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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主体;小商贩;非商主体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1-0063-03
一、正确认识商主体
早在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商品交换活动的日益频繁,私有制经济获得进一步发展,商人随之作为一个特殊的阶层登上了历史舞台。然而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又受“重农抑商”政策的影响,商品经济未能得到充分发展,商人这个阶层的地位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同样,在11世纪以前的罗马社会,尽管已经有了调整商业活动的习惯法“支配着罗马帝国范围内绝大多数类型的商业交易,尤其是涉及远距离货物运输的商业交易”,①但是商人作为社会异己力量,仍然受到教会及世俗势力的极度压迫和敌视。
因此,一些学者提出,在上述背景下,商人为了维护自身的特殊利益,摆脱封建主和教会势力的压迫,开始寻求特殊的法。然而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商人作为一个特殊的阶层已经不复存在,因此也没有必要对其单独立法。有人甚至提出,“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商人的普遍化,商人的普遍化即意味着人人都是商人,而作为人人都是商人的必然结果则导致商主体与民事主体融合”。
这种“人的普遍商化”逻辑的出发点是“从事营利的人都是商人”。这种商人的判断标准是以客观主义为依据的。而对于这种立法例自始至终争议都很大。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商法传统中,因对客观的商行为和主观的商人孰重孰轻、孰先孰后等的不同理解,形成了所谓的客观主义、主观主义和兼采二者长处的折中主义等三大立法原则。
客观主义指导下的商事立法着眼于商行为自身的性质,将商行为的确定作为判断商主体的基本标准。凡是以商行为为业者即为商主体。一般认为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首创了这种客观标准。②而与客观主义相反,主观主义指导下的商事立法着眼于商主体,在立法上首先规定何为商主体以及成为商主体的条件。德国1900年商法典即德国新商法典是采用该原则规定商事主体的代表。依该法典的规定,商人是从事商事经营的人。该法典强调商事主体这一概念在商事立法中的核心地位,而不是依商行为的客观性质来确定商事主体。折中主义兼采两家之长,将主、客观两个标准确定为判断商主体的标准。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日本采取了这种标准。但是有学者指出,1899年的《日本商法典》所推出的商事法律关系的确认标准,似乎还应被称作为“新行为主义”的标准。③
“全民皆商”和“人的普遍商化”的说法,说明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可能从事营利性的商行为,反映了商主体和民事主体的密切联系。但这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并不是从法律的角度上做出的评价,更不能以此为论据就说明人普遍获得商主体的地位。这两种主体的区别表现在:一是从本质上说,商主体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主体,它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能力的形成上,即商主体的形成一般须经过国家的特别授权程序,如履行工商登记。二是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的主体。三是商主体是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即在商法上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④
另外,从商主体的概念上也可以窥见一斑。
梁慧星教授指出,人类的思维活动只有通过概念才能进行。⑤对于商主体这个概念,目前我国仍然没有从法律上对其做出规定。在法学界,亦是众说纷纭。有的学者认为,商事主体或商主体在传统商法中被称为商人,是指依照商法的规定,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事活动,享有商事权利,承担商事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⑥有的学者认为,商主体是指在市场中交易的组织和个人;⑦还有的学者认为,商主体是指能够依商法规定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企业。⑧《法国商法典》第1条规定:“以实施商事行为作为其经常职业的人就是商人”;《德国商法典》第1条规定:“本法典所称的商人是指经营营业的人”;《日本商法典》第4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商人,指以自己名义,以实施商行为为业者”;《韩国商法》第4条规定:“商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的人”。
尽管在商主体这个概念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毋庸置疑,成为商主体则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须从事商法所规定的商行为;其二,须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这种商行为,其实质在于商人能够成为商行为产生的权利义务之归属者;其三,须持续性地从事某一商行为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职业或营业。凡具备以上条件,并依法定程序经过商事登记者,均可成为商事主体即商法意义上的商人。⑨
二、小商贩的非商主体地位
关键词 欣赏教学;创造能力;陶冶情操
爱因斯坦说,“我如果没有青少年时代的音乐教育,就不可能有我现在这些科学上的成就”。音乐培养了爱因斯坦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好的音乐作品能给人们带来音乐听赏和情感方面的共鸣,净化人们的心灵。音乐欣赏能使人加强记忆,启发思维,甚至可以激发自己创作的灵感。新课标实施以来,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也给人们留下很多思考。如何在欣赏课中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笔者认为,可以注重四个层次的教学,让学生有效地领悟和感知欣赏教学。
一、改变固有的教学模式教学程序教学策略
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音乐艺术由感而发,由情而动。欣赏过程是个十分抽象且美好的过程。如果在一开始教师很死板的把一个陌生的乐曲先告知学生,就比如给一个孩子套上了圈圈。无论这个孩子有聪明他都是受限制的。单一枯燥的教学模式根本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应该把欣赏课中的旧曲换新貌,结合现代音乐的特点给学生灌输新鲜有趣的故事形式。比如教师在欣赏教学中及时扮演欣赏曲目里的人和物。先将自己的情感融入才能引领学生真正身临其境来欣赏乐曲。
二、抓好基础素质,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能力
对学生进行创造性能力的培养可以创造性音乐学习入手。在音乐教学中,音乐创作活动可以说是最具体,最有效的体验和学习方法之一。学生在学习音乐中,不仅需要学习体验别人的作品,更需要的是培养他们运用音乐基础要素去完整的表达他们自己的音乐表现,这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音乐创作学习将会给学生提供一个积极活动的机会,在这个活动中,学生通过具体操作音乐基本要素,得意令人兴奋的音乐创作过程的体验。比如:学生已经了解了什么是音乐中的二拍子,并通过走路,体会到了二拍子的音乐特点。教师就可以进一步引导学生去想:不用走路,能不能用其他的方法体会到二拍子的特点呢?学生会给老师做出多种由二拍子特点的动作。再如,当学生已经了解3/4拍号的含义,老师就可以引导学生根据拍号的要求和已掌握的音符知识,自己编出不同节奏的四三拍的“小节”,并让学生从中选出2―4节编出流畅的终止感较强的节奏谱。枯燥的知识点在有趣的倾听音乐活动中得到学习。学习四三拍子时可以让学生分别聆听学生耳熟能详的四二拍子的歌曲,通过对比,感受两种拍子的强弱规律和乐曲情绪的差异。学生在识谱,却唱不准音高和节奏时候,通过大量的聆听后再视唱也能提高学生的视唱能力。
三、从乐曲中入手富有表现力的音乐元素
音乐欣赏最重要,最基本的是“聆听音乐。”因此教师应该为学生提供的音乐一定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和最能激发学生的艺术作品。这有助于激发学生兴趣,得到更好的音乐体验。在此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再深入得挖掘具有表现力的音乐元素。达到一个深度剖析作品的目的,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把音乐领悟彻底。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的分析和处理,速度,声音强度和其他元素的性能,个性化,并将其贯穿于所有的教学活动,让学生体验音乐活动中的积累的知识和技能,这是促进学生提高欣赏音乐能力的关键。如在歌曲《松花江上》的教学中,通过分析旋律走向,可以发现第一段的旋律主要以平稳的上行为主,表现出一派“高粱肥,大豆香”的美好家园景象。但在第一段结尾处,旋律却笔锋一转,以一句下行的句子唱出“还有那衰老的爹娘”。寓意何在?就在于暗示灾难的到来。还有处的两声“爹娘啊”,旋律从前一句的低音区直接跳至高音区,表现出作者呼天唤地的悲愤情感!这种分析,避免了很多教师习惯从歌词进行分析歌曲的方法,帮助学生建立了“从音乐的角度分析音乐”的思路,起到了最佳的效果。
四、探索新境界 激发创造思维
创造音乐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创造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在教学中以、应通过探索新音响和即兴创造等活动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发掘学生的审美创造潜能。发展学生的音乐创造才能是音乐审美教育过程的归属。如在贝多芬的《欢乐颂》教学中,在经历大量的聆听体验的基础上,根据音乐的表现引导学生进行二度创作,这种创作可以是综合性的。
总之,在音乐欣赏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无疑体现出它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教师应从学生的自身发展特点和知识的层面出发,认真选择欣赏内容,精心设计教学,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丰富学生的感知能力,鉴赏能力,评价能力,发展音乐思维和智慧,达到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
若说真正的孝,汉文帝刘恒可算是“孝”皇帝之冠。
刘恒大孝之名并非空穴来风,他扎扎实实做了几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孝事。
母有病亲奉汤药
刘恒登基为帝后,生母薄氏卧病三年。刘恒不顾自己帝王的身份,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亲自侍奉母亲。母亲所服的汤药,他总要亲口尝过后,冷热相宜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作为一个皇帝,按说他只要发一道圣旨,不知有多少太监、宫女前来伺候,但他不,唯有如此,才显示出他孝的真心。俗语说:“忠臣孝子人人敬,佞党奸贼留骂名”。刘恒的做法得到了众多臣子由衷的拥戴,辅佐他开创了“文景之治本文由收集整理”的大好局面。
大孝天下惠苍生
刘恒的孝,并非只针对他自己的母亲,作为一个皇帝,万民之主,他对普天之下的老人都心存孝道。一念之仁,博得万民欢呼。他登基时第一道圣旨是“大赦天下”,这和其他的皇帝没什么两样。他登基的第二道圣旨“定振穷、养老”、“令四方毋来献”则是很多皇帝做不来的,这道圣旨表达了刘恒爱护百姓、体恤民情、关心老人的意愿:“对八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以赐给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的老人,每人再加赐帛二匹,絮三斤。赐给九十岁以上老人之物,必须由县丞(县令的属官,职权仅次于县令)或者县尉(仅次于县丞)送达;其他由啬夫(乡的官吏)来送达。”代表国家向老人行孝,刘恒可说是首开先河。这么仁德的皇帝,人民怎么会不拥护呢?
成全孝道废酷刑
刘恒本身是大孝之人,对孝子贤孙自然是惺惺相惜。两千多年前有个著名的“缇萦救父”的故事,说的也是与刘恒有关的事:汉文帝时,有个读书人叫淳于意,此人刚直不阿,不愿与腐败的官僚为伍,辞去太仓令的官职做起了普济天下的医生,淳于意医术高明,是著名医师杨庆的徒弟。但事有疏漏,一次治病时得罪了一位有权势的人,告他误诊害死人命。按当时的法律,淳于意当判“肉刑”。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或脸上刺字,或割去鼻子,或砍去左足或右足。淳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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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推理思维能力;概括思维能力;求异思维能力
低年级学生的思维主要是以具体思维为主,在通过正规系统的学习活动、集体活动后慢慢地向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过渡。高年级的学生会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和经验逐步学会分出概念中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会运用掌握初步的定义,独立进行逻辑论证。笔者认为在小学中低年级的数学课堂上,有效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一、教师隐身,让学生参与课堂,通过亲身体验知识获取的经历,激发学生的思维积极性
小学生的思维特点是从以具体的形象思维为主的形式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三四年级的学生经过前几年的学习与生活经验,可以在教师的引导下,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解决很多问题。教师在课堂上不必处处都要讲解得很清楚,传统的课堂教学是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写学生记,忽略了实际能力的培养。教师要学会“装不懂”,以此来激发和唤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
把课堂还给学生,把课堂变成学生展示的舞台,让学生在课堂上尽情地释放。
二、适当“追问”,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
“追问”是一种教学技巧,是老师在学生前期问题回答或解题的基础上所做的追加提问。精致的“追问”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活学生的思维,引导学生向思维深处慢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说过: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教学中,教师不但要关注学生获得了什么,更要关注是怎么获得的。
例如,人教版一年级下册学习“找规律”:
师:同学们,数学是好玩的。下面老师请同学们玩猜颜色的游戏怎么样?老师袋子里有一些小旗,现在请猜一猜第一面小旗是什么颜色?
追问: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要猜对小旗的颜色比较困难,怎么到了后面就变得很容易了呢?你有什么发现?
学生在教师的追问下,深入思考,有的紧眉思索,有的会心微笑,有的低声交流。最后让学生尝试运用自己的语言总结出事物的规律。通过有效的追问可以帮助学生培养推理思维的能力。
三、善用思维导图,激发学生的概括思维能力
听过很多老师的示范课,课前都会利用一个问题或者是一幅图画导入新课,会问学生看到了什么,如果是你应该怎样回答。为了让学生很快地进入教学环境,通常会直接告诉学生答案。其实学生可能自己心里明白,而无法用语言准确地、清晰地、系统地、生动地表达自己的思维。这时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智慧,用恰当、灵巧的方法进行点拨和引导,开其心智,通其心窍。做一位倾听者,做到点到为止,不包办,不做满,适时放手,其中思维导图法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例如,在学习人教版四年级上学期“运算定律与简便运算”后,学生容易将四则运算和简便运算杂糅在一起,认为所有的题目都可以使用简便运算,而忽视了简便运算中的数字特点和算式特点。教师引导学生进行系统总结和区分,明确并不是所有用四则运算计算的题目都有简便算法,而所有的简便运算都可以用四则运算来解决。教师拿出课前准备好的一份“导学”图的简要结构,让学习小组展开合作(3~5分钟),由学生自主构建这样一个“思维导图”,接着又利用了3分钟的时间,让学生展示,交流他们的合作成果。最后,教师只对学生的不足及不当之处做出适当的引导与修正。
思维导图可以帮助学生把头脑中繁杂、易忘、零散的知识变得直观化、可视化、网络化、逻辑化、系统化,可以促进学生更有效地理解知识之间的联系,帮助学生把一个个知识点链接成一个
整体。
四、巧妙“留白”,留出学生求异思维能力的空间
小学中低年级,很多学生在教师所规定的题型里机械地操练,这种练习只停留在知识的层面,很少涉及学生的思维。在新授阶段,通过机械操练的方式能够达到巩固新知识的目的,但是随着教学内容的不断丰富和进入不同的教学阶段(如复习阶段),教师处理教材的思路和方法就不能再停留在原来的层面上,应当有思维深度的拓展和形式上的创新等,这样才能使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更好的训练。
教师如果用自己的思维框定学生的思维,只能使学生的思维狭隘,磨灭学生的闪光智慧,长此以往,学生的思维会变得僵化、简单,缺乏想象和创新灵气。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善于留白,留给学生思考、想象、发挥的空间,放飞学生的智慧。只有这样学生的思维火花和创新灵感才能得到激发和呵护。要给孩子们留下一点自主学习与创新的空间,他们一定会还给你一份精彩。
学生的思维是一朵美丽的花朵,为了促进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发展。笔者认为教师需要不断学习,更新教学观念,在数学课堂上适应小学儿童的思维发展进行适当的教学。
参考文献:
关键词:消费力角度;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行的不断推进,我国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加之市场经济体系的多元化改革,商业房地产在地产行业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加大,商业地产开发呈现了规模化发展状态。在此发展背景下,商业地产项目的规模定位得到了行业越来越多的重视。从消费的消费能力出发,科学合理的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有利于保证商业投资的实效性,为商业地产开发商与投资商开发项目与资金投入的优化发展提供依据,满足市场发展与人们的日常需求。现阶段,对于商业地产项目的规模化定位,我国理论界还没有建立完善而系统的概述,因此对商业地产项目的规模化定位的探讨与分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相关概述分析
1.商业地产项目定位
商业地产是基于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基础上,开发而建设的用于商业目的房地产。商业地产项目定位,则是在基于商业地产的基础上,从对消费者进行调查到对市场宏观环境、竞争环境以及商圈实际情况的综合分析,再到设计符合消费者需求以及市场变化的商业地产产品的定位活动。科学、合理、准确的商业地产项目定位,是保证商业地产开发经济性、实用性、科学性的重要影响因素,是商业地产开发与施工前期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是商业地产定位模式中的一种,重点在于对商圈规模、需求、供给、融资与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虑后进行商业地产开发,决定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的主要因素在于运营能力、商圈、消费者及市场需求以及品牌。
2.消费力理论分析
所谓的“消费力”主要是指,消费者在基于自身收入情况、生理或心理需求、欲望以及观念等因素影响的基础上,利用消费资源与环境而产生的消费能力。由此可见,消费力是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一种能力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受消费者自身因素、消费环境因素与材料因素的影响。“消费力角度下的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中的消费力则主要是指商圈范围内,消费者对于商业地产项目的需求以及消费能力。在新形势下,消费力已成为影响商业地产项目经济效益与开发力度等重要因素,是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中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3.商圈理论分析
商圈是规模定位中的核心决策因素之一,商业理论主要指在既定范围内,围绕商业商品和商业服务的中心区域向周围扩散并对消费者具有一定影响性的区域。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需对商圈内的消费力进行全面分析,才能保证商业地产项目开发的成功率。
二、消费力角度下的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
1.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模型构建
第一,建立假设:首先,结合商业地产内涵以及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主要内容,确立模型选用的规模定位类型。笔者选用单体规模定位类型,即定位一家商业店面的营业用地面积大小与空间容量。其次,在已知商业地产项目的商圈范围内,进行消费者消费力相关信息调查、统计、整理与分析,并获得所需信息(消费者数量、经济收入与支出情况、知识水平等)。与此同时,对商业地产项目商圈范围内,市场形态进行调研分析,明确商圈内行业类型与面积比例。
第二,基于假设构建模型:利用渗透率概念,探索消费者消费行为在商圈内商业地产项目中实现的概率,从而明确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渗透率,即指消费者依据本身以及家庭对商品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产生的预期消费行为在服务产地具体体现的概率。与此同时,为降低市场调研中存在的误差,可通过构建商圈吸引力数据模型,利用距离项目最近的同类项目所占机率,计算所需数值,并利用计算得出的数值替代渗透率,从而得出单体地产项目的营业面积。
2.商业地产项目规模计算
商业地产项目规模计算,是商业抵偿项目规模定位中的重要环节,通常需对商业地产项目开发的可行性、单体项目规模区间以及商业物业最佳规模与最佳规模区间进行计算与分析,用以得出商业地产项目的规模定位,并保证其定位的全面性、准确性与科学性。其中,在对其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可行性进行计算时,通常利用商业零售的饱和度以及商圈剩余体量进行分析与判断,用以为商业地产项目开发的盈利能力以及项目规模提供理论支持;而单体项目规模区间计算,则是基于上述模型构建的基础上,对商业地产项目的单体规模各业态规模区间进行的一种计算,用以明确商业地产商圈整体消费力的影响以及商圈核心项目消费力的影响作用;商业物业最佳规模与最佳规模区间,主要是基于模型计算与单个业态规模区间计算的基础上,分析并得出的基于消费力角度下的最佳商业地产项目规模。
3.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可行性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在进行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提升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的准确性、科学性与实效性。
首先,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以及投资商在进行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时,应注重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从消费力的角度对商业地产定位进行思考与规划,结合调研与分析结果,确立商业地产项目商圈规模、地产项目属性、商品性质以及供给量,用以保证商业地产定位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
其次,在基于消费力角度的基础上结合商圈理论,对商业地产项目的规模定位进行检验与细化,包括商业地产项目中心区域(经济区域)的确立,商业地产商圈的大小、承载能力和扩建能力,从而进一步推动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的有效发展。
此外,结合商圈理论、消费者理论、相关概述以及实际模型与计算,构建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模型,并给予全面、准确计算与探讨,从而提升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的科学性、可信性和稳定性。从而改善现阶段商业地产项目开发的满目性现象,改善商业地产发展环境。
三、结论
总而言之,消费力对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在进行商业地产开发过程中,应对消费者消费能力以及影响消费能力的因素(城市规划、竞争情况、消费者收入水平等)进行调研与分析,用以保证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的准确性、全面性、科学性。与此同时,由于规模定位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因此,在进行规模定位时,应对其他影响进行分析与确立,从而提升商业地产项目规模定位的有效发展,增强地产项目开发的成功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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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凤光,何海燕,曹逸超.商业地产现金流入确定方法--基于商圈理论的研究[J].建筑经济,2014,(12):82-85.
[3]张冰楠.区位因素对区域性商业地产项目选址的影响分析--以中原路万达购物广场为例[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05):86-89.
[4]余凡.基于波特五力分析法的商业地产项目定位研究--以苏州工业园区某商业地产为例[J].中国商贸,2014,(18):20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