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科普部门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第一条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普基地是指面向公众,主要从事科普活动、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展品研发等工作的机构或组织。它是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平台,对全市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市科技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普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我市市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普基地的申报
第四条下列四类场所可申报市级科普基地:
(一)场馆类,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包括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
(二)非场馆类,是指依托各类社会机构的特色资源建立的科普基地。
1、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地。包括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各类动物、植物观赏园区。
2、将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的场地、设施。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工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
3、以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活动的科普场所。包括各类大中小学、青少年科技中心等。
(三)传播媒体类,是指具有全市覆盖能力,以电子媒介、印刷媒介等为载体,专门进行科普宣传的机构。包括各类传播媒体、出版机构。
(四)研发创作类,是指专门从事科普产品(展品、教具)研发设计、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创意策划的组织或机构。包括创意类企业等。
第五条申报市级科普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制定了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科普工作规划,拥有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
(三)具备相应的开展科普工作的资源、设施、场所、经费等条件。
(四)具备参与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的能力,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两次以上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
第六条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类别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馆类
1、场馆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占场馆建筑面积50%以上,配备专职讲解或指导人员。
2、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科技活动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
(二)非场馆类
1、有专设科普展区,展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或具备专有科普传播方式。
2、动物园、植物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其他将科技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向公众开放的机构,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
3、教育培训机构应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开展科普培训的专兼职师资力量及教材,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培训。
(三)传播媒体类
1、具有政府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2、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业务人员。
3、具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等科普节目或科普出版物。
(四)研发创作类
1、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发创作方向和年度工作计划,具备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研发创作条件。
2、有专职研发创作人员和必要的研发创作经费投入。
第三章科普基地的认定
第七条市级科普基地的组织认定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市直各部门负责直属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推荐申报工作,中央和省在邢单位可直接申报。
第八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单位,组成我市市级科普基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评议和现场考察。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没有异议的予以确认。
第九条被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报请市政府授予“市科普基地”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
(二)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三)场地设施、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四)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
(五)近两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情况总结。
(六)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
第四章科普基地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市级科普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引导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十二条科普基地要注重更新科普设施,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和工作手段,充分发挥科普功能。每年向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科普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市科技局)。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可依照《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市级科普基地建设采取隶属单位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达标认定、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模式。市科技局牵头每两年对市科普基地的运行情况和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科普基地资格。
第十五条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市科技局将优先给予科普专项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科普基地。
第十六条市级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市科普基地”称号,并收回证书和牌匾,该单位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有宣传、封建迷信以及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
(三)有损害公众利益行为,经指出仍不整改的;
(四)已不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的;
第五章附则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市农村文明乡风的形成和农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依托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积极推进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为依托,积极开展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教育(成教)、科协等部门的合力优势,整合、开发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共享利用,搭建农民科技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建立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长效服务机制,推动“科技下乡进村”的经常化、制度化,为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共享资源、农民受益”的思路,在进一步完善农村成人教育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办学网络体系的同时。“十一五”期间要在全市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创建30至40处科普服务站,使其成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动农村文明建设、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重要基地。
三、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标准和条件
乡镇科普服务站是指在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具体指导下,依托乡镇成教中心学校资源优势,承担科技培训、示范推广、信息交流、科普宣传等多项任务的乡镇农民科普教育基地。
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科普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工作,并赋予其对农民科普教育工作具有组织、协调和督导的职能;
2、乡镇科普服务站依托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应当是已通过教育示范乡镇验收或者达到市级示范性标准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与本乡镇农业、科技、科协、水利、林业以及本区域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部门有长期密切的联系,在教育培训、示范推广、信息服务等方面相互合作、形成合力;
3、能较好地利用党员远程教育、中小学信息教育等农村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并能根据当地农村和农民的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及时搜集和传播有关资料信息,将
科普服务站办成开放式、实用性的农民科普服务中心;
4、能较好地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村办化技术学校提供指导服务,所辖村(居)能较好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科普教育培训工作;
5、能及时主动地根据当地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和农民对科技教育培训的需求,提供针对性、实用性很强的教育培训计划。
6、有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较完整的教育培训和活动管理档案;
7、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各类实用的教育培训和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新农村建设效果显著;农民年均参训率30%以上。
四、组织实施
1、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各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要根据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和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提出本县(市)区建设乡镇科普服务站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分别报市教育局、市科协审定。同时进入各县(市)区拟定范围的申报科普服务站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要填报《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申报表》,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审定。经审定后的乡镇科普服务站由市教育局、市科协统一授牌。
2、建立队伍,完善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农业科普专家师资队伍,构建完善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长效服务机制,是推进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为此,市里将由市科协牵头,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科协的统筹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省、市、县(市)区农业科研院所,特别是当地农业科技人才的优势,动员协调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志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条途径,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相对稳定的农业科普专家服务团,以确保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3、搞好调研,按需施教。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乡镇科普服务站)要经常深入农村农民,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掌握当地农民对科普教育培训最迫切的需求项目以及村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业校)开展农民科普教育培训、科技推广的情况。要根据当地农村农民的需求,逐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科普教育计划,填写《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并于每年的1月底前分别报所在县(市)区教育(成教)局和科协;同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根据基层提供的教育培训计划,要认真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按计划科学选派专家师资深入指定乡镇农村,免费为农村农民提供讲座、咨询、现场指导等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培训项目。
五、保障措施
1、机制保障。为确保全市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市教育局、市科协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必要的组织、协调、督导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体优势,切实在全市建立起农科教结合、城乡互动共同推进新型农民教育培养的长效服务机制。
2、经费保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农民教育、农村科普教育的各项政策依据,各级教育、科协等部门要积极协调筹措经费。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科普服务站)基础建设奖励经费的筹集工作;市科协主要负责乡镇科普服务站专家授课补贴经费的筹集工作。(经费安排使用办法另定)。
贯彻落实好党的“十”精神,是科协组织的首要任务,作为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者,要深刻理解“十”报告的精神实质,用“十”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十”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镇党委、政府坚持把科普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组建以宣传、党建、财政、广播、农技站、林业站、计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科协工作领导小组,肩负起科技和科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把力量凝聚到建设“酒香兆雅、花香兆雅、书香兆雅”目标上来,强力实施“两化互动强镇,文化旅游兴村,产业新村富民”发展战略。
二、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增强科普服务能力
(一)加强协会组织的管理,通过学术交流引领自主创新。
1.建立兆雅镇教育学会。通过多形式的学术交流,推动教学改革和推广应用教学成果。
2.建立酒类企业协会。搭建镇域内酒类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并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建立产学研关系,进行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引导兆雅酒类企业走集约式、规模化发展道路。
(二)加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力度,构建农村技术普及推广平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新农村建设。
继续巩固我镇建立的较大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明显的科普示范基地,即兆雅镇花木示范基地、石龙村水稻高产示范基地、永和村龙眼示范基地、两河村柚子示范基地和型家村琵琶示范基地。继续推进精品花木园区建设,新增花木精品示范园1000亩,示范推广种植川优6203优质水稻品种,扩大水稻高产示范片规模,在万得路和泸永路沿线五个村完成高产水稻规范化栽培1800亩,扩大现有蔬菜基地规模,通过农业招商引资形式引进业主,建设蔬菜基地100亩。抓好农业专业组织建设和农村经济人队伍建设,推进产销一体化。充分发挥好花木、水稻、畜牧、龙眼、柚子、养殖等技术协会的作用,带动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农村实用技术普及推广,进一步建设好科普惠农服务站,开展以信息公布、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农业科技服务活动,发挥科普示范作用,更好促进和服务新农村建设。
三、深入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一)高度重视《纲要》实施工作。制定《纲要》实施计划,成立《纲要》实施工作领导组,认真贯彻《纲要》精神。
(二)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品牌活动。我镇将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主题,认真开展好“科普之春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三下乡”等大型品牌宣传活动,大力推进科普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六进”活动,通过科普讲座、科普文艺汇演、科普知识竞赛等方式,把科普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扩大科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让科普活动惠及更多社会群体。
(三)有效推进社区科普工作。认真制定好社区科普工作计划,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继续开展“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和深化社区科普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大胆探索建立社区科普工作运行机制,使社区群众享受到更多的科普公众服务。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为抓手,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举办科技辅导员培训,开展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加强对中小学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指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把科技教育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着力增强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意识和技术创新能力。
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作用
(一)多部门联合形成一支科技队伍。充分利用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科技人才到企业、到农村第一线为科技进步作贡献,为加速科技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牢固树立“机关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理念,最大程度做好服务品牌的创建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年综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综合治理制度,落实综治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单位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督促检查、台账登记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各种安全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升本单位综合治理能力,保证部门工作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气象文化建设。
把文化建设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将气象文化融入到各项工作中;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加机关党工委举办的系列活动;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四、着力加强学习型部门建设。
巩固部门良好学风,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使全体职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着力构建和谐部门,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突出问题和各种矛盾;继续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在综治工作中的作用。
五、做好普法和科普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实地参观讲解、显示屏、短信、宣传展板、宣传册、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统筹科普资源,扩大科普领域,提高科普质量,提高全民族科学素养。
六、加强和完善治安防范建设。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对行政领导实行问责制,经常在全局会议上传达上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开展了汛期前安全生产、夏季安全生产、防雷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对外出工作的行车安全问题进行严格管理,保证行车安全,坚决杜绝酒驾违法行为;强化在建筑工地及企业检测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安全会议,对违规操作和超检仪器及时提出整改,对驶出单位的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预防和降低事故隐患。
3、加强全局范围的各种设施管理。对消防设施、车辆、防盗、内部电源,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把综治、法治和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单位主要领导为综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全年综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防震减灾服务人民群众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宣传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性,引导全社会主动、科学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目标
通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特殊时段重点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达到省上提出的“力争5年内,全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三、宣传内容
(一)方针政策。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方向、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
(二)法律法规。宣传防震减灾法律、国务院防震减灾行政法规,中国地震局部门规章,以及我省防震减灾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监测预测知识。宣传地震监测预测科普知识和技术方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在地震预测中的重要作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技术要求,我国地震预测的客观能力。
(四)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作用和意义,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减灾实效,我省地震应急预案及防震减灾规划,普及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地震地质灾害防范等知识。
(五)救助知识与应急演练。宣传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防控、心理疏导等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
(六)科技成果。宣传国内外地震科技创新进展,地震科技理论成果和技术创新对提高防震减灾能力的作用,地震科技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具体工作
(一)以规范政府部门行政管理、提高应急指挥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机关活动。行政学院要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及主体培训内容,每期至少安排1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培训,使参训人员对防震减灾相关知识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提高全体公职人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引导全体职工学习并熟悉本级应急预案疏散撤离路线和避险地点。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开展1次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决策、指挥、服务、协调能力。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行政学院、各成员单位
(二)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提高紧急避险能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活动。教育部门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关于“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要求,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上、下半年分别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防震减灾相关知识教育。地震、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学校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每周不少于2次的应急演练。确保在地震来临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要认真实施地震安全校舍工程,新建基础设施和各类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选址、设计、施工和验收,把学校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5年内力争建设5个省级科普示范学校,2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地震局
(三)以提升企业抗震能力、依法进行抗震设防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企业活动。发改、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地震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作用和信息优势,加大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重要性的宣传。地震部门每年要深入2家企业,宣传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重要性,并对有关人员如何加强安全措施进行培训,提高企业抗御地震灾害风险能力。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
(四)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居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地震、民政、三区等相关部门要以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社区为目标,不断推动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活动。通过组织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设置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专栏,对社区管理人员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对居民进行专门培训,使社区居民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救助技能,了解居住环境地震安全,熟知震时的撤离路线和避震地点。年完成对全市30个社区的防震减灾知识培训;争取通过5年的建设,在全市社区中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3个。到年使辖区内80%的居民基本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牵头单位:三区
配合单位:市地震局、市民政局
(五)以增强农村居民地震安全意识、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农村活动。三区、建设、地震、科协等部门要把农村地区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与地震安全农居建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科技“三下乡”等活动,采取培训农村干部群众、播放科教片、赠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等多种形式,向农民普及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民房抗震技术,帮助农民编制地震应急处置方案,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今后5年内,每年要保证举办农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班1—2期。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三区、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科协
(六)以满足家庭自救知识需求、提高自防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家庭活动。地震、文化广播电视、科技、卫生、妇联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家庭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广播电视节目、地震基本常识宣讲、地震仪器演示解说、宣传咨询台、宣传展版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农家书屋专题图书、群发手机短信和以家庭为单位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家庭提供丰富多彩的地震科普服务,引导家庭自备“防灾应急箱”,提高地震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市科协要设立地震科技科普展区,完善图片、录像和实物模型。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妇联、报社、市科协
(七)以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依法开展信息公开为重点,做好地震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一是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经常化的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建立与地震局信息交流的快速便捷通道,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市地震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要联合有关部门成立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防震减灾公益宣传规划,确定宣传主题、工作目标、分解落实任务。其中,市地震局要每年确定防震减灾公益广告主题和重点时段,并及时提供制作防震减灾公益广告所需的素材和信息,确保防震减灾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要结合国家和本地区地震环境与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将防震减灾宣传公益广告纳入公益广告宣传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定期。三是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要在主题宣传时期,如“5·12”、“7·28”、《防震减灾法》颁布纪念日、科普宣传周等时段调整增加防震减灾公益广告播出时间。有感地震发生时视具体情况进一步加大播出密度,确保社会公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微搏传媒作用,及时准确向社会震情、灾情信息,澄清不实报道,维护社会稳定。地震局要建立完善“地震信息网”、科普网站和微博,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信息作为主要内容,提高防震减灾宣传的覆盖面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配合单位:报社、市地震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格局,并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法定职责,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深入开展常态化、特殊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文化部门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和长期的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地震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与文化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报道计划、宣传提纲、应急宣传方案,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建立联系协调制度,共同负责实施。同时,地震部门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关于“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于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为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提供资料,确保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震减灾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文化部门牵头,地震部门参与;宣传内容、宣传口径由地震部门负责把关。重大地震事件的宣传要经党委、政府批准。有关地震预报的报道按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规定,由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传播。
(三)精心策划,保障需求。地震、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科协等部门要协作配合,组织制作质地精良、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科普书刊、科教片、动漫片、折页、电子书等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产品,内容包括地震基本知识、防震避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自救互救、识别地震传言常识、心理疏导等,满足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