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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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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范文第1篇

    劳动仲裁,或称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方式。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两者之间的联系:

劳动仲裁范文第2篇

答: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申请人在递交仲裁材料前应先从下列几方面自行审核:(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6)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按属地与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划分。省仲裁委受案范围:(1)省属、中央、部队驻穗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非广州市城区户籍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广州市城区户籍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3)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4)本委认为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二、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答:1、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诉人本人签名(如有人需注明)

2、提交证据: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如委托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诉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3)被诉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天河区体育西横街1号)(4)被诉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地址:天河路17号润粤大厦,乘233路公共汽车至动物园南门,天河立交桥脚)(5)被诉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

三、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享有和职责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有委托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有向人民法院提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诉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被诉人有承认、反驳申诉人仲裁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承担如下义务: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有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的义务,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义务,有缴纳仲裁费用的义务,有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的义务。

劳动仲裁范文第3篇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计算,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来源:文章屋网 )

劳动仲裁范文第4篇

是的。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仲裁期间需要委托律师仲裁案件,或者是需要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等情形,是需要当事人自行支付费用的。当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案件,无需当事人自行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来源:文章屋网 )

劳动仲裁范文第5篇

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应当在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