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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精神科;抑郁症患者;非精神科;首次诊断
据我国卫生组织2002年统计[1],抑郁症在我国公共卫生问题中排名第二位,其自杀率较高。本文主要研究影响抑郁症患者精神科门诊治疗的相关因素,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对我院2012年2月~8月收治的75例抑郁症患者进行研究。这些患者均符合CCMD-3的诊断标准,将其分为精神科组和非精神科组。精神科组年龄为23~43岁,平均(33.45±11.25)岁;非精神科年龄为22~45岁,平均(34.25±12.23)岁;两组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进行可比。
1.2方法 自制问卷必须由多名精神科专家反复推敲与研究;运用简明精神病量表对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评判;对患者进行健康指导,并且在治疗半年后对其进行回访。患者必须由高级职称的精神专科医护人员进行调查。
1.3观察指标 调查患者首诊未选择精神科的原因以及治疗效果。效果可分为:治愈:简明精神病量表的减分率>75%;显著:50%;进步:25%;无效:
1.4统计学意义 研究数据录入到SPSS19.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行χ2检验,计量数据行t检验,P
2结果
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均优于非精神专科组患者,见表1。首诊未选择精神科的原因,见表2。
3讨论
社会人群对于精神疾病知识的了解缺乏,是影响抑郁症患者首诊于非精神科的主要因素[2-4],由于大多数抑郁症患者不知自身疾病,往往不知到何处就医。我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卫生资源相对不足,患者对精神卫生知识普遍缺乏学习和认识[5]。另外,精神专科医院应主动承担起精神卫生知识普及的任务,并积极应对。具体如下:①对不同的人群进行精神卫生知识讲座;②开设免费的心理咨询专线;③将精神科知识印刷在相关报刊中;④加强综合医院对精神卫生医生进行专业的培训力度。
通过结果可分析出,两组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有报道称,就诊于非精神科的患者,仅有13%的患者会被就诊医生识别出来。这也说明绝大多数医生无法识别患者的具体症状,导致患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因此,我门诊应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强化包括抗抑郁药物的正确使用、维持治疗的重要性等内容的抑郁症健康知识教育、正确指导患者用药治疗、并呼吁大家正确面对抑郁症,摒弃传统观念的束缚,这样才能够达到提高精神疾病临床治愈率、降低复发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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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磊,王一冰,夏金校,等.首发未用药抑郁症患者抗抑郁治疗6周后胰岛素水平的临床研究[J].中国现代医生,2014,52(6):37-39.
【关键词】 抑郁障碍;综合性医院;疗效;精神科医生;非精神科医生;横断面研究
中图分类号:R74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9)006-0388-06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09.06.003
Comparison of Treatment Styles for Depression between Psychiatrists and Non- psychiatrists in General Hospitals
LU Zheng1@,ZHU Jun-Juan2,CAI Jun2,LI Yu-Shan1,SHI Shen-Xun3,SHI Yi-Jue4,
WANG Chong-Shun5,JIANG You-Qian6,JI Jian-Lin7,ZHU Rong-Shen8,HAN Hong-Yi9,DING Su-Ju10
1Tongji Hospital of Tongji University,Shanghai 200065,China 2Shanghai Mental Health Center,Shanghai 200030,China
3Huashan Hospital of Fudan University,Shanghai 200040,China
4Ruijin Hospital of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Shanghai 200025,China
5Shanghai First People's Hospital,Shanghai 200233,China 6Shuguang Hospital,Shanghai 200021,China
7Zhongshan Hospital of Fudan University,Shanghai 200032,China 8Shanghai Tenth People's Hospital,Shanghai 200072,China
9Shanghai East Hospital,Shanghai 200120,China 10Changhai Hospital of Shanghai,Shanghai 200433,China
@Corresponding author,Email:luzheng@tongji.省略
【Abstract】Objective:By comparing the ability of coping with depressive disorders and evaluating the different therapeutic pattern between psychiatrists and non- psychiatrists in psychiatric clinics of general hospitals,the study is aimed to provide data for improving mental health service in general hospitals.Methods:The subjeds were 297 depressive patients consulting psychiatric clinics from 9 general hospitals in Shanghai,and assessed with the Hamilton Depression Rating Scale(HAMD),Hamilton Anxiety Rating Scale(HAMA),self-made questionnaires in the first interview,two-,four-,eight- and twelve-week flow-up interviews to evaluate therapeutic effects.Results:According to the HAMD score reduction rate,there was great difference betweenpsychiatrists treated group and non- psychiatrists treated group for the curative effect on the depression after 8-week and 12-week treatment(after 8-week:in psychiatrists treated group,the response rate was 56%,and the remission rate was 43%; in non- psychiatrists treated group,the response rate was 66%,and the remission rate was 20%,P
【Key words】 depression; general hospital; effect; psychiatrist; non-psychiatrist; cross-sectional study
抑郁障碍是一种常见的精神障碍,终生患病率可高达17.1%[1],已成为当今世界上第4大健康问题[2]。近年来综合医疗机构越来越重视对抑郁症的研究。在我们之前的研究中,发现在上海市综合性医院精神科或心理咨询科门诊中非专科医师对抑郁障碍的识别能力不及专科医生,非专科医生对抑郁障碍的漏诊误诊率仍较高[3],可能会使一部分未被识别的抑郁障碍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国外的研究也发现存在类似的问题。一项研究表明在综合性医院中有61%的抑郁障碍患者得不到诊治[4],这一方面是非精神专科医师对抑郁障碍的识别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即使识别了,非专科医生对抗抑郁治疗的认识仍不充分,存在对抑郁障碍诊治的误区。国内陆林等研究发现,非专科医生对抑郁障碍的药物治疗率很低,仅为15.78%[5]。针对综合医疗机构中非专科医生对抑郁症患者的诊治疗程不足和使用抗抑郁药剂量不够的问题,国外有学者设计了一项研究,让17名全科医生接受一个为期3个月的有关抑郁障碍诊治的全面培训课程。通过对这些医生培训前后的临床处理能力的评估,结果表明接受专业培训后,有近1/3的患者临床疗效获得了进一步改善[6]。可见了解综合医疗机构中对抑郁障碍的处理现状有着重大意义。因此本研究试通过对上海市9所有代表性的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科室中门诊医生的调查,比较专科和非专科医生对抑郁障碍患者治疗的临床疗效,分析两者对抑郁障碍治疗模式的差别,为提高综合医院精神卫生科室对抑郁障碍的处理能力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间首次在上海市9所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及心理咨询门诊的患者。按照连续取样的原则,共对837例初诊患者进行了筛选。
入组标准:(1)首次就诊于精神科或心理咨询门诊的患者;(2)性别不限;(3)年龄18~64周岁;(4)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
F32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5)排除严重的躯体疾病,如未得到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心力衰竭、高血压脑病、脑卒中、脑出血、未控制的糖尿病伴有严重并发症、肾功能衰竭等。
病例入组及随访评估:对所有首次来诊者由调查人员采用ICD-10抑郁发作诊断标准[7]和复合式国际诊断检查(Composite International Diagnostic Interview,CIDI)[8]中的抑郁部分对来访者进行评估,根据入组标准,共有297例样本入组。对其进行为期12周的随访,在刚入组时及入组后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进行汉密顿抑郁量表24项(HAMD24)、汉密顿焦虑量表(HAMA)、自编药物依从性评估等量表的评定。随访过程中由门诊医生根据病情对患者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首诊医生对研究过程单盲,研究者对治疗也不给予任何参考意见。
病例分组:根据9所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门诊设置情况的不同,即这些科室中的门诊医生是否具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格、接受精神科培训时间、从事精神科工作年限等,将9所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分为专科组(4所)和非专科组(5所)。
本研究中完成随访的病例共253例,脱落44例。其中专科组180例,随访脱落17例,最终163例;非专科组117例,随访脱落27例,最终90例。脱落病例根据ITT(intention-to-treat analysis,意向性分析)原则进行处理。
1.2 工具
1.3.1 汉密顿抑郁量表24项(Hamilton Depression Rating Scale,HAMD24)[9]
该量表用于抑郁障碍、焦虑症等疾病抑郁障碍状的评定。包括总分和焦虑躯体化、体重、认知障碍、日夜变化、迟缓、睡眠障碍、绝望感7个因子分。采用0~4级评分。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1.3.2 汉密顿焦虑量表(Hamilton Anxiety Rating Scale,HAMA)[10]
包括焦虑心境、紧张、害怕、失眠、抑郁心境、躯体性焦虑、精神性焦虑、感觉系统症状、心血管系统症状、呼吸系统症状、胃肠道症状等14个条目的内容,采用0~4级评分:0无症状,1轻,2中等,3重,4极重。
1.3.3自编人口学资料调查表
主要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家庭状况、家庭收入、慢性躯体疾病史、精神疾病家族史等。
1.3.4 自编药物依从性调查表
包括对药物价格的评价、服药是否方便、药物副作用如何、与以往用药的比较、是否愿意服用本药、是否打算长期服用本药、是否曾经忘记服药等7个方面的内容,以及药物治疗登记表等。
1.3 统计方法
所有数据均输入SPSS13,根据数据分布和研究目的,运用描述性统计、t检验、非参数检验等统计学方法。
2 结 果
2.1 一般人口学资料
两组样本均以女性为主,女性患者占68.7%,男女比例接近1∶2.5。平均年龄为(43±13)岁,平均病程(36±60)个月,中位数为14月,平均发病次数中位数为2次,近一半(48%)的患者存在一定的诱发因素,32%的患者有慢性躯体疾病史。两组在年龄、性别、学历、家庭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负担、性格特征、抑郁障碍总病程、发病诱因、慢性躯体疾病史、家族史等方面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2.2 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中抑郁障碍的患病比率
使用ICD-10关于抑郁障碍诊断标准和CIDI检查工具对初诊于9所综合性医院精神科或心理科的837例患者进行诊断评估,结果共筛选出抑郁障碍患者297例,患病比率为35.5%,以女性患者居多,共204例,约占69%。
2.3 专科医师和非专科医师对抑郁障碍治疗的疗效评估
2.3.1 入组时两组抑郁障碍患者的临床症状特点比较
如表1所示,入组时两组患者在HAMD、HAMA总分及各项因子分分布上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表明两组抑郁障碍患者的症状特点相似,有中等程度的抑郁与焦虑症状。
2.3.2 两组治疗后HAMD总分及因子分减分率比较
分别在4次随访时(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比较两组患者HAMD总分及各因子分减分率的变化。发现两组治疗后HAMD总分及各因子分减分率均明显改善,且每次随访时专科医师组的HAMD总分减分率均高于非专科医师组(P
2.3.3 两组患者疗效比较
按照HAMD总分减分比率,将抑郁障碍治疗效果分为痊愈、显著进步、进步、无效4个等级。划分标准为:痊愈,HAMD减分率>75%且HAMD总分
从HAMD总分改善情况来看,两组在3次随访时(第4周、第8周、第12周)HAMD分值均低于入组时,且两组在3次随访时均较前一次分值有明显改善(组内两两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在第12周随访时专科组HAMD分值已恢复正常,而非专科组则处于临界值水平,仍可能有临床残余症状(见表4)。在各次随访时,专科组HAMD分值的改善均优于非专科组(P
2.4 两组患者治疗用药比较
2.4.1两组用药情况
从调查用药记录情况来看,两组医生在抗抑郁药物的选择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两组均主要选择了SSRIs类药物如氟西汀、帕罗西汀、西酞普兰等进行治疗(专科组:91.6%,非专科组:94.1%;χ2=0.556,P>0.05),除了专科组中有1例使用三环类抗抑郁剂(氯米帕明)外,其他的选择用药是米氮平、文拉法辛、曲唑酮等新型抗抑郁药。
在治疗中有较多合并用药的情况(专科组:67.8%,非专科组:68.6%;χ2=0.556,P>0.05)。两组都以合并苯二氮艹卓类为主,专科组更高(专科组:73.7%,非专科组:58.6%;χ2=4.547,P=0.033)。在非专科组里有6例合并了小剂量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作为改善睡眠之用,另有小部分病例联合使用了两种相同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
对两组病例治疗疗程及是否存在减药的调查发现,非专科医师组中约有12.7%的患者疗程不满12周,而专科医师组仅为2%(χ2=13.67,P
2.4.2 两组患者对治疗依从性的评价
用自编药物依从性量表评定两组患者对药物依从程度,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对药物的副反应评价、药物疗效评价、是否乐意服药、患者是否打算长期服药4个方面。结果发现在3次随访中(第4周、第8周、第12周)专科组患者在对药物的副反应和疗效评价满意度比例上均较前改善;而非专科组仅在第4周和第8周对药物的副反应和疗效评价比较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 论
本研究显示,经过为期12周的随访治疗,两组均取得了较好的疗效。以HAMD减分率作为评判指标,两组患者中多数达到了“痊愈”或“显著进步”。但值得注意的是,专科医师组的治疗效果要明显好于非专科医师组,分析可能与以下因素相关:①在之前的研究中,我们发现非专科医师对抑郁障碍的识别能力偏低,误诊率和漏诊率较高,有相当一部分的抑郁障碍未被识别,这部分患者将得不到合理有效的治疗。②非专科组中约有12.7%的患者疗程不满12周,约有1/4的减药比例,提示非专科医生对抑郁障碍的治疗指南和治疗原则掌握不足。以氟西汀为例,非专科医师组一般以20 mg为起始剂量,但在治疗2~4周后便很快减量,对疗效的判断仅凭临床印象,未进行足量足疗程的治疗,可见他们对抗抑郁药的使用并不规范,对药物的剂量及疗程缺乏足够的了解,这显然会影响治疗效果,且有可能使症状迁延反复。③非专科医生用药不合理,除了对抗抑郁药的使用原则不了解外,还存在使用抗精神病、镇静催眠药来替代抗抑郁药的情况,不能有效地使用专科干预措施,造成了对一部分患者的不当治疗。④非专科组的服药依从性不如专科组,导致患者自行减药或停药,对疗效产生一定影响。
可见精神专科医生和非专科医生对抑郁障碍的治疗模式存在差异,非专科医生在对抑郁障碍的治疗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对抑郁障碍诊断处理原则的掌握,对抗抑郁药的选择、使用及疗效判断盲目片面,因而不能达到有效的药物治疗目标,这将直接影响抑郁障碍的急性期疗效,而如出现过早减药、停药、依从性不佳等问题则势必会对抑郁障碍的预后产生更不利的影响,可能导致病情加重或复发[11]。
当前,综合医院中的精神/心理科室为大众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这些科室中的非专科医生为缓和目前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的不足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综合医院精神卫生科室中非专科医生这支队伍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对于非专科医生对精神障碍诊治能力不足这一问题要一分为二的认识,首先,既然是非精神专科出身,就应该预见到其可能的非“专业”性;其次,应当建立系统性的精神医学知识普及体系,建议卫生决策部门建立完整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系统,并鼓励精神科室的非专科医生定期学习、更新精神卫生知识,以提高综合医院中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再次,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扩大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室的功能,有必要在综合医院中实践和应用联络精神医学的方法,让精神专科医生经常参加并发精神症状或与情绪有关的躯体病患者的会诊指导工作,为非专科医生提供咨询意见和专业性治疗方案,如判断抑郁障碍的病情严重度,决定是否存在影响预后和转归的不利因素,是否适合综合医院的门诊治疗,是否需转诊或住院治疗等,这样能更有效地培养和提高非专科医生的专业化水平。通过会诊联络的临床、教育、科研、管理的职责运作,能有效改善情感障碍的整体医疗现状和临床最终结局[12],这将会是一条提高综合医院抑郁障碍诊治水平行之有效的途径。
致谢:该课题获得北京回龙观医院临床流行病学研究室费立鹏教授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张学教授负责的中华医学基金会(CMB)资助的“提高中国精神卫生研究质量并赞助开展多个高质量小型研究项目”的技术支持和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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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74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8)002-0141-01
综合性医院患者中约有20%-70%存在明显的精神障碍且未能被及时发现或诊断,特别是抑郁、焦虑[1],但就骨科患者而言,该比例及患病情况尚不明了。故将我院积累的147例骨科患者会诊资料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自2004年5月至2007年5月,来源于我院骨科腰腿痛专科门诊和病房申请会诊的患者共147例。其中男性76例(51.7%),女性71例(48.3%);年龄16~73 岁,平均年龄48±12岁;门诊98例,病房49例。所有会诊患者均非第一次到骨科就诊,患者到骨科就诊的次数为2-18次,平均就诊次数为6.4±3.1次。患者的病程为2-169个月,平均为42.6±23.7个月。
会诊量随时间变化,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会诊39例(同期骨科腰腿痛专科门诊和病房共诊治患者约1850名,比例为2.18%);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48例(同期共诊治患者约1990名,比例为2.41%);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60例(同期共诊治患者约2040名,比例为2.94%)。
1.2 方法
所有病人均进行标准的精神科会谈,根据ICD-10的诊断分类进行诊断。
1.3 统计方法 进行描述性分析。
2结果
2.1会诊患者精神障碍的诊断分布(见表1)。
2.2会诊患者的年龄分布情况
患者年龄以41-60岁居多,随年龄增长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人数和比例逐渐增高。
2.3会诊处理情况
会诊医嘱多为综合性措施。首先加强沟通和健康教育,同时辅以适当的体育锻炼和心理治疗。在治疗骨科原发病的同时,对精神障碍做对症处理。其中102例患者给以抗抑郁药,主要为西酞普兰、氟西汀等;63例患者用了抗焦虑和镇静催眠药物,主要为阿普唑仑、劳拉西泮等;21例患者使用了抗精神病药物,主要为奥氮平、利培酮等。
3讨论
综合医院中的精神卫生问题十分广泛、普遍[2],然而未见专注于骨科患者的会诊联络精神病学方面的研究。本研究发现,骨科腰腿痛专科的会诊率约为2%-3%,成逐渐上升的趋势,值得关注。
本研究中,患者的主诉为颈腰背顽固性疼痛、头晕、四肢疲乏等。影像学均有不同程度的器质性改变,骨科诊断多为:腰椎间盘突出症、椎间盘源性腰痛、颈椎病、脊柱退行性骨关节病、椎管狭窄症等迁延不愈的慢性疾病。大部分患者已经辗转多家大医院就诊治疗效果欠佳。而骨科疾病诊断不足以解释所有的临床症状,或者伴发有明显的精神症状,因此骨科医生要求会诊。精神障碍的诊断依赖于骨科医生的识别能力。经过会诊干预,绝大部分患者的治疗效果得到显著改善,表明精神科的诊断和处理是恰当而有效的。
本研究显示,会诊患者中谵妄等器质性精神障碍的比例为5.4%,明显低于国内其他研究的结果[1,3,4]。这可能是会诊患者中门诊患者的比例较高(66.7%)所致,因为门诊患者病情相对较轻;还可能是由于骨科疾病相对明确且单一,很少累及其他系统所致。本研究中,抑郁症的患病率达48.3%,焦虑障碍的患病率为36.1%。与近几年的研究报道一致[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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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叶尘宇, 沈一峰, 凌政, 等. 综合医院住院患者精神科会诊及随访研究.上海精神医学, 2006,18(1): 20-23.
【关键词】神经内科;抑郁障碍;治疗对策
近年来综合医院神经内科门诊患者中具有较高的抑郁/焦虑障碍发生率,国外资料显示,21%-26%的神经内科门诊病人有心理问题[1]。20世纪90年代上海市综合性医院的调查显示,神经内科门诊病人精神障碍的患病率为9.7%[2]。本实验针对为2008年7月至2008年8月期间我院神经内科门诊的病人597例进行临床研究和分析,探讨相关治疗对策。
1资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与方法选取2008年7月至2008年8月就诊于我院神经内科的597例患者为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必须能配合实验的患者,失语、耳聋及病情危重等病人没有让其参加调查。
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调查:①设置调查表;②流调用抑郁自评量表[3](CES2D,20项);③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项)进行评定。调查人员向神经内科门诊患者发放CES2D表,解释量表的填写方法,协助有需要的患者填写,患者自主得出评分。在其神经内科就诊后,评分16分以上者经同意由精神科医师做精神检查。参照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的诊断标准进行诊断,最后对符合F32抑郁发作、F33复发性抑郁、F341恶劣心境的抑郁障碍患者进行HAMD评分。
1.2治疗方法针对各个患者的不同情况,以及其就医意愿。主要采取药物治疗、心理咨询和精神科就诊三种治疗方法来达到治疗的目的。
1.3统计方法采用SPSS11.0软件进行描述性分析。
2结果
2.1抑郁障碍发病率总共调查597例中,CES2D表填写全部合格。CES2D大于16分者173例(占28.98%),其中5例不同意进行精神检查,诊断抑郁障碍58例,占33.52%。58例患者中男25例,女33例。就年龄来说,以老年患者居多。此外,有过不良生活的人(如失业,丧偶,家庭不和)患病的机率高。
2.2患者的临床特点分析主要临床特点分析主要表现出头晕,头痛及失眠、肢体麻木、紧张及心烦为21人(占80.77%,其他如纳差,哭泣,胸闷、头不自主晃动、面部发热、疲乏无力、担心患病11人(19.23%)。以躯体症状为第一主诉者共计51例,占88.46%。
2.3HAMD评分HAMD平均评分为(16.88±4.04)分。其中轻度(8-16分)27例,中度(17-23分)27例,重度(≥24分)4例,以轻中度抑郁为主(92.31%)。抑郁情绪0例(0.0%),有罪感2例(3.4%)自杀1例(1.7%),早醒11例(18.9%),全身症状4例(6.8),性症状11例(18.9),入睡困难28例(48.2),睡眠不足4例(6.8),疑病0例(0.0%),躯体性焦虑15例(25.8%),胃肠道症状5例(8.6%),工作兴趣减退12例(20.6%),精神性焦虑20例(34.5),阻滞1例(1.7%),激越2例(3.4%),体质量减轻9例(15.5%),自知力13例(22.4%)。从HAMD各条目评分为重度者以入睡困难、精神性焦虑、躯体性焦虑和全身症状表现突出为多。
2.4相关治疗方法根据上面调查得到的相关症状,门诊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对患者进行治疗。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达到治疗的目的:心理咨询、药物治疗和精神科就诊。从HAMD评分可以看出,患者主要以轻中度抑郁为主。对于这些病人,首先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在可能的情况下咨询其病的起因,针对个人情况进行开导,使其精神放松。如果心理咨询效果不明显,可以结合药物治疗。如服用苯二氮卓类、丁螺环酮、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抗抑郁剂等抗焦虑药物,部分病例配合心理治疗。如果患者情况不可控制,在上述两种治疗方法不能改善病人的情况,将其送往精神科就诊。在三种治疗方法中,病人治疗效果最明显的是药物治疗配合心理辅导。其中病人最希望是是药物治疗,其次是心理辅导,最后是送往精神诊所。
3讨论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要求不断的提高,以及医学模式向生物-社会-心理模式的转变,神经内科门诊加强对抑郁障碍患者的临床特点分析。从本研究中可以发现,抑郁障碍在神经内科初诊患者占12.93%。这一数据高于之前朱培俊等的研究。当然在不同医院,不同时期收集的样本会存在主观差异。
研究中通过HAMD的方法,分类出神经内科门诊抑郁障碍患者各种不同的症状,非常痛苦,同时也避免了一个就诊误区,即:心理障碍常伴有的身体不适使患者误认为是躯体化障碍,就诊于非精神卫生专业门诊部,加上社会对精神病人的偏见,使得病人得不到正确治疗。病情不见好转,病人情绪进一步焦虑,促使其不断的就诊,如此循环往复,使患者怀疑医生的诊疗水平,丧失了信心,有甚者出现自杀现象。同时也给国家医疗资源也造成浪费。
目前市场上治疗神经内科门诊抑郁患者主要为三种,药物治疗,心理咨询,送往精神科进行治疗。医疗界公认,最佳的治疗方案是“药物与心理辅导”相结合。其中,药物的作用要占70%-80%,心理辅导的作用大概为20%。本研究中多数患者以躯体症状为第一主诉,分别为精力不中,疲乏,睡眠障碍,肌肉酸痛等。此类多为中轻度患者,只要医生提高对抑郁障碍的识别,采用适当的治疗,大家共同努力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Wancata J,Windhaber J,Bach WM,et al.Recognition of psychiatric disorders in nonpsychiatric hospital wards J[J].Journal of psychosomatic research,2000,48:149-155.
[2]吴文源,季建林.综合医院精神卫生[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1-8.
躯体形式障碍属于精神科疾病,但患者往往都具有早期、多次、多年就诊于内科及其他科而又被误诊误治的特点,给患者带来巨大的身心痛苦。现将本院2007年1月~2008年6月在内科门诊诊治的75例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07年1月~2008年6月收治躯体形式障碍患者75例,其中男23例,女52例。男女之比1:2.3。其中25岁以下7例,25~45岁58例,45岁以上10例。其中以头痛为主诉32例,胸痛17例、上腹部不适12例、背部不适2例、肝部不适2例、小便次数增多10例。75例病人均有多年多次就诊经过(平均病程2.5年)。通过详细询问病史,几乎全部患者均伴有睡眠不稳、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改变、心急心慌、空虚无聊等症状。病前有易紧张、多疑、敏感、对健康过度关注的个性特征。
诊断及鉴别诊断:各病例针对各症状分别经头部CT、心电图、胸片、胸部CT、肝胆B超等各种检查均无器质性改变。诊断符合CCMD-3关于躯体形式障碍总的诊断标准[1]。
治疗及转归:75例病人首先予以心理指导,解释发病机制,并运用森田疗法“任其自然、为所欲为”理论[2]。然后给谷维素30mg,口服,3次/日;盐酸多塞平75mg,每日分次口服(根据病情调整剂量,75~225mg)。如有严重失眠,可给阿普唑仑0.4~0.8mg,睡前顿服。心悸、心慌明显者,阿普唑仑随时口服0.2~0.4mg。以上病例经治疗3~7天后症状减轻,维持治疗14~28天,症状明显改善或消失,嘱其逐渐减量停药。另外3例病人服药2~3个月病情稳定。
讨 论
躯体形式障碍是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新增的疾病单元,是一类障碍的总称。躯体形式障碍患者存在许多躯体不适症状,常求助于综合医院的医生[1]。但对我国综合医院的医务工作者还是一个陌生的诊断,对其一般临床特点、诊断和治疗都缺乏系统的研究,估计综合医院就医人群的30%~40%患有医学不能解释的躯体症状[2]。
本文研究显示男女之比1:2.3,女性多于男性,与文献报道相一致[3]。躯体症状发生频率依次为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心血管系统,病程呈慢性、迁延性,与文献报道基本一致[4]。治疗方面,较多临床随机对照试验表明,三环类抗抑郁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可有效改善临床症状[5],森田疗法是多种心理治疗方法之一[6]。本文采用三环类抗抑郁药联合森田疗法取得较好疗效。
本文所诊治的75例病例,由于内科及其各相关专科医生面对患者的主要症状时仅注重疾病的一般病理生理过程思维,由于缺乏精神心理学知识,不能识别精神心理因素占主导作用所造成的综合征状,从而不能进一步鉴别,加之病人本身的优势观念为主导,绝对地认为自己患有严重的躯体疾病,如果基层医院诊治无效,就会一步步的到县、市、省级甚至国家级医院的神经内科、呼吸科、心血管科等专科就诊,各级各专科医生不但没有缓解症状,反而给患者带来了更大的身心痛苦和经济负担,笔者所诊治的75例病人中,其中20余例病人有过类似的就诊史,医疗费用最高达8万多元,看病经历达7年之久。
回顾这75例病人的就诊经过,笔者认为,之所以形成各个病例多次多年误诊、误治,是由于人们普遍对精神科持有偏见和对精神病人的歧视。深层次地制约了精神卫生在地方的发展,医院没有相应的科室,不对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这样,一般显而易见的精神分裂症医生基本识别,而表现躯体化症状为主的躯体形式障碍却往往几乎早期全部就诊内科门诊而又不能被识别,进一步导致误诊、误治。因此各级医务人员,尤其内科医生应加强精神病学及一般医学心理学知识的学习。以提高对该病的有效的识别。在临床工作中,对经各项检查不能诊断的各种躯体化症状应想到有该病的可能性,应请精神科医生会诊,尽最大可能避免对该类病人不必要的误诊、误治。
参考文献
1 张朝辉,张亚林,陈佐明.等.躯体化障碍临床特征的研究[J].新乡医学院学报,2007,24(6):579-580.
2 Fava A.The concept of psychosomaticdisorder.Psychother Psy-chosom,1992,58:1-12.
3 李广,马秀青.内科门诊躯体形式障碍的临床特征和治疗研究任清涛[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1,9(4):284-285.
4 任艳萍.躯体形式障碍的识别与治疗[J].中国社区医师,2008,24(349):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