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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双方可以自愿进行合同公证,公证机关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会出具合同公证书。那么合同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应该怎么制作合同公证书?
xx合同公证书
(xx)xx字第xx号
兹证明xxxx(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xx与xxxx(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xxxx与xxxx年x月x日,在xx(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xxxx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xxx年x月x日
注:
1、此格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各类国内和涉外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2、内容符合《xxxx法》援引上述法律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
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5、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相关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注:
1.此格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各类国内和涉外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2.内容符合《××××法》援引上述三个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
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5.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关键词]赠与合同 公证业务 办理公证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9-0013-0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群存在于“陌生人”社会,更多的通过法律手段来化解纠纷,也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利用公证程序保护自身权益。赠与合同公证很好地适应这一现状,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权利规范,定纷止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赠与合同公证的含义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赠与活动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通过公证赋予该行为或活动真实性、有效性和一定强制性的行为。办理赠与公证,并不一定导致该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也并非赠与行为的必经程序。然而,经过公证,该赠与合同具有较高的效力。我国法律关于赠与及公证的效力有如下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二、赠与合同公证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1.公证机构性质和法律地位不够明确。在实践中公证机构的性质和地位不明确,导致公证机构没有准确的编制定位和管理定位,任务负担繁重。
2.公证的法定核实权难以得到保障。《公证法》第29条规定:“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及证明材料应当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实践中,其他单位部门与个人往往消极对待,不配合公证人员的工作,公证机关和公证人员也缺乏有效手段落实法定核实权。
3.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普遍,行业秩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有的公证处实行全员效益工资,办证数量与工资挂钩,导致公证人员质量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公证社会公信力不断下降,影响了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
4.公证员风险保障机制缺位。《公证程序规则》以及执业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章中的规定,要求公证员及公证机构对所有的公证事项负全责。但实践中公证处根本无力承担实质审查所需要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成本,难以切实审核虚假公证,易于造成严重后果。
5.公证人员法律水平有待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证处对当事人所述事实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进行核实的权利和义务,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往往难以有效核实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在出具公证文书时,还存在着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逻辑性不强,表述不够严谨等问题。
三、改进赠与合同公证办理的建议和措施
(一)重视对合同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证实践业务中应当注意一种较为少见的情形,即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成为赠与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获利益合同的受益人,并且,在由其法定人同意或由其法定人可以在必要时处分其财产。在办理此类公证中公证员重点要审查法定人申办赠与公证的原由并详细记录在案。
(二)重视对赠与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审查
赠与人意思表示真实才能确保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然而,在实务中存在着双方恶意串通,或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胁迫、欺骗达到不法目的或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在审查过程中,公证员应当注重对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审查,通过背对背谈话等方式了解真实意图,避免法律风险。
(三)重视对房产赠与合同公证中“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审查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采用登记生效制度,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是是否具备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在实务中,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据更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事实为依据,房产证并非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绝对依据。如果当事人持有的不是产权处已备案的正式合同,但同时房地产开发部门也出具相应证明,证明该房产的产权属于当事人所有,只是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成,则公证机构也可受理。
(四)重视对房产赠与合同是否附义务、条件的审查
在公证实践业务中,赠与合同所约定条件和义务种类基本上为结婚、养老及共同居住等,然而,在约定中,当事人的约定往往十分笼统,难以明确阐述,甚至在约定中出现无法操作甚至不合法的情形,因此公证员面对此种情况,应当让赠与人详细表明解决办法,并通过笔录详细记载,交由当事人签字,以防发生纠纷。总之所附条件及义务应体现内容清楚明确,有可操作性,合理合法。
结语:赠与合同以其受益性的特点,在对其办理公证时需要进行重点的关注与审查。当前,越来越多的人采用公证的方式来达成协议,在公证业务办理中,应当注重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业务能力,履行审慎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车辉.对赠与合同几个问题的探讨[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04).
( )××字第××号
兹证明出让方(或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与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及《××××》(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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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__〕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为____年。
二、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二、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五、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___%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七、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