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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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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范文第1篇

一、日本已形成了以农业行政部门为主的农产品物流管理体制,消除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提高了流通效率和行政管理效率,符合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

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日本、欧美等国家机构经历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才形成了从农产品生产到流通一整套的理论和体制,基本上实现了经营规模化,功能综合化,资本股份化,市场开设和经营管理分离化。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将农产品的生产管理、产后加工、安全卫生、上市运销、零售消费等的生产和流通诸环节的行政管理职能,归口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如日本,在全国层面上由农林水产省流通局负责农产品的流通行政管理,在省、市级层面上由地方农林行政部门的流通室负责行使职能。在美国和法国农产品流通行政管理职能也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二、立法建章,确立以批发市场流通为主的农产品物流地位,规范批发市场的开设、管理与经营制度。

日本于1921年颁布了《中央批发市场法》,将中央批发市场的开设、管理、交易等纳入了法制轨道,并于1923年开设了日本第一家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批发市场地位的日益提高,日本又于1971年修订了该法,将《中央批发市场法》改为《批发市场法》,将地方批发市场也纳入了法治轨道,进一步确立了以批发市场流通为主的农产品物流地位。以后每隔五年修订一次,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该法制定具体地方性法规和市场运行规则。

日本蔬菜等的鲜活农产品竟有市场流通的比例高达85%左右。批发市场有三种类型:一是主要由省一级地方政府或具有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才有权负责开设的中央批发市场,目前全国56个城市共开设有87个中央批发市场;二是地方批发市场,地方批发市场的开设主题是多样化的,可以是半官半民的,也可以是企业或公司开设的,目前全国有1513家地方批发市场;三是不到法定规模的小型批发市场,此种批发市场多数由小型公司或个人开设并经营。

农产品批发市场范文第2篇

[关键词]批发市场 现代物流 整合

一、现代物流的涵义、特征

现代物流是指将信息、运输、仓储、库存、装卸搬运以及包装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其任务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

现代物流的特点:

1.专业化

专业的场地、设备、人员,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

2.规模化

现代物流从系统的角度统筹规划一个整体的各种物流活动,处理好物流活动与商流活动、物流活动与物流活动之间的关系,不求单个活动的最优化,但求整体活动的最优化。

现代物流着重于将物流与供应链的其他环节进行集成,包括∶物流渠道与商流渠道的集成、物流渠道之间的集成、物流功能的集成、物流环节与制造环节的集成等。

3.综合化

现代物流强调物流服务功能的恰当定位与完善化、系列化。除了传统的储存、运输、包装、流通加工等服务外,现代物流服务在外延上向上扩展至市场调查与预测、采购及订单处理,向下延伸至配送、物流咨询、物流方案的选择与规划、库存控制策略建议、货款回收与结算等增值服务。

4.信息化

由于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现代物流过程的可见性明显增加,物流过程中库存积压、延期交货、送货不及时、库存与运输不可控等风险大大降低,从而可以加强供应商、物流商、批发商、零售商在组织物流过程中的协调和配合以及对物流过程的控制。

5.网络化

为了保证对产品促销提供快速、全方位的物流支持,现代物流需要有完善、健全的物流网络体系,网络上点与点之间的物流活动保持系统性、一致性,这样可以保证整个物流网络有最优的库存总水平及库存分布,运输与配送快速、机动,既能铺开又能收拢。分散的物流单体只有形成网络才能满足现代生产与流通的需要。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现代物流相脱离的表现

1.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布局不合理、经营专业化不强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布局不整齐,经营的农产品总类名目过多,缺乏统一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经营摊位不规范,有的根本就“无摊位”经营,农民只是把运来的产品堆放在大面积的露天空场上,杂乱堆放,不但确保不了雨季、雪季、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对农产品的损坏,而且这样的错落无序,且在交易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给农产品交易市场造成了很大的环境污染,而且进入到农产品批发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人员混杂,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车辆多,交通不顺畅、人员拥挤,尤其是交易的高峰期市场内拥挤、车辆人员都进出不畅,给农产品交易带来很多不便。

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专业化不强,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户,缺乏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只是一个大的农产品集散地,附近周边的农民在农产品收获季节,就可以自驾货车,在交纳了一定占地费,或租金费后,把自家种植的农产品拉到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放置在露天空场,或批发交易市场提供的租用的简易仓库里,进行叫卖,或等待与大的批发商进行交易。以往多数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组织松散,缺少专门的工作人员对进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把关,所以进入批发交易市场的农产品参差不齐、鱼目混珠的现象经常发生,进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进而在影响着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2.农产品批发市场缺少规模化经营

我国的农户生产规模小、产品批量小、数量多、流动性大,农户多是小商小户、分散而零散交易,多是自驾交通工具,单一的运送货物到批发市场交易,缺少统一的领导与指导规范,当地的农协只是在网上帮助农民来公布一些供求信息,而实际工作中农协的作用还没充分的发挥,没能帮助农民统一销售农产品,有计划、成批量的上市,缺少规模效益,单个农户交易的物流成本过高。

3.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综合化服务的功能不完善,且技术性不强

物流综合化服务包括加工-保鲜-包装、仓储、运输和配送等。 我国以往的在批发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农产品多是以常温物流、自然物流或是散装的形式出现,农产品的附加值难以得到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出发,多是农产品采摘后的最初始状态,由于农产品本身的生物特点,易腐易烂易变质、含水量高、而又保鲜期短,如果不对其进行低温处理与保鲜,最后进入消费者餐桌上的农产品很难保证它的“鲜活”性。而现在,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单一,仅为农户提供交易的功能,其他增值服务项目欠缺,能够具有集加工-保鲜-包装、仓储、运输和配送于一体的这种综合化物流服务的批发市场数量有限。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加工-保鲜-包装技术陈旧,多还是人工处理,缺少自动化的设施。仓储设备落后,冷冻冷藏技术陈旧。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配送,多提高一对一式的配送,配送活动独立进行,没有对同一类的产品,配送地点相近的客户进行集中配送、共同配送,车辆的装载运输效率不高,物流成本大,配送效率低,缺少规模效应。同时物流资源没有实现共享,也造成物流的处理空间和人员浪费,批发市场物流配送设施有限的困境更加突出,批发市场内运输车辆过多,造成交通堵塞。

4.交易市场内,对进出农产品市场的人员的信息缺少电子化的管理,也缺少物流信息共享的交易平台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辅助交易的信息化手段未充分利用。对进出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人员没有在电脑进行电子化的录入,对进出交易市场的人员未能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对农户和消费者的信息,包括农户的产品品种、数量,消费者的来源、需求未能信息化地进行管理。不能真正的帮助农民匹配到合适的买家,以及由于未对交易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所以不能提供给农民农产品未来的需求预测。

同时,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也缺少电子屏幕设备,不能把当天农产品交易的价格公开公布,以及农药检测结果、气象信息等,也没能在电子屏幕上展示,没能实现物流信息的共享。

5.有形批发市场带来流通环节多,也给农产品交易带来昂贵的物流成本

在有形的批发市场内进行交易,运输成本大,它既包括农民的运输成本还包括批发商或零售商的运输成本,双份的运输成本。交易过程中,农产品的多次装卸、搬运对脆弱的鲜活农产品破坏较大,农产品的损失就是农民利益在损失。交易不能一次性完成,农民要租用批发交易市场提供的仓库,仓库的租金费用对农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另外,交易的结算手段还多停留在现金支付这种方式上,如果是大型交易,现金交易的方式不方便、不灵活、也不安全。所以说,有形的批发市场交易对农民来说,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等物流成本会比较大。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这种方式还未得到普及,农产品网上交易的利用率不高,网上银行、网上支付这种电子交易的手段更是难以加以利用与实现。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现代物流整合的措施

1.农产品批发市场走向专业化运营

首先,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上的专业化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市场内的管理者要对农户进行整齐布局,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农民分类经营,按照交易的农产品类别,对号就摊,同类的农产品统一在固定的地点摊位,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整齐规范。对进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车辆设有地下的停车场,车辆集中停放,保证即使是交易的高峰期市场内有秩有序的交易,保证市场内交通顺畅。

其次,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应有一批专业的为农民提供信息参考、对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的专业服务人员。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专业的工作人员,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人员进行电子录入,记录下农户和消费者的信息,包括农户的产品品种、数量,消费者的来源、需求,进行电子录入,对供求信息进行匹配与分析,帮助农民找到买家,同时也是在给消费者提供合适的卖家。并根据买方的交易种类、交易量,对未来的交易进行预测分析,把这些分析结果公布在交易市场内的大的电子显示屏上,对农民接下来的种植提供信息上的指导。

同时,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引入农产品进入准入制度,对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在规格、质量、包装、安全、品牌上有严格的规定,凡是不符合规定、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农产品必须禁止进入批发市场。另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还应有专业的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检疫人员,他们要及时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现场检疫。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还应建有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心内应设有农药快速检测仪,农药及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土壤、肥料及硝酸盐、重金属、微量元素分析仪,对运输到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准入进入,对那些农药超标,农药残留物过多及土壤、肥料及硝酸盐、重金属、微量元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一律禁止进入批发市场。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登记持卡准入,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禁止进入批发市场内。

2.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化经营

当地农协不仅要在网上为农民提供供求信息,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应该整合所有的农户,帮助他们统一销售农产品,农户在农协的帮助下,统一装车、统一运输农产品,采取拍卖、竞标的形式,这种形式的价格形成比较公开、透明,同一批产品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卖出最高价格,既提高了批发市场的交易效率,又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的实现。

由农协代替分散的农户在批发市场上的交易,还减少了市场中人员的数量,还可以避免批发市场人员的拥挤。当地农协有计划、集中化、成批量的交易,实现了规模效益,又为单个农户节约了交易的物流成本。

3.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综合化服务的技术性

首先,对农产品的加工、保鲜、包装服务提高技术含量。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在生产基地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而且是从生产基地出发后的第一环节,由于农户能力的有限,从生产地运来的农产品多是没有经过加工处理的最初级的农产品,这样无论从外观上还是对农产品的保存期上,都不利于农产品在交易中的增值。所以,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可以设置地下的简易加工厂,在送入消费地之前,对农产品进行第一次加工处理与包装。包括蔬菜的净菜处理、水果喷洒保鲜剂、禽肉蛋的真空包装、水产品的冷冻加工等。

其次,充分利用空间建立冷库,并提高冷藏技术

农产品市场的建设上应考虑其行业的特点,一般农产批品交易不能一次性完成,而农产品的生物特点,易腐易烂易变质、含水量高、保鲜期短,所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一定要考虑建低温冷库,建筑设计也应该考虑节约物流空间,分上下两层建设,地面层建单体大棚,用于农产品现场的交易,地下层建低温冷库,对当天没完成交易的农产品进行低温储藏处理。

法国伦吉斯市场,能够采取一种简易灵活的隔板式保温库,根据需要进行控制,对没有交易完的肉类产品,就地采取保温措施,控制开关一按,隔板起来自动隔成一个冷库。这也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冷藏保鲜技术,对我国今后充分利用空间,采用先进冷藏技术提供一定的启示。

再次,适宜的采取共同配送模式,节约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

有效的利用农产品的物流空间,在批发市场地下,建立大型的供配送的车库,并且在配送中,通过电子计算机对客户的需求量进行统计,对那些产品需量小、种类多,配送地点接近的客户,采取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的方式,提高车辆的装载运输效率,节约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实现规模效应。同时也是物流资源的共享,充分节省物流的处理空间和人员,缓解批发市场物流配送设施有限的困境,减少批发市场内运输车辆过多,缓解交通堵塞的困境。

4.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应该专门设有辅助交易顺利进行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并配有能为农民提供信息化指导服务的专业人员。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要设有宽带网,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人员进行电子录入,记录下农户和消费者的信息,包括农户的产品品种、数量,消费者的来源、需求,进行电子录入,对供求信息进行匹配与分析,帮助农民找到买家,同时也是在给消费者提供合适的卖家。并根据买方的交易种类、交易量,对未来的交易进行预测分析,把这些分析结果公布在交易市场内的大的电子显示屏上,对农民接下来的种植提供信息上的指导。

除此以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设置大的电子交易屏幕,还可以公布每天最新的农产品交易价格、交易量,农药检测结果,还有一些气象信息等,实现物流信息的共享。

5.发展农产品批发无形市场,适应现代物流的网络化的要求

这种无形的批发市场,实质上就是采取一种网上直销的经营方式。通过加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产品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给农户普及宽带业务,把农产品交易的信息到农产品物流服务信息网中,农产品物流服务信息网又与县市一级大中型企业、大型超市、以及当地农产品需求大户如大型餐饮、学校食堂等联网,客户只要在网上就可以获得自己想要购买的农产品,然后在网上下订单,注明自己的购买数量、种类、规格,以及客户的一些特殊的要求和说明等。这种网上直销的方式还可以采取网上视频的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视频,坐下来商谈农产品交易的相关情况,使得网上交易更人性化。

这种网上直销的交易模式,改变了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即农产品生产地---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研究的是通过越过批发市场这一环节,通过农户与零售商,大型超市、餐饮、学校食堂、大户消费者直接建立联系,直接把农产品销售到间接或直接的消费者手中。避开批发市场主要是站在农民自身利益这点考虑,如果农民把自己种植的农产品运到批发市场上进行交易,就要经历中间批发商的盘剥,批发商会把产品的价格压得很低,低于均衡价格。

参考文献:

[1]李立文:传统批发市场发展现代物流模式探讨[J].物流技术,2007(3)

[2]李金: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J].新疆农垦经济,2005(4)

[3]马龙龙 孟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2(1)

[4]潘立亚 贺盛瑜: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对我国的借鉴[J].农村经济,2006(8)

农产品批发市场范文第3篇

市场、批发商、消费者和谐共赢

在蔬菜水果批发区,笔者看到梁彩侠正在批发茄子、豆角、西葫芦、辣椒等蔬菜。“市场不仅给我们批发户两间房贮存蔬菜,而且还免3年房租。进场免费,我们的菜价就便宜,还有这么好的环境,实在是件好事。”梁彩侠快人快语,她说她已经经营蔬菜批发20多年了,这么好的环境,还有这么好的政策,让她想都没想到。

新裕农产品批发市场占地3万多平方米,总投资1.83亿元,2013年5月建成试营业,9月14日正式营业。市场内部区域划分明确,有综合商业区、蔬菜水果批发区、肉类批发区、调料副食品批发区、服饰鞋帽区等7个区域,经营项目30大类1万余种商品。

梁彩侠的“邻居”——进驻新裕市场4个多月的张虎指着不远处的两间商铺高兴地说:“我经营蔬菜批发已经15年了,以前在公乌素老市场经营。老市场道路狭窄,每天都拥挤不堪,运输车更是不好通行,客户来进货,都需要我们推着小车运送好几趟。现在进入这个市场,我不仅能免费用3年店铺,而且还有农副产品每吨 150元的补贴,得到这样的大‘实惠’,赶我走我都不走了。”

张虎说,以前在老公乌素市场每天可以批出3到4吨的土豆,从6月14日进驻市场以来,日均可批发10吨左右。“‘十一’期间,大概每天都可以批发80吨左右。”

我以为听错了,又问了一遍,张虎在重复了80吨这个数字后,向我道明了缘由:“10月份是人们冬贮菜的高峰期,每天的批发量自然会大幅上升。而最大的原因是,市场每吨农副产品都会给补150元,那就是说我一吨土豆一进市场就赚了150元,除去员工的工资、运输等费用,我一吨也能赚80多元。这样,我一斤加几分钱甚至不加钱,光赚市场给补贴的钱也亏不了。”

市场副总经理高庭海告诉笔者,市场在做好硬件设施的同时,最重要的是让百姓吃上“放心菜”、“便宜菜”。“我们让利给商户,商户就会让利给市民,市场商品便宜、丰富,市民‘菜篮子’就会丰富,会拎得轻松,拎得舒心。”高庭海说。

打造食品放心市场

凌晨两三点,公乌素镇居民区里静悄悄,而新裕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却是车辆川流不息、人声鼎沸,热闹得如同春运的火车站。新裕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天可进出农副产品200多吨。那么,如此大的批发量如何才能保证食品安全?

一辆运送豆角、茄子、尖椒的货车缓缓驶入新裕农产品批发市场,车子停稳后,蔬菜刚搬运下来,新裕农产品市场检疫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迅速取走各种蔬菜作为送 检样品,贴签、切取可食用部分,提取样本,检测药剂混合,送检测仪器分析……检测结果出来后,合格的被准许进入蔬菜批发市场交易。

据新裕农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杜莲平介绍,一旦被检出蔬菜、水果或肉类不合格,残留农药超标等问题,不仅产品会被禁止销售,清出市场,而且商户在以后的交易中还被严格监管。

“刚开始实行水果蔬菜、肉类全检制度时,有些商户闹情绪,不理解。现在大家不仅接受了,而且商户进货也谨慎多了,问题蔬菜、水果、肉类都不敢往这里运 了。”杜莲平说,市场检疫检测中心拥有目前我国最先进的检疫检测设备,并聘有专业检测人员做检疫检测工作。检疫检测中心可以检测农产品农药残留含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肉类中是否含有瘦肉精或是注水肉。

农产品批发市场范文第4篇

内容摘要:本文在研究国内外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不足,设计了能够解决这些不足的电子商务系统,并对该系统的设计思路、系统框架、交易模式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产品批发市场 交易模式 交易流程 电子商务系统

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乡统筹,工业经济开始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农村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也从单一的粮食生产开始向多样化的农产品方向发展。而农村流通现代化作为农村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的核心。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小生产、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发挥着集散商品、形成价格、传递信息、调节供求和提供服务的功能。纵观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历程,农产品批发市场对稳定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重要的一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还不尽如意,还存在着盲目建设、重销地而轻产地、市场管理不完善、交易规模小且落后、信息网络利用效率低等问题。

应该说,发展电子商务,提高农产品批发交易的信息化利用水平,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产品交易的规模与质量,减小农产品交易过程中的流通损失。本文在研究国内外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和流程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特点,设计了相应的电子商务系统,并对交易系统构成、交易模式等进行了详细分析。

国内外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

(一)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参差不齐,即使在一个市场内也会存在多种交易模式,图1显示了我国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模式和流程。

在交易过程中,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农民(含农业生产联合组织)、批发商(从小商贩一直到大批发交易商,等级差距比较大)、小消费者、大型采购者。

主要交易活动包括:农民(含农业生产联合组织)与小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农民(含农业生产联合组织)与各级批发商之间的交易;农民(含农业生产联合组织)与大型采购者之间的交易;批发商与小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批发商与大型采购者之间的交易。

不同交易主体间的竞争谈判能力不同,在交易中占优势的是批发商,而农民是比较弱的交易参与者(现实中我国的农业生产联合组织较少)。现在农产品价格主要通过讨价还价来形成。交易者之间没有站在一个平等的竞争平台上就行交易,农民在批发市场的交易中没有收益,同时也使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效率较低。

(二)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

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模式与国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较大的不同,其中有两个代表性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交易模式为从农户开始到消费者的产销一体的全流通制度,体现了一种规模化效益;另一种则以日本为代表,其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引入了拍卖制度,这是一种精细的交易定价模式。

美国式的农产品直销。所谓农产品直销,就是由农民或农民团体,将生产的农产品包装处理后,直接运送供应消费地零售业者(超级市场)或连锁零售业包装配送中心和消费大户。由于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了运销价差,使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得到利益。这种直销模式是与美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产品生产规模增大,零售单位的规模也随之增大,尤其是零售商店形成连锁经营或超级市场连锁店网络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生产与大流通的矛盾。与此同时,交通条件的进一步改善,通讯手段达到较高水平,保鲜技术的进步和分级的标准化,也为农产品直销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日本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拍卖。由于日本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相对紧张,其农业生产只能建立在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因此,日本农业生产小规模与大流通的矛盾始终难以解决。日本农产品市场向拍卖市场的方向发展,走出了一条节约交易时间和费用的高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之路。拍卖制度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市场价格的形成。目前日本绝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都是采用这一制度,而且各批发市场都有计算机和特定的通讯线路联网。经由此网络,交易者可以看到全国各拍卖市场的行情,并可以购买其他市场上的产品,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进一步节约了交易时间和交易费用。

(三)国内外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对比分析

根据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模式现状与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相对比,可以发现:

我国批发市场主体组织化程度低,业务经营存在盲目性。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绝大多数是分散的农民和城镇居民,他们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缺乏专门的经营知识,且绝大部分不具备法人资格。在业务经营上存在着严重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一方面,他们在市场交易经营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对风险的承担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受利益的驱使,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甚至假冒伪劣的行为和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利益。

我国农产品质量不高,同时也缺乏相关的等级检测检验标准。

我国绝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以现货、现金交易为主,批零兼营相对比较普遍。现有的批发市场大多是实物交易,产品全部堆放在市场,买主在验货基础上讨价还价,现金收付完成结算。以现货为主进行交易得到的交易信息对调节商品流量、平衡区域供需矛盾有较大作用,但因交易对象已经是成品,因此交易信息对商品生产指导意义并不大。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类型比较复杂,交易参与者众多,使得市场监管的难度增加。

我国缺乏成规模的农业生产联合组织,农民缺乏竞价交易的信息和能力。

服务功能不足,服务意识不强。批发市场作为一种组织形态的市场,市场的提供方应该在组织商品流通方面提供较好的服务,不但要为买卖双方提供好的交易场所,而且还应该为买卖双方提供相关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

为了改变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不足,必须设计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的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系统,才能繁荣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电子商务系统架构设计

(一)设计思路

第一,当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统一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时,必须使得参与各方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竞价交易,而不是象现在的弱者恒弱、强者恒强。所以,对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电子商务交易必须引入会员制,全部参与者都是会员,会员根据在交易中的地位拥有不同的权限。

第二,在引入会员制的基础上,对于交易的农产品必须设立完善的检验检测标准,农产品在进入交易时已经确定了相应的等级和质量,这可以使交易者不必看到现货就能进行交易。

第三,交易模式包含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远期交易便于农民根据需求和价格进行生产调整,同时也可以使批发商和需求者能够及时调整操作策略,以实现交易畅通。

第四,交易规则为买卖双方竞价交易。竞价交易能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价格,提高经营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体现社会供求关系。

第五,完善农产品批发交易中的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和配套物流服务等。这样可以为农产品批发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系统框架与主要功能

整个系统分为三个功能部分,即会员管理、交易管理、交易辅助服务。三者间信息传递关系如图2所示。

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会员根据其在交易中所担当的角色而具有不同的权限,但是对于全部会员来说,它们具有平等的市场主体资格。会员可根据其参与交易的次数、时长等划分为长期会员和临时会员。

会员管理的功能主要包括会员注册登记、会员档案管理、会员交易资格审核与监管。对于在市场交易中的销售方来说,需要审核产品的质量、等级、数量、产地、提供时间等;而对于购买方来说,需要审查他的信用或资金能力、购买需求。只有通过交易资格审核后,交易各方才能进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种方式保证了交易产品的质量等级和购买方的支付能力,规范了交易流程,可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交易管理主要涉及交易和交易。在交易中,各方可以选择现货交易或期货交易,竞价方式可以采用拍卖竞价,出价高者获得产品。这样可以保证市场交易中农民一方具有较高的收益。

交易辅助服务包括履约与支付、物流配送服务、交易监管等,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开发平台

开发平台可采用J2EE(Java 2 Enterprise Edition)技术,数据库采用Oracle等大型关系数据库,开发工具采用Borland JBuilder等。

系统应用三层B/S架构,即Client/Application Server/DB Server模式。其中由DB Server完成对交易产品和需求等信息的储存、管理等,Application Server完成交易的中间操作管理,Client完成会员客户的各种交易操作。对于非会员来说,可通过公用网络部分可公开的交易信息。

研究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正处速发展时期,但是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和需求的分布都非常广泛,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非常落后,因此,必须在做好相关的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市场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参与各方的实际需求和特点设计有利于市场发展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颖,井森.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农村市场,2001(10)

2.马龙龙,孟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2(1)

3.高燕,朱信凯,潘勇辉.构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行模式.中国农村经济,1999(9)

农产品批发市场范文第5篇

[关键词]日本 农产品 批发市场 借鉴。

由于地域特征和历史原因,日本和我国农业生产者规模普遍都比较小,农产品物流主要借助于批发市场完成。作为农产品物流中最大的通道及枢纽,批发市场可以满足买卖双方扩大运销规模和交易空间、节省交易成本的需求,是解决小规模农业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矛盾的客观场所。在国际上,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已得到公认,对于在农业生产上与之有很多相似之处的中国来说,其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特点健全的物流管理体制是保证物流效率和行政管理效率的前提条件。日本经过了近百年的发展,才形成了从农产品生产到流通一整套的理论和体制。

归纳起来,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支撑。

以法律来规范市场建设和管理,培育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是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取得成功的保障。早在1921年日本就了第一部《中央批发市场法》,将中央批发市场的开设、管理、交易等纳入了法治轨道,并于1923年开设了日本第一家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批发市场地位的日益提高,日本又于1971年修订了该法,将《中央批发市场法》改为《批发市场法》,将地方批发市场也纳入了法治轨道,进一步确立了以批发市场流通为主的农产品物流地位。以后每隔5年修订一次,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该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市场运行规则。〔1〕经过几次修订的《批发市场法》更加严格了交易原则,使交易活动更具公共、公开、公正性,很少发生违法现象。

另外,统一规范的管理体制也保证了行政职能的高效发挥。日本将农产品的生产管理、产后加工、安全卫生、上市运销、零售消费等生产和流通诸环节的行政管理职能,统一归口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

在全国层面上由农林水产省流通局负责农产品的流通行政管理,在省、市级层面上由地方农林行政部门的流通室负责行使职能。

2.有组织化程度极高的农民协会。

日本法律规定,中央批发市场必须由政府开办,但地方批发市场可以由农协、商社等法人团体开办。

农协是组织日本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关键组织,日本农协是根据1974年国会通过的《农业协同组织法》,由农户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群众经济组织,是一个拥有强大经济力量的、遍及全国的民办官助农民经济团体。在农产品流通的各环节,如组建批发市场和集配中心,组织物流、商流、信息流及组织结账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农协一般都建有农产品集贸所,负责本农协成员产品的售种、挑选、包装或冷藏,然后组织上市。目前,全国农协系统共有集货所近3000个。此外,农协系统还有全国运输联合会,下设众多运输组织,充分保证了农产品以高保鲜度迅速运到批发市场。〔2〕3.有高效运行的竞争机制。

对于批发市场的交易参加者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特别是作为交易主体的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等都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才能进场交易。为了保证竞争适度,每个批发市场对进场的批发商、中间批发商的数量都有严格限制。在日本,通常每个批发市场内的商被控制在2~6人。〔3〕这些人要靠恪守法规、诚实、有实力、有信誉,才能在市场中站住脚,以赢得生产者的信任,使其可以稳定、多渠道、多品种地获得委托销售货源。另外,在价格的形成上主要采用拍卖制,经纪批发商或参加买卖者进行激烈的竞买,以出价最高者买取某一物品。

激烈的竞争使得少数有实力、经营得法的批发商发展成为批发株式会社,有的则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

4.有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鲜活农产品的供应,直接关系国民生活的质量与食品安全。日本在这方面的主要做法包括:从分级包装入手,建立农产品产地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建立农产品品牌和信誉;通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实施快速检测与化学分析检测结合的一系列检测手段,确保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明确、体系健全,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由财政投入。

5.有现代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通过采用现代化的电子设备进行拍卖交易,迅速、准确地处理货款结算。在日本,买卖双方要把货款结算业务委托给第三者处理。一般来说,买方在3~7天之内要通过银行向批发商付款,批发商在1~4天内通过银行向供货人付款,从而完成结算过程。

二、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基本建立起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城乡集贸市场、连锁超市和其它零售网点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目前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到4500多家,承担着约70%的商品农产品流通任务。〔4〕目前,我国的批发市场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工商局或农民集体兴建;另一类是经过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国家级的批发市场,较规范但活力不足从而未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自发形成于市的批发市场,有活力而规范性差,二者都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纵观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历程,其高效运作主要取决于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完善的法规体系。因此,借鉴日本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应该着力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

1.加快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规体系建设。

要确立以批发市场流通为主的农产品物流地位,规范批发市场的开设、管理与经营制度。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管理规范化程度都比较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批发市场法规建设严重滞后。由于缺乏市场法规,许多实际问题难以解决。另外,我国现行的市场行政管理体制滞后,有关职能部门责权范围不明,职能交叉,使得批发市场管理上、政策上不统一、不规范,遇事相互推诿,行政效率低下。

因此,借鉴日本建立批发市场法规体系的经验,应尽快制定一部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法,以保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运作,达到公平、公正、效率的目的,使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物流的枢纽作用能够充分发挥。

2.培育规模化经营的现代批发商,激活农产品批发市场。

目前,我国规范化的批发市场经营主体都是计划购销体制下形成的国营公司或企业,而自发形成于市的批发市场,任何交易主体都能进场交易。真正的中间商或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业者没有很好地培育起来。未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应该是个体摊位的集合,而应该是批发企业的集合。市场竞争必然走向集中,优胜劣汰的规律首先表现在经营者规模经济效益上,竞争必将导致许多小规模经营者无法支持而退出市场,批发业最终将是集中与规模经营。因此,一方面政府和批发市场管理者要引导现有经营主体按照现代流通方式转换经营业态,做大、做优、做强,朝着现代企业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引进大生产商、大批发商、大商入场经营,尤其是那些在国际和国内都享有很高知名度的品牌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他们入市,通过他们的规范化经营带动批发市场整体素质的提高。

3.培育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提高农民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政府积极引导、扶持农产品中介组织、经纪人队伍发展,特别是应重视从农业生产者中培育成熟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通过建立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农产品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能力,带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上规模。在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的问题上,由于种种限制,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各地各种农协组织多偏重于农产品生产,真正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实现农产品销售的组织屈指可数。农产品分散地参与市场流通,一方面增加了物流和交易费用,造成规模不经济;另一方面,农户之间缺乏整合,大大削弱了其讨价还价的能力,难以保护自身利益。当前,国家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决定农民收入高低的主要场所。培育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提高农民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不但有利于农民增收,而且能带动我国农业的结构性调整,促进农产品流通新模式的建立。日本农协以及美国和欧共体国家销售合作社的发展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4.积极稳妥地推行拍卖制,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拍卖制是国际上规范批发市场价格机制较为普遍运用的方式。日本的中央、地方批发市场都以拍卖制为主。通过买方的竞价购买,使价格的形成过程公开透明,能明显提高信息的集散传播效率,有利于理性的交易决策。另外,拍卖能使同一批产品卖出最高价格。买方投标竞价在公开场合短时间决策,依据的是经营效率和预期利润的约束,这既符合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又有利于利润分割的公平、公开。但是,目前我国批发市场由于交易主体经营规模小、流动性大、数量众多、交易分散等特点,使得拍卖制的产生与发育受到制约。因此,一方面要催育大型的批发商组织,以扩大交易规模;另一方面要促进委托批发贸易的发展,以提高交易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从而为拍卖制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5.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建立农产品物流全程监控与可追溯系统,为农产品的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农产品监管部门提供一个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工具。

此外,政府应该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主体的资质认证,交易主体承担保证经营农产品安全无害的义务,如出现问题,取消其经营资质,并按照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建立农产品物流信誉保障体系,实行对农产品供应人、承销人和零售商的备案、不良记录通报制度和农产品安全责任连带制度。通过系统的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手段的实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山城宏。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J].中国市场,2004, (09)。

〔2〕刘文杰,韦 恒,国外农产品物流的经验及启示[J].中国科技信息, 2005, (24)。

〔3〕大河内。日本批发市场交易规则讲座[J].参考资料, 2004,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