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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公司融资模式的法律设计
在项目融资中,这种融资模式需要与项目的投资结构紧密结合,并采取特定的法律手段设计,才能够达到项目融资目的。项目的投资结构可能为公司形式,也可能为合伙或者合作型(契约型),为了限定贷款人对项目投资者的追索,使贷款人的追索权限定在项目本身,往往通过设立新公司形式,将投资者的资产与项目资产分割开来,彼此独立、没有追索权,这样可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进行公司模式项目融资的法律设计手段主要有两种:
(一)由项目的投资者(公司形式或非公司形式)成立一家专门为特定项目而成立的子公司,然后,由该子公司与其他投资者组成特定的投资机构进行项目融资。这种模式在投资者为公司的情况下,与投资者直接进行的项目融资相似;在投资者为非公司形式时,则由投资者衍生出来的项目公司具有隔离投资者风险的功能。
(二)由项目投资者依照应适用准据法的要求,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新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对项目资产拥有所有权,并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和融资,并将追索权限定在项目公司的范围,以阻却追索权。这种形式在我国和世界上使用非常广泛,也是最主要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对项目公司融资模式的评价
项目公司融资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公司利用公司有限责任的法律制度,将投资者的法律责任固定在项目公司中,也是对投资者投资于高风险行业的投资行为的一种鼓励。项目融资的资金额一般数量较大,风险构成也十分复杂,如果没有恰当的法律制度和手段将项目风险合理分散、分担,对投资者将是一种限制,巨大的项目风险将使投资者望而生畏。
(二)各国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为项目公司采取多种渠道融资提供了法律基础。由于公司制度在世界上存在时间久远,对于公司融资的各种制度、手段规定比较具体,操作性较强,公司立法较为完善。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融资的诸多渠道,如股东的出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融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和经营资金而依法发行债券融资等。在项目融资的实践中,还出现了ABS(资产证券化)、信托等手段进行融资。由于项目融资具有创新性的法律特征,因此,随着公司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如证券法等的日益完善,项目公司的融资手段将会进一步得以完善。
(三)借贷法律关系简单明了。项目投资者通过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享有项目的所有权,对外独立进行公司行为,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融资。作为独立法人,项目融资的抵押比较简单易行,项目的现金流比较容易被贷款人监管,项目公司与贷款人的法律关系简单、明确,借贷关系表现为贷款人(如果为银团贷款的话,则由银团的行作为贷款人的人)与作为借款人的项目公司之间的关系。这种形式对于贷款人而言,如果以项目自身资产和现金流为主要担保,辅之以其他的信用保证方式,比较容易接受,会使项目融资成本降低,效率提高。
(四)有利于项目投资者实现有限追索的目的。在公司融资模式中,项目投资者对项目承担的责任仅仅限于其出资部分,换句话说,根据公司有限责任原则,贷款人对项目投资者的追索权紧紧锁定在项目公司的特定范围。除此之外,投资者并不直接进行项目融资,而仅仅通过间接的信用保证方式来支持项目公司的融资,如提供完工担保、以“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或“提货与付款”等形式。这种担保一般不反映在投资者的会计报表中,对于投资者的资产负债比例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投资者的项目外正常经营产生消极影响,从而便于投资者资产负债表外融资。
该模式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项目投资者对项目公司仍然需要承担一定责任。项目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缺乏经营经历和资信水平,除了各个投资人以股本金的形式出资外,并无其他资产以满足贷款人对资金安全性的要求;且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初,正处于项目的筹备、建设期,资金投入量较大而效益却无法体现,这也正是项目融资特点的体现。因此,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除了项目公司自身之外,还需要投资者提供一定形式的信用担保,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项目融资有限追索权并非绝对的,特定情况下的灵活处理,正是项目融资“创新性”和“充分意思自治原则”的实践。
引言
经济市场竞争下,项目建设面临的不仅是价值问题,还有资本运营问题。投资估算和融资建设是绝大多数企业要考虑的重要管理项目,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策略和投资决策。
一、项目投资、融资理论简述
1.项目投资概述
企业的投资行为是针对某一特定项目而言的,以项目为投资对象,经过一系列经济行为和营销方法包装项目,以获得更好的经营效益行为。因此,项目投资是为获取未来报酬,利用证券交易、产业升级、区域经济发展、商品物价变化等市场因素,增加企业行业地位,在扩大经营领域的同时,促进企业经济增长。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任何社会资源都可以被引入企业项目,利用项目和资源间的生产性关系,投资合作方会在短时间内得到高效的综合效益。目前,项目投资已逐渐成为了独立的经济系统,其多元化的效益投资模式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突显出资本优势。
2.项目融资概述
项目融资是扩充企业实体经济资本的一个借贷行为,以实体经济作抵押,获取市场外部资源。作为项目的资金来源,借款方和企业共同享有该项目的经营权,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应按照融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由此可见,信用是企业开展项目融资的主要前提条件,如果企业的信用能力不足,则企业项目融资必然会受到很多威胁和阻挠。现如今,项目融资的影响范围逐渐扩大,上到资源开发项目、制造业项目,下到工艺生产、农业产品联营合作,项目融资已经成为各企业首选的经营合作模式。
二、项目投资估算与融资决策之间的影响关系
企业在落实项目投资计划时,首先要按照既定的流程方案,围绕投资原则进行投资估算,估算项目设计策划、生产建设、后期管理等阶段的运营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降低投入资金的风险,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项目建设。
1.投资估算
投资预算是针对项目预算、组织等部门设计、生产、劳务行为的支出,在进行综合预算时,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把握整个项目在投资期间的资金流走向,依靠预算策划,将项目建设计划分为多个目标、多个指标。企业再根据不同目标、指标的建设优势和效益涨幅情况判断投资策划是否正确。
2.项目融资的基本特征
融资是企业扩大项目运营资本的固有手段,所以企业的融资行为是具有基本特征的,或存有某种目的,或想达到经营目标。一旦融资成功的话,企业不仅可以获得更广阔的资本市场,还能在联营公司的协同帮助下完成项目建设。
2.1多方参与
融资行为也可称为是一种联营行为,由发起方、项目公司、贷款方三方构成的资本运营链条,在融入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其一切资本决策都是通过多方参与来完成的。从这方面来看,融资和投资估算是紧密相连的,在多方协调下,融资合作方和项目企业会按照项目投资估算值来确定最恰当的合作方案、选择最正确的合作伙伴。
2.2负债型融资
针对以多个股东身份组成的项目公司,独立法人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的说明权利的,股东所做出的融资行为都必须得到项目企业独立法人的首肯才能进行。因此,针对负债型融资企业来讲,股东分离是最大投资特征,其融资资本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是相互分离的,虽然会相互影响,但其引发的成本变动不会很大。
2.3有限追索
融资企业或贷款机构如果没有依靠项目经营获得既定利益,项目资产和资金流受到严重影响,项目企业需根据融资条约研究贷款补偿事宜,或将该项目转让出去,或将项目造价,以寻求经济赔偿。融资企业或贷款机构的融资行为是具有追索权利的,这种权利可以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融资企业、机构的财产保护权益。
3.投资估算、融资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3.1项目投资目标冲突
企业项目一般会涵盖多个投资目标,众多短期投资目标之间势必会发生生产矛盾。依靠传统指标来估算项目投资是不科学的,研究技术费用、项目开发费用、生产费用、管理检修费用等,这些经济要素对每个投资目标的影响巨大,投资目标为争夺有限资源,会设置多重利润指标,其复杂程度大,即使财务管理部门的估算能力再强,也会难校准投资数额,完成投资估算工作。
3.2标准过高
预期的投资估算值往往会高于实际操作成本值,企业为避免项目建设中途因资金短缺而中断,通常会抬高预算标准,投资估算出来的数额要远大于实际需求。因此,企业投资部门会产生巨大的融资压力,为满足项目投资决策,项目投资经理必须寻求其他融资企业,实现联合运营。但是,标准高的投资估算会失去原始的作用和能力,盲目加大投资资本,会不经意间加大项目的经营、管理约束能力,造成劳务资源、材料资源等成本资源的浪费。
3.3投资估算的“偏向效应”
投资估算是企业财务部门对项目投资情况的一种主观判断,在进行数据统计、投资情况预判时,财务人员势必会受主观意念干扰,为得到私有报酬而提高项目成本,或降低预期项目收益等。这种“偏向效应”在项目投资估算中是非常常见的,有意偏向虽然是一种个人行为,但是由于个人行为所造成的项目估算反应其影响意义重大,会干扰企业的项目预算管理。
三、项目融资中应注意的问题
综上分析可知,融资决策在实际应用时会遇到很多困难,无论是接受融资的项目企业,还是投资企业,都需要谨慎小心,在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投资估算作用的基础上,判断融资行为的有效影响。以健全的法律体系和金融市场作为保证,可以规范融资行为审批程序,在法律的维护作用下,项目企业的融资方式会变得更加灵活,参与的企业、监管部门也会逐渐增多。同时,项目企业在融资前期,一定要做好投资估算工作,严格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收费价格和成本标准,在多个服务价格标准共同约束的环境下,制定融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总之,投资估算和融资一样,都是在变化的环境当中,寻求项目最安全、最保险的建设路径。
相比较,对海外PPP项目投资的风险要低于境外投资的收购兼并、投资建厂等。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把控好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是建筑承包商转型升级的主要途径。
二、PPP模式融资风险分析
PPP项目风险因素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众多,为便于从整体上把握风险的分析、辨别、控制及其分担,本文将PPP项目的风险因素按其表现形式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完工风险
完工风险是指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完工风险一般存在于项目建设的试生产阶段,它是PPP项目融资的核心风险之一。完工风险造成的后果:项目不能按照预期计划投产经营,不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来支付生产费用和偿还债务,贷款利息增加,整个项目的成本增加。
(二)生产风险
生产风险是指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和劳动力状况等风险因素的总称。生产风险是PPP项目融资的另一个核心风险,它主要表现在技术风险、资源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项目方在计划投资项目时考虑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对项目公司是十分重要的,项目公司必须对市场的结构和运作方式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四)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利率和汇率的变化风险,货币风险以及通货膨胀风险。在PPP项目融资中,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必须对自身难于控制的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变化加以认真分析和预测,如汇率波动、利率上涨、通货膨胀、国际贸易政策的趋向等,这些因素会引发项目的金融风险。
(五)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表现为国家风险和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稳定因素风险。PPP项目投资方在计划投资项目时可以尽可能地在项目所在国寻找一个强大的项目合作者参与项目,或促使国际多边机构来参与项目,这种科学合理的产权布局就可能使得政治风险降低很多。
(六)环境保护风险
环境保护风险是指由于满足环保法规要求而增加的新资产投入或迫使项目停产等风险。对SPC来说,要满足环保法的各项要求就需要增加项目生产成本,或者增加新的资产投入改善项目的生产环境。因此,对PPP项目融资期内有可能出现的任何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应该和上述其他风险一样得到充分的重视。
(七)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是指项目的参与方不能预见且无法克服及避免的事件给项目所造成的损坏或毁灭的风险。如自然风险、瘟疫、战争行为、工厂和设备遭受意外损坏等风险。一旦出现不可抗力整个项目可能完全失败,可能延期或项目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一般情况,项目建设方无法控制这些不可抗力风险,只能靠投保将此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三、利用灰色关联理论建立PPP项目风险分担模型
(一)PPP融资风险分担的原则
PPP融资风险分担的目标是在整体风险一定的前提下,使各参与方对风险分担方案的整体满意度达到最大。要实现各参与方整体满意度最大,融资风险分担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必须使得风险分配结果可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发生后造成的损失以及风险管理成本,使PPP项目对各方都具有吸引力,任何一方都无须为另一方所没有解决好其自身应该承担的风险而付出代价。基于以上考虑,项目参与方在风险分配过程中要遵循如下原则: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方对某一风险最有控制力就意味着他处于最有利的地位,能够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和产生的损失从而保证了控制风险所花费的成本最少,同时由于风险在某一方的控制力之内,使其具有动力为控制和管理风险而努力。
(二)PPP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多层次指标体系的建立
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原则是把风险分担给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参与方。如何确定最有能力控制风险的参与方以及最有能力控制风险的参与方是否愿意承担风险是非常关键的问题。然而,目前研究界还没有形成一种可靠、有效的确定最有能力控制风险参与方的方法。本文通过对多位资深专家进行咨询,并查阅大量资料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合理的参与方风险满意度的指标体系,用量化指标来分析和评价参与方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以及承担风险的意愿。
(三)灰色关联分析理论
灰色关联分析的原理是根据灰色系统理论,对涉及复杂影响因素的评价对象建立多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选取各评价指标的相对最优值作为一个参考数据列,用灰色关联分析衡量各备选方案的指标值与最优数据列的接近程度,进而把关联度最大的方案作为最适合方案的方法。灰色关联分析模型提供了一种客观的评价方法,对数据要求不苛刻可以用来解决数据量少、信息不全情形下的决策问题。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建立评价对象的指标体系。
第二,指标的量化处理。本文建立的PPP风险分担多层次指标体系中,风险态度指标以及其子指标难于量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经常采用专家评分法,请资深专家给评价指标打分获得测评值。为了减少个人因素对评价值的影响,可以咨询多名专家对指标进行评分,再取其平均值。
第三,确定指标体系的参考数据列。本文以xi′(j)表示指标j在方案i中的取值,x0′(j)表示各评价指标的相对最优值。其中指标个数为m,备选方案总数为n。则由最优值组成参考数据列为:X0′=(x0′(1),x0′(2),…,x0′(m))。
第四,无量纲化。由于实际评价系统中各指标往往具有不同的量纲,且类型不同,故指标间具有不可共度性难以进行直接比较。因此,在综合评价前必须把这些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用初值无量纲法,即:,其中i=0,1,2,…,n;j=1,2,…,m(1)。
第五,确定指标权重。
四、结束语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模式
0 前言
高速公路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在保障国计民生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明确指出,至2020年,我国高速公路的总里程应该达到8.5万千米,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日渐增多,对高速公路进行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方式主要为政府投入、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其中,银行贷款所占比重较大,这样的融资模式,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此,需要对当前我国高速公路融资模式进行分析,构建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融资模式。
1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模式存在的不足
1.1 忽视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建设高速公路,受到当时计划经济的影响,建设高速公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预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拨款。近些年,政府可以支配的资金有限,不能像以往一样为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全额资金支持,需要对融资的思路进行转化,应用市场经济条件,融通高速公路建设资金[1]。
1.2 过度依赖银行信贷融资
当前,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中,50%以上的资金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这导致企业承担着较高的负债率,同时银行也面临着很大的潜在风险,极有可能使金融体系的风险增大,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企业自我调控的能力不强,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就需要银行和政府来承担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本,增加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增大政府的负担,从而增加了经济发展、运行的社会成本。
1.3 外源融资模式也难以满足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需求
在改革开发的初期,我国在对资本市场进行发展时,强调资本市场对宏观经济调控的作用,强调融资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企业一味地追求上市,以便于“圈钱”,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企业发展结构的科学性,导致企业运行效率低下。而在当前,股票市场并不理想,利用股票市场来对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进行筹集并不具可行性。
2 关于构建我国高速公路融资模式的建议
高速公路的建设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中的资金缺口还比较大,单一地依靠传统融资模式已经难以保证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需要积极对融资模式进行创新,本文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模式的构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设立专门用于建设高速公路的资金
美国在建设高速公路时,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专门设立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融资的主体是政府,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可以借鉴这一点,设立国家、省级两项专门用于建设高速公路的资金,并出台一些针对这些资金运行、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资金的使用。在此过程中,应该重视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以我国具体国情为依据,逐步设立高速公路建设专项基金,首先,应用混合性的融资模式,继续投入国家的财政资金,允许相关高速公路公司收取相应费用;其次,征收相应的税收,并把这些税收纳入到高速公路建设专项基金中,以高速公路的规划为依据,把这一基金合理应用到高速公路的建设中,实现“专款专用”。
2.2 注重高速公路建设债券的发行
在资本市场中,债券市场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债券市场的发展规模是基本市场发展成熟度的判断标准之一。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急需大量资金,但从近二十年的融资情况看来,高速公路投Y主体具有单一性,融资渠道也比较单一,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所占的比例较小,债券发行不但金额量小,而且次数不多,社会上还有很多闲置的资金,而高速公路建设所需的资金却大量缺乏[2]。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发行高速公路建设债券的合理性措施,逐渐拓宽高速公路建设的融资渠道,从而为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长效、稳定的资金支持。
2.3 积极应用PPP项目融资模式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指的是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相合作的模式,政企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对高速公路进行开发、投资与建设,合作进行高速公路的运行、维护和运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一依赖政府投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资金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之下,PPP融资模式的应用前景较为广泛。相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该积极把PPP融资模式应用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融资中,对政府方来说,不仅解决了资金的问题,还能提高政府基础设施的运营水平,对民营企业来说,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都得到有效提升,提高了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的占有率,进而促进民营企业的持续发展。目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缺口比较大,单一依靠一种融资模式不能有效解决资金问题,需要在认真分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把多种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使用,以最大限度满足高速公路建设中的资金需求,保证高速公路工程顺利进行。
3 结语
当前,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还面临着比较繁重的任务,而在建设高速公路的过程中,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在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融资的过程中,需要积极探求拓宽融资渠道的方法,在充分分析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外先进融资模式,构建起适合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融资模式,为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稳定、长久的资金支持,促进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程勇.基于BT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风险控制分析[J].北方交通,2015,(6):124-126.
关键词:旅游交通项目;BDOT模式;PFT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自2009年开始,河北省将发展旅游业作为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十一五”期间,河北省旅游业投资达570亿元,是“十五”时期的四倍。河北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把旅游业发展放到重要的位置,到2015年要将旅游业建设成为全省的战略支柱产业。旅游业主要涉及吃、住、行、游、娱、购等方面,可以说没有交通,就没有旅游。也就是说,旅游交通是旅游业必不可少的构成部分。
一、河北省重点旅游交通项目
根据《河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本着打通旅游交通的“最后一公里”目标,在未来五年内,河北省主要景点全部通高速公路,完善航空、铁路和水运系统。从当前来看,河北省要投资兴建的旅游交通重点项目主要包括:
(一)航空项目:协调推进西柏坡机场、秦皇岛北戴河机场、承德民用机场、承德围场旅游机场、张家口军民合用机场、邢民合用机场建设,加快正定机场和邯郸机场的改扩建,力争5年内形成以石家庄为中心、辐射省内主要旅游城市的支线航空网络,要在十年内争取实现7市民航通行。
(二)铁路项目:加快重要旅游城市之间的客运专线和高速铁路建设,在2013年实现河北省设区市全部开通高铁;同时加快北京-承德、北京-张家口城际铁路、北京-石家庄客运专线、石家庄-武汉客运专线和北京、天津至唐山、秦皇岛的高速铁路的建设以及石家庄市区至石家庄机场的地铁(轻轨)建设。
(三)公路项目:河北省要加快交通主干道与景区之间、景区与景区之间公路的建设,要加快承德-秦皇岛、张家口-承德、承德-围场-坝上、石家庄机场-西柏坡、秦皇岛机场-北戴河新区、西柏坡-阜平城南庄等区间快速旅游公路的建设。
(四)水运项目:加快唐山港(京唐港区和曹妃甸港区)、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秦皇岛港和黄骅港的大型海上客运码头、游轮停靠点或游船码头,建设曹妃湖、蟠龙湖、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湖泊湿地的游艇、游船码头,并开通海上客运旅游航线。
二、河北省旅游交通项目融资特征
(一)融资规模的巨大性。与其他类型的项目相比,旅游交通项目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建设周期长,建设难度大,因此融资规模巨大。如2011年开始建设的承德民用机场试验段机场项目最大填方高度达100米以上,挖填方总量将超过6,000万立方米,建设难度非常大,总投资约13亿元;2011年开工建设的张石高速蔚县支线、清东陵高速、西阜高速保定段、京港澳高速京石段、京昆高速冀京界至涞水段、京沪高速沧州至冀鲁界段、西柏坡高速三期(石家庄市二环至京昆高速)等12条段的高速项目,里程长达852公里,总投资达638亿元,平均每个项目达50多亿元,这也是一般项目难以达到的。
(二)旅游交通项目融资效益的特殊性。首先,旅游交通项目的基本效益是宏观的社会效益,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便地方群众的基本需要。如承德围场旅游机场、京承铁路、京张城际铁路、张石高速公路、西柏坡高速公路、唐山港等项目,既属于旅游交通项目,但同时也属于普通的交通项目,社会群众都可以从中受益;其次,旅游交通项目的融资效益存在滞后性。与一般建设项目相比,旅游交通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入量大、投资年限长等特点,再加上其收费受到政府的控制,因此在短时间内很难回收其巨大的成本。但因其收益较为稳定,在项目经营后期仍然有较高收益,而此时项目仅仅需要维修成本支出,因此其投资效益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再次,旅游交通项目的融资效益与政府的相关政策密切相关。因为不管项目的投资主体如何,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的收费标准都需要政府指导和定价,而且政府对项目的支持状况对项目效益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如在旅游交通项目比较接近位置增加其他高速公路就会明显分流原有高速公路的客流,降低其收益等。
(三)旅游交通项目融资的政府主导性。旅游交通项目也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国民经济和公众利益高度相关,这导致政府对这些项目不可能放任不管,甚至说政府应该成为这些项目的主导者。再加上旅游交通项目的融资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对资金的需求巨大,而且经常要征用大规模的土地,这就造成部分旅游交通项目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因此,旅游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必须在政府的统筹管理下进行才能保证项目的公平性与服务性,也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河北省旅游交通项目融资模式设计
综上所述,河北省旅游交通项目融资效益的特殊性以及建设周期长、规模大,对资金的需求巨大,这不是政府财力能够单独承担的,也不是单个金融机构或投资公司可以负担得起的。这就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以及更多部门介入,采用合适的融资模式为这些项目提供资金。
(一)BDOT融资模式。BDOT是建设-开发-运营-移交模式,是将旅游交通项目周边的土地、物业开发与BOT模式相结合。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政府给予项目承包商相关产业和相关建设区域的土地特许开发权,并以此支持旅游交通项目的建设,保证获得稳定的现金流。
在该融资模式中,首先是政府与项目承包商合作作为项目的发起人发起设立项目,然后项目承包商建立项目公司并注入资金,从政府获得项目的土地特许权,并投入一定量资金作为土地征用和场地清理的费用。在与政府共同划定项目线路后,项目公司再以投资和贷款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进行交通线路的设计、招标、施工和运营设备采购,独立承担线路的建造费用和设施购置费用。除了交通项目建设外,项目公司还有一部分交通项目的周边土地、物业开发的权利,项目公司可以利用土地开发得到的资金对交通项目进行支持,保证交通项目的资金充足性。这其实是将交通项目建设的一部分外延效益返还给投资者用于交通项目建设,另一部分外延收益作为土地开发收益上缴政府,政府只需要将一部分沿线物业开发权交由项目公司。这样,政府不用动用财政资金用于交通项目的建设,而投资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商业回报,企业经营逐渐进入良性循环,旅游交通项目的建设也就进入了可持续发展道路。在项目建好运行后,项目公司可以拥有对旅游交通项目一定期限如30年的运营权,期满后将运营权转交给政府,而政府在整个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主要履行监督的职责。
(二)PFI融资模式。PFI模式是针对具有公共物品特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政府与私人部门合作,私人或私人部门组成特别目的公司SPC后,从政府那里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开发权,可以从事这些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其产品或服务由政府来购买,或者获得项目的收费特许权,或者由政府与特别目的公司通过合伙的方式共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从而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源配置最优化,效率和产出的最大化。
在该模式中,政府要吸引私人资本的介入,因此允许私人或私人部门成立一个特别目的公司,并赋予其一定的特许经营权,由特别目的公司负责旅游交通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在融资过程中可以通过发行有价证券的方式吸引其他的民间资本加入或者银行贷款的方式来筹资。一旦交通项目建成,特殊目的公司就可以凭借从政府那里得到的一定期限的收费权获得收益,从而保证特殊目的公司能够及时回收资金并获取收益;若是由政府和特殊目的公司共同运营的话,由两者对项目的收益进行分成,这些细节可以在最初的合约中事先约定好。
(三)政府主导的“地主港”模式。政府主导的“地主港”模式是指政府首先划定港口的区域范围,政府委托港口管理机构(一般就是港口所在地的港务局)代表国家拥有港区以及港口后方一定范围内的土地、海岸线和基础设施的产权,并对该范围内的土地、海岸线、航道和基础设施统一进行开发,之后以租赁的方式把港口的码头租赁给企业经营。政府主要负责收取海岸线、土地等基础设施的出租费用,用于基础设施的滚动发展,码头上的经营性设施如仓库、机械、设备等的建设、维护、管理由承租人自己负责。
对于唐山港(京唐港区和曹妃甸港区)的建设来说,可以由政府招标公司共同建立开发建设公司,先行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建设临港工业园区,然后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出售土地,启动相关招商项目,从而回收资金。而对于秦皇岛港、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和黄骅港等港口的建设来说,可以由政府投资建设旅游港口,等投入运行之后,将港口作为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租赁给港口企业经营,通过租赁回收投资。这就有点像旧时地主出租土地给农民耕种并收取地租,但不干涉土地上种何种庄稼、农民置办何种耕具等。
主要参考文献:
[1]朱邵莉.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金融支持策略研究[D].海南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