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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土资源;非税征收;高标准基本农田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执收单位)依法通过征收、收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资金。2011年9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计划投入6000亿元,到2015年我国将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上述建设计划,预计温岭市共需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3.8万亩(温岭市已于2006年建成了29.5万亩的标准农田),全部按提升类的建设标准计算,温岭市需投入2.38亿元,可谓任务重、资金压力大。国土资源非税资金是进行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动国土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如何规范其征收工作,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便尤为重要。
一、国土资源部门涉及非税收入的基本情况
我国为加强耕地、矿产资源的开发保护,在国有土地使用、矿产采矿权报批、出让过程中,设置了各项非税征收来加强保护。当前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包括: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收入,具体有:征(土)地管理费、
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2013、2014年免征)、采矿登记费(2013、2014年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
二是政府性基金类收入,主要是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三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具体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采矿权出让所得、探矿权出让收入。
四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100号)等文件精神,按一定的方法和比例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在上述各类国土资源非税收入中,主要用于国土事业建设的有征(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资金等。以温岭市为例,2012年共收取征(土)地管理费867.5万元、耕地开垦费2291.8万元(其中20%要统筹上交省财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000.3万元(该项收入,根据浙江省的相关结算分配办法,只有49%左右的资金能直接返还给县市)、农业土地开资金843.9万元。
二、国土资源非税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在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时,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规定。但在具体征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1.非税收入征收不及时
当前各地在征收征地管理费时,没有一个统一的征收时间,造成征地管理费征收不及时。比如各县市向省国土资源厅报批土地时,要先按规定标准上缴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后,省国土资源厅才下达农转用批文。但各县市因每年报批土地次数多,为及时拿到批文,往往采取预缴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的方式进行。同时,各县市在征收征地管理费过程中,也存在征收时间不一的问题。有些县市是在向上级递交农转用报件前,要求项目单位先上缴征地管理费,有些县市是在年终一次性根据项目单位审批土地的多少,进行一次性缴纳。有些县市是在该宗土地出让后,按出让面积,在办理具体供地手续过程中收取征地管理费。征收时间的不一,相对滞后,在上级部门降低收费标准,缩减征收对象时,造成有些非税少收。尤其是建设用地报批过程分为土地征用、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占用基本农田的还要到国务院审批,在收费过程中,应根据那一个审批时间进行征收,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国土资源非税新、旧征收标准的执行时间也难以确定。
2.具体征收主体不清
征(土)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收费主体应该为各县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但在实际征收中,存在征收主体不清,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以耕地开垦费为例,作为物价部门核定给国土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采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由国土资源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不是物价部门核定给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应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但作为各县市政府以市场化形式加强耕地资源保护的手段,由各国土资源部门中负责土地整理、土地指标交易的下属单位通过往来款票据进行(一般为各县市的土地整理中心)收取。如近年来,温岭市由该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将耕地开垦费和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合并为一个收费项目进行征收;而黄岩区采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将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和耕地开垦费分开进行征收。
3.非税征收标准不稳定
近年来,各级政府一方面通过出台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等惠农减负政策,来减轻企业、农民负担。如在2009年,从8月1日开始将征地管理费征收标准下降30%;同年按照浙委〔2009〕 56 号文件的要求,在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除房屋和土地登记中的证书工本费以外,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2010年1月15日,浙江省为配合国务院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消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的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取。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证垦造耕地的质量,提高了部分非税征收的标准。如从2008年6月11日起,将耕地开垦费的收取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一倍。在2012年,根据浙委办〔2012〕55号文件精神,对占用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现在标准的两倍进行收取。征收标准的不稳定,加上文件传达的延时,增加了征收人员的工作难度,容易造成多收、误收。如温岭市相关部门在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时发现,征收了当地康庭南区等6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征地管理费29.6万元,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613.7万元(国土、财政两部门已及时进行了退还)。
4.非税征收标准执行不到位
当前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还存在着应该减免的非税减免不及时,征收时不能全部按标准征收的现象。比如根据《浙江省征地管理费暂行规定》,实行全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标准的不同比例收取征地管理费:一次性征用耕地在 50 亩以上(含 50 亩),其他土地 100 亩以上的(含 100 亩),按3%收取;征用耕地 50 亩以下,其他土地 100 亩以下的,按 4%收取。同时规定了征地管理费的减免范围,其中: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妇幼保健、防疫站、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实行非统一征地免收征地管理费,实行统一征地的减半收费征地管理。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有些县市不管面积多少,都按4%收取,对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等符合征地管理费减免征收条件的用地单位,也没有主动进行减免,造成非税多征多收。
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不仅在征收上存在问题,在资金使用上也存在着问题上。由于各地财政资金宽裕程度不度,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不一,国土资源系统的政府性非税收入还存在着资金使用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国土资源系统在政府性征收非税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和我国长期以来对非税收入管理比较薄弱,没有形成一套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有关。各地在推行收支脱钩政策过程中、对征收成本核定不科学、不公平,造成部门间苦乐不均。尤其是财政部门在核定年度预算时,不能充分考虑有关部门对政府非税征收的成本,甚至根本不予以安排资金,使各具体执收单位缺乏征收积极性。二是国土资源系统对征收政府性非税征收工作认识不到位有关,在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重视了预算资金的,而对国土资源非税征收工作关注度有所降低,再加上国土资源非税征收队伍不稳定,非税资金使用政策掌握不到位,造成国土资源非税征收工作边缘化。三是和政府部门间资金使用的方向不一致有关。国土资源非税收入都有指定用途,而且主管部门往往还要加上其他条件。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土资源部特别规定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垦造耕地的,不得用于占补平衡。但财政部门出于各种原因,希望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资金优先使用到垦造耕地项目中,造成这些资金不能及时使用。
三、加强非税征收,夯实工作基础,为国土资源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1.转变国土工作观念,提高对非税征收工作的认识
国土资源部门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种类多,资金量大,尤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当前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温岭市2012年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49亿元,2013年一季度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86亿元),使国土部门在安排日常工作资金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是围绕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要求而开展工作,工作重心通常放在建设用地的报批、出让方面,而对于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软硬件设施建设落后的情况相对不够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非税征收工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推动作用。加强政府性非税征收,一方面可为国土资源工作软硬件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如国土系统正在进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张图”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地籍管理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资源管理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支撑。另一方面,加强政府性非税征收管理,有利于闲置土地的清理、供地率的提高,从而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当前大部分县市的国土资源非税资金都是在土地出让后进行征收,前期报批土地过程中,需上交给中央、省及市里的报批税费都由县市级财政承担。将国土资源非税征收时间从土地出让后征收,提前到土地报批后立即征收,这些税费就应由报批的项目单位负责,项目单位为减轻资金负担,只有加快土地出让或者是少报批土地。可降低以镇街道为主体的政府报批土地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供地率,并加快闲置土地清理。以温岭市为例,2008年-2012年,共农转用报批土地74254.89亩,截止到2013年5月底,还有批而未供出去的土地10105亩,2010-2012年供地率分别为68.26%、46.78、31.96%。经初步测算应收未收征地管理费2632.85万元,市财政垫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599万元。
2.严格执行征收政策,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国土部门要加强非税征收管理,完善各项征收制度,统一征收时间,明确征收主体,狠抓国土资源非税收入的入库,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在征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做到不多收、不少收,应减尽减。要坚持“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原则,收费过程要做到透明公开,做到“票款分离”,开票人不直接收取现金,缴款人直接将资金缴入银行专户,开票人仅凭银行入帐通知单开票(在实际操作中,为方便群众办事,对收费地点离银行较远,且收取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土地登记费,可由开票人员收取现金,但要做到专款专存,不得公款私存,挪作他用)。要实行收费责任制。
3.严管非税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用
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的非税收入大都有特定的用途指向,并且有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比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非税收入,各地都出台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比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4.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队伍素质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财政政策
一、城乡一体化的内涵
城乡一体化就是要实现城乡四位一体的发展,是把城乡经济一体化、政治一体化、文化一体化、生态一体化、社会一体化作用在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中,通过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来打破城乡对立,解决三农问题。财政政策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力的方式。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本质是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之间的距,增加农民收入,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是,解决问题首先要发现问题,阻碍城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国家对农村的公共产品投入不足,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不足,这些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制约了三农的发展,国家要优化在民生方面对三农的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保证农民利益的实现。
二、城乡一体化中财政政策出现的问题
1、社会保障支出结构不合理。国家虽然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但是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不均衡,城市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广,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保障。农村社会保障不仅覆盖面窄,而且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
2、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不到位。国家为了支持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开始对农村实行专项的财政补贴.但是,由于我们国家目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健全,再加之国家对财政补贴缺乏有效监督,导致财政补贴资金不能完全到达农民口袋,国家下拨的用于三农建设的专项资金,能够真正投入到三农建设中的很少,挪用、占用的情况比较多。
3、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大。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开始逐渐增加,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建设等领域,在这些领域不仅地方政府支出的绝对数在不断增加,而且所占比例较大。所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大,财政赤字严重,出现“入不敷出”,再加之,国家对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支出收入权责不明确,事权下放,财权上收,就更加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4、乡镇财政收入减少,县乡财政出现困难。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乡镇财政收入减少,财政收入“入不敷出”。导致了县级政府不能正常履行他们的基本职能。由于县级政府的财权被层层上交,再加之没有任何财政来源,所以,乡镇公务人员的工资经常不能足额按时发放,工资拖欠现象严重。直接挫伤了乡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随之而来。容易引发农民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矛盾,影响干群关系。
三、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财政政策选择
1、完善财政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财政支出在城乡一体化中的结构,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同时,改革县乡财政,保证基层政府能够有效地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优化社会保障支出。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农村与城市养老保险的对接。积极扶持农村的养老、医疗、贩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调整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在财政转移支付中的比例。一般转移支付在实现均等化服务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世界上一些国家多采用一般转移支付来提供均等化服务,一般转移支付不带有任何的条件,它能在帮助地方政府履行财政职能的基础上,实现地方政府为当地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是最好转移方式.
2、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完善公共产品支出。实现城乡一体化就需要向农村居民提供“同等”的公共产品,满足农村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要。国家作为主要的供给者,要合理分配公共产品,增加对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特别是在基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医疗等方面。 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通过政府中介。二是加快建立就业信息网络,扩宽农民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三是城镇就业服务中心要免费向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服务。
3、完善农村税收体制。完善农村的税收体制,是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也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也为发展城乡一体化的税制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要继续维护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对于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也要积极解决,这样才能实现更快的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4、发展农村金融,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金融支持城乡一体化,要根据国家的先关产业政策、客户需求、资源条件等向重点区域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状况,调整布局,提高信贷服务和管理的水平,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进一步放宽对微型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开放民营资本进入微型服务业的途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允许农村小规模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5、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二元制结构。二元制社会结构导致了二元户籍制度,在二元户籍制度下,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享受截然不同社会福利,这种户籍制度不仅仅是划分城市与农村的标志,更是划分社会待遇的标志,持有“城市户口”与持有“农村户口”的人们,享有很大的利益反差,二元户籍制度带给人们地域等级化的观念,并长期左右着人们的行为选择,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人们的城乡观念,进而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最终体现在城乡之间的发展差异上,要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改变长期存在的二元户籍制度,打破城乡之间的地域樊篱,开放城市与农村,可以让社会成员自由选择。改革户籍制度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国家改革户籍制度,逐步放宽户籍限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陈共. 财政学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伴随着国民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税收负担与社会保障支出也将随之增大。当前多数发达国家政府支出规模扩大的原因主要来自于财政转移性支付的增加。同时,在购买性支出不变的前提下,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超过税收收入的增长也是造成财政赤字扩大的主要原因。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保障税费和一般税收收入。世界上,社会保险税费在大多数国家被称为社会保障税费,一般是对雇主和雇员及自雇者征收的,实际上就是一种税收。从各国的实践看,并不是所有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家都单独设立了相关的税费。中国目前实行的是部分省份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和部分省份由劳动人事部门征收的有中国特色的“二元模式”,省级政府在征收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有决定权。从国际发展趋势看,社会保障税费的改革并不是简单的税改费或费改税的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社会保障税费的征管机构应该与一般的税务管理机构一体化。
到目前为止,在公共经济学领域,关于社会保障支出及资金来源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税收制度相关的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或称社会保障的负担)的研究,目前国际上通常有两种分析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在分析支付能力差异的基础上来研究对所得的再分配方法,即设计最优所得税的研究;第二种方法主要侧重于风险因素的分析,对于社会保险等政府转移性支出,从分散风险的观点来进行研究。本文主要运用第一种分析方法,在研究米尔利斯的最优所得税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负所得税的利弊,探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及社会保障支付的路径问题,并提出社会保障支付应与税收征管一体化。
二、最优所得税模型
首先概述一下作为负所得税理论基础的米尔利斯的最优所得税模型。假设在完全竞争的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个体间存在着劳动能力的差异。这个差异表现为工资薪金差异和所得差异。而劳动能力差异属私人信息,对政府而言属不对称信息。其结果工资薪金w的水平也属个人信息,政府只掌握工资薪金的总体分布状况,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水平却不了解。同时,假设各经济个体的劳动供给量为L,个人消费量为c;都具有相同的效用函数u。则可表示为:
u=u(c,L)(1)
米尔利斯研究了非线性所得税的最优化问题,得出如下结论:一是边际税率应在0和1之间;二是有最高所得的个人的边际税率为0;三是如果具有最低所得的个人按最优状态工作,则他们面J临的边际税率应当为0。上述结论表明最优税收函数不可能是累进性的,累进所得税制未必能实现收入再分配。为了得到最优税收结构的更详细情况,对米尔利斯模型进行数值方面的分析,其结果表明,除端点外最优税收结构近似于线性,即边际税率不变,所得低于免税水平的人可获得政府补助。
即政府可选择的所得税体系限定为线性所得税,政府可选择的变量为边际税率和一次性转移支付(或补助金),则可得如下线性所得税函数:
T=-a+(1-b)wL(2)
其中a为一次性转移支付(补助金额),(1-b)为边际税率,T为经济个体所负担的所得税额。通过线性最优所得税模型可以提出以下四个值得我们推敲的命题:
命题一:最优边际税率与人们对社会分配公平的关注度成正比,即人们对减少社会分配不公平的关注程度越高,则最优边际税率就会越高。
命题二:最优边际税率与劳动供给弹性成反比,即人们对劳动供给反应灵敏时,最优边际税率则会变小。
命题三:最优边际税率与人们的收入能力差异成正比,即人们收入能力的差异越大,则最优边际税率就会越高。
命题四:最优边际税率与政府财政收入的需要成正比,即政府税收收入的需求越大,最优边际税率就会越高。
以上四个命题中,第一个命题与我们的直觉相符,其余三个命题虽然都很难成立,如以命题四为例,Shesinski的教育投资模型已证明政府收入需求的增加,并未使最优边际税率提高,最优边际税率只是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但可说明最优税率与劳动供给的反应灵敏度、财政收入需要和收入分配的价值判断密切相关。
*地方税务局于*年9月由原*税务局分设而成,下设*个科室、1个稽查局、1个办税服务厅和4个税务分局,现有干部职工*人(含离退休干部*人)。担负着全县*个乡镇及县直近*余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建局以来,我局始终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团结拼搏,与时俱进,创造了辉煌的成就。*年至20*年,累计入库税费收入*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税收*亿元,县级税费收入*亿元,年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计划。税收工作在全市实现了“五个第一”、“四个最早”:
即在全市第一个出台了税收管理员的规范性文件《*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规范了税收管理员的行为;
第一个实行纳税资料的“一户式”管理,建立“一户式”管理资料档案1600余个;
第一个出台了《*地税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增强了征收管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第一个尝试推行了稽查主查人制度,执法质量有新的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第一个获得了省局授予的“四星级办税服务厅”荣誉称号,现在也是我市唯一一家获得“五星级办税服务厅”荣誉的单位。
最早进行了计算机定税试点,全面推行了计算机定税,为全市个体税收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最早推行多元化申报手段,网上报税系统的推广有了实质性开展;
最早推行税银一体化,确保税款安全。
最早实现“征管查”三分离。并率先在办税服务厅实行了“一窗式”服务。
同时我们加强部门协调,形成了社会管税的新格局。实现了车辆税收的“一条龙”管理、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等等。建局以来,交通运输税收征管、资源税实施纳税证明单制度、屠宰税三级监控、征管稽查相分离改革、领导班子建设、办事公开等工作经验曾多次被省、市局推广。
尤其是自20*年以来,我局提出了终身学习的号召和以人为本构想,制定了《干部素质教育五年规划》,以及学习培训等育人用人的规章制度,实行全方位竞争上岗和能级管理,设定所有岗位的岗位等级和个人能级标准,岗位等级由个人在竞争上岗中获得,个人能级通过年度考评获得,并以此取得工资奖金待遇,较好地解决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和分配吃“大锅饭”问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人工作、学习、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在职干部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由*年的37%提高到87%,先后有3人分别获省级“青年岗位能手”、7人获省局级征管能手和岗位标兵、2人获市级优秀妇女税务工作者、20余人次获得市级稽查能手和填票能手等荣誉称号,全面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动员和部署我市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前面,我们传达了中央、省上关于这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宝真同志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是我们党历来都十分重视的问题。****讲:“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我们就能赢得全局工作的主动。”从全国看,当前农民增收正处在一个比较困难的时期。随着****政策的逐步到位,农业基础地位将经受严峻的考验。如果农民的收入上不去,负担又降不下来,不仅会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挫伤农民的积极性,而且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继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这对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央提出了“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去年全国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国家把我省列入今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16个省份内,这是我省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省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并专门召开了广播电视动员大会。从我市来看,尽管农民负担低于5%,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3360余元,处于全省第二位,但近几年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也就是说,我市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进一步拉大,农民增收缓慢已成为影响我市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个突出问题。如何用一种全新模式发展我市三个乡的农村经济,省上领导寄予了极大关注。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深刻认识这次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精神的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上来,切实把这项安民心、顺民意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统筹安排,努力做到“三个确保”
中央明确要求,这次税费改革要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能不能做到这“三个确保”,是衡量我们农村税费改革是不是搞好了的重要标志。因此,我们一定要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要看到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不仅是国家与农民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也是涉及到农村上层建筑的重要变革,不仅仅是拿掉三提五统,换成三税附加,更为突出和艰巨的是要在乡镇、村组管理体制和教育布局等方面有实质性的动作。我们在进行这项工作时,一定要按照中央“必须相应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改革和政府公共支出改革等相关配套改革”的要求,把农村税费改革同乡镇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同调整农村教育布局结合起来,同调整农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结合起来。抓住乡改镇的机遇,精简乡镇机构,合理控制人员编制,压缩乡村干部,优化教师队伍,努力节减开支,下决心把农村税费改革搞好,搞成功。
三、精心组织,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机构改革,涉及农村很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政策性强,工作面广、量大,任务十分艰巨。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一定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测算,对制定好的方案,再作审查,做到万无一失。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对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充分的估计,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尽可能把各项措施想得周全一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细致一些。宣传新闻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进行学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这项改革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严明纪律,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坚决杜绝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的现象,自觉服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安排,严格按政策办事,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尤其是在农业税应税面积、常年产量、计税价格等指标的计算上,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能简单化,要充分体现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思想。要把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领会政策作为搞好改革的头道工序和关键环节,把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要按照营造“三个环境”的要求,切实改进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化解矛盾。要学习和借鉴省内外的试点经验,特别要与我们的实际紧密结合,当前,我们正在着力加快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和全面提升农村经济水平的工作,结合这次税费改革,不仅要把三乡农民的负担降下来,更主要的还要把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作规划好,尽快运作起来。驻村干部和市上抽调的帮扶工作队,要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一个工作的重点,配合乡政府和村组织搞好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