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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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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政策

形式与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课程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20-346-01

一、形势与政策课的设置背景及特点

形势与政策课是关于社会历史发展一定阶段的国内外形势教育与党和国家政策教育的实用性很强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也是一门理论教育课程。国家各部门经过长期的总结,结合时展特点,最终决定在高校开展形势与政策课。

1、理论联系实践

形势与政策教育不同于其他知识性学科,不是就事论事,而是以事说理。在讲授国际国内形势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着重解决的是政治立场问题、观点问题、方法问题。只有在理论基础上才能理解政策的本质、制定政策的依据和原则,也才能正确看待事物发展的形势与影响。

2、思想教育与知识教育并重

意识形态教育就是强调对当前形势与政策进行政治分析、 阶级分析,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确立科学的政治信念,主要表现为政治教育和政策教育。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目标是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立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政治方向。

3、个案教育和系统教育并重

形势与政策课的显著特色就是时效性和针对性。时效性意味着对当前的形势与政策能够及时回应,针对性主要表现为针对广大学生关注的热点、思想上的难点和形势与政策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这就要求形势与政策课必须具有动态性、及时性,对于形势与政策发展中的每一个新事件、大事件都要及时作出解答。采取个案教学,就能满足时效性和针对性的需要。同时形势与政策教育也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它不仅要求了解这些突发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也要求掌握科学的形势与政策观,学会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独立分析和判断形势与政策的能力。

二、当前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特点

经过近二十年的实践探索,形势与政策课在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料建设、拓展教育渠道、教学方法改革与完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该课程建设的现状与高等教育中发展素质教育的要求,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不到位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有些高校对这门课程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有个别领导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挤占了专业教学的时间,从而要求压缩包括形势与政策课在内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课时,甚至提出节约教学成本,扩大课堂教学规模,违背教学规律。

2、师资队伍不够强,课程管理不规范

目前高校从事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专职教师数量较少,兼职教师较多,这种缺少专职教师的状况既不利于骨干队伍的培养,也影响到整个队伍水平的提升,也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而且某些高校课程的设置及管理也存在不够严格和不规范的地方,归口管理部门不明确,投入不够多,保护性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部分教师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三、形势与政策课课程体系建设的经验

1、明确形势与政策课的教育目标

大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理性分析能力,对于形势与政策的学习有了更高的要求,对形势与政策要有系统的了解,从认识现象到认清本质,从而形成社会主义的形势观与政策观,成长为“四有”新人。

2、合理组织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

形势与政策教育虽然在很多情况下以个案教育进行的,但也要摆脱东一头西一镐的做法,注重系统性。在叙事的时候也要说。

3、完善教学方法和教育模式

形势与政策课要取得实效,离不开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完善与提高。

4、优化师资队伍和课程管理

第一要健全和完善师资队伍,组成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学班子,建立教研室和有关教学、科研和管理制度。第二要纳入教学管理体系,克服临时性,形成稳定地教学模式。统一下达教学任务,编写教学大纲;在教学中要定期进行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实现过程监督和评估反馈;在教学结束后实行教考分离,建立成绩和学分评定标准。第三是教育者要主动提高自身素质,这是增强教育工作实效的重要一环。

5、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

形势政策教育是一个开放的教学活动,它的研究对象是当前国际和国内的形势与政策,不可避免要面对社会这个大环境,社会上的各种现象和思潮都会进入学生的头脑和课堂,影响到教学效果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会受到学校育人环境的渗透影响。领导的重视程度,宣传部门的相关宣传,教师自身的看法态度都会影响到这门课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形式与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政策执行;政策形态;政策具体化;政策刚性;政策融合

[中图分类号]D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6-0025-03

政策执行是政策运行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和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将政策由观念形态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使既定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活动过程。一项政策能否实现政策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能否得到正确的执行,依赖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相关要素的功能发挥与相互配合。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政策常常处于变动的状态。政策所处的这种状态既是政策执行主体与政策执行对象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又是政策与其周围的社会环境相互适应的结果。因此,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所处的状态能够清楚地反映政策执行的实施情况,以及政策资源的利用情况。

一、西方政策执行研究现状分析

西方国家对政策执行的研究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1973年美国的普雷斯曼和韦尔达夫斯基合著的《执行:联邦政府的期望在奥克兰市落空》一书的出版为标志,拉开了对公共政策执行研究的序幕,随后在西方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执行运动”(Implementation Movement)。学者们从不同的途径、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政策有效执行过程,并提出了种种理论。[1]根据研究特点和研究模式的不同,西方政策执行研究大致分为三个时代。[2]

第一代研究偏重政策执行实务及个案研究。艾伦•维尔达夫斯基和杰弗里•普雷斯曼认为,要使政策科学从理论的科学成为行动的科学,就必须研究政策执行问题,以便在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之间架起桥梁。这种研究强调对于一项权威性的决策如何被执行的细节的研究。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上,具有更明显的综合性、分析性和比较性的特征。在研究的途径上,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即“以政策为中心的途径”,它强调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分立性,试图从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结构中找寻执行活动失灵的环节与症结。这种研究途径建立在完美的政策制定的基础上,但在现实的政策实践中却很难实现。

第二代研究偏重政策执行理论分析架构及模式的建立。以理论分析架构来指导政策执行的复杂现象的研究,并把政策执行看作是一个动态过程,即公共政策由观念形态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在研究的途径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模式,强调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功能的互动性,政策的执行者与制定者共同协商政策目标的达成,两者形成平行互动的合作关系。代表人物本尼•杰思认为,政策执行的研究起点应在基层。从基层行为者的接触开始逐级向上,依地方、区域、全国的顺序建立与政策方案相关的全部行为者的网络,并分析他们在一项政策方案中从制定规划到财政来源再到组织实施环节中的行为表现。并强调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多种行为者的多重互动及其与政策效果的关系。但这种模式过分强调或高估地方基层的目标、策略与行动能力,忽略了民主政治系统中的政策领导与政治责任的归属问题。

第三代政策执行的研究是一种整合型模式。它试图建立一种能够结合“自上而下”模式与“自下而上”模式的整合性概念架构,目的在于界定解释为何政策执行会随着时空、政策、执行机关之不同而有所差异,因而可预测未来出现的政策执行类型。代表人物麦尔科姆•高金认为政策执行是一种极为繁复的过程,是一系列发生于不同时间与空间的行政与政治决策和行动的过程,因而应重视各种层次中执行动态面的探讨。这种模式强调机关间的沟通网络关系与政策执行力的表现,亦即政策执行机关间的连结与互动关系体现政策执行绩效的能力。但这种模式仅仅把政策执行作为一个政府间或组织间网络来实现目标,同时政策执行的过程充满着高度的动态性与复杂性。

从上述政策执行研究的情况来看,第一代和第二代的政策执行研究侧重于政策流程的单向性,要么是“自上而下”模式,要么是“自下而上”模式,而第三代研究则通过政府间政策执行沟通模式及政策网络的建构,试图整合第一代和第二代的研究,运用双向的政策执行模式,由此表现出一种综合性的政策执行过程。总之,这三代政策执行的研究是从政策执行的不同的方面、不同角度,重点对政策执行行为和政策执行过程来进行分析和研究的,但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是什么样、应该是什么样、处于什么状态等问题,即政策自身的变化情况并没有涉及。由于任何公共政策都是社会对政策需求的滞后反应,政策从制定到执行存在时间差,说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是可能的,现实中也是存在的。对于政策执行者来说,需要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弄清政策自身如何发生变化,更需要弄清如何应对这种变化,才能保证政策顺利实施。为此,需要选取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将研究的重点放在政策自身的变化上,并切入到政策执行中去。

二、政策执行过程分析

政策执行过程是政策由理想到现实的必由之路。政策执行过程是指将政策作为一项输入进入执行环节,经过政策具体化、政策交换以形成政策融合,最终产生政策预期效果的过程。它也是“把‘输入’因素转化成产品的组织过程。”[3]通过概念的界定,可以把政策执行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政策具体化阶段、政策交换阶段和政策效果呈现阶段。

第一,政策具体化阶段。政策具体化阶段是指从政策作为一项输入进入政策执行环节到政策获得执行刚性为止的阶段。它是政策执行主体对政策意图和政策实施的具体措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充分的了解,并做适当的安排,以便积极主动地付诸行动。当执行一项政策时,首先要把它作为政策执行的一项输入,此时的政策仅仅是思想形态或观念形态的东西。政策执行的目的就是要把这种思想形态或观念形态的东西变成现实形态的东西。[4]任何公共政策执行活动最终都要依靠政策执行主体来进行,尤其是在政策具体化阶段,也是政策得到量化的过程。政策执行主体为了保证政策的顺利执行,必须在坚持政策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诸如:执行规则、权力保证、人力配备,以及财物供应等政策安排。

第二,政策交换阶段。政策交换阶段是指从政策获得刚性到政策被融合为止的阶段。这一阶段是政策执行的关键阶段。执行中的政策一旦获得了执行刚性,就进入到政策交换阶段。获得刚性的政策开始作用于政策执行的对象,同时会对其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政策执行对象一般是公民个人和许许多多的公民团体,政策能否执行下去与这些公民个人和公民团体的配合程度密切相关,这种配合程度取决于他们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如果他们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参与的程度越高,并对政策的最终形成的影响程度越大,那么政策的执行也就越顺畅,反之,政策的执行就会受阻。在政策执行中,虽然政策执行对象一般处于被动地位,但这并不表明他们就无所作为或无足轻重,也不表明他们会无条件地接受政策。在这一阶段,政策执行主体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采取恰当的措施把政策施加于政策对象,因为政策执行对象总是会用自己的行动,以全部接受或者部分接受甚至是抵制的态度,来影响政策的有效执行。当政策执行在这一阶段受到抵制时,政策交换就会反复的进行,政策就会不断地分解与重组,直至政策能够与政策对象和其周围的环境形成一种融恰的关系为止。政策交换的反复性为政策执行主体提供了发挥创造性的空间,可以在遵从政策原则精神和政策方向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来保证政策顺利执行。

第三,政策效果呈现阶段。政策效果呈现阶段是指从政策被融合到产生政策结果为止的阶段。这一阶段是政策执行的最后阶段。政策在执行中经过充分的政策交换后,执行的政策与政策对象及其周围的环境达到了充分的融合,并且政策执行涉及的各方力量也达到一种整体上的均衡。政策对政策对象及其周围的环境产生了预期的影响,达到最终目的,实现政策目标。

在政策执行的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表现出政策的不同特征,政策具体化阶段是政策原则坚定性的体现,政策交换阶段是政策创造性和灵活性的体现,政策效果呈现阶段则是政策整体性原则的体现。政策在不同的政策执行阶段表现出的不同特征说明政策在每一个阶段上处于不同的状态。

三、政策形态分析的基本前提和模型建构

(一)基本前提

政策形态分析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的,这些前提从根本上说也是政策自身客观存在的条件和外部特征。第一,政策本身是抽象的、理论意义上的和理想形态的,任何政策不可能一经制定就完美无缺。第二,政策执行是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动态的运行过程,也是政策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第三,政策执行过程整体上可以看作是一个政策执行系统,因而政策可以作为政策执行系统的一项输入。第四,政策自身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来自政策执行主体的、政策执行对象的、来自政策执行环境的等。因而政策自身会发生变化。第五,政策变动情况与政策执行过程密切相关,那么根据政策的变化情况,政策执行过程也是可以再分的。

(二)模型的建构及分析

由于政策和执行是相互作用的,所以政策不可能是固定的设计,而是通过政策执行过程不断地修改和变化的。[5]政策执行过程是将政策内容转化政策现实的过程。政策在执行前是抽象的、理想形态的,使得它不可能尽善尽美,需要在执行中得到不断修正、充实和完善,而执行中的政策则是具体的、现实的和实践性的。两者之间差别的存在为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留下很大的塑造空间。由于在政策执行中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政策执行对象及其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政策很可能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而改变自身的形态。为了让政策执行主体能够及时了解政策自身的变化情况,能够对周围的环境作出敏锐的反应,必须建构一个新的概念――政策形态。所谓的政策形态,是指政策作为一项输入进入到执行环节,经过政策具体化、政策交换和政策效果呈现三个阶段使得自身在各阶段上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而形成的一种状态,它既是作用于政策执行对象的结果,也是与周围环境相互交换、相互影响的结果。政策形态变化与政策执行所处的阶段密切相关,政策在每一个阶段都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换句话说,政策的执行过程也是政策本身得到重塑的过程。

当政策进入到执行环节的第一个阶段时,需要对政策进行一系列的具体安排,也即政策具体化。政策具体化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分解。政策作为行动的准则,其内容本身通常只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它不可能包括人们行动规范的具体细节。因此,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政策目标进行分解,编制详细的执行计划。二是组织准备工作。由于政策执行过程是在复杂的组织形式中进行的,组织的复杂性决定在政策执行中,必须做好组织准备工作。良好的行政组织是政策具体贯彻落实的保障机制,组织功能的发挥情况,直接决定着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通过确定政策执行机构、配备政策执行人员、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等为政策执行做好组织上的保障。三是物质上的准备。政策执行需要必要的财力准备和物力准备,这是保证政策执行的经济基础。经过这几方面的政策安排,政策开始发生变化,逐渐从一个抽象的、理论意义上的政策,即原初形态的政策,变成为一个具体的、实践意义上的政策。因为政策一旦进入执行环节,就立刻被置身于具体的时间和空间之中,政策不再以抽象的、理论意义上的形态出现,取而代之的是政策的具体形态。经过政策具体化,政策获得了各种必要的资源保障,一切都已准备就绪。此时的政策也就处于一种刚性形态。

当政策获得刚性时,也就进入政策执行的第二个阶段。获得刚性的政策开始作用于政策执行对象,并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政策要与周围的环境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换,围绕着政策目标的实现,政策执行主体与政策执行对象之间有一个相互讨价还价、谈判与妥协的互动过程。在这个阶段,政策执行主体会根据政策执行对象的实际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的变动情况选择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来执行政策。[6]选择适当的政策执行手段能够有效地促进政策执行主体发挥执行政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政策执行对象自觉主动地接受政策,从而从整体上增强政策的效力。由政策获取了丰富具体的新信息,尤其是关于政策执行对象及其周围环境方面的信息,同时也受到政策执行对象及其周围环境的反作用力量的影响,政策会在交换过程中不断地调整――适应――再调整――再适应,经过多次的反复,最后形成一种融合的、相对稳定的状态。

政策投入运行后究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往往不能一目了然。但是,当政策经过政策交换形成融合形态时,政策就会慢慢趋于稳定,这时政策执行对象会逐渐接受政策,政策对周围环境产生使政策执行主体以及政策制定主体都相对满意的影响,政策目标得以实现,政策效果便显而易见。政策效果的产生是复杂的,可能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也可能是附带的或者潜在的,但它最终是政策预定目标实现程度的现实状态的体现,也是与政策执行主体和政策执行对象双方行为相关的各种环境变化的整体性反映。政策效果的呈现,一方面,从政策内部来看,它是将政策目标分解成不同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加以量化,通过对政策作用的实际状态与政策实施之前的状态进行比较,得出政策效果。另一方面,从政策外部来看,不仅要与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总政策保持一致,还要与同一时期的其他政策相协调、相配套。因此,最终的政策结果是该政策与原有的相关的仍在起作用的政策相互作用效果的叠加。

四、政策形态分析的意义

政策形态分析及其模型的建构是建立在政策执行基础之上的。政策执行的好坏、成功与否均可以从政策形态的变化中体现出来,这对政策形态进行分析和研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政策科学的分析和研究中,专门对政策形态的分析和研究并不多见。提出政策形态的概念,有利于对政策运作过程作更深入的认识。首先,政策形态是政策执行状况的总体性映象,它不仅反映政策在其执行过程中自身状态的变化情况,而且也反映政策相关因素的参与程度和配合程度以及相关因素对政策本身产生的影响大小。这有助于政策执行主体对政策执行的全局加以准确把握和判断。其次,政策形态既是政策执行主体与政策执行对象之间以及各自内部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的体现,又是政策与其周围的社会环境相互适应的结果的体现。政策形态不仅能够反映政策执行主体对政策的执行程度,又能反映政策执行对象对政策的接受程度。最后,由于政策形态与政策执行过程密切相关,对政策形态进行分析有利于政策执行主体掌握政策执行各阶段政策资源的调配情况和政策执行对象对政策的反应程度,可以使其根据政策形态的变化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以保证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

参考文献:

[1]宋锦洲.公共政策:概念、模型与应用[M].上海:华东大学出版社,2005.

[2]金太军,钱再见等.公共政策执行梗阻与消解[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3][美]保罗•A•萨巴蒂尔.政策过程理论[M].彭宗超,钟开斌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4]丁煌.政策执行阻滞机制及其防治对策――一项基于行为和制度的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形式与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营改增”; 政策实施;共性与特性

一、引言

2012年的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新一轮税制改中的重大税制改革,其改革难度相比近年其他税制改革面临的困难多很多。目前“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虽然改革所选择的试点区域税收征管体制比较完善,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每个地区经济发展、地理环境、民族文化各不相同,营业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不同,政策实施的细则不同。本文归纳总结各个区域 “营改增”试点已实施的各项政策,做一个共性与特性的分析,使征纳税双方对试点改革有较全面、深入的了解,为全面推行“营改增”提供借鉴。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迫切性及试点区域选择

“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起着突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瓶颈、优化行业税负的重要作用,是试点区域积极参与改革的一个重要动因。

(一) 税制改革的迫切性

“营改增”的结构性减税与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样,是一种侧重于“调结构”的税制改革措施,对提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具有迫切性。

1.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据世界银行统计,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服务业在经济总量的占比超过或接近70%,而中国现在仅为43%。服务业税负过重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服务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畴,营业税具有重复征税的特点,这意味着每设立一个法人企业就要征一次税,且不能抵扣成本,营业税的此种重复征税无疑成为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2.扩大“税收中性”效应、完善增值税抵扣链的要求

增值税、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增值税具有税收“中性”的特点,但是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这种“中性”效应,就要使增值税的税基尽可能宽广,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现行增值税税制征税范围较窄,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被打断,“中性”效应大打折扣,所以从完善税制角度看,迫切要求“营改增”。

3.解决两套税制并行征收管理困境的迫切需要

随着多样化经营和新的经济形势不断出现,税收征管也面临着新的难题。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的比例也越来越难,这给两税的划分标准提出了挑战。再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某些传统商品已经服务化了,商品和服务的区别愈益模糊,二者难以清晰界定,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难题也随之产生。这些税收征管方面的难题也加剧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迫切性。

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试点行业及试点区域的选择

“营改增”试点在现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内选择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密切,在生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交通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而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与制造业关系密切,改革现代服务业的税收制度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提升现代服务业的服务质量。

目前试点区域已经由上海市分批扩展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湖北省、广东省等8个省市。这些省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区域,大部分在东部沿海,经济总量占半壁江山,对全国的经济发展举足轻重。因此试点省市的政策实施对下一步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 、“营改增”试点区域政策实施的共性分析

各试点城市的共性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普遍减轻

“营改增”试行的税率是有关部门根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利用测定平衡点的方法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确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各行业适用税率。试点后各地区统一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行业税率交税。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试点税率是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的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从税率转换来看,“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17%明显高于营业税税率5%。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纳实行“扣税法”实际缴纳税收时是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计税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当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时,税收负担为零。

当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越小纳税人税收负担越重,当进项税额为零时,应纳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税收负担超重。因此,营业税率转换为增值税率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小有直接关联度。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比原营业税税率降低了两个百分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明显比原来减轻。

(二) 各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趋同

为了保证“营改增”的顺利推行,各试点区域的税收征管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的规定》继续享受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概括为三点。

1.为了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对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2.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增值税应税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在境外或向境外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工程勘察勘探等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予以延续。

3.对于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

这些趋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纳税人相互之间的关联度增强,确保“营改增”过程中纳税人的经济利益获得最大经济效应。

(三)试点期间地方财政收入的归属不变

在分税制体制下,增值税和营业税属于两个不同归属的财政收入,增值税是共享税,实行中央和地方共享的分配体制,中央按75%分成,地方按25%分成。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从表2可以看出,增值税占中央税收的比例高达40%—50%,地方只占20%左右;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比例一直保持在30%—40%。表2反映一个现象,中央增值税占中央税收比重、地方增值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在2006年之后呈下降趋势,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有上升趋势,说明营业税已经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会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因此需要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为了保持试点期间财政体制基本稳定,保证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原应税服务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营业税的,现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营改增”后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四、“营改增”试点区域政策实施特性分析

“营改增”试点是在为未来的税制改革探路,从根本上看,改革用试点的方式避免了全面铺开改革的弊端,可以将在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在可控范围内解决,为更好地推动税制改革,思考国、地税务机关分设问题,地方政府收入下降等问题提供实践基础。

(一)上海市“营改增”政策实施特性

上海市的“营改增”试点全国瞩目,从服务业“营改增”改革效果来看,实现了政策预期目标。其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几点。

1.行业范围“1+6”模式

“1+6”模式:“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在税率和征收率方面,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外,其余均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2.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在上海市“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对相应企业税负按新旧办法进行衡量,如果企业税负增加,则将增加部分税收返还给企业。具体返还方式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例如,物流企业普遍反映税负较改革前有较大增长,上海市有关部门决定,在“营改增”过程中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方式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由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分别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对“营改增”试点企业的财政扶持。对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企业,财税部门将会同有关行业协会或工商联建立协调评估机制,共同研究分析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原因,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过渡性财政扶持并逐步予以规范,以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3.国税和地税统一,税收征管障碍相对较少

上海市和其他省(市)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国税和地税统一,因此在“营改增”过程中不会涉及税收征管转换问题,试点遇到的障碍相对较少,这也是中央首选在上海先期试点的一个主要原因,但一旦试点推向全国,国税、地税分税问题必不可少。

4.税收洼地效应显著

上海首先试点的区域性优惠政策使外来资源和生产要素自然而然地向上海地区流动聚集,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向四周递减的级差地租,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实行区域性优惠政策产生的洼地效应。大量的服务业需求涌入上海,在更大程度上促进了上海经济的发展。但是,对于原来的地方政府发出了一个危险信号,其他省市的相关税收将受到影响。

5.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不充分的情况依然存在

虽然上海市“营改增”试点具有独特的成功经验,但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不充分的情况依然存在。目前遇到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项目没有增值税发票,以至于无法抵扣。从产业链角度看,上游企业税收不减轻,产业链下游制造业也因不能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而承担超额税负。针对部分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虽有过渡财政扶持政策,还要尽快制定长效解决机制。

(二)北京市“营改增”的政策实施特性

北京是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实施“营改增”的试点地区,也是第一次在国税和地税机构分设地区开展试点,具有特殊意义。

北京市“营改增”试点获批后,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积极配合,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试点纳税人9月1日能开票,10月征期能申报,按期实现新旧税制转换。

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北京市出台了过渡性政策。

对税制转换期内按照新税制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老税制规定缴纳的营业税确实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帮助试点企业平稳过渡,确保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进一步调动试点企业参与试点改革的积极性。

按照北京市现行的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扶持资金由市与区县分别负担,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分别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财政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对“营改增”试点企业的财政扶持。

北京试点一个多月以来已经产生了像上海一样“税收洼地”的作用,吸引到周边省市的企业来北京注册,面对下游客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企业参加“营改增”的积极性也在加强。

(三)安徽省和江苏省“营改增”的政策实施特性

2012年10月,安徽省和江苏省也作为新梯队加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从试点行业上看,安徽、江苏两省的改革内容与上海的基本一致,均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先期试点的上海和北京属于直辖市层面改革,财政分级相对简单,而安徽、江苏两省是在省、市、县、乡多层级推进改革试点,改革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对于全国其他地区更具借鉴性。

(四)广东省和福建省“营改增”的政策实施特性

2012年11月,广东省和福建省也加入新旧税制的转换。作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的广东,地区GDP占全国1/8,进出口总额占全国1/4,纳入“营改增”试点后,有助于更好地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东部地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但广东省营业税纳税人13.8万人,远超过上海市、北京市地区,“营改增”试点对广东省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来说,面临着要测试征收管理变化对广东国税系统及地税系统的影响。而上海因为国税和地税不分立,上海“营改增”试点无法检测出此项改革对税收征管所产生的影响。

福建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将从11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全省(不含厦门市)涉及“营改增”的纳税人有23363户。“营改增”试点后,大部分企业将减负,少部分在过渡期间负担加重,税负增加超过3万的企业可享受财政扶持政策。

(五)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营改增”的启动

2012年12月,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也将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天津市财税部门抓紧实施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小组,协调解决试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研究制定税制改革的各阶段性工作。

浙江省“营改增”初步确定14.7万户试点纳税人。试点纳税人按照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截至目前,全省69个国税机关(不含宁波,下同)共接收近276万条地税征管数据,各级国税机关初步接收纳税人147023户。

湖北省纳入全国“营改增”试点范围以来,迅速制订了一系列实施方案,先后草拟了《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户信息交接方案》和《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制订了综合业务、征收管理、技术保障、测算分析、纳税服务和宣传报道等六个工作子方案,明确各项任务主要内容,打造“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的队伍保障和硬件保障。

从“营改增”试点运行的效果看,试点正稳步有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营改增”试点经验借鉴

本文在分析以上海为主的九个省市共性与特性后,归纳出以下几点经验。

1.动态追踪新问题,及时出台新对策

上海财税部门通过组织召开政策解读讲座、重点企业专题辅导,不断倾听企业反馈、动态追踪试点效果。为解决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存在的异地加油抵扣难问题,上海财税部门积极进行“加油卡”的推广;过渡性财政扶持的政策安排,确保了试点行业和企业在试点初期税负基本不增加。新问题一旦出现,新对策即刻推出,高效推动配套实施方案不断完善,这些都成为改革扩围的经验基础。

上海作为“营改增”第一个改革试点地区,取得了很多重要的经验,其中之一就是进度快,进度表上列着每个时间节点需要完成的工作,对照进度、步步推进,成就了试点平稳较快实施,而这个“快”,值得后试点城市重点借鉴,

2.借鉴上海的“1+6”模式

目前,江苏、安徽、福建、广东、湖北等均已借鉴上海的“1+6”模式,即试点方案不变,试点行业不变,试点政策不变。出台了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解决试点后税负增加企业的后顾之忧。

北京市与上海最大的相似之处都是直辖市,财政分级结构和税务征管机构都相对简单,这对其他直辖市的试点改革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3.强化宣传,防范风险

归纳现行试点区域的主要经验之一是强化宣传、防范风险,即针对试点行业纳税人的困惑,上海、北京等地都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组织税制转换业务培训班,帮助“税改”企业积极应对困难,降低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涉税风险,整理相关企业的基础数据,为尽早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由于每个省(市)的财政分级结构和税务征管机构及服务业发展规模不一样,在进行“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切忌直接套用其他城市的具体实施方案,试点区域要根据自身的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努力探索符合自身要求的方案,确保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税制改革中获得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龚辉文.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合并问题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2(05).

[2]张宏,赵悦辰.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及推广过程中的问题研究[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2(03).

[3]施文泼,贾康.增值税“扩围”改革与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调整[J].财贸经济,2010(11).

[4]杨志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趋势与展望[J].涉外税务,2012(05).

[5]盛立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城市的政策特点比较[J].中国税制,2012(02).

形式与政策范文第4篇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职业教育中“重理论、轻实践,师资队伍建设和评价上偏重理论水平”的情况日益严重。为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职业教育提出了“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最早提出“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是时任上海冶金专科学校仪电系主任的王义澄先生,他在1990年12月5日的《中国教育报》第3版上发表题为《建设“双师型”专科教师队伍》的文章,分析了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做法。此后有关“双师型”教师研究的文章陆续增多。

我国首次在政策中明确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是1995年国家教委颁发的文件《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教职(1995)15号】。《通知》指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1/3以上的‘双师型’教师。”此后,“双师”的提法被政策文件多次提及,如1997年原国家教委印发的《国家教委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997)95号】文件、国家教育部1998年制定的《面向2l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文件等。2002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各类高职(高专)院校一方要通过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等措施,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另一方面要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经验,又有扎实理论基础的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以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2004年2月,《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从来源上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2006年,《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提出,逐步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研究制定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任职标准和准入制度。2008年4月教育部下发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给出了“双师型” 教师最新和权威的界定。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的总要求”。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体系,提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发挥好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作用”。

二、促进“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国家宏观政策建议

一是政府要对“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从政策与法律的高度予以重视,将制度与文件落实到可供操作的层面上,激发学校强化“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及社会单位和组织支持参与教育。

二是政府要加强统筹,设置“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评估或评价系统及服务机构,规范和明确相关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把握工作的方向和程序。政府要加强协调,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推动产学研合作的深化。

三是应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政府拨款资助职业教育的制度,对高职教育办学经费的投入的规定要清晰,从而使高职教育的经费来源得以保障, 使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到位, 高职教师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能得到充分保障,使高素质人才能被吸引到高职教师队伍当中来。

四是制定一套具有实践意义和操作性的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证体系。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是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保证,教师资格的认证是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然而,我国自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和2000年《(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来,对职业教育这一特殊教育类型的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却还没有制定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也没有相应的政策保障.这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确是一大缺憾。因此,我国应将职业教育列为我国战略发展重点,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并应将教师的社会地位定位于国家公务员待遇, 同时相应地提高其工薪待遇。从而使高职教师的职业满足感增强, 以吸引优秀的师资进入高职教师行列。在资格认证方面,我国教育部应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在界定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内涵的基础上,制定一套严格的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证标准,要把技能考核作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主要指标,适当降低学术要求,并将认证因子科学设置量化权重,使之具有实践操作性,这是我国高职院校“双师素质” 教师队伍建设的必要基础。

三、高职职教行业层面政策建议

形式与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微时代 “形势与政策” 课教学质量

中图分类号:G6d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6.07.024

1微时代视阈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1微时代视阈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面临的机遇

“微时代”主要是指一个以微信息、微媒体、微社区为主要形态的新网络空间,以移动手机、掌上电脑、信息电话等现代电子设备为实体依托,以微博、QQ、微信以及政治、购物、娱乐、科教、社会等新闻传播和浏览网站新媒体平台为载体,借助信息网络渠道在网络系统中塑造“微支付”、“微创造”、“微阅读”等个人生活体验方式和思维方式。

微时代情境下,信息生成、传递、扩散的及时获得性打破了传统依靠职能物理空间信息传播的滞后性,为信息的快速传播及分享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疏通渠道。与此同时,随着微时代的到来,诸多信息交流媒体和方式更新换代的速率得到加大提升,改善了大学生生活学习方式,诸如获取教学信息的及时性、广泛性、便捷性。就高校大学生而言,能够运用高校“形势与政策”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当下发生的时事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问题,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丰富和拓展了高校“形势与政策”教学空间,有效避免由于信息传播的时滞问题而造成教学主体与教学对象之间的沟通梗阻。从某种程度上看,“微时代”所带来各种信息网络技术以及信息传播,为培养和塑造大学生分析和解剖时事政治及其提出改进路径的思维模式和实务能力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训练平台,提升了大学生教学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培养大学生逻辑思考能力、分析能力、主观能动性意义深远。

1.2微时代视阈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面临的挑战

认清“微时代”给大学生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便利条件的同时,不得不对“微时代”所造成诸多负面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对此才能有效利用其优势,规避其劣势,发挥其对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大学生正处于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时期知识储备、人生经验相对比较缺乏在海量信息面前很容易受到虚假新闻、谣言的影响。据有关数据调查显示,微博、QQ、微信成为大学生最常使用的三大社交网络工具,并且大学生占据使用此类媒介传播平台主体的比例相当巨大。然而,在信息网络充斥于各种网络传播平台中,海量信息存在失真、欺骗、谣言、蛊惑等性质,严重影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以及主流价值观的传播,给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另一方面,微媒体网络技术在给人们生活起居、衣食住行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部分网络大V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曲解、违背主流价值观,宣传诋毁国家的言论、散播谣言,倘若大学生加以确信,将会严重动摇和危害大学生塑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念,造成思想危机、道德危机和政治危机,从而造成不堪设想的恶劣社会影响。

2微时代视阈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存在的问题

2.1重形式轻买质

近来年,随着以QQ、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网络媒体迅速兴起,各级各类高校逐渐意识到“微时代”的到来是一股不可逆势的潮流,只有巧妙顺应其成效优势和规避其制约劣势,才能在其发展洪流中赢得驱动教学改革制胜的利剑。基于此,各级各类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改革也积极响应了此股技术洪流所带来各类契机,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注入到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工程之中。绝大部分高校纷纷开通了以学校组织名义为代表的微博、微信平台,以便于宣传学校新闻信息、传播主流价值观,形成舆论主阵地。可是,在根据现实情况得知,大学生群体参与到学校所宣传的新闻内容的积极性不足,学生的主动性尚未得以充分调动。回归该门课程的教学本质,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是一门基于当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发展形势进行全面认析,全面认知和掌握这些方面政策方针,采用科学化的政治理念和政策措施来解决这些领域所呈现的诸多问题,进而提升大学生理性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和能力。可是,现有的教学模式往往容易忽视此类能力的塑造和培养,实为惋惜。

2.2知识单向式交流受到严重冲击

现目前,借助“微时代”技术契机改造高等院校“形势与政治”课教学已经深入高等教育相关部门以及具体任教主体的意识层面,可是在实际教学工作中,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模式绝大部分依然采取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历史分析等模式进行教学。在这种教学情境下,单向式的政治知识灌输以及任课教师仍然占据强势中心,往往容易忽略大学生的知识诉求和主体感受,难以激起大学生学习兴趣、爱好、共鸣,从而产生抵触和逆反心理。微时代的到来,加快了信息平面传播的便捷度,打通人与人交流的空间障碍,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息共享,大学生参与以微博、微信、QQ、社交论坛等平台的信息和意见交流,增添了表达个人意见和主张的机会与窗口,进而倒逼传播教学模式下以任课教师为主场、实体课堂为平台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教学技巧等层面的系统化改革和创新。

2.3任课教师的综合素养有待提升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是一门结合当下政治、社会、经济、科教文卫等时事形势和变化而开展教学引导、传播主流价值观的系统课程,是一门统筹理论性和实践性的课程。该门课程对任教主体(任课教师)的时代感、政治敏捷度、社会洞察力要求极为严格,有着较高的要求。任课教师应具备基本的政治理论素养以及对正确运用基础理论职能全面解剖时事政治所发生的现象问题及其背后所隐藏的根源和本质。然而,在现实教学情境中,大部分任职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老师大部分并非科班出生,缺乏拥有扎实的政治理论以及完备的知识结构体系,往往容易造成该门课程教学走样,并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和期待,从而导致大学生对政治问题的冷漠和观望,集体主义、爱国精神受损。

3基于微时代的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质量提升路径

3.1优化课程教学顶层设计

优化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顶层设计,对强化和提升该门课程教学的全面改革提供根本路向意义重大。一是强化核心领导,形成通力协作的新型网络工作格局。强化校级党委对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核心领导、明确学校宣传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团委、教务处等部门在该门课程教学改革中的职责和权力边界,加强校级、院级、系级三个层级对该门课程教学改革的网络化工作运行和沟通管理。二是强化理论体系以及中国化的理论体系指导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的创新和完善,为教学内容提供价值引导。三是增强课程教学的是时代感、危机感、紧迫感。改变现有教学单向式、填鸭式教学内容的灌输,加强大学生主体运用课程理论知识解剖实际问题的思维模式和能力,重在理性思维模式的训练和正确运用政治观、价值观解决实际问题本领的锻造,进而提升课程教学顶层设计的科学性。

3.2巧用微媒体技术,创新教学模式

微媒体时代所携带的各种机遇与挑战,是对微媒体犹如“一把双刃剑”的最好诠释。微时代下的微媒体技术、多元化、多性能的产品的供给给使用此类产品的大学生消费者以及高等教学模式带来极大便利和威胁,如何避免其劣势?本文认为应正确应用的技术层面予以推进。一是聚焦“时事焦点”,开展专题式研讨教学。为改善任课主体“照本宣科”以及大学生抵触心理,本文认为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在于,教学内容的新颖性,此类新颖并非指代迎合大学生的“口味”而开设的内容新颖,而是围绕教学目标大纲,聚焦大学生关注度较高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所呈现的关注度极高的问题进行讲解,从焦点源头上,提升教学内容的吸引力。二是创新教学工具,提升教学内容传递形式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在现有教学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能够立体化、直观化反映问题的图片、视频,以及角色扮演、情境模拟等形势开展课程教学技术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