俭手持木棍和他人将小卖部中的部分商品、柜台玻璃、醋缸等砸毁。同年11月24日,达永菊因与申贵德不和,双方在互助县红崖子沟乡人民政府自愿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书。离婚证上载明小卖部4间房归达永菊所有。离婚后,申朝俭得悉达永菊欲将小卖部卖给他人,即以小卖部是大家庭共有财产,自己是共有人之一为名,于同年11月28日将小卖部4间房的屋顶掀去,并将门一副、窗户三副、大梁两根、檩条16根,椽子46根、货架柜台各3组、玻璃砖13块拉回自己家中。
对此,达永菊以申朝俭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益为理由,诉至互助县人民法院,要求申朝俭归还拉走的财产,修复4间房屋,并赔偿被砸损的财产损失。
申朝俭辩称,小卖部是我们共同商议办起的,土地审批、办理营业执照和向银行贷款,都是我办理的,小卖部4间房屋属家庭共同财产,不是达永菊个人财产。
「审判
互助县人民法院因申朝俭退休前系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故将案件移送给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双方争议的小卖部房屋4间,在互助县红崖子沟乡人民政府颁发的达永菊与申贵德的离婚证书上,明确载明归达永菊所有。申朝俭将该4间房屋顶及门窗折除,其行为侵犯了达永菊的合法权益,应负赔偿责任。达永菊请求申朝俭赔偿砸损的货物,以及申朝俭追要部分贷款的要求,因当时达永菊尚未离婚,与申朝俭未分家另过,属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关系,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四)、(七)项之规定,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10月4日判决:申朝俭将拆去的达永菊所有的4间房的屋顶材料、门窗全部返还给达永菊,并赔偿维修费500元,判决生效后一次付清。
对此判决,达永菊、申朝俭均不服,上诉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达永菊上诉称,一审判赔偿500元维修费不足以弥补损失。申朝俭抢去的货架、柜台、玻璃未判,申朝俭砸毁的商品价值1400余元未予赔偿,这些是我和申贵德的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申朝俭上诉称,小卖部属家庭共同财产,达永菊与申贵德离婚时,登记归达永菊所有,未经他同意,不应判归达永菊。拆去的木材属于自己应有的部分,是本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的紧急措施。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达永菊、申贵德结婚后,虽与申朝俭夫妇共同生活,但到1979年,达永菊随申贵德生活,即在经济上与申朝俭互相没有来往。小卖部创办过程中,申朝俭虽然帮助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及贷款,但并未投入资金。杨树3棵和旧窗户两副系对儿子、儿媳的赠予。小卖部房屋属达永菊、申贵德的共同财产。申朝俭伙同他人肆意砸毁商品等,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达永菊与申贵德离婚后,婚姻登记机关已明确将小卖部归达永菊个人所有,申朝俭仍揭房顶,拆门窗,严重侵犯了达永菊的合法财产权利,申朝俭应负一切赔偿责任。申朝俭上诉理由不足,不予采纳。原审判决只赔偿维修费500元,不足以弥补达永菊的损失,达永菊的上诉理由充足,应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第七十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12月26日判决:一、撤销一审判决;二、申朝俭返还给达永菊大梁2根、檩条16根、椽子44根、门1副、窗户3副、柜台3组,玻璃砖13块;三、申朝俭赔偿砸毁达永菊小卖部商品损失700元,房屋重修费用损失1300元,共计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交付完毕。
「评析
本案申朝俭认为双方争议的小卖部4间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在得知达永菊欲将小卖部出卖后,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理由,前去拆除房屋顶,拿走木料、门、窗,并认为是采取紧急措施。这种理由是否成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第一,小卖部4间房屋是否家庭共有财产。申朝俭认为小卖部的创办,是他帮助办理的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和银行贷款,因而建成的4间房屋属家庭共有财产。但从事实上看,小卖部的创办,目的是帮助达永菊和女儿解决生活问题,又是在达永菊夫妇与申朝俭夫妇分开生活以后;各种手续虽是申朝俭帮助办理的,但是以达永菊名义办理的,申朝俭并未投入资金;小卖部也是达永菊经营的。因此,申朝俭对小卖部的创办和经营,仅是一种帮助行为,并且是当时的家庭关系上的一种帮助行为,并不因此而产生权利请求。所以,该小卖部4间房屋,应属达永菊、申贵德夫妻共有财产,而不属于达永菊夫妇与申朝俭夫妇共有之家庭财产。又,建这4间房时,曾用了申朝俭家中杨树3根,旧窗户两副,建好的4间房是否因此就算是家庭共有财产呢?应该看到,父母(公婆)对儿子、儿媳建小家庭另过,给予一定的财物,在性质上是无偿赠予。双方除有明确约定外,不能因一方接受有另一方的财物,另一方就对所形成的财产享有权利。
第二,小卖部4间房屋属达永菊、申贵德夫妻共有,双方离婚时经过协商,该4间房屋归达永菊所有,并记载在权利机关发给的离婚证上,这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一种法定形式。申朝俭如果对4间房屋属达永菊、申贵德夫妻共有有不同意见,应向达永菊、申贵德主张权利,并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在所有权归属问题没有解决之前,申朝俭无权自行采取所谓“紧急措施”,损坏争议标的物。即使该争议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申朝俭也无权采取所谓“紧急措施”来损坏房屋,因为这种行为是对其他共有人共有财产完整权的侵犯。
关键词:公厕;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2020603
1引言
公厕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但从一定程度上w现出一个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而且影响到市民和旅游者的居住和旅行舒适程度,影响到城市的总体形象和投资环境。随着整个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作为基础设施规划的组成部分之一的公厕建设却相对滞后,因此公厕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1]。
在国外,公厕问题早已引起国家以及整个社会的重视。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各地行政机构开始将“公厕革命”列为重要事务。2002年足球世界杯举办城市之一的韩国水原市把“厕所文化”作为城市的特色。德国政府在公厕地点的选择上,除了硬指标外,还非常重视软调查,公厕管理部门在确定厕所的地点、数量、设施时,规定必须依靠著名的调查公司来配合完成[2]。在国内,公厕问题也已引起许多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尧文元提出了公厕规划应遵循的主要原则,阐述了公厕规划的主要内容,并以广州市公厕规划为例,对公厕规划中所遇到的问题和采用的方法进行了介绍[3]。邹茜对按照城市区域的功能定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原则,采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对深圳市公厕的布局、建设方案、改造设想进行研究分析,得出了经济实用的可行方案[4]。大多数研究从公厕外观、内部设计或者公厕文化角度出发进行论述,但很少涉及公厕布局和选址,缺乏可操作性[5]。
公厕是表现城市细节的一种基础设施。现代城市公厕可以理解为:是独立建筑于城市道路、广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附近,或附建与公共建筑之内,向公众提供方便和服务的设施。首先,它是以满足人的生理排泄需求为主的一种城市基础设施,同时还是一种体现人文关怀和城市精神的服务性基础设施[6]。公厕在城市运行、发展中,在公众日常生活、社会活动和政府的城市管理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因此,研究公厕的空间布局合理性,极大丰富了城市规划学的理论。本文以商丘市为例,分析其公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科学对策。
2城市公厕空间合理性布局的标准
2.1城市公厕规划的原则
落实公厕规划用地,合理布局公厕,是公厕建设的首要问题。公厕的建设规划,应以“合理布局、附建为主,寻找方便”为原则。在装修、等级配置上应全部达到一类或以上标准,以附建式为主,除附建于商场等公共建筑物内以外,还可附建于道路两侧住宅楼底层,沿街单位一隅等,以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使用率,协调公厕周围环境。公共厕所布局的原则是“总量合理,明确重点;就近服务,便民利民;规划指导,确保落地”。按照300 m的服务半径,步行3~5 min能到达。公共厕所设置应鼓励充分依托公共设施,依托城市公共空间,原则上不得占用道路空间,贯彻环保和节能、节水的要求,鼓励加大女用厕位比例,加强统一标识,加强引导[7]。
2.2城市公厕空间合理性布局的标准分析
公厕具有单个占地面积小、总体数量较多的特点,因此在进行公厕布局规划时可以见缝插针,与周围用地功能和景观环境协调布设。公厕分布必须满足整个规划区域内出行人群的如厕需求,因此公厕服务范围必须基本覆盖整个规划区域,还应合理分散分布。然而,对于公厕合理性布局的标准一般是按照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来确定的: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 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 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 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 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 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8]。
2.3城市公厕合理性布局影响因子分析
一座城市的公厕分布,是受到政策、经济、文化等众多因素影响的,文章重点从政府行为、人口分布情况、商业布局、旅游目的地分布、车站、场馆6个因子进行分析:①政府行为。首先,公厕的建设一般要与整个城市规划和建设相一致。其次,公厕空间分布要考虑公平性和均衡性。②人口分布情况。人口是影响公厕空间布局的重要影响因素,人口越密集的区域,对公厕的需求量越大。③商业布局。交通繁忙的区域,对公厕的需求量大,对于流量大的区域,考虑增加公厕的数量,并可设置流动性公厕。④旅游目的地分布。根据当地人群数量,考虑到景点吸引的旅游人群,可以考虑增设公厕数量,并在旺季考虑增加流动公厕。⑤车站。车站附近是人口高密度分布的场所,在车站等密集度最高的地方增设公厕。⑥场馆。这些区域是集贸,休闲的密集区域,除了增设公厕之外,可以考虑增加流动公厕。
3商丘市公厕的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
3.1商丘市公厕现状
商丘市位于河南省最东部,地处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是全国重要的物资集散中心。现辖六县一市两区,全市总面积10704 km2,人口800余万人。商丘市现有水冲式公厕104座,属于商丘市环卫站直管的公厕有87座,90%的公厕始建于1998年至2006年。其中一类公厕共有20个,占全市公厕的0.19%,二类公厕共有78个,占99.75%,三类公厕共有6个,占全市公厕0.06%。商丘市公厕在整个商丘市的空间分布状态,也就是公厕分布现状。从搜集上来的资料及分析来看,有以下特点。
(1)公厕在商丘市的各个街道都有分布,分布最密集的区域是凯旋路(9座)、文化路街道(6座)、神火大道等商业密集区,分布最少的是平原路(2座)。
(2)公厕总体上来讲分布不均衡。部分街道公厕部分过于密集,如凯旋路与文化路交界的路段上,布设有6座公厕;神火大道上布设有8座公厕而平原路上公厕寥寥无几。
(3)若按城镇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1座公厕推算,商丘市应有104座完全开放的公厕,每个街道现有和应布设的公厕数量如表1所示。
3.2商丘市公厕的存在问题
(1)公厕设施配置、功能不完善等。仅在数量上和最基本的质量、卫生水平上达到要求,公厕建设尚处于“初级”阶级。
(2)重点区域用厕不方便。在大型商业步行街、大型商业中心、娱乐场所等公共活动中心和轨道交通站点、长途客运站等公共交通枢纽地区,公共厕所配置相对缺乏。
(3)厕所标识不够清晰明了。厕所导向标志设置位置不合理,不易寻找;现有标志不够规范,不易识别;造成如厕者不能及时找到厕所,现有公共厕所无法发挥应有的服务功能。
(4)落实公厕建设用地困难。在古城区,由于用地比较紧张,新建公厕用地难以落实;在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不按要求进行公厕等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公厕建设用地落实困难。
(5)社会公厕监管难度大。部分市民卫生意识淡薄,如厕后乱扔烟头,纸屑,对公厕设施不爱护,有些市民素质较差,随意破坏公厕设施,如:步行街道(一类厕所),配备上档次冲水、便池设备,现已出现被损坏现象。建议新闻媒体加强对市民文明卫生,爱护公物设施的宣传教育,相关只能部门制定措施,对损坏公共利益行为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6)在公厕的需求空间与供给空间上,通过对商丘市的实地调查,我发现商丘市公厕在空间布局上还不能使市民的需求与供给达到统一,也就是物质空间与行为空间还不能达到有机的结合。
综上所述,商丘市的公厕无论从数量上、质量上都没有达到供给和需求的统一,即物质空间和行为空间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
4商丘市公厕的空间布局合理性的对策
(1)以预测结果为标准,增加凯旋路,神火大道,平原路的公厕数量。包括增加凯旋街道原有的9座公厕至14座,增加神火街道原有的6座公厕至13座,增加平原路街道原有的2座公厕至4座,并按照繁华区域300~350 m距离设置一座公厕的标准,在道北增设公厕公厕2座,总的增设公厕数量为16座(表2)。
(2)提高特别繁华区域和繁华区域的公厕等级。特别繁华区域有步行街道、古城内部、团结路、大商字区、站前路、凯旋大道、神火大道7条街道,此类区域的公厕等级以一类标准设置,繁华区域的食品街、路、青年路,繁华地段按一类标准设置,非繁华区域八一路、平原路、文化路,非繁华地段按二类标准设置。
(3)落实商丘市公厕的选址保障。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对规划和用地的审批和监管;对必须利用道路退缩带和道路绿化带作为公厕建设用地的,还必须与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协调;公厕建设需要供电、供水和排水配套,必须与供电、供水部门协调;其产权属于旅游主管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社会公厕的建设,必须与旅游主管部门协调。公厕建设过程,还必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做好了部门协调工作,许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4)对商丘市公厕进行“厕所微化”。所谓“厕所微化”,是指将原来体型较大的独立式公厕,微缩成体积较小、占地不大、布点灵活、美观卫生、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小型厕所,这类厕所占地一般为6 m2左右,仅为原固定独立式公厕占地面积的1/20~1/10,便于在人行道两侧布设,解决了建厕用地难的问题。“厕所微化”牵涉用地问题,因此,建议城市规划部门、路政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在布点规划、选点用地上应给予大力支持。
(5)对商丘市公厕进行“厕所显化”。有些地方不是没有公厕,而是缺乏一定的诱导标识,公众即使走到公厕跟前,可能也不会意识到这是厕所,给人造成一种公厕缺乏、布局不合理的假象。因此,增设公厕引导标识、加强公厕引导措施工作。凡在有供行人、顾客使用厕所的公共建筑内,应规定在其导购平面图、通道醒目处,标注厕所所在位置,悬挂明显的引导指示牌。可利用信息技术为公众提供“导厕”,如在网上公布公分布的电子地图和开展电话咨询等。
5结语
本文首先对商丘市公厕分布进行了概述,现在商丘市正处在城市发展的快速期,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了不少城市问题,基础设施不完善就是其中一个问题,本文拟以商丘市的公厕布局出发,探讨其布局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对商丘市公厕需求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商丘市公厕的空间布局方法与对策,以期给商丘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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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居民 休闲体育行为 空间需求 供给
中图分类号:G8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8-0005-02
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较好的物资生活,同时也为人们营造了更好的休闲娱乐条件。在现代城市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居民对精神生活和身体健康越来越重视,所以休闲体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休闲体育活动的开展,人们不仅能打发闲暇时间,还能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所以休闲体育活动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城市建设中,人们除了关注城市基本公共设施的建设,也会对休闲体育空间的建设有所关注。通过休闲体育空间的建设,能让人们在城市中有更多的休闲方式,所以城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重视对休闲体育行为的空间供给,从而满足城市居民对休闲体育运动的需求。
一、城市休闲体育需求概述
(一)休闲体育需求的概念
需求一词源于经济学,是指人们在一定的价格水平下,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而将需求用在休闲上时,其代表着人们愿意参与休闲活动的程度。在本文的研究中,将休闲体育需求定义为人们参与到体育休闲活动中的意愿,需求越强烈,参与的意愿就越高。
(二)休闲体育行为的要素、类型和特征
(1)休闲体育行为的要素。休闲体育行为是人们生活中的一种行为,所以人是休闲体育行为的第一要素。在人们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过程中,会受到空间的限制,所以空间也是休闲体育行为的一种要素。而人们的休闲体育活动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呈现出来,所以行为的方式也是其中一个要素。另外,人们在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时候会与某个时间相对,所以时间也是休闲体育行为的要素。
(2)休闲体育行为的类型。根据人们参与休闲体育活动的目的和动机不同,可以将休闲体育行为分为几种类型。其中为了保持身体健康、增强体质和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的休闲体育行为属于康体健身活动;为了通过体育活动让身心愉悦,并且从中获得更多的成就感和自信的休闲体育活动属于体育娱乐活动;以竞争为目的,通过体育活动区分能力高低的活动属于竞赛活动;以放松为目的,通过体育活动来缓解人体疲劳和压力的休闲体育活动属于放松消遣活动;通过开展体育活动来结交更多的朋友,拓展人际交往面的休闲体育活动属于交际活动;通过体育活动来体验没有体验过的生活或乐趣的休闲娱乐活动属于户外体验活动。
(3)休闲体育行为的特征。休闲体育活动与其他的休闲活动或体育活动不同,所以其具有的特征也有所不同。其中主要是具有自主参与性特征,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与到活动中;其次是具有等级层次性特征,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在经济上存在差异,所以休闲体育活动的等级层次会存在较大差异;最后是时空制约特征,因为人们并不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开展休闲体育活动,所以休闲体育行为会存在时空制约的特征。
(三)休闲体育需求差异性
由于人们的个性、经济实力和身体状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在休闲体育的需求上也会存在差异性。其中主要有活动偏好、意愿与消费、失控行为等三个方面的差异,而出现这些差异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居民的性别、年龄和职业等社会属性造成的差异,休闲体育行为动机不同造成的差异,休闲体育环境感知造成的差异等。
二、城市休闲体育供给概述
(一)休闲体育供给的概念
供给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满足特定的需求,其中包括对时间和空间等各方面的需求,而休闲体育供给则是指满足人们开展休闲体育活动需要的场地、设施及服务等。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城市的建O要通过对休闲体育活动需求的考虑,为人们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二)休闲体育供给的动力机制
(1)政府供给。政府供给在我国的休闲体育供给中属于占比最大的供给方式,其主要是通过政府对休闲体育活动需要的场地进行建设,并为人们提供必要的休闲体育活动设施。
(2)市场供给。市场供给是指商业性休闲体育企业通过对休闲体育场地的有偿运营,为人们提供完善的休闲体育服务,并从中获取利益。市场供给在城市休闲体育供给中具有调节供求关系的作用,其体育设施是城市体育空间的重要资源。
(3)社会供给。社会供给主要是指一些非盈利机构通过免费提供休闲体育场所和设施等资源,让人们能够免费参与到休闲体育活动中。因为社会供给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其是对政府供给和市场供给的重要补充。
(三)城市休闲体育空间形态、类型和层次
(1)城市休闲体育设施形态。根据城市休闲体育设施的规模、用途和人均面积等方面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多种不同的形态。其中有具有各种运动场地的综合体育场馆,拥有游泳馆、体育馆、体育场三类体育场馆的体育中心,以体育设施为核心并将体育和娱乐休闲融为一体的体育公园,以及在社区中设置必要的基础体育设施的社区休闲体育设施,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休闲体育设施等。
(2)城市休闲体育空间的分类。对城市休闲体育空间进行分类主要是为了全面研究城市休闲体育空间的供给基础,从而不断完善对城市休闲体育设施的建设。其中根据城市休闲体育空间的各种特性,可以按照服务半径、利用时间、场所功能和商业化程度来对其进行划分。
(3)城市休闲体育空间的层次。根据城市休闲体育空间的需求等级和需求数量,一般可以将其划分为五个层次。其中社区休闲体育空间有两个层次,一类是离居民点较近但规模相对较小的休闲体育空间,另一类是距离居民区有一定距离但规模稍大的休闲体育空间。城市休闲体育空间有两个层次,其中一类是规模相对较大并且拥有完善体育设施的体育空间,另一类是商业性质的休闲体育空间。城郊休闲体育空间规模较大,但距离居民点较远。
三、城市休闲体育空间布局的优化
城市休闲体育空间布局的优化,主要是对城市的休闲体育空间的发展进行综合考虑,并通过全面掌握后进行合理的设想,其本质是对城市休闲体育空间进行规划。本文将以合肥的休闲体育空间为对象,对其空间布局的优化进行分析。
(一)组团式布局
组团式布局是指将城市中的功能空间通过一定的方式组合起来,从而形成多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团块式布局,这些团块的布局存在一定的分散性,但每个团块都具有完善的功能,各个功能空间因此而能形成互补的形式。
(二)带状布局
所谓带状布局,主要是以城市中的带状物为轴线进行休闲体育空间的布局安排,其中主要是以城市中的河流和道路作为轴线。通过沿着河流或街道对休闲体育设施进行建设,并同时设置必要的休闲、娱乐和餐饮场所,从而打造出具有多功能的体育休闲带。在合肥的休闲体育空间带状布局中,主要是以环巢湖沿岸为轴线。这样既能让城市居民在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过程中有更全面的设施保障,还能让城市居民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欣赏城中湖泊等自然景观。
(三)环城布局
环城布局就是围绕城市进行休闲体育设施建设,从而形成环状的休闲体育带。在合肥的休闲体育带建设上,可以借助这样的天然条件,不仅能让不同区域内的休闲体育设施具有不同的特色,并且能将城市和乡村的元素融入到休闲体育带之中,还能让城郊和主城区内的休闲体育系统能够保持良性的发展。
(四)广域布局
广域的城市休闲体育设施布局,是指在城市的范围内广泛地建设休闲体育设施,从而让城市的各个区域都有休闲体育活动开展的场地。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居住在城市的郊区,而工作的地点在城市的主城区。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体育活动,就必须要进行广域的休闲体育设施建设,并且要在设施建设的过程中结合不同地区的特色,保证能满足各个区域居民的不同需求。
(五)体育生活圈布局
体育生活圈是指在人们生活的小范围内设置必要的休闲体育设施,让人们能够在日常的生活中随时开展休闲体育活动。合肥市根据这样的理念,提出了让市民在居住地500米范围内就能进行休闲体育活动,并且能在乘车15分钟以内到达最近的综合性体育设施,从而形成一个体育生活圈的建设规划。这样的方式能让城市居民在日常的生活中随时开展休闲体育活动,非常方便。
四、结语
休闲体育活动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够让人们充分利用闲暇时间,从而保证基本的身体健康。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开展活动的方式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并且城市中的休闲体育空间也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对城市居民的休闲体育活动有较好保障作用,并促进城市居民休闲体育活动的不断发展。而从城市居民休闲体育时空行为的心理动机来看,其存在不同的等级和层次。而根据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现状,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不断加大对休闲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从而满足人们对休闲体育活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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