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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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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水资源论证;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S89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危机与日俱增,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及其定量评价已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重点。近年来,石家庄市结合排水管网工程改造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精心谋划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水环境治理工程,这些工程的建设极大的促进了整个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了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带动了城市经济发展,其中就是其中之一。本文通过对石家庄市外环水系东南环工程水资源论证,系统地了解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具体过程,统筹解决区域水资源问题,保证水资源合理配置,为建设项目取水提供决策依据。

1项目区水资源概况

石家庄市位于河北省中南部,地处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西缘,西倚太行山,北临滹沱河,东南部为平原。区内地形平坦。石家庄市区水系包括北部滹沱河水系、西部山前河水系包括河、方台沟、台头沟、金河、南泄洪渠等5条排洪排沥河道。依据《石家庄市第二次水资源评价报告》成果,石家庄市区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496.8mm,径流深79mm,径流系数0.15。地表径流的时空分布与降水基本相同;分析区地下水资源量为23308万m3,其中市区17794万m3,栾城县5514万m3;分析区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为28132万m3,其中石家庄市区20754万m3,栾城县7378万m3。

项目区地表水开发利用因缺少调蓄工程,尚无直接利用,地表水利用主要依赖于岗、黄水库等外调水。地下水是本区的主要供水水源,2003~2009年市区年平均地下水开采量为29749万m3,超采量为11955万m3,开发利用程度为167.2%。项目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缺乏,且地下水超采严重,污水处理有待加强,并应加大再生水回用。

2 建设项目用水合理性分析

2.1取水合理性分析

东南环水系的主要任务是构筑城市东南部生态湿地景观,同时解决东南部再生水、雨水资源综合利用问题,属于城市生态景观类建设项目。石家庄市属缺水城市,地下水严重超采,地表水资源也已开发殆尽,南水北调水源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目前尚没有生态用水指标,因此本项目取用城市再生水和雨水,符合水资源规划,符合石家庄市水资源特点。

2.2 项目需水量计算

依据东南环水系设计的分段蓄水方案,拟分为5段分别计算各项用水量及总用水量。根据公式Q总= Q蒸+ Q渗+Q绿,经计算,建设项目年总需水量为2399.00万m3,水面蒸发、水体渗漏及绿化用水量分别占总需水量的2.89%、88.51%和8.60%,详见下图。

2.3 项目用水合理性分析

依据《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河湖生态补水的用水定额为5-10万m3/hm2.a。建设项目总用水量中扣除绿化用水后为2192.60万m3,水面面积为257.38 hm2,则取水指标为2192.60/257.38=8.52万m3/hm2・a,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的要求。

3 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根据本项目周边的水资源状况,可向东南环水系供水的水源有:桥西污水处理厂、桥东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黄壁庄水库地表水、南水北调中线水、地下水、雨水等水源。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态景观用水和绿化用水,故项目以城市再生水为主要取水水源,并以雨水收集系统收集的雨水作为补充水源。

3.1 城市再生水水源论证

本工程需用水量为2399.00万m3/a,预测2011年桥西污水处理厂可利用再生水量为5434.85万m3/a,扣除已有用户后可利用再生水量为3244.85万m3/a;预测2011年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可利用再生水量为2044.00万m3/a,2011年两个污水处理厂扣除已有用户后可利用再生水量为5288.85万m3/a。预测2020年桥西污水处理厂可利用再生水量为5310.75万m3/a,扣除已有用户后可利用再生水量为3120.75万m3/a;预测2020年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可利用再生水量为2336.00万m3/a,2020年两个污水处理厂扣除已有用户后可利用再生水量为5456.75万m3/a。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取水要求。

3.2 雨水取水水源论证

通过计算,丰水年项目区收水范围内可收集的雨水量约为15.08万m3,平水年项目区收水范围内可收集的雨水量约为13.62万m3,枯水年项目区收水范围内可收集的雨水量约为12.09万m3。石家庄市气候属季风气候,降水的季节分配很不均匀。因此,雨水水源极不稳定,保证程度较低,只能在降雨过后起到补水的作用。

4 建设项目取水、用水的影响分析

4.1取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由两个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城市再生水结合雨水排放系统向东南环城水系补水。取水水源为处理后的再生水和雨水,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从三个方面分析:一是对水资源量的影响,建设项目年取水量为2399.00万m3,项目取用的是经过处理后的城市再生水和雨水,因此本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影响甚微;二是水环境的影响,桥西污水处理厂有固定用户,项目取水是优先满足已有用户用水后的剩余水量,因此项目取水对污水处理厂已有用水户无影响;三是对其他用水户及下游河流的影响,项目取水虽然减少了总退水渠至河段约2400万m3/a的水量,但仍有约13000万m3/a的水量排入总退水渠,对用污水灌溉的农户不会产生影响,对下游河段无不利影响。

4.2用水影响分析

该项目用水消耗项为蒸发、渗漏、绿化用水,总用水量2399.00万m3/a,其中渗漏损失量2123.35万m3/a,约占项目总用水量的88.51%,因此用水影响主要是分析渗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东南环水系地处石家庄市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区,地下水位埋深30m~35m,埋藏较深,包气带厚度较大,包气带岩性结构为上部以粉砂、粉细砂和粉质粘土为主,下部以中细砂、中砂和粉质粘土为主,吸附降解污染物能力较强,能够对渗漏水起到净化作用,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5 退水的影响分析

该项目退水主要是雨季泄洪,退水排入东南退水渠。退水影响主要是对东南退水渠的影响。根据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环保局关于颁布《河北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冀水资(2004)42号),涉及到本论证范围的有一个功能区即河石家庄农业用水区,规划水质类别为Ⅴ类水。本项目用水为景观用水,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也满足水功能区的规划水质类别。项目建成后,每年有约13000万m3的水经总退水渠进入河,因此对已有用户没有影响。项目退水对区域水资源环境和已有用户没有明显不利的影响。

6 水资源保护措施

城市再生水作为东南环水系生态景观用水,要严格控制入渠水质。通过综合截污治理,减少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的入渠污染负荷量,控制渠道水质出现富营养化及其它水质污染问题,主要措施有:点污染源治理、面污染源治理、控制河道附近工业及生活污水排放、禁止直接排入湿地、加强水质监测工作,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

7建设项目取水影响补偿建议

项目建设是否需要补偿,主要从项目取水、用水、退水对第三者用水权益是否造成损害,对公共利益是否造成影响,主要表现为取水对其它用水户的影响;用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退水对河的影响等。根据以上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周边环境及第三者产生不利影响。不需制定补偿方案。

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本工程主要取用城市再生水2399.00万m3/a,预测2011年、2020年两个污水处理厂可向本项目提供的再生水量分别为5288.85万m3/a,5456.75万m3/a,能够满足项目用水水量需求。两个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后的再生水经湿地公园处理后,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A类,满足项目用水水质要求。通过设置10处雨水收集系统,可在降雨产流后进行补水。但因雨水水源的保证程度低,仅能作为项目的补充水源。因此项目取水水源结构合理。两个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水量、水质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雨水因其可靠性较差,可作为项目的补充水源。项目用水消耗项为蒸发和渗漏,蒸发可湿润当地空气,调节当地小气候;渗漏可补给沿途及项目区周边浅层孔隙水,经过土层的过滤、吸收、降解等综合作用,对孔隙水水质影响轻微,因此,有利于环境改善和水生态修复。

综上,本文仅针对该项目对水资源论证过程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可为相似项目提供参考,但具体情况应视项目而定。

参考文献

[1]《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

[3] 王树谦陈南祥《水资源评价与管理》水利电力出版社。

水资源论证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指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等项目的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能勘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以及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资源调查和对水量水质的评价等专业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指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

第三条凡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审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对资质证书的发放实行总量控制。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五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按照申请单位的技术条件和承担业务范围不同,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与资质证书载明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

第六条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资质证书核准业务范围的各等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资质证书核准业务范围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下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只能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一)全国性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二)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四)国际河流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第七条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等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地表水日取水规模4万立方米以下或地下水日取水规模1万立方米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下列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只能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一)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审批的;

(二)在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干流上取水的;

(三)在省际边界河流、湖泊上取水的;

(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跨流域(特指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取水的;

(五)涉及国家、地区安全的特殊行业取水的。

第八条申请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能够独立承担并完成国家规定区域和水系范围内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全部或单项业务;

(三)拥有能满足从事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等项目的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能勘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要求,符合上岗条件,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配备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和专项仪器设备。

第九条申请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取水、用水、退水等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和影响预测,有能力开展相关区域水资源现状调查和预测,有分析、审核技术报告、监测数据的能力,能独立编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三)拥有能满足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水利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生态与环境分析、经济分析等工作要求,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状况,符合上岗条件,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配备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和设备。

第十条申请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法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身份证明;

(四)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技术骨干职称证明;

(五)承担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

(六)必备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设施、设备证明;

(七)单位章程或有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甲级证书,由水利部审批和颁发;乙级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颁发乙级证书后的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报水利部备案。

水利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的所属单位申请甲、乙级证书的,由水利部审批和颁发。

第十二条申请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报水利部或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取得甲级资质的,在报水利部前,应当先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流域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单位申请取得甲级资质的,直接报水利部审查。

第十三条水利部或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水利部应当定期公布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名单和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技术人员,应当取得上岗培训证书。

水利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对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培训证书。

持证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六条持证单位在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书中载明资质证书的等级、编号、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事项。

持证单位受委托完成的成果,必须附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签名以及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证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七条对资质证书实行年检和日常检查制度。年检工作由发证机关组织进行。

年检期间为每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

第十八条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或者年检不予通过:

(一)不按规定填报《资质年度检查表》的;

(二)没有在合同或完成的成果上注明资质等级、编号、技术负责人等有关内容的;

(三)一年内完成的成果两次没有通过审查的;

(四)不参加年检或拒绝接受日常检查的;

(五)人员或设施设备发生变动,不符合资质申请最低标准的。

第十九条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一)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地址变更的;

(三)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变更的;

(四)其他应当办理变更手续的事项。

第二十条持证单位解散、破产、依法被撤销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二十一条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在距期满六十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资质证书或者没有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业务的,其评价或者论证报告无效,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缴其资质证书,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收缴其资质证书:

(一)转包或变相转包所承担的业务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的;

(三)超出资质业务范围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活动的;

(四)出借资质证书的;

(五)连续两次年检不予通过的;

(六)从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取得资质证书后两年内没有开展业务工作的。

第二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过程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资源论证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建设项目;取水;退水;水质

中图分类号TV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6—0056—01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所在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水文资料、取水地点、取水类型以及退水等情况,确定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石头口门水库坝址以上的饮马河区域;取水影响论证范围为德惠市米沙子镇;退水影响论证范围为德惠米沙子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至饮马河河口。

项目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经西二街和纬五路交汇处。项目所在地已被开发区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5×104m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4.82×104m2。

本项目为新建硫酸生产装置一套,年产硫酸100kt/a(100% H2SO4)。产品方案:92.5%、98%H2S04及电瓶酸;本工程项目还包含一套利用铜矿尾渣制硫酸工程余热自备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台3 000k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年发电量达1 800万kW·h,年利用6 000小时。

2 区域水资源状况

饮马河流域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不包括伊通河)为9.305亿m3,石头口门水库以上多年平均径流量为7.179亿m3。饮马河流域的径流主要靠降水补给,受大气降水的季节变化、气象因素和下垫面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径流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7月、8月两月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50%左右,6月~9月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80%左右。饮马河流域(不包括伊通河)水资源总量为13.305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1.38亿m3。饮马河流域地下水资源量为5.38亿m3,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为3.53亿m3。德惠市米沙子镇多年平均地下水水资源量为2 440万m3。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 830万m3[1—2]。

3 项目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

3.1 取水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设计取水40.0万m3/a,经引水水源分析论证可知,在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工程投入运行前,在保证率90%条件下,德惠支线供水工程匹配给米沙子镇工业园区的水量可以满足本项目近期水平年需水要求;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投入运行后,在缩减地下水开采量条件下仍然有部分剩余水量,因此本项目取水量有保证。水质现状类别为Ⅲ类,满足工程用水要求,取水是可靠的[1—2]。

3.2 用水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用水组成根据用水环节不同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工艺生产用水;第二部分为锅炉补水;第三部分为循环冷却补水;第四部分为生活用水;第五部分为其他用水。由于本项目含有3MW电站一座,电站的各项用水量包含在锅炉补水和总的循环冷却水之中,为了弄清电站用水的合理性,先将电站作为一个单独体在总水平衡中给定供、用、耗、排的笼统指标,对电站内部用水情况再单独予以分析计算,详细分析其用水的合理性[3]。

3.3 取退水影响分析

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和其他用水户的影响分析,项目取用的是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工程德惠支线供给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计划内的生活和生产用水,完全符合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规划,本项目取水后对德惠市米沙子镇的生活、生产用水没有影响。退水包含施工期退水影响和运行期退水影响,本工程施工期污水在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回收利用和达标排放等严格管理后,对当地水功能区水质和第三者影响很小;运行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可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所以本项目投产后,厂区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对附近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3.4 水资源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场地开挖、回填、场地平整,使原有场地地形、地貌、土壤结构发生改变,植被的破坏和土壤的扰动使土体抗蚀能力减弱,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和水环境污染,主要包括施工期和分施工期措施。

4 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德惠米沙子工业集中区内,符合德惠市、米沙子镇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取水符合水资源规划和配置、及水功能区划要求,符合严格水资源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项目用水过程合理,用水符合节水要求。所以,本项目取用水是合理的。

为保证本项目的正常取水,建议相关部门严格履行承诺与协议,确保在本项目投产前,德惠支线能够顺利通水,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并按协议要求提供再生水。在中部引松供水工程运行前,德惠支线供水工程取用石头口门水库原水,根据频率计算可知,当发生特枯年份时,依靠石头口门水库本身的供水能力可能出现供水紧缺问题,因此,为保证城镇生活用水,本项目必须减少或停止取用德惠支线原水。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应严格管理、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保证各工序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设置事故污水贮存池和消防水贮存池,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紧急救援措施,一旦发现生产或处理工艺异常事故,必须停止生产和污水排放,将未达标污水引入事故贮存池,待仪器设备等检修正常后,将事故贮存池污水重新处理,直至达标后再排放,以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对下游水功能区及下游水域造成污染。

参考文献

[1]王宇轩.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九台、德惠支线工程水资源论证[D].吉林: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2010.

水资源论证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资源;工程;论证

中图分类号:T V213 文献标识码:A

水资源论证是指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山区小型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有其特有的特点,与平原地区相比,对建设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用水环节、取水和退水可能给区域水环境带来的影响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

1 工程背景

2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2.1 水文

干峡河以上无水文测站。由于本次设计收集到巫溪站水文测站的基本资料,因此,选用巫溪站作为本工程水文计算的参证站。经计算,巫溪站径流深为1042mm。

2.2 水资源量

2.3 水质状况

根据《重庆市水功能区划报告》,干峡河流域水质较好,为Ⅰ-Ⅱ类。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所在干峡河范围内,其水质满足电站工程取水水质要求。

2.4 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巫溪县水力资源十分丰富,流域面积大于100km2的干支流共12条,水量充沛,落差集中,开发利用条件优越。全县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46.2万kW,可开发量42.6万kW,己开发26.8kW,占可开发量的62.9‰。

3 取水水源论证

3.1 地表取水水源论证

根据巫溪县相关规划,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规划装机规模5000kW。经计算,巫溪站径流深为1042mm。

3.2 用水量分析

3.2.1 设计保证率

重庆市巫溪县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是分水河水能资源梯级开发规划的电站,具有调节能力。

3.2.2 发电水头的确定

水电站的装机容量与工程的发电引用流量、发电水头密切相关。由于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属于高水头的混合式电站。经计算,本电站年加权平均水头为64.4m,根据相关规定,本电站额定水头取年加权平均水头的90%,即H净=58.00m。

3.2.3 装机容量的确定

根据本工程所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用电负荷增长情况,本电站装机容量以装机年利用小数宜在3500h左右拟定。径流调节计算时,发电可用水量需扣除灌溉用水及居民生活用水,以及下游生态用水量。经计算,本电站装机规模确定为5000kW。

3.3 可供水量分析

3.4 水资源质量评价

工程地处为分水河左岸一级支流。根据《巫溪县水功能区划报告》,该河段现状水质为Ⅱ类,水质管理目标为Ⅱ类。取水水源水质是可靠的,加之水力发电对水质没有特殊要求,因此,取水水源水质能够满足拟建工程取水的要求。

3.5 取水口位置合理性分析

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取水水源为分水河支流干峡河,其水量和水质均可满足工程设计取水要求。取水口位于干峡河河口上游约1.86km处,引水隧洞长约2.1km。根据以上分析,取水口位置布置合理。

3.6 取水口可靠性与可行性分析

重庆市巫溪县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坝址上集雨面积234km?,流域区内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度。从电站大坝处的径流调节计算成果分析,电站坝址处设计引用流量为11.5m?/s,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2.438亿m3。电站按3500h的设计年运行,取水水源和水量可靠。该工程在干峡河下游设置取水口,设计取水流量11.5m3/s是可行的。

4 取水的影响分析

4.1 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

重庆市巫溪县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筑坝引水,人为地改变了河道天然来水的时程分配。经分析,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引水发电,对水量无损耗,不产生污染。因此,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量无影响。

4.2 对其他用户的影响

据调查,工程拦水坝坝址以下至电站尾水口区间河道两岸基本无取水用户。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筑坝拦水,淹没面积约20hm2,均是淹没的河滩荒坡,未淹没耕地,对当地生产无影响。瓦淌河水库电站工程发电来水是在满足两岸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发电的,因此,本电站的兴建对上游用水户基本不产生负面影响。

水资源论证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资源论证;水资源优化配置;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是应取水许可审批的实际要求而建立,其设立的宗旨是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天津市水利局自2002年5月1日开始贯彻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积极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已经先后对宝坻京津新城水厂、陈塘庄电厂、北疆电厂、雀巢矿泉水公司、中心渔港等多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了全面技术审查。天津市各级水务部门严把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积极组织、监督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规范论证审查程序,论证工作逐步迈入正轨,取得了显着成效。本文从天津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着手,对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义、内容以及如何做好认证工作展开探讨。

一、天津市水资源概况

天津位于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 属于暖带季风性大陆性气候,流经本市行洪河道19条,排沥河道79条,天津市境内河流分属海河流域的北三河水系、永定河水系、大清河水系、海河干流水系、黑龙港运东水系和漳卫南运河水系,天津市多年平均降水量574.9毫米,且年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匀,呈北高南低的趋势。WwW.133229.coM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6.5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0.65亿立方米,占64.4%;地下水资源量5.9亿立方米,占35.6%,受水资源分布不均、水文地质条件差异以及开采布局等因素原因影响,天津市中南部地区的深层地下水超采现象严重,形成局部地面沉降漏斗。

二、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必要性

1.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天津市是中国北方重要经济中心,也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历史上天津是一个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城市,有着水陆通达、工商兴旺的历史。解放后、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工农业用水量剧增、上游开发利用程度增加以及大量拦蓄工程的建设,使天津的水资源呈现逐年急剧的下降趋势,供水保证率低的问题日渐突出。目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60立方米,加上外调水量人均也仅有37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最少的省市,远远低于世界公认的人均占有量1 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引滦入津工程的建成,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天津市城市用水,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建设项目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同时,给环境和社会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例如,开发建设水利工程改变原有的水文情势,对上下游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及过量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造成的地面沉降、地下水位降低、海水倒灌等。目前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不合理性,造成投资效益差、水资源利用率低以及水质恶化等问题。 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存在问题。建设项目在开发利用水资源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水资源配置格局不合理,工程取水利用率低,影响工程效益和造成水资源的浪费。(2)建设项目取用地表水使生态环境恶化,采取的保护措施不到位,出现断流或间歇性断流等对原有生态环境不利的影响。如水利工程的建设,将对所在流域的水资源起到拦蓄作用,改变原有的水文径流情势,工程下游出现的断流或间歇性断流。(3)建设项目开发利用地表水,造成对周边地区其他用水户取水权益的影响。例如建设工程取水后,所在河段周边地区的水资源量减少,使河段内原有其他取水户的用水要求得不到满足等情况,特别在干旱年份,将会引发水事纠纷。(4)对地下水资源分布状况不了解。某些建设项目在开采地下水时,没有开展水源论证,不了解取水点地下水资源的水量、水质情况,出现开采量达不到用水要求和开采规模不合理等情况,造成水资源的浪费或工程效益较差。(5)部分地区过度开采地下水,引起大面积地下水漏斗、地下水位下降、海水倒灌和地面沉降问题;并且影响周边地区其他用水户的取水权益。

三、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意义

由于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如何做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优化配置、节约保护、综合治理,促进天津市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全面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为建设项目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根据新《水法》,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水资源论证工作通过实地勘测,依据实测系列资料,并根据相关规划,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论证建设项目取用水资源的情况及合理性,同时进行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等。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能有效保证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促进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节能减排,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以及尽早排除水事纠纷的隐患、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四、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内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取水水源论证、用水合理性论证、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等。由于不同的建设项目规模不等,取水水源类型不同,水资源论证的具体内容也有区别,在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时候,应根据项目及取水水源类型,选择相应的内容开展论证工作。按照取水水源类型的不同,分为地表水源论证和地下水源论证两种:

对于一般的地表水资源论证,其重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建设项目对用水保证率、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求。(2)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要依据较长的水文资料系列,分析不同保证率来水量、可供水量及取水可靠程度;分析不同时段取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他取水户的影响。(3)用水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进行水量平衡分析,计算工程对水资源的利用率是否合理。(4)水质评价分析。对照建设项目对水质的要求,进行水质评价,并对建设项目取水后对所在流域(或区域)水质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对于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应遵循合理、高效、可持续发展利用原则,地下水资源论证包括水质分析、水量计算、开发利用的环境效应及其他相应技术措施的分析计算工作,具体内容(1)根据取水项目对水质(包括水温)的要求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分析。(2)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特征、边界条件以及补给排泄状况)、开采要求(工业供水、农田灌溉供水、生活供水等所要求的年内或多年的开采量)从长期运用的角度进行地下水资源数量的分析计算(或地下水文水利计算)。(3)分析论证在长期开发利用地下水后是否会引起水质恶化、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情况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4)分析是否需要采用人工补给地下水源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5)根据技术经济条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选择最优开采方案。

五、如何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

1.加强宣传力度。一是面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高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认识和支持,树立建设项目申请取水许可应先进行水资源论证的意识。二是增强全社会宣传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改善水资源论证的软环境,是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基础。 加强自身技术力量,提高水资源论证成果质量。目前,水资源论证工作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需要编制单位不断进行完善,通过培训和业务交流逐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方面的技术力量,使水资源论证成果更具实用性和科学性。 重视野外调查、实地勘测工作。编制单位要充分收集资料,开展野外调查、实地勘测工作,为内业分析计算打下良好基础;从技术角度,水源论证工作是建设项目是可研性设计的前提,是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法定文本。因而,水源论证工作者应以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态度完成建设项目业主的委托,为水政执法把好技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