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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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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促销

酒水促销范文第1篇

炎炎夏日,本来是快乐的暑期时光我充实的度过了。下学期大三了,也就是说等于我毕业了,在这三年时间里我学的不多,但我懂得了很多道理,知道了现在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缺什么样的人才,虽说我不是什么人才但我还是有用武之地的,我在这两个月中,为别人打工,做啤酒促销,刚开始的时候认为啤酒促销要像电视上那样要陪客人喝酒,还是在那些不好的地方,但当我去做了以后就有了明显的感觉,现在的社会也不是像电视上那样的,也上很好应付的。所谓各有对策,而且公司也会给我们培训,如果遇到这样的客人要怎么处理;客人有无理要求要怎么做;怎样给客人推荐自己的产品;介绍本产品的优点等等……

两个月的促销经历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锻炼吧!在这期间知道了金钱的不易,知道了工作也不好找,大学生就业的难处,我们在校大学生要注意怎么样的素质,怎样的工作态度公司才会要你,才给你这个机会去展现自己的能力。自己也才会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才会自大、自夸、自傲,以为自己是人大学生就了不起了,就是人才,就会有工作做了,但是事实就是不一样的。现在的大学生满地走,如果你没有能力,你有再好的学历你也不行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发展前途,关键是要有能力。

这两个月是很充实的,自己挣挣的钱,花自己的钱,也是特别的经历。也知道了自己有什么能力,缺些什么,这也是为了我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我毕业出来也几不全是个新人了,我有筹码去找个好一点的工作,我也知道我以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我该做些什么,我兴趣是什么。两个月时间说长也不长也不短,可以学习很多的东西,人际交往就是很好的一方面,去年我就是工作了两个月认识了很多人,所以今年我有什么事情就可以找他们帮忙也就可以,无论你做什么首先你要打好人际关系。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这句话就是真理,有朋友的帮忙就是很好的,他们会帮你很多,你也可以在他们那学到很多的东西,也可以为自己好。良好的人际是一个人的最好的优点。在工作的时候,无论你有什么样的心情都不要带到工作上来,因为你带着脾气会影响你的工作,还会得罪同事。所以一定要调整好上班的心态,做什么都不可以带上你的情绪的。

因为我是促销员,而且是啤酒促销员,所以在餐饮业工作,也看了很多的客人,所以感觉大千世界,什么人都有,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八面玲珑,看什么人说什么话,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给人骂的机会。现在我发现做服务这一行,做好了,以后做什么都可以的,没什么你不能忍受的。也是个磨人的脾气的地方。只要你在这一行做了一定的时间你就好样的,我也佩服那些服务员,工作时间长,还累,都在做。真的很不容易!我这两个月就不算些什么。也发现学历也是要的。虽然能力是要的,但学历也是要的。我们虽然是个大专生,但我们还是有一定的基础的。所以我也不会因为我的学历低而自卑的。我要加油继续找工作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只要自己有筹码就可以找到工作的,也许我毕业的时候找不到什么好的工作,但我知道以我的能力我还是可以找到我满意的工作,慢慢的就好了。反正我现在还是很年轻,我还有资本,有的是本钱!

酒水促销范文第2篇

[关键词]消费;税收政策;负所得税;财产税

一、中国低消费经济现状及问题

按照国家统计局对消费的定义,消费(或最终消费)是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或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消费率,又称最终消费率,通常指一定时期内最终消费(总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我国消费率近十几年持续走低,由2001年的61.4%下降至2007年的48.8%(其中居民消费率降到35.4%,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是建国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比历史上的最低点1959年的56.6%还要低7.8个百分点。据世界银行《2006世界发展指标》,2004年全球150个国家和地区平均消费率为62%。其中,低收入国家平均消费率为69%,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消费率为58%,高收入国家平均消费率为63%。可见,中国消费率比全球平均低10多个百分点,其中居民消费率较低是主要的问题所在。

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投资需求是引致需求。消费需求是三大需求中拉动经济增长最积极、最有效的因素,经济增长最终靠消费来拉动。在出口因全球金融海啸和经济衰退而受阻的情况下,改变中国长期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转变为依靠内需和消费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极为重要。持续走低的消费率,不利于中国内需型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不利于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消费水平受到历史传统文化、经济发展阶段、金融条件、消费环境、税制结构和收入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体制等因素的影响。要改变中国不合理的消费结构,除了通过宣传等手段影响人们的消费文化、发展经济以提高收入水平、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及通过金融改革和产品质量监管改善消费环境外,税收政策的调整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税收与消费之间的关系

税收可以通过宏观税负水平和整体税负结构(或税制结构)来影响消费状况。在国家宏观税负水平较高,居民的税后可支配收入较少的情况下,居民的消费水平显然会下降。这是因为,消费首先是收入的函数,是由可支配收入决定的。收入水平的高低是决定消费水平的最重要因素。因此,降低宏观税负水平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率水平。

在宏观税负水平一定的情况下,不同的税负结构或税制结构对消费水平也有一定的影响。税制结构可以通过税基和税率来影响消费状况。一般来说,一国税基无外乎收入(所得)、消费或财产。如果一国的税基以消费为主,显然不利于消费,而有利于刺激储蓄;而如果一国的税基以所得为主,那么由于以所得为税基的所得税对全部所得(包括储蓄所得或投资所得)都征税,所以,相对于以消费为税基的广义消费税(在中国,转型后的增值税就是以消费为税基的广义消费税类型),以所得为税基的所得税更有利于消费,因为所得税使一部分税负落在了储蓄或投资所得之上。

具体来说,在征收所得税的情况下,所得税对消费的影响包括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征收所得税,可以从两个层次产生收入效应。第一个层次的收入效应是征收正的所得税使纳税人的即期可支配收入降低,导致纳税人的即期消费减少;但与此同时,实施负的所得税会使负所得税纳税人收入增加,并促进这部分纳税人的消费增加。第二个层次的收入效应是即期投资产生的所得在将来的期间还要被征收所得税,使因投资产生的所得对应的可支配收入减少,导致将来期间的消费和投资也减少。征收所得税的替代效应就是征收所得税导致投资收益下降,或者说相对于即期消费来说,投资变得更加昂贵。在gdp和净出口一定的情况下,这将会导致消费的增加。

与所得税相比,广义的消费税对消费的影响恰好相反。一般认为,广义消费税与所得税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税基的不同,即对投资的处理不同。广义消费税仅对消费征税,对所得中用于投资的部分不征税,对投资所得也不征税;所得税对全部所得包括消费和投资都征税,对投资所得也征税。可见,消费税可以实现投资中性,有利于投资和资本积累,而不利于消费;而所得税则有利于消费,不利于投资。

另外,财产税的税基为财产,由于纳税人的所得不是用于即期消费,就是储蓄起来作为财产,作为将来的消费,即远期消费,所以财产税的征收有利于当前消费,而不利于财产积累。

由此可见,税基影响所有收入阶层的消费决策,既包括富人的消费决策,也包括穷人的消费决策。但这只是税制结构影响消费的一个方面。税制结构还可以通过税负在人群之间的分布来影响收入分配状况,进而对消费状况产生影响。如果一国的税收主要落在富人的身上,并且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将征收的税款补贴给穷人,那么,按照边际消费递减规律,由于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大于高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通过对富人征税来补贴穷人就会提高消费率。因此,税收可以通过收入分配的作用,如通过负所得税制度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适度降低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提高一国整体的消费率水平。

税率的影响是通过税基来发挥作用的。如果一国的税基以所得为主,那么增加所得税税率的累进性将有利于消费,反之亦反;同样,如果一国的税基以消费为主,那么,降低广义消费税的税率有利于促进消费,反之亦然。

总之,不论是从税基本身来看,还是从税基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从而对消费的影响来看,增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累进性、降低广义消费税的税率有利于消费率的提高,这对中国当前低消费的经济现状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即:为了提高消费率,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在整个国家税制中的地位,适度降低广义的消费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的地位。

三、中国税制结构与消费的关系

中国当前的税制结构中,货物及劳务税占主体地位。货物及劳务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属于税收理论上的选择性消费税)和营业税。2007年,这三大税种占中国税收收入的62%,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占49%。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国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生产设备所含增值税可以在当期全部抵扣。在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的情况下,中国增值税就变为税收理论上的以消费为税基的广义消费税类型。在中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占税收近半壁江山的情况下,必须在这两个税种之外寻找刺激消费的适合税种。根据前面的论述,所得税是刺激消费的一个重要税种。在中国,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007年,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内的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26%,其中,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6%左右,所得税属于中国税收体制中的第二大税类。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经营投资所得为税基,以法人为纳税人,其税负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的是企业投资行为,因此,对消费没有直接和显著的影响。中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制,将纳税人所得分为11类分别征收,并实行源泉扣缴。分类征收、源泉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使个人所得税的对入税功能大大减弱。甚至沦为某种意义上的对物税范畴。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调节功能也由此而大大削弱,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由于实行分类制而不能有效实现对低收入者的退税,使得想通过负所得税制度来实现持续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从而促进该部分人群的消费能力变得较为困难。

中国财产税现状表明,由于财产税占税收收入的比例较低,使财产税所起的作用较为有限。我国目前财产税类的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数据,我国财产税收入占全国工商税收收入的比重较低,1994—2007年,财产税占全国工商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在2.0%~2.9%之间,最低的年份是1994年,为2.0%,最高的年份是2007年,为2.9%。可见,1994年税制改革后,财产税占全国税收的比重较低,且基本没有变化,财产税在全国工商税收中的地位没有像所得税那样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而提高,财产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较为有限,限制了财产税促进消费功能的发挥。从国际比较来看,发达国家财产税收入约占全部财政收入的10%~12%,发展中国家平均为5%~6%。我国2%左右的比重显然太低,很难起到财产税应有的作用,包括财产税对提高消费的作用。

四、促进消费的税收政策总体思路:减税、退税和增税并举

通过以上对宏观税负与消费之间关系的分析,我们认为,降低宏观税负,增加居民收入,可以刺激居民消费。减税是促进消费的重要工具,通过减税可以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居民消费,从而提高消费率水平。在减税的具体结构上,从税基来看,应该降低以消费为税基的税种的税率;从税负的人群分布来看,应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负。具体来说,在中国减税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适度降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率,如将增值税的基本税率由17%降低为15%左右;第二,减少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提高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缩减个人所得税税率级次,实现个人所得税从分类制向分类与综合制过渡等。但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税收收入中的比例还较低,所以个人所得税减税的空间和作用将受到限制。

如果说减税是从减法方面来增加居民的收入以提高消费率的话,那么,退税就是从加法方面来增加居民的收入以提高消费率。相对于减税而言,退税不受税收收入比例的限制,理论上退税的规模可以达到税收收入的100%甚至更多,所以退税的作用可以发挥得很大,不受某一税种税收规模的限制。在中国,还没有真正实行对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机制。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制,在分类制的基础上实行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较为困难。但是,由于在中国农村尚未征收个人所得税,故可以考虑在农村对农民实行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以达到增加农村居民消费的效果。

减税和退税都会减少财政收入,因此,既要保证减税和退税在财政上具有可行性,又必须考虑补充财政收入的其它来源。政府的财政收入,除了税收收入之外,还有其它来源。这些来源主要包括国家的财产性收入(还有其它类型的非税收入)和债务收入。债务收入是一种临时性的财政收入,因为政府的债务最终要靠税收或国家的财产性收入等来偿还。而国家的财产性收入则不同,国家的财产性收入是不需要税收来偿还的。若考察赋税史,就会发现,早期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是靠国家财产权来维系的,后来才逐渐产生了基于私人财产权之上的现代税收。因此,一国如果有较多的财产性收入就可以将其作为减税的重要财政基础。

目前中国有大量的储蓄,这是政府发行国债的重要后盾。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止至2008年8月,中国有近20万亿的城乡居民储蓄、15.7万亿的银行存贷差。这为中国政府发行国债提供了资金保障。从中期看,中国政府还有大量财产性收入可以利用,包括土地等资源性收入和国有资本收入(包括资本转让收入和资本增值收入)。据推算,2006年底全国国有土地的总价值约为50万亿元,国有企业资产达29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净资产就高达5.35万亿元。这些国家财产可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因此,为了补充减税和退税的资金缺口,在目前股市和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先发行国债,待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好转时再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国有股权来偿还,或干脆将一部分国有股划归专项资金来退税。

总之,通过减税和退税以藏富于民,提高居民收入,将为居民消费率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而消费提高,内需进发,经济发展,税源充足,将为远期的税收收入增长提供源泉;反过来远期的税收增长又可为当前的减税和退税政策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当然,针对当前的低消费现状,除了减税和退税之外,还有增税的空间。通过增税,可以防止短期税收收入大幅下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说减税和退税是增加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的话,那么增税就是通过降低高收入者的收入或财产金额为减税和退税提供一定的财力支持,同时,通过增加有利于消费的税种的税收(如所得税和财产税),还可以在维持总体税收收入不变的前提下促进消费率的提高。笔者认为,当前增税的核心应该是:增加所得税和财产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地位。

五、促进消费的税收政策着力点和突破口

(一)建立农村居民个人所得税负所得税制度

中国消费的最突出问题之一是城乡消费差距过大。在中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农民,而农民只消费了全国1/3的商品。据统计,农村人均日消费仅5元多,5个多农村人口购买的商品才相当于1个城镇人口购买的商品,而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还有很大的空间。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农村人口每增加l元的消费支出,将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2元的消费需求。因此,若能提高农民消费,将会大大提高消费率。农民消费比例过低的关键是农民收入太低,导致农民无钱消费;就算是稍微富裕一些的农民,也因无社会保障而不敢消费。要提高农民消费,必须解决提高农民收入和社会保障这两大问题。在农村社会保障缺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在农村建立个人所得税的负所得税制度来解决农民收入和社会保障两大问题。

负所得税是1963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其著作《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中提出的。负所得税制度本质上是由政府补贴低收入者以维持低收入者最低生活费的制度。其具体办法是由政府规定出一个最低生活保障额度,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对低收入者给予一定的补助,收入越高,补助越少。

负所得税计算公式是:

负所得税=收入保障数一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率

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

为了减少农村居民个人所得税负所得税制度施行的交易成本,在初期可以假设农民的个人实际收入为零,并按照一定的基数和比例算出一个定额(收入保障数),对所有的农村居民都进行补偿;待配套条件成熟时,再进行完善,并规定所谓的排富条款,对农村居民中的富裕者取消负所得税,征收正的所得税。比如:在当前,可以先按照每月2 000元的基数,规定3%~5%的比例算出60~100元的收入保障数,由于在初期忽略农民的个人实际收入,那么,每个农民可以获得的负所得税为60~100元。负所得税的纳税人仅为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按照8亿农民来计算,大概每年要花费5 760~9 600亿元。对这部分负所得税的资金来源,短期可以由国债发行收入来填补,中期可以通过划拔一部分的国有股或国有企业利润作为专门基金来解决,长期可由税收收入来补助。通过在农村建立稳定的个人所得税负所得税制度,既可以长期增加农民收入,又可以稳定农民预期,以及行使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从而将会大大提高农民消费的水平。

至于农村负所得税制度与城市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问题,可以留在下一步再逐渐解决。

(二)增加所得税和财产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地位

1 所得税增税的关键: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尽快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扩大综合征收的范围,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增加个人所得税收人。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制,将个人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征收。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能较好地体现负担能力原则,因为只有综合的所得才能够真正体现个人之间的所得差异和负担能力差异。因此,应改革目前的分类制个人所得税。只有尽快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才能较好地体现纵向公平;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个人所得税的筹集财政收入的能力,增加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强化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税制中的地位。而且,强化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能力,也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和其它调节作用,因为只有在收入具有一定规模的基础上,分配调节才有力量。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结构中,工薪阶层缴纳的税收占主体,而富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较少,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人群分布结构正好相反。改革所得税制度,降低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增加低收入者的税后可支配收入,同时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实行结构性增税,不仅有利于税收公平,还有利于居民消费率的提高。

2 财产税改革的方向:实行一般财产税制,扩大财产税征税范围,增强财产税在中国税制中的地位,提高财产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我国财产税的现状表明,由于财产税占税收收入的比例较低,使得财产税所起的作用较为有限。而且,财产税的结构也凸现出许多问题。首先,征税范围不合理。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中,房产税占主体。但是,房产税仅对经营性的房地产征税,对消费性和空置的房地产不征税。对这部分房地产不征税,不仅不公平,而且还不利于提高消费率水平,也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其次,税基较窄。我国财产税仅涉及房地产、车辆,而对库存商品、机器设备、贵重家具和无形动产不征税。过窄的税基限制了财产税功能的发挥。第三,税种缺失。我国尚未开征遗产与赠与税,不利于刺激消费。我国人民有节俭和遗留财产给后代的传统,如果不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将会导致这种传统更加强化,不利于消费率的提高。目前,反对开征遗产与赠与税的声音也较大,其理由是国外纷纷取消遗产与赠与税,所以我国开征遗产与赠与税不符合世界潮流和趋势。但是,国外特别是美国取消遗产与赠与税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消费率太高,储蓄率太低,取消遗产与赠与税有利于提高这些国家的储蓄率和降低消费率。而我国的情况恰好相反,我国目前消费率太低而储蓄率太高,所以我国开征遗产与赠与税恰逢其时。第四,税率设计不合理。我国财产税税率设计除了税率太僵化,不能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税率的累进性太差。我国财产税税率采用的是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税率累进性较低。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税的公平调节功能和对消费的刺激作用,可以适度采用累进税率,累进税率的设计可以先低一些,采用低累进制度,然后,根据情况灵活调整。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刺激消费,我国财产税的具体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实行一般财产税,扩大征税范围和税基。具体操作上,应先将闲置性的、空置性的房地产纳入征税范围,将这部分资金引导到合理的消费上来;然后,通过扩大财产税的税基,使财产税的税基囊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和知识产权;最后,在条件成熟时对所有的净财富(资产减负债)征税,具体可以借鉴荷兰的经验。通过推行一般财产税,扩大征税范围和税基,将资金分流到消费领域,以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2)增加财产税的累进性。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由于个别财产税对不同财产区别对待,也不容易对纳税人的财产总额实现累进征收,因此,可以考虑逐步向一般财产税制靠拢,通过扩大征税范围和税基来提高财产税的累进性。第二,采用低累进税率来增加财产税的累进性。低累进税率既有利于改革的推进,负作用也较小。另外,对低收入者应该有一个豁免额。为了使税收宽免额仅限于低收入者,可以利用逐步消除机制来取消对高收入者的豁免优惠,增加累进性。(3)开征遗产和赠与税。这不仅有利于改变国民过度节俭和遗留遗产的习惯,增加国民的当前消费,而且有利于改善消费投资结构。

[参考文献]

[1]郑幼锋,杜登涛.所得税和消费税的比较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6,(93):27—30.

[2]郑幼锋.美国联邦税制改革争论的最新进展及评价[j].财政研究,2006,(12):72—74.

[3]郑幼锋.论低消费和高投资状况下我国财产税改革[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3):7—12.

酒水促销范文第3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作为富有活力的市场经济主体,在扩大就业、繁荣经济、增加税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在我国小微企业有3800多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它们提供了80%的城乡就业岗位,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全国企业的50%①。但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双重压力下,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着诸多生存和发展困境,需要政府从税收政策上给力小微企业。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许多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更好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现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应用分析

目前,我国没有制定出一套专门地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在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中包含着一些小微企业的税收规定,但是这些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稳定性和适用性,小微企业经营者运用和执行过程中有困难,有些税收政策可能会加大小微企业的纳税成本,违背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下面将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三大重要税种分析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税收政策应用分析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偏高。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7%或13%的税率相比,小规模纳税人减按3%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看似很优惠,但是由于小微企业实行简易办法征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在进项税额比重较大的情况下,其税负实际上还是超过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起征点偏低。目前,增值税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并且仅限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当前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来看,这一起征点偏低,并且主要受益者是个体工商户,尚有大量的小微企业不符合优惠条件。

(二)营业税税收政策应用分析

1.营业税起征点偏低。营业税起征点存在与增值税起征点一样的问题,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下,个体工商户每月20000元的销售额,扣除进货等各项成本费用之后,当月的利润所剩不多,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并未因过低的营业税起征点而降低。不仅仅是起征点偏低,并且仅有个人享受此项政策,许多小微企业享受不到优惠政策,这样就形成了税负不公平。

2.营业税重复征税。缴纳营业税的企业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在购进过程中缴纳的进项税额就计入购进成本当中无法抵扣。此外,营业税规定对纳税人营业额全额征税,那么就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三)所得税税收政策应用分析

1.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条件苛刻。现行企业分类划分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与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概念不一致,小微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条件才能享受20%的优惠税率,然而大部分小微企业不同时具备这些条件,无法享受税率优惠。

2.核定征收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受生产经营规模、内部管理、财务核算水平等因素影响,主管税务机关往往按核定的征收率征收所得税,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减半征收和低税率优惠政策,这样会加重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

3.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力度不够。自2012年到2015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若按月计算,每月最多优惠500元(60000×20%÷2÷12),若将此项优惠额与工资、薪金所得中每月减除3500元的费用相比,优惠差距明显。

4.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存在重复征税。除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类型的小微企业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构成了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在该部分所得额上的重复征税。

5.间接优惠政策匮乏。国际上通用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是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间接优惠方式,而我国费用列支要求严格。如企业所得税对加速计提折旧的条件限制较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投资抵免等适用范围相对狭隘,导致企业可以税前列支的费用较少,所得税优惠作用十分有限。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结合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并联系我国小微企业在应用税收优惠政策中的实际情况,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笔者将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个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完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继续降低增值税税负。小微企业适用较低税率可以减轻税负、降低成本,使其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拓宽销售渠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现行3%的征收率降为2%。

2.扩大增值税起征点的使用范围并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可以将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由个体工商户扩大到所有小微企业,并将目前增值税销售货物的月起征点提高到20000~50000元,可能是比较适当的。

(二)调整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

1.继续降低营业税税负。建议降低小微企业应税劳务的营业税税率,将中小型服务企业营业税税率降至3%,并将营业税的起征点改为免征额,可以将企业按期纳税的免征额规定为10000~30000元/月,将按此纳税的免征额规定为800元/次。

2.要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上海等地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多数服务业小微企业按5%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按3%缴纳增值税。这一改革使相关服务业税负降低效果较为明显,建议从营业税改增值税入手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

(三)优化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放宽小微企业口径标准,扩大小微企业的范围。既然国家的税收扶持主要通过企业所得税来实施,建议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关标准进行修订,扩大小微企业标准口径,且与企业所得税法口径一致,建议国家明确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范围来实施年所得额6万元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让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2.简化和放宽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可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将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改为同时满足其中两个条件即可。改进小微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逐步扩大查账征收范围。将适用核定征收所得税的小微企业,按照核定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3.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进一步扩大所得税优惠范围。可以将现行所得税率20%降为15%。考虑将年所得额6万元以下所得税全免,将适用标准由现在的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提高至10万元甚至更高一些,在此基础上,研究采用超额累进的计算方式,并明确适用于所有小微企业。

4.避免重复征税。建议允许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之外的其他小微企业投资者从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对企业按规定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和红利允许税前列支,使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之间实现公平合理的衔接,避免重复征税。

5.给予小微企业缴税选择权。为营造公平的税收竞争环境,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面,赋予小微企业缴税选择权,允许小微企业合理选择纳税方式,自主决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或是企业所得税,选择以后不得变更,以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扶持。

6.综合采用多种税收优惠形式。综合运用税率优惠、税基优惠和税额优惠三种形式,从不同角度对小微企业进行政策扶持。比如可以放宽小微企业费用列支标准,增加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捐赠支出等费用在税前列支的比例。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范围,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等。

注释

①数据来源:蔺红.税收政策持续给力 小微企业增添活力[J].中国税务报,2012-4-20。

参考文献

[1]高建生.优化小微企业税收政策[N].中国企业报,2013-3-9.

[2]李香菊.完善和落实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J].涉外税务,2012(9).

[3]蔺红.税收政策持续给力 小微企业增添活力[J].中国税务报,2012-4-20.

[4]龚振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J].税务研究,2012(3).

酒水促销范文第4篇

关键词:3E理论;财税政策;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F812.42;G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3.3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88-03

一、引言

近些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高等院校的持续扩招,使得大学生招生规模由1998年的108万,迅速增加到2010年的654万,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受到政府、高校、社会等高度重视。“十七大”明确提出适时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极为重要,尤其是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标志着国家层面对大学生创业的重视。2008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1%,这一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0%左右的平均水平。尽管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许多支持和优惠政策,但是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现状仍不容乐观。信用担保不发达的融资环境、税收优惠政策零散并且手续复杂和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因素直接影响了大学生的创业比例。

在评价再就业培训支出项目绩效方面,张雷宝(2010)以余姚市为例运用了指标评价的方法,根据“3E”理论设立了相关的绩效评价指标。在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服务方面,赵建华(2010)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对1999―2006年中国实行的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并且强调了服务政策中的公共服务机构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作用。甘家武(2010)以云南为例,提出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存在缺乏系统的优惠措施、优惠政策力度不够、特别是与地方经济特点结合不够系统等问题。目前国内关于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方面有价值的研究较少,特别是通过实证分析对大学生就业财税政策的绩效进行评估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将运用“3E理论”的分析方法并结合实地问卷调查对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进行实证分析,系统客观明确地对政策进行评价,以及提出政策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思路。

二、现状

自200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浙江省相继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浙江省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财税政策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商注册优惠政策

注册大厅、工商所办事窗口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办企业的,免收工商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资融资。

(二)创业园区的建设以及提供创业补贴

政府投资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可通过低价租赁或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提供创业场地扶持。在财政补贴方面,杭州制定了对创业大学生的房租补贴: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园区所在地政府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

(三)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部分由财政贴息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科技型成长企业可以向杭州银行科技分行申请专项贷款资助,文创类企业可向文创办申请文创产业专项资金扶持。

(四)税收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即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内的,两年内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按20%的低税率征收,如果同时为高新技术类的企业,可享受15%的低税率。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数据来源

为了客观地评价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优惠政策的绩效,笔者以浙江省为例,从在校大学生、正在创业的大学生两个不同层面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现状进行了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走访了解的方式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问卷共分为两部分:在校大学生问卷调查和创业大学生问卷调查。在校大学生的问卷面向杭州十余所高等院校的在校大学生发放,问卷共1000份,回收的有效问卷系851份,回收率85.1%;而大学生创业者的问卷调查表,则向杭州市各个高校的大学生创业园以及经济开发区相关企业发放问卷200份,有效问卷数量178份,回收率89%。

(二)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绩效评价指标构建

总体上,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绩效评价指标应遵循如下原则:以定量指标为主原则、覆盖全面原则、客观公正原则、结构导向原则、可操作性原则等。相关的绩效评价指标主要根据“3E理论”①,即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三重维度来构建。

1、经济性指标。一般考虑的投入到项目中的资源水平,关心的是如何投入才能做到最经济的利用,该指标主要由3个二级指标构成:财务制度健全程度、成本管理能力和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企业的财务制度是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特点下界定财务权限,组织财务活动,协调各财务层次权责关系的一整套财务规范。成本管理能力与规范的财务制度一样,不仅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制度保障,还能够帮助管理层实现经营活动的经济性,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而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更是直观地反应了政府财税政策的行政成本的大小。

2、效率性指标。简单地可以理解为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关系,主要由财税优惠政策了解程度、对高校及社会创业教育的评价和财税政策对创业动机的影响3个二级指标构成。对财税政策了解程度突显政策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宣传越到位就意味着给潜在创业者得以充足准备的契机。财税政策对创业动机的影响则直观上考查了政策执行的“边际效用”,这种效用越大则说明加大政策的力度是极为必要的。

3、效果性指标。关心的是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及实际影响,指标下分为财税政策的满意程度和创业园区设施环境构成2个二级指标。唐英千(2009)强调了创业园的环境建设对促进大学生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创业园区的设施环境情况是政府财税资金用于建设孵化器物质层面的效果反映。本文将通过对创业园区的大学生企业问卷得出政策受益者对于财税政策的满意度评价,财税政策细分为工商注册环节、创业园区优惠、税收优惠政策、创业教育和住房保障5项,5项平均数作为该问卷者对财税政策的满意度指标的最终评价。

(三)指标权重的确定

变异系数法是一种客观赋权法,本文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指标权重,可以避免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等方法的主观性影响。各项指标的变异系数公式如下:

Vi=■ (i=1,2,…,n)

各项指标的权重为:

Wi=■

式中:Vi是第i项指标的变异系数,也称为标准差系数;?滓i是第i项指标的标准差;xi是第i项指标的平均数。在问卷中将大学生创业者对于各项目打分(满分100)结果进行统计得到各层指标的权重。

(四)评价结果

运用变异系数法确定各二级指标:财务制度健全程度、成本管理能力和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财政优惠政策了解程度、对高校及社会创业教育的评价、财税政策对创业动机的影响、财税政策的满意程度、创业园区的设施和环境的权重分别为(0.138、0.220、0.123、0.084、0.079、0.226、0.082、0.048),二级指标的评价得分为各自样本统计出的均值。在向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并参考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和操作惯例,最终评价结果为4个等级:优秀(86-100)、良好(71-85)、及格(60-70)、不及格(60以下)。对上述3大类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来说,最后评价得分(即W)就可由以下公式求得:

W=■(P1×X1+P2×X2+P3×X3+…Pi×Xi)

其中,Pi是第i个具体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Xi是第i个具体指标的评价得分值。应该指出,各评价的得分都是以问卷调查中的平均值为依据。经过计算得出浙江省促进大学生的财税政策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9.990,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但是这个结果并不尽如人意。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许多大学生反映很多优惠政策都不太了解,对大学的创业教育也表示不够满意,并且希望今后政府能更加重视大学生创业技能的培养,有效地提高政策的落实程度。

四、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系统的优惠措施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财税政策,仅有一些零散的规定。缺乏系统的优惠措施,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操作难度大、缺乏相应配套的实施办法;二是实际操作部门的积极性也影响到政策的执行和实施。

(二)政府创业政策设限较多

在税收优惠方面,免征营业税的只能是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贷款方面限制条件更多,如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的须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并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才能享受。故很多创业政策看起来非常优惠,但政策限制多、门槛高、程序繁琐。

(三)财税扶持政策宣传不到位

在对在校大学生问卷调查时,发现其对创业扶持政策的了解程度时,有38.4%选择了“一般了解”、“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的各占40.9%和11.6%,选择了解和十分了解的只占7.2%和1.9%。在高校的随机访问中发现一些毕业后想自己创业的同学都不清楚政府有哪些优惠政策,甚至也不知道如何向银行申请贷款。

(四)创业教育有待加强

无论是在校大学生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往往缺乏管理、法律和风险投资知识,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不了解创业的相关政策,缺乏能力和经验。正因为如此,大学的创业教育和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笔者在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调研时发现,有70.27%的学生表示他们在大学里没有接受过创业教育、辅导或培训。

五、对策建议

(一)完善大学生创业政策性资金支持体系

完善大学生创业政策性资金支持体系,关键在于建立共同基金扶持系统。共同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其形式包括:1、政府出资为主、多方集资为辅的创业种子基金②;2、社会资金扶持,由政府牵头、社会多方出资、面向大学生创业者的投资基金;3、利用高校的资金支持,整合高校资源和相关企业及个人捐资,给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原始资金借用支持;4、设立创业奖励基金,政府出资奖励扶持大学生创业。

(二)政府要放开有关不必要的政策限制

虽然国家和省政府都出台了很多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但日前仍存在优惠政策设限的条件较多,特别是对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的附加条件往往“无关痛痒”,应当尽量减少甚至取消。针对大学生的创业政策应该降低门槛、优化服务,用良好的创业政策催生富有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业,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

(三)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

公安、税务、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可通过网络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活动等方式向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使其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有关部门还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积极宣传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四)加强高校的创业教育指导

首先,将创业教育纳入大学生的必修课体系,从而改变现在大多数高校将创业教育归为“业余教育”的现状;其次,加快创业教师队伍的建设,聘任成功企业家担任兼职创业指导教师,提高整体创业教师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最后,学校在实行创业教育时,应该与专业、学历、学科相结合,从而提高措施的有效性。

注释:

① 著名学者芬维克于1995年提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三者结合的公共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② 种子基金指专门投资于创业企业研究与发展阶段的投资基金,研究与发展阶段需确定商业和技术方面的可能性,并且进行市场研究,同时制定经营计划。当创业企业步入成长期后,种子基金便退出,投资于其他新的对象。

参考文献:

[1] 麦可思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M].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9.

[2] 张蕾.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分析[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9,(04).

[3] 张雷宝.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绩效管理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4] 张玲、曾春水.浅谈创新、创业、就业[J].高等教育研究,2009,(12).

[5] 窦鹃鹃、孙继伟.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需求特征与完善建议――基于问卷调查的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2007,(05).

[6] 唐英千.高校学生创业园发展规划方案[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4):227-228.

酒水促销范文第5篇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通 115214)

摘 要:我国的中小型企业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动力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开放的成果进一步显现出来,大型企业通过对手中雄厚资本的应用,对中小型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很多的障碍,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步伐也逐步放缓。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我国的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出适应中小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进一步鼓励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构成我国经济社会百花齐放的局面,保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 :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财税政策;探究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5-0134-02

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之中还面临着不断转型的困难,这就需要我国的相关部门仔细调研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制定出相应的财税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通过本文的论述,笔者一方面希望能够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另一方面,希望能够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一点参考借鉴的材料。

一、财税政策对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1、适当的财税政策可以促进中小企业进行融资

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受限于自身规模比较小、资金比较有限的特点,在其发展的过程之中,难免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中小型企业要想打破大型企业的垄断,实现自身的发展就显得尤为困难。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在财税政策制定的过程之中,适当的向中小型企业倾斜,让中小型企业有机会通过融资的手段,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这也是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的促进作用的体现:首先,通过相应的财税政策的制定,可以弥补中小型企业在市场之中号召力不强,信誉度不足的市场性缺陷问题;其次,通过相应的财税政策的制定,可以帮助中小型企业尽可能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和大型企业进行竞争,提升中小型企业融资成功的几率;最后,通过合适的财税政策的建立,有利于帮助中小型企业建立属于自身的融资渠道,提升中小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适当的财税政策可以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合适的财税政策在提供给中小型企业融资的机会的前提下,可以在最大限度上降低中小型企业因为资金链问题而导致的自主创新的风险问题,让中小型企业不用担心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合理的财税政策还可以利用融资的方式尽可能的减少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本,提升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收益率,为中小型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

1、存在通货膨胀的危险

自从零八年以来,为了有效的帮助我国的各个企业度过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的困难,我国开始实施较为宽松的的财税政策,大量的现金投入到市场之中去,有效的帮助大量的企业解决了资金紧张的问题,为我国迅速走出全球性经济危机创造了有利局面。但是,由于我国政府职能部门救市所投入的金额的规模很大,就很容易导致在一段时间之内出现流动资金过剩的问题,这一问题很有可能会引发市场的通货膨胀。例如,近几年来,各种基础原料的价格纷纷上涨,致使很多的中小型企业在购买原材料的时候要花费比以往多的多的成本,给中小型企业的正常运转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中小型企业存在资金紧张的风险

虽然我国已经实施了相应比较宽松的财税政策,大量的现金流向资本市场,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些资金在当时重点扶持的对象还是以能源、铁路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并不在重点扶持的范围之内,这就导致那些大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资金过剩问题,而中小型企业却仍然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运作。受限于资金的不足,这些中小型只能够向那些具有巨额利息的人员进行贷款,给中小型企业的下一步转型升级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3、存在人民币升值的风险

在零八年爆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的起始地点在美国,美国政府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经济危机的影响,实施了十分宽松的财税政策,发行了大量的货币投入美国市场,这就导致美元的本身价值迅速下降,美元的价值也迅速下降。与此同时,在全球范围内,美元都是主要流通的全球性货币,美元的价值下降必然会波及到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不能否认的是,近几年来,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比例正在逐步提升,这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我国涉及外贸行业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给这些企业带来了惨重的损失。

4、存在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改革开放成果的逐步显现,我国社会的总体经济水平正在飞速的提升,人民群众的经济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这就意味着,在过去我国相对比较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将会逐步变成过去式(虽然这种结构模式是造成我国的财富分配结构失衡,造成了我国经济的严重贫富差距现象,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点也有效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人民群众的收入分配比例得以提升,我国的经济发展结构也逐步趋于合理,这就使得原本很容易廉价获得的劳动力已经逐步成为稀缺资源,中小型企业进行雇佣劳动力所消耗的资金成本也大大上升,给中小型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5、存在技术升级速度过慢的风险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正在逐步的显现出其“第一生产力”的巨大作用。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我国对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也正在逐步提升。如果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仍然固步自封,不重视企业的内部结构优化升级,完成企业的技术创新,持续目前“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局面,就势必会被不断发展的社会所淘汰。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中小型企业早作准备,以便于有效的应对有可能出现的各式各样的风险问题。与此同时,中小型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之中还要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不能放任自身对环境的破坏,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对应好国家的发展战略,中小型企业也才能够在未来的发展之中占据一席之地。

三、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财税政策探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中小型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在这个过程之中,不仅仅需要中小型企业的管理者审时度势,不断作出有利于中小型企业的策略,与此同时,还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相应的给予中小型企业政策上的支持,帮助中小型企业不断发展,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具体的来说,就是需要相关部门制定符合中小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积极帮助中小型企业完成转型升级,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1、建立公平公正的财税政策平台

为了保证中小型企业能够享受到财税政策的帮助,首先就要让中小型企业能够及时的了解到国家的相关财税政策,并帮助中小型企业解读出新颁布的财税政策对中小型企业有力的地方。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相关部门建议一个公平公正的财税政策平台,帮助中小型企业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到财税政策的具体内容。具体的来说,平台的方式既可以包括向中小型企业宣传手册,又可以向中小型企业公布财税政策的网络平台,也可以建立一套广播平台,定时向中小型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发送财税政策信息。

2、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灵活特性

为了有效的发挥出来财政资金灵活特性,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首先,要加强基础的设施的建立,为中小型企业建立集中的工业园区,鼓励中小企业之间联合在一起,互相促进发展;其次,要不断加大对公共事业的资金投入,为企业转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最后,新制定的财税政策转变对中小型其他的支持方式,采用间接支持的方式,鼓励中小企业以自身为主,制度为辅,不断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格局。

3、注意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密切配合

在财税政策实施的过程之中,要注意将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有效的缓解中小型企业资金链不够牢固,资金匮乏的问题。例如,中小型企业进行融资是比较困难的事情,针对这样的情况,财税政策就要指引金融政策向中小企业靠拢,保证中小型企业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行生产运行。与此同时,还要利用财税政策不断的指引金融政策规避风险。最后,要鼓励地方成立地方银行,为中小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4、继续实施对中小型企业的减税政策

为了缓解中小型企业的金融压力,在财税政策制定的过程之中,要尽可能的考虑到中小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的降低中小型企业的税费,为中小型企业的顺利转型升级奠定良好的金融基础。具体的来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要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对公共设施的投资力度;其次,要使用合理的结构性减税策略,降低中小型企业的经营成本;最后,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借助审批等权利进行对中小型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切实保证中小型企业的合法权益。

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政服务

最后,为了保证中小企业能够顺利的享受到财税政策带来的福利,就需要不断的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财税政策服务。真正的做到以市场需要为导向,政府充当背后无形的手的管理理念,提升服务的办事效率,切实保证中小型企业能够依法获得相应的税政服务,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四、结论

综上所述,作为我国社会经济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小型企业为我国提供了数目众多的工作岗位,也是我国进行技术创新的主体部分,这无不显示进一步扶持我国中小型企业的转型发展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仔细调研制约我国中小型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并深刻的了解到合理的财税政策对我国中小型企业的重大作用,尽可能的制定出适应我国中小型企业转型发展的财税政策,有力的保证我国社会经济领域的和谐稳定,保证我国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以上是本人的粗浅之见,但是由于本人的知识水平及文字组织能力有限,因此文中如有不到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1] 徐萍.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植政策及其启示[J].福州大学学报,2013,12(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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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侯云舂.马骏.林家彬.王辉.中小企业发展新环境新问题对策[J].中国经济报告,2013(11):45-49.

[5] 唐建军.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J].当代经济,2014(3):30-33.

[6] 刘群.国外运用财税政策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做法及其借鉴[J].南方经济,2014(3):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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