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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践的观点是贯穿理论的一条主线,从现实的生活世界出发,是研究一切社会问题的逻辑起点。本文从实践观入手,以实践的思考方式,对马克思的公民道德思想进行阐释,并结合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现实对策。
【关键词】;实践观;公民道德
早在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等就对实践做出过简单的论述,但直到康德提出“实践理性”,“实践”概念才被正式引入哲学。此后,费尔巴哈、黑格尔分别从唯物和唯心两个角度对“实践”展开了论述。然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费尔巴哈“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1]而黑格尔则立足于他的绝对理念,将“实践”等同于“实践理念”,陷入了唯心主义,“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马克思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关注“现实的人”的生活中的基本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道德进行阐述,认为道德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同时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公民道德与道德是密不可分的,道德是社会的一种特殊的调控力量和个人完善的重要方式,道德的本质决定了公民道德不只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一种实践精神。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公民道德建设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但同时道德失衡的不良现象也时有发生。
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取得的成绩
近几年在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的精神大大激发了公民的道德热情,促使公民积极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来。在他们的带动下,社会上掀起一股向先进学习的风尚,许多寻常百姓成为积极的践行者,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坚守着公民道德行为规范,默默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法律和公民道德是相辅相成的,二者共同构成社会规范的两个基本维度。通过对社会公民普及法律知识,公民能够自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已经学会并且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公民意识的觉醒,以便更好地参与社会事务。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公民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公民对善与美的追求,是对社会以及他人的发展进步所承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汶川地震中公民的志愿服务精神是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增强的突出表现。
二、我国公民道德失衡的表现
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往往代表着主流的、正面的价值取向,是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尺度。随着改革的不断扩展与深入,道德评价标准由单一走向多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进步,人们不再是简单地被动地接受统一的道德评价标准,人的主体选择受到尊重。但同时外来的自由、民主与价值评价标准也在影响着大众的价值标准,尤其是随着网络的发展,金钱至上、见利忘义、惟利是图等消极腐朽思想在多数人中仍有市场。这些现象使得社会上一些社会主义信念不强烈、意志不坚定、价值观导向不明的人出现道德评判模糊的现象,从而迷失自己的人生航道。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激励人们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但同时也使一些企业和个人过分追逐利益,为了一己私利不择手段,损害他人乃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甚至不惜触犯法律,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优秀道德观念逐步被利益淡化。虽然多数中国公民能够认识到要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同时要杜绝自私自利等不良行为,但是在社会现实面前,人们往往因为不能把个人的道德认知更好地付诸实践而导致道德行为的偏差,公民道德行为失范。看客心理从古至今都是存在的。但是由于对利益的追逐,人们对看客心理的重视程度提高,在有人遭遇困难或危险时因看客心理而止步不前。这样的心理无疑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造成危害,它会助长违法犯罪者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会腐蚀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感,甚至使人丧失起码的正义感和同情心。
三、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对策研究
(一)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在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公民作为道德主体的积极作用,充分考虑公民的实际道德状况以及现有的道德素质和水准,注重公民个人德性的培养和社会公共道德体系的建设,使德育知识入脑、入心,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在加强道德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知荣辱、我行动”、“公民道德宣传日”的道德实践活动,使人们在道德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达到“知”与“行”的统一。
(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保障。社会的物质生产对公民道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们的生产方式决定人们怎样生活,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生产才能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
(三)加强法律保障。法律的约束力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力保障,在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时,不但需要社会舆论的引导,更需要法律对公民的行为进行约束。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33.
关键词:小学生;德育;规范;管理
在学校管理中,我们坚持“以德建校、法情相济、学生为本”的治校原则,把目标管理与层面管理相结合,把定性管理和定量管理相结合,重结果更重过程,把竞争机制与激励机制纳入管理的主要范畴。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使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具有着落点。规章制度校校有,管理措施人人讲,我校将各种制度细化为操作性强,可检查、可评价、可反馈的动态管理条例和细则,使学生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具有了着落点,道德教育有了切入点。我从以下两方面说说我们学校的成功之处,不妥的地方请各位同仁指正。
一、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贯穿于常规管理之中
《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一书中从未来教育发展的指出,每一个人一生中获得教育的四根支柱为: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和学会生存。我校把它理解为学校教育要力求使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创造。教育力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活动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参与能力,使学生从小就有责任心,有正确的道德观念,有竞争意识和能力等。
(一)发挥家校榜样的示范作用,给学生营造良好的道德发展环境,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学生的道德发展是一种个体自身与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也就是个体自身道德价值观念的矛盾、冲突。在教育刺激下逐步重组的过程。教师和家长的道德品质随时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他们模范的身教是学生道德发展的沃土。我们在学校和家庭中开展了“人人争做合格公民”活动。根据公民道德法规制定了比赛规则,学生、家长、教师人手一份,让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家长在活动中互相督导监察,每期一次“优秀公民”评比,由学生给教师和家长评分,家长和学生给老师评分,家长和教师给学生打分,激励教师、家长和学生共同加强道德修养,创设有利于学生道德健康成长的环境。同时,使学生在直接的道德评价中培养正义感,是非观念,学会从他人的角度去审视自己,在这种道德氛围中增强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责任感。
(二)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使学生身体力行、自觉遵守公共道德。内化是学生形成思想道德的关键,课堂教学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内化的主阵地、主渠道,各学科要根据学科特点有机渗透《思想道德》课,更应精选与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密切相关的内容自然结合。如语文课中的《他是我的朋友》、《蓝树叶》让学生受到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的教育,《丰碑》《珍贵的教科书》教育学生当今学习生活来之不易,大家要好好珍惜……思想品德课中的《讲信用》、《自尊自爱》、《团结力量大》、《勤劳节俭》让学生受到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等各方面的教育。课前要求学生投入社会生活实践,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感受到有“德性”的快乐和高尚,没有“德性”的痛苦和耻辱,从而接纳内化并建立正确的道德观念认识结构。
学生的道德是一个自主、自觉、自愿、自律的行为。因此,我们在对学生道德行为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贯彻了“以学生为中心,以情境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的原则,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开展法制讲座,道德建设报告会,力求每次报告会讲座的内容集中、主题突出,学生的心灵受到震撼。
二、自我教育、自我评价中促使学生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自我完善
(一)在道德教育中,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评价是社会和教育发展的要求,是形成教育文化的关键。我校首先开展了“人人争做文明小标兵”活动,各班民主推荐一名总值日生管理班内事务,其他文明小卫士分管教室卫生、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文明礼貌语言、纪律、礼仪等并做出正确评价。文明小卫士认真填写记录,并相互督导,对表现优秀的文明小卫士、小标兵进行表彰。这样,学生在自我管理、自我评价中,既发展了能力,又形成了正确的道德观。现在我校正开展“争章达标”和“人人争做合格公民”活动,又一次掀起了道德养成教育的。
自控能力 道德教育
要培养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笔者以为可从以下五个方面下手。
一、激发动机
人的思想道德形成过程是一个以自我认识为基础,以自我要求为开端,以自我完善为目的,经过自我体验和自我践行,按一定程序循环往复的螺旋式前进的过程。因此,在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激发学生奋发进取的动机是首要前提。
首先,职业学校应创设公民道德教育的环境氛围。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各种有利条件,如黑板报、宣传栏、小广播台、宿舍文化园地等宣传阵地,采用主题班会、演讲会、讨论会以及参观展览、征文比赛等形式营造氛围,让学生置身于这一氛围之中,使他们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认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其次,德育工作者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学生,用亲情找回差生失去的良智,用友情激发他们几乎泯灭的自信,逐步引导学生观察现实、体验生活、追求真善美,融行为规范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于一起,使学生真正悟出一个道理:只有现在做个好学生,将来才能做个好公民。
再次,所有教职工都要坚持循循善诱,以事明理,要耐心地通过一事一评,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辨别善恶,使他们懂得什么事值得做,什么事不能做,通过自我评价活动,增强他们的自尊,让他们在接受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萌发自我践行的冲动,从而变“要我这样做”为“我要这样做”。
二、交给方法
大凡对自己要求不严的学生大多缺乏进行自我教育的方法,因此,公民道德教育中,教给学生方法,组织学生有序进行道德实践训练,加强自我体验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好途径。在进行礼仪教育时,我们可以在校内让礼仪标兵挂牌示范,这样既可以使礼仪标兵体验到一种荣誉感,又可以使其他学生在标兵的率先垂范下受到感染,自觉接受明礼诚信的教育;在校内开展“青年自愿者”活动时,有意安排他们互相帮助,甚至带他们走出校门,接近群众,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乐于助人的精神,使他们置身团结友善的氛围之中。在校外实训时,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先进企业,围绕“什么样的人才最受企业欢迎”的主题,请企业家讲创业史,请先进职工谈奉献精神,对学生进行活生生的敬业奉献教育,还可以通过写日记、设座右铭,对照校纪班规找差距等活动,有意识地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我体验能力,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三、把握原则
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紧扣文明班集体建设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中心环节。
只有把班集体作为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影响源,才能使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新的集体。
中学生心理独立性较强,只有在充分尊重其人格满足其心理需要时,有意识地引导他们与同伴合作,培养他们的合群性、集体性,来改善学生在集体中的地位和关系,从而影响学生的思想行为。首先,要使他们确定主人翁意识,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倾向,让他们个个参与班级体形象的设计,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其次,在实施一人一岗制过程中,及时岗位互换,深化自我体验。班级成员既是管理过程的参与者,又是管理成果的受益者,使每个同学通过体验,准确把握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形成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为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形成奠定基础。
四、榜样引路
向学生提供道德评价榜样,有助于发展学生的道德评价能力,是引导学生“得到崇高思想,并做出崇高行为的唯一途径”(爱因斯坦),也是把规范学生推向合格公民的必由之路。
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是自我教育能力的基础和前提。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感人的典型,教育者应及时抓住这些典型材料,组织学生开展道德评价,激发学生对榜样的执著追求。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榜样则是他们人生十字路口的一支鲜红的路标,适时提供各类型榜样,让学生按照范例评价自我,学会认识和评价别人,并且把别人和自己比较,为认识和评价自己提供标准和依据。这样,抽象的道德理论才能具体化。在展开自我评价时,教育者再适时运用诱导机制,促使青少年进行批判性发思,唤起内省过程中主题的正义感、义务感、责任感、道德感。内省过程的完成和升华,就会驱使其作出具体行为的修正。自我教育自然生效,这充分体现了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律支持;公民
公民道德就是围绕公民权利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关系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施可以极大地提高人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认同。法律与道德教育息息相关,公民道德教育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必然性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来说,法律具有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强道德教育,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公民道德教育需要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道德教育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内容,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文明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为道德教育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目前道德教育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还存在着道德沦丧、是非混淆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现象。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在法律的支持下,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律作为规范化、制度化、客观化、权威化的社会意识,对道德教育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而道德教育通过法律的不断支持,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法律相配套的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法律支持是公民道德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要求
道德规范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的,是一种软性调节,具有明显的非强制性特征。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社会里,只有道德存在是绝对不够的,社会需要另外一些约束机制来明确道德规则的内容和范围,这些约束机制就是法律。法律以明确性、制度性和威严性弥补了道德教育的不足,它把基本的道德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将其系统化、具体化、明确化,使道德原则成为易于遵循且带有法律权威的广泛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道德规范的实现。目前,社会正经历着多方面的变革。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局面,面对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面对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某些负面效应,道德教育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要通过立法活动使一部分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制度化、明确化,再通过司法活动使这部分明确化了的道德规范取得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以法律来推进道德建设。否则,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与奖惩机制,公共服务意识无以确立,道德高尚者最终只能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或被同化,或归于消亡,道德教育也就无从谈起。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与特点
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是以国家机器(警察、法庭、监狱等)为后盾,靠法律制裁这种强制手段起作用的。道德则是诉诸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通过教育的手段,形成广泛的道德舆论及良好的道德环境,来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
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是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通过法律所包含的精神、规范、制度、环境、文化等内容,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规范、引导、确认、限制或保障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建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与法律相配套的社会道德体系的社会实践活动。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直接把社会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强制;二是法律通过奖励或惩戒等手段促进道德水平的提高;三是法律的实施过程也是对社会价值观进行道德整合的过程。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公民进行自我道德教育的过程。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不仅表现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方面,而且还表现在表扬和奖励先进,树立先进典型方面。因此,道德教育的法律支持,主要是以法律自身高度的思想内容和崇高的道义精神,以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的。可见,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强制性。法律把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成为法律上的义务,要求全体公民一律遵行,没有例外,体现了法律对支持道德建设的强制性。第二,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创新性。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各有其独立的理论体系。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则是在理论上对二者的嫁接,是优势上的互补而不仅是简单的叠加和罗列,体现了在科学理论上的创新性。第三,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先进性。社会发展到现阶段,一方面多元的文化环境和思想意识使得社会环境空前活跃;另一方面,社会的良性运行对个体成员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时代呼唤合适的制度和理论指导。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正好是社会所需,体现了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性。第四,法律对道德支持的目的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肯定合法行为,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可以教育人民遵守法律,改恶从善,起到了道德教化的作用。第五,法律对道德支持的辩证统一性。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体现了事物之间联系的必然性。道德和法律虽是不同的治理手段,却可以在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上达到二者的辩证统一。
三、法律支持公民道德教育的途径
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道德教育的同时辅以法律手段,强化法律的支持作用,结合道德的软约束和法律的硬控制。
(一)在普法过程中宣扬和表彰高尚的道德行为
加强法治重要的是要进行宣传和教育,只有当道德成为公民个人的自觉追求、内在需要和自主行为时,才能实现它特有的功能。因此,要通过公民法制教育把法律规范内化为个体的守法行为习惯,实现对个体行为的外在强制。在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上,不断增强公民的道德观念。科学的法律宣传有利于树立崇高的道德观念。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当前形势下,各级政府要加强正面宣传,表彰道德的先进典型,为广大群众树立真实、感人的模范形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宣传部门、新闻媒介要广泛宣传榜样的先进模范事迹,并给予他们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激励,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要利用各种形式,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并利用法制监督机制,建立起隐性的道德教育系统,为道德教育提供保障。
(二)在立法过程中吸收和确认道德教育的规范
从社会的发展来看,道德是基础,法律是主导。法律只有和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基本吻合,才能获得普遍效力。因此,一部真正的法律必须体现和保障维系社会存在的基本道德义务。加强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把一些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直接纳入法律规范中,依靠一定的强制力量来督促执行,这就使“法”与“德”交叉渗透、融为一体,使德治与法治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只有在立法过程中吸收和确认基本道德规范,才能真正做到对道德教育的有力支持。
中国是一个有深厚道德基础的国家,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宗法关系为纽带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演进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庞大而严密的道德文化体系。在这种伦理精神中,不乏作为中国传统文明价值的合理内核。但不可否认的是,以往的伦理道德在现代社会中也具有消极的影响。法律能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对传统道德的精华和糟粕作出明确的辨别,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可以说,法律在道德建设中表现出继承、批判传统与促进文明发展的统一。
(三)在执法过程中否定和惩罚严重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
良好法律的实施过程其实也是社会道德风尚的实现过程。通过法律实施来维护、促进道德风尚,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缺德行为予以否定甚至制裁。对整个社会产生警示作用。其次,道德的法律强制还表现为法律能为人们提供和保障行使道德权力的空间。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拥有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道德监督和批评的权力。实施道德批评和监督要靠法律对公民权力的设置和保障来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有道德教育是不够的。道德的约束毕竟是一种软约束,没有法律手段作后盾,道德的作用常常会由于缺乏必要的强制力量而显得软弱无力。而且“人性”中总是有“自利”的因子,有“好声色”的欲望,对那些没有自觉性的人,对那些明知故犯的人,道德是无能为力的,所以,必须强化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作用。国家要利用法律的约束机制,通过公正执法、惩治违法和不道德行为来强化公民的守法意识,规范公民的守法行为。国家要通过严格执法,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只有严格执法,打击歪风树立正气,体现时代风貌的道德才能顺利发展,才能为公民道德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从维护和保障社会的稳定来说,法律和道德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但二者的作用又是不同的,不可相互替代。只有相互配合,双管齐下,法律与道德才能既保持外在张力,又相互契合。公民道德教育只有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实现功能互补,才能相得益彰,使公民全面健康发展,社会稳定、有序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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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励学生自主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注重儿童实践、注重儿童自主参与,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务必力戒空洞说教和形式主义,要多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儿童在行动中明理,在实践中锻炼,学会自己教育自己。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在课堂教学中,我校要求授课教师在备课中要把德育内容反映在教案当中,在课堂上,结合课文内容灵活多样进行德育渗透教学;同时利用每周一班会课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环保、礼仪、诚信、自律”等方面的主题班会,在教育中逐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2、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我校通过活动,使各班学生出现你争我赶的局面,并从没个班中抽出部分优秀的学生对学校进行监督反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
3、每周一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教育活动。
国旗是祖国的象征,教育学生热爱国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在学生中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使学生在老师各家长还有社会人士的真确指导下,引导学生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更为红旗高高飘扬而奋斗。
4、开展行为规范实践活动,进行礼仪教育。
每班每两周给学生上一节礼仪课,所讲的礼仪都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编排的,让学生模拟实践,表演怎样才能做到待人接物有礼貌。我们坚持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养成训练,学生逐步形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变得文明礼貌多了。
5、开展“三个弯弯腰”活动,进行环保教育。
要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环保的意识是不能没有的。我校首先在学生当中开展环保主题活动,让学生“见到果皮弯弯腰;见到纸屑弯弯腰;见到塑料袋弯弯腰”成为自觉行动。
6、开展“孝心献父母”主题活动,进行传统美德教育。
在进行传统美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根据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现在的学生独生子女多,不少孩子只知受爱,不知爱人,孝敬父母就更无从谈起了。针对这一现象,我们组织了“孝心献父母”这一主题教育活动。
二、积极为学生创设道德建设的社会实践场所
学生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长、教师和全体社会成员的通力合作。
1、小公民道德建设走进家庭。
家庭是学生道德教育的摇篮,是学生道德教育最重要、最基础的阵地,对于学生道德习惯的形成着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我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广泛向家长宣传道德建设计划,积极求得家长对孩子参与活动,在家中给学生当好“小帮手”、“小主人”等提供机会和条件。
2、小公民道德建设主动与社会联网。
在对学生进行小公民道德建设中,我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来支持和参与,其中我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邀请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老领导到校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2)利用社会活动场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我校每学期都组织学生参加读书征文竞赛活动。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存在主要问题:其一,未成年人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方面观念淡薄,缺乏遵守公德的意识。其二,未成年人在物质追求方面上,表现出贪图安逸、相互攀比,精神世界空虚,无远大理想,上进心不足。其三,学校、社会、家庭教育比较难做到三位一体,互相渗透,出现学校教育和社会、家庭教育逆向异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