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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创业风险投资是通过一定的机构和一定的方式向各类组织和个人筹集风险资本,然后将所筹集到的资本投向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所投资创新型企业或项目的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成长率并通过出售股权获得高额中长期收益的一种投资体系。创业风险投资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二、现状
(一)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现状。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都把创业风险投资界定为一种单纯的权益性资本,资金来源主要是单一的公司股本定向募集。尽管这种方式至今仍然是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募集的重要方式,但是随着创业风险投资市场的全球化,其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工具的多样化正在成为保持其发展活力的重要手段。从资金来源上,一般天使投资人已经退居次要地位,保险基金、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产业资本等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了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资金提供者。
(二)保险资金的资金运用现状。保险资金运用的意义不仅在于为了弥补承保亏损,支持承保业务的继续经营,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的第二利润来源,如果投资运用效率高,将能够极大改善整个公司的经营业绩状况,因此,保险资金运用是现代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必然。然而在一定阶段内,保险承保业务能够吸收的社会资金是有限的,随着市场日趋成熟,承保业务的市场竞争也会变得日益激烈,竞争将直接导致费率水平降低。为了保留原有业务的成本提高、总保费下降,或是投保人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要求承保风险范围的进一步提高,所以如果不能有效开辟新的业务渠道,承保业务利润将可能萎缩,甚至可能出现亏损。
三、可行性
保险资金在创业风险投资领域运用,应该坚持两个原则:
(一)小额分散。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进行创业风险投资的数额也只占已过创业风险投资的10%左右,占保险资金总量的1%以下。。很小的比例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率,无论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都要坚持适度分散的原则。尤其是在其摸索期和尝试期中,不可冒进。
(二)循序渐进。由于初创企业前景的高度不确定性,像保险公司之类的机构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的出资承诺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分批注入。只有投资对象的运营结果让保险公司满意时,保险公司才履行后续注资承诺,这样就限定了损失上限。在通过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间接投资时,向基金划款同样是分批进行。保险公司在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活动时可以实现分期注资。
坚持这两个原则,保险资金在创业风险投资领域的运用才能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且由于投资比例很小,不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保险资金运用的流动性原则并不相悖。在欧美发达国家,保险资金以少许比例参加创业风险投资是一种普遍现象。在欧洲,根据欧洲创业风险投资协会的统计,保险资金在创业风险投资来源中一般占10%以上的比例。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保险公司在创业风险投资来源中占有较大比例,尽管1987年美国劳工部对ERISA法案关于养老金投资的“谨慎人”条款做出新的解释以及《统一有限合伙法》在1976年和1985年先后被修订使得养老金迅速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使得保险公司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是所占比例仍然不小。
保险资金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是一种国际惯例,在创业风险投资里一般划入“其他”类,所占比例较小。但是比例小不等于可有可无,更不等于排除在外,因为创业风险投资的收益率是惊人的。
四、总结
目前,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较为狭窄,且从世界范围看,保险资金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保险资金运用于创业风险投资,不仅拓宽了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增加了保险资金的资金运用渠道,且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一般原则。我国可以在参照国外成功经验之下逐步将保险资金运用于创业风险投资领域。
参考文献:
[1]房汉廷.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七大问题[J].国际金融,2007,(4).
一、降低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的准入门槛
按照中央十部委2005年联合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投基金的注册资本门槛是3000万元,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各地随后制定、调整了地方性的政策。如河北省在2010年出台的《河北省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中则规定,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内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首期缴付不少于5000万元。单个投资者出资不低于500万元。门槛高是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防止造成鱼龙混杂的局面;另一方面,则是束缚了创业投资公司的发展。天津曾因为门槛低(首期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2011年仅上半年就注册内资股权投资基金836户,相比上年同期增长328.72%,调高门槛后这种兴盛状况就消失了。应当认识到,创业投资公司是那些有勇气魄力和想象力的风险投资者出资兴办的,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尤其是其主要还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即便有损失也是自己承担,不会像银行风险那样波及社会。虽然创司也会有一些负债,但敢于借款给创司的人,自己也是有风险承受力的。总之,设置过高的门槛,实无必要。降低门槛,更有利于他们向种子期和微型企业投资。
二、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公司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取得负债
创业投资公司常有因资金不足而痛失良好投资项目的情况。2006年实施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2013年8月8日国务院的《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早在2009年4月30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成功发行了5亿元“中国第一只创投企业债”——“09苏创投债”。不过一般而言,要发行创投企业债,难度大。而采用委托贷款的方式则是一个比较容易的方式。如2013年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建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作为受托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方)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为深创投提供三年期6033.5万元的委托贷款,快捷简便。各地方可多采用这种方式撮合需要重点扶植的创司通过银行中介或信托公司中介从其他企业融资。
三、明确创业投资企业提取的风险补偿金
这里的风险补偿金是指企业计提的投资风险补偿金,是为了增强抵御投资风险的能力而提取的准备金。江苏省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允许经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按不高于实际投资额的1%比例提取风险补偿金。贵州省、长春市等也是不高于1%。山西省是按3%至5%提取,深圳市为5%,广东省为10%。河北等省没有明确规定。为了促进我国创业投资及科技小微企业的发展,应考虑制定全国的最低标准。
四、增加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增设风险补助等激励方式
2014年12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全面清理各地方针对企业的税收、财政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国家不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来直接扶持;而通过引导基金等间接投资方式,政府则可以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鼓励创业。现在从中央到各省到各市,一般都有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如2015年1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总规模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河北省2015年《关于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十项措施》规定,财政安排3000万元,参股设立1亿元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引导天使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省财政安排1亿元支持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向科技成果转化集中。省财政注资300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2014年上海市了《关于加快上海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上海市财政将连续3年每年新增安排1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补充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当前万众创新的气候下,各地都在增加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不过,政府引导基金规模仍较小。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中国股权投资市场LP可投资本量共有8849.91亿美元,而政府引导基金的可投资本量为175.32亿美元,仅占总投资规模的2.0%。今后还应当继续增大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方式有多种。如中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资助等方式。这些方式对于创业投资公司都是很好的支持,一般而言,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最关心的问题是风险问题,因而风险补助也是其最关心的支持引导方式之一。但有些地方如河北省引导基金的引导方式只有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没有对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补助和资助。为了实现从参股创司到引导创司的转变,各地方政府基金也应当增加风险补助等引导方式。江苏省2013年起施行的《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天使引导资金作为弥补天使投资损失的风险补偿资金,向已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天使投资机构提供一定数额的风险准备金。按照最高不超过天使投资机构首轮投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风险准备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天使投资机构所在市县、国家高新区按照上述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配套。天使投资机构在实际完成投资三年内未形成投资损失的,全额返还省天使引导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若发生损失,按照首轮投资实际发生损失额的50%从给予的风险准备金中补偿,其中30%由省天使引导资金承担,20%由地方配套资金承担,补偿损失后剩余资金全部返还。广东省2015年2月颁发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规定,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省财政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3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当地市财政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2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省财政对单个项目的风险补偿或本金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当地市财政对单个项目的风险补偿或本金损失补偿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上限。这样的规定对于引导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势必能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应当积极采用这种有针对性的有效引导鼓励方式。
五、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其内含创业投资的发展
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经成为高科技新兴产业培育的摇篮。如江苏到2014年底已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515家,在孵企业超过2.9万家,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累计毕业企业8200多家。江苏的光伏、物联网、纳米、软件等新兴产业代表性企业,都诞生于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本身往往就内含着创业投资基金。例如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孵化器成都新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是集建设、运营、天使投资三轮驱动为一体。其天使投资资金池规模达2亿元。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是促进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孵化器及其内含创业投资的同步发展,自然会促进科技小微企业的发展。
六、引导其他政府一般投资平台转向科技风险投资领域
现在各地方除了有很多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平台外,也有很多传统类型的政府投资平台,它们的资金实力更加雄厚,只要拿出一小部分用于科技创业投资,就能起到很大作用。而且它们投资的很多领域如钢铁、水泥等都是国家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和严令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发展压力大,因此更应当引导它们进入科技创业风险投资领域。要通过财政政策引导、改变对高管的考核办法等方法引导它们积极投身于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这就在另一领域,促进了创业投资的发展。
七、推动券商和保险公司开展创业风险投资
关键词:高科技创业 风险投资 保险业务
一、前言
随着技术创新日趋活跃、创新产业和企业不断出现,经济结构随之产生了巨大变化,具体表现为高新技术产业所占的比重日益扩大,逐渐成为一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目前,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企业投资、国内金融机构、国外的风险基金几方面,但这些风险投资普遍偏向成熟期企业,而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却顾虑重重,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创业投资企业和项目的周期比较长、成功率比较低。那么有没有可能存在一种方法:让他们在有一定保障的前提下,更有意愿和能力向急需资金的创业企业伸出关键的救助之手,不但增加了高科技企业获得融资的机会,也使高科技项目得到加油能够继续发展的机会,同时也给风险投资企业带来高收益的机会,并能够尽可能地减少不成功项目带来的损失,从他人或自己其它成功投资项目的高收益中得到补偿?也许创业投资保险是一个值得探讨和尝试的方向。
如果能够设计和制定出一套适合的保险体系、建立和完善高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保险制度,相信它将能有力支持科技创业投资及其市场的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又一个新的助推器。
二、高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保险的市场前景
(一)风险投资市场
风险投资,亦称创业投资。,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则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近几年风险投资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中国市场的高回报率吸引了全球资本的关注。
2010年度募集资金额为1768亿元,比2009年度增长了84%。政府引导资金规模也增至272亿元,同比增长了147%。海外资本投入增长了41%,企业自有资本也增加了20.8亿元,同比增长了8%,金额机构资本同比增长了3795%,个人投资也增长明显达到了142%,其他类型资本增长了992%。从投资行为上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可能失败的的高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开发领域,目的在于让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实现商品化、产业化,而投资人民获取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
(二)高科技创业企业特点
世界各国正在探索高科技企业发展新模式,即:高新技术、创业孵化、虚拟制造、风险投资、资本市场。这五个成功关键要素的价值在于,它揭示了高科技企业的成长要以科技成果为核心,以创业孵化为依托,以虚拟制造为形式,以风险投资为动力,以资本市场为源泉。
高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结构特征分析高科技企业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由于经营风险大,信用、物质担保能力差,导致资金筹措能力薄弱,这成为了制约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一些颇具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公司的倒闭,60%往往是由于资金问题而造成的。
三、创业投资保险制度内容设计
创业投资保险制度设计应侧重创业投资保险经营特性,从涉及保险业务的各个维度进行考虑,下面是相关的一些探讨:
(一) 经营模式
创业投资保险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创业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投资机构提供投资以及增值服务,从而积极地参与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创业企业在筹集到资本进行扩张。若对创业风险实行高费率,相当部分的投保人将面临难以承担的费率,影响创业投资各方投保的主动性,最终反而影响创业投资业的发展;若实行低费率,又不能使保险基金有效运作。
所以,应采取在政府主导下的商业运作模式,在初期政府应予以大力扶持,从政府政策、保险制度、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运营资金、法律建设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待保险基金在客户基础、险种种类和运营方式到一定程度后再实行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平衡的运作模式。
(二) 经营原则
长期以来,我国人民群众的的保险意识尚比较薄弱,创业投资保险如无得到推广,承保机构的危险性将集中,易形成很高的赔付率。“依大数法则,应该尽可能扩大相应标的物的规模,是的大众更多的参与,这样赔付率越高,保费有可能降低”。这样,政府对天使投资保险机构的财政资助也能保持在合理水平,国家的负担也可以适当得到减轻。因此,创业投资保险法应根据一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项目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强化创业投资者的保险意识的教育。相应地。,应该选择那些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利益、经济秩序和生态环境的高新技术创业投资项目。
(三) 保险主体
承保人:创业投资保险的承保人是政府机构或者公营保险公司,在法律属性上具有“国家保证”或者“政府保证”性质。创业投资保险是涉及国家根本利益的特殊保险业务,创业投资风险太大,因此需由特殊的政府机构指定与支持的企业作为创业投资保险的承保机构,可选择资本雄厚、管理先进、具有创业投资保险经验或研究的商业保险公司。
投保人:既可以是创业企业,也可以是符合要求的风险投资者,还可以是依我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和非法人企业,公民、法人和非法人企业拥有控股权的外国法人和非法人企业,同时还有其他经批准的企业、社团、机构和自然人,如:符合投保要求的外国创业投资者、外国创业投资机构等。
被保险人:创业投资保险的被保险人必须是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者或者创业企业,而且需具备一定条件才能成为合格的被保险人。在初期可先选择与国家利益有关、关系国计民生的创业投资项目,在符合可保条件的基础上,采取强制保险的方式,保险机构必须承保;在顺利渡过初始阶段后,再适当放宽被保险人的行业和领域。
(四) 保费形成机制
创业投资保险风险大,风险因素复杂,但是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确定的:风险投资的成功率对于不同风险投资企业来说是不同的,但对于同一企业的成功率却具有相对的确定性,而且在各个企业所处的阶段有关,或者说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的成功率具有一定的规律,在前期风险较高,而在后期风险较低。这为该保险业务提供了保费厘定和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
(五) 保险合同构成
在创业保险的合同构成中,除了要明确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外,还应明确保险合同的变更条件和内容,并形成书面协议。同时对于合同的解除也应予以规定,如: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索赔(骗赔),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安全责任,保险合同危险程度增加,保险合同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合同失效年年限;投保人未缴保费和不允许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规定等。
四、结束语
创业投资保险是一个新兴事物,如果要真正健康稳定地运行起来,从它的建立和成长、到成熟和发展必定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其过程本身也是一种创新,只有不断地摸索、总结和完善才能越来越健全。对于创业投资保险,虽然可以贯穿其投资的整个过程,但由于风险投资在不同阶段的特点不同,投资金额不同,成功率也不同。初期应从企业生命周期的成功率较高的中期开始,逐步向前过渡到创业企业初期。然而,如果要让它顺利的发展,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是不可替代的关键因素。希望并相信创业投资保险事业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不久的未来能够真正帮助高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最终起到为我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曹兴/李佳:高科技企业发展特征、影响因素及其环境分析,(中南大学商学院)
[2] 孙祁祥:保险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一、风险投资的财务运作
风险投资的财务运作包括筹集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和风险投资退出四个过程。
(一)筹集风险资本 筹集风险投资资金是风险投资企业进行运作的第一步。风险资金的筹集方式受风险资金来源主体的影响和制约。筹集的难易及快慢程度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风险投资企业的过往业绩在同行业中的声誉和从业经验等因素。风险资本是权益资本,其投入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企业的所有权,而是投资对象的高增长高收益,因此其筹集方式主要是私募。另外,风险投资企业要向可能的潜在投资者及咨询者游说,以尽可能扩大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增加稳定性。同时,政府的直接参与也能推动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政府政策性资金投入一般包括政府政策性贷款和直接的财政投资。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政府在发展风险投资时都给予了大力支持,虽然这种政策性资金投入在风险筹集的资金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它却能起推动作用。
(二)风险投资决策 风险投资主要以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项目或企业投资为对象。首先要对企业或项目价值进行计算分析与评价,然后再进行初步的财务判断以决定投资进入和投资退出营运。
(三)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包括:(1)监督管理。风险投资家必须对风险企业的运行进行密切监督,一旦发现潜在的危险,就要迅速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防止损失。为此,风险投资家都派出代表进驻企业进行“贴身”管理。具体来说,风险投资家通常是通过以下一些方式和手段控制或影响风险企业:一是拥有风险企业的董事会席位而且都超过半数席位,以掌握控股权。二是拥有投票权。风险投资家无论是否持有可转换优先股,都将拥有投票权。三是控制新一轮融资。在风险企业有融资要求时,风险投资家有优先注资的权利。风险投资家也可以发挥自己控股的优势,不仅可以自己拒绝继续融资,还能影响其他投资者也拒绝融资。四是风险企业出售公司股份或与其他公司合并等重大事件必须经过风险投资企业的同意。五是风险投资企业定期视察风险企业,检查产品开发计划书、工资及奖金发放情况、会计报表等。(2)创造价值。风险投资家队伍一般是优秀的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金融家、法律咨询专家的组合,某些人甚至集以上多种专长于一身,对风险企业的各种情况都比较了解,通常在如下方面对风险企业提供指导与协助:其一,为风险企业扩充人才资源和调整人才结构发挥关键作用,招募重要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其二,为风险企业带来最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法,对风险企业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其三,为企业走向更宽广的发展道路提供无可取代的助力;其四,协助风险企业把产品导入市场;其五,帮助风险企业建立银行信誉和商业信誉,为风险企业融资拓宽渠道。
(四)风险投资的退出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无论以何种形式组成的风险投资基金,它都会在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一定时间后,选择适当的时机退出风险企业,收回投资。撤出投资的方式有首次公开上市、合并收购、企业回购和破产清算4种。
二、风险投资在IT创业企业中的应用
(一)IT创业企业的风险投资 一般来说,IT创业企业从开始筹备到上市会经历4个阶段,分别是种子期、创业期、扩展期与成熟期。在不同的阶段风险投资给予不同的支持。
(1)种子阶段。在这一阶段,相当于风险投资的筹资阶段,创业的企业家或团队提出创业构想,风险投资通过与创业企业家的了解,会在这一阶段对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项目投入适当的试探性资金作为产品的研发费用。这种投资一般称为种子资本。
(2)创业阶段。经过种子期,创业企业家的产品成功以后,市场化的过程就开始并进入到风险投资的投资阶段。企业需要在这一阶段建立初始的产品销售渠道,建立有关的企业架构,招聘员工、组织生产等。在这一阶段,风险投资者会进行第二期投资,提供IT创业企业维持生存,拓展业务所必需的资金,扶植其顺利度过生存期。这一阶段对于IT创业企业来说,短的一般要经过6个月时间,长的要经过5年~6年。
(3)扩展阶段。扩展阶段也即投资管理阶段,在这一时期,创业企业需要比创业时期更多的资金投入,但因为与上市融资还有一定的距离,借贷对企业的负担又太重,所以需要风险投资的大力支持,弥补企业短期内不能自给的巨大资金缺口。而风险投资商可提供两种性质的投资,一是运转资本,二是扩展资本。运转资本是面对产品已经上市,但公司还是不能实现盈亏平衡的企业。风险投资商提供给企业所需的资本运作基金,保证企业在早期的发展中不受资金限制。扩展资本是风险投资在这一阶段提供给IT企业用于快速抢占市场所使用的资本。企业利用这部分资本可以迅速地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形象,产品影响力。
(4)成熟阶段。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整体实力已经有一定的基础。公司对资金的要求也不像初期前那么迫切,因为企业的收入已经有了一定的保证,产品的市场能力与赢利能力都较强。这一时期,公司需要的是引入有实力的股东,提高企业知名度,并准备上市。风险投资商在这一阶段,给予IT企业的资金支持仅仅限于企业所需。
(二)IT创业企业风险投资的融资 风险投资对IT企业的融资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分阶段的。IT创业企业风险投资的融资方式常见的有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和混合融资。这三种融资方式各有所长与特点,作为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相比较,在适应性上有所不同。
【摘要】在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国际风险投资正在影响着世界经济的格局。伴随着全球风险投资市场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的周期,越来越多的投资企业加入到国际风险投资市场中来。风险投资是一种从事高技术,并伴随着高风险和高回报的活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风险是技术风险、规模化风险以及产业化风险的综合体现。纯粹的风险投资是关于成长型企业的建立,是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盈利性企业,最终能够获得与其高风险相对应下的高回报。本文主要介绍了国际风险投资的特点,风险投资与一般金融投资的区别以及对创业企业融资案例的分析。
【关键词】风险投资 高新技术 投资市场 融资
一、前言
在我看恚风险投资应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风险投资是指对蕴藏着高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并伴有高回报预期的资金投入活动。从狭义上说是指通过投资于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群,将其中比较成功的项目出售或上市,从而实现投资者所有者权益的变现,不仅能够弥补失败项目的损耗,还能在高风险的前提下获得高额回报。由于国际风险投资在投资市场的快速升温,使人们越来越深刻的意识到,风险投资对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改善市场经济结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风险投资的特点
1.高风险、高收益性
风险投资是冒着巨大的风险进行技术创新投资的,即使它往往失败的可能性比成功的可能性更大,然而投资一旦成功,投资者将会获得可观的回报。
2.风险资本具有再循环性
风险投资者在创业阶段初期先投入一定的资金,在伴随着高风险的前提下收到高回报。然后,在风险资本退出投资市场后,风险者带着更多的资金去寻找新的更大的风险投资机会,从而快速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3.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组合投资
风险投资的过程一般少则3-5年,多则7-10年,被誉为“耐心的投资”,而由于其流动性较小,也有人称其为“呆滞资金”。同时,风险投资者往往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通常投资包含项目较多的高新技术项目群,从而最终能够用获得收益的项目去弥补亏损的项目,更好的管理企业的资金。
4.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分阶段投资
相比较当前项目的收益,风险投资者往往更注重长远的利益,他们在意的是投资项目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收益情况。此外,风险投资者为了降低一定的风险,通常分阶段进行项目的投资,把资金分几次投入,然后依据上一阶段的收益情况来作为下一阶段的资金投入的前提,更有效的使风险投资者控制其资金投入状况。
5.风险投资是一种主动参与管理型的专业投资
在国际风险投资市场上,风险投资者通常会与风险企业形成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它们会参与到风险企业的管理过程中,也会主动的利用自己现有的技术、知识与人员等资源去辅助风险企业的发展。
6.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流向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小企业
高科技产业,由于其风险大,产品的附加值高,从而使其收益高,十分符合风险投资的特点。因此,风险投资者往往会把眼光放到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小企业上,投入资金,鼓励中小企业高新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最终技术创新一旦成功,投资者便可获取高额利润,实现自身企业的增值。
三、风险投资与一般金融投资的区别如表
四、创业企业融资案例的分析
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世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由于资金流动性强、经济活跃,越来越多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逐渐增大。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中小型创业企业,往往面临着自有资金不足、银行门槛过高以及技术设备资源不完善等问题,而风险投资的出现有效的破灭了创业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风险投资机构通常可以有效的满足中小企业资金的需求,同时也能够在管理方面使其快速地步入正规化、制度化,借用自身的现有资源帮助创业企业打开市场,吸引后续融资等。由此可见,风险投资真可谓为创业企业融资方面带来了福音。
就拿苹果公司来说,从第一笔9.1万美元的风险投资到现在的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仅仅用了35年的世界便创造了令世人叹为观止的奇迹。而苹果公司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辉煌的成就来源于上市之前所获得的风险投资,正是由于乔布斯惊人的才华、谈判手段以及经营理念,沃兹先进的电脑技术,苹果公司不断创新的能力,优质的产品与潜在的市场等优势获得了风险投资机构的青睐。
因此,即使当时的苹果公司具有极大的风险,投资机构仍然视其为合适的投资对象,为其投入了一定的风险资本,运用自己的资源帮助苹果公司走出去,使得苹果公司很快就占领了微型计算机市场,并且在广大客户群里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品牌。之后在不久的时间里,苹果公司的营业额便突破了1亿美元,并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的发展趋势。而对苹果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投资机构也纷纷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实现了自己的投资收益,苹果公司最终以公开上市的方式实现了风险资本的退出。
目前,苹果公司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其先进的商业模式,将走在发展的前沿,持续的产品创新,管理创新以及服务创新作为其立足于不败之地的基本准则。正是由于最初风险投资者的投资解决了苹果公司融资难的问题,才成就今天堪称奇迹的苹果公司。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