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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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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的诗

黄河的诗范文第1篇

2、“黄河落尽走东海,万里写入襟怀间。”——李白《赠裴十四》。

3、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王之涣《凉州词》。

4、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使至塞上》。

6、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李白《行路难》。

黄河的诗范文第2篇

黄河的上游地区是著名的黄土高原,高原的典型特征是深厚的黄土层,且土质疏松贫瘠,缺少植被,尤其是缺少终年生植物的植被,例如森林。而黄河的水就源自这个高原的降雨,缺少植被的黄土就会大量被冲进黄河,因此黄河就因泥沙浑浊而得名。对应的黄土高原上出现了无数的由雨水冲涮形成的壑沟,成为它独特的地理特征。 当然,黄河进入中游后,它的水还来自中游的降水,中游地区植被相对较好,所以黄河水到中游也会相对变清一些。但总体上还是黄色。

经实地考察,黄河从源头处约古宗列曲到扎陵湖、鄂陵湖地段,河流多流经在基岩裸露的山区,水中含沙量很少,注入扎陵湖、鄂陵湖沉淀后更加变清。因此,从鄂陵湖排出后的黄河水,仍然是清澈透明的。达扎陵湖乡一带分布着大面积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多黄泥沙土,很易被水流带走;而这一带又密布着多条黄河支流,且由于气候多变,多雨雪风暴袭击,引起山洪暴发,黄河水是从达扎陵湖乡开始变黄的。

(来源:文章屋网 )

黄河的诗范文第3篇

李白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

2、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

李白

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

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3、望黄鹤楼

李白

东望黄鹤山,雄雄半空出。

四面生白云,中峰倚红日。

岩峦行穹跨,峰嶂亦冥密。

颇闻列仙人,于此学飞术。

一朝向蓬海,千载空石室。

金灶生烟埃,玉潭秘清谧。

地古遗草木,庭寒老芝术。

予羡攀跻,因欲保闲逸。

观奇遍诸岳,兹岭不可匹。

结心寄青松,永悟客情毕。

黄河的诗范文第4篇

1、名称不同:黄花鱼学名大黄鱼,属于名贵鱼种,是我国主要海产经济鱼类之一,无刺。黄骨鱼是指黄颡鱼,这种鱼是淡水鱼,身体两侧和脊背上各有一根大尖刺。

2、肉质不同:黄花鱼是海鱼,身上无鳞,蒜瓣肉。黄骨鱼长得像鲶鱼,比鲶鱼小,肉质细嫩。

3、外观不同:黄花鱼鱼体呈长椭圆形,侧扁,背侧中央枕骨刺不明显,尾柄较细长,体黄褐色,腹面金黄色,鱼鳍黄色或灰黄色,唇桔红色,背鳍和臀鳍的鳍条基部三分之二以上披小圆鳞。黄骨鱼腹面平,体后半部稍侧扁,头大且扁平。吻圆钝,口裂大,下位,上颌稍长于下颌,上下颌均具绒毛状细齿。体背部黑褐色,体侧黄色,并有3块断续的黑色条纹,腹部淡黄色,各鳍灰黑色。进食较凶猛。公母颜色有很大差异,深黄色的黄颡鱼头上刺有微毒。

(来源:文章屋网 )

黄河的诗范文第5篇

在一望无际的寂静河面上,或许,那些捞尸人,就是往生者们最后的守灵人……

黄河上的“捞尸人”,被公认为“最不吉利的职业”。

而捞尸人的生活,每天都像一部真实的惊悚片,他们的工作目的,一是与逝者的尸体打交道,使其最终能够入土为安;二是以此养家糊口,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有时候,他们还必须承受外界舆论对于高价“认尸费”的质疑……

 

准确地说,这个人群长期与泡在水中的尸体打交道,是时代的边缘人。在黄河流域,他们的故事的确很多,也充满艰辛。有人质疑他们趁人之危,“发的是死人财”;也有人感激他们护住了往生者最后的尊严,让生命最终能够落叶归根。

 

寂寞的生命守望者

垃圾场、人头骨、腐尸。这3个关键词,就是魏职军每天苦干10个小时的工作环境写照。

今年38岁的魏职军,是兰州市什川镇下河坪村的村民。早在2000年左右,黄河小峡水电站建成,不仅使黄河上游流速减慢,还拦截了上游飘下来的垃圾——这给原本穷困潦倒的家庭带来了翻身的机会。胆大的魏职军,利用地理位置的优势,在一个叫做“大裤衩子湾”的地方搭起一座简易石屋,干上了捞尸的行当,同时还顺带捡矿泉水瓶换生活费。

 

黄河滚滚东去,养育着两岸的人们,也吞噬了许多不幸的生命。因为大多数浮尸都是在“大裤衩子湾”被发现的,所以这片水域也被称为“黄河鬼峡”,而魏职军则被村民叫做“黄河水鬼”。他在村子里小有名气,谁家有人溺水,某个案件里受害人失踪,都会联系他帮忙留意一下。

 

对于普通人来说,魏职军每天的工作都是惊悚片的现实版。但他却不以为然。面对笔者,魏职军左手夹着一支香烟,右手用捞网机械性地在河中反复动作:“有么子害怕的,十几年了,看都看习惯了。”

 

捞尸不仅需要技术,也需要胆量,生活在水上的人还担心犯忌。魏职军说:绝大多数渔民只肯救活人,不肯捞尸,觉得捞死人会触犯“河神”。水上人还有许多避邪的习俗,比如捞过尸体的滚钩不能再去打鱼;打捞时要小心避免和尸体面对面;尸体拉上岸时千万不能高过人头等等。

 

凌晨5点,四周寂静得只能听见河水的流淌声,漆黑的夜还未迎来清晨的第一缕曙光。魏职军就孤身一人驾驶着生锈的快艇,行驶到下游6公里的水域,去寻觅那些顺流而下、浸泡在垃圾海里的躯体。这段水路散发着一股腥臭味,成群的蚊蝇像轰炸机一样在头顶徘徊。周遭的村民经过的时候都会迅速离开,只有魏职军会停驻在这里,检查未知的收获。

 

3个小时后一无所获,魏职军准备返程,因为早上9点,水电站的工作人员会很不客气地驱赶他。但就在这时,他的铁叉碰到了一具尸体。他把尸身拉近船边,手伸进尸体的上衣口袋,想要找到手机、身份证等证明来源的物件,但什么也没有找到。他又扯起了尸体的手臂,发现整个手掌已经高度腐烂,一丝肉也没有了。“没用了,走啰!”依照多年的经验,这种尸体被认领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他决定放弃。

 

一般情况下,魏职军会将打捞起来的尸体系到岸边的树枝上。运气好,家属会主动前来认领,有时候,魏职军也会主动去联系家属。来认领时,魏职军就会把他们带到相吻合的尸体处验证。而长期无人认领的尸体,魏职军会剪断绳索,任其向下游漂泊。

 

每具尸体的认尸费,魏职军对外宣传是1万5,但却很少收齐过。有的家属家庭条件实在太差,几百块钱他也只能认了。在魏职军看来,钱虽然要挣,但看到家属伤心欲绝的样子,也不愿意再火上浇油,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有很多家属在处理完丧事后专程登门道谢,这时候他的心里就会感到很温暖。

 

一年的时间,大概会打捞上50具尸体,多数是男性,且以自杀居多,这是他多年来的总结。大多数尸体是没人认领的,于“他们”而言,在生命消逝后,身边没有亲人作陪。

 

魏职军说,在一望无际的寂静河面上,或许,自己就是他们的最后守灵者……

是非中的“吃尸体的人”

提到黄河捞尸人,除了魏职军之外,还有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皋兰县什川镇的“黄河鬼侠”魏应权。他其实是黄河流域第一个职业捞尸人。

老魏的“地盘”也在“大裤衩子湾”,属于黄河小峡电站大坝的上游段,直到水电站建起来之后,才被魏职军抢去了一些生意。

和前者与世无争的生活不同,魏应权因为这个职业身份,曾经备受舆论质疑,也曾上过各大媒体,惹来过不少是非,甚至被斥为“发死人财”和“吃尸体”的人。争端的来源,是死者家属王先生向媒体讲述了自己的认尸经历,说老魏收取认尸费“狮子大开口”。当时,王先生的儿子失踪,之后他接到老魏的电话前去认尸……

 

地点是什川小峡水电站上游约2公里的小峡黄河便桥旁。在这里,黄河水顺着狭窄的山往下流,而一座紧贴河面的浮桥,把黄河从上游兰州段漂来的垃圾统统挡住。悬崖上,一个“寻亲”的电话号码异常醒目。悬崖下,一座简易的土木屋就是老魏的根据地。离木屋不足10米的地方,两条狼狗在互相撕扯着已经发臭的死羊。

 

王先生来到小峡电站上游的浮桥边,发现尸体面部在水里,无法辨认,就要求老魏把尸体翻过来辨认,但翻一次需要200元钱。翻过来后,王先生发现真是自己的儿子……最终经过讨价还价,以4000元成交后,老魏才将尸体装车。王先生觉得很难受,经受了丧子之痛还要下血本认领回尸体,这无疑是在自己的伤口上撒盐……

 

但魏应权的观点是:自己每天面对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恶劣环境,得到相应的报酬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实际上,这份差事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轻松,捞上来的尸体被认领的几率也并不高,而全家都要靠自己养活。在老魏看来,这和一般人的工作没什么两样,他不想因为死者家属的情绪就背上道德负担,甚至拿自己应得的生活费去作为补偿。

 

魏应权向笔者讲述了自己“靠尸体吃饭”的艰辛。多年前,家里盖房时,在银行贷了一笔款,为了还贷只能横下一条心,干起捞尸体的“工作”。最初的时候,一想到被泡得变形和发臭的尸体就恶心,吃不下饭也睡不好觉。每次干完活回来,妻子会把他的碗另放一边,拉过尸体的三轮车也不让开进门。村里人也指指点点,对他避而远之。但是,遇到亲友在河里出事的时候,人们都会找上他。尽管艰难,但这份工作让他撑起了一个家,还把儿子养育成人。

“如果我不做这个行当,会去做的也没有多少人,总不能让尸体都泡在水里吧?现在,水上派出所还老是找我帮忙。”说起转行,已经步入花甲之年的魏应权觉得自己的家庭骑虎难下——因为他的儿子已经继承了这个“事业”。

 

外界的质疑声多了,老魏和儿子也按捺不住,想到公安局和民政局询问,看能不能弄个合法的手续,把收费标准也建立起来。可他们的请求被拒绝了,因为现在关于水上救助的法律还不完善,被捞起的无人认领的尸体处理费用高昂,当地相关机构暂时没有正式的制度来规范捞尸行当。

 

被“捆绑”的道德义务

无论是魏职军对死者家属的慷慨道义,还是魏应权把家庭收入放在首位的举动,全都折射出捞尸行业的尴尬和特殊。由于根深蒂固的“死者为大”、“尘归尘土归土”的殡葬观念,这个行业多少背负着额外的道德压力。

 

值得反思的是,公共救助机制的缺失,让捞尸人的存在不可缺失。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肖振西透露:2008年至今,经该局处理的黄河浮尸超过200具,而这些,只是黄河兰州至小峡段浮尸总数的冰山一角。

 

据兰州晨报等媒体报道:兰州市水上派出所统计显示,每年有近300人在黄河中结束生命,在4月至9月间,平均每月就有20具浮尸被打捞上岸。其中,“无人报警、无人认领、无线索源”的所谓“三无尸体”占到三成。

 

不过,仅凭捞尸人的工作,对改善整个救援环境来说,只能算是杯水车薪。而捞尸人并非公安机构的长期雇员,大多由普通村民自发形成,外界要求他们对死者家属慷慨大义的确不太现实,因为他们的经济状况和个人素质令人担忧。如同一位评论家所说:捞尸人不是天生的恶人,因为行为的职业化,他们很难承担道德楷模的义务。

 

事实上,在成熟的制度安排下,城市会设有专门的救援及捞尸队伍。一旦发生溺亡,专业的救生员和潜水员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包括浙江温岭、湖北荆州、山东济南的一些地方,活跃着不同的民间水上救援团体,他们多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与打捞设备,以及必要的专业培训,并接受政府的监管,不可能会出现漫天要价捞尸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