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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女孩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故乡的女孩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故乡的女孩范文第1篇

小娟是个漂亮的孩子,大大的眼睛,洁白的牙齿,两个辫子高高地翘着,清秀苍白的面孔上浮现着灿烂的笑容。我们的车子刚刚停稳在关爱中心门前,我就注意到了她,不高的个子,在妈妈的陪同下,她朝我们跑来,看得出她是欢迎这群不速之客的,裙角飞扬,有如天使一般的她,此时恐怕早已忘记了病痛。

小娟是5月20日在“朵朵向善”帮助下住进北京市通州区儿童关爱中心的,现在她和妈妈一起为这里收留的无家可归的孤儿和智障儿童服务,当起了小“义工”。关爱中心的经济情况并不好,除了现有的几名教师和义工外,无法吸引新人加入。正因为如此,小娟“老师”每天的“工作”都是满满的:她要给智障儿童讲故事,教他们画画,带着他们唱歌、跳舞;还要担负起家庭教师的重任,教小孤儿梦雁写字、制作手工艺品。很快她就和中心的小伙伴们打的火热,像是相处多年的朋友。

“孩子们都很喜欢她,都愿意和她一起玩”,关爱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觉得志愿就是无私,不管怎么样都要帮助别人”,小娟对于“志愿”的解释,如此稚气,但却十分坚定,“我觉得在帮助他们的过程中我能得到快乐,我给他们快乐,他们也给我快乐。”

也许是刚刚睡过午觉,小娟她看上去并不十分疲惫。笑起来的时候,完全是―个健康快乐的孩子。她的丰治医生告诉记者,医学上称小娟的病为再生障碍性贫血,人们常把它归人“白血病”,事实上这是一组由多种原因引起的骨髓造血功能衰竭的综合病征,致死率高达80%,最好的治疗办法是进行骨髓移植。现在尽管她和妈妈的骨髓配型成功,但高额的手术费用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真的不想活了!”

“真的不想活了!……我不想每天以药代饭,不想每天依靠打针维持着呼吸,更不想看到爸爸妈妈一筹莫展、无家可归的样子……那一刻我把生命看得很淡很淡。”在小娟的日记里,记者看到以上这些内容。

小娟的母亲王文明告诉记者,小娟生病前十分活泼,能唱能跳,生病以后就再也没有唱过歌了。2005年9月底,学校迎国庆节目正有声有色地进行着,作为主持人的小娟突然倒在了舞台上,脸色苍白,全身发烫。

“病来得十分突然,竟然没有一点征兆!”小娟的妈妈说,“她爸爸刚听到这个消息时一动不动地愣在原地,好像傻了一样。我扑到他身上使劲地摇他,他还是一动不动。我拼命喊了他很久,眼泪才开始从他的眼眶里滑下来,后来他就放声大哭起来。这一幕,我永远记得。”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们没有睡过一天好觉。她情况不好,我们就为病担心;情况有了好转,我们又为下一轮治病的钱担心。孩子难受了也不敢告诉我们,一个人待在屋子里,怕再给我们添心思。”懂事的小娟轻轻拭去了妈妈眼角的泪水。

小娟一家住在内蒙古通辽的农村,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小娟的病更是令他们的家境雪上加霜。“家里能卖的都卖掉了,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借了个遍,最后只能用房子抵债,现在我们一家三口真的是无家可归了。”说话时,妈妈的眼睛望着远方,似乎在寻找家的影子。

就在小娟患病的第:二年春节前期,她又一次因为长时间昏迷被送进医院。“医生告诉我们,如果不马上进行骨髓移植,再一次昏迷可能就永远醒不过来了。可是手术费用要30万元,我们无论如何也弄不来那么多钱啊!”“当时,我脑子里空空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疼。我对不起孩子,除了放弃:治疗,我们简直无路可走。就算去卖血,就算把我们两个大人的血都卖光,也抵不上30元万啊……孩子这么小,为什么让她承担这么多,我们做大人的无能啊……”记者轻轻地将纸巾递至母亲潮湿的手心,不忍再看妈妈的眼睛。

“再等就来不及了!”

几经周折,小娟从内蒙,辗转沈阳、天津,最后住进了北京儿童医院的病房。在医院里,小娟意外地结识了“朵朵向善”博客团的叔叔阿姨们。

“朵朵向善”是专门帮助患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疾病儿童的群体,在帮助小娟之前,他们已经为―个叫婷婷的白血病女孩筹齐了30万元的手术费用。在他们的帮助下,小娟的治疗费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母女俩也搬进了现在的新家。

“现在我和小娟在北京治病,她爸爸―个人在老家打工,定期汇些钱过来。10天前,我们刚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来到这家爱心中心。不管怎样,总算是有个可以睡觉、吃饭的地方了。”小娟的母亲告诉记者,“我们来北京时住的地下室只有4平米,孩子本来呼吸就困难,在那里小娟经常因为缺氧憋的喘不过气来。现在真好,只是麻烦你们大家了。”

故乡的女孩范文第2篇

槐花:别名刺槐花。为落叶乔木。羽状复叶互生,先端尖,基部阔楔形,疏生短柔毛。圆锥花序顶生;萼钟状;花冠乳白色,有短爪,并有紫脉,翼瓣和龙骨瓣边缘稍带紫色,不等长。味微苦涩。凉血止血,清肝泻火。

在五月的枝头上,一串串缀着的洁白风铃,让整个乡村变得幽香而透明!

我爱故乡,爱故乡的一切事物!

槐花是故乡的花朵,在故乡的枝头,它的美不容置疑。它是我的最爱,是我少年时期一饱口福的美味!

在故乡,槐花还是最优秀的通信员。当它盛开的时候,葳蕤的夏天就要来了。我喜欢夏天,可以在雨中肆无忌惮地奔跑或者欣赏一朵朵在雨中摇曳的姿态。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雨的儿子,雨水在我身上的击打仿佛亲吻的感觉!

我还是个爱怀乡的人,对故乡的依恋让我的皮肤满是故乡的情结。每当槐花开放的日子到来,身体的某些部位就会变得痒痒,以至整个季节都无法得到安宁,举手投足间,都带着树的影子……

其实,所有的故乡人都知道,槐花是一味中药,可以吃服,有清肝泻火的功效。只是我们在故乡吃槐花的那些年,远不像时下的城里人,他们只是在吃腻了山珍海味之后,为了改一改口味,尝尝新鲜罢了。我们远没有那么矫情,也没有那么骄奢,很多时候只是为了嗅一嗅槐花上那些故乡的气息。只是,这些年越来越少有槐花可以吃到了,越来越少的还有很多土生土长的植物!

我不知道在最后的故乡,还会有多少事物要从那片土地上消失,像那些泥土式的建筑,那些曾经新鲜的野菜,在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我不知道最后取代它们的会是什么,只知道曾经属于乡村的诗意正在一点点地离开……

五月,又到了槐花飘香的季节,在纷纭的陌路中,我还能顺着那一路的花香回到故里吗?

桂花

桂花:常绿灌木或小乔木。叶片椭圆形或长椭圆状披针形;花芳香,簇生于叶腋,白色或黄色;核果长椭圆形,树皮灰白色。性味甘、辛,温。化痰止咳、散瘀止痛。治寒痰雍滞之咳嗽气喘、胸满胁痛、痰饮喘咳等;瘀滞疼痛、疝气、牙痛、肠风血痢、口臭等。

故乡没有桂树,自然没有桂花,但我的记忆里有桂花。

其实,我记忆里的桂花只是我表姐的名字。在故乡,以花为名是大多家长随手拈来的事。那时候没有谁提倡名字的个性,也不知道随口而出的名字就将成为其一生的代号。在故乡,很多人老了就不再有名字,取而代之的往往是某某的爷爷或某某的奶奶,既然连名字都不用了,还起得那么奢侈干什么呢!

我们男孩的名字不是二狗就是三蛋,远没有女孩们来得好听。在乡村,没人把名字当回事,谁都知道野生的东西生命力强,从没想过与将来的命运牵扯。以前常听说农村封建,可是农人的封建不过是为自己或下一代的生命谋个健康罢了!

桂花表姐远没有她的名字好看,胖乎乎的圆脸上,唯两个小酒窝显得甜润。像我现在所能记起的也就是她的酒窝。

桂花表姐是表叔的小女儿,脾气特别好,她总是特别疼表叔。表叔是在朝鲜战场上受过伤的军人,是伞兵,他一生最骄傲的事,莫过于战友们一起接受总理的检阅。表叔的伤忌冬天,一到冬天就犯,他曾说过,冬天会让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去见马克思老人家了。表叔说的时候常常是带着笑,桂花表姐却总是满眼泪花。每次只要桂花表姐流泪,表叔的病情就好了很多,咳喘也显得轻了。我一直很奇怪,难道表姐的泪水可以让表叔的病情减轻?!

我对桂花表姐并没有多少可以写的往事,只是因为表叔才对她记忆深刻。我十八岁离开故乡,回来后便留在城市。表叔七十多岁去世,只记得村里人说过,表叔能活这么久应该是一种奇迹。可是我不这么认为,表叔的生命应该和桂花表姐的爱有关,因为我知道,桂花表姐在结婚离开村子后,仍然像在家时那样照顾着我的表叔。

现在,我已经不止一次看过桂花,还知道它“性味甘、辛,温。有化痰止咳、散瘀止痛功效。”我相信,在表叔为表姐起名桂花的时候,他永远不会想到这些,但这是冥冥中就已注定了一切的世界,像爱,是遗传,更是承接!

泡桐花

泡桐花:玄参科植物泡桐的花。叶对生,宽卵形至卵形;花萼钟形,花冠漏斗状钟形,紫色或淡紫色。蒴果卵圆形,顶端尖如喙,外果皮硬革质。春季开花时采收,干燥。性寒,味微苦。清热解毒。主治:支气管炎、急性扁桃体炎、菌痢、急性肠炎、急性结膜炎、腮腺炎、疖肿。

我一直认为泡桐花是故乡最美丽、最巨大的花朵,像倒悬的灯盏,像一种召唤,在乡村的最高处燃烧!

我喜欢淡紫色的泡桐花,一副平静且不争艳的样子,沉默、恬静,像故乡的女子,温婉且略显羞涩!

泡桐花的香淡淡的,若有若无,我喜欢这种气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对浓郁的香味过敏,常禁不住地打喷嚏。这种结果直接导致了我对身上喷满异香女人的厌恶,我曾说过,我是在花朵中长大,缘何会这样,却不清楚。

以前的故乡,泡桐很多,花也多,现在很少了,但故乡很多东西却依旧没有改变,像曾经要给我做泡桐花枕头的女孩!

女孩是邻家的女儿,爱收集泡桐花儿,晒干后放在一个塑料袋子里。她的身上就有那种淡淡的香味,有些像泡桐花的味道,闻着极舒服。为此,我常常找理由和她在一起,当我告诉她我喜欢她身上的味道时,她的脸涨红了,说等她把泡桐花收集够了,就给我缝个枕头。我不知道泡桐花枕头是什么样子,但是想着她身上的味道,我兴奋极了。

我最终没能拥有泡桐花枕头,在女孩说了要给我缝枕头的夏天,我们搬家了。一晃十多年,我以为再不会见面,没想到竟会在书店里相遇。当时我没能认出她,但是她的名字和嘴角下的痣却丝毫未变!她依旧那么清纯、善良、温柔且略略含羞。她是为可爱的小女儿买书的,她说,她们现在城里打工,在城市里生活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她还是想回乡下,她说。说话的时候,小女儿就牵着她的衣襟盯着我看。我蹲下身,想拉过那个像她样美丽、可爱的小女孩,没想到她竟扭着身子不让我牵,而她的身上竟也有种淡淡的香味,像当年的她,像泡桐花的气息……

故乡的女孩范文第3篇

曾经有这么一个故事。

一位身患白血病的女孩,死神之手正向她一步又一步地靠近。它,想对她伸出那尖锐的魔爪。

她,一天天地憔悴下去。

她,一天天地虚弱下去。

终于有一天,医生知道了她在世的日子已经不久。他问她:“你有什么愿望吗?”

女孩当然也明白自己的生命已经快到尽头了。她的愿望,是这样朴实:“我想去天安门广场看一次升旗仪式。”

对于一个生命垂危的女孩的要求,我想不会有人狠心地拒绝她。可是,女孩的家在乌鲁木齐,而天安门在北京,路途实在是太遥远了!医生怕女孩的身子承受不住旅途的劳累,在中途就……可是,又有谁狠得下心拒绝一个女孩临终前的要求呢?

于是,在乌鲁木齐,由一个两千多人组织的队伍,开始了升旗仪式。当国歌响起时,女孩举起了她那一双瘦弱的小手,向国旗敬礼……在场,许多人纷纷落下了眼泪。

故乡的女孩范文第4篇

从此,我是一个有故乡的人――路桥十里长街,一条内心隐秘的河流,那些闪亮的少年时光,仿佛鱼群在水中自由穿行,一次次游过我的梦境。

我的名字

1980年9月15日,当我来到这个世上时,母亲脑海中久久回荡着一个名字――“相依”。当时,我的父亲还在遥远的大兴安岭,在一个叫塔河的筑路队正度过他知青生涯的第十个年头。当我降临后,母亲觉得我们母子俩要“相依”为命了,好在这年冬天父亲如愿“返城”,一家三口,终于团聚。

不再“相依”,那取什么名字好呢?最终,父亲把这个命名权交给了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行使。祖父冥思苦想很多天,最后给我取了一个很像笔名的真名――“方石英”,他是冀望我能学习古人刚柔相济的品性。长大后,我是个温和且坚硬的人,也许这正是受了自己名字的潜移默化。而选择写作的道路后,我同样希望自己的诗是质朴的、坚定的,并且是感人的,像一块宿命的石头,呈现作为个体的人在时代与命运的迷局里所应该持存的生命的尊严。

1982年的苹果

“在晚风中,太阳是只熟透的苹果”。那年,我刚好3岁,母亲带我去照相馆拍照。

我站在一个漂亮的花坛里。拍照的伯伯看上去很和蔼,他让我站好,我就站得笔直,他让我笑一笑,我就毫不犹豫笑得灿烂无比,他一边腾出一只手一边说:“好,就这么笑,往我这里看,我喊一二三。”

“一――二――”,接下来应该是镜头一闪“咔嚓”一声,可是那个拍照的伯伯却停住了。原来我的眼睛根本没看镜头,而是紧紧盯着旁边的一个小女孩,盯着她手里的一个红苹果。

母亲看在眼里,于是走过去和小女孩的母亲交涉,意思好像是借一下苹果,让我拿一下,拍完照就还给她们。后来那个小女孩似乎很不情愿地把苹果递给我,我才不管,一把抓过苹果,两手捧得牢牢的,那种感觉让我舒服。

依然站得笔直,依然笑得天真灿烂,只是手上多了一个充当道具的苹果,这回我是双目异常有神地盯着那镜头,我想那时小女孩一定是紧盯着我,盯着我手里属于她的苹果。拍照的伯伯依然告诉我他喊“一二三”,我胸有成竹点了点头。

“一――二――”,接下来果然听到“咔嚓”一声,只是闪光灯没闪……突然那个小女孩“哇”的一声哭了。天哪,那“咔嚓”一声居然是我狠狠地咬了一口那不属于我的苹果。

母亲连忙上前对那个小女孩说:“不哭,阿姨待会儿赔你一个比这个更大更红的。”又对小女孩的母亲报以一脸的尴尬,反而是那女人安慰了我母亲一番。

照片最终还是拍了,依然站得笔直,依然拿着苹果,只是我再也笑不出来,而那个苹果的缺口正对着我的胸口。我人生中的第一张照片,就这样定格了。

回到家母亲没有批评我什么,反而破天荒地买了一堆又大又红的苹果让我吃。我居然真的吃开了,并且高兴地邀请母亲一起吃,母亲笑着说:“你吃吧,大人不喜欢吃苹果。”于是我信了,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顾自己吃……多年后我才知道,那一天,母亲哭了。

说书人

印象中,自我懂事起,就经常去书场听说书。当时我们路桥文化站在老街东岳庙对面(我家也在附近),那时侯电视机还是稀罕之物,文化站为了丰富群众文化娱乐,开辟了两大经典项目――录像厅与书场。

去看录像是当时镇上小青年的时髦事,记得当时的“楚留香”特别火爆。那时我还小,几乎没有零花钱,于是就去混书场。一是自己真的喜欢,二是可以免费,偶尔还能弄点小零食解馋。说书的人,我再熟悉不过,他是我的大舅父――台州平话第一人、曲艺家蔡啸先生。

除了在正式的书场可以听舅舅说书,更多时候我是在自己家里的饭桌上听舅舅讲故事。那时候,蔡啸舅舅在文化站工作,上下班都会经过我家,有时候是父母把他拉进来,有时候是他自己走进来,反正来我家吃饭喝酒的频率是非常高的,以至舅舅也常常用老话自我调侃――“娘舅,娘舅,走来走去空双手。”

舅舅在我家喝酒,常常演变成一对一讲学,内容斑斓庞杂,缤纷多彩,对我来说就像一个万花筒。尤其是舅舅讲述他家潞河蔡氏与我家石曲方氏的各自家族往事,更是让我久久地回味叹息。

后记

在故乡隐秘的河流里,我唤出“名字”“苹果”“说书人”这三尾小鱼与大家见面,其实已经泄露我最大的秘密――对我而言,写诗也是一种回忆的过程。而有时候,更像在做梦。

作家小档案

方石英 1980年出生于台州路桥十里长街。“80后”代表诗人之一,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入选“首批浙江省青年作家人才库”。著有诗集《独自摇滚》《石头诗》等,获“浙江省青年文学之星优秀青年作品奖”“2009―2011浙江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及“新荷计划・实力作家”等奖项。现居杭州。

故乡的女孩范文第5篇

具体地说,我的故乡在吉林省洮南市,他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城,没有山,没有水,可我依然对这片土地充满着无限的热爱。因为他是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是我牙牙学语的地方。我在这里成长了五千多个日日夜夜,在每一秒钟,都渗透着我炽痛的热情。

故乡的土地是肥沃的,听前辈们说,北大荒以前是一个富饶、很有知名度的地带,所有的人都愿奔往这里来,而我就是那幸福的一个。每当我遥望故乡的土地时,我想起那万古长青的松柏,烟雨似的柳条在路旁英姿飒爽;我想起红布似的高粱,金黄的豆粒,黑玉的眼睛,带着松香气味的煤块,带着万里沙尘的狂风迎面袭来……

故乡,有时就像一个健壮的青年,豪情万丈;可她有时又像一位如花的少女,柔情激荡。

故乡的天,那样亲切,那样可爱。尽管我的脚步涉足过很多地方,但当我仰望那里的天空,虽然他也很美、很蓝、很高、很广,可我却总也找不到故乡的那份亲切之感。

故乡的云软绵绵的,尽管我没有真正的触摸过他,可我的心早已与故乡取得了永远的沟通,我可以感觉到,在我忧伤时,它可以温柔的抚摸我的心,让我把烦恼抛开,在我快乐时,她又悄悄降临到我的心上,与我分享无尽的喜悦。我永远也不能忘记她,因为是她给予了我无限的关怀,为我带来了新鲜的期待。

故乡的雨,有如针那样细,有如光那样亮,每一滴都深深浸透到我的心里,让我的心不再孤独,让我的心感受到清新的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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