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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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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面试

中行面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共同犯罪;片面共犯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是共同犯罪的法定概念。为了避免扩大共同犯罪的范围,刑法第25条第2款特别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指共同犯罪这一犯罪特殊形式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它揭示的是什么样的条件下两个以上的主体才能构成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主体,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

1、主体要有二人以上

刑法第25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进行,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之理解和把握是须特别注意:

(1)这里所说的"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能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绝大部分犯罪自然人可构成,而只有部分犯罪单位才能实施或只能由单位构成,就片面地将这里的"人"简单理解为自然人。具体地说,就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能够构成共同犯罪,两个以上的单位或单位与自然人的同样也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2)根据刑法第99条的规定,这里所说的"二人以上"是指至少应有两个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主体,从司法实践的表现来看,有的是二人,有的是几人,有的是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

(3)对于自然人而言,他们必须是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人,即必须至少有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一般主体可以和特殊主体构成共同犯罪,刑法分则中规定的某些犯罪必须是特殊主体即主体必须是具有特定的身份条件。如刑法第382条第1 款规定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等等。诸如此类的规定还有很多,那么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与他们能否成立共同犯罪?旧中国刑法和某些国外刑法对此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如1935年旧中国刑法第31条规定:"因身份或者其他特定关系成立之罪,其共同实施或教唆帮助者,虽无特定关系,仍以共犯论处。因身份或其他特定关系,致刑有轻重或免除者,其无特定关系之人,科以通常之刑。"日本刑法第65条、德国刑法第28条、瑞士刑法第26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我国刑法虽在总则部分没有专条规定,但分则中有多处涉及,如刑法第382条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理论上对此也一直予以肯定。

2、主观上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表现为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它具有如下特点:

(1)各参与犯罪的主体主观上必须认识到不是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二人以上相互支持、协作进行。至于这种认识是如何形成的,在着手前还是后、各犯罪人是否全部了解所有参与者以及是否知道个人的分工,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2)各共同犯罪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性质以及共同犯罪行为会引起的危害后果。所谓行为的性质是指广义而言的,主要是指对社会关系某个方面的损害。行为人只要认识到是属于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就足够了,不必要求各行为人对其行为构成犯罪认识的准确无误。

(3)各共同犯罪人一般都是希望共同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危害后果发生,在个别情况下可能都放任或其中有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4)各犯罪人的故意犯罪必须相互沟通,从而使各共犯人的行为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客观上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在共同故意支配下所实施的一致的犯罪行为。各犯罪主体在参加共同犯罪的过程中,无论分工如何,他们总是围绕着共同的目的,彼此联系、相互配合,为完成同一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联合行动。

二、关于片面共犯及是否是共同犯罪问题

所谓片面共犯,指行为人单方面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故意,并与之共同实施犯罪,但他人不知情的情况。

由以上片面共犯的描述结合我国关于共同犯罪定义及其构成条件可以看出不知情的他人仅就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不构成共同犯罪,对此没有异议;但行为人能否成立片面共犯以及成立的范围如何在中外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

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在中外刑法理论中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分别为:

(一)成立片面共犯即肯定说

肯定说认为能够成立共同犯罪.如日本著名刑法学者牧野英一说: "共同加功的意思属于犯罪人心理的事项,其相互交换或者共犯者的双方由此交换,不过是外界的事项.所以我们认为,作为共犯的主观要件的这种意思,即使在其片面的场合也可成立.在该场合,对于有这种意思的一方,产生共犯的效果."又如冈田朝太郎说:"于条文上曰共同、曰教唆、曰帮助,对于仅一方有共同犯罪之观念之情形,非特未见任何加以排斥之文字,甚至对于具有共同犯罪之观念而共同者之罪恶,于他方已有辨识与未能辨识两情况,亦无差别或者差别甚微,故主义上赞成第三说。"此外,前苏联学者特拉依宁、旧中国学者王觐、我国当代学者陈兴良等均持此说。

(二)不成立共同犯罪即否定说

否定说认为不存在所谓的片面共犯。如日本刑法学者植松正说:"共犯以共犯者间的意志联络为要件……所谓片面的共犯,由于欠缺共犯成立的重要条件,著者认为应当完全否定它。"又如西原春夫说:"因为作为共犯成立要件的意思疏通,必须是相互的,例如甲知道乙的犯意,单方面参与乙的犯罪这种片面的共犯的场合,不成立共犯;从而甲的参与,除了其本身独立成为某些犯罪的场合外,甲为无罪。"此外前苏联学者M*N*科瓦廖夫、我国学者何秉松均持此说。何秉松教授指出:"关于片面共犯是不是共犯,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论。

由以上的肯定说和否定说的争论,我们认为,根据片面共犯的特点以及结合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的规定来看不应承认它是共犯。因为根据片面共犯的特点可以看出,行为人的故意和行为都是单方面的,而不是行为人相互之间的共同故意和相互利用对方的行为,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概念不符合。由此可以看出,片面共犯这概念自身在逻辑上就是矛盾的。但是在片面共犯肯定说之中,我们也应该看到片面帮助犯能够成立的观点,认为片面有形帮助犯更为适宜,这是个例外。因为暗中给实行犯以有形帮助,如暗中替共犯罪工具、设置障碍防止被害人逃跑等等在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对帮助他人犯罪者不加以处罚,会放纵犯罪;如要处罚,自然以片面帮助犯论处为宜。

综上所述,片面共犯种行为人在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即构成要件的规定,成立共同犯罪是有违立法精神的,故不成立共同犯罪,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应按他所犯的罪论处。而在片面帮助的情形下可以认定为片面有形帮助犯为宜。

参考文献:

[1]马克昌.犯罪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2]张明楷.刑法学(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中行面试范文第2篇

这种面试官不关心应聘者有没有能力,公司要不要用这个人,他们只想用一些尖锐的问题把对方问倒,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聪明。而当应聘者回答不出来时,他们往往还会把答案告诉对方,并进行详细的分析,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获得这种成就感。如果应聘者能一一应答,他们会感到失望,然后会提出更加刁难的问题直至应聘者答不上来。如果实在没办法问倒应聘者,他们就会揪住对方小辫儿来给自己找台阶下。

二、高高在上型

这种面试官认为自己生杀大权在握,就故意摆出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他们表情严肃、眼神傲慢,且不带一丝笑意,经常用哼、哈来回应,甚至对应聘者不理不睬。在提问策略上,采用盘问或调查户口的方式询问所有他们想知道的问题,似乎随时在寻找对方的漏洞,好把他一票否决。他们非常注重问题的前后联系,一旦发现应聘者的回答出现逻辑错误,他就会穷追不舍,让对方原形毕露、理屈词穷。如果他们不想听了,或者觉得信息足够,他们就会直接打断对方的讲话。

三、老谋深算型

这种面试官会礼貌地向应聘者问好,介绍公司现招聘岗位情况并请应聘者简要介绍自己的一些情况,进行简单的交流,但一般是点到为止,礼貌中深含距离,他们始终掌握着交流的主动权。特别是接触到正题时,他们更是深藏庐山,绝不轻易让人了解其心思。他们的问话总是话中有话,话中套话,剥了一层又一层,还看不见核,让对方捉摸不透。他们的眼神仿佛能够看透别人的内心,所以常常让应聘者老老实实地把实情说出来。

四、呆板稚嫩型

这类面试官一般出现在面试的第一轮,他们由于缺乏面试经验,大多数情况下会循规蹈矩,拿着提前准备好的面试提纲照本宣科,从第一题开始,一直问到最后一个问题。在与应聘者沟通的过程中,他们会有些手忙脚乱,所以一般不会追问,也没有过多的其他方面的交流。在面对气场强大的应聘者时,他们可能Hold不住,甚至会紧张。如果应聘者向他们反问一些问题,他们会不知所措,也不能很巧妙地回答。

五、闲聊随意型

这类面试官好像跟每位应聘者都很熟,习惯与应聘者进行随意的交流,从开始谈工作,后来扯到家庭,谈着谈着就没有了主题,天南海北,想到什么就聊什么,交流形式也逐渐由谈话转化为谈笑,显得浮夸而不专业。更为关键的是,他们在时间上完全没有把控,总是被应聘者的一些原本不该在面试中问的问题绕进去,从而没法抽身。到最后面试时间到了,还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来,压根就不知道如何评价应聘者。

六、直觉主观型

这类面试官喜欢凭自己的直观感觉来进行判断,以第一印象来给应聘者下结论,例如应聘者善于表达,他们就会觉得对方的能力很强。如果和应聘者话不投机,或者觉得对方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就不想聊了。他们提问时,喜欢给应聘一些方向性的引导,如果应聘者是他喜欢的类型,他们就会往好的方面引导;如果他对对方不满意,就会往差的方面引导。

七、高谈阔论型

这种面试官最大的特点是他们无心问及应聘者的情况,只求淋漓尽致地表现自己。他们很爱表达,总是不能克制自己说话的欲望,常常会打断应聘者的话,或者抢过应聘者的话开始口若悬河,在面试者面前推销公司未来的远景或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往往还停不下来。当应聘者对他的话表示认同和欣赏时,他们在心底里就会认为这个应聘者是优秀的,因为他觉得对方和自己有共同语言。

中行面试范文第3篇

周长相等的矩形中,正方形面积最大。

矩形:至少有三个内角都是直角的四边形是矩形,有一个内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矩形是一种特殊的平行四边形,正方形是特殊的矩形。矩形包括长方形和正方形。

(来源:文章屋网 )

中行面试范文第4篇

设计师创作探索和实践过程中,熟练运用绘画语言,对绘画形式深入的剖析(绘画图像的组织方法,以及为达到最佳效果而对媒介和工具的适当选择)和研究,将有助于设计师把设计灵感生动、形象的记录下来,准确的进行设计表达。当代平面设计中过多依赖电脑技术进行剪辑拼贴、特效处理的手法,使得平面艺术设计中的艺术性大量流失,也使作品因过于机械雷同而缺乏个性、亲切感和人性化。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要求当代平面设计不仅是完成商业信息的传达,还要关注受众的精神和情感,要在保证信息传达效果的同时体现其作为文化载体的文化性、艺术性,体现出对使用者的精神关怀和心灵慰藉的作用,满足他们文化消费的要求。以绘画的表达方式创作的作品往往具有生动、亲切、自然的韵味,蕴含着极强的亲和力,有助于实现与观者的沟通。现将平面设计中的绘画性表达形式运用归纳为三种形式。

一、借助具象绘画直观性的表达形式运用

1.具象图形。在文字出现之前,我们的祖先正是依靠具.象的图形语言进行思想情感的交流,自然生活中的具象图形能带给我们最直观的感受,运用这种表达形式的平面设计作品也就更具有直接性、丰富性生动性。这种具象绘画的表达形式,视觉感知是因设计师再现真实而获得,所以当他把这种感觉传达给观众时,即能在瞬间给人留下完整、深刻、强烈的印象。

2、具象图形,逆向思维。这表达方式有如超现实主义绘画,借签的是具象绘画元素,组构成画面却背离人们的视觉习惯或思维习惯。在中国民间绘画和许多大师的作品中都可以看到利用物象间相似性、互借互生、融入对方的构成方式。那些符合着视觉常规图形,固然能容易被理解被接受,但却未必在瞬间引起观众的注意。类似作品依然运用具象绘画形式元素中的形,但在组织图形和处理空间关系时,却运用悖异于常理的思维方式,组织营造出图形的特殊表现方法,创造出引发人们联想的,或让人困惑迷离的视觉情景。

二、借助抽象绘画联想性的表达方式运用

1、抽象绘画中图形的联想性借签。虽然美术史上的抽象主义概念出现在20世纪初,但抽象这种构图手法早在原始时期的彩陶图案就被运用。相对具象绘画直观性的借签,所以平面设计中借鉴抽象绘画更容易引发观众的联想。因为借鉴抽象绘画创作的图形在视觉意义上有模糊性,不像具象图形那样有太多的限定所以能给人更多更广泛的联想余地。另外抽象艺术适宜于表现人的激情和冲动比如瞬间的事物、一种动态或单纯形式的节奏韵律,所以抽象图形在这方面比具象图形更能给人们更强烈的感染力。

2、抽象绘画中色彩的联想性借鉴。当色彩脱离具体物象而独立呈现时,表现为种相对于视觉而言的视觉符号,色彩的三个基本属性,即明度、色相和纯度间神奇的变幻交映,并通过讯道投射到人的视觉感官上,抽象绘画中色彩运用的正是这种象征性的色彩。我们欣赏抽象绘画时,无需借助图示仅通过色彩也依然能够感受到作者的喜怒哀乐,借助色彩的抽象语意运用于平面设计中也较常见,如绿色常会使人们产生心旷神怡的愉悦感,仿佛置身于茂密的松林与清新的空气之中。

3、抽象绘画中肌理的联想性借鉴。绘画中的肌理,表现为不同绘画工具材料留在媒介上的痕迹,如水墨特有的变幻莫测的渗化效果形成独特而无法复制的肌理语言。源白不同材料媒介的肌理本身就具有审美性,在平面设计中运用这种生动而又不确定的多变的肌理语言将带给人们无限的遐想,这种联想性成为该类作品魅力之所在。对抽象绘画中的肌理联想性的借鉴,还包括绘画的手法再现自然中的肌理,如金属的光洁,泥土的龟裂、水渍的斑驳,这些来自生活自然的视觉经验所引发的联想,也会起到引发共鸣的传播效果。

三、借助意象绘画抒情性的表达形式的运用。

中行面试范文第5篇

趣味和幽默的含义相近,有趣味的事情和物品总是让人难以忘记,引人发笑。趣味性设计是在后现代语境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与现代主义的冷漠相对立,追求感性上的快乐。它是当今人们摆脱生活压力,追求愉悦生活的直接反映,它的发展符合目前人们的感性消费理念①。趣味性的平面设计可以使人愉快、引人入胜,让人会心一笑,同时让人获得难以忘怀的视觉和情感上的体验。在设计中,趣味性是指设计创意、形态、色彩、形式、表现手法等等在作品中所呈现的一种有意味、有意思、反常态、能引人入胜的特性②。特种印刷的使用是平面设计实现趣味性的重要的手段。在创意上,有了模切和压痕和激光雕刻等技术使得平面设计趣味性设计创意有了更大的空间,不再局限于仅仅通过版式和文字图形的本身的创意设计来实现趣味性,可以通过空间的三维的效果来达到趣味性。比如图2的蝴蝶茶包的设计,黄色蝴蝶形态通过模切和压痕的技术应用使其完成了视觉上的美感也完成了功能的需要,茶叶包可以插在茶杯的口上,让人感觉花茶的清香和自然,同时让茶叶包的绳子不掉入茶杯中,让消费者看到之后就产生购买的冲动。特种油墨的使用也增加了平面设计的趣味性,现在特种油墨的种类很多,根据平面设计作品特点和需要大都能找到相应的油墨达到趣味性。在趣味性少儿图书设计中,特种油墨中的热敏油墨、滴水显形油墨、荧光等油墨特性可以隐藏谜底和答案,增加少儿阅读的兴趣。比如接力出版社出版的《少年007》图书就采用了滴水显形油墨,刚一开始看不出答案,用水涂抹后就出现了答案。一个好的形式对于平面设计作品来说是能占有优势的,形式上的趣味性主要强调平面设计的外部新形式的趣味性,也就是强调平面设计作品的视觉效果的趣味性。利用特种印刷后期的表面整饰和印后的特殊装订形式能够实现平面设计的形式上的趣味性。平面设计作品上一个UV,一个凹凸,一个烫金,都使得设计要素变得生动有趣。打破传统的装订形式也会给人带来趣味感。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美术编辑朱赢椿设计的《不裁》获得了2007年德国莱比锡书展“世界最美的书”,这本书就是利用打破传统的装订形式给人们带来趣味。书的封面上“不裁”二字的下面运用缝纫机车上红色的线来代替印刷油墨的线条,而且每本书位置都不一样,给书籍增添了手工的气息,也给人以新奇的趣味性。书的扉页上用模切工艺模切出一把刀的形状,这把纸刀既可作为撕开本书的裁纸刀,也可以作为书签。由于这本书并没有三边完全裁开,读者要自己裁开一边才能阅读,读完后翻口的光边就变成了毛边,这种看似瑕疵的处理反而给读者带来趣味性的享受。

二、特种印刷增加平面设计作品的互动性

互动设计最早提出是在工业设计界中,为了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平面设计积极寻求跨专业的多元技术的融合。传统的平面设计是一个静态的、二维的艺术,而现代平面设计的互动性设计满足了现在人们求新求奇的心理变化。互动性的平面设计让受众不再是机械地被动地接受信息,让人们可以真正参与到平面设计中,从受众者变成设计创造者。互动性是平面设计师对传统平面设计领域的拓展和延伸,也是平面设计保存旺盛生命力的方法之一。香港的刘斯杰设计的《香港弹起》,就突破了传统书籍展开后的二维概念,形成三维的具有立体效果的图书,并荣获2012美国金墨奖金奖。此本书的设计以香港的特色建筑为主体形象,制作成具有香港特色的纸雕。这种插画风格的立体书给读者以身临其境的感觉,层层相叠给阅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增加了书籍与读者的互动。特种印刷工艺的巧妙利用能够让平面设计作品具有互动性的特色,使原来不可能实现的设计变成了现实。特种印刷材料的选择也可以增加互动。不同的承印物给人不同视觉和触觉感受,吸引消费者关注平面设计作品,并产生去触摸的冲动,达到了传递设计信息的目的。互动性平面设计的材料选择不是孤立的,要结合版式和结构的设计,来实现人和“品”的互动性。吴勇设计的《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图5,封面选用了蓝色圆纹具有金属光泽的纸,模切成水立方的效果;内封选用黄灰色的圆纹肌理纸并进行了烫银的处理,内文每页都进行了从大到小椭圆模切,给人以深远的三维空间感,让人翻了还想翻,看了还想看。平面设计互动性的设计也体现在后期的特种印后加工方式上。在包装设计上,通过模切工艺可以不用胶就能使平面的包装设计具有功能性,这种通过卡口进行的连接的设计形式也增加了包装和人们的互动性,人们可以重复参与,从中体会设计师带来的功能的实用性,形态的独特性。装订形式的特殊在书籍设计上表现尤为突出互动性。如图6香港设计师陈幼坚的个人作品集《陈经》就使用了不同于普通的装订形式,采用了中国古代的卷轴装的形式,需要通过解开捆绑的带子来进行阅读,同时函套采用了金属的材质。这种对于没有见过卷轴装书籍形态的现代人来说无疑是很新奇的,增加了书籍的互动性。无论平面设计师选用何种特种印刷来体现互动性,都离不开创意性的思维、对材料和工艺的了解和使用,使平面设计作品有了互动的参与性,也为平面设计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三、特种印刷符合平面设计作品绿色设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