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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就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填埋,不但长期占用大量宝贵的耕地,而且还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对土壤、水源、河道、植被等造成很大的危害。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灰尘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面临的另一个很大问题,就是大量的建筑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严重影响了生活垃圾处理厂的使用年限。因为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标准非常高,建设和运营的成本也非常高,如混入大量的建筑垃圾,可能原计划使用10年的,只能使用3~5年,成本非常昂贵。因此,一个越来越强烈的共识就是:建筑垃圾的占地非常大,但如果进行再生利用,也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必须而且必要。
一、进一步规范已成必然
建设部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一向十分重视,年就颁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促进建筑垃圾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专业管理,但它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总体显得力度不足。据了解,现在一些建筑施工单位为了赚钱,降低施工成本,往往到处偷偷倾倒建筑垃圾,如雇用私人的“黑车”,晚上倒入郊区河道等,对这种情况以前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或者只是根据其它的一些法规进行少量的罚款,不够严厉的,也不能引起这些人的重视,受利益的驱动,一些人敢于冒险。
建设部从年就开始了重新修订《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论证工作,年以来先后召开了三次有关的座谈会,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更把建筑垃圾制定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二、三个突出点
建设部城建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新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突出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1、制定了建筑垃圾处置的收费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市场,实施对建筑垃圾的全面管理,有个管理成本问题,而建设、施工单位对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也有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因此必须实施收费制度。这里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谁产生垃圾,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依据是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872号文件精神中的有关规定。
2、设立了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制度。这是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一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而制定的。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实施了这种核准制度,实践也证明,核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垃圾随意堆放和垃圾围城的问题,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城建司市容处处长卢英方总结了核准制度的诸多好处:核准制度要求建立城市建筑垃圾的调配计划,对哪个地方施工有渣土产生,哪个地方需要土方,可以进行综合的调配;通过核准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全面掌握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流向,进行精确性的规范管理;核准制度有利于保持市容的整洁,对一些运输工具、包装方式、运输处理的组织管理以及时间方式提出较高的专业水平要求,可以减少扰民,消除安全隐患。
今天,相对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人类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在马克思看来,划分一个时代,不在于生产什么,而要看用什么来生产,是工具的变化引发了时代的变革。但时代交替并不是简单的工具性改变,更为重要的是使用工具的方式,随着时代的变更发生了质的改变。就像人们曾经用斧头砍树,后来又用锯来锯树,不仅“锯”代替了“斧头”,而且使用方式也由“砍”变成了“锯”。同理,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化工具在机构编制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机构编制管理的模式,也应该做出调整和创新,否则将会严重影响机构编制管理的成效。结合对信息化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认识与理解,笔者认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模式,要以实现“五化”为目标。
一、通过信息化,让机构编制管理实现联动化
机构编制管理处于行政管理的源头位置,但其自身的能力和资源有限,需要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随后拿起管理的接力棒,才能有效完成整个行政管理过程。就当前现状而言,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与组织、人事、财政等行政部门,在事实上经常处于相对分离的割据状态,虽有业务联系,但联动效果不能有效实现。其主要原因是数出多门,本该在人事、财政等管理环节作为工作依据的编制信息不能实现有效共享,同时也没有相应保障措施来维护编制的法规性尊严。因此,亟需在部门之间构建一个协调配合、资源共享的联动管理机制,而不是相互争权、彼此冲突的耗散机制;同时,就机构编制部门本身来讲,也需要建立并完善一套包含申请、审批、核准、公示、督查、处理、反馈等递进的管理流程,让管理无处不在,才能真正管住、管好并用活有限的执政资源。
随着计算机、网络以及通信技术等信息化手段的广泛应用,尤其是网络的介入,把行政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都联结到了一起,就像一个有机体一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管理效应,随着制度的健全,正在逐渐形成,至少已经从技术角度为机构编制信息共享和联动管理提供了平台。目前,中央编办研发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吉林省编办正在建设并应用的《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都是为达到联动管理效果,实现管理的协调、配合和制约而开发的。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信息化管理工具,吉林省编办独立设置后才出台了审办分离的管理措施,以及空编使用的管理规定。从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联动效果:过去虽然也规定空编进人必须符合相应的结构标准和职数要求,但是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很难实现这一管理目标;现在,有了《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则可轻松实现这一目标了。随着《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功能的健全和配套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凡与机构编制相关的信息都将逐渐统一由系统来管理,以彻底解决数出多门的问题。凡涉及机构编制管理的业务内容也将统一通过系统来办理,以达到数据共享、根除底数不清的问题。届时,机构编制管理的联动局面自然也就形成了。
二、通过信息化,让机构编制管理趋向质量化
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内容。每一名机构编制工作者都知道,要依据职能设定机构,依据机构核定编制,但依据什么来确定职能呢?从编制管理学角度讲:“职能的产生取决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以,应该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来确定职能。但要掌握始终处于变化中的社会发展客观需要,仅靠数量有限的机构编制工作者,无论在人力上,还是在能力上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实际工作中的机构编制管理,只能相对偏重于事前审批,而审批之后的效能管理以及审批之前的职能确定等工作环节必然会受到弱化,导致机构编制管理中出现一些漏洞,造成超编、混编、混岗、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也就不可避免了。
今天,电脑代替了人脑可以无限存储并处理我们需要的各种资料,互联网可以随时提供我们需要的各种信息。联网后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和《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可以让管理触角伸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基于这样的信息化背景,机构编制工作完全可以由阶段式管理走向全程控制。吉林省编办已经提出,今后不仅要管数量,更要管质量。今年,独立设置后的吉林省编办非常忙,主要原因不是因为工作多了,而是因为新的机构编制管理模式正在形成过程中,目前已经完成的机关基本制度建设、基础资料政策法规的收集整理、机构改革成果的检查验收、机构编制信息的核查以及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调研,都是为实现“质量化”的管理目标而做的基础性工作和积极的努力。随着信息化手段在机构编制管理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入,调研工作变得越来越高效和快捷,机构编制管理也越来越客观和科学,单纯的数量审批式管理正在逐步趋向包含职能研究和效果评估的质量化管理。
三、通过信息化,让机构编制管理实现同步化
统计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本业务,也是检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重要手段。过去,人工的统计方式不仅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误差 ,有时还会出现为了掩盖管理问题而人为修改统计结果的情况,更为不可避免的是,等到统计结果作为管理者决策依据时候,实际工作中数据已经发生了改变,因此决策依据的只能是相对准确的统计结果。决策的滞后必然会带来管理的滞后。可在今天,网络时间处于一种无始无终的状态。随着《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和完善,政府专网的联通,尤其是随着机构编制业务办理与中心数据库的联通,机构编制信息会随着业务的办理,自动同步更新到中心数据库中。目前,吉林省编办正在将各类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信息录入到数据库中。机构编制网络数据库健全以后,同步动态的机构编制管理模式自然也就形成了。那时,统计将不再是一项基本业务,更不用由专人来管理了,因为机构编制工作基础信息健全后,相关的管理信息时时都会自动更新。可见,在信息化背景下,基础信息的建设工作尤为重要。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内,要把信息的建立与完善做为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编制人事财政经综合管理系统》的应用,并不意味着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扩大,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管理的效果,体现机构编制的法规性。因此这套涉及编制、人事和财政等部门的综合管理系统仅限于编制部门使用还不足以达到同步的管理效果。通俗地讲,在《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的使用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机构编制相关信息的全面与准确,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号入座,依据机构编制情况来配备人员,只有在此基础上,财政管理部门才能在相关的管理环节上有所依据,并体现出编制的法规性,实现同步化的管理目标。
四、通过信息化,让机构编制管理走向机制化
机制与体制同属制度范畴,但机制不同于体制,体制是形之于外的由不同组织构成的制度体系,它通过组织行为实现其特定目标。例如,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政府的组织设置上就可以看出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分级管理体制,这次的大部制改革以及省管县的设想都属于体制层面的调整。而机制是形之于内的由不同要素组成的制度系统,它通过要素间的相互协调来实现其特有的功能。例如,交通路口的摄像头,表面看就是一个摄像装置,但其实是一套交通管理机制,它是由摄像头、网络以及影像处理程序和配套的交通管理规定等要素组成的。在这一机制面前,首先是不敢违反,其次是如果不小心违反了就一定会受到惩罚,这是机制不同于一般制度规定的约束功能。吉林省编办正在逐步完善的《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是为解决超编、混编、吃空饷、数出多门、底数不清等问题,而建立的包括编制、人事、财政信息的综合管理机制。从理论上讲,人事调整一定要用到编制,财政拨款必须要依据编制,这是编制的法规性体现,但要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仅有规定是不行的,因此在启用《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的同时,除了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外,还要在管理实施过程中设置相应的管理环节,让管理工作只有通过系统处理才能正常运行,就像车辆必须通过装有监控装置的路口一样,管理的目标自然也就实现了。由于这类机制只有在计算机、信息处理程序和网络等信息化工具的基础上才能建立,所以完全有理由说机构编制管理的机制化建设是信息化时代带给我们的必然选择,它让人力做不到的事情变得可以做到了,让人力不能控制的事情变得可以控制了。
利用信息化工具进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机制化建设并不仅限于横向的部门之间,纵向的、甚至是纵横交错的管理模式,在网络面前都将不是难事。通过网络,上级可以随时对下级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下级也可以及时掌握上级的管理动态。甚至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机构之间,只要存在着共享信息,就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相应的机制来保障管理效果的实现。但是信息化手段本身并不是万能的,只有在科学配套的管理制度支撑下,才能真正起到机制的制约与保障作用。
五、通过信息化,让机构编制管理转向服务化
今天,我们正在创建服务型政府。但是,信息不对称意味着的是地位的不平等,地位不平等,服务就无从谈起。因此在政府垄断并控制着各种管理资源的条件下,尤其是机构与编制管理信息被做为一种秘密资源进行管理的背景下,服务是无从体现的。目前,吉林省政府一方面将带有管理性质的审批职能从相关部门逐一剥离,成立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政务大厅,从体制上在转向服务化;另一方面,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也正在由政府垄断并控制的封闭状态转为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的开放状态,从客观上正在形成地位平等的服务局面。在大家都掌握信息、了解政策的情况下,我们拥有的不再是管理的权力,而是肩负着服务的职责,因此工作实质就是服务,服务意味着要走出去,而不是过去的等着人家找上门来。
学习时间:2013年6月29-30日
课程:《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法实务》
授课老师:魏浩征
心得:
魏教授以平实的语言、丰富的实战经验,详尽地阐述了在这个领域需要关注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简述如下:
一、要处理好人事事务,做好员工关系管理,要求人力资源从业者涉猎人力资源管理学、法学、心理学、统计学及财税学。对从业者来说,这极具挑战性, 是一个长期学习与实践的过程
(一)员工关系管理目标:
1、预防法律风险与劳动争议。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项工作的难度在逐渐加大:1)法律更新频繁,且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如: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广州不能终止劳动关系;2)劳务派遣约束更多;3)辞退前提:得有原因、有程序、有违约金、有成文文件规定违约行为、有充足的证据链;4)劳动者维权手段变得多元化:起诉、上访、投诉、群体事件如罢工等、曝光。
2、确保人员稳定。
3、确保和谐解决劳动纠纷(合规、合法、人性化)。
(二)劳动关系相关法规特点:
1、政策非常繁杂,制定部门多,查询出处难,时间跨度长。
2、变动性大。
3、社会保障体系及劳动法适应条例地区差异太大。
二、要做好员工关系管理,从业者除了具备专业能力外,还需要有与财务部、其他用人部门强大的沟通与协作能力
人力成本涉及薪酬成本、政策成本、风险成本与服务成本,非常高昂,我们应该集合企业所有人的力量来优化:
1、需用人时,先确定雇佣模式。雇佣模式有八种,每一种带来的成本与风险各不相同,且最后考虑的模式才是“全日制”。在确定用人时,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模式。以本公司为例:保洁员与保安员,可以采用“非全日制”模式,这种模式最大便利处在于用工灵活,可以无理由解约而无需赔偿;法务人员可以采用“服务外包”模式,这样可以得到更专业的服务,还可以随时更换人员,随时结束委托。
2、守法成本与违法风险,两害相权取其轻。完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不是意愿可解决的问题,还得与现实结合起来,让这项成本能为企业所承受。
3、岗位、聘期分离,解决"无固定期限"弊端。合同可以是无固定期限,聘书可以是有期限的。用法得当,一定程度上可以让员工更心无旁骛地投入工作,而无需考虑公司是否会与自己续约的问题。
三、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力所能及地完善相关制定,尽可能做到“有法可依”
1、关于商业秘密与保密制度、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的适用情况。保密制度适用于全员,保密协议适用于关键岗位,竞业限制协议适用于核心员工。要善用保密制度,慎用竞业限制制度。另外,还要整理并保存好相关会议记录、工作总结、业务合同…这些都是必要保留的证据。
2011年,本公司当时的人力资源负责人让全员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听老师的解读后,才知道条款是不合法的),现在还在生效。魏教授说,应该立即解除与在职、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协议。这是一项马上要进行的工作。
2、各项规章制度的合规性、可操作性及送达方式选择。
徐保苹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国学培训,两天的时间里学到了很多,现将些许感悟同大家分享。
一、易经的思维应用之"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开很多会议,讨论对待一些事情的处理方法或是对于下步工作的计划安排等。在会议室也经常会看到一些"和而不同"的宣传标语,在开会过程中,每个人都应提出自己的观点、意见、建议等,在此过程中才会有思想的碰撞,才能讨论出新的解决办法,不能因为怕与别人观点相悖得罪人而保持沉默,当然观点应是经过自己深思熟虑的。
在以上事例中,还要保持"度",或是要快速接收别人表达的意图,不能固执己见,和别人争吵不休。这又体现了另一个问题,与人沟通交流,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持理性,做到彼阳我阴、彼阴我阳。沟通中出现问题,首先应找到问题的表象;分析表象后的内因;区分事物的阴阳并找出自己所处的位置;尝试将阴阳置换,最后去解决问题。
二、法家的管控力应用
法讲的是做人做事的原则。此法应是在工作中无条件被遵守的,所以讲到制定法的三个方面。
1.制定此法的目标方向;
2.制定此法的价值导向;
3.法所结合的实际情况。
有些"法"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当时的"天时、地理、人和"可能不适用,但在"法"没有做出改变之前,我们必须无条件遵循。
"术"讲运用法的方法,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之正。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到三思后行,多听取周围人的观点。
"势"讲运用法的权力,日常工作中,若想让其依"法"做事,必须赋其依"法"做事的权力,上级领导应给相关人员强调某岗位职员可依法行事,在他那没有特殊情况。
就像我们报价过程中,严格按照报价策略提供报价,有特殊情况可请示上级,在我们这就算你讲述的理由再充分,也不成立,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权力范围,其中不包含根据实际情况自己调整报价,这种情况有利有弊,弊是耗费时间较长,利是权力分工明确,防止根据主观臆想随意出具价格,能更好的管控成本与报价。
三、兵家的竞争力应用
兵家讲战略战术、用人管理。
战略战术讲公司的扩张、各种竞争等,现在单讲项目销售。我们的项目销售犹如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要想取得全胜,上策须‘诛人诛心’,也是我们经常讲的满足客户的内心需求,兵家讲"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伐城".
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课程主要有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画法几何,财务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网络数据库管理系统,企业流程改造原理与实务,商法,运筹学,生产与运作管理等。
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 掌握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方法、设计方法和实现技术。具有信息收集、组织、分析研究、传播与综合利用的基本能力。 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软件设计流程,熟悉互联网产品开发流程。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