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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履责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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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履责履职报告

办公室履责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一是理顺完善了区级监管体制。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工商、质监、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24个部门和全区12个镇办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核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6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建立了层级明晰、职责明确的区级监管体系。

二是充实强化了镇办监管职能。在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加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牌子,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办安监站长兼任,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员的培训和使用等工作。同时,为解决好食品经营企业点多面广,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缺乏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实到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问题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配套出台了《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设了村、企监督触角。在各村(居)、企业聘请具备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兼任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本村(居)、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及情况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张店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已达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盖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馈队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淄博市张店区编办 E:CWK)

邹平县“三个强化”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检查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工作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明晰检点。以单位自查,查找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社会调查,了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评价意见;以实地检查,深化各项治理整顿,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共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县级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健立健全县、镇(办)、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细化部门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农村延伸。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各监管部门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邹平县编办 曲庆光 E:LDQ)

莘县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专项检查

莘县编办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食安办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分单位自查、社会调查、资料分析、实地检查等阶段逐步展开。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相关措施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联合检查组通过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单位上报的职责和履职情况自查报告,分析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对其具体的评价,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实地检查阶段,通过听取各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联合检查组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上报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逐渐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莘县编办 E:LDQ)

日照市东港区对17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履职检查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开展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这次履职情况检查一改过去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走访监管对象20余个(家)、访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开展社会调查问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视角、客观地检查了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区存在着监管力量缺乏与经费不足;法规政策不完善;部分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各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缺少具体的监管文件规定,容易出现大包大揽,过度作为,出现监管错位、空位,不利于工作开展。针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东港区编召集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问题解决意见及办法,并把问题反馈到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出整改时间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

通过科学地进行履职检查,一方面及时调整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清、职能监管空白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履职监管,促使各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切实管好管住该管的事。(时桂英 E:WT)

昌邑市编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市编办、监察局、食安办抽调6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召开检查组成员和拥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分管领导培训会,学习省、市检查精神,熟悉监管职责,为更好地开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针对部门和镇(街道)职责的不同,分别研究制定了11大项、22小项检查指标。

二是明确检查步骤。首先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汇报。重点了解部门(单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方面的问题。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在具体监管过程中有没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了解在履职过程中的难点。从部门(单位)提供的监管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2-3个单位,进行走访。再者是通过查看单位年度总结、科室总结、有关监管材料等,检查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全部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对照检查指标,查看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从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分别选择10名代表、委员进行走访,倾听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重点走访提出建议、提案的委员,了解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管对象时一并进行社会调查。本次检查共发放社会调查问卷75份。

四是做好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跟踪督查整改的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昌邑市编办 E:ZY)

济阳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获得肯定

办公室履责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绩效管理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2013年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这一主题,绩效管理内容如下:

1、履职履责(60分):县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乡(镇)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五个方面内容。

2、效能建设(40分):指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力提升年”活动部署安排,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健全完善制度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和效能投诉办理,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加减分项目等八方面内容。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分解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见附件,7月17日前,将工程类标后监管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建设预期目标分别报县监察局和房管局进行质量把关,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反馈意见,重新调整指标体系,加盖公章并提请分管县领导签字后,连同工作方案于7月19日前上报县效能办,审定后批复实施。如需调整,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出调整意见,并经分管县领导审核,报县长批准后,送县效能办备案。

(二)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从第三季度开始,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统计填写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报县效能办和相关牵头单位备查。各股室要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局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上报材料工作。

(三)指标考核。局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在2014年1月中旬前填好《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自评表》和《年度绩效管理报告》,分别报县效能办和相关牵头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抓好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成立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各股室要履行各自职责,监察室负责对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股室要各施其职,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绩效管理内容的任务分工和监察考核。

办公室履责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不断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责任体系和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强化政府机关及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贯彻执行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法治型、廉洁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不断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府执行力和行政效能保证。

二、目标任务

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履职尽责能力,加快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学习调研贯穿始终、分析检查贯穿始终、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以岗位为基础,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通过开展比学习、提素质,比服务、树形象,比能力、看实绩等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政府机关和公务员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岗位能力明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一)解决“能力席位”意识淡薄的问题,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研究解决“在其位,不谋其政或谋政不到位”、责任心缺失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增强“岗位就是能力席位”的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明确每个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加强实践锻炼和培训工作,使每名机关公务员都成为行家里手,做到正确、出色履行职责。

(二)解决思想解放不够的问题,着力提高开拓创新能力。通过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研究解决部分干部思想保守僵化的问题,切实在制度、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打破条条框框,把上级精神决策转化为符合我镇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开拓求突破,以创新求发展。

(三)应对困难束手无策和解决问题措施不力、点子不多等问题,重点围绕办事、办文、办会,在学、写、讲、干等方面,通过开展专业能力培训、争先创优等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统筹兼顾、驾驭全局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应对困难、应急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团结协作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提高整体战斗力和活力。

(四)解决乡镇干部机关化的问题,确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开展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优良革命传统教育,深入研究解决少数干部恋机关、怕下乡的问题,培养干部艰苦奋斗精神。

(五)解决政令不畅的问题,着力提高工作落实能力。通过开展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研究解决少数干部执行不力、执行乏力、执行不到位或走样等问题,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能力建设考评机制、群众评价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以工作实绩检验行政效能;严格执行行政领导问责制,加强政务督查、限时督办和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参加对象

全体机关干部。

四、活动安排

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从2012年5月开始,到2012年12月基本结束,共分宣传发动、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从2012年5月)。一是制定方案。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学习动员。及时召开全体公务员动员大会,广泛动员,确保全员参与。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思想水平、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基本内容,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讨论交流、案例分析、业务辅导、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开展能力席位标准大讨论。在学习培训阶段,除个人自学外,每周要安排一定时间集中学习,每个参加对象的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三是强化宣传。通过县广播电视台、三峡长阳网、长阳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向群众、向服务对象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取得他们的关心、关注、支持;要深入企业、村,主动征求群众意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使“能力建设年”活动成为一个开放工程;同时,采取办专栏、编简报等形式,积极展示活动成果。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从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对照“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广泛征求意见,结合个人岗位职责,通过自查、互查和上下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在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履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检查自身能力是否适应岗位的要求、是否正确履行了职责、是否尽到了责任,充分分析主客观原因,撰写有观点、有分析、有依据、针对性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能力分析检查报告和提升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开门搞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大群众参与面。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领导班子力分析检查报告和提升计划进行测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和提升计划。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从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围绕“确责、履责、问责”,针对分析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和制度化,建立能力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能力建设考评机制。把能力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行政问责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律立健全政务值班、重点工作督办等制度,完善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大力推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朋角工作制、决策责任追究制、接待、政务公开等制度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用管理制度巩固和规范能力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把能力建设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社会,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能力建设的最终评价标准,提高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行政效能的满意度。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健全政府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和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长效机制。五是建设政府机关执行文化。全县政府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要着眼于建设先进的政府机关执行文化。在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基础上,强化抓落实、抓执行意识,大力推行“马上就办’’的办事理念和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的执行理念,倡导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打折扣的执行作风,着力改变被动执行、选择执行、机械执行、盲目执行等执行不力的现象,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执行等行为,切实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一抓到底,并力争创造性地执行,在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中倡导先进的执行文化。各级各部门在集中活动结束时,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报告全县政府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办公室履责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严格行政问责,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增强政府执行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实施《市行政问责规定》,建立行政问责长效机制,现就加强行政问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行政问责工作方向

(一)坚持围绕推动责任落实、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开展行政问责工作。要把推动尽职尽责作为行政问责工作的出发点,坚持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形成确责、履责、问责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要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问责跟着问题走,发现什么问题,就及时解决什么问题,以有效问责促进责任落实、作风改善和效能提升。对事关发展环境、百姓民生、政令畅通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监督整改落实。要注重工作方法措施和目的效果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和激发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形成面对本职岗位主动尽责、面对群众需求敢于负责、面对发展难题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新战略实施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健全行政责任体系

(二)建立部门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对照“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部门、单位职责目录。对上级机关分解落实的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要登记建档,及时组织落实并反馈结果。部门之间发生职责争议,提出争议的部门要主动协商解决,对因不主动协商解决或者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从严追究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

(三)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将承担的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科学分解到内设机构、工作岗位或者具体承办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要明确不同级别之间、正职与副职之间的责任范围和工作方式,加快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职责具体、无缝衔接的岗位责任体系。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按照事权或者区域划分行政执法责任,将每一项执法职责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要根据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对工作任务、职责权限、工作标准、岗位关系和能力需求进行具体化、明确化,以此作为人员培训、考核、选任及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细化问责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健全工作规范和业务标准体系,使每项工作、每个任务、每一环节都有清晰、直观、可操作的标准依据。要认真对照《市行政问责规定》规定的4个方面、36种问责情形,全面梳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制度防范约束力。要把36种问责情形同本部门、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岗位负责的具体事项或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针对性强、体现部门特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的具体问责事项目录,切实将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考核

(五)建立行政监督协调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牵头组织政务督查、政府绩效考核、政府法制、安全生产监管、审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落实行政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会议沟通协调制度和行政问责案件移送制度,及时互通情况,交换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资源整合、行动协调,提高层级监督合力。

(六)突出层级监督重点。各级监察机关要以专项检查、督办检查、重点抽查、办理投诉举报和舆情跟踪等监督方式为主,重点加强对事关发展环境、百姓利益、政令畅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政风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要着力加强对同级政府部门、单位及下级机关行政监督和问责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做好日常行政监督与问责工作。要研究建立科学的推行行政问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和激励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主动加强内部监督与问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共性指标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七)建立公众企业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在市长公开电话平台开辟企业、投资者服务专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企业、投资者网上直通车栏目,多渠道受理涉企投诉,跟踪办理进度,回访办理效果,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经营环境差等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处理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归档备查。

(八)建立健全舆情问责信息处理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加强同媒体的信息沟通,对舆情监测发现和媒体直接提供的涉及行政问责的事件或者线索,要发现一件、登记一件、转办一件,并督办落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舆论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媒体反馈。建立舆情问责案件办理情况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办理情况,并作为年度行政问责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配合媒体对负面事件进行调查、报道。对行政机关干预、阻挠媒体监督,或者对媒体曝光的问责事件不及时调查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九)建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内部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对职责履行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要建立本部门、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的协同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查找、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又要查找管理上的责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制度上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十)深入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政府绩效管理机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订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改进管理方法,着力提升政府绩效管理的职责、结果和标杆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各政府部门、单位围绕新战略实施履行职责、争先创优。具有行政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履职绩效计划和报告,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督。对绩效评估结果不达标、群众评价满意度低的单位,要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绩效考评结果,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和服务,并向绩效管理机构反馈落实情况。

(十一)加强对人员岗位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把任务目标、岗位职责和公务员的实际履责情况结合起来,根据岗位职责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建立分级分类公务员考核制度,做到考实绩、考实效,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岗位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二)加强警示教育。全市及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行政问责工作会议,通报行政问责工作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查找原因,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要突出领导、中层和重点岗位,采取风险提示、警示谈话等多种形式,引导、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

四、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市行政问责规定》。各级监察机关和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发现管辖权限内的问责情形的,不论涉及哪一个单位、哪一个岗位、哪一级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问责,快查、快办,有责必究。对行政问责案件多发,或者同一类问责案件反复发生的单位,同级监察机关要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对具有典型性、影响大的问责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开展案例分析,发挥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推动相同或类似问题的有效防范和解决。

(十四)加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责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部门、本单位推行行政问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发挥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表率和带头作用,并严格督促和约束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对政府部门、单位发生行政问责情形后未能及时予以问责处理被监察机关先行立案的,媒体曝光的政风问题在全市、全省、全国产生不良影响的,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以及群众、企业投诉较多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并实施问责。

(十五)依法、合理地适用问责方式。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问责,要坚持权责统一、公平公正、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问责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合理适用问责方式,该从严的要从严,提高问责的公信力。对媒体、舆论关注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积极做好对行政问责处理结果的说明解释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建立行政问责案例指导制度,逐步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本地区问责方式适用标准的统一。

五、切实加强对行政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

办公室履责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加强明察暗访,形成高压态势。县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日报·专刊》等部门组建4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随机暗访抽查,既查工作落实情况,又听基层和群众意见。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督查暗访80次,发现问题18个,均及时处理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广泛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动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日报·专刊》、县电视台、县政务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布“96960”作风效能投诉举报电话和县委“庸懒散浮拖”举报投诉电话0825—7823181,在人口密集处醒目位置悬挂举报信箱。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行权过程的实时监督。

狠抓反面典型,逗硬较真查处。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截止目前,已印发通报3期,对3个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给予4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和扣除工作津贴处分,并要求在单位干部职工会上公开检讨;给予1名纪检组长和1名分管领导扣除工作津贴处分。同时,要求其他各单位必须对照通报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严格考核评价,全面督促整改。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按照相关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并责成“补课、回炉”,直至符合要求。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科学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分析研判预警及绩效考核机制、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机制、失职渎职查处问责机制等,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及考勤签到、外出报告、去向公示、财物管理、车辆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