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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永州 瑶族 旅游开发
永州,地处湖南南部,位于北纬24°39′至26°51′,东经111°06′至11221′之间,东西地处潇水、湘江两水汇合处,东接郴州,西南毗邻“两广”,与桂林、清远相连,北界衡阳、邵阳。永州市是一个多民族地区,有瑶、壮等35个少数民族,其中瑶族和壮族属世居主体少数民族。到1991年止,永州境内共有瑶族414585人,占全国瑶族总人口的20%左右;占全省瑶族总人口的85%以上,居首位;占永州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6.6 %,所以依托永州瑶族人口众多的情况,大力开展瑶族民俗旅游大有可为。
1民俗旅游
民俗旅游是以特定地域或特定民族的传统风俗为资源而加以保护、开发的旅游产品。它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型旅游,旅游者在欣赏的过程中具体感受到异族异域文化形态和生活方式的特质的美质,它是人文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对中外旅游者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少数民族民俗旅游是民俗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永州瑶族人口分布
到1991年止,永州境内共有瑶族414585人,占全省瑶族总人口的85%以上,居首位,占永州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6.6%。永州各县瑶族人口以江华为最,计212444人,占境内瑶族总人口的51.24%;次为江永119911人,占境内瑶族总人口的28.92%。他们主要聚居于江永县,有千家峒、清溪、兰溪、源口、松柏等5个瑶族乡和94个瑶族聚居村;道县有洪塘营、横岭等4个瑶族乡和12个瑶族聚居村;宁远县有九嶷山、鲁观、棉花坪、桐木漯、荒塘等5个瑶族乡和10个瑶族聚居村;蓝山县有荆竹、紫良、浆洞、汇源、犁头、大桥等6个瑶族乡和4个瑶族聚居村;新田县有门楼下瑶族乡和4个瑶族聚居村;双牌县有上梧江瑶族乡和4个瑶族聚居村;祁阳县有晒北滩瑶族乡和4个瑶族聚居村;东安县有15个瑶族聚居组;永州有5个瑶族聚居村。
3瑶族人有着丰富的民间文化
3.1众多的民歌、舞蹈和丰富的历史文献
永州各地瑶族的口头文学,内容极其丰富,感情真挚朴实,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且富有民族特色。口头文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民间传说。如《盘王》、《发习冬奶》、《姜果老》、《金龙出大洞、海马归池塘》等;童话、寓言《河水是松树的朋友》、《春哥和野猫》、《野人婆和冬冬》等。另一类是歌谣。主要有祭祀歌、抒情歌、风俗歌、生产歌、苦歌等,在劳动余暇和节日喜庆中,瑶族青年男女常常对歌或“坐歌堂”,故人称“瑶山是歌的海洋”。瑶族人民不仅能歌而且善舞。瑶族舞蹈主要有《长鼓舞》、《伞舞》、《刀舞》等。《长鼓舞》是瑶族舞蹈的代表,至少已有800多年历史。
榜文是瑶族民间珍藏的重要历史文献。永州各地瑶族珍藏的榜文种类很多,远至唐宋、近至明清的都有。如《南京平王敕下古榜文》、《评皇券牒》、《过山榜文》、《过山图》、《万福攸同,兰桂腾芳》、《十二姓瑶人来路祖途》、《平王券牒书传为记》、《瑶人出世根底》、《千家峒木本水源》、《计开千家峒路引》等。
3.2丰富多彩的瑶族服饰和美丽的工艺品
瑶族的服饰,制作精细,颇为讲究。瑶族女性服饰,大致可分为平地瑶和高山瑶两大类型,。前两大类中,又分出嫁时的盛装和平时的便装,并存在着年龄差异。瑶族男性服饰大体相同,他们多用青色土布包头。头巾一般为六尺,有的长达两丈,两端绣有花边,在头的左边翘起一节二三寸长的头巾,或在头后留一节四五寸长的头巾披着。衣裤亦用青色或宝蓝色土布缝成。瑶族的儿童服饰也颇具特色。他们头戴有披风的帽子,帽上缀满红绒球和银质铃铛,帽边系有花边。上身着深色马甲。下穿深色便裤,裤边镶有花边。瑶族人民工艺美术制作精良。他们的刺绣,斗笠、吊箩的编织,桌、椅的制作等,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特别是刺绣,是瑶族妇女的主要手艺之一。他们织的“八宝被”,上绣犀牛望月、双狮抢球等图案,内容丰富图案清新,经久耐用,是瑶族人民的艺术珍品。
3.3瑶族的民居
瑶族多居住竹瓦房和草房,以木板或竹片作墙,屋内比较宽敞,有的分作三室,亦有分作两室者。畜厩一般设在屋后,但也有设在院落内的。瑶族盖新房有原始协作的习惯,见有盖新房者,邀约全寨人参加,有的负责割草,有的负责运料,帮忙者不计酬劳,主人以便饭招待。过去建造新房很讲究,须择吉日动土,大门座向须按阴阳五行定,如主人命属金命者,则门向朝北,木命者门朝南,水命者门朝西或南,火命者门朝东或南,土命者门朝西或南。
3.4民族节庆
其内容和形式,大致上可分为农事节日、祝祭节日、纪念节日和文娱节日等。农事节日有农历三月和农历七八月的修路节,农历三月初三的三月节,农历四月初八的牛节,农历四月的插秧节。祝祭节日有农历四月初九的禾魂节,农历六月初六的护青保苗节,农历十月十六日的盘王节,是瑶族人民纪念祖先盘瓠的盛大传统节日,农历五月二十九日的祝著节,农历二月初的招鸟节和赶鸟会,农历五月至十月间的尝新节。纪念节日有农历五月十五至五月十七日的赶苗节。文娱节日有农历六月初六的“晒衣节”,农历四月初八的女儿节,农历正月初三至正月三十的铜鼓节。
4永州瑶族民俗旅游开发现状
主要开发的瑶族民俗旅游项目以江永的千家峒、盘王殿,女书文化参观,开展盘王节,另外是一些自然景区开展的瑶家餐饮和瑶族民俗表演,比如九嶷山风景区的瑶族依山而筑的吊脚楼,奇异艳丽的民族服饰,上刀梯、坐歌堂等民族文化活动。总的看来,永州瑶族民俗旅游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但是整体发展水平还处于开发的初级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4.1旅游产品知名度不高,游客主要是以省内邻近地市为主。谈起湖南的少数民族民俗旅游,我们首先想到是具有浓郁特色的土家族聚集的凤凰,而湖南省是少数民族聚集人口比较多的省份,从这一个侧面反映了包括瑶族在内的其它少数民族地区对自身的文化宣传不够。
4.2以瑶族的民族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产品没有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发,目前开发基本上属于一种点状的零星开发。就旅游景点的开发来说除了千家峒旅游开展得不错外,其他的地方则还很不够。湖南省2005年旅游总收入突破450亿元,占湖南省GDP的6.9%。其中永州市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4.4亿元,约占全市经济地方总值的4%。按照一个产业如果占到地方总产值的5%即可称为支柱产业的话,旅游业在湖南省成为了支柱产业,而与永州市丰富的旅游资源相比,旅游业在永州发展比较滞后。
4.3旅游产品文化内涵深度挖掘不够,旅游产品单一。比如女书文化,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种独特的女性文字体系,具有很高的文化品位,但是目前开发上是把它放在博物馆里作为静态的参观,这对很多普通的游客来说只是随便看一看而没有什么吸引力。瑶族的特色产品丰富,从各种编制物、民族服饰到当地产的农产品等很多,但是由于商品意识不浓,特色产品不突出,使得旅游商品收入很低。
5发展对策
5.1应该重点开发一些景点,打造产品的精度和知名度。应该完善已被称为瑶族桃花源千家峒的开发,以瑶族根祖文化、瑶族风情展示等综合展现瑶族文化。建设一些既有文化品位又有广泛参与性的瑶族民族风情园、民族村寨等,使得游客既了解瑶族文化又得到乐趣。同时建立有关瑶族民俗文化旅游的景区联动机制,从而可以更好地从整体上展示瑶族的文化特色。
5.2永州旅游资源丰富,在开展瑶族民俗旅游时应该注重与自然景观观光、农家乐等旅游形式结合,达到共赢的效果。要深入研究瑶族文化开发新的旅游项目,要注重开展的民俗活动的原汁原味性,当然应该是表现民族积极向上的东西,而不愚昧低俗的东西。可以在其主要客源地进行旅游推介,开展一些瑶族民族节日的活动比如盘王节等,既宣传民族文化,也带动旅游的发展。
5.3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提高景区的可进入性,同时配套相关服务设施加强其旅游接待能力。要大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服务质量,为游客留下一个美丽和谐的永州。
5.4旅游商品的开发。旅游商品是旅游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提高旅游业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永州瑶族民俗旅游商品的开发主要是以反映瑶族民族文化和当地特色为主要特征的包括食品、工艺品、编织、服饰等。永州的旅游收入中主要是门票收入占很大比重,然而旅游商品所占比重很小,究其原因是旅游商品种类单一、品种少、特色不突出。在开发旅游产品时要充分发挥创造力,比如在瑶族编织品上绣上吉祥的独特的女书文字,或者可以做一些游客需要的印有女书的文化衫等。花大力气开发出既有瑶族特色、景点特色、地域特色同时包含深厚的文化内涵、外观精致美观,集纪念性、实用性于一体的旅游商品,不仅能提高旅游地收入,同时它还可以充当宣传当地旅游形象的一张精美的名片。所以,永州瑶族民俗旅游要抓好相关旅游商品的开发,争取开发形成一批名品汇集、名店林立的旅游商品专业市场。
参考文献:
[1]零陵地区志《瑶族志》.
民俗旅游资源是指客观地存在于一定地域空间并因其所具有的旅游功能和旅游价值而使旅游者为之向往的民族民间物质的、社会的、精神的习俗。它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地理区域中历经多年的发展和变化所形成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多重复合体,通常将其归入人文旅游资源的范畴。
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就是把散落在民间或各地的民俗旅游资源变成吸引游客的活动,即包括对新开辟的旅游区中民俗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包括对原有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建设。
一、喀什民俗简介
(一)喀什民俗概况
喀什,是“喀什噶尔”的简称。“喀什”是突厥语“玉石”之意,“噶尔”则是古代塞种人语言中的“地区”、“邦国”之意,合译即“玉石之国”或“玉石集中之地”。喀什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存有众多的伊斯兰教和佛教的古墓葬、古建筑,显示了丰富的文化历史内涵。有闻名遐迩的阿帕克霍加墓(香妃墓)、艾提尕尔清真寺、班超纪念公园、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墓、叶尔羌汗国遗址、・喀什噶里墓、高台民居、莫尔佛塔、唐王城、石头城等历史遗址,是追寻西域历史文化变迁的好去处。还有喀什的民族风味小吃,独特的民族文化艺术,以及古尔邦节,肉孜节等独特的风俗人情,这些为发展喀什的旅游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因而,人们常说“不到喀什,不算到新疆”。
(二)喀什地区发展民俗旅游的思考
民俗旅游是人们离开常住地,到异地去体验当地民俗的文化旅游行程。民俗文化作为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悠久历史文化发展的结晶,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社会内容。
喀什是丝绸之路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是丝绸之路南北两道的交汇点,民俗文化灿烂。喀什地区少数民族众多,主要有维吾尔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少数民族。这里的绝大多数民族群众信仰伊斯兰教,是维吾尔族最集中的地方,所以这里最能体现维吾尔民俗风情和伊斯兰宗教文化。针对喀什地区的民族特色,国际、国内旅游者作这样的形象定位:丝绸之路上最具维吾尔风情的旅游名城。
二、喀什民俗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喀什民俗族旅游开发现状
近年来喀什旅游在新疆旅游市场的比重逐渐下降,除区位,交通因素影响外,究其主要原因,是旅游供给的严重不足。表现在旅游产品的数量上,依然几十年如一日维持几个传统景点格局,被戏称为“三个麻扎(陵墓),两个巴扎(集市)”。总之,支持旅游目的地的产品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要把喀什打造为国际旅游名城必须站在国际旅游目的地高度和喀什独特旅游资源基础上重新构建旅游产品体系。
(二)喀什民俗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旅游能促进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也会冲击旅游地传统文化。对于喀什民俗旅游资源来说,具有一定程度的脆弱性。其次,还有过度开发会造成民俗旅游资源的破坏。再次,没有充分考虑当地居民利益。当地居民是民族文化的传承者和创造者,是民族文化旅游真正的拥有者。同时他们也要承受旅游业的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喀什民俗旅游开发的前景及建议
(一)构筑完善的旅游产品体系
这个产品体系应该在自然环境与文化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包含喀什以丝路为主线的历史文化要素,以维吾尔文化为主的民族风情要求,以特色自然风光为主的旅游吸引物要素。同时考虑,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十二木卡姆艺术和喀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品牌影响。
(三)建喀什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发展战略
为了发挥喀什作为丝路名城和西域民俗风情文化的资源优势,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力为主推力,着力打造以民俗风情旅游为主题、以特色自然风光旅游为次主题的多元化产品体系;加快旅游市场由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旅游的过度及转型,巩固旅游作业为喀什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提升其在国内和世界范围内的旅游城市地位。计划到2022年,将喀什建设成为最具民俗风情的国际旅游名城和新疆最具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根据喀什旅游面对的特殊市场、区位情况、经济实力和所占面积、资源分布、生态系统,必须实事求是地选择可行的科学发展战略,以求在短期内实现旅游发展的突破。
(四)将喀什建成为最具维吾尔风情的国际旅游名城
【关键词】 广西民俗旅游 旅游资源现状 存在问题 开发策略
一、民俗旅游资源含义
民俗旅游资源是旅游资源的一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它就成为我国旅游开发的热点之一,但是到目前为止,对民俗旅游资源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得到广泛认同的界定。一些人认为,民俗旅游资源是指能吸引旅游者、具有一定的旅游功能和旅游价值的民族民间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习俗,如生产与生活习俗、游艺竞技习俗、岁时节、习俗礼仪制度习俗、社会组织习俗、祭祀信仰习俗、文学艺术等。有些人认为,民俗旅游资源,是指那些突出表现每个民族特点及居住地特征的因素的总和,包括显而易见的建筑、饮食、生活方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以及需要细心观察、体会的心理特征、审美情趣、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也有些人认为,民俗旅游资源是形成旅游者从客源地到旅游目的地参加民俗旅游的促进因素,是能为旅游企业所利用,具有一定的旅游功能和旅游价值,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各类民俗事象的总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民俗旅游资源和其他旅游资源一样具有旅游吸引力、旅游功能和旅游价值,从内容上来说,它既包括物质性的也包括非物质性的,它的表现形式有服饰、民居、饮食、建筑、礼仪礼节、婚丧嫁娶、传统节日等;从特殊性来说,民俗旅游资源的形成与各民族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背景有关,因此民俗旅游资源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二、广西民俗旅游现状及存在问题
民俗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已成为我国各地旅游开发的重点项目之一,广西也不例外。广西境内居住着汉、壮、瑶、侗、仫佬、毛南、水、彝、仡佬、京、回等12个民族,而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则是广有的少数民族,是民俗文化旅游大省①。其中,壮族是全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90%以上分布在广西,全国瑶族的75%分布在广西②;广西总面积23万平方公里,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约占60%③。长期以来,各族人民生息繁衍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共同劳动和共同生活,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形成了各民族独具特色、风格迥异的民俗文化,如在小吃方面,广西各地区的特色小吃也应有尽有,南宁的老友粉、桂林的桂林米粉、柳州的螺丝粉、梧州的艇仔粥等等,各具特色;在建筑的风格独树一帜,苗族的吊脚楼、侗族的风雨桥和鼓楼都充分体现少数民族人民的智慧;在酒文化方面,瑶族的糯米甜酒、苗族的过寨酒、彝族的“秆秆酒”无一不乘载着少数民族的热情与好客;在民族服饰方面,各民族格式各异,有着独特的地方性和浓厚的文化底蕴,如壮族男子多穿青部布对襟上衣,女子多穿无领斜襟绣花滚边上衣,下穿绣花滚边宽脚襟子或青布蜡染的褶裙,腰束绣花围腰,脚穿绣花鞋,头缠各式花巾,还有瑶族的五彩斑斓的服装,象征瑶王的五个手指印的各种图案等等。这些别样的民族风情,铸就了一个博大精深的民俗旅游资源宝库,这些资源宝库目前正在逐渐被开发、投入使用并取得一定收益。以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为例,该县本着“桂林山水甲天下,侗族风情看三江”的旅游发展理念,将旅游业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来抓,在政策、财力、人力和物力上都给予大力支持,使以侗族建筑、侗族风情、侗寨居民生活和侗乡田园风光为主要内容的三江旅游业更具魅力。仅2006年上半年,接待人境过夜旅游者12180人次,同比增长61.22%,实现国际旅游收入685.5万元,同比增长79.6%,旅游创汇80万美元④。
尽管广西民俗旅游资源得到极大的开发并为旅游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广西民俗旅游资源的使用及开发还是存在另人担忧的一面:
1.许多民俗风情旅游资源被异族异地民俗风情取而代之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外来者的涌入、异族异地文化的引入,一些地区传统的民族文化,民俗风情逐渐被冲淡同化乃至消失。受现代潮流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青年不愿再穿本民族服装而钟情于流行服,忘了老祖宗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优美的民族舞蹈而沉醉于流行歌之中,民族文化的传承面临着整体断代的危险。此外,文化的变迁也十分突出,像端午节、中秋节这些我国传统的节日在逐渐被淡化,而欧美国家的传统节如对圣诞节、感恩节、愚人节却正在风靡整个社会。
2.模仿成风,缺乏创意,没有特色
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近年来我区有大量资本涌向民俗旅游开发领域,数不清的民俗村,民俗城纷纷建成。然而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及旅游开发经验,这些项目大多粗制滥造,相互模仿、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重,使企业之间竞争加剧,既造成资源浪费,又加大了企业的投资和经营风险。
3.民俗风情正在庸俗化
在开发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对淳朴民俗风情的亵渎和歪曲,从而使民俗风情庸俗化。如在开发过程中,开发者将一些落后的封建迷信和下流的、暴力的、无聊的事物掺入其中或将少数民族婚俗开发成“摇钱树”,在一些民俗旅游区,少数民族姑娘“邀请”男性游客参与婚俗表演,当节目结束时,少数民族姑娘让所有参与者给小费、或是见面礼或是媒婆辛苦费,而这一切费用都是在事后才被告知,很多游客都有上当受骗甚或是被敲诈的感觉。
4.伪民俗现象泛滥
伪民俗是指子虚乌有的民俗,即某些旅游企业或部门为了某种目的而任意编造、添加或随意拼凑、生搬硬套一些当地根本不存在的民俗风情。在民俗风情丰厚的地区,流传着许多内涵丰富、带有民族色彩的神话传说等,有的部门在开发这些资源时,不是正确地表现这些神话传说中所包含的追求真善美的正面精神,而是着力渲染一些附在这些神话传说下的封建迷信。
5.民俗风情旅游景点开发中存在问题
一些民俗风情景点的建设投资太大为了尽快收回投资成本,许多景点采取高价门票、层层设卡卖票的做法,令游人望而却步;不少民俗旅游景点参与性项目较少,而供人们观赏浏览的项目虽然艺术水平很高,造价也很昂贵,由于没有脱离传统展览馆的展示、观赏的方式,因此吸引力不明显,游客的重访率很低;还有些景区的开发、宣传不到位,导致造成旅游资源的极大浪费。此等现象的存在制约了民俗旅游景点的深度开发及合理经济收益的收入。
6.旅游资源过度开发且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旅游产业可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但也不是可以无限度地发展,而是应根据当地资源、社会与文化承载力来开发。民俗旅游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过度开发,将一些现代建筑材料盲目的渗透入古街民宅中,而降低了民俗风情的纯度,特别是在开发和管理过程中不注意保护就会枯竭乃至消失。此外,旅游者的过度涌入会对当地文化造成冲击和影响。蜂拥而至的旅游者对旅游地民俗风情资源有很大的冲击虽然成千上万的旅游者涌到民俗风情旅游景区,给当地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旅游业的飞速发展使人们忽视了这里不仅是旅游点,也是成千上万人的家居之处。景区人满为患。不仅对旅游景区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也使当地居民日常生活受阻。
[关键词]民俗旅游 旅游开发 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C9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0-0136-01
徐赣丽博士的《民俗旅游与民族文化变迁》主要内容是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旅游以及给当地民族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文化变迁。本书长达29万余字,以女性细腻的眼光洞察依附龙脊梯田而居的桂北壮瑶三村旅游业的发展给其带来的变迁。
作者将个案研究全面地融实证性与理论思辨性于一体,揭示民俗旅游场域中的各种复杂文化事项。本书主要研究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背景下民俗旅游村的民俗文化变迁,说明旅游开发对地方传统的重建意义,探求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机制以及自我保护的策略和自我发展的途径。[1]一些少数民族村落由于时代的发展,建筑、风俗、服饰等方面有所淡化,民俗文化的一些重要活动在特定的时期才会呈现,不能完全被游客领会的当地民俗文化,政府或投资商就地觅取合适的特色旅游文化,构建民俗园,集中呈现其民俗文化,便利了游客充分了解当地或该民族的民俗文化精髓。在《民俗旅游与民族文化变迁――桂北壮瑶三村考察》中,三个特色民族村落也出现了相同的问题,作者也做出详细分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的旅游大省,他拥有众多的旅游资源,桂林山水、龙脊梯田、北海银滩等。众多的少数民族聚居于此,丰富的民族文化与青山秀水构成了最具吸引力的旅游产品。龙脊梯田位于广西桂林市龙胜县和平乡境内,此地九山半水半分田,不适合农业发展。在壮族历代的刀耕火种之下,从明朝万历四十年(1612年)的廖登仁,开发到清代雍正、乾隆时期基本成型,[2]几百年的时间,在蜿蜒的龙脊上开垦了气势恢宏盘旋在山岭上的梯田,绵延数里,蔚为壮观堪称一绝,也正是龙脊梯田吸引游客的原因之一。龙脊梯田位置也处于桂林-阳朔山水大的旅游观光圈内,促进了游客对龙脊梯田的游览。所以带动了龙脊梯田周围三个民俗村的经济,进而也加快了文化的变迁。
此地处于多山高原地区,梯田的开发使此地的壮族、瑶族历代以农业为生。由于旅游业的开发,改变了本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农业经济也不断地转变成了旅游经济为主。这三个民族村都有自己不同的旅游资源来吸引游客观光旅游以及参与性旅游。
旅游业的开发、国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投资都使三个村落经济收入大幅度的提升,增加了村民的就业,公路水利等各种设施也进行了很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商品化可以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延续。由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存变成了宝贵的旅游景观,受到了严格保护而得以长存。民族建筑、民族语言、民族饮食、民族服饰、民族节庆及歌舞等民族文化,也因为作为旅游资源加以开发,给人们带来物质财富和精神享受而得到不同程度的复兴。
旅游的开发也必然会给当地的文化、生活习惯带来冲击。村民从农业经济转型到旅游经济,旅游吸引物(资源)大量的雷同,互相抄袭。原来没有的文化,为了迎合游客的口味编造出神话、舞蹈和传统旅游纪念品,这都是旅游的开发带来的弊端。本民族一些传统文化可能也随之消失。由于受到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游客互动以及文化冲击,使本民族在心理上、行为上有一定的改变,也不利于民族传统的保持。
我一直在思考,现在越来越多的民族村落进行旅游的开发,开发过程中肯定会发生文化变迁,这样一定会使原来的民族逐渐丧失原有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但是从给村民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角度来看,旅游的开发是很明智的行为。
其实不管旅游是否开发,民族文化都处在不断地变迁发展之中。旅游开发会导致旅游接待地的文化变迁,而变迁并非仅是旅游开发带来的。如果一个民族村落由于历史、地理环境等原因导致贫穷,而旅游业作为发展迅速,推行有效的第三产业是改变这种情况的最佳手段。尤其我国的少数民族,大都分布于边远山区,这里的环境、地势、资源远不如中东部地区。在发展旅游的同时,还是要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民族村旅游的开发,旅游资源就是特色的民俗、民族文化。在旅游开发进行中,一定要尽可能长远地把特色民族文化作为旅游资源,来吸引游客的参观、消费。但是开展民族旅游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不应该为了迎合游客而编造出来一些虚构的民族故事、神话传说。第二,不应该制造非本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第三,尽可能多地开发旅游产品,加大宣传,促进经济收入。
在对民族旅游村的文化进行保护方面也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与物力,所以对于现在的少数民族村落民俗旅游的开发依然是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摘 要】文章从审美关系论、体验经济学等角度,结合民俗旅游的特点,阐述了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的基本概念、特征及理论基础,试图为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探索一种合理的新模式。
【关键词】民俗旅游;体验型;开发模式
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进入大发展时期。从审美关系论、体验经济学等理论角度来看,传统民俗旅游开发模式下旅游者主体地位重视不足的局限性正日益凸显。结合民俗旅游的特点,我们积极探索一种更加合理、有效的新模式——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模式。
一、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的理论基础
审美关系论下的旅游者主体地位:近代哲学家康德从美的特质出发,确立了审美的主体性,把人视为审美主体。在传统开发模式中,旅游者只是被动的参加者、了解者,其主体性严重失落。而在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模式下,将产生两方面的变革:其一,旅游者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改变,成了整个民俗旅游产品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创造者,从低层次的被动参观、了解变化为高层次主动体验、创造。其二,民俗旅游产品的开发观念和思路上的被动的、消极接受的旅游者地位的结束,开始了旅游者作为觉醒的、创造的、主动的审美主体的历史阶段。
“体验经济”语境下的民俗旅游产品开发:“体验经济”是一种开放互动式的现代消费形式,就是要“使消费者在其中感受到一种独特、美好、难忘的个性化体验经历。”体验一直是旅游业的关键所在。在体验经济语境下,民俗旅游开发要注重思考如何在民俗旅游业发展与旅游者审美需求满足之间找到平衡点和结合点。
二、现有开发模式及其不足
根据陈南江、吴月照的《论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当前,民俗旅游开发主要有5种基本模式:
(一)精华荟萃式:将散布于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典型民俗集中于一个主题公园进行展示,如深圳的“锦绣中华”等。这一模式在加工复制过程中会损失很多原有的民俗文化信息,甚至可能歪曲民俗文化;从旅游者角度看,缺乏可参与性。
(二)复旧再造式:对现已经消失的民俗文化通过信息的收集、整理,场景的建设、再现,让游客了解过去的民俗文化,如杭州和香港的宋城等。这种模式最的难点在于“再造”的逼真性。
(三)原生自然式:在民俗文化相对丰富的地域选择一个典型的、交通比较便利的村落,向旅游者展示村民的自然生产生活和村落的自然形态。这种模式存在利益分配问题。同时,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原生文化因素可能产生异变。
(四)浓缩改进式:展示当地民俗文化精华的景区。这种模式真迹经过改造必然产生变异,丧失了对有些游客的吸引力。
(五)短期表现式:包括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和流动性的民俗文化表演活动。
总的来看,上述发展模式中,真正可以让旅游者参与体验的仅有原生自然式和短期表现式的民族节庆活动。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也进入大发展时期,传统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的这种局限性必将日益凸显。因此,目前民俗旅游发展中,如何尊重旅游者在民俗旅游中的主体性地位,增强游客参与体验性就成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模式
当前,我国民俗旅游仍处于低水平的展示型阶段,尚未迈进真正意义上的民俗旅游大发展阶段。只有充分尊重旅游者主体地位,增强民俗旅游产品的吸引力,满足旅游者积极参与、深度体验民俗活动的需求,才能推动和促进民俗旅游业持续、高效发展。
(一)概念。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模式是一种注重凸显旅游者在民俗旅游中的主体性地位的开发模式,是一种民俗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直接参与、体验全过程的开放式旅游活动。它以旅游者为主体,以民俗旅游为内容,以各种活动为形式,以满足旅游者积极参与、深度体验民俗活动的需求为目标。民俗景观、民俗活动、各种有形和无形服务既是旅游者体验的对象,也是向旅游者提供体验的媒介,相关人文和社会资源则是这种体验的基础。
(二)特征。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模式以最大限度实现旅游者的独特而深度的体验为目标,其主要特点是:
第一,强调主体性。如在服装表演、山歌演唱等民俗活动中,旅游者作为接受主体,其参与程度对于这些民俗活动表现的美的再创造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第二,强调互动性。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改变了以往旅游者只是被动接受产品和服务的角色,通过策划各种旅游活动,形成旅游者与民俗风情的审美互动,旅游者与表演者、服务人员之间的协作与互动。
第三,强调综合性。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模式并非一种完全独立的开发模式,它需要与现有的各种民俗开发模式相结合,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积极参与、深度体验民俗活动的需求
第四,强调特色性。要实现旅游者独特而深度的审美体验,就必须有强烈吸引力、高度参与性、鲜明特色性的民俗旅游产品。如在以土家族和苗族为主的渝东南可优先开发特色饮食、老街老寨、农民画、民歌、秧歌等旅游项目,建设独具民间艺术特色的民俗旅游区,提高苗族、土家族风情文化的观赏性和感染力,吸引游客参与娱乐。
四、结语
综上所述,体验型民俗旅游开发模式是一种积极适应体验经济的时代潮流,充分尊重旅游者主体地位,增强民俗旅游产品的吸引力,满足旅游者积极参与、深度体验民俗活动的需求的开发模式。它是以具有体验特性的民俗景观和民俗活动为基础,以最大限度实现旅游者的独特而深度的体验为目标,运用体验化的手段开发、设计民俗旅游产品的开发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强调主体性、互动性、综合性和特色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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