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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市场交易的基本模式
目前中国债券二级市场交易有三种基本模式: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二是交易所市场交易;三是商业银行柜台交易。这三种模式的交易方式不同,服务的对象也有所区别。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机构投资者进行大宗批发交易的场外市场,大部分记账式国债和全部政策性银行债券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场外交易的特点是以询价的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是依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债券簿记系统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债券交易系统进行的,也就是说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统提供报价信息、办理债券交易,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登记托管和结算。
交易所市场,是各类投资人包括机构和个人进行债券买卖的场所。交易所市场是场内市场,投资人将买卖需求输入交易所的电子系统,由电子系统集中撮合完成交易。
商业银行柜台交易,是商业银行通过其营业网点,按照其挂出的债券买入价和卖出价,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为投资人办理债券的托管和结算。经过两年多的准备工作,从今年6月份开始,柜台交易业务已在工农中建的部分分行进行试点。
根据国际经验,债券交易主要通过场外进行,场外交易的债券及其衍生工具数量也往往数倍于交易所中的交易。在我国,1993年至1997年6月间的国债交易主要在交易所进行。199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目前形成了交易所交易、场外交易和商业银行柜台交易三种方式并存的格局。从债券的发行量和交易量来看,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
(二)二级市场交易品种及交易增长情况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主要为现券买卖和回购两种。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债券交易的品种设计选择了最简单的产品,尚未开展债券期货、远期等衍生产品。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券种目前主要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券种为国债和企业债券。近年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交易的债券逐年增加。2002年8月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的债券为22462亿元,其中国债为13115亿元,政策性金融债券为8926亿元。在交易所托管的债券约为1800亿元。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逐年上升。市场成立前两年现券交易很少,1999年现券交易仅为37亿元,2001年现券交易增加到840亿元。2002年以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各项措施出台实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出现了大幅度增长。截至2002年7月末,现券交易为2977亿元,同比多增2747亿元,增长了近11倍。
200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回购交易超过了交易所市场的回购交易,特别是2001年以来,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量成倍增长,2001年银行间回购交易为40133亿元,是交易所市场的2.6倍,2002年1至7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交易为55925亿元,是交易所市场的4.7倍。从两个市场的交易情况看,交易所市场的现券交易比银行间市场活跃,现券交易量一直大于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量,但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已大大超过交易所市场。
(三)债券的交易、托管和清算制度
债券产品由于种类不同,定价较为复杂,因此传统的债券交易大多采用电话询价的方式进行。从欧美发达的债券市场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透明度的不断提高,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方式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有关规定,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是借助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统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簿记系统完成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用覆盖全国的数据网络为债券交易提供电子平台,投资者在该平台达成交易后,再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结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为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债券交易的债券结算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簿记系统进行;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以转帐方式进行,商业银行通过其准备金账户和中国人民银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进行,商业银行与其他参与者、其他参与者之间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途径由双方自行商定。债券交易的结算方式包括券款对付、见款付券、见券付款三种。具体方式由交易双方协商选择。
(四)债券市场的参与者
自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一直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扩大市场参与者。
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初期,仅有16家商业银行总行成员。由于交易成员有限,因而交易不活跃。根据各类金融机构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陆续批准了各类金融机构加入市场。2002年4月,为了继续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银行间市场准入制度。从4月15日起,凡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只要持有效证件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户,并在规定时间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即可从事债券交易。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参与者。
截至2002年8月末,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已达817家,其中包括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中外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农村信用社联社。从机构种类上看,已包括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参与者。
市场参与者的类型丰富多样,具有不同的资产负债结构,对经济、利率、通货膨胀的预期不同,都会促进二级市场流动性提高。目前银行间市场参与者还仅限于各类金融机构,今后,应创造条件吸纳非金融机构包括大型企业、各类社会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将成为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进行大宗债券批发交易的场外市场,市场参与者的范围覆盖到境内的所有机构投资人。
二、中国人民银行在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几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交易量增长较快,同回购相比,现券交易不甚活跃,债券的流动性较差。衡量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标准是,当投资者买卖大量债券时,能够在较短时间成交,同时不引起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因此,无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还是交易所市场都不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中国债券市场缺乏流动性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债券供给不足,目前发债主体主要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第二,债券期限结构不合理,发行的债券大多在5年期以上,1年以下的短期债券非常少。第三,长期以来,商业银行资产以贷款为主,资产结构很不合理,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正处于资产结构的调整阶段,对债券的需求量较大。第四,尽管近年来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的种类不断丰富,但从本质上讲都是国有单位,存在相同的价值取向,对债券投资的需求比较集中。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提高了筹资者的成本,不利于债券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为了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近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采取措施,扩大市场参与主体,提高市场透明度,通过结算业务和双边报价等方式,积极推动债券市场发展。
(一)开展债券结算业务,帮助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
由于银行间市场采用交易对手逐笔谈判、成交的方式,因此信息对交易双方至关重要。随着大量中小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如何提高市场透明度,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另外,中小金融机构顺利进行债券交易,需要在专业人员配备以及设备配置方面达到一定水准。为了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缺少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缺乏信息等问题,降低其交易成本,提高盈利水平,从199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就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由一些规模较大、经营状况好的商业银行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2000年为了进一步推动结算业务,规范业务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25号)。目前,已有近30家的商业银行开展了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债券结算业务,商业银行在帮助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提供交易信息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小金融机构在债券市场的活跃程度明显提高。2000年末,中小金融机构回购交易量占全部交易量的比重为9.27%;2001年末,这一比重增长为10.02%,到2002年8月末已增长为14.04%.
(二)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入制度,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为了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简化行政审批程序,2002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第5号公告,规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准入备案制,即金融机构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有关材料办理联网手续,同时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提供有关材料开立债券托管后,即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参与者,所办手续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配合准入备案制的实施,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重新修订了《债券托管账户开销户规程》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联网管理办法(暂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第5号公告精神,分级落实备案管理。
(三)批准9家双边报价商,开展双边报价业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今年6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工农中建等9家商业银行成为债券双边报价商。双边报价商可以自主选择报价的券种,在交易时间内连续地报出这些券种的买卖双边价格。其他市场参与者如果认为报价商的报价合适,可以即时点击成交。这样,提高了交易效率,节约了交易成本。
三、进一步发展债券二级市场的政策措施
发展具有高流动性、高效率、公平、统一的债券二级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我国债券市场今后的发展目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管部门,将加强同财政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积极采取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建设高流动性的中国债券二级市场。
(一)积极扩大债券市场参与者,丰富投资人结构
为了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必须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参与者,允许具有不同的资金需求和资产负债状况的机构参与债券市场,丰富市场交易主体。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开展了中小金融机构买卖债券、办理债券结算的业务,但该项业务还未扩展到企业。应尽快通过开展债券结算业务,吸收企业等非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增加债券交易品种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步骤地增加可供交易的债券品种。目前,发债主体只有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商业银行没有发债权,债券发行市场的广度显然不足。可考虑通过发行金融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企业债券以及市政债券等,丰富债券品种和交易工具。
(三)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不联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参与者无法自由选择交易场所,自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后,政策上还不允许商业银行到交易所买卖债券,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也无法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二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在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交易所的登记公司托管,除少数券种可以转托管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外,绝大部分债券不得相互转托管。
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阻碍了中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应该尽快解决中国债券市场的分割问题,建立全国统一的债券市场。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市场准入政策上已进行了调整,备案制实施5个月以来,已有近100家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因此,跨两个市场进行交易的参与者会逐渐增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平衡两个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作用。另外,在适当时机,可尝试允许部分券种在两个市场进行转托管,从而为下一步两个市场之间债券的自由流动摸索经验。
统一的债券市场并不意味着交易方式、交易场所和托管系统的统一,交易方式和托管系统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也分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统一的债券市场应是指交易主体可以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自由地选择交易场所和交易方式,资金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的市场间流动。
(四)进一步加强债券托管体系建设
债券托管体系是债券市场风险防范的核心环节,有关监管部门特别加强了对于债券托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托管系统不断升级,其价格发现机制效率高,市场的流动性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对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债券发行系统、公开市场业务系统等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以适应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目前,债券簿记系统以及债券交易系统都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债券簿记系统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接口工作也正在紧张地进行当中,预计明年可实现债券交易的券款对付方式。今后,为了适应债券市场的发展,需要对债券的交易系统、托管系统不断地进行升级,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人员素质,完善债券托管结算体系,以加强市场防范风险的能力,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五)加强市场监管
一、债券市场上的利率风险分析
所谓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化,使得相关资产的价格或回报率变得更低或负债变得更为巨大。对于债券资产而言,其本质是一种利率敏感性资产。从理论上讲,债券资产价格P总可以表示为:
P=f(R,r.t),且dP/dR>0,dP/<dr<0,
其中,R代表票面利率;r代表市场利率或收益率;t代表债券的剩余期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债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债券价格越低;市场利率或收益率越高,债券价格越低。显然,市场利率的变动必然引起债券价格的变动,从而会给债券持有者带来风险。
(一)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市场的发展
近20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的持续,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率决定机制逐步实现由行政管制向市场决定过渡。
从债券发行市场看,1995年8月,财政部开始试行采取市场化的招标方式发行债券,目前已经过渡到大部分国债通过无预定价格区间招标方式发行的模式。尤其是2001年开始首次发行15年、20年和30年的国债,国债拍卖发行收益率的市场化进程加快,使得国债利率向基准利率方面迈进。
债券二级市场的日益完善,也对利率市场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988年债券二级市场建立,1991年开始引进回购交易,使得债券日益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金融资产。到2001年底,债券及回购交易额突破5万亿,同时也被人民银行作为主要的公开市场操作工作。而且债券加购利率已成为一种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利率形式,成为人民银行进行货币政策调控的重要参考指标,并对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产生较大的推动力。
(二)目前债券市场面临的利率风险
从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看,无论是发行市场还是流通市场都存在着较大的利率风险。
(1)发行市场上的利率风险
发行市场上看,一级市场债券发行频率加快,债券招标发行利率走低。2002年上半年,发行国债与金融债券共17期,发行总量3055亿元,其中在交易所发行200亿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2.54%;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发行6期1800亿元,加权平均期限为9.06年;国开行金融债券发行6期700亿元,如权平均期限为12.93年。国债及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发行利率屡创新低,尤其是5月23日发行的30年期国债,招标利率降至2.90%,超出很多投资者的预料。
显然,过低的债券招标利率使得债券资产的价值大大降低。由于国家近期公布宏观经济数据大多向好,通货紧缩的情况明显缓解,市场对未来降息的预期大大减弱,对于长期低息债券的发行的影响开始显现:在2002年7月发行的第9期国债中,计划的260亿发债额度没有用完。市场对于债券发行中利率风险的重视,已经开始对债券发行产生不利影响。
(2)流通市场上的利率风险
从流通市场上看,人民银行的降息举措以及市场对于准备金制度可能改革的预期导致了市场收益率不断下滑。如下图所示,自2002年1-5月份以来,月度债券收益率曲线不断下移,尤其30年期国债招标出2.9%的标面利率后,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只是到了6月份才凭借20年期的收益率走高才使得收益曲线没有进一步走低。6月份成交的50只现券中有47只收益率全部落在3%以下,当月国债加权平均收益率降为2.18%,平均回购利率也由年初的2.204%下降至6月底的1.965%。
收益率曲线的日趋平坦反映了市场长债短炒、短期行为严重,隐含的风险是巨大的。以30年期国债为例,只要利率上调一个百分点,按到期收益率2.90%的久期计算,其市场价格要下降19.95元。
为此,人民银行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来减轻潜在的利率风险,最近一段时间连续通过公开市场正回购操作回笼资金1000亿元,减少在债券市场上争购债券的资金,从而引导回购利率缓慢走高,最终达到调高债券的收益率的目的。
附图
二、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分析
(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及期作用
市场的流动性指的是市场的参与者能够迅速进行大量金融交易,并且不会导致资金资产价格发生显著波动。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通常从密度、深度和弹性三个指标度量市场流动性(BIS,1999):
1.密度:交易价格偏离市场中间价格的幅度,也即与市场价格无关的交易成本,它通常可以用债券买卖价差来表示。差价越小,说明债券交易市场的竞争越激烈,因而债券市场的效率越高。
2.深度:它反映的是不会影响现行价格的市场交易量,可以用某一既定时间中做市商交易报价的交易量来表示;也可以通过债券的周转率反映。
3.弹性:指的是交易引起的价格波动恢复均衡的速度。弹性代表着市场的潜在深度,这一点仅仅从当前交易量指标上很难看出来。目前还没有较好的度量方法,通常是观察债券交易后恢复正常市场状态(买卖差价、交易量)的速度。
作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主要组成部分的国债市场,其市场流动性对于金融市场和货币政策的重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由于国债风险小、同质性强、规模大,是其他金融资产(如商业票据、证券化资产(ABS)、企业债券等)定价的基准和众多衍生金融资产(例如回购、期货、期权等)的基础资产,同时也是交易者对冲风险的重要工具。一个富于流动性的国债市场,在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国债市场形成的利率期限结构,能够反应市场参与者对利率变化预期和长期利率趋势,这种信息既是其他债券收益曲线形成和利率期货估计的依据,也为货币政策的实施提供信息,从而使货币政策的意图得以有效地传导。
第三,国债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最重要的操作工具;如果国债市场缺乏流动性,央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社会信用总量的能力会受到限制,资产价格容易过度波动;此外,国债还是各国中央银行外汇储备的手段。
一般说来,金融市场在提供流动性方面本身会有一些自发的制度安排,但是一个富于深度和流动性的债券市场对于整个经济来说,仍然可以被视为一种“公共产品”,一方面,它能够为每个市场参与者和整个经济带来好处,另一方面,单个市场参与者缺乏促进和维持市场流动性的积极性,理论部门如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等可以在促进市场流动性方面能够而且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债券市场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金融机构在债券市场上所要面对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市场/产品流动性风险和资金流动性风险。前者是指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而使得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公允的市场价值进行债券交易而产生的损失。这种风险在金融机构需要OTC市场中进行动态对冲交易时表现得十分突出。而资金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的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出的需要,这种资金收支的不匹配包括数量上的不匹配和时间上的不匹配。上述情况往往迫使金融机构提前进行清算,从而使帐面上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机构破产。目前债券现货市场的流动性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券市场的人为分割
我国的国债市场目前被人为分割成交所和银行间两个各自独立运行的市场,相对来说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因素与资本市场在交易报价和资金清算上融为一体,市场交投远较银行间市场活跃。但由于交易所实际上集交易、清算、过户和托管于一身,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而且中央国债公司不能真正统揽债券的统一登记和过户,沪深交易所的债券资产还游离于中央国债公司之外,无法对债券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统一监控,还有可能出现债券卖空的情况,从而市场带来较大的风险。
不过,国债现货市场分割,一个最直接的不足之处就是形成的国债收益缺乏指导性,这使得人民银行透过公开市场操作传导货币政策意图的效果则被大大削弱。
2.金融机构在债券市场上的运作还有局限性
首先,银行体系流动性异常充足。大量闲置资金投向债券市场,造成债券市场需求增加。虽然2002年初实施准入备案制以后,市场扩容速度大大加快,但存款类金融机构比重仍占据大多数。显然,投资者类型趋同。就容易造成在多头市场时二级市场供给不足,在空头市场时二级市场需求不足,形成单边市场。
其次,一些商业银行脱离交易所市场后,还习惯于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对银行间市场的询价方式一时难以适应。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联社)依然通过多种渠道参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这也间接削弱了银行间市场的活跃程度,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了较大的营运风险。同时,在交易所市场上,部分金融机构将国债市场当成服务于其资本市场的工具,过度投机炒作,造成了国债市场的价格波动异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3.现货交易得到的收益率无法合理预测未来
实际上债券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为市场成员提供了高度的融资便利,使他们可以不受自身资金实力的约束,在理论上可以无限扩大自己的债券投资能力,增加了市场对债券的需求。当前市场有不少市场成员,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回购融资进行滚动放大债券投资的套利操作,有的甚至将债券资产放大若干倍。因此,很多长期债券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受短期回购利率的影响较大。
所以,流动性风险可以看作是一种综合性风险,是其他风险在金融机构整体运营方面的综合体现。例如,债券市场上利率风险的凝聚会直接影响金融机构持有债券资产收益,从而降低了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的意愿,使得债券资产的吸引力大大下降,债券市场会出现交投清淡等缺乏流动性的表现。这种市场/产品类型的流动性风险会使得金融机构在将债券变现时产生价值上的损失,如果损失足够大的话,会进一步导致有关金融机构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事态严重时还可能引发“金融恐慌”而导致整个金融系统的非流动性。
三、利率期货交易在规避债券市场风险中的作用
(一)利率期货的功能
利率期货是指以债券类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可以规避市场利率波动所引起的资产价格变动的风险。利率波动使得金融市场上的借贷双方均面临利率风险,特别是越来越多持有债券的投资者,急需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工具,在此情形下,利率期货应运而生。最早开办利率期货业务的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受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美国和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率波动非常剧烈,使借货双方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为了降低或规避利率波的风险,1975年9月,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首先开办了利率期货品种——美国国民抵押协会抵押证期货,随后又分别推出了短期国库券、中长期国库券、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证、欧洲美元存款等金融工具的利率期货。进入80年代,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分别推出了各自的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一般可分为短期利率期货和长期利率期货,前者大多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3个月期利率为标的物,后者大多以5年期以上长期债券为标的物。利率期货交易的基本功能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价格发现。利率期货交易是以集中撮合竞价方式,产生未来不同到期月份的利率期货合约价格。同时,和绝大多数金融期货交易一样,利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利率现贷市场价格的变动,并有助于提高债券现贷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并通过套利交易,促进价格合理波动。
2.规避风险。投资者可以利用率期货来达到如下保值目的:(1)固定未来的贷款利率:利率期货合约可以用来固定从经营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的投资利率或预期债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资率。(2)固定未来的借款利率:债券期货合约可以用来锁定某一浮动借款合同的变动利息支付部分。
3.优化资产配置,利率期货交易具有优化资金配置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降低交易成本,利率期货的多空双向交易制可以使投资者无论在债券价格涨跌时都可以获得,以避免资金在债券价格下跌时出现闲置。(2)利率期货可以方便投资者进行组合投资,从而提高交易地投资收益率。(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便进行现金流管理。由于期货交易的杠杠效应能极大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得投资者建立同样金额头寸的速度要比现货市场快的多。
(二)利率期货在于防范债券中场中利率风险的作用
首先,利率期货有助于投资者在认购债券时,规避相关的利率风险。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发行债券事先规定利率,会由于市场利率的走高而出现价格走低的情况。而通过卖空利率期货,就可以有效避险。
这一方法,在国际上也被广泛采用。如1979年10月,所罗门兄弟公司在包销100亿元的IBM的企业债券时,美国联储宣布准备放开利率,市场利率大涨,但所罗门公司由于事先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中卖出了债券期货,从而成功地防范此次利率风险。1982年12月31日,在CBOT的长期债券期货交易停市时,美国财政部甚至为此推迟了20年新国债的发行,他们认为在没有保值交易存在的情况下,势必会影响长债的发行(杨迈军等,2001)
其次,债券现贷和期货市场上的套利交易有助于促进形成统一的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从而形成一个从短期到长期完整的国债收益率体系。有了利率期货交易,使得“债券复制”操作成为可能。在金融工程中,一笔现券交易和一笔反向的期货交易,会复制出一个收益率不同的“虚拟债券”,从而能够有效地发现市场真实的无风险利率,为整个金融产品体系的定价提供准确的基准(约翰·马歇尔等,1998)。
(三)利率期货交易对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的防范
债券现货市场与期市场之间流动性的相互关系,无论对市场参与者还是监管当局都有重要意义。显然,这两个市场的流动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因为现贷市场交易量的增加能够带动期货市场为了保值的交易量的增加。尽管从理论上讲,现货(尤其是基准国债现货)的发行与期货合约反映了相同的内在风险,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潜代关系。只不过这种替代关系在市场巨大的套期保值力量面前,其影响十分微弱。
首先,期货交易的“卖空机制”对于现券市场的流动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尤其是做市商能够从事“卖空交易”,有利于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如果交易商在期货持有空仓,那么在结算之前必须能够得到所需的债券。因此,如果交易商不能进行“卖空操作”,他们或者需要持有大量的国债存货以应付买单,从而增加做市的成本;或者拖延交易直到得到债券,从而减少交易的“及时性”和交易量,造成市场流动性下降。由于这些原因,发达国家的国债市场中关于国债交易的“卖空机制”,均有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第一,交易商可以通过国债回购或借贷市场,减少不必要的国债存货;第二,如果交易商未能按期交割,可以在缴纳一定的罚金之后,适当延期;第三,如果市场对某一品种国债有特殊需求,政府可以续发这种国债。通常,这些措施可以增加市场对空制的信心。
其次,利率期货交易采用的标准化交易方式和保证金制度,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由于期货交易通过交易所充当清算中介,加上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从而有效地减少了交易中的信用风险,使得交易的实现更为简化和高效。而同样有债券套期保值功能的债券远期交易,由于合约的非标准化,加上交易双方在到期日之前不需要实际交割,交易中存在较大地信用风险,远期交易始终不如期货交易流动性好。
最后,期货交易拥有广泛的参与者。一般说来,债券交易者的期限偏好、风险偏好、对未来的预期以及对信处的敏感程度均能影响市场的流动性。因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差别能够影响市场流动性。因为不同的市场参与者有着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策略,对同样的信息可能作出不同的反应,交易商可以选择更多的债券资产持有结构和交易方式,更容易找到交易对手,可以有效地对冲短期交易风险,减少为预防不可预见的风险而过多持有国债存货。例如Gravelle研究认为,加拿大国债市场上非居民的加入,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Gravelle,1999)。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育迟缓的原因
在西方,企业债券市场一直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之按我国目前企业债券发行的规定来说,“门槛”并不高。如: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发债企业具有偿债能力;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等。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仍然很低,1999年底,我国通过债券融资总额也仅为3000亿元左右,对企业融资所起的作用很有限。这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
l、对企业债券的认识上存在偏差。我国政府和企业尚未能把企业债券当作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当作项目资金不足的补充。政府在利率、利息税等方面的限制使企业债券收益低,回收周期长,与国债、股票相比在各方面都有劣势。在企业改革及金融体制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银企之间虚拟的债权债务关系使得银行不能摆脱对企业的软约束。而企业债券面对的是社会投资者,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将面临破产清偿的诉讼,企业债券的约束力要远大于银行债权的约束力;按《公司法》的要求,发行股票也只承担有限责任。所以,我国企业更愿意选择贷款和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
2、企业债券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低。我国现行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是在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其核心主要是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这种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行债券筹资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确定所需要的资金量,然后选择所偏爱的方式筹资。而我国的计划额度管理发行体制,即企业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申请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经计委核准发行后,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债券发行的选择申请材料。这种“配额制”使很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没有机会发行债券。同时,企业债券的定价采用行政定价方式,缺乏灵活性。由于企业债券所参照的储蓄存款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这使企业债券有了较大的政策风险。我国企业债券的品种也十分有限,目前发行的多是期限在3年以下、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而且利率单一。
3、企业债券偿付风险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一些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财务管理不善、资金运作效率不高、效益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发行债券,以至干到期不能偿还。有资料显示,我国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约占需兑付余额的11%。一些企业只能用“挖肉补疮”的办法从其它渠道拆借资金偿还到期债券,这不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也给企业债券市场未来的发展埋下了隐患。2000年,新《企业债券上市规则》虽提高了企业债券的上市标准,实行上市推荐人制度,强化了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上市债券的质量,但这也只能把住上市关,未能把住发行关。
4、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不记全。信用评级是投资者非常关注的信息,它反映了社会对企业的信任程度,西方国家都有很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尚不完善,全国没有统一的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评级机构对投资者也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企业债券在发行中采用自愿评级的办法,实践中真正去评级的企业也多是想尽各种办法评出高等级,而且评级机构的跟踪调查也很少,不能反映企业实际经营中的变化。这样既使债券的信誉受到影响,也不利于投资者进行选择以及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
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1、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债券的直要意义。企业债券并非只是项目资金缺口的补充措施,直接融资也并不单纯是指争取上市额度发行股票,企业要把债券真正作为除信贷、股票、外资之外的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虽然利用股票融资在企业效益不佳时也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但这种低风险也意味着在企业盈利时新增资产也永远属于股东,而企业债券在偿还本息之后新增资产即归企业所有。如果有更多的绩优企业发行债券,改变企业债券的形象,帮助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也就能引导居民的金融资产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
2、政府改变发行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激发企业发行债券的潜在需求。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批制度,逐步向核准制过渡。政府应该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配额”控制,严格审核企业的债券发行申请,监督发行企业是否公布真实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保证公平竞争秩序等。核准制能够保证企业债券质量与信誉的提高,避免无举债能力的企业发行债券,也能让投资者在掌握了更多发债企业信息的情况下作出理性的投资行为,规避不正常的风险。
企业债券市场要寻求发展,就要对现行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变现行的信贷资金供给体制,给市场化的融资渠道以发展空间。首先要有计划地扩大发行规模,实行灵活的发行方式,如实行由发行审核委员会统一审批发行,然后由承销商在营业部内柜台发售,也可采用商业银行柜台分销的办法以便于各层次投资者的买卖。此外要鼓励开发债券新品种,视企业经济效益和信用等级的不同,采取多种利率类型,以及多样化的还本付息方式,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选择机会。在企业债券定价方面,在改革现行利率体制、人民币基准利率形成之前,可参照国际证券市场惯例,在同期国债收益率的基础上,增加几个基本点,基本点的大小取决于发行债券企业的信用等级。同时,要考虑债券承销与发行价格挂钩,形成竞争性的企业债券发行市场。
3、有效控制风险。在市场准入方面,要核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历年对银行信贷的偿还情况,将企业债券的发行与企业历史经营业绩真正联系起来。对违规发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为规范企业发债的资格,保证投资者能得到真实的信息,必须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完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整顿债券评级机构,严格在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9家机构进行评级的规定:强化抵押与债券担保人制度,尽可能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企业未按发行公告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应采取制约手段。有些举债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风险大的项目。要解决企业违约使用资金的问题,只有提升企业违约成本,采取负激励手段,才能使企业。投资者的利益达到一致。
企业债券作为一种直接融资的手段,在我国已经经历20年的风雨。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债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数量从少到多,特别是近几年发展较快,品种不断增加,市场逐步规范,创新不断涌现,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与股票市场相比,在数量、规模、融资能力、市场影响、投资者认可度等方面相差甚远。政府干预过多、发债主体单一、市场流动性不足、企业积极性不高、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条件在逐步形成,只要能够遵循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将会有一个较好前景。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正确评估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
我国对企业债券市场的认识还难以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因此,要不断强化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理论研究,并把立足点置于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基础研究领域,使我国对企业债券市场的认识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这也将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打下比较扎实的基础。
一是要树立企业债券市场“资本结构优化第一功能”的观念。企业债券融资的观念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实践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要以“资本结构优化功能”代替“融资”功能,使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明确的方向。
二是要树立“企业债券市场优先发展”观念。我国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外源资金来源中,首选应是发行企业债券,其次是申请银行贷款,再次是发行股票。而我国目前的“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金融发展战略混淆了股票和债券两个资本结构优化功能完全不同的券种,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影响很大。建议要切实树立“债权融资为主,股权融资为辅;债券市场为主,信贷市场为辅”的观念,也即“企业债券市场优先发展”的观点,以便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三是树立科学的企业债券市场规模观念。一些学者主张比照国外某些国家企业债券市场与GDP的比例关系来确定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如按美国的比例计算,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可以达到5万亿元以上;如果按德国的比例计算,则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笔者建议,应通过合理测算我国GDP发展、企业资本结构优化、投资者资产需求结构变化等指标,确定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合理规模空间,并以此指导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管理的实践经验。四是树立科学的企业债券市场风险观念。企业债券市场的风险产生于市场,也须在市场中得到消化,没有风险的金融市场是不存在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和消化,正确对待企业债券市场的风险。要合理树立企业债券市场的风险观点,并正确确立市场风险的承担主体,即市场的风险要由市场主体承担,而不应该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承担。通过以上观念的转变,政府管理企业债券市场将会有全新的视野,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债券管理新局面的出现。
二、建立和健全信用评级制度,大力发展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制度是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企业信用等级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债券的利率、期限、还款方式以及能否顺利发行、到期能否及时兑付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决定企业债券的融资成本及发行的成败。投资者判断某种企业债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是最重要的依据。国际上著名信用评级公司标准普尔和穆迪两公司的每一项评级结果都深入人心,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科学、有序的资信评级制度,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统一管理各类信用评级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信用评级收费和对评级公司的监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评级市场,同时大力发展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培养具有相当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信用评级公司,提升信用评级的运作质量。
三、改善债券结构、活跃二级市场,提高债券流动性
企业债券市场要健康发展,必须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增加债券品种,改变我国企业债券品种单一、期限固定、利率固定的局面,适时推出利率浮动、期限灵活、附有不同选择权等新的交易品种,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多种需求。对资信状况好的大型企业可以鼓励其发行10—30年的中长期债券,解决长期资金的来源问题。企业债券的品种设置,要参照国际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和实际情况,既要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又要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企业的筹资需求。
发展企业债券的二级流通市场,增强企业债券的流动性是拓展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采取做市商制度和柜台交易来解决。为了活跃我国的企业债券的交易,还可以考虑使用新的债券交易方式,如:债券期货交易、期权交易、回购交易和利率掉期交易等。
四、逐步实现企业债券利率的市场化
我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公司法》对企业债券利率都作了严格的限制,使得债券在发行时缺乏价格弹性,不具备明显的投资价值,阻碍了企业债券的正常发行,应逐步实现债券定价的市场化。市场利率是在一国政府不同程度的干预下由借贷双方在资金市场上既竞争又协商的条件下而形成的利率。此种利率能很好地体现竞争原则,促使社会资源配置合理化、社会效益最大化。企业债券发行利率市场化意味着企业债券发行利率必须严格按照市场的供求状况及自身资信条件、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因素来确定,而不能由行政计划来确定。要扩大利率浮动空间,实现企业债券利率有限度市场化。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浮动利率起始于2003年的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0亿元企业债券,当时主要是由于我国银行存贷款利率上调带来的企业债券发行困难问题,上调幅度为100个BP,其后,17亿元的“03苏高速债”、50亿元的“03网通债”、40亿元的“03华能债”、50亿元的“03国家电网债”得以陆续顺利发行,在极其不利的市场条件下,企业债券的发行节奏得以明显加快,浮动利率成为我国企业债券的主要定价方式。但是,我国企业债券利率是以1993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呆板的利率规定为基础,由行政手段作为最终决定力量进行的窄幅浮动,具体操作方式是发行人和利率主管部门讨价还价,而不是市场询价,管理理念和操作方式都非常落后。为此,建议在我国银行存贷款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的过渡期内,允许企业债券利率扩大浮动空间,在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上限内浮动,人民银行只规定利率浮动的上下限,具体的利率由发债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实现企业债券利率有限度市场化,逐步形成光滑的企业债券收益率曲线。五、改进和完善企业债券监管制度,推动企业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
我国债券市场本身的发展就是由政府推动的,许多政策的出台都完全由政府本身的意志决定。企业融资在本质上应是企业的自主行为,由投资者、企业和市场中介进行选择。大多数国家,对企业债券发行采用发行登记制,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制订严格的标准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目前我国对企业债券发行采取规模管制,1998年颁布的《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计委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内审批。中央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委审批;地方企业发行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委审批。”严格的审批是发行企业债券的第一步,能否成功发行还得看是否列入年度计划的额度中。这使企业债券发展速度直接受制于国家事前确定的规模,企业无法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的需要来决定其融资行为,降低了企业的发债积极性。
六、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利用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较,符合债券融资条件的国有企业更愿意从银行贷款,因为银行贷款成本低于企业债券成本。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利率一般都超过同期储蓄利率,加上发行费用,发行企业债券比贷款多承担20%左右的成本负担;目前我国银企约束关系仍很“软化”,对银行而言,没有真正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商品化为基础的信贷资金借贷运行机制,资金配置的非市场化问题仍然存在;对企业而言,向银行借款无论是借款应具备的条件,还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软化”约束,都使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比发行企业债券小。因此,在企业负债经营中,企业首先想到银行贷款。
直接融资有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就债权融资来说,缺点是融资企业需按事先约定期限还本、付息,具有法定的偿还性和严格的期限性;优点是企业的股权没有增加,如果企业运营得好,股东可以获取更多收益,且发行债券花费时间短,费用低,市场监管比较宽松。就股权融资来说,缺点是企业的股权增加,原股东的股权受到稀释,在收入相等的情况下,股东的收益下降,且从企业改制、上市辅导到股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需时间长,费用高,市场监管比较严格;优点是企业没有还债压力,企业可以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实施分配。在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企业发行债券的积极性非常高,通过发行债券融资量比通过发行股票融资量要大得多。但我国的国有企业大多愿意发行股票,而不愿意发行债券,这与我国国有企业的性质有关。企业认为,股票融资既能显示企业的发展潜力,又能显示决策层的政绩,而债券融资则是企业经营出现危机的表现,无形中极大地限制了企业发行债券的积极性。由此造成企业的直接融资严重依赖发行股票,直接融资方式单一,股市扩张过快,企业债券市场受到股市的强烈冲击。
国有企业重银行贷款融资和股权融资而轻债券融资,监管机构可通过改变以往对企业的考核制度来引导企业进行债券融资。不能像以往一样仅仅考核企业的利润指标,而要将国有股权稀释的因素引入指标考核体系,另外,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能够反映企业利用资金的效率,也要列入考核的主要指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考核体系。合理的考核制度能够保证企业准确选择融资方式,而培育公允的评级机构是促进和发展债券融资的前提。
论文关键词:资本市场,股票,债券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资本市场也完成了从无到有、从尝试探索到深入发展的巨大转变。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处在一个历史性的发展阶段, 如何认识当前的资本市场, 如何保持资本市场发展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如何在人民币升值和流动性过剩等金融环境下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如何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推进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体系的结构性调整和市场化改革, 这都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要问题。而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和目前制约其健康发展的因素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一、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变迁的简单回顾
资本市场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体来说,资本市场的产生是与股份制的产生和发展相伴而生的。我国现代资本市场的建立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一个从起步、规范到发展的过程股票,基本可归纳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从1980年到1990年基本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资本市场的兴起是从1981年首期国库券的发行开始的论文开题报告。在这一阶段资本市场中发行量最大的是国债。从1981年至1984年,国库券每年发行量为40亿元,到1990年底共发行10年、5年和3年期国库券484.92亿元。从1988年起,国家陆续发行了财政债券、国家建设及特种国债等,期间发行量列第二、三位的分别是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而发行量最[1]小的是股票。我国股票发行试点始于1984年7月,到1990年底,全国共发行股票45.9亿元。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我国资本市场基本处于起步阶段,投资者意识淡薄,市场规模狭小,主要以一级市场为主,且极不规范。
(二)从1991年到2005年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探索期
1.1991年到1995年的初步发展阶段
流动性是证券的重要特性,面对国库券和股票黑市交易现象的存在,政府以柜台交易为试点进行尝试性探索。柜台交易市场的发展使整个社会逐渐认识到了证券投资股票,尤其是股票投资的巨大的潜在利润,一举扭转了国债和股票发行的困难局面,相对降低了发行成本,促进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并为成立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奠定了基础。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在国债的一级市场承购包销发行方式的成功,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上市公司看,到1996年底,已由最初的十几家发展到530家,投资基金已有75只,对境外投资者共发行B股85家、H股23家。从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额看,1990年为18亿元人民币,而1996年已达22693亿元。
2.1996年到2000年的规范化发展阶段
自1995年以后,我国资本市场无论在市场规模、市场结构方面股票,还是在法制建设、投资主体构成、管理体制等方面,都呈现出新的变化,使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步入了一个倡导理性投资、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至1998年底,深沪两有上市公司851家,总股本为2345.36亿元,总流通股本为740.94亿股,总市值为19506亿元,投资者已达3700多万户,证券公司近百家,证券交易营业部达2400多个论文开题报告。1998年12月29日人大审议通过并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重大调整。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1】
3.2001年到2005年的制度创新阶段
1990年中国股票市场刚刚问世,面对种种不确定性以及要保持“公有”的特性,中国政府对股票发行上市采取了“规模控制+实质审批”模式,确保股票上市进程的平稳和有序进而弱化供给冲击。其基本操作模式是:中央政府事先确定一个年度总规模,然后按行政分配原则在不同部门、省市进行分配。2001年4月股票,中国证监会正式取消实行了9年之久的审批制和指标制,代以“核准制+通道制”的发行模式,为加速资本市场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在这将近15年的探索期间,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三)从2005年5月以后中国资本市场进入快速成长期
针对股权分置下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不一致问题,我国从2005年4月29日开始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对这一存在缺陷的制度设计进行了革新。这次变革将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顽症。2005年5月以后,中国资本市场解决了制约市场发展的股权分置的制度平台,进而为国内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国际化,为中国资本市场建立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激励机制打下了基础。【2】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理顺, 投资者预期发生了重大调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币升值预期和国际化趋势使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面临更优的金融环境。中国资本市场在2006之后迎来了一个历史上少有的快速发展期——短短2年时间, 股票市值从2005的3万亿元增长到当前的30余万亿元。更为重要的是, 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张, 内地市场对大盘蓝筹的承受能力不断增强, 2007年全年, 新入市资金逐月走高, 中国石油、神华股份、中铁等公司的发行冻结资金量均在2万亿元~3万亿元,这标志着目前的内地资本市场已经具备了相当强的需求论文开题报告。
二、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
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对我国实现本世纪头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长期投资;二是有利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三是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市场结构股票,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资本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
1、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投资者现在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来说较少,两者比重相差较大。【3】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主要是以投机为主,其投资行为取决于个人对证券产品的投资偏好,这种投资偏好的市场随机性很强,增加了不稳定性;而机构投资者则更注重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选择策略投资对象进行理性的价值投资,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市场上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还比较弱小,难以适应投资机构化的需要,阻碍了这种稳定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2、上市公司结构不合理
(1)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①国家股、法人股等过于集中,导致“一股独大”现象;②公众流通股的比重低,绝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非流通陆续解禁后也有限售期);③流通股过于分散股票,机构投资者比重小;④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不是自然人,通常是一家控股公司。这样,上市虽然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上直接得到资金从而缓解经营困难,但长期来看对其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未必理想。同时,在国家股和法人股始终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流通股规模较小,很容易形成机构大户操纵市场的局面,并且由于国有股不能自由地交易和转让,由市场所决定的资产兼并重组就不可能发生。在股市上所进行的企业并购只是在政府部门授意下才可能发生,这就决定了我国的股市难免投机盛行。
(2)上市公司组成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①国有企业比重大,非国有企业比重小;②大中型企业比重大,小企业比重小;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多,企业整体上市公司少;④传统产业上市公司多,高新技术产业上市公司少。例如,沪深两市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股票,通过直接上市和买壳上市的民营企业所占比例只有16%左右;行业分布存在较大缺陷,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数量太多,竞争性领域企业数量超过85%论文开题报告。
3、金融产品结构不合理
(1)传统金融业务产品结构单一。在银行业,业务集中在信贷等传统的零售业务领域,即使在传统的零售业务中,也缺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系列产品,金融中介等批发业务严重不足;而国外银行业在企业的整个发展期、成熟期,甚至二次创业中都会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品种。在证券市场,中国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同样存在法人股、国有股的流通问题以及A股和B股的合并问题。
(2)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滞后。衍生工具是企业规避或分散经营与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1991年中国建立了期货市场,但交易品种局限于绿豆、有色金属等商品期货,至今尚未推出利率、汇率、股指期货以及期权、货币互换、股权互换等来规避金融风险。【4】由于缺少组合投资所必需的金融衍生品,各类投资者行为趋同,容易形成市场的单边运行,在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调控方向发生变化时可能导致风险积聚。
(3)金融手段创新不足。在金融业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潮流中股票,各国金融业已借助电子技术的发展迅速实现金融业的电子化、网络化,为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提高竞争力、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中国银行业和证券业已基本实现电子化,银行、证券业务网络化也已起步,但与国外发达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由于体制问题,金融机构在电子化与网络化过程中各自为战,如各银行的自动取款系统和结算系统独立运行、互不兼容,增加了金融业电子化与网络化的发展成本,也因规模不经济和便利性不足而抑制了自身的快速发展。
(二)资本市场制度方面的问题
1、体制方面的问题
我国资本市场制度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体制问题。我国资本市场由于政府和行政机构的介入,行政化色彩较浓,是“计划”的资本市场论文开题报告。首先,资本一级市场受到行政垄断,影响了市场融资体系的社会化和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地方财政收入,在选择上市公司时很少考虑其成长性。所以股票,企业将主要精力放在“政府公关”和“包装上市”上,而不是放在生产经营和结构调整上。很多上市公司上市前并没有实质性改制,主要目的是“圈钱”,但没能有效地利用圈来的钱。此外,发行市盈率也受到限制。券商不能发挥职责的原因之一就是一级市场“包赚不包赔”式的运作,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2、机制方面的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说,体制方面的问题是造成我国资本市场缓慢发展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体制滞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竞争机制失效、约束机制弱化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1)竞争机制失效。在上市公司中,首先缺乏产权关系明确的市场主体,其次缺乏竞争机制形成的市场价格,导致资本市场不能形成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行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市场机制。(2)约束机制弱化。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有国有企业改造而来,存在着“转轨”不转制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翻牌”。将未根本改制的原名企业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论文开题报告。二是“圈钱”。在上市中按溢价募集资金,力保配股资格,达到圈钱的目的。上市公司中股票,国有股处于控制地位,处于“产权虚置”状态,上市公司原主管部门以国有股代表的身份对企业进行干预,又不对后果负责;而且董事会的成员大部分来自大股东和企业内部,很难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3)激励机制不健全。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实行即时薪金与长期薪酬相结合的收入形式,具有较大的激励作用;而我国只有即时薪金的激励办法,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与公司决策经营无利益关系。因此,导致了经营者不太重视企业的长远发展,往往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严重制约了它的健康发展,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与措施,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并趋于成熟和完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外资本市场成功的经验,针对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结构和制度方面的问题股票,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不断完善投资主体结构,建立金融产品创新机制,不断完善金融产品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1]边小东: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变迁的回顾与思考.《会计之友》2009年1期下.
[2]吴晓求:对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若干思考.《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7年9期.
[3]应展宇:中国资本市场证券供给政策的回顾与战略前瞻.《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3008年3期.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gov.cn/pub/newsite/sj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