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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食品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三无食品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三无食品

三无食品范文第1篇

下埔小学五(1)班

作者姓名:钟裕涛(10岁)

张老师妈妈家教室

指导老师:张寿泉

每当我经过一些贩卖三无食品的小店的时候,这些三无食品都会引起我的思索。

所谓三无食品就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的名称,或者是无生产厂的名字,无生产厂的地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食品。还有的是无生产厂的名字,无生产厂的地址和无商标。三无食品中,有一些标有“QS”标志。“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

三无食品上出现的“QS”标志,都是假冒的,都是印上去骗我们小朋友的。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小松,他隔三岔五地就买一次零食(三无食品)。有一次,还弄到要上医院了呢!

三无食品范文第2篇

文/张 秋

一、忌生吃鲜黄花菜

鲜黄花菜含有秋水仙碱,进入人体形成氧化二秋水仙碱,极毒,食用3~20毫克就可致死。

二、忌生吃荸荠

常吃生荸荠,其中的姜片虫就会进入人体并附在肠黏膜上,可造成肠道溃疡、腹泻或面部浮肿。

三、忌生吃白糖

白糖中常有螨虫寄生,生吃白糖很容易得螨虫病。螨是一种全身长毛的小昆虫,肉眼看不见,螨在糖中繁殖很快。若螨虫进入胃肠道,就会引起腹痛、腹泻、形成溃疡。若进入肺内,会引起咯血、哮喘。若进入尿道,可引起尿路炎症。因此,白糖最好不要生吃,食用前应该进行加热处理(一般加热到70℃左右保持3分钟就可以了)。

四、忌生吃蜂蜜

蜜蜂在酿制蜂蜜时,常常采集一些有毒的花粉,这些有毒的花粉酿进蜂蜜以后,人吃了生蜜就容易发生中毒。另外蜂蜜在收获、运输、保管的过程中,又很容易被细菌污染。因此,生蜂蜜不可食用。

五、忌生吃新鲜木耳

新鲜木耳含叶林类光感物质,生吃新鲜木耳后,可引起日光性皮炎,严重者出现皮肤瘙痒、水肿和疼痛。

六、忌生吃豆浆

豆浆味美可口,其营养价值并不比牛奶低。但饮用未煮沸的豆浆,可引起全身中毒。因为生豆浆中含有一些有害成分――抗胰蛋白酶、酚类化合物和皂素等。抗胰蛋白酶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和吸收;酚类化合物可使豆浆产生苦味和腥味;皂素刺激消化道,引起呕吐、恶心、腹泻,从而破坏红细胞,产生毒素,以致引起全身中毒。

七、忌生吃河鱼

肝吸虫卵在河塘的螺蛳体内发育成尾蚴,并寄生在鱼体内,若吃了生的河鱼,肝吸虫就会进入人体发育成虫,可使人体产生胆管炎,甚至发展成肝硬化。

八、忌生吃螃蟹和龙虾

生螃蟹带有肺吸虫的囊蚴虫和副溶性弧菌,龙虾则是肺吸虫的中间寄主,生吃螃蟹和龙虾后,肺吸虫进入人体,会造成肺脏损伤,严重者会使肠道发炎或肠道水肿充血。

九、忌吃生鸡蛋

蛋清所含的抗生物蛋白在肠道内与生物素结合后,会阻碍人体对生物素的吸收。生鸡蛋还常含有沙门氏菌,会使人呕吐、腹泻。

十、忌生吃豆角

豆角包括扁豆、芸豆、菜豆、刀豆、四季豆等。吃豆角容易中毒,是因为豆角里面含有一种毒蛋白“凝集素”,这种物质在成熟的或较老的豆角中最多。豆角应该煮沸或用急火加热10分钟以上,这样“凝集素”就会被除掉。吃炒豆角或者用豆角做馅时,要充分加热,吃凉拌豆角也要煮10分钟。

五类食品不宜买散装

文/鲍 捷

散装食品在各超市、菜市场都有销售,购买的人也络绎不绝。但美国一烹饪杂志刊文指出,从卫生安全和食品营养的角度考虑,有5类食物最好别买散装的。

对此,军事医学科学院营养研究室教授王冬兰说,人们很难了解散装食品确切的生产日期,以及在运输和在货架上摆放的时间,以致给自己招来健康问题,一定要当心。特别是保存时间不宜过长的食品,更要注意。

谷物类。散装粮食容易滋生病菌,且营养素损失也较大。因为谷物含有水分,相对潮湿的环境会导致病菌滋生。其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一种致癌物――黄曲霉毒素。谷物中,最不能买散装的就是糙米,它虽然营养丰富,但保质期很短,通常只有半年。特别是其中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C,在空气中放置3个月左右就会被完全氧化,保健功效就会丧失。

食用油。散装食用油大多没有包装标志,是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无质量标准的“三无”产品,存在严重卫生隐患,千万不要买。特别是一次性购进大量食用油更要不得。这是因为,其一,开盖的油通常会被保存在厨房里,温度高、湿度大,易滋生细菌;其二,油中的油脂极易氧化酸败,会增加致癌风险。因此,王冬兰建议,食用油应买小包装的,开盖3个月内吃完。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食用油的保存时间还和油的种类有关。比如橄榄油只能保存6个月,花生油开封后只能保存3个月。

坚果。坚果因为含油脂量大,很容易变质。散装坚果直接与空气接触,不仅会加速其变质,所含的矿物质营养素,如钙、锌、铁也更容易流失。因此,散装坚果的保质期通常只有一两个月。买坚果最好买短期内就能吃完的小包装。

三无食品范文第3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突出表现在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消费需求多层次,产量持续增加,质量逐步提高,食品供给由长期以来的总体短缺、品种单调转变为数量充足和品种多样化。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对此,国务院高度重视,连续多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食品专项整治,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猖獗势头有所遏制,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是,一些深层次问题没能根本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仍然严重;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所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国务院将继续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大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在食品流通环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在食品消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严查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监督,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通过这些努力,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

当前,要以遏制食品安全事故为重点,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品抽检、监测、调查评价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要突破重点,明确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注意把工作重心向农村及农村与城市结合区域延伸,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农村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态势。加强对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减少农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为切入点,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法制建设,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地方食品安全立法。整合监管资源,探索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完善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和工作规则,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和督查督办能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

三无食品范文第4篇

11个镇和有包抓帮扶任务的112个县直部门、驻石单位、其它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二、考核方式

扶贫开发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实行一年一下达。考核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单项考核,采取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平时考核以检查、督办为主,年终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群众测评、综合评价、情况反馈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计分标准

“三五”扶贫工程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其中目标任务考核90分、群众测评5分、平时工作督办5分。先对“五大”扶贫工程和单位包村工作逐项百分制考核赋分,最后换算成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得分成绩。

对照各项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逐一进行量化打分,单位包抓贫困村工作单项考核计分按各单位实际完成比例进行赋分,完成60%—100%的,按实际完成的比例计分;完成60%以下的不计分;单位包抓贫困户、贫困学生由考核组随机抽查单位包抓贫困户、贫困学生的30%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根据抽查结果逐项赋分作为整个单位包抓贫困户、贫困学生的得分。

四、加减分办法

加减分按照“上下不封顶,可以重复计分”原则进行。加分办法如下:(1)对全面完成连片特困片区或整村推进包村任务的,在综合得分中加1-5分;超额完成包村任务的,按超额幅度在综合得分中加1-5分,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考评确定。(2)扶贫工作在市级被正面宣传报道的,在综合得分中加3分;在市级以上每上一个级别在综合得分中再加2分。(3)被市级党委、政府或扶贫部门表彰奖励的,在综合得分中加3分,市级以上每上一个级别在综合得分中再加2分。

减分办法如下:(1)贫困对象因管理缺位而发生伤亡的,以及造成上访、产生恶劣影响且被媒体负面报道的,在综合得分中减5分。(2)受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点名批评或县级以上各级各类通报批评的,视其情况轻重在综合得分中减1—3分。

五、等次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依据最后得分,分别按照镇、县直部门、驻石单位、其它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四个类别排序确定。

优秀等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社会评价高,群众反映好,帮扶效果明显(100分以上含100分)。(可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良好等次: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群众反映较好,帮扶效果好。

一般等次:基本完成目标任务但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后;社会群众评价一般,帮扶效果不明显。

较差等次:目标任务完成较差、考核得分排在各类别末位,社会评价低,群众反映差,帮扶效果不明显。

六、先进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20名)

1.先进部门(14个,包括党群部门3个、经济类政府部门3个、非经济类部门3个、驻石单位3个、其它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2个):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年终考核属优秀格次,考核综合得分排名靠前,包抓工作成效显著,走在全县前列,群众满意度高、工作作风实、社会反响好。

2.先进镇(3个):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年终考核属优秀格次,考核综合得分排名靠前,贫困村有效益明显的增收致富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没有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和其他违规行为。3.先进村(3个):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建设任务,有一项致富主导产业,农户有稳定收入,贫困人口发生率在20%以内,村内基础设施齐全,村容村貌整洁,社会事业稳步推进。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35个)1.优秀科级领导(5个):热心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出色完成扶贫工作各项任务,群众公认,社会肯定,为扶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2.优秀部门干部(12个,包括县直部门、驻石单位、其它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实现行业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相结合,包抓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社会公认,有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3.优秀镇干部(3个):热心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积极扶持帮助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公认,社会肯定,有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4.优秀村干部(5个):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脚踏实地为村民干实事,积极配合镇及包村单位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设任务,示范带动村民发展产业,实现整体脱贫致富,为村上扶贫工作做出了卓越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5.农村致富带头人(10个):通过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或其它产业实现了脱贫致富,并示范带动其它贫困人口实现增收,在所从事的致富产业领域成绩突出、有较大影响,在当地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或具有推广价值的致富带头人。

七、奖惩办法

1.扶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排名各类别前三名的,直接进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格次,不受指标限制。非各类别前三名的,其考核结果不与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挂钩。排名各类别末位的,取消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并在评奖中降低一个格次。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排名各类别末位的,其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当年单位扶贫工作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2.扶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原则上从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中产生;在干部选拔使用时,要充分运用扶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获得先进集体的单位要适当倾斜,对获得先进个人优先提拔使用。

三无食品范文第5篇

一、选定原则

1、突出重点、突出实效的原则。“十三五”期间,省级下达我县的贫困村数量为31个。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将省核定我县贫困村数量分配给各乡镇(各乡镇“十三五”贫困村数见附表)。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定贫困村工作,关键在乡(镇)一级。各乡(镇)要严格遵循扶贫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群众认可。

3、确保稳定的原则。各乡(镇)组织选定贫困村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根据省市县的统一规定,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贫困村具体确定标准和科学合理、严密规范的工作程序及规则,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干扰,坚决防止影响稳定问题发生,确保在稳定中完成贫困村选定工作。

二、选定标准

各乡镇须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状况、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等因素作为评定条件,确保把最贫困、最落后、最偏远、最需要得到扶持的行政村选定为“十三五”贫困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选贫困村:

1、行政村中80%以上的自然村均安排过省级和市级新农村建设点,村庄整治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的村;

2、乡(镇)所在地的行政村;

3、城郊结合部的行政村。

三、选定范围

1、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村;

2、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频繁、抵御风险能力脆弱的因灾返贫村;

3、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工作积极性高的村;

4、扶贫产业发展基础好,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作用大的村;

5、“空心村”整治积极性高的村优先安排。

四、工作程序

各乡镇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按照县分配下达的贫困村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予以选定。

1、依据县分配给本乡(镇)贫困村数量和实际情况,制定贫困村选定的具体标准,并在各行政村及较大自然村组公示;

2、乡(镇)政府依据公示评议意见修改完善具体标准,并依标准拟定候选村名单,在各行政村及较大自然村组公示;

3、乡(镇)政府根据公示评议意见对候选村进行必要调整;

4、乡(镇)政府组织各村民小组代表、乡(镇)人大代表和各行政村两委负责人对候选村进行票决;

5、乡(镇)将票决产生的贫困村名单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6、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在县政府网站、电视台面向全县公示;

7、公示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贫困村名单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是做好“十三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县成立“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农工部长XX、副县长XX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新村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选定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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