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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重点、力求精简,增强考核目标设置的合理性。该县在考核班子、评价干部时,始终把发展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把工作实绩作为突出的考核指标,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尽量精简、力求考实”的原则,合理设置考核目标。今年,根据全县“三线富民、八业强县”的总体目标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重新修定的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目标,由原来的20项精简为11项,包括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其中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为重点考核目标,占考核目标总分值的三分之二。通过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加大重点目标考核力度,树立了干部考核的正确导向,营造了一种“重实干、创实绩、争一流”的竞争氛围。
二、量化计分、位次管理,增强干部考核的科学性。针对以往实绩考核刚性不强、标准不细的现象,制定了一套可操作性强、准确性高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实用有效的量化、细化标准。将乡镇领导班子考核赋分内容分为两大类,17项,总分150分,包括考核目标90分、综合评价60分。其中考核目标分为重点目标(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60分、常规目标(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14分、否决目标(计划生育工作、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工作、安全生产工作)16分;综合评价分为民主测评15分、县直单位评价15分、县级领导评价10分、考核组评价20分。领导干部考核赋分内容分为4项,总分100分,包括民主测评20分、工作实绩40分、领导评价20分、考核组评价20分。考核评价结束后,根据既定的计分办法(考核目标按排位折分,综合评价按档次比例折分)和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计分排位和档次评定。考核结果实行位次管理法,领导干部的位次分为三种,分别是同级位次,将同一乡镇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排序,看其在本单位的位次情况;同职位次,将所有乡镇同一职务领导干部进行排序,看其在同职中的位次情况;综合位次,将所有乡镇领导干部进行总体排序,看其在全县的位次情况。通过位次管理法,可以比较任何两名领导干部位次高低,由此也形成了乡镇科级干部考核数据库,增强了考核结果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三、扩大民主、注重公论,增强干部考核的准确性。一是扩大民主测评范围。乡镇包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派驻乡镇的工商、税务、法庭、派出所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书记、村主任。县直单位包括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扩大个别谈话范围。做到“三个必须、两个不少”,即必须与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进行座谈,必须与上级主管领导进行座谈,必须与考核单位所属的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中层干部座谈面不少于80%,一般干部不少于20%。三是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变单一评价为多点评价,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作用;组织乡镇对县直部门的服务质量、执法水平、办事效率满意程度进行评价,组织县直部门对乡镇的对口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上一级对口部门、主管部门的评价意见,建立了“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全方位、立体式、多视角评价体系,使考核结果的群众公认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一)学校行政管理
1.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校。我校按照党和国家教育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建章立制,依法治校。校级领导、各部门分工明确,按照规章制度制订好本部门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2.学校坚持例会制度。即每周星期一上午8:00是领导班子例会,总结上周工作,研究下周工作。周一下午第三节是教职工会议,组织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布置当周中心工作任务。隔周进行年级例会和教研组活动,认真探讨和总结学校工作的完成情况,交流和沟通教育教学工作信息,提出下一步教研教改方案。
3.抓好学校的档案管理。按照常规管理资料归档要求,我校把常规管理七大项四十二小项的收集、整理任务落实到人,按时完成,保证了常规管理资料的及时归档。
4.成立了学校进校书刊管理领导小组,加强进校书刊的管理和检查力度,进校书刊规范,没有违规订书现象。
(二)学校教职工管理
围绕教职工管理常规,我校制定了《XX镇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目标责任制》《XX镇中心小学班主任岗位目标责任制》《XX镇中心小学教职工激励机制条例》《XX镇中心小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了教职工的管理,以此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年来,我校以党支部为龙头,具体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每学期组织师生对全体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民主测评,促进教师自觉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的自觉性。保证教师没有违法违纪、体罚侮辱学生的现象发生。
(三) 学校学生管理
建立健全学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学校和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做好学生的入学、转学等手续,严格控制学生的流失,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采取帮困助学的办法,保证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有力地巩固和发展了我校的两基成果。
在严格做好控辍保学的同时,我校严格规范学生编班工作,不设有重点班和快慢班,不存在大班额现象,使学生能够公平地接受教育。学校加强学生考勤管理,设有课堂纪律登记表,加强学生在校纪律的管理,并注意和家长联系,了解缺课和请假学生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存在问题:由于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属于留守儿童,在家没有家长管教,把一些坏的习惯带到学校,组织纪律有些散漫,老师屡教不改。部分学生因文化基础太差,对学习缺乏信心,经常旷课,给学校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完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制度,教师的听课评课制度。开学初做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期末做好教学工作总结。每个月对教师备课及批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记录在案。
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科研促发展,坚持走科研兴校之路。20XX至20XX年下学期,我校的科研课题《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研究》得到市级批准立项,校级的课题研究也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同时学校每月定期召开教研组会议,研究和安排教研活动,精心安排听课评课活动,促进教师教学的交流。每学期组织教师撰写论文,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和心得。改正和完善师生的评价制度,对学生评价采取即时评价和终结评价相结合,评价以激励为主,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师生工作学习的依据。
学校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注意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少先队、班主任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共同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学校制定了《家访工作制度》《家长学校制度》,强调了家访工作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文明礼貌等方面教育。学校还从南宁请专家来给学生做感恩立志等内容的报告会,教育学生知恩图报,孝顺父母,敬爱老师,树立远大的志向。通过开展活动,学生的思想得到了震撼,得到了教育,行为习惯得到明显的改观。
为了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学生施展才华提供机会,学校每年都要举行一届校运会、一届艺术节。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推动了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的开展。几年来,学校体育工作蓬勃发展,连年被评为右江区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在活动中自己的个性得到了张扬,身心得到了愉悦,激发他们爱学校爱学习的热情。
存在问题:学校和家庭联系还不够紧密,学生的课外活动还做不到丰富多彩,还没有完全满足学生的需要。
(五)、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我区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6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35人,解除劳教人员51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92%,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区府办主任和司法局长为副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财税局、工商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8个街道、镇,也相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区135个村(社区)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从而形成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安置帮教小组164个,帮教人员980人。为全区搞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2、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市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四个城区街道开展了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现有帮教志愿者360人,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道都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两年来共走访了237人,对82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22800元救济金和物品。2004年,孔浦街道归正人员鲍某,由于年龄偏大,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又困难,仅靠妻子退休金800元还要供儿子上大学,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利条件,还减免学杂费2800元。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归正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回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归正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归正人员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归正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4、开展“大墙内”的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有关监狱、劳教所和少管所等,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劳教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并发放一些生活用品,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三)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着力拓宽安置渠道
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①引导、扶持归正人员自谋职业,经有关安置帮教小组联系协调,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目前经商的共58人。我们根据兄弟单位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会同财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企事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的通知,对安置归正人员,可按下岗待业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②帮助回籍务农的归正人员落实责任田。已落实187人;③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全区8个街道、镇依托现有的市场、企业建立过8个安置基地,共安置了43人。江北永发运输公司被确定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后,先后共安置了6人,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无一个重新犯罪;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归正人员,与民政部门联系给予社会救济,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解决低保金,目前享受低保的归正人员共有95人;⑤落实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00年,区政府财政分别下拨了安置帮教专项经费2万元。2005年下拨了5万。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这几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实施的《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主要着眼于归正人员的按时报到、安排落户、落实帮教等内容,对安置工作如何衔接则显得不够;安置与帮教工作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如果安置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归正人员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将直接影响帮教效果,甚至导致重新犯罪。区司法局及下属司法所由于职能所限,不可能成为安置工作的主导力量。这也给帮教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二)衔接管理难。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归正人员原籍街道、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归正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旧城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
(三)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和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吃力不讨好,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是工作的政绩,而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四)安置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归正人员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知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是“安民工程”、“新生工程”,但一旦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要安置归正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则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五)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如何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区的优惠政策制定是没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大,应该与民政企业的优惠同等对待。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为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经费事情办不成、办不好。区级归正人员帮教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200年专项经费分别为2万,而街道(镇)级则几乎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六)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置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员,安置工作就更难了。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目前,我区各街道、镇依托市场建立的安置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置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安置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置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置,还优先安置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作安置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具体对策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为指针,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置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置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置,更不能重安置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力度、大胆实践,把握好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抓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归正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置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只有“安其身”才能“安其心”,安置的重心是“就业”,使他有事做,有饭吃。在目前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下,对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确实带来更多的困难,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就业渠道多也是一个有利的方面。要转换概念,采取双轨运行。把以往安置工作由政府行为转变到社会行为为主,逐步过渡。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实体企业,依托现有企业建立安置基地等为归正人员解决就业安置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协助归正人员积极参与劳动市场竞争,自谋职业。对归正人员待业期间,确无生活来源的应予临时性救助,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2、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归正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对一时失足确已悔改的人员由家长、亲属、村(居)干部帮教;对常有不良行为的人员由村,社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在服刑和劳教期间表现差,反复多的;社会背景复杂,人际交往混乱的;个人经历特殊、安置困难的;服刑和劳教后家庭情况变化大,表现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应列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责任人。明确责任,加强工作,负责到底。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干部参加的重点帮教小组,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落实重点对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帮教,每季进行一次现实表现考察,并记录入档。三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措施。针对重点对象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帮教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超前帮教、跟踪帮教、引导帮教、联合帮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进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着力解决城区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完善城区道路基础设施,依法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精心优化城区交通组织,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我县“三县”建设创造一流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基本杜绝农村客运班车、城区公交车、出租车、机动车乱停、乱行、乱班、乱线现象,基本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假军警车)、套牌车辆上路行驶,限制和规范摩托车出租行为,严厉打击“黑的”、非客运车辆载客行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立和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责任制。
三、整治重点
(一)农村客运班车;
(二)城区公共汽车;
(三)出租车、出租摩托;
(四)无牌无证车辆;
(五)乱停乱摆现象。
四、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全面整治农村客运市场。进一步明确农村客运班车线路和停靠点,禁止非客运车辆载客。重点整治农村客运班车不进站发车、不按指定线路行驶、不在指定的临时停靠点停车上下客。县城内设3个起点站,即汽车总站、城西站和城南站(即城南市场)。开往楚江、武源、麦市、香花岭、三合、镇南、东山、泡金山、深坑里、塘村的客运班车起点站设在城西站;开往金江、大冲、土地、玉美、腊水、广宜、岚桥、双溪、葡萄湾、渣塘、黄沙、安源、迎春、宜章的客运班车起点站设在汽车总站;开往马塘、西瑶的客运班车起点站设在城南站。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方便进城群众,双溪线路班车在城区设置2个临时停靠点,即:生资公司和中环大酒店(包括双向),马塘线路班车在城区设置3个临时停靠点,即生资公司、中环大酒店和大桥(包括双向)。(日常管理责任单位:运管所牵头,交警大队协助)
(二)规范城区公共汽车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汽车牌站,严禁超线路运营,严禁公汽在城区街道随意上下客,必须在指定公汽停靠点停车上下客;1路公汽起点站武水中学,终点站三拱桥;从武水中学往三拱桥方向:设16个公共汽车停靠点,即武水中学、城南市场、家惠多超市、晴岚医药公司、原农贸公司、汇丰超市、矿产品公司、交警大队、城东医院、天和宾馆、移动公司、大桥、刘家、太和、李家、三拱桥;从三拱桥往武水中学方向:设18个公共汽车停靠点,即三拱桥、李家、太和、刘家、大桥、陶家、锦山中学、畜牧水产局、公安局、喜上喜大酒店、晴岚路口、老县政府、煤炭公司、阳光商业广场、588超市、种子公司、气象局、武水中学。(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城管局牵头,交警大队协助)
(三)规范出租车、摩托车行业管理。严禁无运营证照或假运营证照的小车、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严禁出租车拼客营运、长沙等长途线路;禁止出租车赖站霸站、不按规定停靠;县城设置3个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即天和宾馆官山路段、金泉大排档韩山路段、万家灯火东塔路段。禁止在行车道路、十字路口经营摩托车出租,坚决杜绝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坐、非法安装太阳伞、音响设备等行为。(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城管局牵头,运管所、交警大队协助)
(四)从严查处“无牌无证”车辆。坚决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挪用他人牌照、使用假军警牌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报废机动车、年检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严厉查处机动车遮挡、污损及不悬挂号牌的违规行为。(日常管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牵头,运管所协助)
(五)严厉打击乱停乱摆行为。集中整治东云路、解放路、文昌路、晴岚路、官山路、韩山路及东塔路乱停乱摆车辆(包括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农用车停放地点,所有进城农用车必须停靠指定位置,县城设置3个农用车停靠点,即老物资局停车场、城南市场路段和显贵路段西侧;从严处理闯红灯、压双黄线、违规调头、违章超车等违法违章现象;加大对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黑车”、“摩的”非法运营整治力度;原则上严禁大货车进城,禁止大货车停放在各主要街道。(日常管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牵头,运管所、城管局协助)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交通局局长、城管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城管局副局、交通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法院党组成员、城关派出所教导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分别从交警大队抽调6人、城管局4人、运管所6人、城管大队6人、法院3人、城关派出所3人组成。
六、整治步骤
针对该项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按照“统一指挥,高度配合,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原则,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8日至8月12日
各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深入基层宣传发动。主管部门要组织管理人员、业主单位、从业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和内容;制作综合整治公告和宣传标语,在城区主要街道广泛张贴宣传,确保家喻户晓;新闻媒体要设立综合整治专栏,播放宣传标语和专题报道,强化舆论引导,大力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3日至9月12日
按整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冶,采取“三铁”措施重拳打击,查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3日至10月30日
在前段实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照标准,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继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拨掉一批整治中的“钉子户”。继续加大对市民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市民自身素质。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逐步形成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下去,确保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提高县城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的迫切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将这项整治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整合力量,凝聚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及要求,对责任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并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部门协作,正确处理部分职能交叉问题,严禁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组织完善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健全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人民调解厅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二是注重强化各级调解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按照年度培训计划,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活动。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落实了人民调文秘杂烩网解工作乡级“六有”、“四规范”、“六上墙”,村级“五有”、“四落实”标准。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制定了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实施细则,结合“奥运安保”、“冬季亮剑”严打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主动安排了三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解活动。五是认真组织民间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健全了排查调处工作台帐。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8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1件;邻里纠纷19件;合同纠纷3件;赔偿纠纷1件;劳动纠纷5件;征地拆迁1件;宅基纠纷3件;其他纠纷1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二、法律服务工作
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和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结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认真安排律师接访值班,引导全县律师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较好的保障了我县接待工作的正常进行;县法援中心紧紧围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指导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对法律援助程序等相关内容、公证有关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在此基础上,指导公证、律师、司法医学鉴定机构,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积极为城区拆迁改造提供法律服务,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截止目前,办理公证事项103件,各类法律案件256件,开展司法医学鉴定62例,解答法律咨询17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8件。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全县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针对接待形势,组织了六名司法所长参与全县奥运期间人员法制培训班工作,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制定了我县开展奥运法制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全县关于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四法一条例”的普及,积极为全县企业和广大职工学法、用法搭建了有效平台。采取张贴标语、发放法律明白纸、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县法援中心协调法宣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局、局等部门在雄州集贸市场现场悬挂横幅集中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咨询,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受理程序、事项等基本知识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决定》、《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 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法律宣传资料,发放了维权联系卡,现场解答了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活动中张贴法律宣传标语200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9个。选派普法骨干深入乡村开展了法律进村宣传活动。解答法律咨询23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800余份。六月份,积极组织对“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活动。12月4日,认真组织了全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使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局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一是积极打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声势。协调雄县政法报、县电视台、通讯机构及时了活动信息。协调19个县行政执法部门制作悬挂了法制宣传横(条)幅58条,制作法制宣传展板28块。二是设立11个法律咨询站点,开展了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60余人次。三是出动了法律宣传车18辆次。四是协调组织了秧歌队、腰鼓队等法制文艺演出。五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良、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温占芳、县人大副主任刘玉峰、政协副主席常福山等县级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李增良书记并做了重要讲话。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
四、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完善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组织,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法委常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团县委、县综治办、公、检、法、司、民政、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协调乡镇、村,分别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截止目前,全县共建安置帮教组织238个,参与帮教工作人员达980余人。三是对五种犯罪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对23名社区矫正人员,按照“五书”“十表”“一案”“一录”的要求落实了监管措施。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认真抓了安置帮教工作。健全了县乡村“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领导组织,完善了工作措施,落实了目标责任制度;对今年两劳释解的64人,完善了跟踪帮教措施;依托安置帮教基地,主动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致富信息、协调落实了帮教措施,防止了重新犯罪。
五、奥运安保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努力增强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奥运安保工作作为了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奥运安保期间,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干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奥运安保的重要性;为抓好奥运安保工作落实,组织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及本文乡镇司法所长会议。着重就奥运期间人员法制培训工作、敏感期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组织制定了奥运安保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应急分队,对奥运安保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任务和标准、完善了档案资料,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促进了奥运安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奥运安保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上级的工作目标,坚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注重抓了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落实了重点人员稳控责任制,奥运期间无一例越级案件,确保了我局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通讯、信息的畅通。
六、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动工作
全县“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会议后,我局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副科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县“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动员会议精神,并组织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落实县动员会议精神,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情况,积极与企业进行了沟通联系,拟订了工作计划,分别深入到所包企业进行了座谈活动。为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服务此项活动,严格办事程序,依法维护企业、法人和消费者利益,较好的发挥了法律服务作用。
七、配合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年度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司法干警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认真组织对滨河新区五个拆迁户进行了耐心深入的说服工作,及时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结合抗震救灾活动,组织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干警服务大局,组织开展献爱心、做贡献活动,全局共捐款近6000余元,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活动,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效促进了队伍全面建设。
20__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
一、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雄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及队伍建 设,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务实创新,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司法行政任务目标,努力为中国温泉之乡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司法行政工作的任务目标
一是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律师所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为民水平;三是强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培训,创造性的抓好工作落实。
(一)拓展基层工作领域
1、按照“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联席会制度、聘请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人民调解中协助或参与法院调解制度等机制。积极建立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公安派出所、土地所、工商所等基层行政机构的联合调解工作制度。
2、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主动参与化解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及时研究、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严防“民转刑”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发生。突出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期集中排调工作,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
3、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充实完善乡村基层调解组织,健全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队伍。努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协调在集贸市场等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推进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好调解员选任工作,努力提高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安置帮教措施落实。
5、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和经验,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确保工作成效。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1、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接待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抓好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做好刑事辩护工作。
2、拓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诉讼工作和公证工作。
3、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4、引导律师、公证员,为三农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5、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努力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6、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健全机构资质、鉴定质量评估制度,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司法鉴定质量。
(三)、拓展法制宣传领域
1、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年度普法规划,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
2、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组织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公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努力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法制讲座制度,年内举办讲座不少于2次。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全县公务员普遍培训一遍。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农村法律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法律进校园机制,继续推进学校法制课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素质;继续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实。协调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完善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民主法治社会”创建活动。
5、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
6、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和专项依法治理工作。
7、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人员。
2、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基层交通、通讯、办公设施差、经费紧张等问题。
3、加强基层业务建设。健全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五)、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强化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责任心和事业感。
2、加强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厅“六条禁令”和市县有关规定;继续开展服务质量检查活动;坚持从优待警,帮助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内部审计,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参加市县政法系统开展的评选活动,积极总结推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