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校纪校规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我是戏剧影视文学系2004级二班的李xx。说真的,我从小写过很多检讨书,可以称之为道中高手,可是这次,我想了好久,却仍不知如何下笔。或许在我看来,人生总是在重复中度过的,也因此我才对写检讨有些麻木了。
但这次却不知为什么,我竟有些不知下笔,大概是自己都知道自己这次犯的错太多太大,所以竟无以言语。辅导员在以前开系会的时候,我总是埋头干其他的事情,很少认真听过——除了刚进大学校门开的那次系会——因为我总觉得我只要稍微注意下,就不会触及校规校纪。但我终究还是忘了,我这懒惰的本性。而我这懒惰的本性在上学年下学期的时候,发挥到了无以复加的极致。每天昏昏迷迷,终日不知学习,反而以其他理由来逃脱旷课的责任。
我上大学以来,竟然还不知道校规校纪的作用,但是,我想,现在我知道了。如果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放任自己,而不去上课,那这个学校还是什么学校呢?正是因为校规校纪的存在,才使我们不得不去上课,才能维持住学校的日常教育生活。
后来,在五月中旬的时候,系里的老师找到了我,并跟我进行了不止一次的谈话。当老师告诉我旷了多少节课时,我才感到太过吃惊,没想到自己竟在短短的半学期内,旷课就达到了60多节。我一时之间,竟不知所措。后来我写了份检讨交了上去,并说自己在这学期剩下的时间里,不再旷一节课,迟到一次。我做到了。
在这期间,我有时候想,我是不是真的应该离开一会儿了,这个问题缠绕了我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我却一直下不了这个决心。这学期开全体系会老师通报上学期的处理情况时,我突然想起一个自己以前从来没有问过自己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逃课?是啊,我为什么要旷课?学生的本职不就是学习么?在大学生活这么宽松的情况下,我仍然做不到按时起床上课,那在以后的生活中,我如何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我可以说我只是单纯的想享受而逃课?可以说自己不喜拘束而逃课?可以说因感觉学之无物而逃课?可以说忙于其他事务而逃课?不!都不能!
人这一生中,必定会有检讨和自我检讨的。当然大多数人,并不会像我现在这样,因为由于系里的要求而做检讨,而是主动的去检讨自己在以往生活中的不足。而我就是缺少这种勇于自我检讨、自我批评的勇气,以至于很多陋习在我身上存在过久,却仍不知悔改。而我却也一直在逃避我应该承担的责任。当听到旷课这么多时,我的第一反应竟不是如何去承担,而是怎样去离开。这无疑说明我是怯懦的。
我还有什么可以去浪费呢?大学四年时光,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近两年半了。自己仔细想来,这两年半由于自己的不认真,真的没有学到多少东西,而周围同学们却一个个的认真学习。刚进大学时,我觉得与他们的知识水平不分上下,可是经过这两年的洗礼,我知道我实际上已经被他们落下太多太多。幸好,这次醒来的还算早,虽然只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了,但是我想,在我的加倍努力下,我虽然不能保证在毕业时完全赶超他们,但至少不至于毕业时自己一无是处。
我必须要学会坚强,必须要去承担,因为这一切的错,都是自己的懒惰造成的。这虽然有点像亡羊补牢,但却毕竟还是未晚。人这一辈子不就是在认知自己的错误与改正错误中长大的么?自从大一结束,自己认识上的松懈,以为大学生活也不过如此,所以才在要求上渐渐的放松了,可现在,我既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又怎能再跟上学期一样放纵下去?我保证在剩下的大学生活了,做到尽量不旷一节课,尽量不迟到,并且在以后的生活里,学会主动的检讨自己以前的不足,以便让自己成个有用的人才。
此致
同学们,求学阶段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就像是手中刚刚拿到的新书一样,散发着油墨的清香,蕴藏着很多待开发的秘密,需要我们去探索,“言行规范,健康发展,学有所长”是学校对我们的要求。因此,正如今天一样,当我们迈进校门的那一刻起,我们要说,新的一天我们要从遵守纪律做起。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纪律是做好一切事情的保障,没有纪律的约束,是什么事情也做不好的。大家知道,鲁迅先生书桌上的“早”字,是严格自律的表现,是自觉守纪的典范,正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才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曹操“割发代首”,带头守纪,古往今来传为佳话。
在开学后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清楚地看到我校大部分同学都能遵守纪律,进入正常的学习状态。但同时我们也感受到在校园中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比如做操时,有人急冲冲地下楼,奔向整齐的队列,有的人缓慢地集合,懒散地做着动作。课间休息时,有的同学在楼道里互相追逐,大声喧哗,在楼梯上跑跳拥挤,涮完拖把任水龙头的水肆意流淌,随手乱扔果皮纸屑等等。是什么原因使我们的同学有如此的表现呢?
原因之一是一部分同学的思想意识不到位,文明守纪的习惯未能养成。原因之二是我行我素,缺乏一种集体的团队精神。因此,我们有必要认识纪律的内涵,纪律的重要性。那什么是纪律呢?纪律是一个团体为了维护集体的利益并保障学习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条文规范。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就是我们必须遵守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还有我们学校的校规校纪,它通过我们一段时间的坚持与实施,内化成为我们自觉的习惯,长期的行为。有良好的纪律是每个学校,每个人,每件事获得成功的保障。好的纪律会给我们带来益处,不良的纪律会给我们造成严重的后果及影响。我们只有统一了认识,才能在前进的步伐中步调一致,维护好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所以,我们从现在起要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然而哪些是我们小学生要养成的好习惯呢?那么如何才将校规校纪内化成为我们自觉的习惯呢?首先是思想意识要到位。在生活、学习中我们有着各种不同的习惯,当我们做某件事情时,首先要想一想,你的做法是否对集体、对他人有利,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我们坚决不能做。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课堂上,专心听讲是对老师最大的尊重;升旗仪式上,你全神贯注、目送国旗冉冉升起,是对祖国最深的敬意。只要我们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的校规校纪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小学生,我们的学校就一定能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这次犯错误,在接受老师的教育及批评后,自己想了很多东西,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学院的纪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懊悔。
老师一开学就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安全责任,提醒我们回去一定要先请假,可我却没有把学校和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老师说的话,没有重视学院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应该把老师说的话及学院颁布的纪律紧记在心。
对不起,我错了!
我知道,老师对于我的犯学院规章制度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学生,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如今,犯了错误,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种行为给学院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破坏了学院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个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年级纪律性,对学院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意识到对于安全责任的忽视也是对自己对家长的一种不负责任。
每一个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每一个同学也都希望学院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学习,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学院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同学都这样犯错,那么是不会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在此我真诚地接受批评与教育。
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自己还是很想好好学习的,学习对我来是最重要的,对今后的生存,就业都是很重要的。希望老师,同学们能给予我一个做好学生的一个机会,我会好好改过的,认认真真的去学习 ,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好好学习,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论在学习还是在别的方面我都会用学院的纪律来严格要求自己。
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
我对此很惭愧。相信同学们看到我的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误,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同学们可以原谅我的过错。我也会向你们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对于这一切我已经进行深刻反省,恳请老师和同学们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做好。
一、高校行政执法行为可以被诉的法理依据
我国高校现阶段按举办者的不同分为公立高等学校和私立高等学校、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投资主体的不同以及由此带来的受益方式的不同。高校的运作方式、办学主体可以多元化,但教育是公益事业,教育活动必须是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高等教育法》在确定高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时并没有区分公立高校还是民办高校。可见,在我国,公立高校和民办高校的性质是相同的,都是事业单位法人。
我国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在从事高等教育活动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既包括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也包括教育民事法律关系。高校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时,有时处于行政主体的地位,有时处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高校处于行政相对人地位时,其权利义务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区别。这里要研究的是高校在高教行政执法中作为行政主体的地位问题。就我国而言,高校可以被认为是因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即教育行政管理权而成为行政主体的。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为被告。如果相对人认为学校的行为违法或不当,则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实践中为了加强我国教育管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将一部分教育行政管理职权授予学校行使,这些管理权应当属于高校行政执法权。因此,高校在运用这些执法权力进行管理时,高校处于高教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故当学校根据授权作出行政执法行为时,如果相对人对与此有关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学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高校败诉原因的分析
高校被提起行政诉讼尤其是在“田永案”和“刘燕文案”中,法院判决高等学校败诉,这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高校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教育行政立法的滞后
近年来,我国的教育立法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颁布了不少涉及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新形势下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实体法欠缺,现有的法律、法规条款比较原则,缺乏实施细则;另一方面,行政程序法的欠缺使得高校的很多处理行为缺乏规范化。另外,在法律授权高校自定规则的情况下,没有对高校在多大的授权权限内制定规章作出明确规定。因此高校在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自由裁量的幅度很大,产生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的错误,这也造成了高校处于被动地位。
现行法律对学生具体权利,包括公民权利在教育教学中的细化内容没有明确表示,对权利内容的具体要求除去《高教法》、《教育法》外,现行法律专门保护学生权利的内容是凤毛麟角,学生对校方处分不服拥有的申诉权,在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难以实行。故随着法治的不断发展,对学生权利的模糊规定不能满足高校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在发生了教育纠纷时就更倾向于选择法院诉讼这一司法救济,将高校推向法庭。
(二)高校制定的校规校纪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应当承认,长期以来高等教育内部一直适用自己的规章制度并没有学生对此提出质疑。但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求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因此学生告学校的情况也屡屡出现。实践中很多情况下,法院判决高校败诉的理由之一就是高校作出公共管理行为的依据与上位法相抵触。目前我国法律授权高等学校包括有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但其制定的实施细则里面对于比规章更高要求的规则,学校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救济机制。学校据此作出的行政行为就很可能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如果高校在自定校纪校规时不符合上位的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忽视了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不能在学校权力和学生权利之间寻求一种平衡,那么高校败诉也是在所难免的。
(三)高校作出的处分决定违反了程序正当的要求
高校进行教育行政活动应依法管理,学校不仅制定校规校纪应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行使正当权利也要符合法定程序。但是高校的行政职权长期疏于程序制约。而必要的行使和正当的程序是决定学校处理决定是否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这个问题和缺陷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和弥补,一旦发生纠纷,学校就会陷入被动并承担败诉的风险。
三、避免高校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方法
(一)通过非诉方式解决高校教育纠纷
“诉讼虽然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却并不一定是平衡冲突的最优选择”。高校可以采取措施使得纠纷在司法救济之前解决,受教育者的权利得到了非诉救济,高校被诉的局面自然就会减少。
1.调解。调解是指经过第三者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高校可以考虑专门成立一个调解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可以不是常设性的,它由高校、学生、专家等组成,专门处理教育纠纷。
2.内部途径的申诉。这里的内部途径不是高等教育机构的内部,而应该是整个高等教育行政系统内部。一般来说有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教师法》第39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当教育纠纷发生时受教育者要求或学校认为应举行听证的,可以进行听证,具体运用可参照行政法中听证制度来操作。
3.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程序主要针对行政性的教育纠纷来讲,民事纠纷没有复议程序。高校教师、学生在认为学校作出的执法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主管高校的行政机关复议,行政机关应依据自己的职权做出相应的决定。行政复议是通过上下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内部裁决来监督和解决教育纠纷,可以相对灵活和高效的解决矛盾,避免诉讼的发生。
(二)完善高校的教育执法行为以规避诉讼风险
1.完善高等教育立法内容,健全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研究高等教育立法问题可以为高等教育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高等教育立法应该遵循“实用性”原则,使其应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做到“与时俱进”。同时需要强调高等教育立法的可操作性。我国的高等教育立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但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相比,我国的高等教育立法还有很多方面需要丰富、完善。建议对现有的高等教育法规进行清理,及时进行立、改、废。另外从《高等教育法》的实施状况来看,建议尽快制定与《高等教育法》的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力求形成一个完善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
2.严格规范高校行使行政职权的程序。正当程序已经成为目前学生在政府和高校的教育管理活动中主张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法院已受理的高校诉讼案中,“程序瑕疵”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施瓦茨认为“根据正当程序要求,在学生因其不轨行为而被公立学校开除以前,必须给其通知并受审讯(即听证)的机会。法院一旦确认,正当程序条款适用于公立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生的决定。”为了避免管理运行的无序性和随意性,在高校行使管理职权时引入正当程序原则,建立科学、合理、严格、公正的程序机制是极其重要的。
关键词:城市绿地;小游园;规划设计
Abstract: Small garde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ity green space, is also an important supplement to city green quantity, in order to meet the people's fitness, entertainment, leisure plays an indispensable role, it also plays adorning streetscape, beautify the city environment, an important role to improve the city'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design of small garden city planning from several roles, small garden city planning layout and planning and design method and so on, hoping to help peers.
Key words: city green space; garden; planning and design
中图分类号:S731.2
1 城市小游园设计的原则
城市小游园也叫游憩小绿地,是供人们休息、交流、锻炼、夏日纳凉及进行一些小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是城市公共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计中,设计师应把握好以下要点:
(1)特点鲜明突出,布局简洁明快
小游园的平面布局不宜复杂,应当使用简洁的几何图形。从美学理论上看,明确的几何图形要素之间具有严格的制约关系,最能引起人的美感;同时对于整体效果、远距离及运动过程中的观赏效果的形成也十分有利,具有较强的时代感。
(2)因地制宜,力求变化,如果小游园规划地块面积较小,地形变化不大,周围是规则式建筑,则游园内部道路系统以规则式为佳;若地块面积稍大,又有地形起伏,则以自然式布置。城市中的小游园贵在自然,最好能使人从嘈杂的城市环境中脱离出来。同时园景也宜充满生活气息,有利于游人逗留休息。另外要发挥艺术手段,将人带入设定的情境中去,做到自然性、生活性、艺术性相结合。
(3)小中见大,充分发挥绿地的作用
①布局要紧凑:尽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将园林中的死角转化为活角等。
②空间层次丰富:利用地形道路、植物小品分隔空间,此外也可利用各种形式的隔断花墙构成园中园。
③建筑小品以小巧取胜:道路、铺地、坐凳、栏杆的数量与体量要控制在满足游人活动的基本尺度要求之内,使游人产生亲切感,同时扩大空间感。
(4)植物配置与环境结合,体现地方风格。严格选择主调树种,考虑主调树种时,除注意其色彩美和形态美外,更多地要注意其风韵美,使其姿态与周围的环境气氛相协调。注意时相、季相、景相的统一,为在较小的绿地空间取得较大活动面积,而又不减少绿景,植物种植可以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乔木以点植为主,在边缘适当辅以树丛,适量增加宿根花卉种类。此外,也可增加垂直绿化的应用。
(5)组织交通,吸引游人。在道路设计时,采用角穿的方式使穿行者从绿地的一侧通过,保证游人活动的完整性。
(6)硬质景观与软质景观兼顾。硬质景观与软质景观要按互补的原则进行处理,如:硬质景观突出点题入境,象征与装饰等表意作用,软质景观则突出情趣,和谐舒畅、情绪、自然等顺情作用。
(7)动静分区。为满足不同人群活动的要求,设计小游园时要考虑到动静分区,并要注意活动区的公共性和私密性。在空间处理上要注意动观、静观、群游与独处兼顾,使游人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空间类型。
2城市小游园在城市中的作用
2.1装点街景、美化市容
小游园多分布在城市的主、次干道两侧,以植物造景为主,结合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园林设施的营建,展现自身形式的一幅优美的画面,并与城市建筑协调呼应,装点城市景观。由于游园的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因此,对提高街道绿地的文化艺术品位也起着重要作用。
2.2发挥园林的生态效益,改善城市环境
小游园建设要求绿地面积在80%以上,植物配置以乔、灌、草、花相结合为主,植物种类较多,覆盖率高,具有降温、吸尘减噪、净化空气等功能,使人们能在城市的喧闹中寻得一块“净土”。
2.3增加城市绿量、弥补城市公园的不足和不便
城市小游园多分布于居住区、商业区、行政区等市民比较集中的场所附近,再者小游园占地面积较小,投资少、见效快、设备、设施简单,与装饰性欣赏绿地相比,它又具有园路、景观灯、座椅、亭、健身设施和园林小品等景观,使游人既可欣赏绿地景观,又有活动空间和休息环境,而且使用极为方便,因此,是居民娱乐、健身的极好场所。
3城市小游园规划设计布局形式
3.1规则式小游园
根据有无明显的对称轴又可将规则式的小游园分为规则对称式小游园和规则不对称式小游园两种。规则对称式小游园有明显的主轴线、绿化、建筑小品、园路等园林要素成对称式或均衡式布置在轴线两侧,视野开阔,给人以华丽、简洁、整齐、明快的感觉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规则不对称式小游园的绿化、园林设施、园林小品等园林要素都依照一定的几何图案进行布置,但整个绿地有明显的主轴线。
3 2自然式小游园
又称为不规则式或自然式,其特点是:无明显的主轴线;场地富于变化、广场、水池的外轮廓线和道路曲线自由灵活,无轨迹可循;建筑物的造型和布局不强调对称,善于与地形结合;并以自然界植物群落为蓝本,构成生动活泼的园林植物景观。自然式小游园布局灵活,给人以自由活泼、赋予人们自然气息。
3. 3混合式小游园
混合式的布局手法比较适合于面积较小的混合式小游园,综合了规则式和自然式两种类型的特点,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它既有自然式的灵活布局,又有规则式的一览无余,使园林植物、园林设施、园林小品与周围的游园设计相协调,另外,在规则设计时应处理好规则式与自然式过渡部分的衔接。
4城市小游园的规划设计方法
4.1因地制宜、力求变化
在小游园的规划设计中,要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要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利用规则用地的地形、地貌,进行规划布局,创造出使人从嘈杂的城市环境中脱离出来、进入自然的感觉,同时园景也宜充满生活气息,吸引游人停留。
4.2布局合理、简洁明快、鲜明突出
小游园的平面布局不宜复杂,应当使用简洁、明快的几何图形。在功能分区上要满足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和不同爱好人群活动的要求,进行合理分区,在空间处理上考虑公共性和私密性特点,注意动态、静态景观,群游与独处兼顾,使人们在小游园中都能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空间类型。
4.3小中见大,注重园林植物景观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由于小游园面积普遍较小,因此如何在较小的空间中进行合理布局,使人产生“大”的感觉,是小游园规划设计中应重点探讨的问题,绿地布局要紧凑,尽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绿地空间层次要丰富,可利用地形、道路、园林小品、园林设施进行分隔,利用隔景、障景手法、增加景深,形成“曲径通幽”的感觉。利用园林植物、水体等软质景观与周围的建筑物、园林雕塑廊架等园林设施相结合,形成和谐的绿色空间。
4.4突出植物造景
小游园的植物造景要体现地方风格、城市风貌,园林植物如树木、花草的选择、配置、构图意境等方面要显示地方特色,多以当地特有的乡土树种为主,选用城市的市树、市花等或在配置、构图时与城市历史文化相结合。进行植物配置时要注意乔灌草相结合,使较小的空间取得较大的活动面积,又不减少绿色景观,同时,也要注意园林植物的时相与季相的变化,使小游内“春有绿叶、夏有浓荫、秋有色叶、冬有白雪挂枝”的季相变化,使四季景观不同。
5结语
城市绿地是城市居民日常接触最多、最常用的一种绿地形式,且最能反映一个城市的绿地状况,因此做好城市绿地小游园的规划设计不仅有利于满足城市绿化,也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表现。
参考文献
1胡长龙.园林规划设计[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2叶振启.园林设计[M].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