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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仿徨在红灯的路口,即使旁边就是绿灯。
不会忘记自己要走的路,而且,我要一直走下去,一直。
在火车上,看见的风景尽是倒流,而且很快很快,一点都不停留。它总是那么地赶时间。我试问,它要去哪呢?看着一遍遍同样的风景,走着一遍遍走过的道路。最后还是只能在规定的铁轨上行走,它只能在那里徘徊。它也很想,很想挣脱吧,去过自由的生活,走自己不曾走过的路。它说,无所谓的。
风华正茂的青春残留着幼稚的想法,我们却是执着的,生在荆棘里的花,最后还是遍体鳞伤。
斑马线是行人们踏出的寂寞,那么简简单单的条纹。
城市很繁华,犹是火树银花,大大小小的车辆川流不息。忙碌着,寂寞着,紧张着,无奈着……风景就只能是这样么,在众多的十字路口,我们会不会迷路?滔滔江水、繁灯初上。就只能是这些在守护这座繁华的城池了吧。
活在这座城市,每天与陌生人擦肩,却又不知道到了明天该干什么。可笑。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突然喜欢上了这句歌词。
一朵烟花,开到荼蘼。在行云流水般夏季的盛世时,我冷却了对文学的那些热情,爱上了那些不起眼的尘埃。因为很低。除了这些风花雪月的文字,还有什么好值得珍藏的。若说,就在几秒时,做错了的选择还可不可以按键进行删除。
2008年,我和我的朋友们各奔东西。小商是我远离的朋友中的一个。她以绝对的胆识和运气考入了西安一所只在黑龙江省招一名学生的大学。她让我们所有人惊羡。在我心中,小商一直是个睿智的人。看《狼图腾》时学会了这个词,从那以后,我一直用在小商的身上。从我认识她开始,我便知道了自己有多么的不值一提。小商是我眼中语言高手,我臣服于她的语言艺术。有了这个闪光点,她的小眼镜,她的不苗条的身材,她走路时摇摆的姿态,都成了我眼中新娘的嫁妆,是无与伦比的修饰。
高考后,我们都沉默了好久。我是出于自卑,高考的失利无疑是我二十年来最大的阴影。她的原因只有她知道,但最终她做了那根引发大象打喷嚏的羽毛。半夜的短信打破了所有的沉寂。短信的内容是一首歌的歌词:
我们曾经同路走,我们曾经是朋友,人生的路坎坎坷坷,让我们有了不同的追求,你在你的路上走,我在我的路上走,别以为那岁月匆匆而过就忘了我们是朋友。
我静静地看,静静地体味。我们一起走过郁郁葱葱的三年高中生涯,我们共同经历过硝烟四起的高考时光,我们曾经那样的接近,又慢慢的走远,曾经一起忧伤,也曾放肆地谈论未来理想。我曾坐在校园的假山上许下幼稚的承诺,带她离开北方,去爬一次真正巍峨的高山,也许你早已忘记,但这承诺却埋在我年少的记忆里,不曾磨灭,就像你给我表演过的魔术,简单,却让我眼花缭乱。
在我的高中生活里,小商扮演了那个榜样的角色,让我敬佩着,企及着。我不止一次的想,她怎么能用最单纯的词语讲出那么智慧的话?她在给我的毕业赠言里写道:“我希望用我微薄的温暖去温暖你前进的路。”如果现在还能再见面,我会问她:“我可不可以要求你能温暖再久一点?”
当时,小商用她孩子的口吻告诉另一个还是孩子的我好多好多重要的东西。她告诉我:“为理想奋斗的时候,什么都不要想。”她告诉我:“在正经事面前要学会成熟,成熟而不复杂的人才有魅力。”她还告诉我:“坚持,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不是为了向别人证明,而是要活出个样来给自己看。”她还说了好多好多,但我记住的都是我难以做到的。在她明白这些道理的时候,我还只会傻傻的听,沉浸在幻想的光环里,等到我被生活重压所创,开始认真思考她说的话的时候,她应该已经将这些道理运用成熟了,相比之下,我又被她落下一大截。
她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在我成长的路上做了好久的路标。但高考就像一个善写悲剧的作家,再美好的开头,总会有一个悲凉的结尾。我和小商终究各奔东西。高考的压力使勇敢的小商更加勇敢,使优柔寡断的我更加优柔寡断,于是,小商去了西安,我依旧留在本省。
那次短信之后我们开始有了联系。毕业季,寝室里的考研失败的大四学姐收拾好行李马上要踏上求业的征程,我的心烦乱到了极点,开始整夜的失眠。我对小商说:“大学让我迷茫,让我觉得无趣。”几分钟之后,她才回过信息。“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只要能不被学校的风气所扰,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且能不断地为之努力奋斗,这就比什么都重要。”对着黑暗里闪烁的手机屏幕,我的眼泪再次打湿了枕头。她总是能一针见血的猜透我的想法,并能不动声色地抚平我心中的悸动和烦躁。
2008年,让我流泪最多的一年,那年我18岁。透过高考战场上迷茫的硝烟,我看到小商踏上飞驰的列车奔向了我心中的临城——西安。我泪眼婆娑地想起从前,想起校园里布满我们足迹的那座假山,想起因为郭敬明而共同仰望的那片蓝天,想起黑板右上角高考倒计时上不断更新的数字,还有我们装满考试复习试卷的大大背包,它几乎压垮了我们的信仰,却见证了我们用习题堆砌起来的成长。
——题记
(一)
生活一直是循规蹈矩的,上课,下课,放学,补习。
我唯一的乐趣是在家门前那家叫“KISS”的很大的音像店,回家时习惯似的在里面停留一会,听着店里让人神魂颠倒的RAP,翻着偶像新出的CD,却迟迟不敢买下,犹豫许久后,还是低头走了,但刺激的音乐还带着些许意犹未尽充斥在短暂而令人回味的快乐中。
每天,看着JAY的专辑,已经很满足了。
直到那天,看见一个同我差不多大的男生,侧影有一点像JAY,他皱着眉,也犹豫地看着JAY的专辑。店员告诉我这是最后一张了。
可能是担心往后很难再看见了,我果断地掏出两个月的零用钱,买了下来。
看着珍藏版的CD,我的嘴角微微翘了起来,欢快的走出了音像店,期待着JAY悠然的歌声。
通、通、通……
是刚刚那个男生。
他略带歉意地问我,可不可一把那张CD卖给他,他给我两倍的钱。
望着手中来之不易的专辑,上面很炫目的JAY,沉默片刻后,我坚定的摇了摇头,说,这是我的期待,犹豫了很久的期待,我不会送给别人。
那男生失望地望着炫目的JAY,撇了撇嘴,有些吃力的拎着书包走了,淡淡失落的背影也很帅气,我莫名的望着男生,他静静的,走进了茫茫人海,和一片喧嚣中,走出了我的视线。
蓦然,我有些歉疚,好像,这是我第一次坚定的拒绝别人。
我是个很容易犹豫的人。
(二)
尔后的一个星期,生活很平静,也没有在音像店中看见那个失落的男生,他一定在别处买到他期待的专辑了吧。
JAY的歌又一次触动了我,雨天,听着他的歌,每一个节拍,每一个字音,都令我悸动,诗意的音乐,忧伤的歌词,很快让起伏的心,如止水般平静,或许,那男生和我有同样的感受吧。
某天,班sir带来一个男生,是一个转学生,希望大家能和他愉快相处。
我认出了他,是那个背影落寞的男生,他也看见了我,对我笑了笑,露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我不好意思的点点头,重又低下头去写作业。
很巧,他成了我的同桌。
我没有来的及向他道歉,他已经很欢快的开口了,他说,谢谢你没有把专辑给我,那天生日我收到了同样一张。我如释重负,说,做个朋友,我叫“雨”。男生调皮的问,什么朋友?我说,好朋友。他很乐意。他说以后就叫他“枫”。
我经常会随着别人心情而快乐、忧伤,但也是个很侠义的女生。枫也很侠义,他常帮着我把那些欺负弱小的男生打的痛叫。枫打架时很帅,觉得像日本漫画里桀骜不驯的不良美少年。
我说话很直白,甚至有些伤人,枫说,我说话很没数,像洋葱一样让人掉眼泪。所以他更喜欢叫我“洋葱”。
枫很喜欢笑,他说笑可以让所有伤心的事抛掷脑后,也可以让别人一起快乐。
和枫在一起,我每天都在笑。
枫走进了我循规蹈矩的生活中,自己熟知的世界被打乱了。
(三)
午后的操场,阳光散发着迷人的馨香,水蓝色的天空,丝丝缕缕的云絮,被照地透亮的树叶……
我和枫都喜欢午后的操场,和让人心悸不已的篮球声。
非常默契,每天午后我都会坐在篮球场边茵绿的草地上,五分中后,枫一定会夹着动漫杂志,提着两听COKE,像王者归来一样走向我,然后“哗啦”一下舒展四肢,“大”字形躺在我旁边,眯着眼看着我翻动杂志,企图瞧瞧有没有小狼的消息。我总是会笑枫,一个不羁少年怎么会喜欢上《TSUBASA翼》这种漫画,枫听了不生气,也笑道,一个江湖女侠,怎么会喜欢上少女纯情漫画。然后,“噗嗤”打开易拉罐,灌起COKE。我不甘服输,高了八度音,和他拌着嘴。
……
草地上,梧桐树下,两个调皮的学生。
球场上有节奏的“砰砰”声。
午后,一切都很惬意,温暖。
(四)
依然是初秋的午后,阳光还未褪去夏天的热烈,欢快的闪耀着金色的光。
梧桐树沧桑却也透出令人振奋的生机。
草地上零零星星的金色亮点。
我靠在树干上,看着一个个精彩的三分球,灌篮。
枫,准时的到了,笑嘻嘻的看着我,说他买到了《TSUBASA翼》的周边,下周自己COS。
我也笑了,你很想做COSER吗?我也想啊,我喜欢做网王的。
枫说,你应该做死神的,跟你很配。
以后我们两合作COS吧。枫提议。
球场上又是一阵激烈的争抢。
危险!洋葱!!
枫惊恐的喊道,接着一只手挡过,我摔倒了。
醒来后,蓦然发现枫毫无知觉的躺在铁栏杆旁,篮球还在不远处滚动。血从他的头上,一点一点滑下来。苍白的脸映衬着鲜红的血,红的让人畏惧,想要逃避。
我僵住了,昏迷的枫太让人心寒了。
(五)
枫终于醒,一天后的事了。
看着病床上头上缠着绷带,脸色苍白,却依然笑得那么欢的枫,感觉一种涩涩的,冰凉的东西充盈着我的眼眶,最终忍不住,一滴滴滑落下来,滑到嘴角时,才发觉是甜的,搀杂着欣慰、快乐、感动。
枫,谢谢你为我挡住了球。
枫笑嘻嘻的,说,英雄救美,是我该做的。
呵呵。我傻笑着,心中好温暖。
你怎么哭了,我是超人,死不了的。枫笑着给我擦掉眼泪,他温暖的手滑过我的脸颊,像一缕阳光。枫一直笑着,笑的那么舒服。
半个月后,他出院了,没有做成COS。
(六)
午后,依旧恢复了往日的习惯。
枫今天有点羞涩,我没有看出来,大口大口喝着COKE。
雨,我不喜欢JAY了。
恩,为什么?
我喜欢WILL,他的歌能让人快乐起来,我喜欢笑。晴天听过JAY的歌,不舒服,听着就很郁闷,想哭。表妹说的,JAY的歌雨天时听最美妙。
我不以为然的耸了耸肩,也许是吧。
枫突然问我,洋葱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男生?
问题很突兀,我第一次不知所措地低下了头,低声说,有啊。
谁啊?很帅吗?
我不想回答,枫也没再问,今天的午后有些尴尬。只是枫说了一句猜不透的话,我不安的磨搓着易拉罐。
洋葱,记得要笑,你笑起来很好看,看了你的笑,没有人会忘记你。
我疑惑的望着枫,他笑了,却不像从前那般灿烂。
(七)
往后的几个星期,枫不常笑了,午后那片草地有时也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傻傻看着球赛。
枫,出事了吗?你笑起来怎么那么古怪啊?
枫很义气的拍拍我的肩膀,说,放心了,大哥我吃好睡好,什么事都没有。枫依旧笑着,只是很笑地很无奈,很黯淡,很空洞,很孤独,看见了他摇曳着,无力的眼神。
那你为什么不去操场?
啊——啊,我,我那几天肚子疼,去医院的。
放学,我和枫一起去了那家“KISS”音像店,珍藏架上空空的,我说,亏的上次及时买了。
枫摸摸我的头发,说,哪都有的。
那你为什么上次那么失落?
那时,我去了很多家音像店,都没有买到,这有后,我才发现我忘了带钱,所以开始犹豫,看见你买了,我想女生应该好说话吧就跑过去了。
那张专辑对你很重要吗?
嗯。
看的出,枫不愿意说,我没有再问下去。出了音像店,枫问我,洋葱,你会很快忘掉一个对你曾经很重要的人吗?
当然不会,一辈子都不会忘掉。
那你应该学学,该怎么忘掉。
为什——
话没有说完,枫已经走掉了,又看见了他落寞的背影。
你应该学学,该怎么忘掉。
什么意思呢?心也不觉跟着枫的那句话飘了起来,不安、忧虑一圈圈扩散。
(八)
三天后的晴天霹雳。
枫告诉我他要转走了,去另一个同样令人忧伤的城市,后天。
蓦然,感觉无数的重物压在肩上,不自觉的瘫倒在墙角,模糊了的双眼,眼泪大滴的顺着脸庞滚落,再一次滑落到嘴角时,酸涩的泪水也洒在了心中,这次是苦的,很苦,辛酸、艰涩、无奈……
枫,不要跟我开这种无聊的玩笑,我不会相信的。
我哽咽着,口是心非,好希望这是一个玩笑,枫会转而顽皮的笑着对我说,逗你玩的。或者这是一场梦,是我在历史课上睡着了,这梦轻轻一碰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枫也蹲了下来,他擦拭着我的眼泪,轻轻说,是真的,忘掉我,上次不是说过了吗?
我含着泪说,可不可以不用忘掉你?我想给自己一个最美丽的回忆……
你会疼的,非常疼。
我不怕,你残忍的走掉了,为什么连一段回忆都不让我留下?走了以后,没有人会再叫我洋葱了,没有人会陪我度过快乐的午后,你不是说我们以后要一起COS的吗?
枫叹了口气问,我们是好哥们儿是吧?
对,永远的好哥们儿。
枫习惯似的摸了摸我的头发,露出了久违的笑,两个浅浅的酒窝,阳光般令人沉醉。
洋葱,记得要笑,你笑起来很好看,看了你的笑,没有人会忘记你。
枫,笑着安慰我,然后走了,轻轻的,落寞的。
我没有力气再叫住他,只有把头埋在手臂里抽泣。
枫走后的第一个晚上,他发了一条短信。
洋葱,看见窗外那两颗最亮的星星了吗?它们好像你的眼泪啊,而且它们每天晚上都会在天上闪着,好漂亮。不要难过了,只要星星还在天空上闪烁着,我就一定会回来看你的。记得每天都要笑!
我眯起了眼睛,这么说,你每天晚上都会来看我的喽?!
望着窗外璀璨的繁星,我无奈的苦笑。
从那时开始,枫走了,生活恢复了往日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偶尔我会出神的坐在那棵充满美好回忆的树下,枫虽然走了,但他留给我一段美好的回忆,一串深深的印记。我这才明白枫,他不仅仅是我的朋友。
生活多了一项内容——期待,我会傻傻的期待枫会再回来,这份期待也很美好。
但直到那年的圣诞节。
(九)
在街上买圣诞树的时候,一个男生叫住了我,不是枫,是枫的朋友。
他说枫去了那之后,天天在玻璃瓶里放纸条,上面只写着我的名字,枫希望我能原谅他。
我打断了男生的话,问他枫在哪。
男生静静的说,枫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那地方应该叫天国,是一辆卡车送他去的。
临走时,枫对我说,去看看洋葱,告诉他我,爱她,秋天时去找一片最红的枫叶,那一定就是我。男生的声音很飘渺。
空白……身体空虚的要飘……
毫无焦距的一双眼睛,天在一瞬间塌了。
幸福像断了线的风筝愈飘愈远,飞上了洁白的云端,幻化成一段梦境。
期待像一个美丽诱人的泡泡,轻轻一碰,湮灭了,碎成了无数七彩的泡沫,分飞,消逝。
不知道怎么回到家的,心痛的让我不能出声,JAY的专辑放在架子上最显眼的地方,房间里的一切都在嘲笑我的愚蠢。
紧紧攥着枫生日送我的泰迪熊,想用苦涩的眼泪麻醉自己,想要逃脱心里的地狱,却怎么也哭不出来,只是心痛的让我浑身抽搐、颤抖,肆无忌惮的狞笑着,把我心底对未来仅存的一丝幻想疯狂吞噬了。
心,痛到极点时,哭不出来,只有现实残忍的打碎美好的幻想,和无止境的痛彻心扉。
(十)
支离破碎的期待与幻想,我没有力气去捡拾,再拼好,只是闲时望着窗外夜空中那两颗最亮的星星,枫,你什么时候会回来?人海中,我们就这样美丽的错过,给了我一段回忆,一个彷徨的背影,那灿烂的笑和无休止的心痛……
疯狂的喜欢听JAY的歌,听着忧伤的旋律,偶尔会掉下几滴眼泪,我害怕听见WILL明快的歌声,因为听见会想起枫的笑,坦然的笑;顽皮的笑;欣慰的笑;灿烂的笑……最后又是一阵止不住的心痛。
或许,在枫心中那个侠义,爱笑的女孩已经早已不复存在了吧,现在的我无能为力承载这已经褪色,慢慢被时间淹没却依然沉重的迷恋与爱,只会一遍遍流着泪,品尝孤独、艰涩的滋味。
JAY的《十一月的肖邦》有一首歌也叫枫,喜欢那凄美黯然的曲调,更喜欢悲伤的歌词——
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
我点燃烛火温暖岁末的秋天
极光掠夺天边 北风掠过想你的容颜
我把爱烧成了落叶 却换不回熟悉的那张脸
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
为何挽回要赶在冬天来之前
爱你穿越时间 两行来自秋末的眼泪
让爱渗透了地面 我要的只是你在我身边
在山腰间飘逸的红雨 随着北风凋零
我轻轻摇曳风铃
想 唤醒被遗忘的爱情 雪花已铺满了地
深怕窗外枫叶已结成冰
17岁在歌唱比赛中被发掘签约唱片公司,却经历公司倒闭。她曾让制作人束手无策,还被批“太胖,要减肥!”但她坚持唱自己的歌,走自己的路。她数度入围台湾流行音乐金曲奖,和许多大牌制作人合作过,她的风格越来越多变,喜欢她的人也越来越多,她依然如邻家女孩般亲切、自然。她的名字叫魏如萱,也叫娃娃。
口无遮拦也算好品质
“口无遮拦”算不算一种好品质?魏如萱的答案是肯定的。她那首闲来无事的《我爸的笔》,被站在道德制高点的网友批驳得体无完肤,“有人留言,说他代表全球华人诅咒我”。倔强的她,在北京个唱上,把《我爸的笔》狠狠改编成“他妈的笔”,用更直白的方式大力还击,“你骂我,我也骂回来,总算扯平了吧?”
被人叫惯了娃娃,单飞后的魏如萱起初不自觉地沿用了“自然卷”时期的“小清新”基调。即便唱“快将我毁灭,我愿意坠入这人世间”,也摆脱不了青春特有的末日情怀。直到某天,她顿悟出一个被忽略的事实:自己的声音明明很有弹性,为什么非得陷在一种模式之中?“我可以驾驭不同曲风,我可以唱得更有趣,我可以找出过去没有的特质,那还等什么?”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数张唱片中,她开始不停变换,以惊人的速度迅速蜕变成和过去截然不同的歌手,像一块贪心的海绵,吸食着一切可能的养分,“人就是要贪心,如果不贪心很无聊”。她不认为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举动,无非是扩张口味的宽容度,“今天有薯条,旁边摆碗稀饭,看起来很奇怪,但还是可以吃,不就是薯条配米饭吗?我最不喜欢把自己定义成只能吃一种食物的人”。
她尝试了从来不敢抹的烈焰红唇,在北极熊标本的怀里僵硬地施展风姿;或者伏在马背,用淡漠的表情撑满整张照片。她笑自己“很邪”,“头发乱七八糟,胡乱画了几笔眼影,假睫毛也没贴,一点都不完美”――她确实不完美。采访时,她素面朝天,穿着松垮的居家服,手捧一瓶软饮,盘腿坐在沙发上。仔细看,她两颊有着不规则的雀斑,嘴唇亦略微发白;但即便如此,她的爆发力还是令人印象深刻。敢于跳下舞台,挤在人群里,无章法,又无拘束。“我想靠近他们,我想记得他们的眼神,因为眼神是骗不了人的。我想让他们知道,跟你一样,我不漂亮,也是正常人,所以要一起努力生活”。
很爱钱却看淡名利
印象中魏如萱很少来大陆,即使是为了宣传。“因为没有钱啊!”她很坦率。“我们在台湾也少打广告,因为我们不知道砸那个钱之后,结果会怎么样!”对于这次《城市画报》能够邀请她来唱歌,她说:“我觉得他们很勇敢,敢出钱让我来唱歌。”魏如萱的快人快语道出了独立音乐人的现状。“歌红人不红”曾一度是魏如萱这类音乐人的代名词。《坐在巷口的那对男女》,《我不是数学家》红透网络,却很少有人知道这些都是魏如萱的歌。“这样很好,我出去就没有人认识我啦,我常常在街上说话很大声哎。”魏如萱轻松地说道。因为“不红”,记者会上她常会被记者忽略,“那记者完全当我是隐形哎。”魏如萱的声音提高八度,不过,她并不生气,只是觉得很“好玩”。“他们可以看见你却忘记你的存在,并且忘记问你问题。你不觉得很好玩吗?”她还自我安慰:“如果我长的漂亮的话,记者们就会看到我啦。”
离开“自然卷”单飞之后,个人专辑出到第四张《优雅的刺猬》,她的歌迷也越来越多。音乐这条路,魏如萱走起来,却没有一帆风顺。因为参加歌唱比赛,17岁的魏如萱签约唱片公司,小小年纪就有机会和歌坛的大人物一起吃饭。但是遇上唱片业不景气,她尚未发专辑,公司就倒闭了。朋友带他去见一些制作人,“他们不知道如何包装我,说我很胖,要减肥,化妆起来会很显老。”后来,她遇到音乐人奇哥,以“自然卷”组合出版唱片,谁知一首《坐在巷口的那对男女》红遍。2006年,魏如萱因为喉咙的问题不得不暂别歌坛。等到病好,准备重新出发的时候,又遇上唱片公司不景气。“2009年的时候,我真的想要放弃了,我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唱歌又不红,不如继续做电台主持算了。”但是,有一天,一位歌迷和魏如萱说,因为听了她的歌,自己放弃了想要自杀的念头。“我突然感觉自己很有用。如果我是为自己唱歌我肯定早就不唱了,但当我知道我的歌可以给别人安慰和鼓励,他们不会在乎你是否漂亮,他们只在乎你这个人的状态。”魏如萱略带骄傲地说:“我和歌迷的关系不像那种偶像明星,离得远远的。”
现在的生活,就是我所期望的
面对30岁,一个人生的新阶段。我问她准备好了吗?魏如萱说:“没有准备,不要准备比较好吧?30岁的概念应该只是现代人给予的定义吧?我现在过的生活,就是我从小期望的。”童年的魏如萱一直想要快些长大。“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去上学,为什么要考试,考那么烂,还是要去考。我写作文写了一首诗,被老师退回来,我不懂为什么不能写诗,但是我现在却可以写歌词。”魏如萱很满意现在的生活,满意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她没有很在意“三字头”,反而很在意,“新的一年我可不可以交到更多的朋友,每年要有一些突破。”至于外表,她说:“能尽量维持就好,记得保养的时候就随便抹一下啦。”由于皮肤敏感,魏如萱也没有特别保养,而且她总是晚上工作,熬夜是家常便饭。“如果熬夜会早死,那还是熬夜好了,因为熬夜会带来灵感,这个乐趣大于早死。生活要有乐趣啊,比如恋爱,吃吃喝喝。”
如今,问起魏如萱现在还会在乎当初说你不漂亮的那些人吗?“有时候会见到,但是我已经忘记了。”她笑言,从17岁到现在30岁,看到太多的事情,一切都看淡,尤其是“名和利”。“我的脸就是圆嘛,皮肤也不是好到可以拍广告,我就是正常人,正常人就是这样。”她故意把“正常人”强调了一下。
除了唱歌,魏如萱还兼做电台主持和舞台剧,偶尔会演电影。让她比较这几样,她说“做电台主持,赚钱最稳定,做音乐,要唱歌还要宣传,很花时间,但表演时很开心。有钱拿,但大起大落,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舞台剧,钱最少,时间最长。”舞台剧的性价比最低,魏如萱却说喜欢演戏,写歌和唱歌常常要以不同的心态和角度来体会,“演戏会让分裂的我找到一个出口。”魏如萱不会放弃每一个可以演戏的机会。“《八月未央》的导演用了我的歌,我就和导演说‘你弄一个角色给我’。”于是导演给了她角色,她给了导演许多歌――“以物换物”,因为导演是魏如萱的歌迷。
离开“自然卷”的5年,魏如萱“优雅”地保持着专辑一年一张的速度,还不忘跑去演电影、舞台剧、当主持,她说只要有趣的事什么都想要尝试,她坚持唱着自己的各种小情绪,甚至只有自己才懂的歌。她不介意歌红人不红,她说自己反而不喜欢每天出门被人追着要签名。她说自己一直在尝试不同的可能,所以唱腔多变,即使被人说“四不像”到底哪个才是真的她,她还是坚持“多变就是最大风格,人人都有喜怒哀乐,凭什么我不能多变”的小小骄傲。她说自己喜欢表演,却无法从角色中抽离,她说如果有人给她钱做个流行歌手,她也愿意妥协只要好玩就好,却忍不住还要问一句“要我改变干嘛找我?”她说自己狂爱唱歌,但有时又喜欢做个“隐形人”抽离出来,可以观察周围的一切。
为了理想,头撞“南墙”也要翻墙走
袁源1974年12月出生在湖北省荆门市仙居乡赵坪村的一户农家。从8岁起,他每天都要早起放牛,晚上放学后就得到地里干活。袁源在当地的许岐中学读书,在学校的时候,同学们都说他的嗓音好,唱歌特别好听,建议他将来往音乐方面发展。对此,袁源也是满怀信心。但家境的贫寒,让15岁的袁源含泪离开了学校。每天坐在田间地头,遥望远处的天边,他常常自语:“袁源,难道你真要脸朝黄土背朝天地过一辈子吗?”一年后,他毅然决定外出打工,自己挣学费,学唱歌。到了武汉,听说美安玩具厂招工,他立刻跑了去。管事的人一看袁源,忙摇头摆手:“去去去,我们不招童工!”袁源忙掏出身份证,递过去说:“别看我长得小,我都满18周岁了。”其实,袁源走的时候就多了个心眼,他拿了他五哥的身份证,这哥俩长得很像,能以假乱真。
袁源苦苦哀求,最后人家终于答应让他先干干试试,活儿是勤杂工,就是往车间运料、打扫卫生等,工资是全厂最低的。
袁源干起活来非常卖力,运料车装得比他个头还高,他推起来整个身子都打晃,但他总是咬牙坚持。除了身子累外,袁源因长得小还备受欺负。
有时,袁源气得真想甩手不干了。可一想到自己的唱歌梦,他又是咬牙坚持。也许是因祸得福,一个姓严的设计师实在看不下去袁源被欺负,便找了厂长,提出让袁源给他打下手。跟了严师傅后,袁源才远离了欺负他的那帮人,解脱了出来。袁源在玩具厂一干就是三年,手里攒了―万多块钱后,便辞去了工作,只身来到北京,来圆他的音乐梦了。
百折不挠,进城的打工仔做了经纪人
1993年,19岁的袁源,满怀希望地来到中央音乐学院。这是他梦寐以求的地方。见陆续有人从楼里走出来,每出来一个人,袁源就上前问道:“您是老师吗?”“可不可以教我学唱歌?”一见这个打扮得土里土气的乡下人,很多人投来鄙视的目光。态度好一点的摇摇头,有的干脆不理会他,还有的说他神经病。进不了正规学院,袁源只好找了个私人办的音乐培训班,一个小时400元钱的学费。他租了个最便宜的地下室,又到一家酒吧应聘。
袁源当天晚上,就来到酒吧见到了老板,说明来意,老板很疑惑地打量了他几眼。说:“你还是个小孩子,唱什么唱?”袁源心里暗暗叫苦,忙解释说自己都20岁了,只是长得小。带他来的一位歌手凑近老板的耳朵,低声说:“您就让他唱两句听听,不行他也就死了这份心了。”老板点点头,扭头问袁源:“你会唱什么歌?”
“《进城的乡下人》。”袁源脱口答道。一听这话,老板差点笑喷了,带他来的那两位也笑得前仰后合。在酒吧里唱这种土得掉渣,谁听呀?面对袁源期盼的目光,老板强忍住笑,略带嘲弄地说:“那你就唱几句我听听。”袁源点了点头,清了下嗓子,便清唱了起来:“城市里的高楼是我们盖,农贸市场的蔬菜是我们卖,大街上的废品都是我们收,五彩缤纷的新潮时装都是我们裁……”优美的旋律,琅琅上口的歌词让老板几人大吃一惊,这歌太好听了。直到袁源把整首歌唱完,老板才回过神来,不由得叹道:“没想到,你一个小孩子竟有这么粗犷的嗓音,从明儿个起,你每晚都来唱这首歌,我一晚给你30块钱!”一听这话,袁源乐得差点跳起来,30元钱,他在餐馆三天也挣不上呀。
第二天,袁源花五块钱到地摊上买了件T恤衫,就算包装一下自己。晚上在一个叫阿山的实力歌手唱完一曲后,他就登台了。还没等他把这首歌唱完,台下已经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袁源那带有磁性的男中音,让听惯了流行、摇滚音乐的客人耳目一新。唱完后掌声久久不息,并有多人喊叫,让他再唱一遍。
袁源这首歌在酒吧迅速走红,每天晚上,都有不少人为听这首歌而来。袁源的火爆,引起了阿山等几个唱流行音乐歌手的妒忌。慢慢地,他们开始暗中使坏,挑唆客人找毛病、闹事,在老板面前说袁源的坏话。使单纯的袁源又一次感受到了世态的炎凉,人心的险恶。人在异乡,咋就这么难?在酒吧唱了半年后,他气愤地离开了。
袁源只好每天又奔波在大街道上,到处找工作。屡屡竞聘,屡屡碰壁。正当袁源漫无目的地到处乱闯时,一家正规的影视公司临时缺人竟然让袁源来做经纪人试试。
捧红罗家英,向更高的目标冲刺
做经纪人,袁源是一窍不通。但他不服输,他相信,别人能做的自己也能做。他找来了《经纪人必读》、《影视制作》等书,开始恶补。做经纪人首先得精通签合同,合同签得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和演员的收入。为了尽快掌握,他除了看大量的有关合同方面的书籍外,还找朋友帮忙弄来正规的合同范本一一对照,就这样,没多久,袁源已经将合同中必要的条款记得滚瓜烂熟,他所经手签的合同无一差错,也充分展示了他在经纪人方面的天赋,受到了公司老板的器重。1995年,香港艺人罗家英和公司签约,捧红罗家英的重任也就落在了袁源的肩上。当时,罗家英虽然和周星驰合作过几部影片,在香港及娱乐圈有点影响,但在内地却名气不大,老百姓对他更是知之甚少。
在演艺圈,罗家英的口碑特别好。袁源一见到他,就被他谦和的态度,彬彬有礼的-举止所折服。他开始琢磨,如何才能使罗家英尽快在大陆走红?这也是对自己的一个挑战。他从罗家英的自身优缺点分析,罗家英的普通话说得不是很好,他首先自己担当起了罗家英的普通话老师,一字一句地教他练发音。再则,他决定从宣传着手,给罗家英与众不同的宣传。
宣传罗家英,必须和各新闻媒体单位打交道。但媒体界,袁源却是两眼一抹黑,谁也不认识。可这难不住他,他上网搜索各大报社、电视台等宣传单位的电话,再逐一打过去。说他是罗家英的经纪人,想合作等等-…往往是人家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把他当成骗子,挂断电话。即使这样,袁源仍不气馁,他把罗家英的资料从网上传给人家,终于,有一个记者相信他了,答应和他见见面。
一听说人家同意见面,袁源高兴极了。他立刻在一家酒店定了桌十几个人的酒席,告诉那记者,让他把他认识的记者朋友带一些来,他请客。
酒桌上,他结识了十几个记者。也许袁源天生有一种亲和力,很快,记者们都把他当成了朋友。于是他趁机说明来意,想宣传罗家英,让他尽快走红。一听这话,其中一个娱乐记者说一“这好办,炒他的绯闻,马上就红,包我身上好了”袁源摇摇头,说,“炒绯闻,红得快,冷得也快,如过眼烟云,人家很快就会忘记你。这对罗家英是不负责任的,决不能走这条路……”袁源的一席话,让在场的众记者不由得暗暗称赞:“这人,真诚,实在!”于是,众记者都纷纷表示,宣传罗家英,这忙他们帮,而且是无偿的,不收任何费用。
联系好记者,袁源开始为罗家英做策划。就是如何宣传,面对哪家记者,从哪个角度去宣传,就连罗家英说什么,穿什么衣服,他都事先想好……就这样,经过袁源不懈的努力,罗家英在大陆知名度迅速提高,很快签约电影《女人四十》剧组,这部戏让罗家英一炮走红,并荣获1995年第15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1995年第32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男配角。随着罗家英的走红,片约接踵而来,此后的几年里,他先后出演了《广府太极传奇》、《金枝玉叶》、《港督最后一个保镖》、《金玉满堂》、《流氓医生》、《皇家保镖》等几十部影视作品,他在《大话西游》中扮演的那个哆嗦的唐僧,已是家喻户晓,路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