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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药 专利保护
一、中药专利保护
高等医药教材《中药学》给中药下如此定义:“以中医学理论为基础的, 有着独特的理论体系和应用形式, 充分反映了我国自然资源及历史, 文化等方面的若干特点。所以人们把它称为中药”。中药专利保护是指在知识产权体系中,以专利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对中药这一特定对象进行相关手段保护,从而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国内中药专利保护现状分析
(一)国内中药专利保护发展概况
根据一份2000年统计资料(见表2.1)显示,从1985-2000年期间,涉及中药专利的申请共23954件,其中发明专利17770件,占74.2%,实用新型5453件,占22.8%,外观设计731件,占3.0%。1虽然这份资料与同年的另一份相关资料在数据内容上略有出入,但是都说明了我国从1985年实施专利法以来,尤其是1993年专利法对药物实施保护之后,中药专利申请数量迅速增长。
(二)国内中药专利保护现存问题
虽然表中的数据显示中药专利的申请数量飞速增长,但这并不代表中药专利保护趋于乐观。在国内,中药专利保护还面临着威胁。
1.国内中药专利申请数量依旧较少
以重庆为例,由于重庆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境内气候特征明显与地貌特征多变:气候温暖,常年雨量充沛,山峦起伏,河流纵横交错。中药产业在重庆一直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这使得重庆地区比内蒙、青藏高原、新疆等地区更加适宜各类中药药材生长。但是中药生产大区不等于中药专利强区,据市中药研究院副院长李隆云介绍,市中药研究院统计的数据显示,2003年至今,该院共申报136项专利,授权55项。其中,涉及中药新产品授权的专利仅有25件。李隆云表示,尽管2008年以后,专利数量总体有所上升,但涉及中药新产品的专利仍相对较少,专利转化率也比较低。
2.国内专业研究人员进行中药专利申请量不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部部长张清奎指出:目前,全国每1万家医药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约为19.68件,多数中药企业还没有专利申请。非职务申请比例高。据统计全国医药专利的65%为非职务申请,其中,中药领域的非职务申请比例更是高达78%。而在国外的医药专利申请中,非职务申请一般不超过5%。张清奎进一步指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至少有四方面:一是企业只重视销售、商标和广告投入,而忽视了研发和专利;二是部分企业盲目认为行政保护可以代替专利保护;三是部分企业认为技术保密可以替代专利保护;四是科研人员只重视,忽视专利申请。北京、山东、河南、陕西、吉林五省市的调查结果显示,“九五”期间,研究人员共202348篇,申请专利4594件,与专利申请之比为44:1。
3.国内对于已经申请成功的中药专利不予重视
在国内由于企业的法律意识不够普及,尤其是对于知识产权领域专利权这方面的了解很少,导致了很多企业对于自己的中药研究成果有意识去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资格之后,只是把专利成果作为获取利润的一种营销宣传噱头,而没有对其重视,更别说对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所以在国内企业的中药专利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而由于多数企业在侵权事件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使得近年来此类案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在而且部分企业却将别人的配方当做自己的产品在宣传,这使得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在陷入内部斗争之后变得不明朗。
三、国内中药专利保护的建议与对策
上面提及的国内中药专利申请少,非职务申请比例高等等这些问题,都使得专利保护在国内实施遭遇阻碍而一直进展缓慢,针对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必须加强应对。笔者在此提出三点与之相对应的建议。
1.加强对于中药创新以及专利的申请
医药企业为了更快速的扩大收益,竞相选择了与各大商业公司相同的措施,那就是变本加厉的广告投入与层出不穷的销售手段。这些营销手段或许在短时间内能够给予医药企业看似更有效的收益状况,但是忽略创新与专利的申请这一点往往会成为他们今后致命的弱点。没有创新就缺乏竞争力,没有创新也就没有价值的提升。中药的创新也是如此,在这瞬息万变的世界,每天都有新的疾病在出现,对于这些突如其来的陌生病症,仅仅依靠传统的医药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医药上的创新能够使人们有底气面对新的问题也能让人民更从容的解决旧的病灶。当然对于这些创新也要积极进行保护,专利申请便是很有效的途径之一,申请了专利,有了法律的保护,传统中药推陈出新的研究成果才能更安全的被推广被传承。
2.加强中药领域职务科研人员专利的申请
中药领域职务的科研人员一直都是推动我国中药现代化进程的主心骨,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一直在未知的科学领域为中药事业的发展默默奋斗着,在漫长的岁月中这些科研人员研究出无数种新的科研成果,但是他们对于这些成果的却只注重学术的发表,而忽略了对这种研究成果专利的申请。所以要不断提高中药领域科研人员的意识,让他们在研究出新的成果,发表新的论文的同时,也能注重对专利的申请。学术界方面也应该加强对专利的重视,对于一位学者学术知识的肯定除了论文的价值外,也应该对其申请的专利的数量与价值进行审视。这样更能有效的促进中药专利保护的发展。
3.加强企业对于中医药专利保护的认识程度与实施手段
通过国内外的关于保护中药产权的案例可以看出专利保护是很有效的保护手段,在很大程上保护中药的知识产权,所以加强企业的专利保护的认识,企业善于利用专利知识保护自己中药产品的知识产权,这不但能够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利益,也能够保护中药的现代化进程,促进我国专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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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药院校;高等外语教育;涉外医药专业;涉医外语专业
近年来,教育部所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及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相关文件都明确提出,各高校要大力培育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与学校办学的因校制宜、因地制宜有密切关联。尽管目前我国高校建设与发展呈现出追求办学层次升格和学校类型综合化的趋势,但事实上,高校类型仍然在学科划分上保留着多科性和单科性的区分。比如,我国高校除了综合性院校之外还有许多学科特色鲜明的院校类型,比如理工、农林、医药、政法、财经、体育、艺术、师范、民族等。这些院校可以归入单科性院校。当然,此处对单科性的理解并非狭义的只有一个学科,而是以学校传统主体学科为主并体现一定学科特色的含义。在高等外语教育领域,非外语专业着力强化外语教学从而培养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各类专业人才、外语专业办学从传统语言技能型人才培养走向外语与相关专业相结合的复合型跨学科外语专业人才成为高校专业特色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以国内医药院校高等外语教育办学现状为考察视点,以相关研究文献、学校网站专业介绍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知识库为研究参照,对除港澳台之外的国内31个省区直辖市共计96所本科层次高等医药院校(含并入综合性大学的原独立本科医药院校)的调查(2011年2月15-18日)结果进行数据呈现与描述,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角度分析特定类型学校以主体学科为依托的高等外语教育办学特色,以求促进具有学校学科特色的高校外语教育与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一、国内医药院校涉外医药专业教育:历史、现实与特色
(1)历史回顾
国内医药高等院校涉外医药专业设置的雏形是“医学外语班”或“外语医学班”,至今个别院校仍使用该术语。
关于医学外语班历史,已有文献显示,中国医科大学在20世纪60年代曾举办过外语医学班(如61届日语医学班)。从1977年开始重新恢复试办,在1977、78、80届本科医学系学生中先后开办了日语和英语医学班。旨在培养社会需要的、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的医学专业人才[1]。由此可见,我国设置医学外语班的历史可能更早。
为适应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需要,国内部分高等医学院校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试办英语医学班,成为医学教育在新形势下的大胆改革和创新[2]。此后,相继有少数院校陆续开办医学外语班。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介绍表明,其俄语医学班与日语医学班分别创设于1981年和1984年;浙江医科大学从1988年开始在临床医学专业中组建英语医学班[3],辽宁中医学院(现辽宁中医药大学)1989年开办了医学专业外语班并成为该院办学的一个显著特色[4]。内蒙古医学院在1990级医学本科生中试办了一期医学专业英语教学班[5]。
外语医学班的特点是首先集中学习一年外语,然后从第二年开始进入尽量采用外语作为教学语言的专业课教学。外语医学班对于后来的涉外医药专业设置奠定了较好的办学模式基础。
(2)现实状况
根据本调查,近百所医药院校中的56所学校(58.33%)没有设置独立的外语专业,但有22所医药高校(此数字包含开设和未开设独立外语专业的院校)的医药专业设置了涉外方向。这些涉外医药专业按照专业设置频率排序依次为:护理学(涉外、涉外护理、国际护理、国际交流、英语、日语方向)、中医学(英语、对外中医、国际交流方向)、临床医学(英语、日语、俄语方向)、针灸推拿学(英语、国际交流方向)、药学(英语、日语方向)。上述涉外医药专业以英语为主要外语语种,日语和俄语方向的医药专业仅在个别院校有所设置,如哈尔滨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河南中医学院。
(3)办学特色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语境中,一些医药高等院校的医药专业更加重视在专业方向设置或课程设计方面体现强化基础和专业外语教学、培养国际交流型高级医药专门人才的涉外特色。为了突出“外语+专业”或“专业+外语”的办学特色,这些学校采取了多种途径:一是与国内有关外语学院或国外大学联合培养,如上海中医药大学与上海交大外语学院和伦敦城市大学在中医学和药学专业、贵阳中医学院和山西中医学院与大连外国语学院在中医学专业的合作办学。这些院校的新生在进入医药专业学习之前需要在相关学校接受一至二年的英语专业学习,之后再返校修读医药专业课程和医药英语课程。二是通过双专业和双学位的办学形式来增强医学专业的外语特色,如山东泰山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和英语)”专业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英语语言文学为主干学科,学生不仅需要掌握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还应熟练掌握英语语言,具备听、说、读、写、译能力。成绩合格者获得双专业毕业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参加英语专业第二学位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者可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此外,医药院校的非医药专业在结合学校特色学科的同时也力图彰显涉外特点,如广东药学院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医药国际贸易,英语特色班) 和保险专业(医药事业管理,英语特色班;国际医药贸易,英语特色班)。
从上述可见,越来越多的医药院校在其医药专业人才的培养进程中更加强化国际视野和对外交流能力,因而力图在外语教学中融入专业特色,在专业教学中体现外语特色,以求实现“外语”与“专业”的互动发展,使外语学习成为专业教育的有机组成和重要载体,凸显非外语专业教育的外语特色。
二、国内医药院校涉医外语专业教育:历史、现实与特色
(1)历史回顾
文献检索显示,迄今为止,关于国内医药院校外语专业设置状况的全景式研究仍然是一片空白,因此我们只能从一些相关研究文献中获得零星、散落的相关信息。
关于医药院校增设外语专业、培养专门领域翻译人才的建议与设想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出现了[6]。但那个时期开设外语专业的医药院校可谓凤毛麟角、屈指可数。自1989年,西安医科大学外语系就设置了医学英语专业并开始招生[7]。在2001年以前, 全国只有西安医科大学和华西医科大学招收医学英语(西医英语)[8]。此种情况得到了有关文献的进一步证实。何建芳指出,当时国内只有一、两所高校开设有医学英语专业[9]。
医药院校开办独立的涉医外语专业是在进入21世纪之后才数量渐增。但目前国内究竟有多少医药本科院校开设了外语专业?外语专业涉及哪些语种?对于这些问题,已有相关文献由于缺乏全国范围的实证调查,因而无法提供确切的答案,只好在行文时使用“大多数”、“一些”、“十余家”、“越来越多”等字样。一项最新研究报道,全国23所中医药院校中有13所(比例约占57%)学校开办了英语专业[10]。显然,如此统计数字并未真正反映国内医药院校外语专业设置全貌。
(2)现实状况
依据本调查,目前国内40所(41.67%)高等医药院校设置了独立的外语本科专业,外语语种涉及英语、日语和对外汉语,其中英语专业在被调查医药院校中设置比率最高(92.50%),这也充分反映出英语作为当今国际通用语在医药类院校外语专业设置中所凸显的语种优势。小语种外语专业设置院校数量极为有限――日语专业仅在长春中医药大学和温州医学院有设置,开设对外汉语专业的学校也只有成都中医药大学和安徽中医学院。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伴随着一些医药院校增设外语专业,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些原本较早设置了外语专业的医药院校因与其他大学合并导致其外语专业渐次消失,如西安医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江西医学院等。合并重组高校从其学科专业全局发展战略出发都取消了原学校的涉医外语专业。
(3)办学特色
对上述设立外语专业的40所医药院校的专业介绍资料审视发现,9所院校的外语专业在专业方向设置、主干学科支撑、培养目标定位、主要课程设置、就业去向规划等方面与医药学科没有任何关联。比如,遵义医学院英语专业划分非师范和教育方向,但英语(非师范)相关介绍并未体现任何医药特色。32所学校的外语专业设置体现“与医药相关”的特点。(资料显示,长春中医药大学对外汉语专业与医药无涉,但其英语专业设置了中医药翻译方向。)
医药院校设置涉医外语专业与高校改革创新、体现办学特色以及外语复合型人才培养具有高度的内在关联性。1998年12月,经教育部高教司审核批准的《关于外语专业面向21世纪本科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培养复合型外语人才,即既掌握外语又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外语人才,比如外语与其他有关学科――如外交、经贸、法律、新闻等领域结合而培养的复合型外语人才。由此可见,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与基于学科类型划分的高校类型之间存在密切关联,特别是单科性高校在探索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的专业办学特色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学科优势,因为“单科院校的办学特色根植于其具有历史积淀的传统学科优势”[11][12]。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语境中,培养具备特定行业领域基础性专业能力和一定国际交流能力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成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方向。适应全球化背景下医药领域对外交流的需要,医药院校办学模式在学科门类方面逐渐打破传统的单一学科格局、走向以传统优势学科为主体的多学科融合。在医药学科氛围浓厚的高校中设置和发展外语专业成为医药院校高等外语教育突破原有“公共外语+专业外语”教学模式的重要路径。外语专业涉医特色体现在其人才培养的方向设置、培养目标、主要课程、就业领域等方面。比如英语专业的涉医方向名称有医学、医学英语、医药、医药英语、医药卫生、医学科技、中医、中医药、中医药翻译等。这对凸显高等教育专业办学特色和增强高等教育社会职业适应性都具有现实意义。
三、国内医药院校中的医学外语复合专业
在本调查中,北京大学成为96所医药院校中唯一一所自主设置医学外语复合专业的学校。北京大学医学部(原北京医科大学)2002年创建的“生物医学英语”五年制本科专业旨在培养国际卫生背景下拥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医学基础知识及一定的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又有坚实的英语语言知识基础、较强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和一定的社会人文学科知识,能熟练地用英语和所学医学专业知识在医药、公共卫生、医药信息管理、医学英语教育等领域从事国际交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该专业融合了医学和外语的双重学科特性,在培养模式(“英语+医学+第二学位”)、学位授予(从2009级开始将学位类型从文学学士调整为理学学士)、课程设置(英语课程与医学课程比例达到1:1)等方面特色鲜明:文理渗透,学科交叉,体现“比医学相关专业强的语言优势,比语言专业强的专业优势”。
上述专业办学在全国独一无二,真正体现了“人无我有”的特色。然而,创办其他高校所没有的专业不是每个学校都能做到的,因为没有专业设置自的高校无法采用“人无我有”的方式创办特色专业[13]。
四、关于医药院校高等外语教育的思考:基于相同学科支撑的涉外医药专业与涉医外语专业的比较
对国内近百所医药本科院校外语专业设置现状调查发现,除了北大的生物医学英语复合性专业以及未设置涉外医药专业和涉医外语专业的院校之外,22所院校的医药专业设置了涉外方向,32所学校的外语专业具有医药方向;其中,涉外医药专业和涉医外语专业在9所高校(重庆医科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安徽中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泸州医学院)均有开设。
基于调查,我们认为,相同的两个学科专业交叉形成的涉外医药专业与涉医外语专业之间如何区分其专业定位从而形成各自更为鲜明的办学特色是值得关注和探讨的。这就关乎注重外语特色的非外语专业与体现相关专业知识的外语专业之间的分野问题。以英语教学为例,教育部2007年颁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3号)中关于大学英语教学的较高和更高要求体现了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英语学习与所学专业领域结合的特点。文件指出,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习得水平可以达到所学专业领域英语的听说读写译能力。此外,针对非外语专业开设的英语选修课程的类型逐渐多元化,类似于英语专业的课程设置。鉴于医药院校英语专业和医药专业二者的交融现象,有研究指出,“高等中医药院校英语加医学专业(如中医药对外交流、翻译、医学、医药、中医药、中医药贸易方向等)……随着招收就读中医学专业医学英语方向的学生和针灸推拿专业对外交流方向的学生,英语专业和非英语专业的界限已经不再泾渭分明。”[14]
尽管当今学科发展呈现出不断分化又不断融合的趋势,但专业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组织单位仍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体现在其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就业方向、课程设置、学制、学位等维度。因此,具有相同学科支撑的涉外医药专业与涉医外语专业之间的严格区分是高校人才培养专业设置的必然和内在的要求。
下面,以本文被调查院校中具有代表性的两所中医学院的相关专业设置数据(表1)为例略作阐释。
培养学生系统掌握中医药以及西医基本理论,掌握现代医学基本知识,能独立承担中医医疗工作,同时还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能熟练读写本专业的英文书刊以及对外交流,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学生毕业后适于在各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医学院校、医学临床科研机构工作。 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熟练地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等基本语言技能,同时系统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对基础中医学、针灸学和中药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有广泛的了解,能够适应21世纪中医药国际化趋势的需要,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在教育、文化、医疗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英语人才。
主要课程 英语(精读、泛读、口语);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中医(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儿科学)、西医(内科学、外科学)、针灸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基础、内经选读、伤寒学、温病学、金匮要略等;专业英语 基础英语、基础阅读、口语、视听、英语写作、基础翻译、科技翻译、高级英语、英美语言文学、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中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药方剂学、解剖学、生理学、针灸学等;西医英语、中医英语
学制 五年
学位 医学学士 文学学士
(资料来源:参照被比较院校专业介绍资料整理而成)
在表1中,两所中医学院的两个专业虽然具有相同的支撑主干学科和专业学习年限,但是二者的分野也较为明显:
第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位类型的不同体现了所指专业的主导学科定位:医学(中医学)还是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学科基础具有跨界性。而医药院校设置涉外医药专业和涉医外语专业,体现了现代高校人才培养“文理学科交叉”的趋势和途径。正如总理在2010年5月4日与北大学子共度“五四青年节”时所寄语的,“学文科的要懂一些理工知识,学理工的要学一点文史知识”。大学专业作为育人的基本组织形式,与学科密切相关。我国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归属于学科门类之下,因此,每个专业有其特定的主导学科支撑。
第二,培养目标/就业去向的叙写勾勒出不同专业基于社会行业领域人才需求的培养类型定位:医学工作者还是语言工作者?涉外医药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有较高的临床医疗技术、一定医学科研水平和国际医疗医学交流能力的应用性医学工作者,而涉医外语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是培养专业医生,而是培养医学外语领域的语言工作者。针对涉医英语专业,有研究者指出,“英语专业的学生所学的那些医学课程当然不可能使其具备一名专业医师的水平。但是,社会需要一批在医学领域开展宣传、交流、信息情报等方面的人才”[15]。因此,无论是早期关于增设医学外语专业呼吁中的人才需求诉求,还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医药院校外语专业建设中的人才定位探讨,医学外语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是为社会输送具有扎实语言基本功、能熟练运用所学外语从事与医药卫生领域相关的翻译、教育、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外语工作者。
第三,在专业的所有区分维度中,课程设置成为核心要素,它对专业和学位类别、培养目标、就业去向起着区分性定向作用。“专业是课程的组织,课程的有机组合形成不同的专业方向,因此,特色专业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是课程建设”,特别是课程设置[16]。尽管两所院校的专业课程体系均由英语专业课程、医学专业课程和医学英语课程构成,但是英语专业课程和医学专业课程在涉外医药专业和涉医外语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浓缩版的特点,而且这两类课程的组合比例可以实质性地反映特定专业设置的主导学科取向,而医学英语作为特定学科领域英语(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简称ESP)成为两类专业课程设置达成共识的重叠课程板块,这是学科交融在课程设计层面的集中体现。两类专业在课程体系结构的区别与联系,具体可由图1来表示。由此可见,课程是专业与学科互动的中介和桥梁。正是课程设置的学科比重调整促成医药院校涉外医药专业和涉医外语专业的根本分野。
五、结语
在当今全球化语境下,外语成为世界各国先进科学文化的重要交流平台,“所以外语教育就不能局限于外语专业,外语教育直接影响各门学科,不论文、理、农、工、医、政、法、财、经、管等都有关系”[17]。在高等外语教育领域,外语对于非外语专业教育而言不是专业而是课程,具有很强的工具性价值,需要与专业领域紧密结合。对于外语专业教育来说,外语既是专业也是工具,除了把外语作为研究对象(如外国语言、文学、文化),更需要把外语与特定专业领域相依附。因此,本文以医药院校为例的基于学校学科类型的高等外语教育特色研究,对于高校外语教育实践与研究跳出固守纯语言的疆域、关联其他学科领域,从基础外语走向专业外语,培育基于外语的专业办学特色具有一定的启示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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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我这份自荐信。我叫,是中医药技工学校中药专业的一名学生。如今怀着青年的理想,即将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有意从事医药工作。
为了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我积极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无论是在知识能力还是在个人素质修养方面,我都努力提升自己。在老师的教育培养及个人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的基础知识:GSP认证技术、中药鉴定技术、药理学等;并熟悉掌握了办工软件:office、word操作技术。在生活中我勤奋踏实、诚实守信,人际关系好;性格上我温和开朗、稳重宽厚,适应能力强。我对自己严格要求,始终遵循少说大话,多做实事的做事原则。
在校期间,我积极参加并组织班级、学校等多项大型活动,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很好的培养了我的交际能力,使我懂得了如何与人和睦相处。这一切都是我不懈努力的后果,也是我所具有积极进取精神的体现。相信这将是我今后的工作的重要经验和宝贵财富。
最后,谨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衷心祝贵单位事业发达,业绩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法律专业自荐信
尊敬的人事部经理:
您好!
我现在是大学级法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怀着一颗真诚的、热切的心向您毛遂自荐!
大学四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曾多次获得学院二等奖学金。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我不满足于自己主修的经济法专业,又辅修了二年本科经贸英语专业。第二专业使我获得了丰富的经管、国贸、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此外,在企业管理、应用写作、市场营销方面有所擅长。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我是一个正直忠诚、勤奋求实的人,不断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我的性格乐观自信、温和开朗、稳重宽厚,因此,我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环境能力较强。我的兴趣爱好广泛,音乐和美术启发了我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排球和体育舞蹈培养了我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感。
总之,充实的头脑、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是我永远的财富。请相信您的眼光和我的实力,给我一个施展才华、贡献力量的机会!
祝事业发达、蒸蒸日上!
通过对民族医药文化传承方式进行分析研究,笔者认为,在多样化的民族传统医药文化中,“活态传承” 是保持民族医药特殊性、可持续性发展的最大保障。为此,本文以分析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的内涵和重要性为基础,研究苗医药文化在“活态传承”中面临的问题,并积极探寻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的有效途径。
1 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的内涵
2003 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五个部分[1]:①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②表演艺术;③社会风俗、礼仪、节庆;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⑤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代代相传”、“口口相传”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特质[2]的方式传承,故苗医药知识与技能通过集体记忆和口头传授的方式继承,故苗医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3]。“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特征,与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文字、音像、视频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博物馆”式“静态”保存有明显区别。在“活态传承”传承中,最核心的问题是传承人,传承人集中体现了活态传承的内容、形式与手段。
苗医药文化的活态传承,主要是指那些掌握苗医药技艺和知识的人。他们不仅具有高超的医学技艺,是苗医药文化的载体,而且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传承着本地域的行业规矩和信仰禁忌等。“以人为本”是活态传承的基本内涵,而一定的记录手段、适宜的活态生存空间是活态传承的必要补充。
2 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的重要性
2.1 有利于苗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的可持续性与再创造性 随着外来医药文化的强烈冲击,我国传统医药的生态环境被破坏,处于弱势地位的苗医药文化受损更甚。在大工化、大市场化面前,苗医药文化的基因与脉络,正成为文化碎片。只有通过活态传承,不断重组文化碎片,才能保证苗医药文化在新时期可持续生存与发展。同时,苗医药文化作为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断生长着的文化,会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地出现新问题、新现象。只有强调苗医药文化的活态传承,才能对发展中的新特点进行把握,对苗医药文化进行再创造。
2.2 有利于弥补苗医药文化传承中的严重脱节现象 贵州省卫生厅1982年调查,“全省约有民族医、草药医30多万人”,“民族医、草药医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2009年据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不完全统计,全省有民族医药从业人员4200人,在县级以上卫生机构200余人,乡村民间医生4000人。从数量上看,贵州民族医药从业人员明显减少。从全国范围来看,2002年民族医药人员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的0.16%,民族医药人员占国家卫生人员比例极小,与民族医药的历史地位很不相称。究其原因,民族地区在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与法规时,缺乏因地制宜的实施细则,贯彻法规“一刀切”,缺少对民族医药队伍和民族医药资源必要的保护,草医草药丧失合法存在的条件,导致民族民间医药人员大量消失。在此背景下,苗医药的生存环境与群众基础也发生了很大改变,苗医药文化传承严重脱节,而活态传承是弥补脱节的唯一方法。
2.3 有利于突破苗医药文化传承和保护这一难题 建国以来,国家对民族医药采取了多样化的保护政策。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改革开放开始,各民族不断发掘、整理、总结、发展自己的民族医药,出版发行了一系列的文献书籍。这种用文献的方法收集、记录民族医药的方式,对民族医药的保护与传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实际生活中,特别是近20年来,由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少地方的民族医生、民间医生被拒之门外。苗医药的实践者、传承人也被合法取缔。因此,在进行苗医药文献搜集整理的同时,强化对活态传承方式的研究,有利于解决苗医药文化传承和保护这一难题。
3 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面临的问题
3.1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权利未能充分运用,缺乏保护和发展苗医药的实施细则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决定本地方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但大部分民族自治地区和多民族省份并没有贯彻执行,没有制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实施细则。《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事实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的某些条款,明明不符合民族地区民族医药事业和民族医药队伍的实际情况,但民族地区并未利用这一条款给予的权利,提出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的意见。民族自治地区和相关省市在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办法时,大都忽视和回避继承发展民族医药的问题[4],未制定民族医药(苗医药)的实施细则。
3.2 苗医药文化生态环境的改变 一是人文环境改变。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及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苗族地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封闭式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年轻人正在远离乡村”,“乡村只剩下老人和孩子”;二是医疗环境改变。在外来医药文化的冲击下,苗医药自身的水平和质量,还不足以“压倒群芳”,在许多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面前缺乏足够多的比西医优越的高招,苗药资源缺乏可持续发展;三是苗医医院稀缺。全国没有一所名符其实的、独立的苗医医疗机构,仅贵阳中医学院一附院办了一个苗医门诊,黔东南州中医院有一个苗医专科,黔南州中医院有一个苗医皮肤病专科。除此外,其余大都是民间诊所,总体力量十分弱小[5]。苗医药文化赖以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令人担忧。
3.3 苗医药文化缺少认定和保护的传承人 许多民族地区没有认识到传承人在活态传承中的重要性。一是在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过程中,贯彻“一刀切”思想,把民族民间医药人员拒之门外,不得营业。95%以上的苗医处于非法行医的境地;二是“村寨年轻人”“因生存压力,外出打工求学,本土传统的民族医药文化传承人队伍日渐缩小”;三是民族医药队伍内部,外向性人才十分缺乏,严重制约走向世界的力度和速度。在此状况下,人们对苗医药文化的自信心日渐衰弱,苗医药文化的传承人特别匮乏。
3.4 苗医药文化官方教育传承不够 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只有藏医、蒙医、维吾尔医纳入了高等教育体系,成立了本科层次的医学院。其它则是在一些中医学院开设了民族医药学专业,如广西中医药大学的壮医专业,贵阳中医学院苗医药专业。与此同时,民族医中的部分名医则用“师带徒”的方法培养学生。这些措施,对我国民族医药文化“活态传承”人的培养起了重要的作用。
苗医药教育虽纳入了高等教育体系,但苗医药专业课程科目十分有限,课程专业化程度不高,人才培养目标细化不够,苗医药文化传承范式尚未全面融入到专业教育体系中。又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对苗医药从业人员的约束,苗医药专业教育对“活态传承”人的培养也受到明显的影响。
4 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的途径
4.1 充分利用非遗保护政策及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特权,颁布与之相应的苗医药文化管理和保护制度,从保护机制上实现点面结合 利用国务院非遗“国家+省+市+县”4级保护政策,启动苗医药遗产保护项目,实施点保护。截止2014年,国家级项目有“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省级项目有“苗族医药”。然而,申请非遗保护,条件严格,数量有限。有些虽然成了保护对象,但苦于经费短缺,活态传承者们缺乏固定收入,生活遇到困难,无法保证传承活动的顺利开展。
因此,要想实现苗医药的长远保护与全面发展,我省行政部门还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特权,颁布与之相应的《贵州省少数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或《贵州省少数民族医药保护发展实际操作指导细则》,以弥补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对苗医药从业人员的制约,组建专业的苗医药文化保护队伍,从面上全方位开展管理和保护工作。
4.2 政府对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 以活态传承人为基础,辅以高科技的活态记录手段保存民族医药文化,是“活态传承”的重要模式。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活态传承人在苗医药传承中的重要性与创造性。
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人资格认定,出台相应措施对活态传承人开展培训活动,鼓励与帮助苗医药文化在新时期的传承及传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机制有效运行。
4.3 官方教育是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教育的主体 目前,整个贵州乃至全国,苗医药人才奇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官方教育是苗医药文化活态传承的主阵地。在保持苗医药原生态特点的前提下,一是通过学校培养,大力开设苗(医)药专业的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 增加专业课程科目,深化专业课程内容,在中等中医药教育中增加苗医药科目;二是深化继续教育,定期举办苗医药培训班,提高苗医药人员的理论水平、操作技能与综合素质,创新继续教育方式;三是以专题研究为载体,培养苗医药文献整理、临床、科研的专业队伍,实现民族医药跨越式创新发展。
4.4 结合苗医药的民族性、地域性创新其传承模式 对长期生活在苗族地区,熟练掌握一种或几种苗族传统医药知识并有较高造诣的苗族民医,授予“民间医师”荣誉,纳入农村医疗体系,增强他们民族职业自豪感;通过命名一些“苗族传统医药文化乡”、划定“苗医药种植生态保护区”[6]、编制更多的“苗医药民谣”并鼓励人们传唱,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苗医药文化保护和发展意识,强化理论自信,唤起人们对苗医药文化的推广使用。建立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良性互动活态传承社会环境,拓展集体传承模式。重视网络空间传播,传播与传承是合二而一的。通过网络传播,使苗医药从“养在深山人未识”变为走出苗山,走进城市,走向世界,进行跨文化交流,以便更多的人关注及重视苗医药文化,自觉加入到传承的行列中来。
5 结语
苗医药具有“简、便、效、廉、奇”的特点。随着全球“崇尚自然,返朴归真”、“民族药效”理念的兴起,苗医药对苗族甚至整个人类的健康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苗医药文化以不公开、保密、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承,在外来医药文化的强烈冲击下,其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正逐步成为文化碎片。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活态传承保护的重要性,把活态传承作为新时期苗医药文化建设的重点项目,保护苗医药文化适应新的生存环境。在苗医药文化的活态传承中,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广大苗族群众积极参与,树立民族自信、理论自信。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苗医药文化在新时期持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学位论文;电子版;远程提交;中国中医科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的研究生为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科学研究、科学试验成果的书面报告,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及博士后研究报告。学位论文电子版作为一种“原生态”及特色馆藏数字化资源,对其收集、整理及利用是图书馆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00年起各高等院校图书馆陆续开展了收集工作。近年来,科研机构图书馆也开始重视此方面的工作。
1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概况
中国中医科学院是国家在中医药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研究机构,也是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最早批准的中医药专业学位教育单位之一,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所涵盖的所有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授予权,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和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资质;设有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工作站。
2 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方案
2006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提出了收集学位论文的建议,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与科学院及研究生院有关领导多次商议此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支持,于2007年开始收集学位论文电子版工作。由于网上提交平台未建好,收集方式采用通过e-mail发送,或研究生本人亲自到图书馆将电子版学位论文拷到图书馆电脑上,因此病毒传播不可避免,工作人员的电脑多次受到病毒侵入,影响了图书馆的工作。由于经验不足,提交要求考虑得也不全面,给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论文审查带来了不便。由于提交工作比较集中,论文审查也需要一些时间,致使出现让研究生等候浪费时间的情况。采取这种方式提交上来的论文不能自动形成数据库,不能供用户查询检索,需要图书馆工作人员利用电子文档重新建立数据库。我们总结了2007年收集经验及出现的问题,并与研究生院商议,联合决定2008年采用远程网上提交的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2.1 论文提交规定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必须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纸本论文仍然沿用过去的提交方式。从2008年开始,电子版实行网上提交。提交论文之前需要下载并签署中国中医科学院学位论文电子版授权协议书。论文电子版审查通过后,由图书馆指定工作人员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不合格者需要重新提交。回执单上无此项认证签字及图书馆盖章者,研究生院将不予颁发学位证书,且不予办理毕业离院手续。
2.2 提交时间
①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应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毕业离校前,通过网上提交。②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须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两周内通过网上提交。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出站前两周内通过网上提交。
2.3 提交内容
包括3个部分: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论文信息(题录摘要与全文)。
2.4 提交要求
①文件格式:word或pdf文档。②提交论文的电子版在排版形式及内容上与印刷版必须保持完全一致。③要求将电子版全文合并为一个文档,word文档后缀为.doc,pdf文档后缀为.pdf。
2.5 保密论文的提交
为了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对涉密论文我们只要求研究生在网上提交个人、导师信息及论文题要部分信息,而全文文档不采用网上提交,而是需要持盖章后的“保密申请表”及“中国中医科学院学位论文电子版授权协议书”,直接到图书馆找图书馆管理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全文光盘。
3 提交情况分析
2008年提交论文182篇,其中硕士123篇,博士59篇。要求保密的论文有7篇。保密年限有2年、3年、10年,最多要求20年。保密论文主要涉及中药材研究,创新药物研制,新发明新发现而未申请专利,内容创新、文章尚未发表,科研课题未完成、科研数据需保密,与企业合作的新药开发、合同有保密条款、中药作用机制研究等。
4 建议与思考
4.1 加强学位论文的开发与利用
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是我院的重要文献信息资源和科研成果,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和科技开发价值。论文选题比较新颖,涉及的内容比较前沿,一般是中医药学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创新性。因此,学位论文是了解中医药学最新学术动态、热点及前沿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尤其对科研人员的选题和知识创新起着很好的参考作用。学位论文不但是一种重要的文献信息资源和科研成果,而且是国家的战略信息资源之一,具有重大科技创新和经济利用价值[1]。因此,对其整理开发利用是目前的主要任务。目前,我馆收藏2006年以前的学位论文印刷本有1 000余种,这些重要文献没有受到充分重视,至今未建成书目查询系统,无法得到有效开发及充分利用。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4个有影响的学位论文资源库:万方数据的《中国学位论文数据库》、清华同方(cnki)的《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的《学位论文库》、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的《高校学位论文库》[2]。但由于4个数据库的数据库来源不一样,其收录的数量也不相同。笔者调查了4个数据库收录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cnki收录336篇,其中《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218篇,《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118篇(收录年限范围为2005-2007年);万方数据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年限范围为1998-2007年)、《中国学位论文文摘数据库》收录945篇(收录年限范围为1987-2007年);nstl收录共计1 005篇(收录年限范围为1987-2007年);calis未收录。4个数据库收录我院2007年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见表1。表1 4个学位论文库收录2007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学位论文情况(略)
而我馆收集了2007年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本157册,电子版154篇。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主要学位论文库收录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很不齐全,也不完整。无论从我馆文献资源建设、学位论文的开发利用,还是从我院机构库建设等角度来说,加强我院学位论文数据库的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
4.2 加强网上提交过程的计算机病毒防治
计算机病毒始终是困扰计算机用户的一大问题,尤其是面对来自近200个不同作者提交的论文,病毒防治尤为重要。实际上,也确实有相当数量的电子文档含有宏病毒,处理这些文件要特别小心。因为含有宏病毒的文件一旦被打开,就会感染文档模板,之后打开的任何word文件都会感染此病毒。建议给服务器安装病毒实时监控系统,一旦发现病毒,系统将自动报警并提示是否清除。
4.3 尽快开发新的提交系统
目前使用的提交系统功能很不完善,界面也不美观,查询检索及控制功能也不完备。目前提交过程中,研究生遇到了很多问题,文件太大无法上传全文,文本编辑器在字体、段落控制方面功能太差等。另外,此系统不具备回溯建库功能,也不具备版权保护功能。建议购置功能完备的、成熟的商业化学位论文提交及管理系统,如trs、清华同方tpi、idl、北大方正等学位论文提交与系统。
4.4 注意规避相关知识产权风险
在学位论文开发利用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知识产权风险。学位论文属于非正式出版物,设有公开、内部、秘密和保密4个级别。对于传统的印本论文使用和服务各个图书馆采用的服务办法基本相同:公开的论文限定在馆内阅览,不提供外借,内部、秘密和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提供馆内阅览[3]。因此,印刷本在收缴过程中没有特别强调学位论文的授权许可。在网络数字环境下,电子版论文的传播方式和版权控制极为复杂,涉及到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问题,为了促进学位论文的交流和利用,电子学位论文的授权就要采取相应策略。取得学位论文的授权,明细授权方式及范围是开展论文后续服务的基础[4]。采用论文授权方式可有效的实现学位论文的使用,避免侵权纠纷。如我馆2009年规定:在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之前,要求论文作者(研究生、导师)同时签署“学位论文电子版授权协议书”,同意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在下述时间内以下述形式使用本学位论文电子版:在本论文提交后,同意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局域网内提供网上文摘查询浏览服务;在本论文(公开密级)提交1年以后,同意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局域网内允许读者浏览并下载全文;保密学位论文在解密后同意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局域网内允许读者浏览并下载全文。
5 结语
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的收集工作可以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图书馆、档案馆有积极性就能做好的事情,还需要学校及研究生管理部门下达指令性通知,需要有一个先进的网络、便捷的提交系统以及每一位研究生的理解与配合。我们2008年的初次尝试虽然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总体上是成功的。
【参考文献】
[1] 贺德方.国家学位论文服务体系研究[j].情报学报.2004,26(6):697-702.
[2] 程海贇.我国四大学位论文库的比较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08,(1):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