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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发展壮大村经济作为任期目标。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内容是生产发展,村委会应当在任期内注重发展经济。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是发展种植业还是发展养殖业,是种植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村委会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将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作为任期目标,切实行动,取得全体成员的认可和全体村民的支持。即使是在短时间内不能见效,也要为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打破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人的因素也有物的因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一个地方,假如基础设施建设没有跟上,道路不通、信息不灵、用水困难、用电无保障,经济发展自然会受到影响。因此,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打破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十分重要。我曾在几个乡镇任过职,都是在最边远、最困难的村驻村蹲点,每到一处听得最多的就是村民要求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呼声。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就和村两委一班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争取项目,带领村民新修、维修公路,建设水库,拉通电话等,村民对此十分拥护。有个村的公路竣工时,村民自发地敲锣打鼓庆祝。公路修通后,收购商能够进来收购农产品,减少了村民的运输成本,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
盘活闲置资源,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村委会要充分利用村内闲置资产和资源发展经济,尚未利用的山场、水面、林地、草地、滩涂、土地等,都可以作为利用的资源。村委会既可以以入股的形式参与,也可以发挥集体优势,组织村民共同参与,还可以以租赁的形式对外招租,促进经济发展。某村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上任后,积极利用本地石材资源,引进外商开发,村集体收入逐年翻番,一举甩掉“空壳村”的帽子。但是要注意一点,千万不可为了发展经济而“病急乱投医”,对那些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行业要拒之门外。有个村看见邻村集体经济发展得红红火火,非常着急,恰好此时有人想来该村搞冶炼业,结果由于污染严重,村民意见很大,后来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关闭了。
因地制宜,积极扶持地方优势产业。村委会要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应当发展地方优势产业。地方优势产业的产品,在质量或产量上占有优势,在市场上能够畅销。当然,有的地方优势产业明显,有的不明显。如何引导产业发展呢?一是发展适销对路的传统产业,因为传统产业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能够延续下来自然有其自身的优势;二是借鉴自然和基础条件类似的地方的经验,发展同样的产业,使之规模发展;三是聘请技术专家深入实地,根据本地土壤、光照、温差、气候等环境特征,结合市场因素,现场分析指导。
村委会可以通过宣传发动、能人带动、奖励促动等多种形式,积极扶持具有地方优势、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项目。笔者曾经蹲点的一个村村民收入十分有限,看到邻村村民种植高山蔬菜效益可观,笔者就鼓励当地村民种植高山绿色蔬菜,从而形成了一定规模,在周边地区有了影响力,那几年每天都有几辆外地大卡车进村收购高山蔬菜,村民直接受益。
(安徽工程大学 机电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摘 要:作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唯一的古村落型旅游地,徽州古村落已成为中国古村落旅游的代表,吸引着众多的旅游者,研究者.然而,现代化不可逆转的潮流正强烈的冲击着原生态的徽州古村落,如何才能让徽州古村落成为展现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鲜活的片段,代表人民几千年来生活、劳作、繁衍生息的原生态面貌,这是本课题研究的关键所在,本文就徽州黟县宏村原生态经济发展现状以及保护与开发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究古村落今后如何进行传统回归与特色打造的发展措施.
关键词 :徽州古村落;保护;原生态;传统
中图分类号:R5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1-0118-03
徽州古村落无论是从规划、布局,还是人文气息上都蕴含着丰富的徽州文化内涵.充分认识与挖掘古村落旅游资源各方面价值,开发徽州古村落原生态地域文化资源,并保护好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才能把徽州原始的、质朴的、文学与艺术的源头融进现代其它学科,最终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1 徽州古村落原生态内涵
1.1 古村落原生态
原生态是指没有被特殊雕琢,存在于民间原始的、散发着乡土气息的表演形态.“古村落”是指那些上溯源头在明清以前至今已有五、六百年以上历史,选址、布局都没有大变动而且村落环境、建筑、历史文脉、传统氛围等均保存较好的村落.古村落具有以下四方面特征,第一具有比较悠久的历史,第二蕴含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第三基本保留原来村庄的体系,第四是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1.2 古村落原生态自然景观
自然景观概念反映了人与自然的认识关系,景观又能给人们视觉上的满足,是人们审美、理想等社会精神生活的人格化产物.原生态自然景观是指存在于人类社会周围的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或人工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虽说越是传统的东西越有生命力,但古村落原生态自然景观经过几个世纪以来剧烈的社会动荡和变化,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许多很有价值、很完整的徽州村落环境、建筑系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许多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建筑存在着结构性衰退、功能性衰退和物质性老化等严重问题,众多有生命力的传统建筑文化正在渐渐地泯灭(孔岚兰,2003).因此,保护好村落内的建筑体系与古树名木,不仅有利于改善景观空间,而且能保护其独具灵性的景观风貌,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
1.3 古村落原生态人文景观
人文景观是指由构成文化系统的诸内、外在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态环境.人文景观系统具有文化性、流动性、开放性与整体性的特点.文化性是徽州古村落最显著的特征之一.首先,村落间的布局、建筑形态,均遵循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和传统风水理论.其次,徽州古村落族人的日常交往中往往也是以血缘关系作为纽带,祠堂是维护宗族礼制和维系族人人心的重要场所,是徽州民居集落里的精神中心.近20年以来,尤其是2000年以后徽州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徽州原生态文化不断受到以城市文化为中心的城市流行文化的冲击,徽州少部分优秀原生态文化形式正逐渐消失,原生态文化传承面临着巨大的现代风险.
2 徽州古村落原生态经济发展现状
2.1 商业气息浓厚,原生态景观遭到破坏
由于近些年徽州旅游业发展,古村不“古”的现象随处可见,原生态景观遭到严重破坏.以黔县宏村为例,宏村山青水秀,有九曲十八弯的人工溪流,村中开挖的月塘,村头的南湖,如同明镜一般,把宏村粉墙灰瓦的民居,浓荫的古村,浮游的鹅鸭,映衬得如同图画,显示出宁静村居的幽美,有的国外旅游者称赞此地是世界最美的村庄之一.宏村旅游业的发展给当地带来了巨大的商机,交通业、住宿餐饮业等众多第三产业部门均得到了很大发展,极大的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居民的收入.但宏村在开发过程中仅局限于对物质文化遗产的恢复和利用,却忽略了对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造成物质载体的严重性破坏,商业化过程中旅游资源的优势消减甚至消失.并且,在宏村内商业网点众多,现代广告,霓虹灯等随处可见,宾馆、饭店及卡拉OK歌声不断,与古村落极不协调.商家统一经营着缺乏个性和特色的商品来兜揽顾客,商业化程度过高已使游客很难感受到古村落原有风貌.
2.2 社会经济发展而引起的原生态自然景观破坏
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因旅游的需要而建设的一些旅游接待设施及交通、通讯设施的敷设,或占耕地,或填水挖山,或伐林除草,多少会毁掉古村落特有的田园风光,削减古村落世外桃源般的悠然意境,且很容易与旅游区整体境产生不协调,造成旅游资源、旅游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并且,村民们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纷纷在自家古屋沿街面凿洞开窗,形成形形的小卖部,村落中的祠堂等文物都变成了商业场所,改变了其原本的功能,破坏了旅游区所具有的且应当保留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格和气氛.因而忽视旅游区的整体协调及其所蕴涵的内涵,盲目开发与建设,只会造成景点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破坏,加强古村落旅游资源的保护已是迫在眉睫的工作.
2.3 社会经济发展而引起的原生态人文景观破坏
徽州文化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它完整保留了中国封建社会农村生活样态,为建设和谐精神家园提供良好的范本.然而近年越来越多的人来到徽州古村落参观旅游,当地居民由于利益的驱使,纷纷背离人文景观的保护.
徽州理学是程朱理学的正宗流派,它从南宋前期到清乾隆年间,在徽州维系了600多年,其奠基人均祖籍徽州.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更多的是关注自己的生计,原生态理学的价值越来越被人们淡忘.
徽派篆刻始于明朝,徽州著名的三雕(石雕、木雕、砖雕)艺术璀璨夺目,给徽派民间建筑增添了诱人的艺术魅力,大大丰富了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宝库.然而,随着古村落被现代文明所熏陶,人们似乎在逐渐忽略雕刻的价值,导致原生态雕刻艺术正在走向没落的边缘.
徽剧是一个包罗万象,五彩缤纷的艺术宝库,是新安文化灿烂篇章的重要一页.清代皖南徽州随处可见徽剧演出,人们围着微型的舞台享受着徽剧带来的无限精彩,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徽剧正面临巨大的危机,演员老化,传承乏人,经费紧张,从业人员越来越少,原生态徽剧随着岁月更替正在不断消逝.
徽州文学内涵十分丰富,它包括文化、商业、医药、教育、建筑、历史人物等多方面,成就了古徽州异彩纷呈的局面.文学方面它以大量的徽州文书、文献、历史资料为依据,反映了徽州明清两代具体社会面貌,成为徽州文化甚至中华传统文化研究重要方面.医药方面,徽州作为山区,药材丰富.徽州人崇尚文化,读书成风,“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新安医学被国内外所推崇.徽州文学各方面的发展离不开教育的重视,然而近些年徽州人由于对商业利益的追逐,早以退却了浓重教育氛围,四处游说讲学的踪迹已无处可觅,原生态文学教育已经变为历史.
3 如何回归徽州原生态
古村落原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是相互依存的,古村落自然和人文景观是发展旅游的依托条件,古村落保护并不意味着不接待游客,而是在充分挖掘徽州原生态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旅游为表、原生态为里、徽文化为魂”的理念,进行产业服务与升级,探索一条适宜徽州古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1 回归原生态,利用品牌合理发展经济
充分利用徽州地区得天独厚的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可将一些具备开发潜力、投资回报前景高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原生态回归,同时也应结合每一个古村落各自的文化资源特色,积极为古村落打造各自在国内外均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以扩大和提高徽州古村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在旅游产品方面,要进行传统回归,从游客的心理与需要出发,积极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旅游路线,充分发掘古村落原生态内涵,具体有方案:(1)徽州自古就以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徽派建筑,独特的村落布局,吸引众多游客.因此,仍需以观光旅游为主导.同时,对古民居建筑、牌坊等物质文化应重在对其修缮和维护上,让游客充分体验到古建筑等物质载体功能与精神内涵,而对于民俗、民风、传统手工艺技术等精神文化应得到深层次开发,让游客仿佛徜徉于明清时期的徽州.(2)养生型游览线路作为新兴的旅游项目,可借助徽州古村落环山傍水、静谧怡人的自然生态环境,适合中草药生长发育的气候因素以及相对便利的交通通达度等有利条件,加大力度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徽州古村落的养生品牌,将徽州古村落建设成一座集休闲、疗养、娱乐为一体的旅游胜地.(3)不同年龄段的游客对徽州印象不尽相同,开发适合各年龄段的旅游项目.设有不同主题区,针对老年人,可以注重徽州历史的介绍;对于中年人,则需要相应的体验徽州活动;对于青年人,则需要接受徽州文化氛围的熏陶.合理利用徽州历史遗产,既可以发挥遗产本身作为作为文化载体和文化传播的社会功能,又可以让每位游客拥有属于自己的收获.
3.2 回归原生态,自然景观的保护
徽州自然景观包括其生态、地质、地貌、气象、气候.保护徽州原生态自然景观,不仅要保护建筑物原貌,更要注重园林景观的保护.因此,可以对各个景观实行分级保护的措施,一级保护区,禁止任何开发活动,如黟县宏村南湖与月沼,可以允许游客限时限人数进入;二级保护区,可以保留一些商业活动,如宏村街道两旁,商业活动与游客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三级保护区,可以集中修建徽州历史展示区与品牌工艺品区,历史展示区重现徽州明清两代人们生产与劳作的真实画面,让游客切实感受徽州历史.合理规划品牌工艺区,让品牌产生价值;四级保护区,则可以在旅游区外统一建设旅馆与饭店,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保护徽州原生态自然景观原汁原味的古朴风貌,使之与旅游开发想协调.
3.3 回归原生态,人文景观的保护
作为中国古代居民集中聚居的区域之一,徽州古村落具有丰富的人文历史文化资源.徽州古村落从明清徽商达到鼎盛时期开始,就有“贾而好儒”的传统.世称“儒商”的徽商在外出经商发达之后,纷纷捐资为家乡建设学堂、祠堂牌楼等,因此徽州古村落与别的古村落相比,充满了文士气息,文化氛围也特别浓厚.基于此考虑建立徽州文化特区,在教育方面:将徽州师范学校扩建为“徽州学院”或“徽州大学”.徽州学院的任务:一是培养徽州学研究人才;二是培养徽州经济建设人才;在学术方面:恢复和发展各地书院,允许个人和社会团体利用书院宣讲各家学说,进行学术交流,真正做到“百家争鸣”;在宗族活动方面:宗族组织可以自建祠堂、修宗谱,定期开展家族教育、开展同族互助,族内基本建设等各项活动.增强家族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利于基层经济文化建设和对后代的教育.
徽州雕刻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教育价值尤其是潜在的再创造再应用价值,我们应在真正理解其价值的基础上,解决好徽州雕刻传承与再创造的问题,通过政府与社会扶持、思想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形成徽州雕刻品牌,还原雕刻本真,弘扬艺术的同时发展经济,促进徽州雕刻艺术的可持续发展.
徽剧迄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在中国戏曲发展史上曾起过重要作用,它不仅孕育了京剧,而且徽剧与其它剧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同时,徽剧还是徽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保护好徽剧的发展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需要物质上支持,给徽剧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与发展空间.其次,形式上徽剧应该立足本土,传承创新,内容上针对市场差异,打造各色各样,风格迥异的徽剧作品,满足不同市场需求.在徽州旅游景区,充分发掘原生态徽剧魅力,用徽剧特有的感染力“征服”游客,从而回归原汁原味的徽州,让游客身临其境感受徽州原生态魅力.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游客的各方面需求也将日新月异,徽州古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任重而道远,但只要坚持原生态的发展理念,各项旅游项目以原生态内涵为工作的出发点,那么徽州人民与文化就能长久地在这片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繁衍生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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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已有的乡村经济精英功能研究基础上,改变原来田野观察式研究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和部分访谈通过对陕西两村一百多户农民的调查,以企对乡村经济的功能向度做出基本的量化分析,能够对西部乡村社会中经济精英的功能有更为清晰的认识,为今后的相关研究得到更多地启示。
一、乡村经济精英的功能向度分析
乡村经济精英作为乡村社会精英阶层的一部分,是乡村社会阶层分化的结果,其在经济资源上优势地位使得对村庄社会的发展必然要产生较大的影响。经济精英不同于政治精英,作为乡村社会经济生活变迁中产生的新生力量,在村庄社会公共领域没有明确的文化规范约束,其在村庄发展中担当什么样的角色职能并没有清晰的认知,因此对于经济精英们在乡村社会的功能向度问题,我们可以从村民对于经济精英的期望和其行为之间的差异做粗浅的分析。
由问卷可知,村民们期待的经济精英应该是能够成为村庄经济发展的带头人,积极参与村庄的社会生活,能为村庄社会发挥自身的能量,而且个人品德也是村民非常看重的一点。(调查中,“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品德高尚并且要富于爱心”这三项在两村村民对经济精英的期望中排列前三。)而村民眼中看到的经济精英们则是另一种形象,以自我利益为重、对村庄集体性事务不关心并且没有带动大家共同富裕的想法和行动(问卷中:两村村民对于经济精英参政对村庄民主建设并不看好,“吕塬”村71.43%的调查对象对于经济精英参政后村庄政治更民主不抱希望,而“刘庄”这一比值为43.75%。两村总共有26%的村民认为经济精英进入村委会则村政会不民主,处于中间分的人数占到60.2%的高比例,可见大部分村民对经济精英进入村委会并不看好),这种期待与现实中的落差和经济精英们的自我角色认同是密不可分的。在“刘庄”,村民公认的经济强人是三人,即ZYM、ZZL、LCJ,其中作为村支书的ZYM是由政治精英转化为经济精英的,而其余两个人是作为经济精英进入村庄政治权力机构当中,所以这里着重分析这二人作为村庄社会的经济精英进入村委会对“刘庄”发展会带来什么影响。
依据现有的关于经济精英进入乡村政治的研究来看,认为经济精英参政能够促进村庄政治民主化。而在“刘庄”政治权力金字塔结构不可能塑造出一个政治民主化局面来,经济精英们参政更多地可以看作是对政治权力的依附,是政治精英同经济精英的一种联盟形式。采访中我们知道,村委会主任ZZL和村委会委员LCJ都多次谈到,他们对进入村委会参政并没有多大兴趣。可最终他们还是进入了村委会且把持关键职位,为什么呢?我们可以从村庄铺设公路看出些许原因:这条公路全长1.8公里,从村口直通附近的高速公路路段,公路铺设成功后使得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委员三家的石料厂连接起来,这样既方便了村民外出,也更便利于三个石料厂的砂石外出运输。据村民反映和实地调查我们了解到,若是仅为村民出行方便,这条公路原本只需铺设的长度仅为现在的1/3即可。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种经济上的合作,经济精英们参政使得村庄公共权力资源更趋于私有化,而村民在经济精英进入村委会的这一行为的评分平均值为0.4375,并且认为经济精英对周围人、经济困难户帮助不大(由统计得知,56.9%的村民认为经济精英基本上是不能够带领周围村民一同致富的,另外有22.8%的村民对经济精英能否帮助自己共同致富则持观望态度。而在“乐善好施,谁家有困难就帮谁”一项上,46.9%的村民认为经济精英是做不到的,29.3%的村民则说不清楚。这说明经济精英在村庄中此两项上作用不突出)。在对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委员的个案访谈中我们了解到,两个人最为关心的事情是自己企业的转产、销路等问题,至于村务的事情他们谈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村上的事情都由书记管着呢”,所以更谈不上让这些经济精英们带领全村人一同致富了。
当然,他们作为富人阶层进入村委会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村庄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刘庄”有幸成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之一,村口修建了一个篮球场,村子里可以看到有一些体育健身设施,有一些花草植被,村舍门前的路上安装有两排照明路灯,村委会办公室和其他一些文化设施也在筹建之中。根据当地镇政府的包村干部介绍,“刘庄”村委会为了申请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需要本村解决前期的资金投入。作为村庄的经济强人,三个村干部垫资建村,而申请过程是有一定风险,即申请不成功则三人所垫资金很有可能无法从村财务上得到补偿。包村干部WJD对我们说:由此看来,经济精英们参政从大的社会背景来说对于村庄争取国家政策性资源是有着巨大作用的,尤其是竞争激烈的稀缺性国家资源。“吕塬”村没有像“刘庄”那样富有的经济精英,该村人口多,但特别典型的经济能人很少,而且经济精英“流出”或“流失”。在“吕塬”村,经济精英们是游离于村庄政治之外,不被政治精英吸纳,他们也不主动参与村庄政权建设。这些经济精英们常年在外,对于村庄的变化了解甚少,因此其对村庄及村民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这可以在问卷中找到答案。这些经济精英们没有如村民们期待的那样成为村庄经济发展的带头人,也没有积极参与村庄民主化建设并把自己的先进思想理念引入村庄之中,他们只是像大多数村民一样作为自身家庭的代言人,他们可以凭借在外部的社会资本优势为同自己相熟的村民寻找一些就业机会,但这种帮助在村庄整体的发展来说是杯水车薪。经济精英们无论是附属于政治精英治理之下还是游离于村庄政治权力之外,从村庄政治生活民主化过程来看,这种状况无疑延缓了乡村民主化的进程,经济精英的不作为使农村社会丧失了很重要的一股发展力量。
二、小结和启示
1.经济精英没有成为乡村社会政治民主文明建设的积极力量。经济精英是乡村社会最为典型的“经纪人”,对政治生活的参与是他们自身经济利益实现的一个途径,客观上其参政行为对乡村政治民主有积极的一面,但是这种积极作用对于乡村社会的政治民主进程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经济精英参政后的身份转化往往使得村庄政治民主生活变得更为复杂。此外,在村庄历史记忆弱、公共资源少的地方经济精英往往参政的热情是没有的,他们往往避开村庄政治生活到村庄以外的城镇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又使我们企图依靠经济精英推进民主政治的愿望落空。#p#分页标题#e#
2.经济精英没有成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当代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乡村社会同外界的联系增多,乡村内部能够创造公共价值的能力很小,村民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联系成为可能,乡村经济精英自身的经历又更多地带有都市人理性化的取向,所以他们不可能在这样的公共资源缺乏的村庄寻求自己的经济利益扩大化,因而也就不会有积极主动地带动村民共同致富的可能性。
——吴川市塘?镇塘?村委会评选计生合格村先进事迹材料
XX 年,我村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湛江市、吴川市计生主要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县的指示精神,与时俱进,深入学习贯彻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三为主”工作为方针,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新机制。经过广大干部群众一年来扎扎实实工作,我村委会全面完成了三类地区要求各项指标和任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村委会辖 11 条自然村,总人口 3336 人,已婚育龄妇女 513 人。全村委会共出生 34 人,无多孩出生,出生率为 10.38 ‰,自然增长率为 5.9 ‰,查环查孕率为 91.4% ,全村委会共完成“四术” 39 例:其中结扎 15 例,一孩上环 24 例。
XX 年,我村委会计生工作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常抓不懈
几年来,我们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委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发展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一手抓计生,一手抓经济,村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林致民同志任组长,村委会主任林全兴任副组长,形成了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的局面。村委会有计划生育协会机构,由林全兴主任任协会会长,会员有 200 人,正常开展“三生” ( 生产、生活、生育 ) 活动,还成立育龄妇女小组,有 20 名育龄妇女组长,落实他们的待遇及报酬,育龄妇女小组长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确保我村委会完成 XX 年度人口计划任务,我村委会根据计生“一票否决”精神制订了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首先,村委会与镇计生办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书,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第二,是实行计划生育包村包片包户制度。各管片干部包到具体村民小组、具体户,主要做到“五包”,即包思想教育,包落实节育措施,包查环查孕,包无计划外怀孕,包征收社会抚养费等等。第三,每位管片干部都要做好一份自己包片的一览表,实行到点到户跟踪调查,能够方便地与群众连系起来。如果谁包的户有计划生育不合格或有当年出生漏报的,就要追究其包片干部的责任,除通报批评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如果情节严重的实行停职处理。这样真正做到了重心不移到组到户,量化到人,并作为考核每个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从而大大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因而,村干部起早摸黑,积极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包干任务。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转变婚育观念
我村委会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计划生育主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三为主”中的以宣传教育为方针。每次有新的政策、法规颁布,都召集全村党员干部、协会会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分批办班培训,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接受“一法一例”及“关爱女孩”等等计生知识教育,我们举办了各类人员的培训班:一是举办村党员干部培训班。以学习计生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重点,提高他们业务水平,当好宣传员和管理员;二是举办育龄夫妇培训班。主要是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夫妇培训班;三是举办育龄妇女小组长培训班。以宣传人口国情和形势为重点,提高他们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更能做好下户宣传教育。去年,我村委会共发放宣传品 1500 份,做到每户育龄夫妇都持有三份不同内容的宣传品。每月出宣传栏一期,每周更新墙报一次。为了使广大育龄群众能更快地改变落后的婚育观念,村委会全休干部还不定期地到户找群众谈心。我们有的利用帮助困难户耕种劳作、挑水等,有的利用自己学到的农业知识,带领育龄群众种荔枝、龙眼、香蕉等等。借机会向他们讲解计生政策,给他们进行算账对比,指出计划生育的好处,找出致富的出路。使群众认识到要改变落后贫困的现状,必须要少生优生。于是逐渐地与他们拉近了距离,树立了威信。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群众旧落后婚育观念。为了使育龄群众更能主动地去落实节育措施,我们必须从些重点、难点户中打开局面。例如,纯二女扎就是计生的难点所在,我村委会合水村有一对夫妇已生育了二个女孩,家徒四壁,一贫如洗,生活极为困难,妻子体弱多病。看到这种情形,我们决定把该夫妇作为纯女扎的突破口。该夫妇知道我们来找他结扎时,夫妻俩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讲:“我生两个都是女孩,我要生个儿子,才去结扎,否则你断我香火,我和你地拼命”。我们于是给该夫妇上了一堂生动的计生思想教育课,说在圩镇生育一个女孩就不准再生了,你现在已生了二个女孩,应该够满足了。这是政策规定的,讲明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经过我地多次苦口婆心地教育,该夫妇终于答应落实节育措施。结扎后,为了帮其治好妻子的病,村委会请示了镇委镇府,四处帮他筹钱。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村委会的发动下,镇府、市计生局、民政局各拨 3000 元,村中老板捐资 4000 元,村委会全体干部捐助 2400 元,合计 15400 元,他利用这些钱给其妻子到湛江附属医院治病,并修补了房子,还买回了几头猪饲养。我们还安排他到村委会的机械厂工作,帮他办理了养老保险,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该夫妇逢人便就:“这是党的英明领导给我带来的温暖,我感谢党和政府给我带来今天幸福的生活。”受此影响,几天内,一些很难说服的“钉子户”都纷纷主动来落实了节育措施。
三、制订了村民公约,抓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XX 年 4 月,我村在实施计生新机制的工作中,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制定计生村民公约。首选由村两委组织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育龄妇女小组长、村民代表学习有关计生政策法规。然后开会讨论,拟定《塘?村委会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最后由村民代表一致举手赞成通过,并公报上墙。在文明执法、依法征收工作中,我们村委会已有 506 对育龄夫妇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书,占应签订合同的 98.6% ,对计划外超生户发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有 100 多份。自从村委会全面开展依法管理以来,群众的法律观念,意识不断增强,计划外生育户缴交社会抚养费和落实“四术”措施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村委会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抓好“三查一治”工作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突出抓好孕前型管理,以“三查”为切入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生育,节育,优育等内容,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立和健全,查环查孕查病治病,避孕药具发放和术后随访制度。每年开展“三查”三次,及时向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节育药具,做到及时随访,服务上门。极大地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同时也积极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对些育龄妇女常见的妇科病得到有效治疗。这样,更促进了育龄妇女主动地来查环查孕,从而大大提高我村委会计生整体水平。去年我村委会的查环查孕率就达到 91.4% 。
五、“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健全各项制度
计生经常性工作一直是我>
委会狠抓的工作,年初就制订了人口规划方案,人口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没有虚报水份。档案管理规范化,对育龄夫妇实行动态管理,计生专干每半月要向书记、主任汇报计生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档案资料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每月月底作为我村委会计生例会日,目前我村委会“三位一体”已进入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六、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我村委会认真做好流出人员办证和流入人员验证工作,流出人员办证率和流入人员验证率达 100% ,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管理到位,我村委会流出人口当中无出现计划外环孕现象。
七、干群关系非常好
我村委会共有 6 个干部,干部及其家属、亲属都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做到“三清”,由于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带头落实节育措施,从而带动全村委会育龄群众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无集体上访、个人上访现象,干群关系密切,群众百分百满意。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农村建设用地市场
中图分类号:D267.2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方面的原因,现行集体土地各种权利的内涵、相应的权利主体及其相互间的界限缺乏严格的界定,致使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客体、内容等在法律上规定不清、土地产权关系混乱,农民缺乏对土地的完整、稳定和受保障的产权,这样的土地产权制度已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改革和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立法的缺陷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等均确立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近几年来,征地中的矛盾越来被激化,出现很多暴力冲突,产生很多极端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目前的集体土地立法存在矛盾和缺陷。其中,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界定不清,权责利不明,集体成员缺乏对集体土地产权的有效控制,是现有土地立法中的三大缺陷。
(一)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界定不清。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村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了两种基层集体组织,一种是村民自治组织,另一种是集体经济组织。但是目前我国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却没有村民自治组织法,也没有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的立法。按照现有的民法通则,我国农村的集体土地是归农民集体所有。在农村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又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是归村民或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民集体或村民集体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虽然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都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发包,但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都不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物权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的成员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包括:村农民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村内农民集体(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和乡(镇)农民集体(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但是,对“农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等概念,未作阐述。所有制意义上的"农村集体"永远不能成为物权法的主体。(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权能界定不清。
目前我国有关土地的专门法律有两部,一部是土地管理法,另一部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按照土地管理法,政府拥有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权和用途管制权。按照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农民拥有集体土地的法定承包权和长期使用权。但是,这里显然隐含了权力的冲突,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权与政府的土地管理权打架,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权与农户的承包经营权打架。这就造成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与政府争夺管理权,与农户争夺经营权。而另一方面由于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既没有土地管理权,也没有土地经营权,剩下的只有土地发包权。而土地发包权,既无利又无责,其结果是,集体的土地权益被空心化,既没有处置权,也没有用途自,限制了直接经营权,失去了土地收益权。最初罗马学者将所有权定义为"对物的一般的实际主宰或潜在主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清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四项权能落空,给国家和地方政府官员以及乡村干部侵犯农民生产经营承包权等提供了借口。
特别是我国已经形成了两个土地市场,在这两个市场之间,形成了巨大的价格寻租空间。于是,以种种借口低价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转手高价出卖,便成为各级政府和开发商获取土地级差利益的最大动力。在这种动力驱使下非农土地需求无节制扩展,城镇建设和非农土地使用浪费惊人,大广场、宽马路、城镇布局摊大饼,已经成为中国城镇建设有别于外国的最触目特征。
(三)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产权缺乏有效的控制。
由于没有一部村民自治组织法,也没有一部集体经济组织法,因此,无论是村民自治组织,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内部、外部的法律关系都是不清晰的。在很多地方,村民委员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使得村委会成为一个既拥有行政职能,又拥有民事职能;但却即不是行政法人,也不是民事法人的特殊机构。如村委会没有经济实体,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村委会既无能力承担行政赔付责任,也无能力承担民事赔付责任,在村委会违法行政、或违法行使民事权利的时候,无能力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这已成为一些地方的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假村委会之手,滥用其权力而无所顾忌的重要原因。农户的承包经营权是法定,村委会的经营管理权也是法定,形成一物两权,在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滥用权力侵犯农民集体土地权益的时候,集体成员难以对集体土地产权实行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 我国集体土地制度面临的危机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初始状态是“集体成员共同共有”,而且这一制度从全国范围来看,迄今为止尚未被全面打破。但是,在局部地区,确实已出现了制度危机现象。
一方面有些地方,通过“合法”征地,或非法“征用”、“以租代征”等方式,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开发。这种做法一方面给那些非农开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获利机会,另一方面,各级乡、村基层组织,甚至地方政府,也通过土地一级市场的运作,获得了很大的财政和基层财务收益。在这些地方,土地收入已成为当地财政的一大支柱,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土地财政。而出让土地的农户则因获得一定数量的补偿或就业安置,也从中得到了土地增值的好处。可以说,土地“农转非”的获利水平之高,已经使得中央的诸多禁止性政策和法规,在许多地区难以发挥有效的遏制作用。乡、村集体以至土地承包户,试图分得土地增值的一杯羹,已成为推动部分地区试图改变土地征用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一大推动力。
另一方面有些地区违背农民意愿,由地方政府、乡村干部,盲目效仿其他地区的土地制度改革经验,实行“返租倒包”、“股份制经营”、“招商引资,土地开发”等等,结果不但没有创造出额外的经济效益,反而对众多农民的土地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而且大部分损害未能得到任何或足够的补偿,从而引发大量的土地纠纷,这已成为当前农村不稳定、不和谐的一大因素。
由此可见,目前国内部分地区,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土地额外获利机会,并足以诱使人们突破现有制度的束缚,原有的土地制度面临改革危机,急需要去创造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三、 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高效、节约利用土地,
(一)确立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平等原则。
物权保护平等原则是我国《物权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民法平等原则在物权法中的反映。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平等,就要求国家所有者和集体所有者都平等地对自己土地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实行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是我国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也是顺应市场规律,实现公平竞争要求。对于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来说,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于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实现集体土地产权的市场化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流转机制。
尽管目前法律规定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输送管道仍然唯一,集体土地不能直接入市,但未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之趋势不可逆转。首先,我国农村土地违法交易的隐形市场力量很大, 而国家又制止、取缔不了。这就使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呈现失控状态,已经发生的交易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从而导致了交易双方的短期行为,并滋生其他问题。 ]解决办法是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其次,城市建设用地需求通过征地方式在实践上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通过征收方式满足城市商业用地也不符合征收制度本来功能。因此,要改变政府垄断土地经营的做法,发挥市场经济的整合功能,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市场化改革。
(三)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享有主体。
集体所有制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个经济制度,对集体所有权主体予以准确的界定,有助于稳定中国社会经济关系。以土地征收制度为例来说明:只有确定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才可以在土地交易中进行自主的计算、比较和讨价还价,才能使集体组织和其成员利益的到有效保护。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要 通过立法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明确集体组织,农户的土地所有权主体,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化流转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