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陈奕迅你的背包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她,是一朵蓝色的勿忘我,雅致,独特,绽放在银幕上,盛开在娱乐圈。不仅在其光芒四射的表演艺术,也在她妙语如珠的表达。同为中国巨星,巩俐章子怡都成功进军好莱坞,记者问她是否打算进军好莱坞?周迅即打趣道:“我早就去过啦!《香港有个好莱坞》(周迅曾参演的电影)吗!哈哈……我觉得去好莱坞拍片是一种缘分,电影是没有国界之分的,只是好莱坞较多这方面的人才,如果有适合的我当然是不会排斥的,但是我想轻松一点,不想给自己太大压力。”
一句“我早就去过啦!”令人疑寞顿生:周迅什么时候选军好莱坞啦?紧接着揭开谜底,原来是她参演过电影《香港有个好莱坞》,此“坞”非彼“坞”。周迅巧换概念,谐趣盎然。打趣之后。她坦诚抒发真性情,认为去好莱坞拍片要讲究机缘,接着用一个假设兼转折的句式,表明自己不乏向往之情,却又无刻意钻营之心,唯有顺其自然,昭示了平和淡定的心态。
串歌名,显情趣
去年4月8日晚,第八届“荣誉梦想”蒙牛酸酸乳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在北京举行,老将巨星、新人偶像欢聚一堂,整场音乐盛典精彩纷呈又其乐融融。是华语音乐人一次难得的年度项级聚会。当晚最后一项大奖“最佳专辑”由陈奕迅和周迅共同颁发,爱开玩笑的陈奕迅先发制人:“周迅,好像我们不是很熟。”没想到周迅不慌不忙回应:“听说你要《爱情转移》了,《你的背包》准备好了吗?过去的《十年》我们都很寂寞,你的音乐《让全世界失眠》,让听到的人《想哭》,如今你已经是全世界的《K歌之王》”
面对陈奕迅的“先发制人”,周迅反其道而行之,以德报“怨”:你不熟悉我,我可对你知根知底,一句话一溜烟。扣合六个歌名,巧妙嫁接组合,浑然天成,别有情趣。不仅显示周迅对陈奕迅所演唱歌曲非同一般的熟谙,更是巧妙不露痕迹地对陈奕迅进行了夸赞与推崇。无怪乎让鬼马精灵的陈奕迅败下阵来,还满心喜悦地赞叹她“太厉害了!”最后,周迅揭开奖项,“最佳专辑”大奖得主正是“不识周迅”的颁奖人陈奕迅。真所谓妙言暗合,令人拍案叫绝。
避锋芒,见智趣
有一天却突然发现对上眼了,成了恋人。
这中间一定发生了些什么,
跨越了一些障碍,才得到这样的结果;
而好友变成的恋人,
是不是因为彼此早就知根知底而使得感情更稳固?
相比于一个空降的陌生恋人,
本来就有不少交集的二人会不会让粉丝们更容易接受?
下面我们就结合明星的例子,
送上“障碍篇”和“收获篇”。
彼此太熟了,没有心跳的感觉……
好朋友相恋最大的障碍之一就是彼此相识太久,对对方十分熟悉,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感情深却无法引起悸动,只能变成亲如兄妹家人的铁哥们。他知道她喜欢什么,她知道他讨厌什么,他知道她最常吃的菜,她知道他最爱的颜色,他们共同经历过困难与挫折,也一起分享人生中的喜悦,但双方的关系永远都是好朋友。娱乐圈中这类型的例子有许多,林依晨、郑元畅因经典偶像剧《恶作剧之吻》而成为大家记忆中的国民CP,许多观众希望两人能够在一起,但他们保持着多年的好友关系,林依晨大婚,郑元畅还抱着《恶作剧之吻》的牌子去祝贺,引发观众的集体观点;柳岩和大鹏从寂寂无名时就开始一起打拼,她做他电影的主演,他在任何场合都维护她,这对被大家视为闯荡江湖义气相挺的CP,一直视对方为最好朋友。同理的还有潘玮柏VS杨丞琳、陈乔恩VS明道等等。
就算一方有了感觉,但为了继续做好朋友,情愿继续压抑……
杜海涛在许多场合都表示过对吴昕的“特殊感情”,例如“我对昕姐可能不只是友情”“比友情多一点点”等等,但是吴昕一般都是吐槽表示:“杜海涛你不要再借我炒作了!”两人都是同一个主持人选秀节目出身,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接着一起进入《快乐大本营》,共同工作多年,只是杜海涛时不时关于“友达以上”的说法都被吴昕冷脸拒绝,如今杜海涛公开了和沈梦辰的恋情,吴昕也据传有着男朋友,大家均找到了适合的恋人,结局完满。多年好友变恋人的阻碍之一就在于就算一方有意,但好友关系却像一条横亘的大河,透露出两人并不适合做恋人的讯息,为了继续做好朋友,那只能选择放弃。林俊杰也曾经多次对外透露对Hebe“不只友情”的讯息,结果都被Hebe认真澄清,两人关系始终在好朋友的范围。
双方都有感觉,但时间(timing)却不对
如果说香港娱乐圈哪一对从来没有在一起过的CP能够引起国民普遍唏嘘的,估计非陈奕迅VS杨千媚属,老友鬼鬼的两位有着许多遗憾错过的时机,相识于微时,在参加歌唱比赛填表格时认识,最后陈奕迅得冠军,杨千媚眉揪,两人随即同时被签到同一家公司,然而杨千萌幢还司安排出国进修音乐,这期间,何超仪介绍徐濠萦给陈奕迅认识。后来杨千没氐较愀郏两人的关系是好朋友,但不止一次杨千玫媒保陈奕迅在台下湿了眼眶,尽管他说过“狮子座的男人不随便流眼泪”。2006年,陈奕迅上《志云饭局》被主持人问两人有没有在一起过时,陈奕迅顾左右而言他地转移回答,而杨千迷凇吨驹品咕帧分忻娑哉庋的问题时,静静地回答“我忘记了”。而据传《你的背包》,就是林夕为两人的故事而写。如今,“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这句歌词倒成为大众心目中对他们关系最好的注脚,只是如今两人都有了幸福的家庭,过去终究都会变得不再重要。舒淇与张震同样令人遗憾,戏里两人登对至极,戏外舒淇表达过对张震的好感,张震也隐约回答过相关问题,但时机却总是不对。
“你掌心的痣,我总记得在哪里”
从“蓝颜知己转正”经典剧集《我可能不会爱你》中就可深切感受到,不管两人之前保持朋友关系是因为一方单恋着另一方,还是互相爱恋却无人捅破窗户纸,抑或是感情的突然质变,都是建立在知根知底的感情基础之上的。程又青和李大仁见证着彼此的恋爱、失恋、成长、成熟,知道对方喜欢什么颜色的花,知道对方爱喝什么牌子的啤酒,不会随意触碰对方的软肋,会包容彼此的缺点。那么,如果我们已如此相知,有幸还能相爱,有什么比这更历久而弥坚的呢?
打破偶像的“爱情魔咒”,粉丝和恋人或可兼得
偶像效应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利用了粉丝对偶像的占有欲。而这种占有欲一旦过度,就容易产生极端事件。就像一直号称“不婚主义”的日本国民男星福山雅治突然宣布结婚,不但粉丝后援会人数锐减一半,所属经纪公司的股价瞬间暴跌8%,最可怕的是妻子吹石一惠一度遭到人身威胁。而跟男星山本耕史交往仅两个月就宣布结婚的堀北真希,婚讯爆出后被一位男性粉丝在网上死亡预告,扬言要杀了山本耕史。往往这种突爆婚讯、“空降”恋人的做法,更容易引发粉丝的情绪失控。而像霍建华和林心如、张东健和高小英这种朋友变恋人的偶像,反而易于让粉丝接受,一是因为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情感“洗脑”,让粉丝容易“爱屋及乌”,没有“敌我之分”;二是会产生“替我好好照顾TA”“如果是你就可以”的同理心。
芝 芝
在牵他的手之前,最先牵住的,是他的背包。
那时我们在同一条铁路线上,漫长的兰新线。逢到寒暑假,学校统一订票,两人便是一个车次,一位座位。
青春狂放的年纪,他喜欢穿那个年代流行的雪花牛仔服。在熙攘的火车站里,他的衣裳格外鲜明,每每被人流挤散了,我找寻他的背影时,总是先与那件雪花牛仔相认,当然,还有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他背上的双肩背包。一个深蓝色的思宝。至今,我都必须承认,那个蓝色的恩宝,给了我最初的安心,是我最先找到的依靠。
火车站是个让我不安的地方,甚至有些让我惧怕。在总也结束不了的运输高峰,人流纷纭,所有的声音都淹没在嘈杂的声浪里,令我有被席卷而走的恐惧。我站在队伍里,那队伍没有尽头,没有缝隙,我什么也看不见。抬眼,只有他的后背,仿佛为我阻挡了那吞噬的力量,让我渐渐心安。有时,人群忽然移动,或是一阵潮涌,整个队伍东倒西歪起来。逢此,他总是回头,俯身看向我,说,抓住我。他没有给我手,他的手里也是行李。我抓住的,是他背包的带子。紧紧抓住,跟随他背上的力量,一直到达检票口。我黏在他的背包上。感觉得到他背上的温度和力量,有扑打我面庞的温热。
我渐渐沉迷在这样的感觉里。大学四年里,有时不到假期,也会忽然约他一起回家。我爱上了他,爱上了抓紧他背包的带子一起乘火车的感觉。他亦回应我,给净的爱情和我想要的宠爱。
毕业时,我们却各自回到家乡。在分离之前,尚有最后一次一起乘火车的机会。
那一次,泪水滂沱,抓紧他的背包带子,将头抵在他的后背上,背包便湿了一片。他不回头,却缓缓扭动着背,试图用那样的抚摸安慰我。我知道他不敢回头,也感觉到他后背的微微颤抖,连带着那背包也沙沙抖动。
最初的两年,他会在假期来看我。有时他不做声便来了,我回到公司的宿舍,开门便看见小小的方桌上放着他的背包。他过来,给我拥抱和亲吻。这给了我诱惑。我开始期待在每一个开门的瞬间,都能看见他的背包。但是,这样的期待渐渐让我觉得疲惫。是的,长久的期待,是容易让人疲惫的。
在一个寂寞的下雪的夜晚,我终于明白,我想要的,不是发现那只偶然躺在方桌上的背包,而是,那种把自己也黏在他背包上的踏实。我要和他在一起。我不是可以靠想念度日的女子。我忍受不了长久的孤独,我需要抓住点什么。当他的背包遥远时,我已耐不住孤独中的等待。
他最后一次来,我收回了宿舍的钥匙。他走时,我说,可以把背包送给我吗?
很奇怪,后来也和背双肩背包的男人在一起,外出时,却再也没有抓住那人背包带子的习惯。
那一日,忽然听见陈奕迅唱: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泪水就止不住。
有时,会选择一个人出行。在机场或是在车站,独自行走,我的两手总会越过自己的肩膀,紧紧抓住那背包的带子。那是,他的背包,我最初的依赖。
跟三毛有关的旧时光
舞月飘雪
某个静宓午后,心血来潮突然想读点文字。打开书柜,随手取下的竟然是三毛的《哭泣的骆驼》。旧人做古,阳光下的文字却越来越清晰,那些过往的岁月纷沓而至。
喜欢她时,正上中学,对三毛唯一的记忆便是她跟荷西的爱情,还有那片在她笔下生花的撒哈拉大沙漠。想起三毛,脑海里总是浮出一个词:流浪。其实灵魂深处的每个人都是渴望流浪的,或长足,或近郊,走出去,心里就是舒坦的。但很少人可以像三毛一样,真的放下一切,了无牵挂地来与去。现实中我们总被太多的东西绊住,说穿了,我们永远没有三毛洒脱,所以只好在她的文字里,体味她浪漫的爱情故事与多彩的异域风光。
其实我是一直追随三毛的,甚至很想认识她,想告诉她,我从心底里羡慕过她的自由,可以不用上课,不用读不喜欢的书,可以去那些好玩的地方,可以认识荷西,可以在帽子上插香菜就去结婚,可以那么真诚地拥有一段段爱情,可以做幸福的小妇人……那样的生活是我穷其毕生都不会拥有的,所以才会爱上三毛,爱上她那份遥远却忠贞的爱情。
随手再抽一卷旧书。依然是三毛的柔情之作《稻草人手记》。她的文字就像一段历史,一段陪伴我成长的历史,由懵懂到了解,由无知到有知。每一段文字读下来,心里都会涌起对过往岁月的怀念,她的,自己的,纷纷扰扰中,仿佛看到了曾经的天真,亦怀念过往的单纯。读她的文字,令我想起了许多故事,比如,那场未开始的暗恋,那个未开口说话的腼腆男子,还有儿时一起拉着手发誓要共闯天下的伙伴……读她的文字,体会更多的还是爱与被爱的纠缠。或许是荷西倦了,或许是三毛累了,最后的最后,她奔赴了另外一个男人,却终是好梦成空。抑郁而死。
我刚从A市回来。
那日天色昏暗,朦朦胧胧的像是能见到梦中人一样。
等了很久都拦不到出租车,于是我一个人拖着一个二十四寸的拉杆箱站在站牌下等公交。
在身上摸索了老半天也没发现零钱,尔后,我在站台旁的报刊亭里随手拿了一份报纸,等我换好零钱才注意到报纸上说,那条远近驰名的堕落街消失了,五一广场也消失了,劳动路上那一排排的梧桐被当做建造城市过程中的代价砍掉了。整座长沙城好像只存在回忆里,久久,久久不愿远去。
十几分钟过去,还不见车来,我弯下身把报纸收进包里,抬眼便看到马路对面的你。
顷刻之间,我的脑袋里如电闪雷鸣,风雨交加。记忆中你的眼睛那么明亮,透彻,含笑而立的样子永远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睽违多时的眼泪汹涌而出,我慌忙拭去落在衣间的液体,低下头提箱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从你身边擦肩而过。
就这样,轻轻路过你,像你路过我的青春那样。
【你是刚刚好的艳阳】
2007年的那个午后,天空一片蔚蓝,所有的故事还未上演。
那天我手里提着偌大的背包,里面装满了东西。我有些不适地用衣袖擦掉满头的汗,长沙这座城市在九月竟然没有和风,空气里还有八月盛夏的暑气,如果不是因为读书,我是不会来这座无树无海,只有柏油马路和人工园林的城市的。
租的房子在一座公寓里,长沙最普通的小区通常是这样的景致,小朋友在玩跳房子,悠闲的老人下着棋,偶尔几只小狗跑来跑去。看到我进去,众人纷纷停下手中的事,像看怪物一样盯着我。我把手提包从左手换到右手,手心早已握出潮湿的液体,也不知道是东西太重,还是我突如其来的紧张,包的提带竟然“砰”地断开,掉在铺满砂石的地上。
还没等我去收拾,人群里便走出一个穿着格子衫的女生,给了我一个恬淡的笑,她走到我面前捡起地上的包说,你是新来的吧,我叫苏艳。
我从她手中接过背包,看到她白皙的手,有种恍如隔世的小温暖。
正准备道谢,那个女生却已经走远。
我抱紧提带断开的背包,转身就看到了你。
有句古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是的,我再也没有见过比你更好看的男人,或许是长沙这座城市的阳光衬得你太美好,导致我霎那间看不到周围的景色。
你穿一件墨绿色格子衫,水洗牛仔裤,黑色高帮鞋,你的面孔是我所见过的最干净的面孔,你手里拿着我做梦都想要的佳能单反相机,尽管嘴里叼着烟,但含笑而立的样子,让我足足愣了三秒钟。
你的嘴角总是带着一点孩子气的笑,嶙峋的轮廓漂亮得像一帧剪影,最好看的还是你的眼睛,原本普通的眼白不知道为什么泛着一点瓷器般的蔚蓝。
我看到你低下身子给一条流浪狗拍照,收好装置后,一边喂它吃东西,一边自言自语,笨蛋,自己吃多少都不知道。
我的眼眶微微湿润,虽然你说话的语气有种抱怨的意味,但我能感觉出你对那只小狗的爱护。
像是感应到什么,你朝我看了过来。
就是这样一个没有化妆,不够漂亮的我,出现在你面前,你看了我将近一分钟,然后,目光柔和地笑了。喂,那个看了我很久的女生,不介意的话,明天一起去橘子洲我们拍几张照。
我左顾右盼了好几次,才确定你是在跟我说话。你一直微笑地看着我,眼神里有些戏谑的成分。
然后我问起你的动机,你只用了一句简单的话概括:你脸上肉肉的,让人有种想去捏一下的冲动。我很恶俗地回敬你,很多美女胸部都挺肉的,你是不是都想去试试手。你用鄙视的眼神睥睨我,然后像揉面团一样摧残我这张如花似玉的面孔。
这是我第一次跟你说话,那个时候的我一点也不懂得女生的矜持和含蓄。甚至,连为人的低调和谦逊都不太明白。
过了半天,我们一直没有说话,尴尬的气氛蔓延开来,你转身离开之前对我说:“愿意去的话,明天早上八点在这里碰头。”
我默默地点点头,听到自己的声音很轻但是很坚定:“好。”
【我在最好的时候遇到你】
我背着背包和你坐上去橘子洲的巴士,你一直闭着眼睛,戴着魔声耳机。由于车有些颠簸,我把你的佳能单反放在腿上,以免碰撞让镜头损坏,手里翻着一本临上车前买的杂志,上面的内容乏善可陈。
车才开了十几分钟,你便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不累啊?”
因为路不平坦,车摇摇晃晃,我只能用力把双腿夹紧,不让单反掉下去。可我明明装作很轻松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你竟然看出了我的窘迫。我头也没抬地回了你一句:“不知道我很多时候都是男子汉吗?”
窗外的天空是阴霾的,可你的笑容却那么明亮,你把耳机戴到我耳边,竟是陈奕迅很早很早的一首歌。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我所有运气。
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我想起那一幕,很多时候会有叹息,原来早就暗示了。
我们抵达橘子洲的时候天空一片晴朗,橘子洲的空气很新鲜,与我们平日里在高楼大厦之间所呼吸的车辆尾气有天壤之别。
你从我手中拿过单反,漫不经心地开始观察周遭的环境。
橘子洲,西望岳麓,东临长沙城,四面环水,形状是一个长岛。我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跟在你身后默默走着,你一路都十分沉默,如果不是在我跟不上你的时候,你会停下来等我,我会以为你几乎忘了我这个人的存在。
橘子洲有很多美桔,正是桔子成熟的时候,三三两两的情侣穿梭其中,在此拍照以作留念。我只觉得这个场景无端地叫人感动,鼻子一酸,泪水莫名地模糊了视线。
你走到我身边停下来,轻声说:“每年九月,在橘子洲沙滩游乐园,我都会选择放空自己两天,用一场音乐狂欢派对来释放程式化的生活。很多时候,你不用力宣泄一把,根本不会知道城市给自己造成的阴影有多深,可能那就是所谓的,麻木吧。”
我仰起头看着你,在我心中,你和别人又多了点不一样。
你转过头来看着我,眼睛里仍然泛着那层瓷器般的蔚蓝光芒,你微微一笑,不再说下去。
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爱情”这个概念,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所有的老师都对我啧啧称赞,所有的同学都觉得我呆板枯燥,我把最美好的青春都奉献给身后那个沉甸甸的书包里一本本四四方方的教科书。在从小的家教中,一句“贫者因书富,富者因书贵”让我耳濡目染十几年。
你的出现,就像是王尔德的童话里,那个带给巨人美好和感动的天使一样,让我知道了精神世界远比书本上描写的东西要宽广得多,精深得多。
晚上我们住在一家小小的旅店里,我洗完头发出来吹风的时候,看到你在走廊上抽烟,昏暗的光线遮挡了你的表情,可你的身影看上去十分寂寞。
我正准备安静地离开,你伸手招呼我过去。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很多,最后你跟我说:“每周六橘子洲都有烟花看,我经常来,所以对这边都很熟悉,但是你知道我为什么每周都来吗?”
我看着你目光黯然下去,你低着头看手指间烟光泯灭:“以前,我和她每周六都会来这里看烟花,因为我和她是在这里认识的。”
你侧过脸来对我笑:“可是后来,我们因为互不理解而吵架,就很少一起出现了。”
对于你,我一无所知,就连你和你女朋友相恋两年也是后来才得知的。可那个时候,我依然被你身上的光芒吸引,因为你,我已经顾不上其他的了。
【我把你比情的信仰】
我们在橘洲待了三天,你像个带着妹妹过暑假的哥哥一样将生平所知倾囊相授。
你教我钓鱼,湘江里的鱼很多,经常可以一晚上钓大半桶,可是你真的很奇怪,在江边坐那么久好不容易钓上来的鱼你全部放生了,我大惑不解,你却说“重在过程”。
橘子洲有一个沙滩公园,你背着你的单反相机给我拍照,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镜头后面那双眼睛是你的,我就会手足无措,摆出来的姿势很僵硬,笑容扭曲。
虽然我不是个合格的模特,但你是个天生的摄影师,你给我拍的照片每一张我都很喜欢,每一张我都赞不绝口,我的小小善良大大的满足了你的虚荣心。
给我拍的所有照片中,我最喜欢那张抓拍的我,跟在你后面走,你回过头来看我的那一瞬间,咔嚓一声,按下快门。
只看见一个穿着大摆裙的长发姑娘,看不清楚脸,后来我要你把这张照片清洗出来送给我,有很多人问过我这张照片是谁拍的,我总是笑而不语。
我们临走前的那个晚上,在江边散步,我很意外地看到了萤火虫。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萤火虫,在黑暗中的点点光亮像是指引一段前世未完成的缘分。我像个无知的孩子兴奋的大叫,黑暗中我看不清你脸上的表情,你轻轻拍我的头,笑着说了一声“”。
你的手指捋过我发丛的那一瞬间,我真希望我有一台神奇的相机,能将这片刻从我们的人生中定格下来。在你的掌心离开我头发的时候,我好想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
这也算是良辰美景吧。
那天的后半夜下起雨来,我竟不争气的感冒了,到了次日出发的时候,我昏昏沉沉地一脚从楼梯上踏空,要不是你眼明手快拉住我,只怕我就要摔个半身不遂。
你摸了摸我的额头蹙着眉说:“发烧了”。
全身乏力的我在车上吐了好几次,整个人晕乎乎的,骨头酸痛,最后终于什么都吐不出来了,你揽过我的头靠在你的肩膀上,小心翼翼地喂我喝水。
我是什么时候确定自己爱上你的,大概就是那个迷迷糊糊的时候吧。你呼出来的气息深深浅浅地扑在我的鼻尖,我听见自己胸腔里有一个砰砰乱跳的小鹿卡在喉部好像要跳出来一样,就像在橘洲的夜晚,我听见起起落落的浪潮。
也许是因为年轻,或者天真,我总觉得故事一开始,就能一直走下去。那三天的相处,让我认为我保留了那么久的爱情就是为了等待你的出现。
你把我送到公寓门口,忽然叫我等一下,等你气喘吁吁地跑到我面前时,手中多了一盒退烧药和感冒药。那些红的白的绿的药丸,在我的抽屉里,一直安放很多年。
分开的时候,我没有忍住离别的伤感,情不自禁地拥抱了你一下,你没有脸红,也没有丝毫的青涩,我把头埋在你的胸口,你那么坦荡地应承了我。
我轻声说:“宋铭夏,谢谢你。”
你拍拍我的背,说:“都是朋友了,还客气什么”。
【喜欢你是我的孤单心事】
某个午后,你站在公寓楼下叫我,我兴高采烈地下楼却发现你带着苏艳来跟我一起吃饭。
你说:“这是我女朋友,苏艳。”
我记得在橘子洲的夜晚你跟我提起过你的女朋友,可我怎么也没料到会是苏艳。我想起自己和她的第一次见面,油然而生的卑微感就像被人当头淋了一盆冷水后还要被周遭的人看笑话。
虽然我极力掩饰自己的失落,但表情动作举止神态全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我自问实在是做不到。
你和苏艳重归于好,想来,也只有你女朋友才目光如炬,竟然将我不小心泄露的那细小情绪尽收眼底。
你们又吵架了,这次是因为我。苏艳以女性天生敏锐的第六感指证我喜欢你,你愤怒地对她吼:“林初初是我的好兄弟。”
这些当时我都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还经常傻乎乎地跟着你们一起逛街,我知道你喜欢的颜色,我知道你喜欢的水果,我知道你喜欢的食物,我知道你喜欢的烟酒,我知道你喜欢的衣服品牌。
我并没有意识到在我们一次次的调侃和嬉闹中,苏艳的脸色已经越来越难看了。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毫无根据的爆发,只是在苏艳的愤怒爆发之前,我还是不懂得收敛,或许在潜意识里我就是存心炫耀,炫耀什么,无非是我比她了解你。
我比谁都了解你,比谁都看重你。
苏艳爆发在你生日那天,原本是你们两个人的约会,你却很不懂事地叫上了我,比你更不懂事的我给你买了生日礼物挂了电话就往你家里赶。
我跟苏艳送你的生日礼物都是衬衫,她买的紫色polo,我买的浅蓝格子。你打开礼物后对我赞不绝口,顺便教育她:紫色是很挑人的,不过穿在我身上也没事啦。”
苏艳沉着脸,不似当初见面时的柔和,她已经毫不掩饰对我的反感了。在洗手间里我自作多情地跟她说:“宋铭夏喜欢格子衬衫胜过polo,下次记得别买错。”
她抬起头在镜子里安安静静地端详我,那个眼神让我不寒而栗。
最后,她什么话也没说,甩了甩手上的水滴,拉开门出去了。
在饭桌上,你第一筷子就把螃蟹夹给了我,然后笑笑说:“我知道你喜欢吃这个,自己剥壳啊。”回头你又夹了一筷子带鱼放到苏艳碗里。
我们谁也没料到,苏艳沉默地把带鱼从碗里夹出来丢到了面前的碟子里。
你愣了一下,眼睛里闪过一丝的不愉快,又夹了一只螃蟹给她,她依然板着脸从碗里夹出来丢掉,反反复复之后,你终于忍无可忍地把筷子一摔,质问她:“你到底要怎么样?”
苏艳看看我,又转过头看看你,过了很久,她吐出一句话:“我不要你给别人夹过菜的筷子给我夹菜。”
那一刻,我的呼吸仿佛凝固在空气里结成了冰。
几秒钟后,苏艳拿起送给你的生日礼物,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她说:“我受够了每次三个人的约会,我受够了另一人比我还要了解我男朋友的喜好,我受够了你们两个人把我当傻瓜。”
她最后丢下一句话:“宋铭夏,你知道林初初喜欢吃螃蟹,那你知不知道我对海鲜过敏?”
她走了之后,我们面面相觑。
良久,你无奈地笑了,你说:“她太敏感了,非说你喜欢我,真是有病。”
“这样啊。”我低下头,看着碟子里的螃蟹,“她没错啊,我是喜欢你。”
【一腔孤勇比不过她落下的泪】
过了很久我都不愿意去回想你生日那天,你听完我那句话后,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说:“可是喜不喜欢,合不合适,能不能在一起,是三件不同的事。”
你喜欢我吗,我们合适吗,我们能在一起吗,这都是我不了解的盲区。我看见的苏艳,像是夏天的茶花,美丽,柔和。
或许你不喜欢我,是因为我的坚硬和隐忍吧,苏艳眼底的那些仓皇和无助永远不会出现在我的眼睛里。
你握住我的手,用前所未有的诚恳态度说:“初初,做朋友要长久得多。”
这是你第一次去掉姓氏唤我之名,我不动声色地抽回手,笑一笑:“那就做朋友吧。”
说这话的时候,我竭力抑制自己的悲伤,喉咙像是撒了一把烟尘。回去之后,我蒙在被子里哭了一夜,我很难说清楚我是为什么哭,是为了自己孤傲的自尊心,还是为了我跟你之间名不副实的友谊,还是为了刚鼓起勇气说出口的爱被判了死刑。
那天凌晨,我接到了苏艳的电话,她的声音那么冷艳决绝,她说:“你必须现在出来跟我见一面,把没说清楚的话说清楚。”
凌晨三点,在昏黄灯光笼罩的马路上,拥有一张巴掌脸的苏艳哭得歇斯底里,她一遍又一遍的问我:“你什么意思?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看着街道上车水马龙,第一次,心里有那么浓烈的悲哀。
我还没有崩溃,她却已经哭得不成样子,我拿她没办法,只能打通你的电话,你睡意朦胧的声音通过无线传到我的耳朵里,我只觉得羞愧和难过。
深夜的你,穿着衬衣,把车停在我和苏艳的旁边。
你把苏艳从地上抱起来,她象征性地挣扎一下就妥协了,她依靠在你怀里,半闭着眼睛,一脸委屈,其实她已经赢了。
我咬着嘴唇看着你们离开,我不知道我的目光中是期待还是失望,我只知道,你转过身的时候没有看我。
你们离去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蹲下身,觉得很累,还有那么一点冷,我心里沉甸甸的,像是压着千斤石头喘不过气来。
过了一个小时,手机屏幕上又显示苏艳的来电,这次她仍然在哭,她说:“林初初,对不起。”
我木然地握着手机,我知道肯定是你逼苏艳打电话跟我道歉,柔弱的她什么都听你的,我问自己,如果我是你女朋友,你逼着我向另外一个女生道歉,我做不做得到?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说,我做不到。
最后,苏艳在电话里跟我说:“林初初,我就是个小心眼,我舍不得把宋铭夏让给你。”
我呵呵地笑,挂断电话,眼泪簇簇地砸下来,原来我也可以哭得这么含蓄,这么斯文,这么秀气,只是你那双眼睛没有看到而已。
一直以来心里有很多话想和你说,可纵使千言万语也不必说了,一来没有真正听的人,二来我实在没有力气说下去,只要那些话是我想说的,给你听的,其余的东西就随他去吧。
【我们没有几亿年】
你一直以为我是因为苏艳才疏远你的,你很单纯,虽然你懂得很多我不懂得的东西,但是在我眼里,你始终是个心无城府的孩子。
你从来都不知道,有一个女生的分数远远超过重本线十几分,却仍然选择长沙的一所普通大学,只是因为校方承诺她可以免除学费四年。可是这个女生没有想到,在她入校前看到自己的照片赫然贴在教学楼前,宣传栏里说,该生家境较为艰难,所以免除学杂费。
她在烈日下,有一种被当众剥光衣服的羞耻感。
那个女生就是我。
铭夏,我想你永远不会明白贫穷的可怕,它让人丧失尊严,而尊严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其实我的大学生活没有过得不快乐,可我的心底一直放着小小的自卑,尤其是遇到你。
跟你在一起玩闹的时光,起初非常非常快乐,可是后来,我渐渐地看到我们的差距。有一次路过宜家,你随手指着一台奶白色沙发,你客厅里那台就是这样的。
我瞟了一眼价格,两万七。等于我两年的学费生活费加交通费。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心里渐渐起了隔阂,不知道你懂不懂,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成文的规则,我们在冥冥之中都遵循着它。所以你再约我出去的时候,我毅然回绝了。我不辩解也不解释,直到你把我堵在公寓门口,很愤怒地问我,你是不是真的因为苏艳不见我了?
我轻描淡写地绕过你,原本我们就只是陌生人,不是吗?
很多人看着我们,你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声音里都带着颤抖,林初初,你说什么?
我回过头看着你,不用再重复一遍了吧,你不要有事没事来找我行吗!
我说完那句话就走了,把所有的难堪都丢给你去收拾,头都没回一下,我可以想象你面对众人的目光有多羞耻,我也可以想象你一贯骄傲的自尊心受到了何等的重创。可是我咬着牙告诉自己,不要回头,一下都不要。
到拐角的地方,我忽然跌坐在地上,心里钝痛得没有任何知觉。路上有行人打量了我一眼,谁也不知道我有多难过。我终于明白苏艳在马路上哭得悲痛欲绝的原因,原来难受到一定境界,真的由不得理智控制无论身处何处,都能掩面哭得歇斯底里。
很晚的时候,你打我的电话,一直打一直打,不肯罢休的样子。我听到电话那头的呼吸声,却怎么也听不到你的声音,我们就这样隔着电话沉默着。时钟滴滴答答地走,你开了口,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嘶哑:“初初,再陪我去一次湘江吧。”
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手中的钱包夹层里,透明的膜后面是你给我拍的照片,我的眼睛渐渐湿润,我没想到自己会说,好。
曾经无比亲昵的两个人,现在却如此陌生,我很想开口告诉你为什么,可我一路上却选择了缄默,那条我们走过无数次的路在我眼里变得萧瑟起来。你终于抵不住沉静:“我不想我们两个弄得很尴尬,我一直把你当成很重要的人。”
在路灯下,我才看清你憔悴的面容:“宋铭夏,你既然选择了苏艳,就不要来找我了,你身边不缺女孩子,你要是想吃饭想逛街想拍照想来湘江,可以随便挑一个人每天陪着你,没有我,你同样生活得很好。”
你眼底有一种,怎么形容呢,就像是大火被水浇灭后的东西,是灰烬,是失望。你说:“你真这么想吗?”
我点点头,你的表情很奇怪,最后拍了拍我的脸,挤出一个微笑说:“可能是我太自私了。”
我低着头,憋着眼泪不让它流下来。
那天我们在江边坐了一夜,对岸的灯火通明,你忽然撇过头问我:“要怎样才能完好无损地走到彼岸呢?”
良久,我轻声回答你:“从出发的那一瞬间,就注定是残缺了。”
你看着我的眼睛,我不知道你的话是说给我听,还是说给你自己,也许我们坐在这里看,看上几亿年,就能把彼岸看成此岸。
可我们没有几亿年,我们有的,只是这一天,这一夜。
【原来你不是传说中没有脚的鸟】
你跟苏艳到底还是没有维持多久,你们的摩擦不仅是生活上的,还有天生的性格。后来我在你的微博里看到你和你新女朋友的照片,忽然之间,我由衷地觉得你们才是金童玉女。
我点开下面的评论,发现很多祝福的话,我看到你新女朋友的评论,一个叫秦语阳的女生,她说: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不可复制的绝版。
你吸取了教训,不让我和秦语阳见面,最开始我不知道你是在保护我还是在保护她,渐渐地,你同我说起她的时候,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我从来没有看过你脸上流露出那么温和,柔软的表情,心里不是没有嫉妒和愤怒,只是我需要将那些不适合出现的情绪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
你从不当着我的面接她的电话,每当她的电话在你手机屏幕上亮起,你总是走出去,避开所有人,你那双澄澈的眼睛骗不了我。
这次,你是真的在爱了。
我站在墙角看着你的影子,黑暗里你手中的烟明明灭灭,一瞬间时光倒退,回到橘子洲的那个夜晚,那个有风吹过我和你的走廊,你看着我的那双眼睛,泛着蔚蓝的光芒。
你多像路过我青春里的一道苍茫的蓝,这道蓝,我将它比的信仰。
我难过得说不出任何话来,你挂掉电话之后回头看见了我,一时之间我羞愧得不知要如何面对你,只好踉踉跄跄地转身就跑。
你追上来,抓着我的手,双眉紧皱的样子,我把它想象成你对我的担心。
我仰起面孔看着你,像渗入沼泽的人看向最后一根救命草,我说:“我该怎么办。”
那个晚上你陪我喝酒,其实我没有喝很多,但我借着那一点点的酒意发了疯,我死死地抓住你的手不肯放开,最后你只好带我去你家。
一路上,我趴在你背上,微眯着眼睛看万家灯火,却找不到自己的归宿。
躺在你家沙发上的时候,我把脸埋进抱枕里,我真讨厌在你面前掉眼泪的自己,好像要利用那些液体博取你的同情一样。这个晚上,我已经没有自尊可言。
你坐在地板上,目光触及旁边的烟盒,探出手抓过它,拿着打火机点燃香烟,豆大的微蓝色火焰瞬间腾起,你说:“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林初初,其实我很珍惜你这个好朋友,我们之间没有猜忌,没有隐瞒,什么话都可以说,我不想亵渎这种关系。”
不知道为什么,我胸腔似是一声闷响,某些东西好像轰然崩塌再也复原不了。我沙哑着嗓子问:“那秦语阳呢?”
你顿了顿,沉默良久,然后轻声说:“她不一样。”
简简单单四个字足以让我溃不成军,我觉得自己很傻,原本可以优雅一点,不动声色地退回到好朋友的位子,做你最贴心的那个人,可我非要把局面弄成一团糟。
那天晚上我睡你的床,你睡客厅的沙发,半夜我听到你的手机响起来,我靠在门上听见你笑着说:“你是千里眼啊,我旁边睡了人都知道。”
紧接着你又说:“是男的。”
我深深的呼了一口气,突然觉得前所未有地轻松,脸上不自觉的露出苦笑。
我身后的这扇门彻底隔开了我和你,等你熟睡了之后我悄悄地离开,在卧室的书桌上有一张写着字的纸条。
上面是你给我听的歌词,也是我想对你说的一句话: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来年陌生的是昨日的某某】
我无声地离开了你的生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你不想让我感到尴尬,你也很默契地不再联系我。
我觉得失落,失落之余又觉得庆幸,你终于遇到一个能够与你一直相爱到老的人。
我由衷地希望你们好好在一起,这样我才安心,你终于愿意停下来,不论那个让你停下来的人是谁,我都为你感到欣慰。
又是桔子成熟的时候,我一个人去了橘子洲,这次我自己备好了感冒药,晕车药,一路上没有人和我说话,也没有人把自己的耳机摘下来给我听歌。
我闭着眼睛,往事像黑白默片一样在脑海里回放。
宋铭夏,此时此刻,你觉得快乐吗?为什么我在回忆我和你的时候,如此沉痛呢。
我到橘洲的时候,没有第一次来时的轻松和愉悦,那个旅店的老板娘还记得我,她问我:“你男朋友呢?”
我耸耸肩,笑着说:“分手了。”
如果你知道我这样回答会不会笑话我。
夜间我坐在走廊的楼梯上,打开钱包,静静地凝视那张照片,过了很久我给你打了一个电话,嘟了几声后电话里传来冰冷的声音“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我犹豫了一阵,索性挂断了。
后来你发了一条短信给我,你说:我们回到以前那样好不好?
我想了一下,回了你一句答非所问的话: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我想你这么聪明的人,应该知道没有过不去的,只有回不去的,我们,是真的回不去了。
我即将去A市读书,你早就知道我是那种活得很清醒的女孩子,我的人生是一步一步井井有条的,我唯一冲动的一次就是跟着你来了橘子洲,我唯一的失态就是那个夜晚紧紧抓着你的手不肯放,我荒芜的青春,就这么被你仓皇地路过。
隔天我离开了橘子洲,我坐在巴士上看着它在我的视野里一点一点变小,忽然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车上的人都看着我,谁也不知道我在哭什么。
我曾看过这个世上最美的一双眼睛,它干净,清澈,可它看不到我的真心。
我在B市待的时间不长,我不熟悉这座城市的四季变化,不知道春季哪颗樱树先发芽,不清楚从我住的公寓要坐多久的车才能到你家,可在这座城市里有一个你,我在这里垂下眼泪,邂逅爱情,也丢失了青春。
好在,我离开之前去了橘子洲,好在,你离开之前我总算爱过你。
【谢谢你经过我的荒芜】
后来的我去了A市,忙着读大学,忙着毕业,忙着实习,关于你的一切,杳无音讯。
不论身在何处,我始终带着一样东西,你用佳能单反给我拍的那张照片,照片上的我很清纯,黑发中分,碎花长裙,笑起来傻傻的样子。它见证了我们曾经快乐的时光,也给了我往后生活极大的信念。
后来的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我从A市回来,一个人重踏故土。
低下身收好手中的报纸,拿出零钱等车。
不经意间抬起头来,迷离的眼神匆匆一瞥便看到了马路对面的你,和你的妻子。
空气有些潮湿,我扬起手抹抹脸颊。你的左手搂着一个肚子微微隆起的孕妇,脸上满是幸福的笑,我看到你身边的那个人不是五年前的秦语阳,不是那个我以为你愿意为她停下来的人,不是那个我祝福着一定要陪你相爱到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