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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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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检测

农产品检测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产品检测;问题;对策

农产品安全关系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不同材料的不合理添加,导致了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为了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需要严格把控农产品质量关,不断减少农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

1农产品检测存在的问题

1.1质检力量不足

农产品检测涉及生产环境检测、加工环境检测、产区准入市场检测等多方面内容。但目前的农产品检测力度不足,无法满足农产品检测的不同环节的需求。部分农产品检测中心还处于初步筹建阶段,工作刚起步,检测能力无法满足农产品销售地和消费者的检测需求。1.2预警能力滞后农产品在检测时要根据农产品的质量等级进行风险预测,并依托数据收集与分析进行预警,目的是规避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但由于检测人员缺乏,检测人员的检测经费不足,导致大量农产品流通过程中风险预警能力滞后。

1.3检测体系不完善

国家制定了农产品检测标准体系,但主要用于出口农产品的检测。针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购买的地点,进行农产品检测比较少,导致一部分未达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有些商户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会利用低价进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进货,导致原本质量优良的农产品失去市场竞争力。

2农产品检测改进措施

2.1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需要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区域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成立农产品检测工作室,并投入资金购进精密检测仪器,配备2名左右的农产品安全检测员,对所属区域内的农产品市场、配送中心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以保证百姓的餐桌安全。农业管理部门要将农产品检测列入日常工作范围,并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支持,以保证农产品检测的有序开展。

2.2强化农产品源头的质量监管

为了保证农产品的安全,在农产品投入市场之前和之后都要加强监管力度,目的是通过源头监管打击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禁药品的使用,并鼓励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病虫害进行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减少农产品的药害。要构建农产品检验绿色认证体系,通过激励机制,为农产品的安全奠定基础,引导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自觉利用规范技术进行农产品生产,进而从源头上把握好农产品质量。

2.3加强农产品检测的管理水平

农产品检测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思考

近年来我国食品频出问题,比如三鹿有毒奶粉事件,双汇瘦肉精风波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大大降低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不安,同时也使得我国食品的信誉度受到严重损害,不利于在激烈竞争的国际环境中脱颖而出,因此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势在必行,下面我们就来做具体的研究和探讨。

一、我国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的现状

1、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

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质检机构不仅存在数量上的不足且分布也不够均衡,首先现有的检测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数量上的不足给质量检测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尤其是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等安全类质检机构及畜禽类农产品质检机构更是严重匮乏,这种状况无疑严重影响了对农产品的顺利检测,给产品质量埋下了安全隐患,其次质检机构分布存在不均衡现象,东部地区质检机构数量尚可,但是中西部地区由于受条件所限,不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滞后,甚至还有很大一部分地区尚未有农产品质检机构,可想而知质量安全检测存在多大的疏忽和漏洞,在这种条件之下,要做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基本是不太可能的;二是质检机构功能单一,之所以这样讲主要是因为现有的质检中心大多是品质检测机构,还停留在行业、产品类别的单一功能层面上,这种形式远远不能满足质量安全检验的需要,抑制了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成效;三是现有的质检机构普遍效率低下,之所以出现效率低下的状况,主要是因为多数检测机构在建设之初是按照行业、产品或单一功能标准实施的,结果导致总体规模较小、装备水平较差、利用率低等,不但给高效管理带来了的困扰,同时也难以满足批量、准确及全过程监测的需要,总之弊端诸多;四是高新技术产品监测匮乏,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进步,涌现出了大量高新技术产品,比如转基因农产品,但是却没有相应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立,严重影响了对这些产品的质量检测,给食品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2、质检人员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质检人员具备高超的技术水平,这是由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集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化技术及相关政策、法规为一体,如果质检人员不具备很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是很难胜任这份工作的,但是当前我国很多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并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和要求,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有很多,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在我国是一门新兴学科,相比很多发达国家,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起步较晚,技术水平也相对比较落后;二是国内缺乏高、精、尖检测专业人才,高素质人才的匮乏致使很多先进仪器和设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比如液质联用仪、等离子质谱仪等,在一定程度上了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3、检测能力不强

当前我们农产品检测机构普遍存在检测能力不强的现象,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很多检测仪器和设备出现老化趋向,不仅如此还存在专业化程度较低,配套性差的现象,这些不良因素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检测的范围和能力,影响了检测的效率和成效;二是质检的实验环境条件不好,配备不够精良,设施不够健全,致使检验所得结果不够安全和可靠;三是可检测的项目比较少,相比国外同类质检机构而言,国内农业质检机构不但在检测参数上有待拓展,而且检测精度上也亟待加强,很多检测项目由于缺乏先进的检测方法和设施而无法进行,或者有的项目虽然可以检测,但是由于仪器设备精度不高、检测方法不够先进,不能很好的与国际接轨,致使检测出来的结果不能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和要求。

二、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应该采取的有效举措

1、积极构建健全完善的农产品检测体系

针对我国由于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而导致的检测成效及质量不高的现象,我们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努力建设完善的农产品检测体系便是最有力的措施之一,为此国家相关部门要秉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这项工作,比如虽然中西部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很多设施也不健全,但有的省份是农业大国,因此就应该重点在该省建立农产品检测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安排,做到有轻有重,这样可有效解决质检机构分布不均衡的现象,从而进一步完善国家农产品检测体系,此外还要努力完善和增加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等安全类质检机构及畜禽类农产品质检机构,对农药和兽药的检测一直是我国农产品检测的薄弱环节,我们要切实认识到这一点,并采取有针对的举措予以弥补,同时不断丰富和拓展质检的功能,使之更好的为农产品的检测提供服务。

2、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立法力度

政府相关部门不仅要制定严格的产品检验标准,还要积极推出专门的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有了法律制度的保障,会使农产品的安全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而确保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国家相关部门在制定食品法规及安全监督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和国际接轨,达到国际化的规范和标准,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要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商贩,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打击,以示警示,这对规范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监管力度需要各级卫生防疫部门作出积极努力,严把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关,为此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要切实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充分履行自己职能,严把检测关,积极采取各种有效举措把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到流通领域之中,此外卫生部门还可尝试实行有效举报奖励制度,对于提供农产品质量不合格有效线索的人员予以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争取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来查处不合格产品,让不合格产品无路可逃。

4、高效整合资源,提高质检水平

高效整合资源,主要指两方面,一是整合农产品质检现有资源;二是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之上,优化配置,提高设施水平。在整合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尤其是各个质检中心的专业现状和隶属关系,还要注意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设施,争取让部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主要仪器设备达到先进国家的标准和水平,努力向国际靠近和接轨。

三、结语

从以上内容的论述中我们可知,要完善我国农产品质检体系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先解决好质检体系现存的各种问题和障碍,在此基础之上,加强对实践的研究和探讨,力争找出更加行之有效的举措,不断完善质量检测体系。

参考文献:

[1] 董金阳,高希宁.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博弈分析及相关解决措施[J]. 财经界(学术版), 2010(02)

[2] 王婷婷. 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对策研究[J]. 当代经济, 2011(08)

农产品检测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立足省会城市中心区实际,率先在全省建立“全覆盖、零盲点、高标准”的农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和专业执法队伍,建立有效针对各站(点)实时监控的网络监控体系。投入640万元,在全区各大标准化集贸市场统一规范建立标准化检测室20间、配备流动检测车1辆、农业综合执法车1辆,全面启动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程,着力打造“全国一流、西北第一”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基地监管,推行产地准出制度。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号)有关要求,在全区10065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内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并通过“农超对接、场地挂钩”等项目实施项目带动,全面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确保农产品的可溯源。

2.加强宣传、落实政策,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等措施的宣传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索证索票手续,坚决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相关规定,以全程监管农产品销售轨迹。实现“市场准入看”的良好局面。

3.加大推进流通领域体系建设力度。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区20家标准化集贸市场内全面建立标准化检测室,配备检测农产品用的RP—410速测仪、紫外分析仪和畜产品快速检测仪。同时为每个标准化检测站(点)配备电子显示屏,对检测结果做到及时公布、滚动播报;在前期公开招聘20名检测员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聘40名由财政供养的专职检测人员,进一步充实检测队伍,配备1辆流动的检测车辆,在区农产品监测站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挥中心”,建立针对各站(点)的网络监控体系,并配备必要的电子设备建立信息平台,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做到即时监控。力争使全区上市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并逐步实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目标,确保5月中旬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场观摩会在我区如期召开。

4.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专业执法车辆,加强源头监管及各站(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及时查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

三、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0—3月2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召开专门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农产品检测范文第4篇

关键词:长春;农产品检验;研究

中图分类号:F7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2-0016-2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对农产品(包括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下同)质量安全实施检验检测的重要技术执法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贸易等方面担负着重要的技术支撑职责,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升级、农产品消费安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技术保障作用。

我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相继组建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和生产基地、市场检测点,初步建立起了由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中心为骨干,基地和市场检测点为基础的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 我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基本情况

1.1 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率先通过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并全面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2003年6月长春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是我省第一家成立的地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也是农业部重点建设的地市级区域性中心之一。中心分别于2004年11月和2006年5月在全省率先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和扩项评审,取得了包括蔬菜水果、粮油作物、农业环境、种子化肥等四大类法定的检测资质。

中心成立并取得法定的检测资质后,即依据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工作。

(1)积极开展蔬菜基地及市场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2005年以来,长春农产品质检中心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零售商场和超市的蔬菜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并使抽检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采取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对蔬菜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近五年来累计抽检7000余个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市场及政府有关部门,促进了我市上市蔬菜整体质量的提升。

(2)开展城区新菜田环境评价工作。为配合实施全市城区菜田外移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农产品质检中心承担了新开发菜田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三年来已经完成长春市6个区、12个乡镇、38个行政村和榆树市四个乡镇共计10110公顷无公害蔬菜基地的环境评价工作。

(3)积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抽检任务。当国内出现“毒白菜、毒韭菜、毒豇豆”等事件时,反应迅速,开展有效的排查工作,并及时的公布检测结果,对消除市民恐慌,为保证市民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提供了保障。

(4)自2007年开始,经省农委考核合格后,即承担了吉林省九地市蔬菜水果的例行监测任务,目前年抽样检测量达到了2000余个。

(5)对各县区及基地、批发市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蔬菜农残速测技术、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几年来共培训各类技术人员80余人次。

1.2 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逐步建立,并将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监督检验中发挥作用

我市是农业大市,所辖的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等县(市)、区均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自2009年以来,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下,由地方提供实验室场地、人员以及配套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设备购置资金,5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其中,2009年投资了400万和300万,分别建设了德惠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双阳区农产品质检中心;2010年投资390万建设了农安县农产品质检中心;2011年各投资300万,建设了榆树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九台市农产品质检中心。目前,这些中心均处在设备购置、安装、人员培训等工作中,预计从明年开始即可开展检测工作。

这些县级质检中心开展工作后,将负责对生产基地农产品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合格发放合格标识、生产基地持标识,产品直接进入批发市场及超市设立的“放心农产品销售区”销售;另一方面着力开展对所辖区域内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内蔬菜类农产品以有机磷农药残留为主的日常性监督检测工作。

1.3 批发市场快速检测站(点)全面启动,初步形成市场蔬菜质量安全准入框架

我市目前有两大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中心批发市场、果品中心批发市场),有一定规模的超市40余家,农贸市场50余家,其中两大批发市场的果蔬批发量占到长春市蔬菜水果需求总量的80-85%左右。

我市原有的两大批发市场原来均建有检测室,但由于是企业自行组建,考虑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存在着把关不严,时效性不强,疏于检测等现象。为保障我市市民使用蔬菜、水果的安全,彻底改变原有的由批发市场检测室对进入市场的果蔬实行自检的不利状况,2010年市政府办公会议决定,由市农委牵头,由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在我市两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由政府部门派驻的检测机构对进入市场的果蔬实施检测的行为。市政府为此拨付专项资金152万,并由农口其他单位抽编20人,成立了蔬菜检测站和果品检测站,实施三班倒、全天候的检测。自去年八月份开始检测以来,实施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已检测果蔬样品15000余个,有效的杜绝了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我市市场,使市民吃上了放心菜、放心果。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可以认为,我市已初步建成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轴心,县级综合性质检中心为骨干,市场快速检测站(点)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事实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立,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档次、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和人民身体健康等方面都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应该看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完善。

2.1 市与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发展定位不够明确,协同作用不强

目前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具备了对农产品(蔬菜水果、粮油作物)质量、农业环境(农田土壤、灌溉水、大气)、农业投入品(种子、化肥)的检测能力和资质,其检测性质为定性定量检测,其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按其职责应以快速检测和半定量检测为主,注重在本县区第一时间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初步确证后及时上报上级质检中心进行确证,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以及时控制。但由于人员技术水平运行经费的制约,目前尚未形成检测能力。另外,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上下协调难度大;五个辖区的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各自为战,对生产基地和市场的监督检测工作容易形成断层。

2.2 市场、基地快速检测站(点)的配备不足,管理不够规范,检测可靠性不强

除了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设立的两个批发市场的检测点比较规范以外,我市近100家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和农贸市场中也有近30家设立了检测点,但是由于检测人员和经费的不足,目前检测工作多数处于停滞状态。对于开展工作的市场和基地检测点,尽管实行了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统一培训,对检测站(点)的设立提出了统一要求,但由于没有出台规范性的检测站(点)管理办法,各类市场、基地具体情况的差异,造成站(点)布局设施不合理、仪器试剂配置不统一、人员操作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专销区柜不明显等方面的较大问题,致使检测结果的不一致性,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可靠性差,影响市场蔬菜质量安全准入工作的正常开展。

3 对策与建议

对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农业生产发展的迫切需求,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刚刚起步,而且任重道远。应确立“围绕我市优势农产品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主题,配套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整体推进、循序完善”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步伐。

3.1 以产品、产地监测为重点,提升市级质检中心的核心能力

充分利用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现有技术装备,围绕我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业化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配套改善检验环境和设施,大力扩充检测项目;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投入品和以果蔬等农产品为主的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明确赋予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和检验检测体系监督管理职能,真正发挥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中的龙头和核心作用。把中心建成全市农产品、农业环境、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检测评价中心、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和人才培训中心。

3.2 以农产品快速检测为重点,强化县级质检中心的检验能力

我市所辖的五县(市)区农产品质检中心均已成立,部分县区的检测仪器采购已完成并配置到位,应加快对使用检测分析仪器及快速检测仪器等检测人员的培训,争取尽早开展工作,目前重点应开展高毒农药和违禁药物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及初步定性工作;承担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监测任务的抽样工作和生产过程监督检验工作;指导生产基地和市场开展快速检测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和技术咨询培训等工作。同时,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可与规模大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或批发市场结合开展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其检验能力。

3.3 以市场准入检测为重点,增加市场、基地和企业检测站(点)的自检能力

围绕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我市两大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站应严格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通告精神,对进入我市批发市场的蔬菜、水果做到严把“入口关”做到“全天候、全覆盖”的检测密度。防止农残超标的农产品进入我市市场。

对超市、农贸市场检测点应按照“有固定检测场所、有快速检测仪器、有专职检测人员、有检测台账记录、有专门交易区或专柜”的要求进行配置;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检测站(点)应根据生产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配置相应的检测场所、检测仪器、检测人员,并做好产品留样和检验记录。需要大型(精密)检测仪器的检测项目,配置有困难的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协议,进行委托检测。

3.4 以检验检测体系规范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主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点)在机构人员、环境设施、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点)管理办法。对市场准入检测实行“检测标准方法统一、检测人员培训统一、检测仪器试剂统一、检测报告管理统一和专销区(柜)标准统一的“五统一”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库,检验检测电脑联网,形成可溯源性的检验检测网络化管理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测站(点)检测能力验证试验和检测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明确发展思路与途径的同时,必须落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加以推进。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部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结合长春市实际情况,制订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规范性文件。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技术机构”。因此市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资金由财政列支;市场、基地检测站(点)建设由企业投入为主,财政给予补助。

(3)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并理顺隶属关系,充分发挥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能。

(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制度。一是未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一旦发现应追究市场和销售者责任;二是未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宾馆、饭店、学校、工矿企业等单位不准采用,一旦发现应追究单位领导者责任;三是不具有农产品相应检验条件或委托检验条件的生产加工单位不予申报名优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四是不具有农用投入品相应检验条件或委托检验条件的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不予申报有关资质或不予通过复查;五是农产品产地环境实行二年一次的定期检测评价制度。

5 小结

农产品检测范文第5篇

(一)工作运转经费不足

近年来,政府不断地加大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财政投入,为河南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工作提供了保障,各检测机构检测室面积基本上都达到了检测要求,配备了主要的检测仪器。但仪器设备维护成本大,检测所需试剂、耗材、标品等价格偏高,各质检机构普遍反映经费不足,另有个别质检机构检测经费仍未纳入财政预算,开展日常工作较困难。由于人员或资金配备不到位,存在检测范围偏小、仪器设备闲置、利用率低的问题。

(二)专业技术人员偏少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中规定检测机构应配备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个部门至少配备1名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了解检验工作目的、熟悉检验方法和程序,以及懂得如何评定检验结果。但目前河南省基层检测机构拥有中级和高级职称的人数相对偏少。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人员少,学历大多偏低,检测水平参差不齐,缺少骨干检测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由于县级检测机构人员工资待遇较低,无法留住优秀的检测技术人才,无法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检测队伍不稳定,检测技术水平也有待提高。

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基层检测机构人员技

术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几年来多次举办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基本上达到了各县级质检机构至少有1名检测技术骨干人员的目标。但由于检测设备和技术标准更新速度快,仍然需要加大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县级质检机构多数存在一人多岗、工作内容有交叉的情况,在加强检测技术培训的同时,也需加强实验室管理知识的相关培训。形成由县级到市级培训为点、市级之间互相学习补充为线、省级集中培训为面的培训模式,实现每个检测机构至少有2名精通多台主要仪器设备、从样品抽取到样品检测能够熟练操作、对实验室管理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的技术骨干,由这2名技术骨干带动机构其他的工作人员逐步提高检测技能和业务水平,从而提高整个检测系统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于仪器设备维护成本大,检测所需试剂、耗材、标品等价格偏高,县级质检机构开展检测工作每年经费应不少于3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农产品质检机构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保障县级质检机构的持续运行,发挥县级检测机构的作用,就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三)加强内部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

1、规范内部设置:质检机构实验室应至少设立业务室和检测室2个部门,检测室根据检测内容分农残、重金属、理化等组,每组至少2人。业务室负责收样、下达检测任务通知单、汇总检测结果、编写检验报告以及各类档案的管理。检测室负责样品检测、填写原始记录单、仪器设备的管理以及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等工作。

2、落实规章制度:质检机构实验室应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确保其持续有效的运行。检测工作涉及到抽样、样品制备、样品检测、编写检验报告等多个环节,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要求规范操作。

3、强化资质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只有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计量认证是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是质检机构应开展检验监督工作的先决条件,所以质检机构要开展工作就要先通过计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