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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声乐教学;师范性;素质教育
声乐技巧课是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表演与音乐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在生源日益萎缩的现状下,一所学校的音乐院系是否能持续、健康的办下去,课程设置中的技巧课倾向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国内较多的二本类综合大学的音乐院系至今仍沿袭音乐学院的教学目标、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手段,与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实际要求有很大的距离,因而,高师声乐教学目标、内容和教学形式、方法是当前高师音乐教学改革的重点之一,如何将高师声乐教学与“师范性”紧密结合,一直是困扰声乐教学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高师声乐教学应凸显“师范性”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主要培养学生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基本理论、基本教学方法以及具有良好的歌唱审美情趣;让学生能分析、理解和表现声乐作品,懂得青少年歌唱训练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具有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的歌唱能力和课外声乐辅导的工作能力。师范院校在声乐教学中,怎样突出“师范性”,也就是教师在声乐教学中教学生“唱”的同时如何贯穿让学生掌握“教”的能力,已经成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改革探索的目标所在。
要凸显“师范性”,高师声乐教学就必须注重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基础技能、技巧的学习。因为,高师培养的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承担着培育音乐幼苗的启蒙教育的任务。他们所要面对的是几乎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训练的中小学生,因而他们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是最初的声乐启蒙教学。因此,对于高师学生来说,会“唱”固然重要,学会“教”却更为重要。在会“唱”的基础上会“教”可以说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的一个重要目标。
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普遍存在考前突击强化学习的现象,多数学生为了考上大学不得不进行专业技能的“突击”学习,其学习经历多则一两年,少则两三个月,这种急功近利的突击学习往往只限于唱几首考试曲目,对歌唱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未通过循序渐进的途径加以掌握。因而对于这样的学情,笔者认为可以大胆改革原有的教学模式,把第一学年的声乐教学改为集体课、小组课、示范课、观摩课相结合协调的教学形式,让学生通过集体课的学习,对各发声器官的生理结构和作用有更深入、更具体的了解,使他们懂得声乐学习的各个阶段的目的性、互补性、贯穿性,明确声乐学习的重要性。让学生在对声乐学习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较完整、全面的认识以后,根据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原则,再进行声乐教学的针对性训练,即传统的声乐“一对一”的个别课教学。
以集体和个人学习结合的授课形式来教授学生,不仅能够激发学习兴趣,而且具有渲染性、新颖性和多样性。它不是单一的学习声乐技巧的课程,而是包括了与音乐相关的各种课程,是一门综合的教学课程。在声乐集体课中学习学生可以通过课堂的技术问题学习,通过课堂讨论,解决一些疑难问题,这样使学生们记得牢,基础扎实。
凸显师范性,还要重视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在高师声乐教学中,教师的主导地位是不容置疑的。教师与学生相比,无论是知识积累的深度、广度、艺术实践、教学经验等方面都有绝对优势。但高师的声乐教学却不能仅仅采用教师传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声乐教学是融知识性、技能性为一体的教学,而且技能性往往大于知识性。教师对许多关键性问题的表述,大多采用借喻性的、象征性的、主观色彩很强的、学生较难准确理解的语言,甚至需要学生靠感觉、靠悟性和靠揣摩。因而,高师声乐教学要注重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教学中应该根据学生不同阶段的学习情况而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启发学生明白声乐教学与学习并不是教师一味的传教,而更多的则是心与心的交流,是由内心到身体歌唱器官的共鸣。
二、高师声乐教学促进素质教育的开展
素质教育非常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特长,声乐教学本身具有的独特育人作用,提高中小学生的音乐修养以及对音乐的感受力和理解力,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高尚情操。
素质教育关键是要把重点转向重视对学生的培养,体现对学生的情感教育,突出育人作用。声乐教学需要优化教学结构、丰富教学形式,目的是在声乐教学中使学生在直观、具体、生动、有趣的课堂气氛中,运用自己的感情来歌唱,达到以情感人,声情并茂的效果,学会把自己丰富而深厚的情感深深地融汇到歌声中,让歌声充满昂扬振奋激情,感染自己和周围的人。这种教学形式,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培养了学生的感受能力、表现能力与合作能力,从而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健康心理素质的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最终提高了学生的整体素质。
在声乐教学的诸多功能中,它最为直接的功能是提高学生审美素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们力求搞好声乐教学的目的,就是满足人们对美的追求。声乐教学,就要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而审美能力培养要注意形象性、情感性、实践性、创造性。在声乐教学中,要体现出素质教育的诸多特点,把审美能力培养融入到素质教育中。培养审美能力要顾及到学生的认知能力,使学生容易理解,化复杂为简单,化抽象为具体,化模糊为生动,通过声乐教学,开拓学生的视野,让他们感受声乐魅力,了解声乐的文化气韵,达到增强素质,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目的。
声乐教学过程能使学生学习生活中变被动为主动,可以培养其自制能力、自觉能力及意志品质。中小学生好奇心强,好动,爱模仿,表现欲强,声乐教学能有效地发挥自己的特长,施展他们的爱好。声乐的学习在外人看来可能是轻松的、愉快的,但内行人都知道,声乐的每个动作都要反复进行训练,都要付出辛勤的劳动。因此,要搞好声乐教学,最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使其意志品质也得到锻炼。声乐教学过程可以培养学生对声乐的感受力,感情的表达力及其他能力,诸如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创造力等也可以在其中得到锻炼,应利用这一特点,让学生的潜能得到尽情发挥,使其个性得到发展。中小学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可塑性,声乐教学不仅能增强学生的体质,还能改变他们的不良姿态,使其动作和语言得以协调,声乐学习有悠扬或奔放的音乐伴奏,更能使学生感受到生活的美,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净化,使他们更加热爱学习,热爱生活。
结语
“师范性”与素质教育对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来说,都是息息相关、相辅相成的。“师范性”体现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职能特征,是其实施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评价的根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应本着“师范性”的基础目标进行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更新的教育现状。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应在体现“师范性”的情况下,促进素质教育的开展,以“师范性”普及中小学音乐教育,从而为中小学培养更多的既会“唱”又会“教”的音乐启蒙教师,为素质教育的更好开展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曾泓.声乐教学法课初探[J].《中国音乐教育》, 2003(7)
必须要将实践与探究融为一体,使之成为促进师生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的过程,而反思则是将二者有效结合。那么应从哪些方面实现师生互动的反思模式构建呢?
一、要求做好课堂简要摘记
当前,教师讲学生听已成了教学中最普遍的方法。而要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反思,听是远远不够的。要反思,就要有内容。所以,学生就要先进行课堂简要摘记。课堂简要摘记给学生提供了反思的依据。学生也能从课堂简要摘记中更好地体验课堂所学习的内容,学生的学习活动也成了有目标、有策略的主体行为,可促使教师和学生进行探索性、研究性的活动。有利于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获得个人体验,提高个人的创造力,所以,课堂简要摘记是学生进行反思的重要环节。
二、指导学生掌握反思的方法
课堂教学是开展反思性学习的主渠道。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从多方位、多角度进行反思性的学习。学生的实践反思,可以是对自身的认识进行反思,如对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及课堂中的内容,都可引导学生多问一些为什么;也可以是联系他人的实践,引发对自己行为的比较和反省,我们可以多引导学生进行同类比较,达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境界;也可以是对生活中的一种现象,或是周围的一种思潮的分析评价,此外,学生的反思还可以是阶段性的。例如,一节课尾声时,让学生进行一下反思,想想自己这节课都有什么收获,还有哪些疑问?当天睡前,反思一下今天自己的感受,或是一周反思一下自己的进步和不足,等等。
1.在解决问题中反思,掌握方法
解题是学习数学的必经之路,学生解决问题时,往往缺乏对解题过程的反思,没有对解题过程进行提炼和概括,只是为完成任务而解题,导致解题质量不高,效率低下。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整理思维过程,确定解题关键,回顾解题思路,概括解题方法,使解题过程清晰、思维条理化、精确化和概括化。
2.在集体讨论中反思,形成概念
“活动是感知的源泉,是思维发展的基础。”每个人都以自己的经验为背景来建构对事物的理解,所以认识相对有限。学生通过集体讨论和交流,可以了解同伴的理解,有利于丰富自己的思考方法,反思自己的思考过程,增强迁移能力。概念形成的关键是重视意义建构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单调记忆,所以要注重引导学生通过集体讨论、争辩,来促进个人反思,实现自我创新。
3.在回顾知识获取时反思,提炼思想
在教学活动中,我们教师比较注重创设情境,引导学生通过操作实践、合作探究,主动获取知识。其实,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学生总是根据问题的具体情景来决定解题方法,这种方法受具体情景制约,如果不对它进行提炼、概括,那么它的适用范围就有局限性,不易产生迁移。因此,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在获取知识后反思学习过程,引导学生在思维策略上回顾总结,分析具体解答中包含的数学基本方法,并对具体的方法进行再加工,从中提炼出应用范围广泛的数学思想。
三、从课后学习情况的反思及作业情况的自我反思中加强反思能力的培养
一节课下来,静心沉思,抽些时间回顾所学的内容,摸索知识之间的一些规律和自己在知识点上有什么发现;解题的诸多误区有无突破;启迪是否得当;训练是否到位,等等。及时记下这些得失,并进行必要的归类与取舍。在作业中也要认真反思,尤其是在批改之后的作业,并要求学生仔细分析自己的对题和错题,写下自己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还可以写下自己的新思路和自己的创新。
四、帮助学生提高反思效率
关键词:档案管理 文档一体化 文件中心 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数字化城市管理档案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产权转移、房屋变更等房地产权属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图表、声像等不同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历史记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和重要依据。所谓房产档案信息化,就是指在房产档案管理活动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处置、管理和提供利用服务。 所谓文档一体化就是将目前档案工作现实中各机关相对分散独立的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统一成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管理,而文件中心是介于文件产生形成机关和档案馆之间的一种过渡性文件保管机构国内学者一致认为它们的理论依据是文件生命周期理论。
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告诉我们文件从其产生形成到最终销毁或作为档案永久保存是一个完整的生命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为若干阶段由于各阶段有其不同的价值、作用和特点各阶段文件存在着与之相对应的保管地点和存放方式。比较适合我国国情和比较合理的是国内学者四阶段划分法,将文件的生命运动过程划分为制作阶段、现实使用阶段、暂时保存阶段和永久保存阶段。
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强调文件从始至终都是一个完整的、动态的、连续的生命运动过程。而我国档案工作通过归档口的设置将文件的第一、二阶段作为文件,将第三、四阶段作为档案并采取非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管理,使文件运动的不同阶段相对独立因此造成文档分离的不正常现象。要解决这一实际工作的难题必须实现文档一体化将文件和档案即将原来分离的二、三阶段揉合起来。这种揉合是符合文件运动的特点的,这两个阶段的文件都处于现行和半现行阶段,都具有不稳定性、中间性和过渡性的特点。都主要是为产生文件的机关、为发挥其原始价值服务的。从本质上四个阶段都是文件只是其价值、特点、存放地址不同因此文档一体化在现实中主要是对二、三阶段文件的一体化管理。
依据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文件运动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管理方式、保管场所。其中暂时保存阶段文件尤为特殊,这一阶段的文件要经受时间的考验。有的可能没有价值可以销毁,有的一段时间内有价值然后再销毁,有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将来还需要进馆保存。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性的中间机构来专门对其进行整理、保管和利用。于是文件中心这一机构便应运而生了,国内外学者对文件中心的实践范围各说不一但其管理的对象、内容是一致的。文档分离带来大量的弊端造成大量失控的具有重要价值的账外文件,档案部门由此馆藏质量降低进而导致不能很好的发挥参考服务作用,导致档案部门信息服务功能降低,也导致了档案部门地位的降低。
随着我国高新技术的发展文件档案的计算机管理提上了议事日程。房产交易投资较大、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所以交易双方都希望在交易过程中及时、准确地掌握更多的房地产产权信息。以商品房销售为例,开发商希望随时掌握楼盘销售情况,以便调整市场策略;购房者希望尽可能地了解商品房的相关信息及交易情况,以便迅速做出准确决策。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方式,主要进行手工查阅,已很难满足此种需求。而电子文件存到计算机网络上之后,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随时随地进行查阅和利用。同一个电子文件中的正文、图形、批示、附件等可以在网上连续存放,而且分布于不同地理位置,具有独立性能。为此,有必要进行房产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以满足新形势下的查阅、利用需求。1
文件档案的计算机管理克服了以往工作环节、工作程序的重复雷同。将文件和档案作为统一的系统工程,加强文件管理的超前控制,保证了档案的质量从而充分发挥了档案的作用。档案工作者提前介入文件的生命周期,从信息源头做起的思想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一致欢迎。这种思想主要来源于为解决文档分离而提出的也是解决现实文档分离的根本办法。
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中间环节,在搞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做好文书处理工作则是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基础工作。日益丰富的工作实践表明,虽然文书处理工作与档案工作各有不同的工作任务,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由于文书是档案的来源,档案是文书的归宿,所以,两者又是文档工作流程中紧密相关的工作环节。因此,我们要强化系统思维意识,树立文书处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与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行的工作指导思想,在实际工作中,把住文书处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入口关,做好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工作。
一、公文制发是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性前提
公文是档案的前身,档案由公文转化而来。可以说公文制发的怎样,不仅仅决定公文本身的质量,同时,也影响日后档案的质量,决定了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质量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公文制发中必须要注意解决好规范化、标准化问题,以提高档案实体质量,为档案工作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打下牢固的工作基础。首先公文用纸质量要好,幅面尺寸规格要统一、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排版形式为横写横排,左侧装订。二要注意检查制发公文是否履行了签发手续,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公文标题是否准确,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准不准,落款是否与公文一致,有无日期等。三是公文字迹要牢固清晰。不论是草拟公文,缮印公文,还是做出的各种记录、报表、签字、批注等,都不应使用容易褪色的笔种、墨水和纸张,以保证字迹鲜明、清晰,有利于日后长久保管利用。四是使用文种要合理,拟制格式要规范,行文不要滥用简称和使用不规范的字,以利于日后标准化、现代化检索手段的实施应用。
二、实施“以我为主”的立卷归档原则是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关键环节
相近公文的重复与立卷组合的无序是阻碍档案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最大问题。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实现档案保管利用价值的最大化和案卷完整化、检索利用便捷化。而“以我为主”的立卷归档工作则是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关键性工作。“以我为主”的立卷归档原则,即归档的文件要以本单位形成的文件为主的原则,不仅是在我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实践中形成并坚持下来的一条原则,而且还是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乃至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原则。要注意有效地维护全宗的完整性。在归档工作中既要掌握重点,分清主次,把住全宗的入口关,使不该归档文件不致混入,同时,又要注意防止应归档文件的散失。提高案卷质量是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可靠保证。不断深化的工作实践证明,案卷材料收集的是否完整是决定和影响档案价值的因素,而立卷方法问题与案卷装订质量问题则可能是决定和影响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质量的操作性因素。
参考文献:1赵映诚.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5)
【关键词】反流性食管炎 雷贝拉唑 盐酸伊托必利
反流性食管炎是酸性胃液和(或)胆汁反流至食管引起食管粘膜的炎症。反流性食管炎是一种常见的消化性疾病,在人群中发病率高,即使是健康人在不洁饮食,有时也会出现烧心和反酸的现象,调查显示:大约有7%的人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反流症状,而15%的人群每月至少出现一次,所以反流性食管炎及其症状是非常普遍的,应引起重视。随着现代生活质量的提高,饮食结构发生变化,肥胖人群也增加了,这样也导致反流性食管炎的发生率增高。我们使用雷贝拉唑联合盐酸依托必利治疗RE患者68例,取得较好疗效。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我院2008年1月~2010年6月因烧心、反酸、胸痛等就诊且经电子胃镜检查确诊的RE患者68例,将68例患者分为A、B两组,并行LA分级:LA-A45例,LA-B12例,LA-C6例,LA-D5例。共有68例患者完成最终治疗和复查。两组的性别、年龄和疾病构成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
1.2方法 (1)A组(治疗组)用雷贝拉唑10mg,每天一次和盐酸依托必利50mg每天2次,B组(对照组)用奥美拉唑40mg,每天一次,疗程均为4周。疗程结束时复查胃镜。(2)疗效判断:胃镜下食管黏膜无破损视为RE愈合;食管黏膜好转I级或以上,视为治疗有效;改善不明显者为无效。
1.3反流性食管炎内镜下分级 正常,食管粘膜没有破损;A级,一个或一个以上食管粘膜破损,长径小于5mm;B级,一个或一个以上粘膜破损,长径大于5mm,但没有融合性病变;C级,粘膜破损有融合,但小于75%的食管周径;D级,粘膜破损融合,至少达到75%的食管周径。
1.4统计学处理 数据采用x2检验。
2 结果
2.1A组与B组RE疗效的临床症状评价 A组与B组临床症状的痊愈率和消失率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
2.2RE疗效的胃镜评价 A组与B组胃镜痊愈率和消失率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
2.3雷贝拉唑和奥美拉唑治疗反流性食管炎的疗效比较,见表1。
表1 雷贝拉唑和奥美拉唑治疗反流性食管炎的疗效比较
组别
愈合 有效
无效
愈合率
有效率
A组
27
7
2
75.0%
94.4%
B组
25
4
3
78.1%
90.6%
注:A组愈合率和有效率与B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
3 讨论
有研究证实,除了酸攻击因子外,十二指肠内容物的反流,特别是胆酸反流也是造成RE的重要病因。质子泵抑制剂(PPI)通过非竞争性不可逆的对抗作用,抑制壁细胞表现H+,K+-ATP泵抑制胃酸分泌;正因为壁细胞在长时间空腹后进食时胃酸分泌最活跃,故一般认为早餐前30分钟服用PPI效果最好。PPI仅抑制被激活的质子泵,但壁细胞不断形成新的质子泵,并被激活,故需连续服用数天PPI方能产生稳定的抑酸效果,一旦停药3-7天后,质子泵又被重新激活,这也是反流性食管炎容易复发的原因之一。一般要求患者连续服用2-3月PPI后再根据症状改善程度酌情减量。常用的质子泵抑制剂夜间pH控制较差,而反流性食管炎症状多在夜间发生。质子泵抑制剂对非酸攻击因子造成的食管黏膜损伤效果不佳。因此,单纯应用抑酸和每日一次服用PPI治疗难以得到满意的疗效,而需要合用粘膜保护剂和促动力药或睡前加服一次PPI。雷贝拉唑既可抑制胃酸和胃蛋白酶,又有保护食管粘膜的作用;盐酸依托必利是新型的促胃肠动力药,可以增强胃肠的正向动力,抑制反流。在RE治疗中,采用雷贝拉唑与盐酸依托必利合用,效果良好。但还有少部分患者症状改善不明显和不能达到内镜下食管愈合。本组资料中,治疗组有效率(94.4%)略高于对照组(90.6%),可能与一部分患者为非酸攻击因子致病有关,联用雷贝拉唑、盐酸依托必利有较好的表现;而对照组的治愈率(78.1%)高于治疗组(75.0%),说明对于以酸攻击为主的RE患者,常需要更强的抑酸剂。本组资料还发现经雷贝拉唑或奥美拉唑治疗后均有部分重症食管炎患者(LA-C、D级)不能达到内镜下食管愈合,可能与患者食管酸接触时间过长有关,提示这部分患者非常有必要采用抑酸剂、粘膜保护剂和促动力剂的联合用药。
参 考 文 献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引导消费、启动住房市场方面的调控作用,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就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努力降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规范成本构成,健全约束机制,是降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扩大住房消费需求的有效措施。当前,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不规范,缺乏约束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流通,影响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经济适用住房成本约束机制,严格控制其成本构成。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定价审价制度,对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设计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管理费按不超过成本费用前四项之和的2%计算;贷款利息按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工程建设平均贷款周期(七层及以上为18个月,七层以下为12个月)和成本费用前四项之和的40%计算。
利润以成本费用前四项之和为基数,按最高不超过3%计算。
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降低住房建设成本。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定期确定公布工作,以基准地价为依据调控引导地价水平。要认真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求,严禁将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行政划拨土地有偿转让或用于高标准的商品房建设。城区改造拆迁,对拆迁户实行拆除房作价补偿、安置房政府定价有偿提供的办法。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加强对建安工程定额的管理,增强制定建安工程定额的透明度,保证制定工程定额的合理性、科学性。今后调整建安工程定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物价、计划、财政、劳动等部门论证。要加强对住房建设中供水、供电、供气等附属设施建设费用的管理,各项费用要公开标准,严格执行预算定额。
住宅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必须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国标GB50180-93)规定执行,不得自行扩大配套规模,加大开发成本。
小区内经营性配套设施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
二、继续清理涉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努力减轻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负担
本着大力扶持和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原则,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清费治乱的力度,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和重复收费,取消企业资质审查、工程竣工验收、产权审核等收费及各种押金、保证金;整顿、规范征地管理费、供电贴费和各种证照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经济适用房一律实行减半征收。涉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各地不得越权出台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经认真清理,现对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流通环节的22项收费予以公布(其中,减半收费17项)。凡本通知未公布的其他合法收费项目(含各种合法基金、资金、保证金和附加费等),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发企业和购房者收取。凡本通知予以公布、各地尚未开征的各项收费,一律不得再重新开征;凡具体执行标准低于公布收费标准的,也不得重新提高收费标准。
对重大建设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取消对经济适用住房收取商业网点建设费,商业网点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经营或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配套建设的商业网点,未经商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准擅自改变用途;对需要实行政府定价出售、出租的商业用房,应按保本或微利的原则核定价格标准。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设防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按规定同步配套建设人防工程,不得收费;因地质等原因不能同步配套建设,必须易地建设的,按规定收取易地建设费;严禁向非设防地区经济适用住房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规范垄断行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收费行为。供水、供电部门按规定收取水增容费、电增容费(贴费)后,不得再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或开发企业重复收取相关的建设费用。停止向住房开发建设收取用电权费。对旧城改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应扣除原有水电容量部分后,缴纳水电增容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征地和批准建设项目手续时,不得代其他部门收取费用,也不得收取代征手续费。
全面清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收费,取消各种名目的管理费、监证费,降低交易手续费等收费标准,促进房地产流通。
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卡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收费的监审。实行《建设项目收费登记卡》制度。收费单位收费时,必须按省政府公布的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收费登记卡》上如实记载。拒绝记载的,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单位有权拒缴。
三、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促进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流通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监督企业销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禁止虚假标价。对违反国家规定乱加费用、短给面积、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要依法查处。
凡销售价格未经物价部门审批的住宅不得冠以“安居房”、“解困房”、“平价房”、“成本房”、“微利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名称,防止以此误导和蒙骗购房者。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在公开标明的住宅价格外加价,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在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时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追加房价外的任何费用(国家调整的税收除外)。
经营者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点挂牌或以售房说明书等形式显示以下内容:
(一)每个具体住房售卖单元的座落位置、结构、形状、面积、朝向、楼层、售价、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率;
(二)房价外代收代付的选择项目与收费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的合同售卖面积应与实际面积相符。售房契约中所列的建筑面积或庭院土地使用面积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证》记载面积的误差值在测量规范允许范围(正负1%)以内的,交易双方可不作任何补偿;误差值超过正负1%的,按照契约规定的售房价格多退少补。
经济适用住房交易必须做到质价相符。经营者应按建设部门制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签订售房契约(合同),明确标示住房的结构、材料、设备、装修质量标准。并严格按售房契约的标示交付购房者质价相符的住房,不得变相提高房价。
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省物价局统一制定《安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审核申请表》,在出售(或预售)前,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按要求如实填报,报送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价格主管部门行文执行。对申报手续、资料齐全的,物价等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30日内要审核、审批完毕。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除审核成本外,还要兼顾审核住房的建设质量、地理位置、供求情况等因素,在利润率不超过3%限幅内,明确开发企业的具体定价权限。
四、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安排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住宅建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工作,切实保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各项政策的落实。
本通知下发后,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涉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本通知规定的各种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从严处罚,并按规定将罚没款上交财政;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扶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流通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好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并将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附:
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流通环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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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 | | |
| |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 收费依据 |
| 号 | | | |
|---|---------|--------------------|---------|
| | |土地补偿费 |按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执行。 | |
| | |-------|--------------------|《中华人民共和 |
| | |安置补助费 |同 上 |国土地管理法》 |
| | |-------|--------------------| |
| |土|地上附着物和青| | |
| |地| |同 上 | |
| |安|苗的补偿费 | | |
| |置|-------|--------------------| |
| |补|拆迁补偿费 |由市、县政府规定 | |
| |偿|-------|--------------------| |
| |费|新蔬菜基地开发| | |
| | | |征用蔬菜基地,征多少补多少 | |
| | |基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