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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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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会议纪要

法治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1篇

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

晋能集团总法律顾问于2014年3月配备到位。在企业法制实践中,集团总法律顾问按照省国资委“依法治企”要求推动企业法制工作,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高度重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制度化建设,建立了一套比较科学、规范、适合企业实际经营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了集团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法律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落实。

制定下发《合同管理制度》、《重大合同管理制度》、《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规范了合同审查、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等事项的管理程序;严把合同关,使法律审核成为经营管理的必经环节,对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决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企业依法经营决策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实现对集团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达100℅;积极推进集团法律事务部主动承担集团诉讼工作,为集团节省费用,挽回财产损失,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企业诉讼风险;直接参与企业兼并重组、改制、资产处理、战略规划等重大决策过程,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其依法合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能力。经过努力,2014年集团公司在全省企业中唯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法治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2篇

深深感到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年是被聘任为办公室主任的第三年。回顾一年来工作。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同志们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理念,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积极争创“四个一流”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达到领导、机关、基层三个满意。现将一年来思想、体会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文字综合。

注重提高行文质量,不时强化对市局工作思路的掌握和理解。积极推进市局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前9个月,共完成全市司法行政会议工作演讲、严打”整治斗争第一阶段总结、打击整治“功”专项行动方案、市局机关和窗口单位接受社会公开评议实施方案、操作方案等全局性综合资料30余份;完成《关于贯彻落实“4?1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演讲》关于编制我局年预算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年全局综合治理任务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功”类劳教人员收教转化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的请示》等上报材料47份;创设《沈司办通报》并制发13期,督查专报》3期;制发《会议纪要》5期;起草《市局行政工作规则》车辆管理使用方法》局域网管理方法》等规章制度30多项;核稿118件;完成打字、印刷380余万字;接待上级单位及外地同行24批278人次。

2突出重点工作。

及时抓好了各项衔接、协调、综合和服务等方面工作。特别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沈阳考区考务工作、全市开展“四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全市法制专题研讨会、市局接受社会公开评议系列座谈会、市律师参与工作会议和局内各项政务工作等重要活动和会议,围绕市局各时期中心任务的安排安排。精心谋划方案,统筹协调,大到文件制发、会议日程、人员落实,小到会议用品的配置分发,每个环节力求不出纰漏,精益求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完成了应承担的任务。办文、机要通讯、打字、复印等工作克服了人员少、急特件多等困难,做到及时准确,不误不压,不拖不失,保证了服务,适应了要求,达到领导满意和各部门的认可。

3严格执行制度顺序。

4、积极转变作风,强化队伍和支部建设

在新一轮思想解放学教活动中,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对于既是全局中枢,又是窗口部门的办公室,必须在这方面花大力气,作全局的表率。根据市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办公室人员多、分布广、工作责任大等特点,一是多次召开了各个层面的会议,研究工作,制定措施。除召开支部大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外,以科为单位,查找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如在办公室内部实行了“举牌制”,一次失职黄牌;第二次,年末不能评优。通过近一时期的努力,取得了较好效果,一些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二是加大了学习力度。学教活动开展以来,在综合、秘书、督查、档案科开展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在机关车队、总值班室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业务会议。这一做法我们将坚持开展下去。三是加强了形象建设。要求每一位同志,特别是处于窗口位置的同志,必须注重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言行,确保在这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前9个月发展党员2名,培养5名。同时,注重发挥党员和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目前,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整体和形象、纪律和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二是工作质量不均衡,超前不够;三是程序不规范,有时忙乱;四是解决个别时候服务不到位,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明年工作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市局的中心工作,紧紧把握局党委的工作脉搏,紧紧抓住政务、事务、服务三项基本职能,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时代性、主动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不断开拓创新的实际行动,向着让领导、机关、基层更满意、更信赖、更认同的目标发展。在明年的工作中,具体目标为:

一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把市局党委部署、外地经验与办公室的实际结合起来,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近来,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认真研究做好办公室的新途径、新方法,全力做好三个服务,近期要筹备开好明年初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监狱劳教工作会议和各专业会议。

二是,注重学习,加强调研,顾全大局,履行职责。面对新形势要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抓紧充实和提高自己,搞好知识储备,使办公室成为学习型的单位,同时注重把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学会用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要根据市局党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围绕依法治市、人民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提高改造质量和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有独道见解的调研报告,切实为市局党委重大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进一步建立责任制度和加快调研成果推广工作,建立首席撰稿人、首席核稿人评比用人机制,并通过召开调研交流会,推广调研成果,指导工作。

法治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3篇

1、重点突出司法所建设。目前我区除杏滨司法所和后溪司法所已达350平,其他司法所场地面积均与全市司法所所均面积258.86平方米和《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有很大差距。2014年,我区将进一步与各镇街主要领导沟通、征求意见,依据《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文件要求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司法所用房建设协调工作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精神,抓住各镇街调整办公场所的机会,争取其余四个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350平。

2、主推“一所一品牌”建设。近年来,我区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鼓励下,认真总结各司法所的独特优势及其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渐摸索出一条“一所一品牌”发展之路。如杏林司法所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方面卓有成效,2012年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灌口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其“警民联调”工作经验在全市警民联调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被宣传推广;杏滨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成绩突出。2014年,我区将在全区推广这“三大”品牌,鼓励每个司法所都能突出自身特色,创造自身品牌。

3、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街(镇)、村(居)、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网络建设,重点完善村级调委会建设,积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着重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拓宽摸底排查渠道,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区、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围绕重大活动、重大任务、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密切关注辖区内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预防工作走在化解前。

4、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分流机制。一是深入开展“三调对接”工作,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完善一站式服务机制,针对矛盾纠纷类型,采取调解、引导行政处理或诉讼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解决问题,实现咨询调解相结合、调解相结合、行政处理和调解相结合,实现矛盾纠纷合理有序分流;同时,不断推进与公、检、法的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化解法庭之外的各类纠纷,形成调解诉讼衔接机制。二是加快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进一步规范化运作已建好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将其纳入区局调解补贴和区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调解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协调各方力量,积极推进筹建中的后溪工业集中区调委会、灌口物流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杏林台商投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拟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同时督促各司法所要在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上下功夫,新建2-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争取在全区实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全面覆盖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模式。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确保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脱管漏管率控制在0.5%以内;刑释解教重点人员100%衔接到位、一般人员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一是继续推进规范场所建设。根据部署和安排,继续推进建设集监管矫正、信息处理、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加快选址并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指导和推动各区新建一批依托企业的教育培训和安置基地,为“两类人员”回归社会提供更多的载体和途径。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分类管理。根据《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的罪行、表现,将矫正人员分为不同的种类,实行严管、普管、宽管分类管理。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三是注重培育和树立工作典型。要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注重培育和树立一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营造特殊人群重新做人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打造“法治”建设,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1、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法律知识讲座。以“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为核心,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二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推广法制主题班会的好做法,通过举办法制夏令营活动,依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有针对性的进行校园普法依法治理经验总结和推广,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制平台。

三是抓好“法律进企业”。在台企,私企各开展一场法律进企业知识竞赛。引导和促进企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推进“法律进村(居)”。召开“法律进村(居)”活动筹备会,在各镇(街)开展一场法律进农村普法大集,组织大型“送法下乡”活动,总结推广基层农村、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加强载体创新,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广大基层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基层自治、民主管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

2、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区将尽快完成“区法治文化苑”项目的筹建工作,要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确保2014年建成“区法治文化苑”,各镇(街)、村(居)均建有一个制式法制宣传栏。

二是加大主题法制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精心组织协调,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取得更大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各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送法下乡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是加强主流媒体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联合举办专刊、专栏、专版等,开通普法微博或微信,利用电子网络平台普法,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创造、生产和传播能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3、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方式,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深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关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规范性文件的网上报件和网上审查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全区100%获评区级“法治镇(街)”,各镇(街)要力争入选市“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村(居)要力争入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规划年度工作,研究讨论有关依法治理工作事项。

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备课授课,组织大学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充分利用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治网、《法治》内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等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矫正对象、老年人、个私企业等特殊群体做深入的普法活动。

四、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1、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在政策法规许可的条件下,做到应援尽援,为贫弱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在完善法律援助部门的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加快推进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接待条件和设施。

2、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加强刑事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辩护律师的服务能力和办案质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专业辩护。要密切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科处室的工作联系,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必援、应援优援,依法维护和确保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跟踪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指导监督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对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疑难复杂案件,可实行集体讨论、专家评议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案件办结后,要认真审核案卷材料,按照统一标准对办案质量和效果做出评估,并做出相应处理。

法治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4篇

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概况和主要精神

上个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今年3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我市民族工作,并同意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市四套班子的分管领导,各市、区分管书记、分管市、区长,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市各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的规模、规格都是历史上没有的。这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去年,中央、全省相继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总书记提出了“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省委李源潮书记提出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和谐家园”的任务目标,王荣书记提出了“共同致力‘两个率先’,共创苏州改革成就”和发展之路。从中央到市委,都把做好民族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王荣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新时期我市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我市少数民族是苏州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力量,苏州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一道团结奋斗,“两个率先”的宏图伟业才有希望。全市上下都要牢固树立各民族亲密团结、共同进步的发展观,集中各族人民的智慧,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使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王书记指出,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生活质量。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扶持、积极帮助城乡少数民族群众跟上我市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步伐。要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最低生活保障等优惠措施,并积极组织和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树立市场观念,增强自主创业意识,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使少数民族群众早日迈上富裕之路。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丰富和活跃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他还要求,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要营造有利于他们就业、创业、生活的良好环境。要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解决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在生产经营上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优惠照顾,妥善处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与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教育和引导他们通过正确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自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各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高度重视处理民族问题,解决民族矛盾。

王书记最后强调,要全力维护民族领域的团结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集中精力解决关系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要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保障和满足少数民族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需要。各级干部都要学习民族政策,了解民族风俗,防止因无知引发民族矛盾。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论矛盾的主体是谁,都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法治苏州、平安苏州、文化苏州等创建活动。

二、我市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这几年来,我市的民族工作在各市、区民宗局的努力下,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写进了市委第99次会议纪要“会议认为,几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思路,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视宣传民族政策法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积极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建立少数民族联络联系协调服务机制;开展少数民族扶贫,提高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质量;搞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妥善处理民族领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了我市民族领域的稳定,为建设和谐苏州作出了努力。”市委常委会上,王荣书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要领导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对民族宗教工作予以支持,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二要积极引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三要加强管理,落实艰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王书记提出的这些要求全部写进了会议纪要。

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以及民族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力,全市民族工作出现了崭新局面。尽管我市是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数不是很多,但是由于苏州的经济发展,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要达到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民族纠纷、宗教生活等等,这几年来,我们探索了少数民族群众低保政策、民族工作进社区、建立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联络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制度,都走在了全省前列,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去年国务院表彰我局、这次市政府表彰有关市民宗局及有关干部,这都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

面对成绩和荣誉,我们肩上的任务更重,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承担了这个责任,我们就要把他做好。

三、关于做好我市民族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提高教育的效果,寓民族团结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工作方法,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同时,要适应新形势,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吸引为和感染力。

今年我们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提前到7月份进行,局里有了一个初步意见,对城区作出了安排。各市、区民宗局要根据《意见》的要求,进行认真的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让先进典型的事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年我们不仅要集中精力抓好七月份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而且要推动全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集中性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第二,要切实做好全市民族工作。杜国玲副书记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结束时讲话指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作为政府主管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深入调研、及时了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方面面的情况,搞好综合协调,改善服务方式,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扎实开展工作,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要重视民族工作,关心民族工作,而且要经常研究民族工作。要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急少数民族群众之所急,想少数民族群众之所想,为促进“三个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族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要强化对民族工作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是促进问题解决和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民族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逐步建立民族工作的督办检查机制。各市、区民宗局每年要对本地开展民族工作、落实民族政策等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弄清哪些工作开展得好,哪些政策落实了,哪些政策还没有落实,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常性地开展督办检查工作,一环一环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特别是对各项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要求、有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将检查督办的情况进行通报,努力推动我市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法治建设会议纪要范文第5篇

关键词:规划管理创新思路建议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创新的必要性

城市化进程中,往往现状发展与城市化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产业布局、城镇结构、人口集聚,亦即“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尚不能形成有机整体,城镇基础设施尚不配套,市政设施产业化程度还比较低,城镇建设质量还不高,缺乏疏导中心城区人口的磁场效应;同时,过快、过猛、过热的开发与建设,正在给人们生存的城市环境带来种种重压,如城市水泥森林膨胀,地面沉降、“热岛效应”等等,迫切需要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优化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序理性推进建设。

规划管理决策是城市规划建设的中心环节,关系到城市建设管理的最重要活动。在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经济体制转轨变化之中,城市规划的编制、设计、评审、批准等环节尚不完善,一方面,在公共开发领域市场行为政府化,本应通过市场运作的设计项目却作为指令性任务形式,指定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制作,常出现应付政府交办的任务现象,缺乏深层次规划的专题研究;规划的行政行为与技术行为混杂管理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市场机制的缺陷,呼唤着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创新的思路

坚持城市规划地位的先导性、城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城市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城市规划管理的创新性,在规划理念、内容、方向、机制和法治等方面求实创新,使创新理念、创新活动贯穿于规划管理全过程。

通过完善规划决策机制——规划委员会、规划专家咨询机制——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规划技术监督机制——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规划社会组织——规划协会等,不断提升城市整体的生活品质和竞争力,从而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序实施,充分体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2.1完善规划决策机制来源

2.1.1 建立规划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科学决策水平,创新规划理念,加强对规划建设的领导,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决策各项建设,推进经济与社会资源配置的匹配化。

运作机构设置。规划委员会不是县政府的一个具体的职能部门,而是县政府重大规划的决策性机构,是县政府审议重大规划建设事项的必经程序。县规划委员会由县四套班子、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家代表及部分市民代表组成,其主任、副主任等领导职位,应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城市建设的领导担任。

2.1.2 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作为全县规划的决策机构,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重大决策提供审议意见。审议和决策全县性重大规划方案;审议全县经济社会和区域发展战略;审核区域总体规划,审议城市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未研究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选址进行决策;审议重要地区、重要地段建设的重点项目、特殊公建项目的选址与建设工程的方案和初步设计;审议全县交通、市政、防灾、公用、环保各专项及专业规划;审议重大、有争议的规划违章违法案件的处理;对全县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

2.2建立规划咨询机制

2.2.1规划专家咨询机构。作为县政府重大规划决策咨询机构,是县政府作出决策前的专业咨询机构,对各类重大决策、规划方案和专项规划提供前期咨询,由规划和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库,每次专题或会议在专家库名单中抽取,同时,根据区域内规划项目需要选聘境外规划专家,每年视情况进行人员增减。

2.2.2 县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区域发展与目标、性质与功能、总体布局等重大课题;研究全县 重要规划,包括区域总体规划、中心镇规划、工业区规划、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研究全县 性对内、对外综合交通规划;区内道路系统规划;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系统规划,防灾体系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专业方面的重要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研究重大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专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等。

2.3 健全规划技术监督机制

2.3.1建立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是规划部门的专业技术协调地决策性机制,目的是全面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2.3.2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议事职责:对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查与评定,包括规划方案、在建成区或旧住宅区内插建、改建或扩建的规划项目、规划调整方案;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大项目的选址研究与审核;对区域内重点项目建筑方案进行研究与审查,如用地范围与选址审核或方案审理范围不一致或受影响的带征地块;与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总平面方案等;临时、零星(重要地区门面装修、广告)工程许可;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建筑方案;重要地区地名的命名方案; 对重大违章违法建筑案件处理研究和决定,如竣工合格证与房屋土地使用证不符合;调查处理违法建筑中,被拆除方认为处理不公,可能引讼的案件;涉及重大违反规划案件及处罚数额较大的案件;研究和处理矛盾集中的规划案件等。

3、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创新的操作性来源

3.1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3.1.1 依法行政的原则。先期研究全县 发展与规划建设的重大经济、规划方针政策,为规划布局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对重大规划决策实施建设的后评估。

3.1.2 集体决策的原则。规划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涉及区域规划管理的重大问题、全局性问题,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由主任主持的工作例会。规划项目集体审核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任签署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落实具体措施;

3.1.3促进发展的原则。规划委员会通过强化政府对规划建设的控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有序发展”的原则,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目标,优化配置资源的同时,实行规划的全覆盖,使各专业规划宽到边、深到底,形成合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3.2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议事规则

科学合理的原则。本着科学探索、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研究,加强可持续发展的力度,探索区域规划的发展战略。

3.3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操作规程

决策、实施和监督机制相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摒弃倚重行政审批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陈旧观念,及时清理和修订相应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一系列适应快速发展形式下的快速审批机制,符合规划的项目应快速审批,切实提高审批实效。抓紧抓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公众参与机制、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要在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工程管理分离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监督制约和协调工作的机制,做到“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对各个部门的督查和督办,确保政令统一、行为规范;二是在规划管理政策和技术方面,加强综合研究与协调,切实提高规划业务水平。

创新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生产力发展和进步的必然,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要求,城市管理呼唤新机制,新机

制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保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国际水平。

参考文献:

1、任致远《21世纪城市规划管理》东南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