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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高速发展,小城镇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其面貌发生很大的变化。为减少和预防城市火灾,部分小城镇编制了小城镇消防规划,但是也应该看到,小城镇随着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逐年扩大,油、气、电、化工原料及其产品的生产和广泛运用等的日益普及,火灾发生频率增高,火灾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剧,小城镇消防规划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因此,笔者结合自贡市小城镇消防规划,浅要提出小城镇消防规划中的几点意见。
一、基本现状
当前全国许多小城镇没有制定消防规划,普遍存在消防站数量不够;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防通讯落后;消防装备差,且数量少;消防道路不畅,断头路较多等问题。
自贡市小城镇区建设规模普遍小,人口少,发展不平衡,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基础欠帐较大。全市共有小城镇(乡镇96个,镇区人口2万人以上的只有两县县城驻地镇,即富顺富世镇和荣县旭阳镇)。除此之外,镇区人口均在1万人以下O忠驯嘀朴谐钦蜃芴骞婊?0余个乡镇,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只有大安区大山铺镇,仅有46个小城镇安装有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乡镇达10个。
针对小城镇消防规划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小城镇建设实际,自贡市因地制宜制定了全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的具体目标任务,从两县驻地镇、国家省级试点镇,分别确定了时间表、以保障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对全市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也制定了相应目标任务,逐年增设安装城镇消火栓,购置消防手抬机动泵等,保障到2005年,全市通自来水的小城镇普及安装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全部配置消防手抬机动泵,切实提高小城镇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对消防规划的领导,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的认识。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更好地编制出高质量的消防规划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消防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这样,才能赢得政府和人民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应建立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正常渠道。当前,经济建设发展较快,许多小城镇的工农业总产值已经大幅增长,而消防经费却仍是多少年一贯制的局面,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器材装备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很显然,这种落后的消防态势已不能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了。因此,笔者认为各地政府应当采取并制定相应比例的办法,把消防经费纳入城市消防整体规划之中,使城市建设和消防市政建设同步进行,逐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加强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为此各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规模、功能、人口等具体实际,切实按照《消防法》、《四川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将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等进行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专门实施,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抓,消防内容要具体、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四)抓好小城镇镇区内可利用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对镇区内可利用的水池、水塘、河流等,要因地制宜修建一些供消防车、消防泵用的取水井、取水口、取水码头等,提高灭火救灾利用率。
关键词:小城镇;规划;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小城镇规划建设的迅猛发展,城镇化水平迅速增长,各级政府也将推进“城市化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小城镇辐射带动了一大批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到城镇中来,从而加快小城镇的发展速度,优化居住环境,增强吸引力,创建特色小城镇,已成为小城镇规划工作如何适应宏观形势的变化和需求,将成为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1 小城镇景观规划的意义
1.1 修复、保护自然景观。城市,小城镇,乡村都是景观的版块,而小城镇作为城乡之间的联结,对小城镇进行景观规划与设计,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大地景观的连续性,从而使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物质流动等良性循环,达到城市生态化的目的,进而保护全球的生态环境,维持大地景观的自然格局。
1.2 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小城镇环境。景观规划是由建筑美学和地理学,生态学等学科交叉的产物,它将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和经验应用于城市规划中,进行小城镇景观规划与设计研究就是要使相关人员明确在城镇建设中要以人为中心,注重发掘城镇中的景观特色,借助历史遗迹延续空间,使乡村,小城镇,城市三者系统有机结合,并寻求彼此间的协调,创造出人与自然统一,理想的田园城镇。
1.3 延续文化脉络,保持地方特色。在进行小城镇景观规划与设计时,应根据小城镇的资源特点来确定小城镇景观类型,特别是对历史遗留下来与自然协调较好的景观部分,要强化原有的气脉,最大限度地发挥自然要素的优势,营造良好的景观生态效应,此外,还尖在深入研究地方文化的同时竭力保存当地的文化品质并强化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宗教,民族特点,保护和创造小城镇的文化特色。
1.4 促进小城镇可持续发展。从景观规划的特点看,景观规划是实现乡村,小城镇,城市乃至全球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规划。因此我们应该利用乡村的自然景观,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存环境,然而,在面对生态危机和精神危机及未来生存空间,自然空间,社会空间的问题,小城镇的地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大自然对我们惨痛的报复中,人们越来越渴望与自然的和谐,越来越重视科学技术与人文的结合。
2 小城镇景观规划的原则
2.1生态原则。小城镇景观的生态化是一个必然趋势,营造良好的小城镇生态环境,应该成为小城镇发展永恒的主题,小城镇景观规划重点应把小城镇置于区域内的自然生态系统之中,坚持生态的原则,使人工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发展,在建造人工景观的同时,尽量减少破坏自然景观,小城镇接近自然环境条件好,就应充分利用这个优势,以“绿”为主,将人工景观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小城镇景观环境。
2.2人本原则。小城镇景观规划与设计应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原则,即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考虑人的尺度和心理要求,将人的活动性和舒适性作为景观规划与设计的出发点,注重保护和挖气当地的人文景观及风土人情,将人的活动融入到设计中,营造舒适,充满人情味的小城镇景观。
2.3特色原则。特色是小城镇的灵魂,它可以树立小城镇的良好形象,提高小城镇的知名度,一个小城镇要有特色,需要保留自己明显的个性,小城镇规模小,形成特色的景观要素还少,故小城镇景观要求小而精,小而特,要体现景观特色,不是把各景观要素简单的罗列,而应是三维的,运用生态,人本,文化的观点去组织这些景观,形成生态优化,特色鲜明,加强小城镇景观规划与设计研究,抓住构成小城镇景观特色的基本要素,如地域自然条件,建筑风格,历史文化,生活习俗等去塑造其景观特点。
3 小城镇规划的功能
3.1小城镇的中间传导作用。解决农民、农村中现存的许多问题,传递大中城市向农村的辐射,实行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物质,能源与信息的交换,都离不开小城镇。
3.2小城镇的示范作用。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提高农民素质与农村的文明程度,都需要小城镇作为辐射媒介,需要小城镇向周边的农民提供直观的“样板”。通过小城镇的示范带动,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3小城镇的分工作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是合理分工的,小城镇一般更接近于大自然和原材料产地,农产品加工优势明显,城镇的建筑风格及特色与周边自然风貌结合更为密切,不少城镇更是以这方面独特的优势引人注目,有的还是国家重要的旅游服务基地。
3.4小城镇提供了低门槛,低成本的创业与就业环境。在农村非农就业人口中,有60%以上是由农民依托小城镇自己创造的就业门路,目前,在城市新增一个就业岗位大约需要投资40万元,而小城镇也就是二三万元,优势非常明显。
3.5大城市空间有机疏散的载体功能。要防止在高速城市化过程中,大城市的“摊大饼式”发展倾向,必须合理设置卫星镇来分流主城区的部分产业功能或服务功能,实现多种形式的空间有机疏散规划方案,促进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6小城镇的服务功能。农村产业与就业结构调整,农业社会化服务,都需要一个相对集中的基地。这个基地必须要有一定规模和辐射范围,小城镇特别是重点镇非常符合这一要求,能够满足这种需要和提供相应服务。
3.7小城镇的服务功能。农村产业与就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化服务,都需要一个相对集中的鞭地,这个基地必须要有一定规模和辐射范围,小城镇特别是重点镇非常符合这一要求,能够满足这种需要和提供相应服务。
3.8小城镇的引导分流作用。近年来,全国每年有约1300万人从农村转移出来,小城镇已经成为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渠道。
4 小城镇规划的建议
4.1城镇规划是从全局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出发的,在城镇规划指导下,行使城镇规划管理权,必然是强调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舍小家顾全局,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4.2批准的城镇规划必须具有权威性,不得擅自改变。经过批准的城镇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镇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
4.3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必须保护,不能破坏。这些都是城镇的骄傲和无价之宝,是用金钱换不来的。必须倍加珍惜,精心呵护,不允许随意侵占,吞食,破坏,也不允许毁了古的建新的,扒了真的盖假的。
4.4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配套,不能欠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城镇规划,完善城镇功能,推动城镇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按照城镇规划配套建设,道路先行,水电气跟上,不能顾此失彼,出现马路“拉链”现象。
5 结束语
我国小城镇的规划工作由于人员素质,体制,科技,设备等原因,发展迟缓,质量较低。我们应从目前体制,法制,自身发展上进行积极的思考,探寻小城镇科学,合理,快速发展的道路。 加快小城镇的建设,对吸纳广大农村人口,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减轻城市社会就业压力和人口转移对大中城市的冲击,同时又能在广大农村展示城市生活,传播现代城市文明,起到一般乡镇难以起到的示范带动作用,因而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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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努力提升城市品味,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集中突破”的战略部署,围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争创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为目标,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全县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山水园林”县城的基本定位,健全规划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创建优美环境,城乡建设完成投资5亿元,城镇化水平提高1-2个百分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
三、工作重点
进一步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全力实施好“十大项目”,继续加强“四项管理”,积极开展“三项争创”,全力打造“山水园林”县城新形象。加快南湖、朱店、韩店等重点小城镇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
(一)以规划为龙头,力争在城镇规划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1、抓好规划的编制。按照“山青水秀、市容整洁、布局优化、适度超前”的要求,高标准修编县城总规,完成紫荆中学周边和车站路三角地带的控制性详规,编制城区规划范围内消防通道左右50米范围的修建性规划,同时搞好区住宅区地下管网、寺坪塬供热、南北滨河公园改扩建、生态公园二期工程、南城区供排水管网等专项工程规划,修编完善城区已建成的3家供热站供热管网规划。同时,完成良邑乡、南坪乡、盘安乡、郑河乡、大庄乡、杨河乡、柳梁乡、赵墩乡等8个集镇规划修编,完成水洛镇新兴村、徐碾村,南湖镇石峡村、李庄村等2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
2、抓好规划的落实。建设局和各乡镇要树立牢固的法制意识,把好规划关,做好规划事,着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社会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把规划做深、做细、做到位,为城乡有序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要抓好城市建筑设计,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城风格特色建设的引导调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两证一书”等审批程序,加大规划三级审查、公示和审批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要逐步建立城市建设评议机制,坚决避免边拆边建、边建边拆的问题。要加大规划执法和宣传力度,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下决心整治乱圈乱建行为,对违法建设要一查到底,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认真落实乡镇和村庄规划工作,积极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以争投资、上项目为支撑,力争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求突破,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十大项目”建设。
1、生态公园二期项目。突出生态建设要求,建成两个主山门、停车场、核心景区和一批建筑小品,完善水电配套工程,绿化补植风景区30万平方米。
2、绿地公园建设项目。完成建设用地范围内15户居民及1个单位3160平方米的房屋拆迁,建成占地52亩的绿地公园。
3、风情线项目。新建2座橡胶坝,对南北滨河公园进行改扩建,移植北滨河公园东段桧柏绿篱墙和补植景观树及草坪,硬化铺砌园内道路,完成景观灯装饰和凉亭建设,全面建成2.5公里洛河风情线工程。
4、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要全面完成新徐路道路改造及职中巷、的道路铺油工程,配套完成排污、排洪、供热、绿化、亮化及人行道硬化。同时完成橡胶坝剩余排污管道、车站路和中天商贸城处的排污管道铺设。二要完成城区水源地改扩建工程,建成一水厂和二水厂4座大口井及二水厂250米河道渗渠建设。三要建成总库容72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135吨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住房保障项目。建成寺坪小区48套廉租住房,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009户,在北城区新建1.98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开建区1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6、房产开发项目。全面竣工南舒苑、安泰庄苑、安顺小区、文苑等住宅小区,并交付使用。开建区住宅楼7.8万平方米,年内竣工5万平方米。
7、公园宾馆建设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在水上公园东侧新建8000平方米的公园宾馆。
8、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对全县5126户农村危旧房进行改造,每户改造45平方米,每户补助4000元,采取整村建设和分散建设、国家投资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村庄整治、城中村改造结合起来,重点抓好5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改造区。
9、小城镇建设项目。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按照“科学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特色兴镇”的原则,以南湖、朱店、韩店等小城镇建设为重点,加快道路、供水、排水、绿化、亮化、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集镇综合功能。积极开展示范城镇创建工作,加快生态优美小城镇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竞争力强的文明生态小城镇,力争我县小城镇建设步入全市先进行列。
10、全力以赴争取项目。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围绕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任务,精心论证储备一批大项目,积极做好与国家、省、市的衔接汇报,千方百计抓好争资列项工作,年内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同时年内争取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进入国家计划。
(三)以规范整治为关键,力争在县城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1、加强市政管理。一是由建设局负责,整治城区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以路为市和越门经营的行为,严格实行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清运制度,加大城区供排水、道路、桥涵、照明等公用设施的管护力度,严格审查各种商业广告行为,督促南、北滨河公园各责任单位清除垃圾、杂草等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由县爱卫会负责,严格落实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城区各单位、门店、居民和农户清理乱贴乱画等各类城市“牛皮癣”,加强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监督监管。三是由环保局负责,集中清运城区各餐饮、理发等无排污设施门店产生的污水、餐厨垃圾,整治畜禽及水产品经营门店占道加工、乱泼污水的行为,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由水务局负责全面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四是由教育局负责督促城区各学校做好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在规定的区域内整齐摆放自行车,组织学生经常开展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大扫除。五是由水洛镇政府和街道办负责整治城区五村(东关、西关、李庄、贺庄、何马村)及各社区内的环境卫生。六是由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全面整修省、县道及乡村道路,全面清理各级各类道路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七是由公安局负责,农机局、运管所、各乡镇政府配合,检修更换破损的各级各类道路路标等公用设施,确定车辆过境路线;城区要围绕红绿灯设立固定岗哨,加强流动巡回检查,整治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无证驾驶、乱闯红灯等违章违规行为,特别是要整治自行车、摩托车等乱停乱放的问题,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规范交通秩序。八是由商务局负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对县城十大专业市场由各管理责任单位合理规划市场摊位,整治市场门口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的问题,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九是由工商局负责,规范城区经营门店、户外建筑物、橱窗、各类杆线等广告牌匾规格,查处乱贴乱画、随意悬挂广告牌匾的行为,加强对各种商业活动宣传内容的审查。十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由建设局牵头,公安、卫生、工商、国土、交通、商务、环保、水洛镇等部门配合,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2、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健全“层级管理”体系,加大对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格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实现建筑业安全生产。二要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重点加强资格认定、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的招标投标标准模式以及招投标后跟踪管理和评估制度。三要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水平,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确保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安全。四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住宅小区详规方面和住宅工程方面的强制性指标,严格实行房屋预售许可证制度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制度,严禁非法集资,依法查处房产开发建设、中介、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开发项目的人居环境质量和开发工程质量。五要在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实施闭合式监管,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扶持新型墙材示范项目,增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积极推动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试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六要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严禁随意变更已审查的设计文件及已批复的工程建设规模,严格执行“两证一书”制度,加强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力度。
3、加强物业管理。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要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住宅小区内的物业和公有设施设备、治安、环境卫生、交通、容貌等进行管理、维护、修缮、整治和进行其它与之相关的服务。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住宅楼,由建设局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或竞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机构实行管理。从今后起凡城区内新建商品房销(预)售前,建设局督促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直至该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从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4、加强公共服务行业管理。加快一水厂和二水厂4座大口井及二水厂250米河道渗渠工程建设进度,提高供水覆盖率,同时要加强供水监测,保障供水水质,保障城区居民早日用上优质干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对供热、城市公交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化运营,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尽快将工作中心转移到集中突破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总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研究制订具体方案。通过多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做到既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二)深入宣传,层层动员,营造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传达学习全市重点工作集中突破动员大会精神,学习有关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编印简报、举办培训班、张贴标语、印发公开信、在新闻媒体创办专栏,组织开展城镇建设管理法规“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市容市貌的重大意义,宣传加强城镇管理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真正成为城镇建设管理的宣传者、参与者、实践者。
关键词:城镇城镇规划管理方式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达成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根据“可持续发展”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努力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镇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1.1系统协调
系统协调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任务。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资源、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1.1.1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
我国具有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城市少实力弱和城镇多规模小等特点,因此城镇发展方一针必须合理发展核心城市,积极发展地区中心城市,改善提高小城镇,以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明确把发展城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重点,使城镇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城市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有序。
1.1.2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资源与城镇发展相协调包括土地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水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旅游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我国城镇用地的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突出,地表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地域之间分配不均,因此,城镇规划时需考虑各省市自身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实际,使资源与城镇发展相互协调。
1.1.3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丛域基础设施的重点在交通,交通是联系着各地经济发展的枢纽,因此,要发展城镇经济,必须考虑拓展扩大经济和接受经济辐射的特点,加快铁路和公路的出省通道建设,将核心城市建设成为综合通枢纽,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区域通枢纽,加强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通过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协调、合理的城镇体系的形成。
1.2科学整合
空间的整合。就全国范围而言,城镇特别是沿海城镇的发展战略,应充分利用各地区位条件,立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强化闽台合作的中转和通道作用。一方面要合理发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镇,大力扶持中心城镇发展,优先发展中心城镇。小城镇整合。对小城镇加强科学整合,并加快中心城镇的发展,对中心城镇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将小城镇按照地域或交通特征分类指导。
1.3整体提升
整体提升是城镇体系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广泛联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开放格局,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也成了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2.目前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2.1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场观念狭窄
我国大多数城镇的职能构成还停留在为周围农村提品交换、物资集散的初级阶段。农村与城市的二元结构占主导地位,农村经济型城镇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作为城镇集聚所需求的二、三产业仍处在次要地位,产业结构还在一、二、三或者一、三、二的阶段。城镇的市场发育处于低层次的阶段,长期得不到改善。多限于与上一级和下级的市场之间的交换,而未在更大的环境中寻求发展机遇与空间,没有形成跳跃式的发展。对市场动向与体系外部的机遇把握上缺乏足够的主动性,市场结构单一,彼此不能协同发展,反而进人恶性循环之中,导致风险加剧。加上地域文化习俗和陈旧观念的制约,“靠山吃山,靠地种地”的小富即安的价值观在潜意识中断绝了穷则思变的创新思想,安于现状的行为准则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
2.2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城镇发展,规划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出现,对城市和区域的空间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城市体系结构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原有的城镇(市)体系结构被打破,世界城市体系的不断形成和发育,促使国家和地区的城镇体系变得更加开放。一些地方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过程中,没有重视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对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影响,忽视区域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真正应解决的问题,不顾区域城镇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就区域论区域,片面追求区域城镇体系的完整,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一个整体参与更大范围的区域所产生的多方面的影响,忽视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本质和规划编制的意义。另外,从全国情况看,不论是独立的省域规划,还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所作的市域和县域的规划,真正能指导城镇发展,发挥作用的不多。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规划指导城市和区域发展的方式需要转变和调整。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城市快速发展以及地方自扩大,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是当前城镇体系规划工作面临的关键问题。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对区域规划重视不够,规划的宏观和长远效益未被充分认识,也严重制约了规划发挥作用。
2.3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城镇规划研究的范围扩大了。而且因为城镇、区域之间相互联系更为紧密、竞争更加激烈,人口、资本、技术等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不确定因素增多,城镇的发展规模(用地和人口)在区域中的地位很难确定,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加上外来人口大量涌人,流动性增强,有的地方外来人口数量要超过本地人口数量,甚至出现了移民城镇,城镇人口预测难度增大。城镇住宅除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民的需求还要满足大量外来投资者、外地人士生活、工作、商务活动的要求。以往根据城镇人口未来发展来确定城镇用地规模的传统城镇规划方式受到挑战。
3.城镇规划管理的对策
3.1构架城市联盟协调机构,做好保障措施
城镇体系规划就是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促使城镇协调有序地发展。从而避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行政壁垒、生态恶化、重复建设等问题。从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不同行政区划之间在产业结构分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空间延续等方面的衔接和协调。针对实施机制、政策、措施研究与制定普遍不被重视,缺乏规划实施必须的后续手段,对新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各城镇之间边缘空间布局等区域性共同的问题上应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建议建立由省级机关和市、县政府组成的城市联盟协调机构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协商解决发生的重大问题,确保城镇体系规划付诸实施。
3.2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城镇体系规划在体现宏观规划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战略性的同时,要加强规划文本的规定性和条款性,提高规划执行的力度。要把城镇体系规划转化为政府宏观管理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必须纳入市场运作的轨道,在实践中接受各方面利益主体的评判,定期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编制某个地区或某个方面的专项规划,使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城镇体系规划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应该把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区域各部门和各项事业发展的依据,并把它作为引导区域城市化与城镇合理发展,协调和处理区域中各城镇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防止重复建设的手段和行动依据,对乡村地区发展起引导作用。城镇体系规划不应只考虑“点”,即城镇的发展问题,而应点、线、面结合,即不但要对单个城镇、城镇网络进行研究,更要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纳人城镇发展过程统一研究。从一个大的区域范围来分析研究,根据资源的合理配置来确定符合区内大多数城镇发展的方针,尽可能达到一种利益最大化的状态,这是城镇体系规划在区域规划中担负的重要角色。
3.3突出重点,加大投人,全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城镇建设的重点仍是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主要是一路二水三防洪四绿化和住宅小区的建设。建设的思路就是在“量”的提高上,重点是“质”的突破。城市水、路、热、气、讯、绿化是城市的基础设施,要加大建设力度。同时,要注意城镇基础设施的质量,城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气、防洪、园林工程设施建设要纳入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序列,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监督和认证,未经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同时还要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加快住宅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城镇住宅建设关键在于变革现有城镇住房分配体制,培育个人直接支付的住房消费市场,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目前全市的住房现状,合理确定“搬迁安置、经济适用、舒适豪华”三种类型住宅的比例,以此满足各阶层的需要。工作的重点是老百姓愿意买房,买得起房,买得到房。而以上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有赖于城市建设资金投人问题的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投人,在现有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要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要足额收缴,全部用于城市建设,此外,要引人市场运行机制改革,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方式,从福利服务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改革的着眼点要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价格关系和有偿使用三个环节上,寻求城市建设资金良性循环发展的路子。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总体规划常常被赋予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目标。尤其是在GDP考核导向、财政支付压力、城乡景观改善愿望和土地利用级差收益的发展背景下,政府和公众对总体规划寄予厚望,却又没有切实可行的实施途径。小城镇的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即便是城乡规划作用力最强的空间调控和土地使用,事实上也会受到多法规、多部门和多主体的强力影响。强势决策人物、大型工程项目及重大社会事件,常常在很短时间内就能改变小城镇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虽然相关法律和标准明确了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强制性内容,但基于未来学特征的总体规划不得不面对外部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决策主体的认知水平差异性和技术能力有限性。规划目标中既有可量化的指标预测,又有主观性的分析判断[4],这些都需要在小城镇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检验。不可否认,在当前的规划实践中,各决策主体的经验和直觉时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
小城镇规划编制成果的评价和审批是典型的组织决策,评审过程中的组织结构、权力关系、价值导向和责任追究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小城镇规划的决策效力。优化空间布局、引导资源配置及促进经济发展是小城镇规划的核心任务,小城镇规划决策必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的梯度演进、土地使用的双重管制、建设主体的价值差异、人口结构的变迁规律及规划实施的路径依赖等决策因素。3.1经济发展的梯度演进与目标导向机制关于城镇性质的描述始终是小城镇规划成果审查的重点。从最初的“农贸型”“商贸型”“工贸型”“旅游型”“综合型”等定性描述,到现在的“承接产业转移”“展示特色形象”“打造创新发展”的“示范区”“节点区”“门户区”等定位的变化,不仅诠释了小城镇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功能演变和角色转换,还反映出小城镇规划编制过程中“步城市后尘”的思维定势和方法缺陷。基于小城镇未来发展的设想,在集中布置工业用地的前提下,建设各种工业园区,后改称工业小区、工业功能地块或工业集聚区等,这曾经是许多小城镇规划的统一做法。沿国道、省道或高速公路出入口规划物流园区,沿过境河道规划“农家乐”旅游设施形成滨水旅游区,或者在建设区周边布置各类农产品加工园区,是近年来常见的规划手法。通过“城市移植”实现小城镇的“高标准规划”,常常导致小城镇特色的丧失和规划的失效。相关领导和评审专家希望通过性质描述来“突显个性”,使“规划对象脱颖而出”,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用户”对小城镇规划创新的渴望。小城镇是城乡统筹的节点,除极少数非农经济发达的小城镇逐步演变成小城市、城郊小城镇在城市化过程中升级为城区街道以外,多数小城镇的持续发展离不开服务“三农”的目标导向。从根本上讲,小城镇是“定性”的,这种“定性”不仅要求规划师脚踏实地做规划,还要求评价主体实事求是地对规划进行评价。
规划术语不等于专业技能,规划蓝图离不开过程引导,“噱头”也不等于新理念,实事求是的有限目标才可能是小城镇规划的真实需求。土地使用的双重管制与规划衔接机制国土管理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常常是在小城镇规划成果评审过程中意见最多的评价主体之一。小城镇规划成果评审过程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境:现状分析表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超标,发展规划提出未来建设需要继续占用周边农用地。尽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都是政府行为,两个规划关联度很高,但二者在指导思想、用地分类、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和用地布局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异性,尤其是在建设用地的数量结构、空间配置等方面常常会不一致,从而导致在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需要为建设用地的选址和审批做大量的协调工作。基于“保护、保障、集约、挖潜、维稳”的目标,实现两大用地规划的“事后协调”向“前期衔接”转变是小城镇规划评审优化的关键环节。首先,注重审查基础工作的衔接度。包括基础数据、基础图件和用地分类等的衔接,土地数据应统一采用已验收合格的土地调查数据为基数,人口数据、城镇化水平、城镇内部的用地结构分析可采用规划部门的数据。其次,考虑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一致性。规划师们要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的前提下,根据土地供应能力、耕地占补平衡能力来统筹安排规划期内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再次,保证空间布局的协调性。对于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以及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安排等方面的内容,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要共同研究,做好衔接工作[5]。最后,重视用地调整时序的关联度。要根据国土部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清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做好建设项目时序的安排。
建设主体的价值差异与公众参与途径小城镇的建设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主、村集体和农民个体,相对应的建设项目类型分别是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业企业设施、村级公共设施和农民住宅,这些建设项目类型构成小城镇规划的用地结构、空间形态和风貌特征。基于公共财政的公共建筑、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是区域性的公共品,规划建设成果适用于国家基本建设的规模结构和程序规定,规划的刚性较强。基于市场资金的工业企业在建设过程中一般会经历土地的国有化过程,而且有相应的选址、设计、建设和验收等规划建设管理程序,规划的指导性较强。农民住宅用地包含着土地权属的集体性、建设资金的自筹性、使用功能的混合性、风貌景观的本底性,以及宅基地的继承关系,在用地规划图中用“黄色”表示,在规划措施上通过“梳理”进行概括。农民住宅用地在规划编制和评审过程中不受关注,尤其是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其矛盾最为突出。土地使用和空间调整的本质是价值选择和替换,而空间的有限性和社会的多元化决定了规划决策中普遍存在的价值冲突。小城镇的发展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建设用地取代农用地、国有土地取代集体土地的过程,同时也是公共价值、市场资本与个体利益、小农经济博弈的过程。在规划过程中,农民缺乏有效的参与途径,丧失了对规划评价的话语权,导致其必然成为规划蓝图实施的最大阻力群体。现实的解困之道不能寄希望于农民“要有大局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增强认识水平”等空洞的口号,而在于要强化规划编制实地调研的深度和广度,提升规划师对小城镇规划的认知水平,尤其是如何理解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弹性问题。在住宅用地规划中,既要考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规划导向,又要充分尊重农民住房的宅基地传统和邻里关系,在准确把握农户家庭人口变化和结构特征的基础上,切实反映农民建房的自主性和实用性。规划实施的路径依赖与动态反馈机制基于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乡镇工业化的路径依赖,小城镇在发展过程中不能表现出明显的正、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