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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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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

跨境贸易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服务贸易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894(2008)06-0028-04

一、教育服务与跨境提供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定义了4种服务提供模式,跨境提供是其中之一。GATS把跨境提供定义为“自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提供服务”。该定义表明,在服务贸易发生时,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均没有流动,跨境流动的只是服务内容。

就费用与成本而言,跨境提供是最便捷和最经济的一种服务提供模式。一方面,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不必承担像其他3种服务提供模式下一方或双方必须流动才能提供或接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成本,如在境外消费的模式下消费者流动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提供地国,在商业存在的模式下服务提供者以设立新的商业实体的形式流动到东道国,而在自然人流动的模式下服务的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流动到东道国提供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提供者和消费者都不必流动,跨境提供实际上为消费者和提供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而收益并不一定会逊色于其他的服务提供模式。

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主要是通过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广播电视、卫星通讯、因特网等现代通信媒体完成。由于各国国内对卫星器具使用的规管和广播电视媒体的政治敏感性,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通常的形式主要有函授、远程教育和培训、网络教育(E教育)等。

跨境提供的网络教育服务较之传统的函授、广播电视媒体提供的教育服务有很多的优点和优势,如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便捷的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和节省费用等。首先,网络教育是学生容易获得的教育服务模式。就网络学校而言,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进入网络,自主决定学习的时间、内容和方式,而不需要像传统教育方式下定时定点学习指定的内容。其次,网络教育可以使教育方式有更强的适应性。教师可以使用更为灵活和互动的教育方法。第三,网络教育节约费用和时间。网络教育由于不需要把教师和学生统一集中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而节约时间和成本,唯一需要协调的就是有时需要教师和学生同时进入因特网。

和其他教育服务提供模式一样,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受制于一些因素。首先,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教育服务的进口国和出口国的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应用普及程度决定其网络教育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其对外提供和接受外国教育服务的政策走向和教育服务开放程度。其次,国内与国际网络教育政策。教育服务中的跨境提供只适用于那些做出开放承诺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并有法律约束力,而对于那些没有承诺的WTO成员或者非WTO成员并无义务的约束。事实上,即使在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WTO成员中,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种种限制。再次,教育服务出口国的教育资源提供能力。教育服务的出口国应当具备为外国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达到特定标准或符合要求的教育服务的能力和资格。在某种程度上,教育服务的内容和从事教育服务的人员的素质对教育服务质量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第四,统一的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教育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学生对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选择。对于教育服务提供者而言,教育服务的质量关系到他们在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和长远利益。统一的国际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有利于跨境提供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最后,学历、学位的国际认证与认可。学历和学位能否获得广泛的国际认证和认可是学生关注的焦点和选择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基本依据,也符合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长远利益。建立有效的国际学历、学位认证、认可机制有利于促进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二、WTO成员与教育服务跨境提供

由于发达国家在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教育发展水平方面都享有巨大的竞争优势,通常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上占有强势地位,对以网络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开放持积极和欢迎的态度。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包括网络教育在内的国际教育服务提供能力,甚至难以满足本国的教育服务消费需求,对网络教育服务的开放持帝嗔甚至是消极、被动的态度。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为必要时制定灵活的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政策留有余地。

在150个WTO成员中,只有47个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其中又有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各种限制。美国作为教育服务出口强国,在市场准入方面只承诺开放成人教育服务和其他教育服务,但对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没有限制。美国要求其他WTO成员取消包括东道国的不透明国内补贴和针对电子传输教育资料不适当的限制在内的14种妨碍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障碍因素,并要求尚未开放市场的WTO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法国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跨境提供均没有限制。韩国对高等教育和医疗健康有关的成人教育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不作承诺。日夺对小学和初中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在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方面作出了限制性的承诺。澳大利亚承诺开放中学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并对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不做限制,采取了比多数WTO成员更加开放的教育政策,并且指责部分WTO成员为采用因特网提供教育服务设置新的障碍和对进口教育资料设置限制等。可以看出,上述各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采取不同的立场实际上反映了各自的教育发展水平与开放能力,但更多的是他们各自在教育服务领域的贸易利益和竞争优势,如澳大利亚以促进教育服务出口发展国际贸易,在2004年通过跨境提供方式吸引了24 000名国际学生,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采取积极开放的政策。

三、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政策与立法

在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模式下,教育服务提供者(通常是学校)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境内,通过电子传输、函授和通讯等渠道和方法向另一国家或地区的教育服务消费者(即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在我国主要指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E-education)。广义的远程教育包含利用邮政、广播电视技术、互联网和电信网方式提供的教育服务,网络教育属于远程教育的范畴。

广义上的远程教育在我国始于1960年建立的广播电视大学,经历了40余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远程教育体系。@我国至今也没有关于远程教育的统一立法,只有教育部及其办公厅的零星的临时规范性文件,比较重要的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2003年)和《教育部力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应用的指导意见》(2005年)等。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国家鼓励开展远程教育,对远程教育提供机构进行规范,实

施质量控制。但是,监督和管理的力度远不能适应远程教育发展的需要,对于跨境远程教育方面的立法基本上是空白。现有的立法(如果是的话)从立法层次和效力上看只能算是规范性文件,其立法层次低、效力弱、内容粗疏、结构散乱的特点很明显,既不能反映和适应国内远程教育发展的现实,也不符合跨国远程教育服务发展的趋势。

我国在教育服务方面实行的是积极渐进的开放政策。一方面,我国承诺开放了所有5个教育服务次类的市场准入,即使与英、美、法、澳大利亚等教育服务强国相比也有较高的开放程度;另一方面,我国也对义务教育和警察、军事、政治、党校等特殊教育服务的市场准入、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和国民待遇作了保留,对自然人流动作了主体资格上的限制。

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既符合我国的教育发展水平和需要,也反映了民间对开放教育会引起种种问题的担忧,如教育的丧失、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国内教育服务市场的流失等。一方面,我国的教育服务总体发展水平及教育管理体制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教育法制不健全,政府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必定会更容易发生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交流与碰撞,意识形态的冲突不可避免。

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跨境提供模式,意味着我国不必承担向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开放跨境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国际义务,为我国制定和修改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方面的立法留有余地。但是,这并不完全能够排除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提供的方式进入国内的教育服务市场,尤其是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服务。这是因为,一方面,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实行教育服务出口战略,一些国外高校为扩大影响,增加收入,必然设法拓展海外教育市场,加上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可以让教育提供者和学生不需要跨境流动就可以提供和接受教育服务。另一方面,尽管我国高校不断扩招,高校入学率节节攀升,但民间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依然强劲,国内可以提供的入学机会难以满足需求,而跨境提供的模式可以为国内的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一个高效率、低费用的高等教育机会。因此,我国虽然还没有大规模的外国远程教育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但这种教育服务模式的快速发展应促使我国建立相应的教育法律体系。

四、我国应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策略

尽管世界各国和部分国际组织对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存在较大分歧,各WTO成员对待开放教育服务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各国开放教育服务的力度也不尽相同,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跨国教育服务正蓬勃发展,美国、英国等老牌教育服务出口强国正设法扩大跨国提供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代表的新兴教育服务出口国正把出口教育服务作为发展经济和扩大服务贸易市场份额的重要战略渠道,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已成为重要的教育服务出口模式。我国目前发展滞后的教育法制和低效的教育行政体制已成为教育服务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瓶颈,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保证我国的教育服务业在开放的环境里健康发展。

1、保持积极、渐进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 教育服务的复杂特性和各国贸易利益的冲突使教育服务成为承诺开放最少的服务部门。我国已经做出了较高程度的开放承诺,相对于现有的教育发展水平已属不易。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应维持现有的开放政策,同时积极参与教育服务贸易谈判,维护本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利益。

2、加快完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方面的相关立法 (1)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明确促进教育服务开放、维护教育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则。(2)制定全国性教育法律。尽快制定《成人教育法》和《学生法》,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3)尽快制定《教育服务贸易条例》和《远程教育条例》。前者作为统一规范和管理教育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应规定开放教育服务、鼓励教育服务出口、维护教育、保护和发扬民族传统和文化、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原则、教育服务的4种提供模式、规则、程序和法律救济等条款。后者是调整远程教育服务的专门法规,应规定远程教育服务的定义、适用范围、提供远程教育机构的资格和条件、运作、远程教育的质量监督、涉外远程教育机构的特别规定等内容。

3、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跨境教育服务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 我国现有的教育行政体制缺乏对跨国教育服务质量的有效监控,对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服务的贸易属性认识不足,对开放教育服务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缺乏准备和对策。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建立和完善国家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学历学位认证、认可制度,加强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同时,为学生提供及时、客观、全面、有效的教育信息服务,防止和减少学生选择跨境教育服务的盲目性。

跨境贸易范文第2篇

[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贸易因素;政策建议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4.129

[中图分类号]F832.6;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4-0-04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位,对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我国的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和我国的经济力量极不相称。跨境结算主要是为对外贸易服务,通过从贸易角度分析影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的原因,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政策,能进一步推动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

在国际贸易中,企业可选择的计价形式有3种:出口国货币计价(Producer's Currency Pricing,PCP)、进口国货币计价(Local Currency Pricing,LCP)、第三国货币计价即工具货币计价(Vechile Currency Pricing,VCP)。Grassman通过利用1968年瑞典的进出口贸易数据对其国际贸易计价货币进行研究而提出了“Grassman法则”,即发达国家之间的工业制成品贸易使用最多的计价货币是商品生产国的货币,其次是进口国的货币,很少使用第三国货币计价。Ligthart等则在Grassman规则的基础上将其归纳为3个程式化的事实:工业国之间的商品贸易主要使用PCP,其次为LCP;工业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商品贸易主要使用PCP,或是VCP;同类型商品贸易主要使用美元或其他工具货币计价,但不同类型的商品贸易主要使用PCP。Page进一步验证了Grassman法则的适用性,并发现了国际贸易结算中的更多规律:①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边贸易中,发达国家的货币占据了主导地位;②在发达国家之间,出口国的经济规模、出口商品的市场份额与结算货币的选择密切相关;③大宗初级商品一般采用少数几种货币计价结算,而美元则是首选货币。

国内学者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始实施后对此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陈红泉认为人民币结算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人民币结算存在进出口结构失衡、地区结构失衡等。王朝勇、孙延风等认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现在存在着结算规模依然偏小、我国企业话语权与议价能力薄弱、人民币境外流动清算系统尚未启用等问题,这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1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现状

1.1 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

自2009年7月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开启,但初期整体规模不容乐观。试点首年年末,银行累计为365家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09笔,总金额仅为35.8亿元。2010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人民币跨境结算境外区域开始向东南亚地区扩张,结算规模持续增长,2010年上半年的结算金额就接近上年的20倍,达到925亿元。随着2010年6月试点范围和贸易结算范围的扩大以及各项试点配套政策的日益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进入迅速增长的阶段,于该年年底达到3 414.3亿元人民币,出口试点企业的数量也增加至67 724家。

2011年和2012年,结算试点范围全部放开且取消了出口试点企业的限制,人民币跨境结算迎来了强势发展阶段,如图1所示,除2011年第三、第四季度的小幅回落以外,基本维持稳步增长的态势。2013年第四季度跨境贸易结算金额达1.46万亿元人民币,占当期进出口总额的21.76%。2014年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达到6.56万亿元人民币,比2013年增加了41.61%,2014年以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都大量增加。

图1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2010年1季度-2014年4季度)

资料来源:2014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断发展,人民币在国际支付市场的地位也逐渐提高。据全世界银行间金融电信学会(SWIFT),截至2015年1月,人民币全球付款价值不断取得新高,以2.06%的全球占有率紧随市场份额为2.79%的日元,位列第五名。而在2014年1月,人民币在全球支付市场的占有率仅为1.39%,全球排名第7位。而且截至2014年12月,人民币在信用证支付中所占比例由2013年7.32%上升至9.43%,超过欧元的6.45%,成为信用证支付中第二常用货币。人民币在支付市场上地位的上升,表明人民币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使用比例不断增加,世界对人民币的认可度也逐步提高。

1.2 人民币结算的商品结构

作为进出口贸易中的两大部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的人民币结算量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的增加而不断增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货物贸易为199.9亿元人民币,占一季度总量的91.1%,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仅为19.5亿人民币,比例为8.9%。2011全年的货物贸易为15 60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为5 512.7亿元人民币。2012年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贸易总额为20 600亿元人民币,较之2011年增加了32.1%;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的总额为8 752亿元人民币,比2011年增加了58.76%,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增加的幅度超过了货物贸易增加的幅度。而2014年以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贸易总额达到了59 00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贸易额为6 565亿元人民币(见图2)。

图2 2010年-2014年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总量变化

数据来源:历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特点

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仍十分有限。2013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占全年对外贸易额的17.9%,2014年,我国对外贸易额为264 334.6亿元人民币,而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金额仅为65 565亿元人民币,只占到当年贸易总额的24.8%。

人民币结算商品结构失衡。2010年第一季度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为199.9亿元人民币,占人民币结算总额91%,服务贸易及其他仅占9%;到2014年第四季度,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为15 900亿元,占人民币结算总额的90.8%,服务贸易及其他占9.2%,但其总额为1 609亿元人民币。

人民币结算区域发展不平衡。首先,从境内看,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我国跨境贸易结算经历了从2009年7月开始试点的上海、广州、深圳、东莞4个城市到2010年6月扩大至全国20个省市再到2011年8月扩展至全国所有地区的过程。从试点以来至2011年6月,东部地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累计达13 461.02亿元,而中西部仅分别为324.5亿元和889.4亿元。东部地区结算金额是中部和西部结算金额的41.5倍和15.1倍。

人民币结算收付结构逐渐趋向平衡。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2011年第一、二、三、四季度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付比分别为1∶5、1 ∶1.29、1 ∶1.67、1 ∶1.7。这说明在跨境贸易中人民币的结算进口额大于出口额。之后跨境贸人民币结算收付比一般都维持在1 ∶1.5左右,2014年第一、二、三、四季度的收付比分别为1∶2、1∶1.66、1∶ 1.36、1∶ 1.24,人民币结算收付金额趋向平衡(见图3)。

3 影响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贸易因素分析

3.1 贸易规模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贸易规模是一国货币成为计价结算货币的重要条件。贸易规模的增加会带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的增加;贸易额增长放缓或退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必定会下降。

3.1.1 贸易规模的扩大为使用人民币结算提供了基础

根据计价货币选择理论,出口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越大,出口商就越能在国际贸易结算的货币选择权上占有有利地位。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的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增加,从2001年的4.3%上升到2014年的12.2%,总额增长了接近9倍。如图4所示,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除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而略有下降外,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到2014年进出口总额已达到264 300亿元人民币。而且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随着进出口总额的增加而显著增加,且增长率大于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

一国贸易总量占世界贸易总量之比重(世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只是该国货币成为国际货币的基础条件和必要条件之一,而不是充分条件。从历史经验上看,货币的先发优势和惯性影响力巨大。英国从二战后就不再是贸易大国和经济大国,但英镑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依然占有重要地位。日本和德国先后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两国的贸易主要用美元进行结算。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人民币结算才刚刚开始,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的比重并不大。

3.1.2 我国出口占全球份额偏低限制了人民币结算规模

Bacchetta认为出口国的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越大,出口商就越能在国际贸易结算货币选择中居于有利地位。我国已是第一贸易大国,据2011年统计,我国是124个国家的第一贸易伙伴,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比例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4.3%到2014年占世界总出口比例的12.2%(见图5)。但当时英国的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有力地支撑了英镑的国际货币地位;二战之后初期,美国的对外贸易总额占当时西方国家的45%,也促使了美元霸权的产生。我国的贸易份额占世界的比重还较低,对于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的支持并不够。

3.2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结构比例。我国的服务贸易是在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为我国的对外贸易注入了新鲜活力,现在服务贸易已经占据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相当一部分比例,但与货物贸易相比,比例依然较小,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例依然不协调。

如图5所示,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7.8%,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92.2%;到2013年,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1.5%,货物进出口总额比重为88.5%。虽然服务贸易的比重增长缓慢,但绝对数额增加的很快。199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98亿美元,2013年就达到了5 396亿美元。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比例不断调整优化,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有极大促进作用。2014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服务贸易结算比例达到了24.9%,结算额为16 309亿元人民币,较之2010年增长了2倍左右。

图5 1980年和2013年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进出口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4

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结构比例。我国初级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比例大幅下降,工业制成品的占比不断上升(见图6)。2005年,我国初级产品进口1 477.1亿美元,出口490.39亿美元;工业制成品进口5 124.09亿美元,出口7 129.6亿美元。到2013年我国的初级产品进口为6 576.01亿美元,出口1 072.83亿美元;工业制成品进口为12 926.87亿美元,出口21 027.36亿美元。工业制成品出口大幅度增加,这为我国增加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权提供了可靠保证,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产品差异化程度影响企业结算货币的选择。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宗商品、初级产品集中在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种高效的标准化交易方式,反过来又一进步推动了商品的同质化,迫使出口商选择交易所指定的、单一的、交易成本低的货币计价。相反,那些生产技术和品质差异较大的出口商品,主要是高附加值的资本品、耐用品,出口商在计价货币选择时有更多的主动性与灵活性,表现为计价货币比较分散,很少出现类似大宗商品那样集中使用一两种货币计价的情况。实际上,在同质的出口商品计价中,一旦某种货币取得先机,被广泛使用于国际贸易计价,就会逐渐形成一种很强的惯性,出口商一般不会轻易替换计价货币。因为替换计价货币很可能造成交易成本上升或国外需求数量下降,使得出口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3.3 贸易区域结构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3.3.1 对外贸易区域分布不均影响结算实收付比例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地理区域结构呈现出以下特征:从进口来看,我国进口市场多元化,从拉丁美洲和非洲进口的比重不断增加;从出口来看,市场分布依然较集中在欧美国家和地区。我国对外贸易地理区域结构造成了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比重小于进口贸易即实收实付比例的不协调。根据Page对Grassman法则的进一步阐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边贸易中,发达国家的货币占据了主导地位。从贸易伙伴结构角度考虑,我国在出口贸易中的议价权相对会弱于进口,出口人民币结算的可能性就会小于进口人民币结算的可能性。

3.3.2 出口企业的国内区域影响人民币结算国内分布

内部区域结构则是指一国国内各地区在本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或地位,这一指标表现出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该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均衡,东部地区是我国率先开始对外开放的区域,发展对外贸易中有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所以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图7所示,2014年1-9月东部地区的进出口分别占全国进出口的88%和84%,而中部和西部的比例都不超过10%。内部区域分布的特点也影响了我国跨境贸易结算国内的分布状况。2013年第四季度东部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的95%,而中西部占人民币结算总额的5%,我国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主要集中在沿海沿边地区,这与东部地区相对发达的对外贸易分不开。西部地区有与我国的邻国交界,沿边贸易有一定的有利条件,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有一定的优势,但周边的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及内陆国家,经济相对落后,跨境贸易发展相对滞后,这也造成了中西部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较小。我国的地理区位和对外贸易区域发展状况造成了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内地发展缓慢,沿海沿边地区发展迅速的特点。

图7 我国东中西部进出口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4年秋季

4 政策建议

自2009年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伴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经历了由小到大的发展。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既存在很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不少不利因素。有利条件包括:我国庞大的进出口规模及逐渐提高的全球份额,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导的出口商品结构,在劳动密集型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东亚处于“市场提供者”的地位,不断改善的对外贸易区域结构等。不利因素包括: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较低,贸易区域布局不合理等。从整体上看,有利因素较多,在结构方面的有利因素则较少。

4.1 大力推进对外贸易发展,夯实人民币结算基础

作为“三驾马车”之一,对外贸易对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我国对外贸易经过了迅速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近来受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对外贸易发展速度逐渐缓慢,对外贸易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直接影响,同时也是人民币流进流出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需要继续大力推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近年来,跨境电商在对外贸易中崭露头角,为对外贸易又开辟了新的渠道。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出口占比约85.4%。从外贸发展的角度看,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是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2015年6月20日,国务院对外《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合理增加进口,扩大国内消费,促进企业和外贸转型升级。我国企业要积极利用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机会,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占有率。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不断上升,增强了我国的市场主导能力,这为人民币成为结算货币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区域贸易中,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良好的发展势头,使人民币成为东亚“10+3”框架下的主导货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种种迹象表明,国际贸易格局的改变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人民币国际化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大力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4.2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掌握结算货币选择权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行者。企业的实力决定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及在货币选择上的话语权。一方面,需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实力。虽然我国的企业进入世界500强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对创新的投入不足及我国现在以加工贸易为主的贸易方式使得我国企业在创新能力上与国外企业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创新投入和人才投入,在产品研发、品牌树立以及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才能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主动地位,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在结算货币上有更多的选择性。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当前我国在办理手续上还是比较繁琐,需要政府简化手续,并为进行人民币结算的企业提供出口退税政策上的优惠来提高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积极性。

4.3 提高出口产品的异质性,提升决定结算货币的能力

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异质性对出口商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议价能力具有重要影响,为提升企业进行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愿,政府应推出相应优惠政策来促进企业的自我完善,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当前,我国的出口企业多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贸易方式主要是加工贸易,这导致了我国出口的产品价格弹性比较大,在国际市场上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由于聚集效应和惯性,国外进口商具有了更强的议价能力和决定结算货币的能力。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的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在实际操作当中,对于那些拥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宗机器设备的企业,给予出口退税、政府补贴等优惠的政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政策上的扶持,利用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推进人民币的跨境贸易结算。

4.4 平衡对外贸易区域结构,扩大人民币结算使用范围

依据Grassman法则,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进行贸易时倾向于使用发达国家的货币,这使得我国企业在于这些国家进行贸易时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意愿并不太强,对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不利的。在未来应加强我国与新兴市场和金砖国家的贸易发展,并且在与之贸易中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此外,通过“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实施,促进人民币在这一区域中的使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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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方志,韩骏.中国资本项目管制与跨境贸易结算:问题与对策[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2(9).

[3]李波,伍戈,裴诚.升值预期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结算货币选择视角的经验研究[J].世界经济,2013(1).

[4]李婧.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看人民币国际化战略[J].世界经济研究,2011(2).

跨境贸易范文第3篇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增长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际市场出现需求下降的趋势,我国的对外贸易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网络全球化,电子商务的出现有效的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增长。但是,跨境电子商务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使电子商务能够更好的为我国对外贸易服务,促进我国经济稳步发展。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跨境电商市场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增速幅度维持在30%以上,是我国贸易发展的新增长点。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传统物流和支付手段已经无法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逐渐被跨境电子商务所取代,人们可以通过手机、pad、电脑等移动设备随时随地的进行跨国购物,另外,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促进了海淘队伍的扩大,海外代购的交易金额也在不断增多,极大的推动了我国贸易金额的不断增加。

二、跨境电子商务与贸易增长的互动关系

跨境电子商务与贸易增长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如果某个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该地区的电子商务较为发达。

(一)跨境电子商务对贸易增长的带动机制

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通过降低发现对象、价格搜索、考察、培训、监管等方面的费用,降低交易的费用,从而提高贸易的效率,有效促进贸易增长。另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了国际交易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取代了传统的交易模式,缩短了交易流程。另外,这种交易方式促进了外贸企业的发展,外贸交易逐渐开始转变为直销的方式,这种外贸企业的直销也充分带动了贸易的增长。

(二)贸易增长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促进机制

由于贸易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需求的增多,所以,跨境贸易的增长也说明国际市场需求增多,传统贸易方式无法满足当今时代下消费者的需求,所以,跨境电子商务应运而生,贸易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另外,贸易增长能够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我国经济实力,优化了网上支付的环境的同时,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问题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我国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在跨境电子商务的冲击下,已经不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国际贸易。所以,应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保证跨境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能够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为外贸企业创造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并且,跨境电子商务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能够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改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环境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用安全,而信用作为一个企业和个人在交易过程中的“身份证”,对交易安全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良好的信用环境能够促进电子商务的稳步发展,所以,国家应改善跨境电子商务的信用环境,通过设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等级认证数据、信用评分等,为跨境电子商务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保证个人和企业的交易安全,

(三)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础是网络、计算机,所以,必须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才能够有效促进电子商务稳步发展。首先,要普及互联网和计算机,提高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对网络计算机的使用率,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其次,降低宽带费用,使更多的人群都能够使用互联网,最后,加强快递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有效的提高物流配送的速度。对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不断加强,能够营造一个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环境,有利于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贸易增长。

(四)推进外贸企业不断创新

跨境电子商务是在传统交易的基础上发展的,是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加之跨境电子商务中涉及的外贸企业较多,所以,这就要求企业应不断进行创新。企业不断在技术和模式方面进行创新,形成以电商-供应商-消费者-服务商为基础的供应链,能够有效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外贸交易稳步增长。

(五)培养专业化人才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长久的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重视对专业化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一方面,外贸企业可以和高校合作,不仅能够增加人才储备,也能够按需求才,大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提高了自身的能力,有效的提高了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建立一个平等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并与奖金、绩效挂钩,使每个员工的努力付出都会得到回报,员工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四、总结

跨境电子商务能够对国家外贸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促进贸易发展的方式发生转变,改变了传统的贸易方式,有利于外贸企业拓宽自身的营销渠道,创新营销手段,最终实现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祖强,胡阳.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促进贸易便利化[J].电子商务,2013,9:26-27.

[2]李子,杨坚争.跨境电子商务对进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J].中国发展,2014,5:37-42.

跨境贸易范文第4篇

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区域化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自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的美元、欧元和日元等国际货币的汇率变动频繁。我国以及周边国家地区的贸易结算中都是使用第三国的货币,而这些货币的汇率不稳定性给我国贸易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人民币汇率在此次危机中保持稳定的波动幅度,给周边国家和地区持有人民币带来信心。

为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地区的贸易水平稳定发展,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此举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拉开帷幕。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在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补充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动人民币的跨境贸易工作。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门联合共同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7月3日央行又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系列紧密的政策出台,对于无论是处在微观层面的企业,还是处于宏观层面的人民币战略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

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积极作用

1、有助于我国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稳定和便利国内企业的对外出口。对中国企业来说,有利于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美、欧、日等境外企业与我国境内企业之间的贸易,通常以美元、欧元和日元进行计价结算,由此带来的美元、欧元和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风险通常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如果能以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则境内企业可以避免承受这类汇率风险。目前,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其中主要是与东南亚和韩国等的贸易通常是以第三国货币进行计价结算,这样我国境内企业和这些国家企业也都要承担汇率风险,其中主要是美元的汇率风险。当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时,我国和周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的企业所承受的外币汇率风险即可部分消除。

2、可以使我国企业节省贸易结算的相关费用。首先,节省了企业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费用。当企业在贸易中以非本币进行结算时,通常为规避汇率风险而委托银行进行衍生产品交易,根据调研,委托银行进行衍生产品交易约占企业营业收入的2%~3%。如果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我国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所承担的衍生交易费用即可消除;其次,节省了两次汇兑所引起的部分汇兑成本。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与我国之间的贸易大都采用美元结算,而其国内又不能进行美元流通。因此,结算通常要经过本币―美元―本币的两次兑换,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的内部交易即子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贸易之中。如果人民币可用于国际结算则可减少其中一次兑换并节省有关费用。

3、中资商业银行提升竞争力、获取新客户、拓展收入来源。《办法》规定,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进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两种渠道: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境内银行可以依境外参加银行的要求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购售限额由央行确定;境内银行可以为在其开有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用于满足账户头寸临时性需求,融资额度与期限由央行确定。在开展这些业务的同时,中资商业银行可从中获取中间业务收入,客户群也扩大到境外企业。

4、减少国家外汇储备压力和损失。截至2009年3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已达19,537.41亿美元,而且仍在以每年3,000亿~4,000亿美元的速度急剧膨胀,我国面临着巨大的外汇储备压力。巨额外汇储备在彰显了我国综合实力日益增强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外汇持有成本和外汇贬值缩水的风险。如何实施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是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亟须应对的头等难题。美国为应对金融危机大量发行美元,我国承受了大量损失。用人民币结算意味着以美元计价的出口减少,结汇量将减少,这将大大缓解外汇资金运用压力,减少外汇储备压力和损失。

5、推动人民币区域化。人民币国际化需经历三个阶段: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以人民币进行金融交易计价、人民币成为世界储备货币之一。五个城市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意味着人民币区域化的正式起航。人民币正处于区域化的初始阶段,通过试行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鼓励人民币走出去,扩大人民币在亚洲区域的影响力。人民币在更大范围内作为交易和计价货币,有助于强化人民币行使价值尺度、支付手段以及部分的价值储备的部分国际货币的职能。通过人民币跨境贸易试点,可以获取人民币在贸易中流量以及对国内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大小。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可以说是人民币区域化的初始阶段的起步,它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币成为国际结算货币,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漫长的实践和摸索。

三、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面临的问题

1、人民币在境外的流通性。由于香港是境外人民币的枢纽和集散中心,因此以在香港为例进行分析。推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前提是人民币在香港具有良好的流通性,这一点上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在港人民币的供给不足。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2008年港粤地区的贸易额约为17,007亿人民币,若不考虑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后两地之间的贸易增量,并假设两地贸易结算中仅10%使用人民币结算,那么仅仅就贸易结算这块对人民币的需求量就为1,700亿元人民币左右。而据香港金管局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仅为530.2亿元。显然,数百亿的人民币存款无法匹配巨大的贸易结算规模,因此人民币结算的发展需要大幅度增加境外人民币的存量。目前,海外人民币来源主要是和我国互换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和通过出口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存在很大局限性。

2、贸易双方对人民币的偏好程度。对于与中国进行贸易的进口商而言,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汇率风险与使用美元是一样的。对于国外贸易出口方而言,尤其是当前人民币汇率基本上是盯住美元的,如果国外出口商将其收到的人民币用于从中国进口则没有汇率风险,若用于第三国,则同样存在汇率风险。韩国、阿根廷、巴西、俄罗斯等国通常缺少美元储备,其政府也希望本国出口商收到美元。国内进出口商绝大多数是愿意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问题是我们在贸易谈判中的竞争力不足,在国际贸易中中国主要作为商品出口国,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占优势地位的自然是境外进口商。事实上,即便是我国进口商品,谈判的优势地位也经常在境外出口商。

3、我国金融市场欠发达,存在资本项目管制,境外企业拿到人民币后运用渠道窄小。目前,我国资本项目还未开放,意味着人民币不能通过资本账户自由流通。受人民币自由流通的限制,离岸金融市场上的人民币相关投资理财产品极少。境外企业通过贸易所获取的人民币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受到极大限制,基本上只能将其作为外币存款或是用于以人民币计价的贸易结算。

4、人民币国际结算所带来的外汇管理。在外汇管理方面,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是以外汇的跨境收支为条件来设计的,许多监管工作是基于企业收支外汇并发生结售汇来开展的,如进出口核销制度是以企业出口贸易必须收到外汇、进口贸易必须支付外汇而设计的。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将会出现出口收汇收到的是人民币、进口付汇支付的也是人民币的现象。

四、对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建议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初期,无论是从境外人民币流通规模还是跨境业务结算量都将十分有限,随着该业务被不断推广和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面临的风险也将增多,因此有必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做好准备。

1、增加人民币供应。目前,通过境外旅游的民间渠道流出的人民币大约有上千亿元;通过一系列的货币互换协定,人民币以官方姿态流出6,500亿元。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一步深入展开,这些资金远远不够的,还需通过一些方式增加人民币在贸易结算中的供应量,例如增加以人民币支付的进口,中国可以直接给资金匮乏国家人民币贷款,用于从中国进口;允许境外银行为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逐步放松人民币和港元的兑换限制、支持境外银行通过多渠道获取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在内地发行人民币债券等;中国对外投资,需要从国内购买设备和原材料,也以人民币来支付。

2、提高对人民币贸易结算的需求。对人民币的需求增加主要取决于人民币的升值预期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在此基础上,应扩大人民币计价结算范围,鼓励发行一卡两币的信用卡和八达通、活跃跨境贸易、利用货币互换提供的流动性吸引东南亚国家来港进行人民币结算、完善人民币结算清算系统、吸引优秀企业加入试点。成立人民币发展基金,增加人民币对外援助,并指定采购我国境内商品和服务;为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加强周边国家对我国经济的依赖关系;对大宗原材料进口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给予优惠政策;简化相关政策手续,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

3、增加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人民币国际结算开展以后,必然会增加境外人民币的存量,这部分人民币如不能回流,对我国的金融稳定就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境外人民币的进行消化,形成双向流动。扩大人民币债券发行、建立人民币QFII制度、在港上市人民币计价的ETF基金,设立合资公司、在港推出人民币寿险服务和金融衍生产品等。建设以中国大型银行为主,并以试点城市当地法人银行参与的商业银行人民币国际结算体系;同时,促进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既能够为进出口结算对冲之外的结余人民币提供出路,也能够减少人民币的流通风险。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国家外汇管理局课题组.人民币在对外交往中计价结算问题研究.金融研究,2009.1.

跨境贸易范文第5篇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商试点;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

一、我国跨境电商的起源和发展现状

在“互联网+国际贸易”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仅仅通过一根网线就可以和全球联系,把产品销售到万里之外。随着跨境电商的迅速发展以及它退外贸转型升级的重大作用,国家相关部门和政府十分重视跨境电商的发展,所以,出台了许多政策来保护其继续发展。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现如今,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三种形式:第一,交易规模逐渐增大并且电子商务占据重要的地位;第二,电子商务以出口为主;第三,电子商务应用B2B模式,范围持续增加。

二、对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职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很大一部分由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决定。企业没有能力去负担要求严格、风险高、投资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时,就需要政府发挥统一协调、宏观协调的职能协助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国外贸企业提供强大的后援。

(二)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虽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可是,终究还是刚刚起步,十分缺乏专业人才。故而,我们应该制订合理科学的培养人才计划,将重点放在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来促进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三)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一带一路”倡议的大幅实施,使我国的电子商务进入国际市场,也就是说,电子商务会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主力。但是,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等等制定的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被我国采纳,因此,我国建立关于电子商务的市场法律法规应该提上日程。

(四)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国际贸易是信息、资金、物流三者的有机结合体,其中物流是重要支柱。消费者与供应商地理距离十分远、空间跨度也十分大,导致其对物理事物要求很高。我国政府应该强化和物流相配合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在国家层面达成协议形成共识,使中国物流由传统运营模式向现代运营模式转变,通过应用现金的物流装备和管理模式,建立一个新型的符合现代化的物流体系。

(五)诚信在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中,购买者与供应商都是用虚拟的身份进行交流,两者的身份信息都不确定,交易的时间、产品的质量以及商业信用都得不到保证,故而,建立诚信设施十分重要。这也就需要一个既不隶属于供应商也不隶属于购买者的中介机构协助交易的完成。我们应该支持有能力有水平的企提供信用评估,推动第三方中介的发展,加强诚信设施建设。

(六)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发展更加迅速。我国的电子商务在近几年才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相比自然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应该加快与国际贸易的交流加强与其的合作,在其中获得有效信息、汲取良好的经验并且弥补自身的短处。我国亦要积极地参与制定电子贸易的新规则,来提高国际的兼容性。

(七)打造中国的“世界品牌”海外的采购商一直处于一个比较成熟的国际消费氛围,他们面对的也是较为成熟的供应商。因此,他们对我国服务平台和供应商都有很高的要求,要求其确保产品的品牌与质量,特别是一些小额的采购商要求产品向亚马逊、沃尔玛这些国际顶尖的水准看起。故而,我国的企业应该准确定位,树立一个良好的国际形象,提高我国电子商务贸易在国际舞台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