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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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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婚姻

调查婚姻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首先,从来信来访情况看,婚姻家庭问题居高不下。20*年至今,市妇联共接待案件396件,其中婚姻家庭类378件,占总数的95.5%。婚姻家庭类案件已经成为影响妇女权益保护、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障碍。

其次,从市民政局调查得知,我市近几年离婚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全市共结婚分别为4*0对,4210对,4194对;其中20*?20*年离婚分别为622对,770对,773对;离婚率分别为15.24%、18.29%、18.43%,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全市离婚率呈上升趋势。

再次,从市法院卷宗情况看,从20*年至20*年我市共受理离婚案件2492件,占民事案件的14.96%。

四是从调查问卷和座谈会情况看,婚姻家庭问题普遍存在,46%的家庭存在着感情不和、时常打架吵闹问题,19%出现婚姻危机,感情严重破裂。

二、存在问题

综合全市农村婚姻家庭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

1、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为婚姻问题的首位。在市妇联2002年至今接待上访案件中,婚外情的占30%,已经成为影响家庭稳定的主要问题之一。出现这类问题的直接受害者是妇女。男方有婚外情后,女方往往是留住丈夫的人,却留不住丈夫的心,到头来是身心疲惫,人财两空。有一上访妇女,明知自己的丈夫与第三者非法同居,还是苦苦的哀求丈夫不要离婚。虽然丈夫不和她离婚,但是每月乃至数月才回一趟家,回家也不尽丈夫和父亲的责任,甚至还经常打骂妻子、儿女,婚姻名存实亡,更有甚者在外谎称至今单身。

2、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导火索。家庭暴力一直是妇联关注的重点问题。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大多数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家庭暴力让处于弱势的妇女身心遭受极大的摧残。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市妇联案件中有一典型案件,女方长期成为暴力侵犯的对象,但由于受害人爱面子、不愿讲,在外人和亲戚面前仍表现得非常恩爱。结果男方愈加恣意妄为,女方挨了打,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担,有时挨打住院了也是自己悄悄到没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直到被打得受不了了,才开始向上反映。这就是家庭暴力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受暴者一开始就想方设法制止,家庭暴力就不会长期存在或发展。

3、家庭关系不和导致婚姻失败。一方面,夫妻结婚后,就多了与双方老人的相处,家庭关系就多了一个层面。在农村家庭中,儿子、媳妇大多是与父母同住。由于有少数农村妇女缺乏文化,思想愚昧,有些长辈明知儿子不对,但处处袒护;有的婆婆在儿子结婚后,觉得养育二十几年就离开了自己,心理不平衡,从而挑剔媳妇,增加了婚姻的不稳定因素。某村一妇女,刚结婚婆婆就数落这、数落那,专挑媳妇的毛病,而丈夫又比较倾向母亲,经常打骂妻子,从而导致婚姻破裂。更有一例,某村一婆婆,明知儿子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靠父母和老婆养活,平时还喜欢来来“小麻将”,但遇到“手背”无钱或其它不顺心的事就拿老婆出气,该婆婆不但不管教,还处处袒护、纵容儿子,对儿子打老婆不闻不问,直至发展到离婚案诉讼到法庭。另一方面,经济困难成为婚姻家庭的又一诱因。有的农村家庭经济非常困难,一些妇女经济地位不如男方,为了依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不顺心的事忍气吞声、忍辱负重,从而导致了婆家人的白眼、家庭暴力和丈夫的婚外情等现象的发生。

4、男方不尽义务、离家出走现象屡有发生。“丈夫离家出走”是我市婚姻家庭出现的一种新问题。虽然这类案件为数不多,但给家庭造成的危害却是致命的。丈夫因有外遇离家出走,甚至还想方设法卷钱远走高飞。有一农村妇女与外地某男认识结婚,婚后男方花言巧语,一点一点的把女方的积蓄骗走后不知去向,给这名妇女带来了很大的痛苦;还有一名妇女与男方于2002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在孩子刚满6个月时,男方提出到外地做生意,在外期间又与另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以进货为由劝妻子到娘家借钱,妻子信以为真就向娘家借了5万元,钱到手后该丈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丈夫的背离,给妻子、孩子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三、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妇联组织了认真讨论和深入剖析,细致分析有以下因素:

1、封建思想影响。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还有滋生的土壤,并且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的稳定。妻子挨打是“家庭内部问题”,离婚不光彩,特别是在农村,到头来家庭矛盾愈演愈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伤害乃至杀人案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道德观念缺失。目前,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仍有一些人道德水准低下,做出一些丧德败理之事。表现在:一是少部分人不排除有少数企业负责人、小老板,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生活的改善,便开始寻求一些刺激的、新鲜时尚的*西,染上了“黄、赌、毒”等恶习,出现了婚姻家庭矛盾。二是为了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一些人选择到外地打工或拓展业务,开始了“孔雀*南飞”的生活,女的在家务农、操持家务和照顾老人,男的外出打工挣钱。长期的夫妻分居、苦行僧式的生活,导致了夫妻俩感情淡漠,很容易寻求感观刺激或被第三者乘虚而入。三是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离婚手续相对于过去较为简便,个别人玩起了“闪电式结婚、闪电式离婚”游戏,对婚姻视若儿戏。四是少数人缺乏家庭责任感和义务感。女方热衷于跳舞、唱歌,男方热衷于赌博、喝酒。家庭观念淡薄,无责任感。

3、法律约束不够。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迅猛发展,但是还有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对婚姻的有关问题法律法规上还有明确的规定,形成了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道德约束的地方多,受法律约束的少。虽然不尽家庭义务、家庭施暴和婚外情等现象屡有发生,却难以取证,很难用法律手段制裁,大多是通过道德自律的约束,效果甚微。

4、文化素养低下。一些农村男同志和市区部分下岗男工,文化水平不高,心理不健康,说话、做事缺少方法,言语粗鲁,自私任性,夫妻间缺乏包容和谅解。有些案例反映,部分男性性情暴躁,遇事不动脑筋、不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不是打就是骂,极易引发矛盾,日积月累,夫妻间矛盾愈结愈深。还有些人,心理不成熟、不健康,娇生惯养,成家后仍然对父母有很大的依赖性,缺乏独立性,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和社会问题,也容易引起矛盾和激化矛盾。

四、对策建议

我们市妇联将充分发挥“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作用,与民政、镇村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协作,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联手,群策群力,密切关注处于危难中的农村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通过成立“红雨伞妇女之家”和建设“零家暴和谐社居”等活动,切实维护全市农村家庭的稳定,为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1、建立机构,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些诸如妇女庇护所、婚姻家庭咨询投诉中心等服务机构,帮助弱势妇女尽快摆脱困境,走出误区,避免和解决有关矛盾纠纷的发生。

2、强化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积极引导,大力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社会道德的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

3、普及法律,加大妇女儿童的维权力度。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纳入全市普法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弄懂、弄通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查婚姻范文第2篇

【关键词】婚姻法解释三;司法审判;阜新市

当今社会随着房价和离婚率的同步提高,司法审判过程中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经验, 制定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并于2011 年8月13 日施行。该司法解释是继2001年12月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一)》、2003年12月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二)》之后,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多发性的法律问题出台的第三部司法解释。解释对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父母婚后给子女买房的性质认定、亲子鉴定等相对集中且争议较大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与此同时,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网友抨击:这部“新婚姻法”旨在保护男性,增加了男性出轨的可能,否定女性的家庭贡献,离婚有可能使女性造成净身出户的悲惨下场。那么该司法解释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有多大,网友口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只有通过调查才能知晓。

一、婚姻法解释(三)的起草背景

据统计,2008 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计1286437 件,2009 年为1341029 件,2010 年为1374136 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 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离婚案件1164521 件,受理抚养、扶养关系纠纷案件50499 件,受理抚育费纠纷案件24020 件,受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24676 件。2011 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 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加之房价居高不下,成为家庭中重要的财产。案件中相对集中地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不动产收益、父母婚后给子女买房的性质认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亟需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婚姻法解释三因此应运而生。

二、社会现状对比及分析

(一)卷宗数据特点及产生原因

1.卷宗数据特点

在过去的一年里,太平区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970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468件,占民事案件的48.25%,与前年相比(审结民事案件967件,婚姻家庭案件447件,占民事案件的46.3%)收结案数量及比重均有所上升。其中调解结案287件,撤诉106件,调撤率达83.97%,其中涉及婚姻法解释三的案件53件,用以作为定案依据的案件12件。上述数据反映离婚案件的两个特点:1、离婚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增加。2、各类民商事案件中,离婚案件调解和撤诉率最高。3、婚姻法解释三的适用范围并不广泛,对司法审判影响较小,到目前为止“净身出户”现象为零。此外在阜新市其他法院也出现了相同的情况,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并未打破这一类案件的审判现状。

2.卷宗数据产生原因

(1)离婚案件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在作出判决前进行法庭调解是法定程序,这是离婚案件的重要特点,因此大多案件选择调节或撤诉的方式结案,真正选择法官利用法律规定对其作出判决的毕竟还只是一小部分,所以婚姻法解释三的使用率并不像民众想象的那么高。

(2)离婚案件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文化传统有很大的联系。对于像阜新这样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城市来说,房价并不想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那么高昂,财产分割问题特别是房产产权纠纷的出现率并不是很高,加之农村婚姻与当地文化传统有很大的关系,涉及财产纠纷的可能性就更小了,所以实际司法实践中,效果并不明显,也充分体现了法律作用的局限性,更说明了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3)法律的有效适用需要一段时间。婚姻法解释三是跨别解释二出台六年之后问世的,在时间上跨度并不算小,再加之,新解释仅仅适用不到一年,时间不够长,作用并不那么明显。

(4)相关法律及其制度的配套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所确立的一项新的离婚救济制度。为配合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正确实施,《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又作了详细规定。新的规定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同时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的配套使用使司法审判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二)卷宗数据与问卷调查数据对比结果原因分析

1.社会争议突出明显,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婚姻法的特殊性。主席曾经说过:“婚姻法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的切身利益,其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根本大法之一。”这也正是此解释出台引起轩然大波的重要原因。但不排除社会上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理解的不够深入,从而产生错误或者偏激的看法,甚至有个别不法分子试图借助网络宣传不实信息,试图利用舆论的力量夸大事实,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2.个别法条的规定合理性的确存在一定争议,需要在司法实践中进行检验,客观做出合理的评价,对于不利因素因尽量采取其他相配套的辅助措施进行补救。例如:有关房产归属的相关解释规定。

三、预计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法院的离婚诉讼率降下来了,全社会的离婚率却上升了,因为男性出轨率上升、重婚率上升了,也因为离婚中最重要的房产问题被轻而易举地解决了。(二)女方婚前要求房产证加名的人多了,加重了产权登记机关的工作负担,进而加名税产生了,而且越来越高。(三)房价持续上涨,不仅与社会经济发展有关系,与此同时,自己购房结婚的女性将会增加,使得供需更加不平衡。(四)想要经济独立做女强人的女性增加了,抱着“傍大款”心思的女性减少了。(五)想有了房子后再结婚的人多了,进而晚婚晚育的剩男剩女增多了,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剧了,同时胎儿质量也下降了,社会保障制度负担加重了。

四、对司法审判的建议

司法解释的本意在于“根据当事人的需要、财产来源、当事人对相关不动产的贡献,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对所有权归属于一方的房屋作适当处理,保障配偶双方的公平利益”,实现“既要关心男性的利益, 同样应公平承认和保护妇女的利益;既要考虑婚姻当事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到未成年子女及需要赡养的老人”等等全盘考量。在本人看来,这次的《婚姻法解释(三)》是解决了一些问题,主要缺陷在于还没有充分考虑到某些法条的实际适用问题和实行过程中的困难。也许这些立法的学者最初是想解决目前中国老百姓最关心的“房子问题”,但是太过于注重物权最后却导致了婚姻法对婚姻、对道德、对人性最起码的关怀。

参考文献:

[1]杜万华、程新文、吴晓芳《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J].

调查婚姻范文第3篇

摘要:该研究采用自编问卷,对72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婚姻观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对一些社会现象的看法、结婚动机、择偶条件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年级、性别、出生年代之间的差异,表明大学生的婚姻观趋向自由化和多样化。

关键词:在校大学生;婚姻观;主要原因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0-0000-01

1.前言

婚姻观是价值观在婚姻问题上的重要体现,是人们对男女两性姻缘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大学生生理、心理的不断成熟使他们产生了恋爱的需要和对婚姻问题的关注。他们对待婚姻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会对未来婚姻、家庭责任和义务的承担产生影响。国内许多学者对大学生婚恋观已进行了调查研究,但当今,90后的学生已陆续走进校园,并占据了校园的大半天地,他们的婚姻观是否呈现出新的特点,存在哪些问题?为此,我们采用自编问卷对该校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

2.调查对象和方法

选取上海体育学院四年制的在校大学生,对大一到大四的80名学生进行了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收回有效问卷72份。

在查阅文献的基础上,自编了《大学生婚姻观调查问卷》。问卷包括人口学变量部分(如年级、性别、出生年代等)和具体项目部分(包括结婚动机、择偶条件等)。因为只是小范围调查,笔者并没有对问卷进行信度和效度的检验。

3.调查结果与分析

3.1对社会婚姻有关现象的看法

3.1.1试婚现象

36.1%的被调查者反对试婚,认为这是一种游戏人生的态度;36.1%支持试婚,认为这样能让双方更加了解彼此;27.8%对试婚抱无所谓的态度。χ2检验显示,存在显著的出生年代的差异(χ2=11.21,p=0.0040.05)、性别之间对该问题的看法差异皆不显著。

3.1.2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

对于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看法,52.8%的被调查者表示赞同,觉得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25%表示反对,觉得这是不信任对方的一种表现;22.2%表示无所谓。χ2检验显示,年级、性别和出生年代之间的差异不显著。

3.1.3对未婚同居的看法

对于未婚同居的态度,43.1%的被调查者表示反对,43.1%表示不评价,13.8%表示支持。χ2检验显示,存在显著的年级差异(χ2=63.97,p

3.2 结婚动机

3.2.1性与恋爱、婚姻的关系

43.1%的被调查者认为性对恋爱婚姻重要;30.6%认为无所谓;22.3%认为不重要。χ2检验显示,存在显著的年级差异(χ2=16.02,p

3.2.2 结婚的目的

50%的被调查者认为结婚是由于真心相爱;40.3%为寻求归属感;4.2%为实现父母的心愿;2.8%为繁衍后代;1.4%为了利益;1.4%是为了满足性的需求。χ2检验显示,存在显著的年级差异(χ2=37.62,p< 0.01)、性别差异(χ2= 26.19,p

3.3 择偶条件

大学生在择偶时,认为最重要的因素有:人品(37.5%),志趣相投(13.9%),身体素质(13.9%),能力(9.7%),个性(8.3%)。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选择人品为最重要的择偶条件。χ2检验显示,存在显著的年级差异(χ2=61.71,p

4.产生以上现象的主要原因

4.1教育的忽视

现代的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对于在校学生婚姻观的教育并不比性教育强多少。教育者对大学生婚恋观教育的重视和研究不够,对大学生恋爱的期望值不高,教育精力投入严重不足,教育中的前瞻性和引导性欠缺。学校在婚恋思想上包容度不够,对新事物的反应能力不强,直接造成大学生婚恋行为薄弱。

4.2社会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结合导致许多大学生在思想上保留着贞洁观,而在行为上则效仿西方式的性开放,这样必然导致思想与行为上的偏差,给心智发展尚未健全的大学生带来强烈的矛盾和冲突。在婚恋观上则出现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多元化色彩。

4.3媒介的作用

在媒介不断发达的当代社会中,有些影视文学作品只注重社会效益,置恶劣的社会影响不顾,对大学生的恋情、同居、及社会婚姻中的婚外恋等现象大肆渲染传播,这种传播似乎暗示了大学生这些现象存在的普遍性和合理性,致使大学生并不牢固的传统道德受到极大的削弱和瓦解。

5.结论

5.1当今大学生对一些社会现象的看法、结婚动机、择偶条件、对未来婚姻的构想均存在显著的年级、性别、年代的差异。

5.2 家庭教育、社会环境对大学生婚姻观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

5.3 80后和90后的大学生恋爱婚姻观念均表现出理性化的趋势,而与80后相比,90后新生代独生子女的婚恋观更加自由化和多样化。

参考文献:

[1]风笑天.现代社会调查方法[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

[2]赵冰洁.大学生婚恋观的调查与研究[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2,2.

[3]罗晴撰.大学生婚恋观的调查分析与教育[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1.

调查婚姻范文第4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县外出打工的女青年呈逐年增多趋势,因各种原因造成未婚妊娠又未及时人工流产,导致中期妊娠引产的情况时有发生。然而,中期妊娠引产作为一种补救措施,可能带给未婚女性生理及心理双重损害,成为影响其生殖健康的危害因素。为了解我县未婚流动人口中期妊娠引产状况及影响因素,以采取针对性措施,减低中期妊娠引产率,特开展了本次调查。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2006~2008年度,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实施中期妊娠引产的、未婚外出打工女青年75人。

1.2方法查看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门诊、住院病历,统计分析未婚女青年中期妊娠引产的情况;县、乡、村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开展追踪走访、调查,并直接找中期引产对象进行问券调查,收集整理基层上报的调查资料。

1.3内容了解未婚流动人口中期妊娠引产对象的一般情况、性生活状况、避孕情况、人工流产以及生殖健康知识的认知状况。

2结果

2.1一般情况本次调查未婚外出打工女青年因意外怀孕导致中期妊娠引产的对象75人,平均年龄22.8岁;从事服务业34人(45.33%),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41人(54.67%);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7人(9.33%),初中59人(78.67%),高中9人(0.12%);外出打工时间1.5~4.8年。

2.2婚前、避孕和人工流产情况调查75名未婚中期妊娠引产对象中,年龄20岁以下的有53人(70.67%),最小16岁;其中有46人(61.33%)采取过1种以上避孕措施;有41人(54.67%)至少做过1次人工流产,人工流产次数为1次、2次、3次及3次以上的分别为28人(68.29%),8人(0.20%),3人(0.04%),2人(0.03%);未婚女青年实施人工流产的地点,因怕别人知道,怕受处罚,65%的人选择私人诊所,仅小部分选择了正规医院或计生服务机构;大部分人工流产对象,因工作、社会、经济原因,不得不在短暂休息后即投入工作,无法得到应有的休息和营养,对身体造成了一定危害。

2.3导致中期妊娠引产的原因一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未婚女青年从边远落后的少数民族山村到经济发达的城市打工,看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与“男朋友”相处,经不起诱惑,随意发生性关系,意外怀孕后,随意采取人流(药流),她们文化程度不高,认同婚前,没有将人工流产对自身的伤害放在心上。二是无避孕措施的。大部分对象初次都无避孕措施,部分对象有过人工流产的教训后采取过避孕措施,但以使用为主,且使用方法不对,有的是中途使用;有的是“不安全期”才使用;有的使用劣质等,根本未达到避孕效果。三是缺乏基本的生殖健康知识。女青年在乡村中小学未接受过青春期知识教育,外出打工也未参加过“五期教育”培训班,因此,发生了,怀孕了自己不知道,或因工作性质、经济原因未能及时到医院检查,超过了人工(药物)流产的时机。四是法律、计划生育政策因素。一方面,未达到国家《婚姻法》规定的婚龄,有了对象也不允许结婚、生育;另一方面,男女双方因自身、家庭、社会等原因,没有结婚、生育条件,意外妊娠后只有采取引产补救措施。

3讨论

中期妊娠人工流产是指在妊娠13~24周以内,因疾病、计划生育以及考虑优生等原因,采用人工方法终止妊娠。随着妊娠月份增加,胎儿逐渐长大,骨骼形成,骨质逐渐变硬,子宫柔软充血,终止妊娠的难度和危险性增加[1]。尤其对未婚女青年的损害更为严重,有的导致终身不育[2]。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采取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中期妊娠引产。

3.1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教育生殖健康教育是预防或降低未婚女性人工流产(中期妊娠引产)发生的首要措施,要降低未婚女性流动人口的人工流产率,必须提高其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认知水平。一是在中学开展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帮助男女青年建立安全的、赋有责任感的,从而为其终身的生殖健康奠定良好的基础[3]。二是人口计生部门应针对未婚流动人口,编写简单实用的生殖健康教育资料,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帮助未婚流动人口认识婚前和人工流产的危害,掌握有关的避孕知识提高其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从而有效减低未婚女性流动人口的人工流产(中期妊娠引产)率,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3.2提高安全有效的生殖健康服务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单位应为未婚流动人口提供切实可行的、现实的生殖健康服务。一是了解未婚女青年婚恋情况,及时掌握她们的生殖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意外妊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中期妊娠情况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流入、流出地信息沟通,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帮助婚恋对象及时办理婚姻登记,减少非婚妊娠;三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指导正确使用方法,发挥避孕药具在控制意外妊娠中的作用;四是规范医疗市场,取缔非法诊所,减免流动人口人工流产费用,提供必要的流产后保健服务,减低不安全人工流产的发生[4]。

参考文献

[1]王世,鑫主编.《计划生育技术》(第二版)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12:228

[2]肖碧莲.流产与紧急避孕,生殖医学杂志,1999,8:202-203

调查婚姻范文第5篇

【关键词】婚姻质量;乳腺癌;维吾尔族

Abstract:ObjectiveToanalyzethemaritalQualityinUygurpatientswithbreastcancerwhohadundergoneanoperationandtoprovideatheoreticalbaseforpsychosocialinterventionforpatients.Methods156Uygurpatientswithbreastcancerwereincludedinthestudywhohadacceptedsystematicaltreatmentafteroperation.Olson’sENRICHquestionnairewasusedtoanalyzethemaritalqualityofUygurpatientsandHanpatientsinthesametime.ResultsThestudyshowedthatUygurpatientswithbreastcancerafteroperationhadalowermaritalqualitythanHanpatientsintheareasof:satisfactionofmaritallife,charactercompatibility,communicationbetweenpatientsandtheirspouses,sexuality,roleequality.Uygurpatientswithbreastcancerafteroperationinflueneingfactorsofmaritalqualityincluded:age,earnings,marriageyears,procreationcondition,occupation,educationdegree,operatingmode.ConclusionUygurpatientswithbreastcancerafteroperationhadalowermaritalqualitythanHanpatients.Psychosocialinterventionneedstobeimplementedinordertomaximizethepotentialforrecovery.

Keywords:maritalquality;breastcancer;Uygur

乳腺癌是一个严重影响妇女健康的疾病,其诊断、治疗、可能复发的威胁及躯体形象改变都使患者及其家属面临挑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她们的夫妻关系及健康状况。目前国内外研究多数认为乳腺癌术后病人婚姻质量低于正常人群[1-2],国内研究基本以汉族人群为研究对象。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各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等,其对婚姻质量都有所影响。目前对于新疆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婚姻质量的调查研究很少。本研究对维吾尔族与同期住院汉族乳腺癌患者术后婚姻质量进行比较,旨在探讨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手术后婚姻质量状况,为有针对性地为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提供整体护理及进行心理社会干预提供理论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本研究为横断面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选取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07年5月~2009年10月就诊的全部维吾尔族及汉族女性乳腺癌患者。依据入选及排除标准,最终入选维吾尔族156例,汉族352例。入选标准:初次诊断为乳腺癌,均为已婚患者,既往未患过其他恶性肿瘤及接受过相应治疗,均为可手术的患者并接受手术治疗,依据乳腺癌诊治规范接受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治疗后无复发或转移,患者愿意接受调查。排除标准:导管及小叶原位癌,非初次诊断乳腺癌,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出现明显的并发症,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出现复发、转移或其他部位新发肿瘤,中断治疗,离异、丧偶。

1.2方法

1.2.1测量工具采用的Olson婚姻质量量表(ENRICH)为美国明尼苏达大学Olson教授等于1981年编制,此问卷为自评量表,与其他婚姻质量问卷相比,Olson婚姻质量问卷的信度和效度检验具有样本量大、控制了背景因素干扰、多维度、夫妇双方评估等特点[3]。该问卷条目内部一致性平均相关系数为0.74,重测信度为0.87,判别婚姻满意与不满意的准确性(判别效度)为85%~90%[4]。此问卷曾在1428名中国已婚妇女中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在婚姻满意度、夫妻交流、性生活等因子得分与美国妇女的常模相似[5]。问卷按1~5分5个等级评分法,分正性条目和负性条目2种,评分高提示婚姻质量好,每一因子分着重反映受试者婚姻某一方面的情况。ENRICH量表共有12个因子,包括124个条目,12个因子为过分理想化(El)、婚姻满意度(E2)、性格相容性因子(E3)、夫妻交流(E4)、解决冲突方式(E5)、经济安排(E6)、业余活动(E7)、性生活(E8)、子女和婚姻(E9)、与亲友的关系(E10)、角色平等性(Ell)和信仰一致性因子(E12)。

1.2.2测试方法及质量控制对调查员进行严格选择与培训,经培训后,对调查员进行考核,选取能准确理解此次调查目的和要求、调查结果一致性好的调查员;调查员记录患者一般情况调查表,在患者治疗结束后,进行问卷调查。所有问卷均单独对患者进行调查,其丈夫不参与。调查过程中先向调查对象说明此研究为匿名法,并对调查资料严格保密,为不记名填写方式。征得同意后,以统一指导语对Olson婚姻质量问卷(ENRICH)和患病后情况调查问卷的调查方法进行指导,当场个人完成方式进行填表,文化程度低者由调查者以中性、无暗示和偏向的方式逐项念给受试者理解后自行答之。答卷检查合格后当场收回。在调查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每天完成的问卷都要进行检查,评价完成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调查问卷正常登记和编码,防止遗漏或重复登记;检查问卷的完整性及填写的正确性;问卷记分工作由2人分别完成,并进行对比。

1.3统计学处理数据统计及分析采用收回的问卷通过资料复核、整理、编码与量化后,输入Excel工作表中,经SPSS15.0软件包进行统计描述和分析。其中一般情况采用频数和百分比进行描述,婚姻质量的现状采用均数±标准差描述,用多元逐步回归分析法分析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术后婚姻质量各因子的影响因素,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08份,收回问卷508份,其中不完整和不合格调查问卷26份,经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基本合格。

2.1维吾尔族与汉族乳腺癌患者一般情况及疾病相关资料比较维吾尔族与汉族乳腺癌患者在年龄、职业、经济收入、教育程度、生育情况、手术方式方面分布有统计学差异。与同期入院汉族乳腺癌患者相比,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年龄分布偏小居多,教育程度偏低,经济收入偏低,已生育患者居多,保乳比例偏低(表1)。

2.2维吾尔族与汉族乳腺癌患者术后婚姻质量比较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术后婚姻质量在婚姻满意度、性格相容性、夫妻交流、性生活、角色平等性评分低于汉族乳腺癌患者(P<0.05)(表2)。表1患者一般情况及疾病相关资料表2维吾尔族与汉族乳腺癌患者术后婚姻质量比较

2.3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术后Olson婚姻质量多元回归结果以Olson婚姻质量问卷的过分理想化、婚姻满意度、性格相容性因子、夫妻交流、解决冲突方式、经济安排、业余活动、性生活、子女和婚姻、与亲友的关系、角色平等性及信仰一致性共12个因子作为结果变量,以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的年龄、职业、经济收入、教育程度、生育情况、结婚年数、手术方式、疾病分期、放疗与否等共9个变量作为原因变量,作Stepwise多元逐步回归分析。结果提示:过分理想化的影响因素为年龄、经济收入、结婚年数、生育情况、手术方式;婚姻满意度的影因素为生育情况、年龄;性格相容性的影响因素为年龄、经济收入;夫妻交流的影响素为经济收入;解决冲突方式的影响因素为年龄、生育情况、经济收入;业余活动的影响因素为职业;性生活的影响因素为手术方式、经济收入;子女和婚姻的影响因素为教育程度、年龄;与亲友关系的影响因素为经济收入;角色平等性的影响因素为经济收入,见表3。表3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术后Olson婚姻质量问卷

3讨论

3.1维吾尔族与汉族乳腺癌患者术后婚姻质量比较本研究对在相同的生活环境中的维吾尔族与汉族乳腺癌术后患者的婚姻质量进行比较,得出维吾尔族乳腺癌术后病人的婚姻质量在婚姻满意度、性格相容性、夫妻交流、性生活、角色平等性评分低于汉族乳腺癌术后患者。分析原因可能为:与入组的汉族乳腺癌相比,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年龄分布偏小居多,教育程度偏低,经济收入偏低,已生育患者居多。本研究中汉族乳腺癌患者有19.6%的病人行保留根治术,80.39%的患者行切除的根治术,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有12.18%的病人行保留根术,87.82%的患者行切除的根治术,两组相比有统计学差异。

3.2影响维吾尔族婚姻质量的相关因素探讨目前手术治疗仍是乳腺癌的主要治疗方法,术式总体上可以分为切除手术以及保留手术。由于切除术后的病人失去了女性重要性征器官,外观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病人的生活质量以及婚姻质量。诸多研究提示切除术后,由于形体的改变会对病人的生活质量和婚姻质量带来负面的影响[6]。本调查结果同样显示保乳手术的病人具有相对较高的性生活质量。保乳手术病人体形改变较少,而切除术后的病人由于形体的缺陷可导致自尊心的伤害并引发自卑感,担心自己对丈夫缺乏吸引力,从而担心丈夫可能在性方面对自己不感兴趣。有研究表明切除术严重破坏和影响乳腺癌妇女的女性角色和身份,使其产生严重的焦虑,并严重影响病人的和生活质量[7]。本研究中汉族乳腺癌患者有19.6%的病人行保留根治术,两组相比有统计学差异,考虑其婚姻质量较汉族乳腺癌患者低与此有关。随着年龄的增大,结婚年数的增长,乳腺癌病人在稳定和牢固的家庭生活中,已没有婚姻的危机和压力,生命的动机和源泉被丈夫和儿女的亲情所鼓舞,其心中的紧张不安和恐惧、孤独会比年轻的妇女有所缓解和减轻[8]。有研究者认为年龄越小的病人对现有生活越不满意[9]。年轻患者手术后自我调整能力较差,年轻女性更多感受手术对婚姻关系的负面影响[10]。本研究结果显示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年龄分布较汉族偏年轻,可能是其婚姻质量偏低的一个因素。

教育程度高对乳腺癌病人心理有保护作用,病人对相关知识的掌握以及信息寻求能力较强而迅速,更能正确地面对疾病,处理好家庭关系;且通常教育程度较高的病人,更容易获得较好的经济来源,从而使物质及精神的压力减轻[4,8]。本研究结果显示维吾尔族乳腺癌患者文化程度较汉族低。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地区,目前尚无客观的针对新疆地区女性婚姻质量的常模数据,故本研究将同期住院汉族乳腺癌患者术后婚姻质量作为对照,得出维吾尔族乳腺癌术后病人的婚姻质量在婚姻满意度、性格相容性、夫妻交流、性生活、角色平等性评分低于汉族乳腺癌术后患者,维吾尔族乳腺癌患婚姻质量影响因素有年龄、经济收入、结婚年数、生育情况、职业、教育程度、手术方式,针对维吾尔族患者乳腺癌术后婚姻质量特点,有必要开展相应的心理干预,以尽可能地促进其身心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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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凌江,杨得森.生活事件、家庭行为方式与婚姻稳定性[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0,4(6):256-261.

[6]闫春梅,刘杰,王慧琳,等.不同术式对早期乳腺癌病人生活质量的影响[J].护理研究,2004,18(10):1797-1799.

[7BroeckelJA,ThorsCL,JacobsenPB,etal.Sexualfunctioninginlongtermbreastcancersurvivorstreatedwithadjuvantchemotherapy[J].BreastCancerResTreat,2002,75(3):241-248.

[8]贾树华,姜潮,赵耀,等.教育程度与婚姻对乳腺癌妇女精神障碍影响的多元Logistic分析[J].健康心理学杂志,2003,11(4):286-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