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什么的晨雾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沉淀与络合物没什么直接关系。
共同点:沉淀是难溶物质,络合物是难电离物质,有它们生成可以使溶液中的复分解反应顺利进行。
前提:反应物不能比它们更难溶和更难电离。
(来源:文章屋网 )
家乡,让每一个远离的人都离思萦怀的地方。
那山,那水,那纯净的阳光,那淳朴的脸庞,无不潜藏于我们的灵魂深处,在静静的时光,会悄悄浮上心头,幻化成无穷的勇气和力量,那是我们生命的底色,是我们的根。
今天,我们又回到了家乡,用眼睛去发现,用心灵去感受家乡。
我的家乡是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那就是——温州。你在那儿住上一段时间,你一定就会身不由己的爱上那里。大家爱那里的温馨和谐;爱那里的美丽自然;更爱那里的风景如画。
我们整个村子都被高大的高山紧紧的环绕着。每一座高山都气魄雄伟,形态各异。有的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的像一只聪明伶俐的小金猴;有的像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每座高山都突兀森郁,非常陡峭。有些高山都直入云霄,连山顶都看不见。有时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些云朵在山间“捉迷藏”。她们每天都在玩,可总不觉得厌烦。每天早上五六点的时候太阳公公就会在山脚下面缓缓升起,这时家乡农村里养的鸡就会叫个不停,仿佛在叫大家起床干活了。清晨就是在这一声声鸡鸣中开始的。慢慢地太阳公公就笑吟吟的高挂在天空中。特别是冬天的早晨,天空中蒙蒙胧胧的,常常飘着白雾。你站早地面上,你就像身临其境一样,在美丽的天国里独自游玩着。那时你一定会觉得很高兴。这时的太阳公公呢,就像蒙上了一层细纱似的,在天空中漫游着。那时我的脑子里就会浮想联翩。
我喜欢家乡的山,也喜欢家乡的水。村子里有一条小河,河是由东头通向西头的,正好通过我奶奶家门前。河水虽然比以前的河水浑浊了些,但是我依然很喜欢家乡的小河。因为是它记忆着我童年时代的美好时光。小时候,我常常在爷爷的陪同与带领下来到小河的学习游泳。一开始,我还不会游泳,可是经过我的坚持与努力,终于学会了游泳。我不仅在这条小河里学会里游泳,还常常在小河里看到成群的小鸭子在水中游来游去,它们在水里嬉戏游玩,给家乡增加了勃勃生机。这个景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永远的记住了它。
在每一天的早上或者是下午的三四点钟的时候村子里的人们就会到田里去耕种。我爷爷就是这样的。有空时他就会去田里给自己种的蔬菜浇水、施肥什么的。等到蔬菜成熟了以后,村里的人总是带着挂满笑容的面孔满载而归。
家乡的山是那样绿,绿得可爱;家乡的水是那样清,清得动人;家乡的人们是那样勤劳,使人永远记得他们。
在我的家乡,有一座拔地而起的山——
这座雪峰山峰峦迭嶂、连绵起伏,像一条青龙卧在那里,又恰似一个巨人,矗立在万山之中,盛情的俯视着大地。每天清晨,灰蒙蒙的晨雾似袅袅的轻烟,缠绕在山顶,仿佛它做错了什么事,羞于露面。雪峰山不止一座山,大的、小的、长的、短的、横的、直的都有,争雄似的一座比一座高。
这里不仅有唯物雄壮的
山,还有蜿蜒曲折的
江。
这悠悠江水仿佛是一匹翠绿的巨幅绸缎,从远处高山深处一直铺到我的脚下。这沅江真美呀!清澈、碧绿、恬静,令人神往,远看它是那样的绿,绿的像一条翡翠的绸带;近看是那样清,清的可以看见江底的鱼虾,夜晚那弯弯的月牙倒映在“绸带”上,是那样美丽、温柔、迷人。
这儿除了湖光山色,还有勤劳朴实的人们。
每天清晨,当你漫步大街时,你就会发现勤劳的农民伯伯早早来到农贸市场,吆喝着,想让每一位路人尝尝秋收的喜悦。如今,在这个小镇上,已经建起了一座座高楼大厦,建起了高速公路……这里还有一位解决了世界上粮食问题的伟人——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
我爱我可爱的家乡——
1965年出生,汉族,农民,少年时因意外事故,左腿及右手致残,1985年中学毕业,1987年开始学习摄影,现为自由职业摄影师,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会士,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理事、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作品在国内外摄影大赛上入选、获奖达百余幅组,发表500余幅,其中《金山岭晨雾》1992年获第六届尼康摄影比赛三等奖,1993年《长城系列》获《大众摄影》主办的“宝丰杯”全国摄影大赛金牌奖,《华夏风采》获中日大自然摄影比赛佳作奖,1994年《金山岭长城朝雾》获中日山水风光游摄影对抗赛金奖,作品《气贯长城》获第十七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牌奖,1998年作品《晨曦中的中国长城》在法国巴黎获得联合国举办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摄影比赛二等奖,1999年度“柯达杯”《中国摄影》专业反转片比赛获优秀摄影师称号。2000年1月出版长城摄影专集《我的家乡》。
年收支比例:
我近四、五年摄影收入与支出几乎持平,收入来源,主要是出售照片,报刊投稿,参加摄影比赛等。摄影主要投入是购买胶卷、冲洗放大、装裱及差旅费等。
近期计划:
我没有过多的计划,继续努力将长城主题拍好,是我永恒的摄影追求。
使用器材情况:我现在使用的120相机为玛米亚RB67SD,90mm、65mm两只镜头,135相机是从佳能公司借用的EOS3及两只镜头,f17-35mm和f35-350mm镜头。偶尔也使用海鸥4A相机。
几句心里话:
我家住在长城脚下,几代人也没有走出这穷山沟,我觉得我又是非常幸运的,只因为我选择了摄影这一行。自从拿起相机之日起,大部分时间用在拍摄长城风光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十多年来,我的作品接连在国内外摄影比赛上入选、获奖,发表在各报刊、杂志上,尽管摄影很艰辛,但它陶冶了我的情操,锻造了我对艺术的无比热爱。
同时摄影也很难,尤其我觉得拍摄长城更难,要不断的突破自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为了拍摄一张满意的作品,要往返数次,甚至要几年时间。
依靠摄影收入维持摄影创作也不那么容易(也许我的路子走得不正确),十几年来真是困难重重,我没有松懈对长城的拍摄,不管怎么样,我将一如既往以饱满的热情继续努力拍摄我心中的长城,这是我永恒的追求。
周万萍和他最得意的作品
真没想到周万萍那么不善经营自己。前些天我们到金山岭长城之上他开的那个小店一看:连个招牌都没有。虽然那是个风景极佳、一眼望去长城逶迤的地方,虽然小店的墙上挂着周万萍放大、装裱好的作品,桌子上摆着他今年新出版的画册,但有谁知道这些摄影作品和画册是出自这个小店主人之手,是出于一位地地道道的本地农民摄影家。
我都替他着急,咱不说包装什么的,就实事求是地把他的简历和取得的成绩写在块板子上,他的照片和画册卖得一定比现在好得多。
这就是他农民的本色吧!
据他自己讲画册销得不错,仅这一个小店在今年的旅游季节已经卖出4-5百本了,加上其它地方的销售,这本画册已经收回投资开始盈利。当然,尽管小店里照片和画册摆在显著位置,但更多的还是食品、饮料和些小工艺品,这些大概是他收入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周万萍现在的日子还是不太容易,就这个小店,去年的租金是几百元,今年一下子涨到了8000元!
都说周万萍是受翟东风他们的影响,可他是怎样放下锄头拿起照相机的呢?
周万萍虽然是个农民,可是在那个只有二、三十户人家的小村子,几乎是没有土地可种,他全家只有一分地。农民可没有上岗下岗这一说,有地自己土里刨食,没地自己拯救自己,金山岭开辟为旅游区后,由于他有些残疾,干不了重活,也或许他太老实找不到其它事,就一边卖汽水,一边用一架海鸥4A给游客拍些纪念照维持生计。发展到今天饮料还是在卖,持相机的行当却改为给长城拍纪念照。
当年到金山岭打听周万萍的时候,就会有人告诉你,他一大早,背着汽水到司马台去了(因为司马台的游人比金山岭多)。从金山岭到司马台沿着长城走大约有20多公里,一路上上下下崎岖不平,我走过一次,回来歇了好几天还觉着累呢。
因为金山岭这个地方的长城残破、地势变化又丰富,所以很多到那的人都是些美术院校的学生,他们到那写生。还有就是搞摄影的。为了赶时间、等机会,有些人就经常住在周万萍家,因为他家就在金山岭长城脚下。一来二去,周万萍和来这拍长城的人就熟了,他也开始用他的海鸥4A拍起长城来了。
现在金山岭可有一景:卖画册。任何一个旅游景点几乎都卖风光画册,但那是在旅游品商店里。金山岭那些卖画册的却颇为不同,长城上下,尽是些妇女手里拿着金山岭画册,当然包括周万萍那本,有个妇女让我买画册,我说:“我就是这画册的作者。”她说:“别逗了,这画册是我大兄弟拍的!”她们帮游人主要是外国游客背着包,搀扶年老体弱者爬长城,目的只有一个,卖一本画册。这种推销方式也许有点那个,但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成功对一个地方一个局部的影响。
我觉得这些画册都是周万萍批出去的,我看见他家堆了好多。
给乡亲们挣钱的机会,乡亲们也以他为荣了。
当年,周万萍获得全国影展金奖之后,据说有“农转非”的可能,但后来因为什么事情给“耽误”了,没“非”成。
焉知非福。假如当年他真的农转非了,可以设想一下,也许他会到县里的文化馆当个馆员,也许他是乡里文化站职工,能否走上今天的道路就不一定了。
我听过周万萍在哈苏幻灯演示会上的讲话,因为打幻灯,屋里特暗,也没看清楚他长得什么样,就觉得他的语言是一个非文化人的文化语言,很特别。说到金山岭,说到长城,很动情的。
应该说周万萍虽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但是他也看了不少书。
他是高中毕业。
无数色狼就靠研习这本宝典来诱惑无知少女。
1
与灵灵在天河城的绿茵阁吃全麦面包和水果色拉。她说,这肥也减了,皮肤也白里透红与众不同了,下一步咱们干什么呢?我说去参加选美。她皱了皱鼻子,相当不齿地说,你以为自己18岁!她说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嫁入豪门。“当然,这是所有年龄超过22岁的美女的当务之急。不漂亮的就只能自己奋斗,做CEO、CFO之类,咱们也别跟人家抢饭碗,大家活得都不容易。”灵灵大义凛然地说完,刷刷刷地在绿茵阁的便笺上为我罗列了一堆酒吧及户外俱乐部名单,据说是本城富家公子时常出没的地方。
2006年9月23日晚上9:30,我在“探路吧”昏昏欲睡。做了整整8小时财务报表后还要在灯红酒绿的闹市跟富家子弟斗智斗勇,我容易嘛我。在我头脑中激烈斗争,是否要用牙签支住直往下掉的眼皮的最后一刻,一个将头发在脑后系了一个小小马尾的家伙冲了进来,他身上深灰色的ARCTERYX冲锋衣令我精神振奋。今天忙中偷闲做功课时,恰好看到这个牌子这个款式的冲锋衣,单价为5688元。
他进来捡了一张人多的桌子坐下。我悄悄蹭到与之相邻的一张桌子上,假装闷头看户外旅行指南,偷偷斜眼观察他。
灵灵告诫过我,绝不能以衣取人。很多富翁穿着十块钱一件的T恤满街晃,也有工薪族穿一万块一件的衣服吃生鱼。同理,也不能看他的钱包鼓不鼓。那种钱包鼓得要胀死的人,往往像我们一样,把一个月的工资都装在身上了。没底气才会带很多现金嘛。判断一个男人是否有钱,一要看他开的车,二要看他的卡。航空俱部乐的卡最好是国际的,银行卡一定要是VIP,打折卡要物以稀为贵型。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了。一只军绿色帆布钱包,里面密密麻麻插着无数张卡。他拿出其中一张问服务生,是否可以凭卡打折。服务生头点得像QQ来信显。那是一张中国电信的贵宾客户打折卡。此卡的持有者为每月为电信事业做贡献千元以上者。在手机资费不断下调的今天,有勇气与必要每月消费如此多话费的人,如果不是生意繁忙就是人傻钱多。
他离去后,我火速买单跟了出去。只见一辆沃尔沃商务车缓缓启动。开宝马的与开沃尔沃的同样有钱,但后者比前者更低调、善良、有内涵。甚合本姑娘心意。坐在回家的大巴上,我看到前途一片光明。
2
我就这样认识了叶子良。确切地说,是第二次在“探路吧”,我看到他去洗手间,算着刚刚好的时候,勇往直前地一路冲过去,在进门的地方与他撞了个满怀。然后,我羞涩千分并且风情万种地笑了一下。从洗手间出来,我选了一个寂寞的角落坐下。他很快走过来,说我叫叶子良。
我们相谈甚欢。从四姑娘山到纳木错,从318国道到雅鲁藏布江。要讨一位喜欢户外运动的富家小K欢心,多看几本旅游杂志就OK了。谈性正浓之时,他忽然看看墙上的挂钟,眉头皱了一下,说十点钟了,你回家晚你妈不说你吗。我装作大惊失色,说天哪,跟你说话都说忘了,我得赶紧回家,否则会被我妈骂死的。
急冲冲地跑出酒吧,我忽然有点忧郁了。果真是个富家子,喜欢女孩子18岁以后依然跟父母一起住,并且每天十点以前回家。可这两项,我哪个也不沾边儿。跟灵灵抱怨,她送我一字箴言――装!他喜欢纯情你就装纯情,他喜欢活泼的你就装活泼。等他爱上你,就没心思考证你骨子里到底纯情还是活泼了。
于是,为了不给他造成我每天混酒吧的恶劣印象,我憋着一个星期没夜行。
一周后,再去探路吧,叶子良一个人坐在吧台前喝红酒。看到我,懒洋洋地拿起手中的杯子打了个招呼。我急匆匆地绕着酒吧转了一圈又一圈。他终于忍不住问,喂,你玩什么呢。我说跟朋友约了去听音乐会,却到处找不到她。这时,手机响了。“啊?你不来了,怎么搞的,那我怎么办啊?”
恭喜,你们猜对了。那个打电话给我的人是灵灵。我们设计了这个言情剧里经常出现的场景。按剧情发展,叶子良将跟我一起去听音乐会。没想到他说音乐会有什么好听的,不如陪我在这儿聊天,你要是心疼那票,转卖给我好了。我手里握着票,含泪说我不心疼真的不心疼。他恨铁不成钢地说你不心疼才怪。
叶子良从我手里夺过票,看了一眼价格。忽然大声说,谭盾音乐会的门票,八折。票很快被一对情侣买走了。他把钱递到我手里,又顺手从钱包里抽了两百块钱扔过来。我呆呆地看着这些钞票,很想把它们扔在他脸上,你以为你是谁,你有钱就了不起吗,姑奶奶不稀罕。然而,为了我的豪门梦想,我不装孙女谁装孙女。我把钱收进拎包,朝他妩媚地笑了一下,说谢谢哦。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很拽地吹了一声口哨。
他准时在十点钟催我回家,却说自己还要再玩儿会。于是我不得不恨恨地看一眼酒吧门外那些豪华轿车,跳上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似的末班巴士。当我就此事向灵灵抱怨,她一边涂指甲油,一边悠悠地说,哪个富家公子没怪癖,就算他没怪癖,他老妈老爸老姐老哥也一定有。忍是嫁入豪门的最强功课。
好吧,我忍。
3
第三次看到叶子良。他命令我把电话号码给他。我乖乖递去名片,他看都没看便顺手放在屁股后面的裤子口袋里。然后白了一眼满怀期待的我,说行了,以后咱们单线儿联系。
周末,接到一个隐藏了来电号码的电话。“喂,明天去爬白云山吧。”富人叶子良的声音就算化成灰我也能听出来啊。接着听筒里却一片寂静,我锲而不舍地喂了至少三百声,那边总算有了人声,“我在。嗯,我在想明天开哪辆车过来接你。”额滴神(我的神)啊,一个家里有很多很多辆高级轿车的富家公子主动约会我,灵灵会羡慕得疯掉,不不,全世界的女孩子都会羡慕得疯掉。
“你会骑自行车吗?”
“会……”
“那好,你弄辆自行车,明天咱们骑自行车去!在探路吧门口见。”
嘟嘟嘟――
灵灵说,真正的富家子弟才会勇敢到骑自行车与女孩子约会。如果是个穷人,怎么说也要借辆尼桑阳光或者火速去买辆奇瑞QQ。人家有底气,才不需要显摆。我拼命点头,含着幸福的热泪,要求请她出去宵夜。小妞正色道,乖乖去睡美容觉吧,你的成功就是我的幸福。到时别忘了把他哥他弟介绍给我,实在不行,他叔他舅也行,只要单身多金,年龄不是问题。
无论狗头、猴头还是羊头军师,总之,嫁入豪门一定需要一个军师。道路艰辛啊,同志们,一个人要能搞定才怪呢。
白云山之后,我与叶子良进展顺利。他带我去西关的小巷吃双皮奶,在中大门口放风筝,研究沙面究竟有多少个铜像。在一个大波洋妞的铜像面前,他为我拍了一张显得我像没吃饱的灾民似的照片。我们骑着自行车在广州的秋天里穿行。他一手扶车把,一手搭在我肩上,说俺稀饭(喜欢)你。这些家常情景使我忍不住放弃自己温文而雅的伪装,暴露出小家碧玉的品行。比如一定要吃他闻着就想吐的长沙臭干子,买十块钱一件的T恤衫还爱不释手地说真好看啊真好看。
在一个秋风萧瑟的夜里,叶子良送我回家。我们站在楼下,依依不舍。灵灵忽然在楼上吼,你赶紧给我上来。叶子良仰头向上瞧,说声音可真年轻啊。
正当灵灵对叶子良的身世产生强烈怀疑时。他忽然拿着一张某俱乐部盛装舞会的请柬,问我是否可以作为他的女伴出席。我得意洋洋地把请柬拿给灵灵看,说明她智者千虑也有一失。于是我半年的积蓄换成了一件轻薄的纱衣。我郑重通知灵灵,如果追不上叶子良,你一定要在本姑娘以身殉职后为我穿上这件漂亮衣服。
舞会前一天,叶子良忽然宣布去出差。我再也忍不下去了,为了这个富家子弟的任性,我已经脱胎换骨,失去自我,未老先衰。如果这就是我的大好前途,估计我嫁入豪门后享不了几天清福就会英年早逝。我大吼大叫地质问他为什么这么大的事情说变就变。他狐疑地看着我,问参加一个舞会难道是很大的事情。我说当然。你知不知道我为此买了一件一万三的衣服。
“笨死了,你怎么不去老鼠街搞件A货!”
“去你的富家子弟,去你的沃尔沃。老娘不伺候了。”我转身向前跑,他在后面狠狠抓住我的手,环顾四周,说你骂谁呢,骂得好啊。
4
那天晚上,叶子良拖着我在白云山上走了整整一夜,澄清了相识以来的若干问题。
首先,他摊开钱包,我看到形形的卡。有理发店的3.5折卡,湘菜馆的八折卡,图书城的九折卡,如果把这些卡全部带在身上,我得准备一只至少能装20只卡的专用卡包。至于那张电信VIP卡,叶子良说,这世道,谁还没个在中国电信上班的同学校友什么的。
其次,那辆沃尔沃商务车。“当时,的确有一辆沃尔沃起动,但那与我无关,我在你身后,骑着自行车,可惜你眼巴巴地看着沃尔沃,眼里闪着猎人在家门看到狗熊时惊喜万分的神情。”
好吧好吧,那么,那件ARCTERYX冲锋衣总是真的吧?“淘宝上买的,688元。亲爱的,你一定在想谢天谢地,虽然他没钱,但还没笨到用一个月工资败一件衣服。”好吧好吧,谢天谢地,这是个会过日子的主儿。
可是,你毕竟装作很有钱,对不。你装了,别说你很无辜。
“当然。你以为《如何嫁入豪门》只有你们女人才看吗?无数色狼就靠研习这本宝典来诱惑无知少女。你应该庆幸,虽然你够无知我却不是色狼。”
十一月的白云山已经颇有凉意。叶子良将夹克衫脱下来裹在我身上。黎明渐渐来临,晨雾从山坳里升起。
叶子良说要去赶飞机。我鼓足勇气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会不会鄙视我这个虚荣的、一心只想嫁入豪门的女孩。“在我们这个伟大国度里,爱情没有到来之前,允许每个人胡思乱想。”哦,叶子良,你如何可以这样可爱。像你这么可爱的人,如果真是一个富家子弟该多么完美啊。这种念头一冒出来,我恨不得掴自己两掌了。
一
回望塞北广阔的有些失落的天空,静想那年自信的豪言壮语。如今路迢迢,人迹寥。才懂得大漠的男儿再豪爽、再性情,也怕孤单,也怕寂寞。
是了,路迢迢,人迹寥,人寂寥。
正是初春,五更天寒,四处都弥漫些薄薄的晨雾,进近处的树木虬枝上晶莹剔透,倒显得一片暖意。只是于我来说,稍稍有些冷。
罢了,这也难怪,我从小便是身子骨不结实,时时有些病痛。冬天更甚,多半时光是在用长袖捂着口鼻中咳咳喘喘不停度过的。即使不会严重到卧床不起,但骑马打猎这种事,是绝对不行的,毕竟我那孱弱的身体实在禁不起。于是我总是用艳羡的目光看着健康的哥哥姐姐们,有时却会无语凝涩。但他们待我很好,总是对我说,要我快快长大,到成年,家族便会同意外出游历,比这些莽夫做的要好得多。
那时,谁也不知那小小的孩子心中,有了希望。或者,他们只是忍耐着这小家伙乳臭未干,竟敢提这离家的事
只是那日,母亲的心意改变了。她心软了吗,可能她终于懂得这小小的孩子的心境。或者,是被我那时骗到了?不。又或者,是被我这养了十多年的儿子不成器给气到了?不,母亲向来贤惠宽容,即使没有中原女子的婉约柔美,但一定是爱她的孩子的。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她竟答应了我。只是那日,她的脸上写满了憔悴。几个哥哥收拾了干粮递给我,大姐牵了一匹好马,眸子里含着些泪珠,却没有和我说半句话,只是默默的把缰绳递给我。后来,我记得母亲叫住了我,让我到父亲的墓前祭拜,然后轻声嘱咐我,叫我一路向北西,便可出阳关,之后,便会有人烟。我听她说完,含泪应了几声。
于是我便义无反顾地向西,我不敢回头,生怕听到他们看着我的背影哭不出来的呜咽,于是,我不敢踌躇。
骑着马儿,踏过滚滚黄沙,翻过无数的山头,也跨国盆地,越过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一路艰辛,一路漫漫,一路风尘,一路也寂寞。沉重了脚步。有时,我怀疑听不到人声、听不到人影的时候,我会不会崩溃。有时,我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崩溃呢,自己总是没能答出为什么。多年以后我才知那是因为,灵魂深处是寂寞。
我不禁有些好笑,一个从小便在亲人怀里的小小孩子,今天也懂得了即使是皇帝英雄都无可奈何的寂寞了。
试想这小小孩子十几年来躲在别人为他铺设的一切里,别人的羽翼下,自然是不可能懂得对于他来说那么高深的情绪。但一旦暴漏了,脱离了这温暖的保护圈,只能凭自己的力量去拼搏闯荡。只能在别人看不见的黑暗里,向狼一般苦涩地舔舐疼痛的伤口。
于是,我害怕了,但转身马上被母亲的祝福惊醒这噩梦,打断了这痛苦的遐想,一切痛苦的情绪。这时的我,孤身一人,做出自己从未做过的事,第一次漫山地飞奔,留下马儿好似不乐意般在原地打着响鼻。可此时的我怎能顾它?竟是无力抬手,只能对着它使了使眼色,若看得懂就好。这马儿有灵性绝对是真的,它在蔚蓝的天空下驰骋着,像卷起一脚尘沙,散发出像是少年人一般的活力。我不禁又艳羡起来。
我喘着粗气,不用看也知道我肯定是面红耳赤了,喉咙干涩起来。擦过额头,浸湿了手背。可见我这鲁莽的行为给身体带来了许多的负担。但我很畅快,从未有过的。我才十几岁,从来活着不像今天意气风发、朝气蓬勃。
禁不起折腾,我唤了马儿,骑在它的背上。待我呼吸渐渐顺畅后,抬起头来欣赏周围风景,才知前方已有炊烟。我乐得嘴角弯弯,强忍着喉咙的干涩,打消了从包裹取水的冲动,打算就这样骑着马儿一鼓作气向那奔去。
那男儿不太俊美,那马儿并不属上等一人一马,只是他们是看起来无比的风华。
马儿不辱使命,几番辗转后,我便可以看到前方的三个鎏金大字——“离阳城”。
再走近些,不禁喜上眉梢。我从马儿上下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人。即使族里开会,也不及这吆喝声、卖艺声、讲价声,甚至是小儿的嬉笑声实在。——好一派繁华之地!
我回了神,向离得近些的客栈走去。我有些心不在焉,直到店小二轻声问我是要打尖还是住店,是茶要水还是要酒,我才又回过神来。看着这好像诡异得有些冷冷清清的客栈,微微的对她说,都要。那小二笑着,笑着,然后诺。
那小子再问我要什么酒,我说,女儿红吧。我只记得这个名字,只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喝酒,当然,也不过是浅呷一口,且是三叔的喜酒,当然,家人也没让我多喝,意思罢了。如今回首,觉得有些苦涩。那今儿个就正式一点吧。再点了二三两牛肉,应该是可以酒足饭饱的。就当开荤罢。
浅尝女儿红,筷子到了嘴边,忽闻一声大喊:“别吃,有毒。那声音弱得很,我是运气好,耳朵尖才费力听到的。
我吓得顿时丢下筷子,手颤抖着,不过,我最后想的是,听口音,阻止我进食的应该是男子。无力想这么多。却头越来越晕,越来越晕,直到失去意识……
二
一夜无梦。
任谁都会记得第一次的离家远行,漂泊在外的感觉。有游子的迷惘。是了,说不上娇生惯养,但绝对是安安稳稳、不管外事、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怎受过翻山越岭、马背颠簸、长路漫漫的离愁之苦?
我知道,这不是我逃避现实的借口。既出,又有何恋旧,有何悔恨?只是这一路太过艰辛。我又忆起昨日饮酒,可算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尝试,只希望什么事都不管,不醉也不归。那是轻狂少年的一个小小奢望,可是耳际尽是那声“有毒,别喝…”的阻止,然后是自己身不由己的倒下的一声“咚。”
说我不在乎现在身处何方,那是假的。我更想知道的是:这中愿人,心都这般的险恶?我初来此地,与任何人非亲非故。我的包裹里只是些衣物干粮,最多值钱的也只是几两碎银罢了。但是,若要劫财,那么我又被人迷晕,是为何?他们可以把我杀了啊……种种猜想都不成立。或许这是一场误会,是我想错了。
翻来覆去辗转反侧,睡不着。
我未睁眼,温热的阳光已唤醒了我的知觉。
——这并不是好事,现在的我浑身酸痛、四肢僵硬,显然是被折腾过一番。身下硬如冷铁,是我许久未躺过的地下了。手指轻轻的颤抖,所触到的东西细细长长,很容易折断,且成一簇。这应是茅草了。莫非我在荒野?是强盗劫了我的财之后,把我弃在了这里?恩,有可能。我忍受着阳光的刺眼,睁开眼才知道这决不是什么荒野。
“如你所见,这是牢房。”声音清冷,我听得出来,这是昨日让我别喝的男子。
他吐出来的字对我来说是在太过残忍。眼前一片狼藉,随着我一夜的辗转,茅草到处都是。这里没有桌子,没有椅子,连小小的木床都没有,到了冬天也只能依靠这一簇簇的茅草来御寒。我黯然,双手扒着锁上的牢门,怎么扯都扯不开,我狠狠地摇晃它,恨不得把这门撕碎开来,但我做不到。我颓废的蜷着身子,在门侧蹲下来。手也没有力气了,只能环着膝盖,把头低下。我眼里再不见任何东西,手指无知觉地抚摸地下。我想咆哮,我到底犯了什么罪?我想逼迫自己,痛苦的告诉自己,人性本善,绝不会无缘无故陷害一个没有结怨的人。但此时,我有些迷惘。
我听那人说我是被他连累的,他说我不必自责,我没有错,错的是他。
我惊异的向他望去,在隔壁的牢房,我们只隔了几个薄薄的木栏。我看到那人满脸的疤痕交错、有的肉已经腐烂,面部十分狰狞。若不是在白日下,我恐怕要被吓到的。即使现在,我也有些害怕只能退后几步,背后已是湿腻,想来衣衫都被我汗透。但转念更多的是欢喜,我坚守十几年的“人性本善”的观点得到证实,即使深处牢狱,即使有这么一个怪物陪着我,又有何妨?
等我想通,再见那人神色,阴沉沉的。不好,肯定是生气了。他肯定把我看做没见识的宵小之辈,容不得人家半点短处的自私之徒了吧。但真的是只需他的一个凌厉眼神,就能把我吓跑,或者是半天喘不过气来。我有些自责了。
我盯着那人,看到他把眼睛紧闭,然后倏地睁开来,然后听他斩钉截铁的用低沉的声音对我道:“你过来。”
我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真的过去?不,不能因为他的一番说辞掉以轻心。但是…人心本善啊,他应该是好人吧,要不然也不会和我解释的,他看出了我的犹豫,到底该怎么办?我定定的站在那里,不敢轻动。我想,这应是平生最痛苦的抉择了吧。
那人却是不恼,一改之前的阴沉脸色,反而变得和颜悦色起来。——莫非,他懂得变脸?不,不想这无聊的事。我看他嘴角略扬,嬉笑道:“莫非你堂堂男儿害怕我不成?”
此话入耳,我真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再想不起方才的半点犹豫,一边嘟囔着“谁怕你”一股脑儿的大跨步过去了。
走近才见他笑意颇深,才知上当了。我真笨,不由脸上一红,没好气的说“谁…怕你……”。我原只是粗着嗓子,却未料到那人真的给我一个凌厉的眼神。声儿软下了,口齿打结,我又想自己真没用,就这几个字说出来都没说服力。我咽下口水,朝他一瞪。那人才是真真切切的、再也憋不住的笑起来了。
我忽然觉得,他有一股亲和力,越近越觉得他眼神深邃,要把人吸进去。我在脑中臆想,却不防左手被他抓去,我慌神了,只想挣脱,可一双铁臂,怎么着都挣脱不了,我有些挫败。
我准备放弃挣扎,束手就擒好了,但他要真的是恶人,我的人生还未开始就没有了,这可如何是好?神色慌乱间,听他一声“别动,这个给你。”手上有温润的触感。
他松开手,我把头低下,仔细地打量手上的东西。我看清楚了,石块做工精细的玉佩,通体洁白剔透,正反面都刻着我看不懂的花纹,但透着阳光我可以朦胧看到他的脸的轮廓。嗯,这东西是很好看。价值肯定也不菲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收?我想把它送还到他手中,却听他说:“就当我连累你受这不该受的罪的赔礼,你必须收下。”见那人语气坚定,好吧,怎么找也得收下,要不然他又发飙我怎么办?
我再见他,他竟若无其事的样子,嘴中衔着几根茅草,闭着眼睛在太阳下假寐,一副闲适的样子。顿时,什么感谢的话我都不说了,只想狠狠地用眼神将他凌迟……
三
近日闲来无事,倒也乐得自在,一身轻松。清晨可以沐浴暖些的阳光,有时还会跟那人搭些话。他说中原的美酒如何的甘醇,让我想初次喝酒被他打扰,免不得怨他几句。他又说中原的女子有多么的婉约温柔,我又想起母亲那日遍布愁色的脸。我告诉他,我看到过大漠的汉子如何的豪爽,他就比划着,就像你这样?我瞪他一眼,说,草原有各式各样的节日风俗,他不屑一顾,说,这有什么好玩的,然后说这还不如中原传统的东西。我最后说,草原的舞蹈何等的优美,他却回答,再美也比不过咱们中原的歌姬的身段。我想,这人着实自恋。或者说我们之间有强烈的代沟,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名族,即使语言上说得通。
我们还是聊得很欢,天南地北,上至天潢贵胄,下至百姓侬人,只要投机就放开嗓子畅快的言论。这种放开心胸的说说笑笑有时还被几个守在外面的牢头说吵。
他问我叫什么,我瞥他一眼,发现这人不是一般的迟钝,看不清他的表情。我还是告诉他了吧,我说,我姓乌兰,单名一个西字。自爆了姓名,我想起了乌兰一族,邻里的苏合氏一家……
“嗯,你的名也不甚奇怪。”
什么奇怪不奇怪啊?那人说,他以前碰到过塞外的人,叫什么科的、查的,姓氏也是五花八门,奇怪得很。哦,我明白了。
他又说:“我姓林名逍,取逍遥之意。你可唤我‘林逍大哥’或者是‘逍哥哥’……”
我一听,这还得了。再看他噙着一缕极忍耐的笑意,我叱道:“你这泼皮,敢把你乌兰大哥当女孩儿耍,看我不整你……别跑……”
“不跑就死定了。”他一熘烟儿就跑到我够不着的地儿了。我隔着牢门怎么抓都抓不到,气煞我了。只是到头来我还跑得满头生出汗来,看着他又在悠闲地晒太阳,牙痒痒。
我停下来靠在墙上大口呼吸喘气。他睨我一眼,问我是不是跑累了。我不说,未必他是瞎子看不出来?
我心下有些痒痒,想问他一个一直想问的事情——他是如何拖累我到此地的?于是我问他:“你是干什么的啊?”
他神色不变,仍是懒洋洋的张嘴回答:“打劫的。”
“什么?……”我想,我要是喝茶,肯定喷在他脸上了。我就知道……他不是好人。可是,这么肯定的语气……我看这天底下能那么直白的说出这种事的,就只有他林逍了。该说他厚颜呢还是诚实?我莞尔。不过,这些天与他吃喝谈笑,也只觉得他面目有些骇人罢,其心性,绝不是坏人。他若是强盗,为何如此容易的要我收下不菲的玉佩?不解啊不解,我想问他,你是不是被人冤枉的啊?
话还没说出口,就听他一声“你还真信啊?”
我还真信呐,嗯,那当然。所以,我义无返顾的吐出分量不低的“信”字,我没看错,那人眼里已有笑意。
“好啊,你骗我。”
“哪有?”他顿了顿:“我却是打劫的,不骗你,只不过嘛……”
故意卖关子。“只不过什么?”我只能逼问。却见……
他在干什么?我看到他把右手伸向右耳边,好想摸到什么,然后顺势一扯,揭开。看他半狰狞半平滑的皮肤,看起来很突兀,我咽了口水,有点打颤,不过还是知道了,他易容了。倏地他又停止了动作,不揭开了,反而将它们拉拢回去。我无语,还准备看他的真面目呢。
他把人皮面具合上,我竟看不出他易了容,我再次骂自己废物。
倏地,他沉声说:“有人来了,带着这玉佩,我会来救你。”他的声音使我有了紧迫感,到底是什么事?我想问他,有人来了又如何?可他却一转眼倒在墙边,我喊了“林逍”好几遍,他都像死了一般无应。
我心急如焚,眉头紧皱。但此时,我听到了脚步声,果然有人来了。
会是谁呢?劫狱的?算了,别妄想了。我一个外乡人,人生地不熟的,跟人家非亲非故。林逍的朋友?不,他一个打劫的,人家杀了他就可以把他的口风死,所以人家杀他都来不及。那么,是和我一样被关进来的?不,那时我是没知觉,要是有知觉还不是闹得个天翻地覆死活不入这肮脏的牢房。官差,也许吧。
不知来者为何意,我也聪明一回,随那人一起装死好了。
脚步声愈来愈近,我隐隐听到有人说话。说的什么不太清楚,只是我现在闭着眼睛,把瞌睡虫唤来了,遂是梦周公去了。
四
这一觉睡得极不顺畅。
我只记得那日睡着后隐约听到人声,声音极小,还是吵到我了。然后我很不耐烦的翻身睡去了,而且……还是在那些不明人士的眼皮子底下。这一番可不得了,莫名奇妙的有一人声音极尖细,大声嚷嚷“那人是活的……”“那人是活的……”恐怕说的是我吧,啊,我很困。不再管,忽略掉周围的一切噪音,安心睡去了。可是,还嫌不够似的,过不多时,我身子一轻,被人抬起,然后……然后一盆冷水灌过头顶……硬生生的破坏我和周公的缘分。我恼了。呃,再一看,我猜对了。而且,来者不善,我装死的方法也是对的,只不过,为啥我会在那紧要的关头翻身睡觉?好吧,是嫌睡不舒服。再好,成这摸样了。事实证明,不满足是没有好下场的。
不想别的了,我的头很痛,只能低垂着,眼睛却是再也合不拢。当然,被唤醒了还有谁想睡?我能感觉到手脚不能动,估计是那群官差把我的手脚捆住了。是的,双手撑开,双腿闭拢。我抬起昏沉的头来,看到有几人围在我手的两侧,怕是被我逃了,其实我逃不了,我一个手无寸铁、身体虚弱、不懂武功的年轻人,力气不大,怎么挣脱绳子,绊住着周围的一群人逃跑?满室的刑具,我很多我不知名的,看着胆战。但我知道,我绝对不会屈服——那人既把玉佩给了我,我就要承担着罪名。我想。我缓缓的闭上眼,等待暴风雨。
有人执鞭,等待上位者的一声令下。有人解我的衣衫,恐怕是为了打得更疼些罢了。还有人准备刑具,然后笑得猥琐。呵。我何德何能,竟能让这么多的人来伺候我?我想苦笑,却发现自己连苦笑都笑不出来……
却在此时,“咣‘的一声唤回了我,将我的情绪打乱。是哪玉佩掉了去。我万分庆幸它没有被打碎,只是顽皮的从我的衣裳里熘道地上了。我没有注意有人诧异,只是看到有人在我面前咬耳朵。这没什么,想到玉佩相安无事就好,林逍不会怨我就好……漫天的倦意袭来,我又沉沉的睡去了。
这一觉是睡得极沉,也是极香的。
梦醒时,发现身下极软,是长垫的光滑布料。几重纱帐,玉做的枕头,温暖的被窝。
这是什么回事?牢中审讯的那一幕是梦么?嗯,我的身体各处并没有伤痕,且没有任何不适,但我还是记得朦胧间我被抬上刑架的事啊。我坐不下去了,我要起来。于是掀开被子……却不见衣衫……这叫我如何是好。
门外传来了一阵喧闹声。我皱眉,即使不睡觉,我也是喜静的。约莫半盏茶的工夫,有人敲门,那人不作声,怕是吵到我了,在听到我允可的“进来。”二字后才说诺。
那人进来了,身后有两个下人为他带好门,然后出去了。看得出来,他身子不甚臃肿发福,还看得过去,油头粉面,明显是个文官,年纪嘛,大概有四十了吧,看这样子。嗯?不对,我怎的也看人外貌了?明知不可貌相,就像林逍一般,怎就忘了?想着想着,那人怯生生地开口,“公子恕罪……公子恕罪……”。
这人怎么了?傻了?他说“恕罪”?啥?一头雾水。我还是煞有介事的沉声问他:“你何罪之有?”
那人先“咚”的一声跪下了。我想让他起来,他却叩头不止,然后道“公子有所不知,且…且听下官娓娓道来。”好笑,他的声音发颤。是这样的,离阳城的盗贼十分猖獗,他们结合在一起,认一个叫林逍的人作为首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是官府也没有足够的力量与之抗衡,离阳城的百姓忍了,开始没说什么,只是到后来,有农民结合在一起反叛官府,官府无能,实在没有妙计来惩治这群盗贼。但是官府面对猖獗的盗贼、发怒的百姓,于是想出了不算办法的办法,将离阳城最大的客栈里安插官府的眼线,百姓不入,就等那群盗贼自投罗网,然后瓮中捉鳖。只是盗贼抓到了,也只是抓到了林逍,还抓了无辜的我。这官当得……也太水了点吧……
真是天大的笑话,然后是天大的误会,被我这个倒霉人碰上了。
但是,怎么会这么巧?
嗯,满是疑点。我问眼前的人:“我的玉佩呢?”
这人马上上命令小厮将它送来。我对着依旧剔透的玉佩,让眼前的人起来,然后问他:“这玉佩有什么秘密,你知道么?”
他惊愕起来,小声嘟囔者“莫非您不知道?”,然后还是告诉我说:“这是当今圣上赐给安亲王的玉佩,予长寿之意,故名长寿玉。”
……名字是很恶俗的……但是,林逍他一个盗贼,怎么弄出个长寿玉出来?还是说,林逍到底是谁?他与安亲王有什么关系?他是不是骗了我?
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五
在官府中呆了几天,我就回客栈了。临走的时候,油头粉面的人盛情挽留,我想冷笑,要不是冲着这玉佩,他杀我都来不及。
我要回客栈去。我不知道林逍在哪里,但他绝对不在牢房里。因为身穿官袍的男子说,林逍跑了。那么,茫茫人海,我到哪里去找?
我想去找他,问问他我心中的疑惑,那怕是他骗我,即使那一刻心里会很痛苦,我也要去问,因为,我是坚持“人心本善”的啊。哦,不。如果这是他安排的一场闹剧,也不算心黑啊,那么,为什么我就感觉他不善了呢?……他骗走了我坚守十几年的信念。不,坚不坚持由我来决定,凭什么别人的心都要他决定……罢了罢了,八字还没一撇,事情还没有定局,我瞎想瞎猜个什么?
我有时想,或许今生有缘。
不是戏剧性的一幕,他说,他特意在客栈等我。我不问他怎么逃脱的,因为他是盗贼,他有武功的啊。
我远远地在客栈的一角看到他了。他的身旁,尽是一坛一坛的酒水,再看他满罐满罐的送到嘴里,我有些心酸。我跑到他的身旁,看着他,满脸酡红,眼神锐利,显然未醉。看着他的酒,又是女儿红……
女儿红、女儿红,缘起缘终皆是女儿红。我心中百味交杂,我说,我来陪他喝。仰天,喝得不畅快,第一口下肚就感觉喉咙被火烧过一番。呵,那又怎样?倾我一生一世任性,换得今日痛饮。我拾起酒罐,无视喉咙异样,一杯一杯灌。
许久,林逍停止了喝酒,睨我一眼,澹澹开口道:“有什么要问的、就问吧。”
他会一五一十的告诉我。
“你是不是林逍?”
“是。”
“你和安亲王是什么关系?”
“一年以前,我救过他的命。”
“玉佩是不是他给你的谢礼?”
“是。”
“你……为什么要把玉佩给我?”
“我有武艺傍身,可以跑。你没有。你无辜,你要出去,玉佩给你是你出去的最好法子。”
“这……这是不是你设的闹剧?”告诉我,是或不是,让我活得清楚,让我死得明白……
可是,良久无以应。
我看着他一杯一杯的灌,不回答,心里一刻比一刻紧。回答我……回答我……不要让我不明不白……
“回答我。”
“哈哈哈。”怎么了?他怎么了?他不再喝酒,抬起头来看着我,不放过我脸上的一丝表情,然后说:“你思想真丰富。”
“到底是不是?”
“不是。”声音平静无波。
那就好。
原来,林晓只是一个打劫的头子而已……搞这么神秘……
“我知道了。”收拾东西。“就此别过。”我要过离阳,去别的、更远的地方旅行了。
“好。”
我们算什么?
算朋友吧,而且是同患难的朋友吧。
是萍水遇上的。
他笑着问,还会相逢吗?
我笑着说,何处不相逢?
后来的很多年,我常常告诉我的妻子这段往事。
我告诉儿子,人就像大海里的一点浮萍,微微的一点、毫不起眼的浮萍。但是在大海里,也不要害怕孤单寂寞,要怀着纯真善良的心,对未来的希望,去相逢与你相逢的人,这样既不孤单,也不会寂寞了。
可是儿子不解的问我:“爹,“浮萍是什么啊?”
我摸着他的头,笑的温柔:“浮萍啊,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