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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0.胡国军,男,1996年10月出生,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富洲学校学生,该生学习成绩优秀,家中因父亲去世,母亲另嫁,年迈的爷爷奶奶无经济来源,渴望资助。
3791.谭,男,苗族,1995年9月出生,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锦江中学学生,该生学习成绩优秀,家中生活来源仅靠父母微薄的农田收入,生活困难,渴望资助。
3792.孙月芳,女,苗族,1994年9月生,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高一年级学生,该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家中因生活来源仅靠农田收入,生活困难,渴望资助。
3793.王蕾,女,1996年9月27日生,湖北省枝江市安福寺镇安福寺中学学生,该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家中因父母体弱多病,生活全靠务农收入,经济困难,渴望资助。
3794.曹晶晶,女,1999年3月2日生,湖北省枝江市白洋镇白洋小学学生,该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家中因父母务农的收入无法让其继续求学,渴望资助。
3795.刘恋,男,1998年11月12日生,湖北省枝江市白洋镇沙湾小学学生,该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家中因母亲患疾病,无劳动能力,生活全靠父亲打零工维持,渴望资助。
3796.冉波,男,2000年3月生,湖北省枝江市白洋镇雅畈小学学生,该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家中因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他和叔叔家一起生活,特困,渴望资助。
3797.倪慧,女,15岁,湖北省武汉市武汉中学学生,该生品学兼优,曾被评为校三好学生和“写作之星”,家中因母亲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渴望资助。
3798.崔飞艳,女,16岁,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拦江堤中学学生,该生品学兼优,在校多次获奖,家中因父母体弱多病,微薄的收入无法让其继续求学,渴望资助。
3799.唐引引,女,15岁,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拦江堤中学学生,该生品学兼优,成绩名列全年级前十名,家中因父母的经济收入无法让其继续求学,渴望资助。
3800.陈玉莹,女,1996年11月生,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镇席垭小学学生,该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家中因父母离异,母亲患精神疾病,无收入来源,渴望资助。
3801.黄新月,女,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镇新店中心小学学生,该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家中因母亲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渴望资助。
3802.余晶晶,女,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镇余店小学学生,该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家中因父亲残疾,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全靠母亲的务农收入,渴望资助。
3月30日,在云南省会长杨晓红、副会长高素芳及华宁县各级领导等人的陪同下,欧洲台湾商会联合总会会长、《台声》杂志协作理事会理事董淑贞,卢森堡台湾商会会长刘美姬和瑞典台湾商会会长薛世蓉来到了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看望当地受助学生代表,并为贫困中小学生进行了捐赠活动。
此次捐助的贫困小学生15人、初中生15人、高中生20人。同时,本次参访团另向独龙族的贫困学生捐赠了3000元人民币。这是董淑贞第3次对云南省贫困学生进行捐赠,她承诺未来10年会持续对云南省玉溪县每年捐赠3.5万元人民币帮助贫困家庭学童上学。
此次为云南省贫困学生捐助,董淑贞觉得非常有意义。2010年是董淑贞第一次来云南省捐助,当时前往的是怒江县,在那里她看望了贫困学生家庭。记得受助村落驻扎在村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怒江边上,由于当地较为贫困,没有资金修桥,进村唯一一条“捷径”,就是当地村民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无尽的智慧所建造的一条500米索道,村民就是靠着这条“看似安全”的滑索,来往于怒江的两岸,很是艰辛。“我当时也是靠着一条索道滑过去看望贫困家庭,眼往下望去,滑索底下是波涛汹涌的怒江。我先生因为看到汹涌的怒江不敢过去,回想起来这已经是5年前的事了。”董淑贞笑着说道。
自2010年董淑贞第一次资助怒江贫困家庭学童之后,2012年,董淑贞在网络和电视上得知了一个让她震惊和心痛的消息,云南省发生了5.7级地震。董淑贞当即决定以公司的名义捐赠5万元人民币给云南省受灾的区域,她的爱又再次播撒在云南这片美丽的土地上。
此次在青龙镇的捐赠仪式上,董淑贞勉励孩子们用读书获得的知识改变自己的未来,改变自己家乡的条件。她举出许多成功人士的例子,也将她个人困苦打拼到获得成功的经历毫无保留地娓娓道来。她还勉励孩子们要有乐观、奋斗的精神去适应不同的艰难环境,告诉他们不怕贫穷、辛苦,只要有志向,勤快、合理地利用时间,不找借口,坚持自己的目标,必定能给自己开创机会,创造灿烂辉煌的人生。最后,董淑贞用她每次演讲都要说的一句话结束了此次的讲话:“天底下没有穷人,只有懒人。”受助孩子们很受启发和感动,对他们的“董妈妈”报以热烈的掌声,掌声经久不息。
捐助仪式简单地举行完毕后,董淑贞在学校食堂与受助同学一起用餐。品尝着带有浓浓的当地特色的菜肴,身边围坐着朴实上进的孩子们,董淑贞觉得此次没有白来,一种由衷的幸福感在心田冉冉升起。在用餐期间薛世蓉带领同学们一起合唱《当我们同在一起时》,这仿佛将董淑贞带回到50年前的学校,仿佛回到了她那懵懂的芳华,董淑贞说道:“真的,我觉得自己今天能从一个贫困家庭到我有能力帮助这些孩子,我只能说老天感谢你让我有机会回馈社会,再次感谢各省、市、县级政府人员的陪同。”
以“创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本,为贫困生服务”的理念,动员一切力量,竭诚服务贫困生,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团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奉献,提高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我乡“和谐乡镇”的创建。
二、主要任务
1、摸清底子。乡关工委联系中小学,每学期初,由各班班主任及联班领导,调查核实需要帮扶对象情况,对贫困学生情况进行了解并登记造册。
2、实施捐助。乡关工委根据困难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对困难学生的捐助,建立捐助档案。根据被扶助困难学生实际情况,从每学期开始到来年学期结束,直到该生顺利完成学业,全程负责。
3、乡关工委组织全体师生广泛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和各种形式的捐赠活动,从物资上帮助困难学生克服困难,发奋努力,刻苦学习,早日成才。
4、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主,福利彩票助学专项资金为辅,动员一切力量,竭诚服务贫困生,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5、加强对受帮扶同学的教育和引导,通过交朋友,谈心、辅导功课和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形式,从心理上给帮扶同学关温暖,克服困难,发奋努力。
三、具体措施
1、乡关工委认真制定帮扶方案,发挥共青团优势,根据困难学生的需要,深入组织团员定期开展帮扶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帮扶活动,每季度至少为困难学生办一件实事,每学期至少对帮扶对象进行家访一次。
2、乡关工委与党支部、工会一起在校内开展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全体师生、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到扶贫助学行动中,大力推进“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
3、乡关工委采取“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主,福利彩票助学专项资金及师生捐助为辅,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措施,对扶贫助学实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4、坚决落实好上级关于扶贫助学的专项资金,公开、公正、透明地落实好每一分钱,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学生的家庭情况,在校表现,学习情况等等,在年级组和班主任的配合下,把工作做好,做扎实。
5、继续发扬乡关工委为贫困生捐款的优良传统,在经济上帮助学生。
6、乡关工委认真配合学校工会,做好对学生重大疾病或重大困难家庭的慰问工作。
7、乡关工委要积极做好贫困学生情况摸查和建档工作以便持续跟踪,落实帮助。
张建宗当日在立法会答复议员提问时说,正当的筹款活动为慈善机构开展服务及慈善工作提供重要收入来源。因此,特区政府会协助有关团体进行慈善筹款活动。与此同时,特区政府也会保障捐款人的权益,确保有关活动不至于对市民造成过分滋扰及不便。
据悉,截至目前,香港有12宗涉嫌违例为四川灾区筹款的个案,香港警方已着手调查。根据目前的调查结果,其中一宗个案的筹款活动团体被发现在非指定地点进行有关活动;另一宗个案是主办团体错误理解筹款箱所摆放的位置并非公众地方,因而没有申请《公开筹款许可证》,但其所筹款项已存入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设立的银行捐款户头;在其余个案的调查中,警方没有发现非法活动。
据介绍,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署长可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的规定,对于为慈善用途而在公众地方进行的筹款活动或售卖徽章、纪念品及类似物件的活动,发出《公开筹款许可证》。任何人一旦违法,可处罚款2000港元或监禁3个月。
无论是民间组织还是个人,有意为之或不慎越界,因善行“不慎”而引发官司的事件偶有发生。日前,广受关注的受助者不履行受助承诺被告案在重庆万州区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于6月17日达成和解协议,受助者段霖夏向资助人李富华归还3.7万元助学金。这起两败俱伤的官司同样值得深思。有关专家认为,此类事件也提醒政府等有关部门积极制定相关法规,规范慈善行为,同时整个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逐步形成一种健康理性的慈善理念。
两败俱伤的善行?
段霖夏家庭贫困。2003年8月10日,他被北京大学录取为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需要入学费4.96万元。为赚学费,段霖夏和父亲走上街头,冒着酷暑当起“棒棒”(重庆方言,意为挑夫)。此事被三峡都市报以《考上北大研究生,为挣学费当扁担》为题进行了报道。
重庆市万州区华红玻璃公司负责人李富华流着泪看完报道,想起自己从前因贫困而失学,他对段霖夏的境况深感同情,有了资助其入学的想法。“在万州很少有人能考上北大,我不能让段霖夏因为缴不起学费而放弃读书。”李富华说。
在确认段霖夏的学生证和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均为真实的情况下,李富华向段霖夏资助了2000元。
2004年10月,段霖夏打电话给李富华,说需要1万元缴学费。10月19日,李富华给段霖夏汇款1万元;2005年春节,段霖夏回万州,李富华又给了他1000元;不久后,段霖夏又给李富华打电话,想借款2.4万元与同学搞科研,李富华表示,只要用于学习,可不还钱。2月26日,李富华汇给段霖夏2.4万元。
2007年,李富华偶然发现段霖夏其实早在2004年便退学了,并于2005年6月与他人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段霖夏出资25万元,任公司法人。
段霖夏没有按李富华的希望完成学业,双方由此产生争执。2007年7月,李富华到法院,要求段霖夏返还资助的学费。
2008年6月17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将此案作为一起赠予合同纠纷案进行调解,结果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由段霖夏返还李富华3.7万元。
然而,尽管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最终没能“握手”。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富文介绍,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李富华和段霖夏就返还资助的学费达成一致意见,但李富华要求段霖夏公开道歉,法官经过调解,李富华最终放弃了道歉要求。
“段霖夏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双方当事人及家人陷入舆论旋涡。有人认为,李富华要求回报的捐助是变了味的捐助,真正的慈善应该不图回报,包括感情上的回报。更多人指责段霖夏不知感恩。
“我现在就像一个‘道德通缉犯’,住店、做事都不敢用真名。”段霖夏自嘲。
李富华却说:“这事发生后,我资助贫困学生不敢再留姓名和联系方式了。”
曾多次资助贫困学生的刘仕洪说:“这件事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人们的爱心捐助遭遇信任危机的恶果。我一般资助贫困学生是一次性的,不留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免日后麻烦不断。”
有学者认为,个人之间的资助,对还处于青少年敏感成长期的贫困学生有时会造成压力。资助不是施舍,不应让受助者完全按资助人的要求去决定未来发展方向。“段霖夏事件”暴露出不完善的慈善制度和不规范的慈善方式有可能伤害人们的救助善心。
重庆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徐幼琴认为,李富华对段霖夏的捐赠属于“个人对个人”的慈善行为。在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民间慈善行为相关的仅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部分条款。但由于规定不详细,在什么情况下能发起募捐、谁有资格发起募捐倡议、捐赠款物由谁管理监督等问题缺乏说明,当民间慈善行为出现争议后,双方均没有充分依据来解决矛盾。
徐幼琴表示,应加快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重点明确募捐发起人的资格、条件,以及捐助人和受助人各自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建立对募捐款物的交付、使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募捐的行政监管和调剂机制,并规定参与各方的法律责任等。
无奈的匿名捐款?
与这场官司相呼应的或可说是如今社会上掀起的“匿名善行”潮。助人为乐固然可嘉,但有人对一时的善举大加宣扬甚至大肆炒作,以致伤害了受助者的自尊;有人“隐姓埋名”,将温暖悄悄递送。专家指出,“匿名行善”的流行,既指明了现代慈善的一个方向,也折射出我国当下慈善理念及机制的某种缺失。
今年年初,上海一位匿名捐款10年的“交大党员”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1996年8月至今,“交大党员”已多次不定期地捐款,每次捐款数额不一,汇款邮局也不同。累计至今已有21万元。
上海交大、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及媒体多次试图寻找这位神秘的捐赠人,但都没有结果。人们至今依然不知道,这个10年来捐款不断的“交大党员”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群体。
这几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每年都会收到许多“隐姓埋名”的捐款――企业家通过邮局汇款,父母在孩子过生日时带着孩子捐钱,老人领了退休工资过来捐……这些捐款少则几十元,多则数万元,署名有“鲜爱新(献爱心)”、“朱学(助学)”、“七旬老者”……
无独有偶,2006年底浙江省首届“浙江慈善奖”评选中,获得个人首奖的也是一位“无名氏”――“我想”,他在2006年共捐助善款50万元。另据媒体报道,宁波、南京等地,匿名捐款的人数和金额逐年上升。
有人募款,不惜裸身“露点”,大肆宣扬;有人视慈善为施舍,要受助对象表示感谢才觉满意;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常有不少企业愿意捐款十几万或几十万,但声明一定要举行捐赠仪式,并需邀请媒体采访受助者。
每年春节的临近,各地“送温暖”渐入。部分领导干部也喜欢在大庭广众下给困难群众送红包、送礼物。但我们常常看到,受助者脸上流露的除了感激,还有尴尬……
许多个人、企业的捐赠选择了“秘而不宣”,原因何在?记者采访发现,除秉承“做好事不留名”的传统外,许多匿名捐助者更多考虑了受助者的感受。上海一位经常匿名捐款的机关干部说:“很多困难的个人、家庭承受的生活和心理的压力已经很大,他们内心很敏感,我担心‘曝光’会给他们带来更多不必要的压力。”
上海一位企业家3年来资助了几十位贫困学生,他的做法是:只捐钱,不交流;只救急,不露脸。“我不想给他们带来压力,而且我也担心他们知道我以后,会产生依赖心理。”他说,“我想告诉受助的贫困生,他们得到的捐助不是来自某个人的施舍,而是来自社会的帮助,所以不必担心有损自尊。当然,他们要感激社会,当有能力帮助别人的那一天,应该伸出热情的手。”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认为,在现代慈善观念中,个人之所以行善,不是简单出于做好事的动机,而是在履行自己认可的社会责任,这种责任不是分外的德行,而是个人自我强加的义务,“所以应该淡化捐助者和受助者之间的个人联系,匿名的意义就在于此。”
在著名的犹太人慈善法则中,“把救济物品送给穷人,给予者不知道把财物送给了谁,接受者也不知道谁给他的财物”是最好的慈善行为之一,而“亲手把礼物送到受者面前”、“只在穷人请求帮助时才伸出援助之手”、“给予穷人的财物与自己拥有的财产大为不符,却表现出一副慷慨解囊的样子”、“给予穷人礼物时露出十分不悦的神色”等,是“不受推崇的慈善行为”。
关于扶贫济困倡议书范文最新 全体同学们: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友爱互助、扶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由于经济和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在我们身边还有这样一群学生:他们渴求知识,热爱学习,品学兼优,却因家庭贫困或遭遇不幸等原因而面临失学或放弃继续升学的机会。据统计,目前我市有贫困学生10万余人,他们同样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来关心他们,帮助他们。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为了使每一个贫困学生能有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每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根据市政府《关于逐步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扶贫助学工作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希望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捐款。再次我们谨向全校师生发出捐款倡议:伸出您的援助之手,捧出一颗心,献上一点爱,让学子们再次点燃对学习生活的希望。具体安排如下:
1. 各年级、各班级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班主任应积极向学生们宣讲这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通过这样的活动来培养学生关注社会,同情弱者,帮助他人,奉献爱心的崇高思想品质。
2.本次捐款本着自愿的原则,捐款数量不限。对在捐款中有积极表现的同学和班级学校将予以表扬。各班级的捐款数目将在学校的橱窗里公布。本次捐款将全部送交市教育系统红十字会。
3. 各年级委派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以年级为单位将捐款收齐,统一送至学校政教处,汇总后交市教育系统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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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善好施、扶贫帮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互帮助,患难扶持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为继承“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弘扬中心乐于助人的精神,帮助中心“结对共建”单位(市东河区二里半街道站西社区)贫困户、无保户和残疾人。在此,中心党总支倡导爱心捐物活动,目的是让中心广大干部职工伸出援助之手,献一份诚挚的爱心,共同帮助我们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爱心长城。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支援解万难。“创先争优 从我做起”, 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尽己所能,献出爱心。
二里半站西社区是中心“结对共建”单位,社区需捐助的困难户有6户,其中贫困党员2户、残疾人2户、无保户2户,此次捐助活动主要以捐助过冬衣物为主及各类高中、初中、小学教学教材、课本等。一件衣服、一本书籍都凝聚着大家的至爱,都昭示着无私奉献的温暖情怀。俗话说:“授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爱心,收获希望”。您的一份爱心,必将改变他们的命运;您的一次善举,更将换回心灵的快慰。我们真情呼唤,让我们捧出一份爱心,加入到这崇高的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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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会小组:
扶贫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惠民善的新兴措,是建设幸福xx的时代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济困工作,成功举办了四届“6.30”扶贫济困日活动,不断创新扶贫济困方式,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受地理区位、经济基础的影响,我市扶贫济困工作任务还比较艰巨,还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到7月中旬,我市将开展主题为“扶贫济困,雪中送炭”的扶贫 济困日活动,支持企业、爱心人士定点向捐赠,鼓励群众“一元捐款、一份爱心”善举,搭建奉献爱心的便捷平台,筹集善款帮扶全市的贫困村、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在此,我们倡议: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企业、爱心人士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慈善精神,伸援手,*爱心,迅速参与到参与到扶贫济困捐款活动中来,慷慨解囊,纾困解难。你捐赠的善款,将全部用于扶贫、扶老、助残、救孤、助学等公益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