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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
中图分类号:G27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01
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工作,是人事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档案,对合理地开发利用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必要性
职称改革工作是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围绕着这一项工作,为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晋级作好坚实的后盾,客观地提供考绩材料,确保职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知识分子政策落到实处,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是非常有必要。
二、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内容
科技档案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是其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客观反映,真实记录了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教学、学术、技术活动中的全过程。记录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培训、进修、继续教育情况,专业资格取得状况以及从事科研活动取得的成果及奖励等,它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经历和工作实绩的一类专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科技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材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履历表,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变动)、继续教育学分证书、进修、培训的成绩单或结业证书的复印件;各种专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证书、资格证书、实验室考核登记表等,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资历和业务技能水平的各种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聘材料:主要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历次任职资格申报表、评审表、任职资格证书以及聘任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技术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的专业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完成者证书和获奖证书等。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材料:主要是每年度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考核登记表。内容有:本人述职、培训、进修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情况;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工作奖惩情况;部门领导评定意见、考核小组审核意见;主管部门领导意见及被考核人意见等。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材料:这类材料指专业人员参加社会各种学术团体及其他兼职的证明材料,社会兼职的聘书以及荣誉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收集
为了使科技档案能成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近期学习、工作状况的活材料,我们应采取平时收集与定期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将应归档的材料归档,避免该归档的材料散失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确保各类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维护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历史面貌。开展档案社会宣传,解决档案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身说教,以案说法,提高社会档案意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的能动作用,让专业技术人员主动配合,积极投入。走出户外,深入到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活动中去,掌握一手资料,及时、准确地收集材料,进行鉴定、整理、归档、保管。配备档案兼职员,充分发挥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平时收集,集中归档。
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的管理
1.提高认识,爱岗敬业。知识经济正以信息化为先导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信息处理技术和办公自动化的普及,档案载体涌现出多种多样的前景,光、电、磁这些新型载体档案具有纸质档案无可比拟的优势,信息存储量大,检索方便快捷。这些新型档案的形成,无疑对我们基层档案工作者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与挑战。但从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来审视档案,我们应有新的认识,档案工作是一项知识管理工作,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的延伸与发展。不能只重视人事档案,而忽视职称档案。我们要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成果,把职称档案纳入目标管理范畴,严谨求实,尊重科学,加强纵向管理,甘于奉献,甘于寂寞,默默无闻地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观念和智力水平的现代化。
2.加强学习,丰富自我。世纪之交,科学技术的进步日新月异。面对新世纪的挑战,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科学化档案管理模式的深入,我们对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的了解、学习如饥似渴。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修改后的《档案法》,依法建档,依法治档。另一方面,要不断学习,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掌握现代技术,熟悉档案自动化知识,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搞好档案服务。再者,要坚定职业理想,注重思想品德的修养,乐于吃苦,甘于清贫。
一、评定范围
全县各类企业中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有关条件,均可申报评定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翻译等“以考代评”系列除外)。
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中直接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也可参加乡镇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务资格的评审,但评审的任职资格只在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范围内有效。
二、推荐评审的条件
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和业务能力,任职期限内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继续教育学习达到规定学分;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达到规定条件。
(一)继续教育条件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内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须达到20学分。
(二)学历条件
国家正规院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中央和省委党校、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等颁发的毕业文凭且专业对口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视为有效学历。不具备规定学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其专业工作年限条件要适当从严。
(三)任职年限、专业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必须同时达到规定年限,具体规定见表一。晋升乡镇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见表二。
三、推荐评审的程序
为最大限度地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随时申报、集中受理、分批评审”的办法,即: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单位申报,单位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不再分系列呈报各主管部门,可随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受理人数,分类、分批提交相应的系列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乡镇企业工程系列初级仍由县中小企业办公室受理材料并组织评审。当年度的最后申报、评审时间按市里的要求执行。具体推荐程序是:
(一)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填报有关评审材料并提供有关证件。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用人单位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同时将审查核实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按规定进行张贴公示。
(四)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中的“单位(核实)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后,将评审材料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中小企业办公室。
四、推荐评审人员需申报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不得复印);
3、《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初级15份(其中原件3份);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成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其它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不得超过三件)原件;
5、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
6、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
7、原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8、《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1份;
9、继续教育证书(附任期内各年度的培训结业证书或其有效材料原件)。
有关表格可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五、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按期定职
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级”职务;大本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级”职务。
对于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不能进行按期定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根据情况参加评审,由相应评委会评审确定任职资格。
定职时,单位要对符合定职条件人员的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单位将考核意见填入《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上报审批时须同时提报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毕业生就业分配介绍信和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
3、任期内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六、县外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确认
从县外或条条管理单位中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经在原单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调入后未被确认的,均需办理确认手续。
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后,连同工作调动介绍信、原《专业技术职务呈(申)报表》、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聘任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它专业技术档案一块报<,/SPAN>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确认手续。
七、有关费用的收取
第一条德才兼备原则。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任期业绩。通过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
第二条客观公正原则。评审工作以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和申报人的参评材料为依据,通过评议、量化打分等形式,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民主评议原则。坚持民主程序,走群众路线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审期间,评委会委员一律平等,评委不得以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影响评审工作。
第四条责权统一原则。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实行评审工作责任制,评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其评审结果负责。
第五条坚持标准原则。严把标准条件关和评审质量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客观。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设置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评会)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会)。
第七条推评会和初评会按以下原则组建:
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司其职的原则;
因事组建、调整、撤消的原则。
第八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县职改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执行评委由县职改办从各专业评委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第九条建立评委信息库。
(一)评委信息库建立的原则:
中、高级推评会由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初评会由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二)评委信息库人员条件:
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
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是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的技术骨干;
坚持原则,办事公正,群众基础好。
(三)评委信息库必须及时更新。
入库评委中如有工作调动、离退休、亡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等情况,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县职改办报告,并重新推荐入库人选,以便及时调整、补充。
第十条推评会和初评会一般由7——11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分专业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可设立专业评议组。专业评议组隶属于推评会和初评会,组长由推评会和初评会委员担任,人员由5——7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
第十一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当年组建,当年有效,下个年度重新组建。其组成人员连续参加推评会或初评会原则不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推评会和初评会的工作职责:
1、推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价,确定是否推荐;
2、初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并评审,确定是否通过。
第十三条召开推评会和初评会议时,县职改办将采用一定的联系方式,分别通知参会评委的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第十四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主任委员主持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因故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评委无特殊原因必须出席会议,不允许委托他人、也不允许补投票。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执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六条参与评审的执行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和各评委的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对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泄露内部讨论情况、干扰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取消其评委资格外,并要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评审工作结束后,本次执行评委的职责即行终止。
第三章岗位审核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不受此条款限制)。
第二十条县职改办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进行岗位审核。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方可同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单位,不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章职称申报
第二十一条县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职称评审文件,安排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公示本年度单位应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依据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
第二十四条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五条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县职改办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
第二十六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主管部门按照评委会的上会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同时填写《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条件成熟后提交推评会或初评会。
第二十七条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加评审。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八条推评会或初评会召开会议时,由评委会或县职改办通知相关人员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九条召开评委会时,评委会委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条推评会或初评会按以下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1、宣读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职改办领导对评委会评审工作提出要求;
3、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审工作,在列席人员中提名并表决产生监票、唱票、计票人员;
4、组织学习职称评审办法、评审条件和评审纪律;
5、按照定性、定量或量化打分的办法,对评审人员的评审条件、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采取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同意票数超过到会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6、评审表决后,评委会主任当会公布评审结果,到会评委在评审结果和会议记录上分别签名。评委会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7、会议结束后,评委会要以正式文件,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审结果等情况报送县职改办,并附《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花名册》;
8、为提高评审质量,推评会或初评会当年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下年度重新申报;
9、县职改办领导及有关同志全程列席评审会议,但不参与表决投票,不做导向性发言或表态。只负责对评审政策的解释、对评审程序的指导和对评审纪律的监督;
10、推评会和初评会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委姓名、会议议程、评审对象评议情况、评委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会议记录应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六章评审材料
第三十一条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准备评审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
第三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三)证书:
1、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以下内容撰写:
1、工作简历。简要说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2、学历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和进修情况;
3、工作实绩。任现职前简要写,任现职后重点写,要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任现职以来专业论文、专业论著的发表情况及参加专业学术交流会议情况等;
5、申报理由。
(五)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规定刊号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论著必须具有ISBN书号,合著的需提供本人著作部分
的公证证明。对非本专业论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刊物和在增刊中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刊稿单位出具的刊稿证明不予采用(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评审中、高级职称所需论文的篇数、字数,合著论文所需的排名,根据省、市职改办的文件规定办理。
(七)推荐报告及公示材料。
(八)报送材料目录
第三十三条评审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统一用标准A4纸张形成。
第三十四条论文、论著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论著所在页面。
第三十五条评审政策涉及工龄条件的,必须以个人原始档案的记录予以佐证。
第三十六条无学历证书的,以个人学籍档案进行佐证,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件一般不予采用。
第三十七条评审材料的内容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都必须经过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确定其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对于伪造学历、资历及相关证书,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论著及其他违纪违规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收回证书,其本人三个年度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七章资格审批
第三十八条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县级推评会或初评会进行推荐或评审。
第三十九条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县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条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市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一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八章破格评审
第四十二条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有真才实学并符合其它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十三条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十四条中、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中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2、获国家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3、获地市或省厅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获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4、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一次省级教学能手,两次市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3万字以上;
5、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6、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2、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
5、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5万字以上。
第四十五条申请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学历、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第九章资格考试
第四十六条全国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考试工作,由县职改办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考试报名工作在县职改办统一指导下由下列具体部门组织实施: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
3、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4、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5、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6、计划生育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免试证由县职改办负责办理。
第四十九条应试人员不能替考、代考,不能借用他人相片隐形报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第五十条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须经县职改办进行审查。未经县职改办审查的,考后有关业务县职改办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免试外语(需办外语免试证)。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计算机: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三)取得国家计算机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四)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五)年满45周岁者。
第五十三条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填写《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或《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各一式三份,一寸彩照各一张,附本人相关免试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
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经县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职改办履行审批手批。
第五十四条高级证书办理需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领取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
第十章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从事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六条初级职称的转换,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的转换,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的转换(评),报省职改办审批。
第五十七条职称转换按照“同档次、同系列或相近系列”的原则进行。高级职称及“同档次、不同系列”的职称转换需进行评审,按职称评审申报程序上报评审材料。
第五十八条工作岗位变动后从事不同专业的人员,需在新的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卫生系列满2年)以上,经单位综合考核优秀方可参加职称转换(评)或考试。职称转换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换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所转换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证)及其它硬件证明材料。
第十一章调入确认
第五十九条由外县调入我县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省、市调入我县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外),其职称必须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并换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十条初级职称确认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确认由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确认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六十一条审核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调入和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及时报送审核。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报送审核的,县职改办不予办理。
第六十三条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审核确认的,单位不能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二章职务聘任
第六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单位核定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单位公示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
2、应聘人员根据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向单位提交应聘申请书;
3、单位成立聘任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应聘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应聘岗位名称与应聘资格名称相一致”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逐级聘任;
4、受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5、聘任结果单位要以文件形式报送县职改办备案。受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证书》须经县职改办加盖公章后,方可与有关待遇挂钩。聘期内,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可转聘相当职务,或低聘、解聘。转聘、低聘、解聘人员享受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第六十六条聘任期限为三年,三年后重新续聘。
第六十七条实行了以考代评或评聘分开的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向县职改办报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经县职改办审核确有空缺岗位职数时,方可批准按照聘任程序进行聘任。聘期执行时间从单位聘任委员会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八条凡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全国不分助理级和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下列条件进行聘任:
①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②其他人员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第十三章监督
第六十九条县职改办对授权组建评委会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接受业务上级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条对不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和规定,以及组织不严、评审质量无法保证、或因评委及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评审结果错误的评委会或专业组,停止其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和工作人员,撤销其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违犯规定和程序、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章附则
[关键词]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
[作者简介]李素芬,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档案室馆员,广西南宁530011
[中图分类号]C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6-0136-03
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是将技术人员有关专业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教学业绩、获奖及荣誉、专利情况纳入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并加以科学化管理的过程。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一方面为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提供有说服力的、快速的、完整的资料;另一方面也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准确、多方位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明确的目标。这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建立和管理是否完善,也反映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卫生防病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目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担负着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媒介生物的预防控制和监测;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等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实施免疫预防接种;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及预测;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的科研、培训、指导及诊疗服务;负责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卫生学监测;负责卫生监督检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质量检验;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的卫生法规、标准的制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因此,要求疾控机构必须拥有一支各类专业人才齐全、技术全面、能快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精英队伍。如何科学管理和规范建设这支队伍是疾控机构面l临的一项重要问题。而加强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是实施疾控队伍人力资源技术信息储备和人才发展战略的基础。因此,做好本单位各类人员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对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近年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进行探讨。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的现状和特点
(1)目前,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的建立尚不规范。原因是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偏低,表现在开展专门的个人技术档案管理尚不普遍,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条例,管理人员管理经验不足,手段落后。档案管理人员琐碎工作过多,专项管理经验不足,管理观念、意识也不是很强,或者对该项工作不是十分熟悉和重视。
(2)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条件简陋。不少单位缺乏专用档案存放空间,保证库房存放条件的设备不配套,恒温恒湿难以保证;缺乏计算机管理或者缺乏管理软件的支持。以上诸多方面,造成个人技术档案的保管困难,安全缺乏保证。再者,管理效率低下,查阅利用较为困难,个人技术档案利用效率不高。
(3)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建档难,资料不完善。很多单位原先都没有规范地归档,档案处于一种零散、存放无序的状态,查阅不方便,无专人负责,即便有专人管理,平时也无人过问和查阅,一般都是专业人员要晋升职称或进行某项工作检查、评审时才突击进行收集和整理。这样容易造成混乱,缺页、缺件和丢失,无法准确及时地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等,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管理。在资料收集方面,由于内容繁多,其中专业年度考核、晋升考评等通过组织审查鉴定的文件材料容易收集,但有相当一部分材料如各类学习进修情况、各类刊物发表的论文、论著、科研情况记录等,这些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平时积累的材料收集较为困难。
(4)档案意识薄弱,档案法制观念淡泊。如在人才培养方面,一般多注重卫生技术人员素质的提高和继续教育,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没能纳入计划和要求;档案管理人员缺乏新知识和新技术,培训管理水平停留在经验上,思想观念和管理水平落后,缺乏创新和活力。再就是档案人员平时参与琐碎工作过多,工作没有相对的稳定性,致使档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二)专业技术档案的内容
(1)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材料:主要包括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各种专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证、资格证;参加各种科技研讨会、专业技术会议、出国考察、进修学习、短期培训;继续教育及能反映专业人员个人资历和技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2)业务人员任职资格评聘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历次任职资格申报表、评审表、任职资格证书及任职聘任书。
(3)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技术成果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业绩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参与各项科研项目获奖证明、证书;发明创造专利证书等。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材料:主要包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内容有本人述职、培训、进修学习情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情况;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情况;工作失误、失职情况;部门领导评鉴意见;考核委员会、小组审核意见;主管部门领导意见及被考核人意见等。
(5)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材料:指专业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学会、学术的聘书及荣获的各种荣誉证书、学分等;获奖荣誉证书。
总之,凡不宜归人人事档案,也不属于文书档案而确属反映业务人员业务活动的材料,都应归人个人技术档案的范围。
(三)专业人员技术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
专业人员技术档案实行个人专档、动态管理原则。由人事部门及时将在编及新调入、分配人员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交档案室,由档案管理人员为在编、在岗的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个人技术档案。技术档案材料采取随时收集与年终收集两种方式,由档案部门提出收集材料的范围,人事部门通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将需要归档或新增添的技术档案材料复印件及时送交人事部门验收、审核后交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按档案整理要求进行整理、编目、著录,整理完毕的档案材料放入档案盒内,由档案室统一提供个人技术档案。
(四)做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的作用
(1)满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事业发展的要求。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健康防病意识不断提高,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做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工作,能便于领导从这些档案中了解和掌握疾控队伍各类专业人员现有状况,为合理使用、培养和开发利用各类专业急需人才,提高专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专业人员快速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提供重要
的参考依据。
(2)满足疾控机构人才管理要求。专业人员技术档案完整地记载了各类专业人员的资历、能力、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管理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能为各项科技工作招聘、人才交流,推荐科技人才,技术职务评聘,人力资源储备提供翔实、可靠的材料依据。
(3)满足社会需求和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要求。疾控机构在卫生监测、疾病预防控制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必须按相关准则和法规,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保证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满足社会的需求。同时完善的、行之有效的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程序也是满足质量管理体系及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标示的条件之一。因此,专业技术档案材料的收集是不是齐全,档案整理是不是规范都直接影响到质量体系认证工作。质量体系认证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使档案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更加细致、规范、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这就要求档案人员必须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使档案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
(五)个人技术档案管理的对策及步骤
(1)加强对个人专业技术档案重要性的宣传,提高职工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档案在建立和管理中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例如有些单位在通过计量认证评审时,在科主任会议上由领导、办公室和人事部门提出要求,阐明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归档的重要性,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得到了全体职工的积极配合,保证了个人技术档案材料收集渠道的畅通,为计量认证评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管理水平。通过定期培训,参加档案管理培训班,组织人员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经验,边学边干,为做好该项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3)物质基础是保证档案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领导重视是关键。应加大投入,改善库房管理环境,保证库房环境符合档案管理条件,保证档案资料保管“八防”措施得到真正落实。
购置必要的设备。开展档案工作首先要落实硬件设施。档案管理技术应由传统手工方法向综合运用现代化技术的多层次管理转变。利用计算机、网络、扫描仪等现代办公设备,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效率。
(4)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开展此项工作的前提,一些先进单位对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开展了有效的管理,就是因为制定了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5)为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档案,加强收集工作。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表格,由人事部门提出要求,每个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工都要填写当年获得的成绩,不断收集,不断补充。档案材料的收集是档案工作的基础,是积累信息的过程,是维护档案完整和真实,保证其作用发挥的重要环节。制定了个人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是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二是学历、资格证、执业证、学位证、证书的复印件;三是;四是国内外学习进修情况、业务培训、专业水平,特长等;五是职称晋升考核表、技术履历表:六是学生在校学习情况;七是论文和科研成果等。这几年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学习简历;工作经历;获奖及荣誉、专利情况;社会团体、学术团体中担任的职务;工作业绩总结(项目创新、新技术应用、质量管理等方面个人材料);科研、科研立项及成果,包括与别人合作的项目,成果鉴定及奖励的等级;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包括管理方面的培训;、专著;其他(如个人职业生涯中取得的进步,如参加成人教育、攻读高一级学历、通过某科考试)。
(六)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的归档与管理
(1)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的建立有助于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全面发展,通过收集、整理、装订、编排、归档、上架等多环节完成,形成规范。
组卷采取一人一卷合装形式,卷内材料排列按时间顺序先后排列,一人编一个档号,如:李素芬10.1-1,这样便于今后材料的续存和档案的检索。
案卷编排按人员先来后到顺序编排,按姓名或档号进行检索。
存放上架采用合装方式,背脊贴有姓名和档号,便于查阅。
退休人员专业技术档案退休后另行存放。对新来人员和调人人员档案进行仔细检查,如发现资料不全、欠缺的,应及时反馈人事部门联系原就读学校和原单位或通知其本人,补齐欠缺的资料,使其档案完整无缺。建立个人专业技术档案有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当前,全国就业政策相当宽松,人才流动非常频繁,建立个人专业技术档案有助于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事部门及其他行业提供人才资源配置的信息和数据。
(2)采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现代化管理,减少手工劳动,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七)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的保管
关键词:医学;继续教育;教育方法
【中图分类号】R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4-0323-02
继续医学教育引入我国已走过了近30个年头,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重视与参与,继续教育的概念在不断深化和拓展。但它与当前不断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教育形式相比,继续教育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逐渐凸现出来,影响了继续教育作用的充分发挥。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认识肤浅,重视程度不够:长期以来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片面认为,继续医学教育只是单纯提高学历层次。有些领导也只把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先进仪器设备,作为提高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而忽略了继续医学教育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作用,把继续教育当作负担,对继续教育工作热情不高。
1.2教育方法陈旧,形式单一:目前的继续医学教育仍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教育观点,注重短期的脱产教育,教学方式仍是集中学习。未能充分发挥信息传输、快捷、方便、容量大这一现实优势,现代多媒体教育功能未充分应用。短期学习的理论性与系统性不够全面,实践能力达不到要求,影响培训效果。
1.3实践操作能力重视不够:继续医学教育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对其实际操作能力不够重视,造成高职低能现象。对于培训基地的基础建设、教育设施、师资水平虽有较大改善,但仍不能满足对新知识的需求,影响培训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积极性和继续医学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2对策
2.1完善制度建全管理机制: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首先应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是搞好继续医学教育的前提;其次,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是继续医学教育稳步发展的保障。
2.2强化终身教育终身受益的意识,营造学习的良好氛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施的好坏,关键在于医院决策层的重视程度、医务人员的态度和自觉性。因此必须首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观”。坚持把人才当作单位的第一财富,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最佳投入。同时,既正面引导,倡议自觉学习,主动学习,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让医务人员感受到“学习光荣,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充电”,更新知识,才能不被淘汰,才能成为有用之材。
2.3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效有序的管理机制:为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登记制度,这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带有强制性和鼓励其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的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受教育情况逐项录入个人学分证书,并将完成继续医学教育任务情况与本人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年终奖金、执业注册等挂钩。这样既激发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理论新技术的积极性,同时又以约束为手段,保证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