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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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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为认真抓好我市20__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20__年我局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以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20__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20__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 “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20__年12月28日—20__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本文来源:文秘站 检查(20__年4月26日—20__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20__年9月17日—20__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__年安监局将实 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20__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20__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注重实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检查工作要确保切实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自检自查要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落实,对难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需督促、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相关责任部门必须组织复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镇2020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开展计划执法工作,促进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构筑“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执法检查任务

对全镇的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每年最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和2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行政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年”活动,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职业健康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和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我局有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6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6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

全年365天,其中法定节假日17天,双休日104天,剩余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44天,总法定工作日为:5×244=122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

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合计541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

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合计416个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220-541-416=263(个工作日)

5.执法工作日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220-416=804(个工作日)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我局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县属企业和部分省驻企业。

四、执法检点

(一)宣传、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和企业执行。

(二)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三)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和重点工程的专项执法或联合执法。

(四)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和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九大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

(五)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对2012年工贸行业事故发生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督查,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培训、隐患排查、设备设施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六)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主线,以预防事故为核心,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打非治违、矿山整顿关闭、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和强化安全监管等工作重点,通过严格、规范的监管执法,督促、检查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围绕“产业建设年”和“夯实安全基础年”,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为主线,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继续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八)职业卫生安全监管以《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有关部门规章为依据,以木质家具制造、冶金、矿山开采、建材制造等职业危害严重企业和行业领域为重点,行政执法检查与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相结合、与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相结合、与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准入相结合、与开展职业卫生业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九)安全培训方面,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情况。

五、其他说明

(一)对本执法计划有重大调整的,即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第22条规定的3种情形的,按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对本执法计划的执行情况将作为考察股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也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完成效果较好的股室和执法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或者完成效果差的股室和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督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计划执法活动及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确保现场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个下降”。

(三)主要任务

1、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检查执法工作。

2、重点打击“三非”、“三违”和事故隐瞒不报等行为。

3、重点查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4、落实完善企业规范和标准化建设;

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6、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受理并查处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7、按镇消防安全职责分工要求,依法对安监中队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8、配合落实区安监局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办理区安监局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协助区安监局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9、努力提高中队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10、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数

目前镇安监中队在编人员总数2人,聘用人员4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175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104-11=250天/人。

总执法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天×6人=1500天。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1500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500-1020-360=120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约1020天

1、配合区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约60天。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约108天。

3、参与镇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及镇机关各办、镇各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约240天。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约150天。

5、开展机动执法约170天。

6、有关报告、安全措施的备案约60天。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约232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约360天

1、机关值班约60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约80天。

3、病假、事假约30天。

4、检查指导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约120天。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约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约30天。

三、安监系统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直接监管的产值2000万以上企业和园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1家,油漆店1家,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8家。

四、执法检查方式、内容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

1、日常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状况的综合性全面进行检查。

2、专项检查:为解决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内容

主要针对企业从以下方几面进行执法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和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等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16、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现场管理情况。

17、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9、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五、执法检查计划

根据现有力量、装备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1、危险化学品使用1家,检查不少于12家次;

2、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8家,检查不少于32家次;

3、检查其他工矿商贸企业不少于80家次;

4、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要求对(30家)规模上企业和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年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180家次。

六、综合监管事项

1、依法对高危行业以外的所有工业性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监督管理;

2、依法对各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指导;

3、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4、负责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组织动员;

2、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研究建立网格化的一系列制度,指导完善各级网格,监督检查网格化的有效运行等。

3、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

4、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宣传推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发挥其服务公众、辅助监督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一)依法检查,规范执法。各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依法检查、规范执法。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建设“两型社会”大河西先导区的战略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望城”,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落实治本之举,努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在“三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突出抓好12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通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