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合同管理优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邮电;经济合同;标准化;管理;
作者简介:宋鹏(1980-),男,山东省青岛市人,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邮电经济;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在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经济形势更是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我国的各类私营或公办企业如同雨后春笋一般不断的涌现出来,在这其中,邮电企业的发展速度更是引人瞩目。但是,伴随着邮电企业的快速发展,一些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在邮电企业发展所显现出来的众多问题中,关于经济合同标准化方面的问题与漏洞就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在一个企业中,无论是外部的贸易合作还是内部职工的入职上岗,合同的签订都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因为,一旦合同中存在漏洞,轻则企业内部离心离德,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重则企业的资金链断裂,企业的发展面临困境,甚至有可能卷入到繁杂的法律官司风波中,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会因此遭受到灭顶性的打击。所以,对于邮电企业的经济合同应重视并加以完善,使经济合同能够更加有效的控制邮电企业的经营活动,以保证邮电企业的有序发展,对邮电产业的繁荣稳定加以保障。
一、强化邮电经济合同的标准化问题
随着邮电企业的不断发展,在司法方面的合同纠纷问题日渐严重。归其原因,是在于我国邮电企业的经济合同存在漏洞,合同条款不完备、合同内同模糊不清存在歧义则是合同中漏洞的主要表现形式。面对这种问题,就应当建立邮电企业的合同标准化机制,使合同的订立手续更加快捷、简便。毕竟,在当前快节奏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生产经营的周转速度还是生活节奏的运动速度都在呈现加快的趋势,在这样快节奏的社会背景下,合同的证明效果也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影响。在当前时期,无论签订什么样的合同,都需要不断的进行邀约、反邀约和再邀约,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还在人为方面阻碍了社会经济活动的进行效率,违背了现今社会快节奏的社会潮流。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就应该加快合同标准化机制的建立进程,在保证合同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应基础之上,简化合同的签订环节和订立过程,以节省时间,增加效率,让合同的签订符合先进社会的快节奏潮流,为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建立一种理想的合同签订标准,加快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在西方发达国家,在其独特的社会制度下,企业的发展模式与合同签订模式都非常成熟。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中,合同标准化机制早已发展并应用,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在千百次的实际应用中,已经成为一门具备完整操作体系的司法类企业常规流程。现如今,标准合同的条文经过无数次的增删修改,已经可以说是无懈可击。所以,在西方发达国家,很少出现因合同条文不完备而出现的法律纠纷,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也很少出现因合同内容的歧义而出现的争执,投机者也很难从合同内容中发现漏洞从而谋取利益。所以,我国邮电企业合同标准机制的建立应当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合同机制,从中汲取对我国标准合同机制的建立有益的部分,在结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现状的基础上建立属于我国的标准合同机制,以促进我国邮电企业经济合同的标准化,引导邮电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使我国司法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完善,最终加快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前进脚步。
在当前时期,我国并没有出台具备指导意义或行政意义的合同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致使邮电企业的经济合同条文尚不完善,合同内容不具体。但是,不能因此对合同的标准化问题不重视,我国邮电企业要强化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标准合同条文和流程的学习,尽快的结合我国实际,发展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邮电经济合同标准化机制,减少邮电企业因合同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使我国邮电企业的发展迈入正常的轨道之中。
二、邮电经济合同的管理问题
对于有点企业来说,经济合同的管理问题是重中之重。1995年,国家邮电部门就出台了《邮电企业经济合同管理规定》以正规文字条文的形式加强了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力度,这足见国家对于我国邮电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并且,加强邮电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还能预防合同纠纷,促使邮电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邮电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邮电企业的经营合同管理即是,邮电企业内部合同管理部门或上级专管机关对一定时间内已签订或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进行监督和检查,以此为依据调整企业经济合同方面所存在的纠纷,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制度虽然在邮电企业中推行发展了很多年,但大量的企业工作和管理人员对于经济合同制度的认识度及其重要性并不重视,在经济合同签订与执行时的把握度不足,这就导致了我国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完善,致使经济合同方面的司法纠纷产生频繁。因此,要在邮政企业中加强对于合同法规的教育,加深企业职工对于经济合同制度的了解,并保证邮电企业经济合同条款解劝、用语准确、手续完备,合同的整个内容、形式和主体合理合法,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正常有序发展,帮助企业更好的进行管理。
从法律上来说,企业订立经济合同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合同的义务履行方面,一切法律后果由企业承担,并且其中的法律条款对于邮电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对于邮电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力度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管理工作,经济合同管理也是邮电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对于经济合同管理的加强,还有利于合同纠纷的预防。在当前时期,存在大量利用邮电企业经济合同漏洞进行经济诈骗等违法活动的犯罪分子,他们利用经济合同中的漏洞签订假合同,使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并从中赚取钱财,这种行为使邮电企业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所以,面对这种利用经济合同漏洞进行经济诈骗的违法行为,就应该加强对于合同的管理,在合同签订前调查对方的信用评级和正常财政收入,加强对于合同条文内容的审查和监督。通过这种方式,减少经济合同的纠纷,预防经济诈骗的发生几率,避免邮电企业遭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在邮电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中应用高新技术进行协同管理
摘 要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纠纷越来越倾向于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国有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只有不断研究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才能避免和减少企业经济合同纠纷。本文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出发,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对策,以达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同权益的目的。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逐步推行与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健全,加之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明显加快,经济纠纷越来越倾向于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国有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必须要正确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而只有不断采取措施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水平,才能避免和减少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从而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实践证明,有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的工作重点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销售业绩及盈利情况,并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或者即使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也认为合同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紧要,合同管理工作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无关。由于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有的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支持帮助、督促检查不够,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未引起重视,协调、解决力度不颍从而导致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对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互相扯皮、推诿等后果发生,最终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
当前,有的企业从事合同管理与承办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出身,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企业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也较为欠缺。而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法律法规知识要求高,并需要一定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因此,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达到较高的综合素质,否则就不可能搞好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偏低,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瓶颈之一。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在合同管理制度方面,总的来讲,绝大多数企业均已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只是还不健全和完善,其表现是:有的形同虚设无可操作性,有的照搬照抄机械死板,未结合企业实际,对实际工作没有较强的指引和促进作用,不能激发大家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自然也不能促进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了,更不能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了。
(四)合同签约前期工作做得不够充分
合同签约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对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和合同文本的审查。对于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其主体资格缺乏细致调查,二是合同相对人的选择方式较单一,有时直接选择一家企业作为合同相对人。而合同文本审查方面:一是对合同文本文字审查不够细致、严谨,合同条款不完善,权责利表述不明确,造成合同纠纷,损害企业利益;二是审查部门之间缺少联系,每个部门都只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而不对整个合同的内涵、要求做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常出现看起来各部门工作都做了,但仍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
(五)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手段不够
我们企业中的某些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合同管理不过是签个合同而已,不明白合同管理是合同选商、审查、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签订时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签订好了,就将合同束之高阁,没有将合同履行过程作为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利于企业的问题及纠纷问题发生。另外,虽然部分企业已经认识到合同履行控制的重要性,但还没有找到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有效手段。
(六)合同资料保存不够完善
从目前看,有的企业对合同资料保存工作重视度不够,工作不扎实。由于合同原始资料未能妥善保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会出现无档可查的情况,使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企业主要领导要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实践证明,要搞好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帮助,是寸步难行的。如果他们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就不可能主动地、有意识地去协调、促进合同管理工作,也就不能达到以上率下,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效果。因此,企业各级主要领导重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在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各合同承办和管理部门或单位人员就能在合同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下,切实抓好本部门和单位的合同管理与承办工作,积极主动地按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和上级规定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共同努力推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提高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前提。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组织好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可采用短期培训、送外培训、请专家讲课、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自学等方式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在学中做,做中学,在岗位上成才;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权、责、利,建立竞争机制和考核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按规定进行适度惩罚。
(三)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部门应在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框架和优化合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不同阶段的特点、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健全科学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活动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还应组织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对不适应合同管理和市场需要的内容及时进行完善、修订,使之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从而有效规避企业的法律、经济风险。
(四)加强合同前期工作风险防范
合同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合同选商、合同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三个环节。合同选商环节主要是核实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适格主体,特别是涉及到一些特殊专业,必须要对方提供合格的专业资质。合同谈判环节企业应尽量采取招标、电子商务、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多种方式与合同相对人进行磋商,以期取得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谈判结果。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环节,一是要求合同承办人员能起草准确、严谨的合同文本,防止合同文本热荽砺虿生歧义,尽力避免因合同文本字词的不严谨造成企业履约工作出现被动甚至违约的不良现象发生。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制定适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示范性文本,从而既保证了合同文本的质量,又提高了合同运行效率。二是各合同审查部门要根据自己部门的职责,从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审查中不清楚的内容应要求承办部门予以说明,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一律退还承办部门修改完善,做到对合同文本的每个细节都严密斟酌和严格把关,切实把好合同文本审查关。
(五)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和履约检查
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但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履行并不重视的情况,特别是在我方为付款方的时候,更容易认为合同履行是对方的事情。为避免这种由于合同履行不到位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合同承办人员按约履行的意识。可通过召开合同履行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方式方法,转变合同承办人员的思想观念,使之树立起按约履行的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二是建立合同台账,动态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各合同承办部门、单位及人员应建立健全适合自己了解、掌握的合同台账,特别是要根据合同性质重点设置合同履行的相关信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如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可根据工程合同的特点在其合同台账上设置已付金额、进度款支付金额、履约情况、合同完工时间、结算情况、履结情况等名目来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同时,企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对企业合同总的履行情况进行登记、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醒和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的合同经办人员按约定及时办理合同履行相关手续。三是将合同履行作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并将其纳入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范围,严格按各部门或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好坏进行奖惩。
关键词:电力系统;远程监控;分析;研究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在社会经济中逐步凸显出其重要地位,如何确保电力系统稳定可靠的运行,已经成为电力系统管理部门最主要的任务之一。现代化电力系统中尤其需要保证供电稳定可靠,由此可知供电管理的网络化、数字化以及自动化将是电力系统未来的发展道路,供电系统中变电站将变成无人值守的状态,由此也引发电力系统远程监控的问题。现阶段,我国也已针对电力系统建立起监控系统,如何提高电力系统供电安全,以及确保电力系统变电站工作正常运行,是文章将要研究的问题。
一、电力系统的远程监控系统概述
电力系统远程监控技术是对动力环境监控技术和通信技术进行结合,一方面降低了电力通信机房基础等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成本;另一方面,电力系统远程监控技术通过数字化、可视化等管理手段,有效的促进了变电站的管理安全性,为整个电网能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对电力系统进行远程监控主要是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对变电站现场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和调整。利用监控系统,电力系统调度员可以随时对电网实时运行状况进行调整,并掌握电网的运行状态,为及时调整电网的运行方式带来极大的便利,改变了以往落后的传统监控方式。除此之外,还可以对电力系统的扰动快速分析,对电网中跳闸发生的事故后果进行预测。
二、电力系统的远程监控系统对于通信技术的应用
远程监控系统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是随着高科技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以及通信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实现的,它以通信技术作为基础,借助远动装置来对系统中的原理调控中心的各种电力设备进行其运行信息的测量,并通过通信技术将这些信息传输到调控中心,以帮助调控中心实现足不出户地对远程的设备进行监控与调节。下面主要分析一下电力系统远程监控对于通信技术的应用:
(一)电力系统具有非常复杂的通信网络结构,它包括了多而不同的接口及转接方式,还要满足众多用户的不同通信手段需求。
(二)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需要传输的信息大致分为计算机信息、继电保护、电力负荷、远动信号等几种,信息的数量并不多,但每一种信息的传输都具有严格的实时性要求。
(三)通信系统的应用覆盖范围非常广、覆盖点众多,必须能够针对电力系统的变动实现可靠灵活的应对,并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事故的冲击。
(四)就电力系统当前对于通信技术的应用分类来讲,它应用了电力线的载波通信技术和具有大容量、宽频带及较高抗电磁干扰能力、较低传输消耗等特点的光纤通信来实现,光纤的出现标志了通信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普通的光纤以及电力特种光纤为电力系统发挥了极大作用。
三、电力系统远程监控应注意的问题
现阶段,在电力系统中光纤通信技术依靠光纤材料对电力系统信息数据进行传输,一方面具有占空间较小、载波频率高、介质消耗小的特点;另一方面,电力系统光纤通信可以有效避免接地形成回路问题。因此,电力系统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极大的提高了电力系统远程监控的应用优势。文章将主要探讨电力系统远程监控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和问题;
(一)因雷害造成的通讯设备损坏
当今采用高速发展的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新技术对提高供电线路自动化及信号供电电源自动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铁路用电负荷沿铁路线狭长分布,供电/通信距离远,通道数量较少;网络通信通道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网络不通致使供电系统自动化控制瘫痪;加之供电系统和通信通道分属两个部门(段)管理。因此,通信系统已成为供电段建立电力自动化系统的一个关键因素。
(二)传输数量及相关设备问题
光纤通信和电力系统远程监控技术的结合,主要针对的问题是电路交换信息,在通信通道进行传输时,用户电量等信息一般是以DTM连续码流存在的,比如DPH和DSH的信号方式。现阶段,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分组信号传输的需求不断加大,但是分组信号传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分组信号和连续码流都存在着传输数量以及传输质量的问题,所以说未来的电力系统通信技术若想对这两个种类不同的数据信号进行传输,则需要另外设立独立且专业的传输设备,且确保不同种类的设备对于信号传输的质量产生较小的影响,同时设备的容量需要不断扩大,这就是电力系统远程监控中存在的难点之一。
(三)向城域网转变问题
新时期,电力用户对于供电系统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通信设备不断进行更新换代,同时客户不同的需求也衍生出新颖的高端服务,能够促使供电系统对此进行研发,这就对电力系统远程监控提出更高的要求。这种发展要求从具体方面来讲,就是要保证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能够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保证尽可能符合用户的需求,保证电力系统业务节点的角色能够给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电力系统光纤通信技术和电力远程监控系统的结合,可以从向城域网转变的角度解决电力骨干网限制的问题。因此,如何向城域网进行转变也是目前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远程监控中应用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四)传输距离和信道容量问题
光纤通信技术和电力系统远程监控进行结合,必须要解决电力系统运行信号在长距离传输过程中无通信信号损失的问题,才能确保电力系统中对不断增加的远距离设备进行监控的技术要求。所以,需要解除传输距离对于传输信号质量的限制,这是电力系统光纤通信技术研究人员和电力系统远程监控无法避免的问题,当前来说有一种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光纤通信技术放大器技术,这种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远程监控中的应用可以暂时解决这个问题。然而,若要完全解决光纤通信技术传输距离和信道容量的问题,还需要相关技术人员加大对其的研究。
除此之外,电力系统光纤通信的数据信号,从DPH信号发展成为DSH信号,通信信道容量也逐步成为数据传输数量的限制之一,目前来说已经实现从155Mb/s发展到10Gb/s,甚至是最大信道容量达到40Gb/s。然而,通信数据的数量是不断变化、不断增加的,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远程监控中的应用必须要将通信信道容量扩大到160Gb/s,甚至是更大容量上进行突破,这是光纤通信在现代电力系统远程监控的应用中必须要面临的问题。
四、远程通信通道方案优化研究
电力系统通信是电力工业的一部分,但在技术上又深受电信技术的影响。各种新的电信技术在电力系统通信中时时处处得以体现,且又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处于两大行业的一个交叉点,它随着电网的延伸和通信技术的进步而进步。电力系统通信的主要传输方式从上个世纪70年代的电力线载波、80年代的模拟微波、90年代的数字微波,发展到目前的光纤通信。
(一)远动数据通信信道
电力系统通信主要由传输、交换、终端三大部分组成。其中传输与交换部分组成通信网络,传输部分为网络的线,交换设备为网络的节点。远动数据通信信道主要就是通信的传输部分,目前中国以光纤、数字微波为主,卫星、电力线载波、电缆、移动通信等多种方式并存。
(二)远动致据通信接口
远动数据的通信接口主要为RS-232,在变电站与监控中心之间利用MODEM通过RS-232接口实现,变电站站内RTU与各自动化装置之间通过RS-85总线或现场总线实现,目前也有通过网路接口连接的。
在数据通信,计算机网络以及分布式工业控制系统当中,经常需要使用串行通信来实现数据交换。目前,有RS-232,RS-85,RS-22几种接口标准用于串行通信。RS-232是最早的串行接口标准,在短距离(
(三)通信信道的优化选择
通信通道的选择从两个方面考虑:通信信道和通信接口
从系统的角度来说,有线传输方式高速稳定,能够满足监控点相对集中、距离较近的监控系统的需要。但是,有线传输一般需要铺设专门线路,工程量大,投资相对较大,易受到城市建设的干扰。此外,若监控设备处在不能布线的环境中或者是装载在车辆等移动设备里,就很难使用有线网络。
无线传输方式速率一般低于有线方式,但使用更加灵活、便捷,只要在无线信号的覆盖范围内就可以进行通信,无需组建有线网络。从系统的角度上看,无线通信的数据具有相对的不稳定性,重要的数据需要通信的双方相互确认才能认可,对于单一回路或者回路较少的变电站远程监控可考虑优先采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信技术特别是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远程监控中的实现,对于电力系统的发展可以发挥出极其重要的作用。通信技术人员和电力系统远程监控技术的研究人员必须充分结合客户的需求,加大对电力系统远程监控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研究,以此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稳定性。文章对有关电力系统远程监控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同时对于供电系统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提出要求,为促进电力系统远程监控的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颖.电力系统谐波与电压扰动检测理论及方法研究[D].湖南大学,2011.
[2]谭涛.利用公用通信网络实现智能家居系统的远程监控[D].河北工业大学,2011.
[3]赵德瑞.基于Web的PLC控制系统远程监控技术的研究[D].河北工业大学,2011.
[4]任春丽.基于LabVIEW的电能质量监测管理系统设计[D].湖南大学,2011.
【关键词】合同管理;控制;造价
1. 前言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2. 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具有法律意义上最高优先地位的合法文件,是为实现建设目标,明确相互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工程施工阶段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透彻理解并认真签订合同,可以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
3. 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3.1 把好合同签订关。
(1)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2)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3)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3.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企业应重视合同的实施和跟进。企业应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正确履行、管理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合同的实施和跟进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满足性,及时解决问题。
3.3 重视合同后评估。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可以采取的措施
4.1 合同管理精细化。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2 加强建设合同管理队伍 培养合同管理人才。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
4.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1)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2)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4 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 合同管理中常用的几种合同形式
合同总价的确定目前在建安工程方面大至存在以下几种形式。
5.1 据实结算的合同类型。该类型的合同,合同总造价以双方最终核对确认的工程预算为准,施工单位风险最小,几乎所有市场风险全部由发包方承担。
5.1.1 缺点是:
(1)在招标时发包方的选择范围小、往往最终确定的造价比较偏高。
(2)由于在前期双方很难对工程总造价取得共识,可能因此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进展步履维艰。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一旦出现信用危机,对总造价的核对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5.1.2 此类合同的优点:招标程序简单迅速,双方仅约定一个优惠幅度,既可进场组织施工。非常适于工期紧、工序简单、总金额小、双方以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的施工项目,应用范围包括区内道路、管网等配套工程。
5.2 合同造价一次包死的类型。
5.2.1 一般情况下,该合同造价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同总造价,工程结算时除工程量变动外其余均不调整。此类合同的缺点:
(1)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很大,合同在施工单位的潜意识中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双方很难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往往发包方的每一个工程都必须进行招标才能选定施工队。
(2)在市场价波动较大时,施工单位有可能承受不了市场的冲击,而致使工程搁浅,最终造成承发包双方两败俱伤。
5.2.2 此类合同的优点是:双方对合同总造价都有了一个十分明确的目标,给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带来了最大的便利。该类型合同比较适合工期较短的项目。
5.3 除双方约定的材料品种据实调差外,总造价基本包死。这种模式为第二种模式的合理补充。
此类合同的优点是:
(1)在招标时,由于施工单位风险的部分化解,能在施工单位中间加大竞争,比较有利于降低造价。
(2)这种合同模式下双方风险共担,有利与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对一些较大型的项目比较适用,如多层住宅楼、小高层住宅楼等,可采用钢材、水泥据实调差,其余材料不调差的模式。
6. 结束语
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法律、法规,并进一步深化和改进管理办法,才能使施工合同管理在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的过程中发挥最大优势。
参考文献
1.专业培养目标与方案的要求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1999年7月编制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中明确,工程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设置了四个专业平台,这些专业平台是工程管理各个专业方向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其中,法律平台是与技术、管理、经济并列的四大平台之一。
2.土木专业毕业生调查反映的结果
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当时建筑管理方向28门课程的重要性排序。数据显示建设项目相关法律一直被认为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培养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远比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艰巨,并不是设置一门课程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在课程体系中得到落实并长期贯彻。
二、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必须强化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
西方国家有深厚的民主法律社会渊源,有关工程合同法律的研究也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一些论著千锤百炼成为经典之作,如《Hudson''''sBuildingandEngineeringContract》第一版发行于1891年,距今115年,现已发行第11版。西方的合同管理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前,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进入80年代,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Administration);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1]。我国工程管理领域的合同管理理念是80年代以后才逐步引入的,与从事务及项目管理角度研究工程合同形成了较好的接轨,但是先天缺乏从法律角度对工程合同的研究。正是由于历史的空缺,工程合同法律意识缺少生根发芽的文化土壤。合同法律意识的缺乏不仅体现在我国工程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上,也体现在我国工程管理的学术领域。田威先生(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长期在海外从事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曾经说过,中国工程师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和现场经验比外国人要强,但如果作为国际咨询工程师,欠缺的是经济、法律、海外工作经验。邱闯先生在他的著作《国际工程合同原理与实务》作了如下论述:我国期刊及书籍介绍国际工程合同的作者一般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些文章和书籍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般是从工程师的共识角度出发,可能会有以下局限性:(1)强调的是工程师的看法,而未论述法官、律师、法学家的观点。(2)缺少对合同条款的法律意义推敲;(3)强调明示条款的论述,缺少对默视条款的论述。中西方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历史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合同法律的研究,强化合同法律意识。要依靠教育弥补与西方国家存在的100多年的文化意识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