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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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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医学院校;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课程改革

一、医学院校背景下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课程的现状

犯罪心理学是各高校广泛开设的一门课程,在医学院校的心理学专业属于选修课程,对于促进大学生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远离犯罪行为伤害,健康成长成才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犯罪心理学课程学生学习热情高昂,自发组织形成犯罪心理研究小组,部分学生致力于考取犯罪心理学方向的研究生或者毕业后从事司法工作。目前医学院校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课程在教学实践方面遇到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①师资队伍还需有待加强,结构不够合理需要优化。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而一线的工作者理论基础相对匮乏。②已有的实验室仪器设备不能很好地与犯罪心理学内容结合。往往缺少或者根本没有专业的实验实践教辅人员,就算配备了实验人员,也因为身兼数职而难以展开犯罪心理学专业性工作。实验教学也因此而出现停滞现象。③犯罪心理学课程建设的投入不够。国内目前犯罪心理学教材来源比较单一,数量较少,可供选择有限。④教学过程缺乏创新,教学方法缺乏多样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一定难度。已有研究探讨了案例教学法[1-2]等在犯罪心理学课程中的应用,还有研究者提出在进化心理学[3]、积极心理学视角[4]、生命教育视野[5]、心理传记学的案例教学实践[6]等视角下展开教学改革尝试,总的来说目前国内关于犯罪心理学课程改革的探讨较少,而且多集中在公安警察系统的学校[7-8],少数探讨了高等师范院校心理学专业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9],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医学院校背景下心理学专业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改革应该突出时代性和创新特色。

二、犯罪心理学课程目标的与时俱进

一流本科课程体系要求“让课程优起来”,在新形势下应该把犯罪心理学课程建设目标和思政育人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出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必须通过犯罪心理学等课程去落实教书育人目标,为学生素质的提高提供全面的优质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学校抓起,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预防犯罪行为健康成长。

三、犯罪心理学教学团队的优化配置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介于犯罪科学、法学与心理科学之间,需要多学科的专业背景。课程团队中应该以心理学、犯罪学背景的老师为主,同时也有法学背景的老师参与,才能更好地体现和结合了犯罪心理学这一学科特点,让学科知识体系更加完整。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既属于自然科学,又属于和偏重于社会科学,具有文理兼具的特点。课程师资团队知识结构需要完整平衡,既有偏自然科学的,例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内容主要由犯罪学背景的老师讲授,又有偏社会科学的,例如关于犯罪心理起源的社会学和心理学解释等内容主要由心理学背景的老师讲授。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学科。师资队伍中需要有理论功底非常深厚的高校教师,长期从事心理学与犯罪学、法学等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同时需要长期从事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一线工作者,例如有一线的警官、公安等有着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心理学专业学生深入浅出地学习犯罪心理学知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四、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的改革创新

传统的犯罪心理学课程主要以课堂讲授的形式,结合案例分析、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等教学方式。已有研究探讨了事件相关电位ERP脑电测试技术[10-11]、心理评估技术[12]、心理应激“微反应”[13]、项目教学法[14]、微课[15]等引入犯罪心理学教学。我们需要改革创新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过程,教学方式多样化,尝试融入音乐心理剧等全新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批判性思维。心理剧是西方最负盛名的团体心理治疗技术之一,心理剧疗法在改善大学生人际安全方面已有应用研究证实其明确效果[16]。我们在犯罪心理学课程中尝试融入音乐心理剧发现学生通过亲自参与和演绎授课老师根据以往实际工作经验改编的校园心理剧剧本对于犯罪心理学案例有更深的体会,这样的教学改革方式无论是音乐心理剧演员还是学生观众都给予了一致好评,提高了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生参与度和教学质量水平。

五、突出医学院校犯罪心理学课程特色,整合医学资源

犯罪心理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心理学;刑事犯罪;行为;环境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5-0136-02

犯罪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具有跨学科性的显著特征。犯罪心理学揭示犯罪心理形成机制的神秘面纱,为解决犯罪问题提供一种可能,同时犯罪心理学研究为更好贯彻以人为本的法治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多地关注犯罪个体与其周围的社会群体心理现象能为犯罪现象的本质探讨寻求有关的合理解释,从而把犯罪基础理论研究转化为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进而提升犯罪心理学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价值。从行为主义心理学(Behaviorism)角度分析犯罪心理

一、犯罪心理学发展历程

犯罪心理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各种学说的提出为它的发展提供基础素材。我国法制史中刑事司法关于“五听”制度的运用,充分说明古人在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做出的历史性贡献,揭示犯罪心理学的科学性和规律性。在国外各种心理学学说理论关于犯罪心理的提出,使犯罪心理学成为一门学科做出突出贡献。美国心理学家华生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在后天环境影响下形成的,其中也包括犯罪行为。华生曾有一句颇为偏激的名言,他说:你给我一些儿童,在一个良好的,由我做主的环境中,不管他们的天资、能力、父母的职业和种族如何,我可以把他们任意地培养成医生、律师、艺术家、大商人,甚至乞丐和小偷。这种行为主义心理学更多地把人的行为归因于外在的环境。而且在当前的行为改造、心理治疗中行为主义的方法仍占有重要地位。

倘若我们把这种理论与犯罪行为相结合我们不难推知:人的犯罪行为取决于他的外界环境,是环境影响其做出犯罪行为,也就是“犯罪环境成就犯罪行为”这样的假设。虽然这种假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某些犯罪现象,但是却不能采取绝对主义立场,认为一切犯罪行为都是由外部环境造成的,或者盲目排斥认为犯罪行为与外部环境毫无关联。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也可以把这种假设加以灵活的运用。例如,在刑事侦查中,要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可以通过对他的外部环境展开调查,作为一种参考。如下图所示。

箭头对代表犯罪嫌疑人行为产生影响的密切关系人,比如教唆犯罪行为是与其密切联系的教唆人分不开的。集团犯罪行为是由于集团中密切联系人的影响作用产生的。因此这些调查看似多余,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嫌疑人的行为与其外部环境有着某种扯不开的牵连。评价犯罪嫌疑人外部环境的优劣,并以此作为犯罪行为产生的酌情情节加以对待。例如,假如犯罪嫌疑人周围的九个人中,有五个以上有犯罪行为产生,那么犯罪嫌疑人做出犯罪行为受到很大的外界环境影响,并促使他也做出类似的冒险行为,因此可以比照酌情加以刑事处罚。例如,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人员和组织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为办案提供参考。如果直接套用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这种假设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也是违背心理学基本原理的。但也要警惕把这种假设演绎放大,对犯罪行为人以外的人加以“连坐”处罚。

二、从人本主义心理学角度分析犯罪心理

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人的行为主要受自我意识支配,要充分了解人的行为,就必须考虑到人们都有这种指向个人成长的基本需要。如果我们用演绎的方法就可推出,这种观点也同样适用人的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受犯罪嫌疑人的自我意识控制的,他们为了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需要去铤而走险,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换取自我成长的基本需要。例如部分抢劫犯罪行为是罪犯通过非法手段侵犯他人合法财产和人身权益,其目的就可能是满足其个人成长的欲望,但不排除“杀富济贫”的极少个例,所以个人的需要观念成为犯罪分子控制其行为的着眼点。因此犯罪群体的成长需要满足程度,是值得我们加以仔细的研究,提出合理有效的心理模式去验证这种假设的科学性。然后我们在刑事侦查等阶段把个人基本需要满足程度加以比较分析,把相关数据作为刑事审判的参考资料。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成长需要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及满足,或者他有不可告人的贪婪欲望,这些与现实形成落差就可能促使他不择手段去获取非法利益,从而为犯罪行为的产生提供个人意识的支持,这种自我意识和价值观的树立会影响犯罪行为。

在刑事侦查中有必要调查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成长需要及满足程度,这样可以深入分析犯罪行为产生的深层原因,科学解释犯罪行为的发生和发展。尽管这与司法实践的距离甚远,但它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增加深入剖析具体犯罪行为的科学解释,准确界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这要比简单套用规则更具人性化,也符合以人为本的法制思想。当然我们也不能对犯罪行为进行放纵,放弃法律的规范准则,我们强调的是把这种调查作为判案的酌情因素加以分析,使刑事司法活动更具人性化,使法与情的协调更具合理性。我们惩罚犯罪不是最终目的,希望通过惩罚来揭示犯罪行为的产生发展及其后果,为犯罪行为的产生给出科学的具有说服力的解释,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从认知心理学角度分析犯罪心理

认知心理学家坚信要先向充分了解一个人的行为就必须研究他的内心活动,因为同一个行为可以由不同的动机引起且指向不同的目的。比如对于过失犯罪行为,可能犯罪嫌疑人本不具有这种行为的动机或目的,那么导致过失犯罪行为产生是不同目的和动机综合作用,而不单独是同一动机目的起作用所产生的。

犯罪动机的形成过程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因为它处于犯罪行为的核心,它一旦形成就会产生动力,就像滚雪球效应一样越来越大,逐渐转化为犯罪目的,并继续起着核心作用引起行为人做出满足犯罪动机的行为,这一过程是内心活动转化为外在行为的过程。在我国法制史中古代就有“春秋决狱”的制度,体现了论心定罪的原则,其中以动机的善恶作为对犯罪行为量刑的依据,因此古人的做法留给我们后人许多有益的启示,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认定犯罪行为的标准在变化,但是犯罪动机的核心作用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为了更加形象地把握犯罪动机的发生发展,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粗略地描述一下从犯罪动机至犯罪结果产生的整个过程。如下图。

图中,犯罪行为球的内部包含着犯罪动机,在犯罪动机的内力的驱动下,逐渐地形成目的球,但此时并没有达到动机期望的结果,而在虚线处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球顺着斜坡滑下,下滑至犯罪行为结束处,整个犯罪过程呈现出来。从中有些启示,犯罪行为一旦形成并着手实施,便很难被控制住,除非犯罪行为人花费很大的力气才可挽回危害结果的发生,类似犯罪中止行为在实践中很难完成,所以犯罪行为球的危害后果出现是犯罪动机所追求的结果。当然对于过失犯罪行为的动机就复杂一点,过失行为并不具有主观刻意追求的结果,但是很明显它是由于多个不同的动机综合作用产生的不同目的,在着手处可能被意外事件推力作用下滑产生的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球在内在作用和外在作用的共同推动下发生发展,其中内在动机是主要的,是动机核心驱动人的犯罪行为,因此在刑事司法的过程中,把握犯罪动机成了了解犯罪行为的关键,重视犯罪动机何时会形成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

在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战,就要求我们准确地掌握主动权,运用心理学科学,合理地界定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从历史中前人已给我们留下宝贵的遗产,如“五听”“眚与非眚”等制度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发。但是预防恶的犯罪动机仍然有许多的难题,如良性的社会群体意识和理性的法治理念的形成,这就要从心理学中获取科学的方法指导,使更多的个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我们战胜恶的犯罪动机的有力武器,它可以减少犯罪动机的发生,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总之,无论从哪一种角度研究犯罪行为与犯罪心理学的关系,都会发现许多有益的启示,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密不可分。通过犯罪心理学对犯罪行为的科学合理的深入分析,增加我们对传统刑事司法活动的科学理解,提高刑事司法活动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有效性,通过揭示犯罪行为人的内部心理规律掌握犯罪行为发生发展的过程,使我们更坚信犯罪心理学对未来的刑事案件发挥更多的指引作用。

参考文献:

[1]罗大华.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2]何为民.罪犯改造心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犯罪心理学范文第3篇

2010年5月的一天,有人发现河面上漂浮着类似人的残肢的东西,立即打电话给警察局。警察局对此很重视,自1992年以来,过去的18年里,该市至少发生了6起女子失踪或被害案。这些案件一直困扰着警方办案人员。收到这个电话,警方立即行动,组织人员打捞。经化验证明:这的确是人的残肢。死者被推断为5月21日失踪的36岁的苏珊娜・布拉迈尔斯。

更让人恐怖的是,从河里打捞上来的只是苏珊娜的一部分尸体。警方认为,除了这些,以及5月26日在河边另外一地发现的装在背包的头颅外,苏珊娜的部分尸体被人吃掉了。那么,这凶残的食人者是谁?

弩弓手食人者

在这之前,5月22日上午,布拉德福德市一座公寓的保安人员在检查录像时发现,凌晨时分,一名在公寓外奔跑的女子被一名男子攻击。女子立即倒地不省人事,男子立即从画面中消失。让保安人员更为吃惊的是,不一会儿,这名男子又出现了,他手持一把罗宾汉式的弩弓,朝女子头部射了一箭,然后迅速将她拖走。

保安人员随即通知警方,一起继续研究公寓摄像头所记录的情况。这名男子几次提着沉沉的垃圾袋从公寓进出,最坏的估计是,他已经肢解了被害人的尸体。

警方立即逮捕了这名男子,他就是公寓住户史蒂芬・格里菲斯(Stephen Griffiths)。格里菲斯今年40岁,是一名卡车司机,他有心理学学位,还在英国名校布拉德福德大学攻读犯罪学博士学位。与一般犯罪嫌疑人不同,当警察给他戴上手铐时,他神情镇定,面无惧色,好像早有准备似的。

警方还怀疑,除了苏珊娜・布拉迈尔斯,格里菲斯还杀害了苏珊娜的两位朋友,31岁的德雪莉・阿米蒂奇(今年4月26日失踪)和42岁的苏珊・拉什沃思(去年6月22日失踪),她们都是性工作者。

格里菲斯现在所居住的公寓,这里离布拉德福德大学不远,附近半英里还有个红灯区。除了埋头读书,他经常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光顾红灯区。据他认识的一位女子说,从搬来的第二年开始,格里菲斯就经常光顾这里的妓院,但他从来不跟她们发生性关系,他来这里只是聊天,抽烟,喜欢点着一支香烟,抽两口,然后递给对方抽。她们的一位还问过格里菲斯,他为什么这样;格里菲斯回答说,自己是同性恋,对女人没兴趣。在一些人眼里,格里菲斯光顾这里,是为了研究自己专业的需要。

现在看来,大家都看错了。怀疑被格里菲斯杀害的三名受害人,都是生活中的失败者,社会上的弱者。苏珊娜从小被父母遗弃,自26岁开始,已经有十年业经历。不仅如此,她染有毒瘾,曾下决心戒掉过一段时间,不久又复吸。几年来,苏珊娜与多名男子分分合合,生活十分不幸。雪莉被认为是一位友善的女人,虽然她有同居男友,但仍然继续从事皮肉交易。42岁的苏珊是一位当了奶奶的女士,有两个子女,两个孙子。她患有癫痫,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后来染上了毒瘾。为了满足毒瘾,被迫成为。五周前刚戒掉了毒瘾,准备重新开始生活,哪知遭到毒手。

5月28日,身着黑色衬衫和深蓝色牛仔裤的格里菲斯,在布拉德福德出庭接受讯问,当法庭要求他确认自己的姓名时,他说自己是“Crossbow Cannibal”(弩弓手食人者)。这引起了一阵骚动,因为这与警方关于他吃掉受害者部分肢体的怀疑相吻合。

奇怪的习性

15年前,当格里菲斯刚搬进现在这座公寓时,他立即引起了邻居们的注意。他的装束很像是刚从一部电影里走出来的。这位看起来长得还算英俊的年轻人,始终留着长发,发蜡打得油光发亮;他显著的标志是,身上一直穿着黑色的半长皮夹克;无论晴天,还是阴雨天,始终都戴着墨镜。有人称他是“怪人”,还有人叫他Penfold――儿童动画《Danger Mouse》中的古怪人物,无论天气如何都戴着圆圆的墨镜。

对这样一个行为怪癖的人,邻居们一半是好心、一半是揶揄地说:“或许,他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攻读学位上了。”

格里菲斯学习的布拉德福德大学是一所具有140多年悠久历史的英国老牌综合性公立大学,学校设施一流,一些指标超过了著名的利兹大学。格里菲斯痴迷于研究犯罪学,他的个性在同学中间也是格格不入的,同学们对他敬而远之。他看起来特立独行,沉默寡言,同学们觉得格里菲斯和他们有“代沟”。

据说,同学们很惊讶地发现,格里菲斯居然喜欢皇后乐队及乌克兰当红性感美女乐队“热巧克力”。更让人惊讶的是,格里菲斯对各种形式的音乐都有兴趣,如瑞格舞曲(西印度群岛的一种舞曲)、朋克、说唱、重金属……他还经常参加当地的音乐活动。

他的一位邻居说:“很奇怪,他几乎每天都在网上,这对一个40岁的男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根据他的上网记录看,他的大部分音乐和书籍都是通过网上欣赏和阅读的。他的个人网页上有一张自拍照,照片的说明是:“正义的人,所有道路被包围。”这句话来自美国电影《危险人物》(A Dangerous Man),这部电影由老牌硬汉斯蒂文・西格尔主演,主人公每次杀人前都会说这句话。在自我介绍中,格里菲斯称自己喜欢读关于谋杀和死刑的书。他在社交网站MySpace上自称是“把仇恨带入天堂的厌世者”,年龄注册为99岁,所在地是布拉德福,最后一次登录的日期是4月23日。

去年12月,他在网上看了《女人与绞索》这本书,书的主要内容是女性犯罪的历史。他看后给了该书一个“五星”的评价,并称赞该书作者理查德・克拉克“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通过这些可以看出,格里菲斯很迷恋网络。平日在家里,格里菲斯则跟自己的宠物――一只蜥蜴在一起。另外,他还在一个棺材板的盒子里养了上百只老鼠,作为心爱的蜥蜴的口粮。一位邻居给《太阳报》记者讲述了他跟格里菲斯的一次“难忘的交往”。有一天,他到格里菲斯家去,发现他正在箱子边摆弄那堆老鼠。格里菲斯拿起一只粉嫩的、刚出生不久的鼠仔,当着邻居的面吃了下去,边吃边说:“其实它们是干净的!”看得那位邻居头皮直发麻,胃里一阵发紧,几乎要吐出来。

变态的心理

格里菲斯1969年底出生于西约克郡的迪斯伯里地区,他母亲是一名话务员,父亲是冷冻食品公司的推销员。在格里菲斯很小时父母便离婚了,格里菲斯和哥哥、姐姐被判给母亲莫伊拉。后来,母亲带着他们搬到利兹市的维克菲尔德。

格里菲斯案发后,英国《每日邮报》记者到他童年生活过的地方,追溯他的童年早期经历,这些资料很能说明“格里菲斯为什么是这样一个人”的问题。因为这家人太有“特点”了,时至今日,维克菲尔德的邻居还对这个怪异的家庭记忆犹新。一名昔日邻居告诉《每日邮报》记者:“他们全家人都很怪。”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透露,格里菲斯的母亲莫伊拉其实没有正式的工作,表面上看,她靠政府提供的福利生活,但人们都普遍认为她有一份秘密的夜间工作,因为“她经常在晚间11点半到12点之间出门。而且,经常会有不同的男子从她家进进出出”。一天晚上,这名邻居还看到过莫伊拉和一名男子搂在一起亲吻,看起来并不是什么朋友。

而几个孩子,在邻居看来都是“书呆子”,格里菲斯和他的哥哥菲利普“几乎从不出门,更别说在街上和别的孩子一起玩了”。格里菲斯从小学习成绩很好,后来进入维克菲尔德有名的私立学校――伊丽莎白女王语法学校。这所学校的学费如今高达每年9000英镑,以培养受人尊重、有责任感和成绩优异的学生为宗旨。

但现在看来,真是应验了那句老话――“学校教育很重要,但比这更重要的是家庭教育”。离异的家庭,母亲不光彩的职业,很少有朋友,这几点足以让一个孩子形成人格障碍。具体到格里菲斯,他身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对性、异性的憎恨。因为母亲的一举一动并不能瞒过敏感的孩子,母亲和很多男人厮混,作为孩子,他有一个最低底线:他不能恨自己的母亲,但经过心理转移,他恨。他恨的方式不是远离,而是接近,然后用杀害的方式发泄。

他母亲莫伊拉现年61岁,居住在迪斯伯里地区的一栋老旧住宅里。格里菲斯经常去看望母亲,当时邻居们认为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一位邻居说:“虽然他看上去有些怪,总是不说话,独来独往,但我认为他不会伤害别人。”

二是他在社会上很少有朋友,从小时候到成熟的各个阶段,久而久之,养成了孤僻、独处的习惯,只跟书本、网络和宠物做伴。加上家庭温暖的缺失,更让他走上另类的道路。格里菲斯跟母亲的关系表面上看还不错,但和父亲自18岁以后就没见过面。这次他的照片出现在电视和照片上时,他父亲说“几乎认不出来”。与社会的不适应,反过来转化成对社会的憎恶。痴迷于犯罪学研究,只是他人格的投射。

三是人格。奇装异服、独立特性,一般来说不会伤害别人,但一旦具有人格,就会用极端的方式表达。他曾公开宣称:、纳粹、杀人犯、不法之徒都是英雄。他还在网上详细列出了英国最为臭名昭著的50多个连环杀手的资料。此外,一些恐怖、血腥的犯罪电影也被他津津乐道。

值得一提的是,五年间杀死13名妇女的“约克郡开膛手”苏特克利夫,就“诞生”在格里菲斯的家乡(见本文“相关链接”部分)。这位一定是格里菲斯心目中的“大英雄”,这些对他的影响都不能低估。

英国皇家检察机构的检察官曼恩说:“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对斯蒂芬・格里菲思的谋杀罪行提出指控,这也是民众的期望。”惩罚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但反思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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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摄像监视系统

英国被认为是安装监视器最多的国家,全球有百分之十的闭路电视摄影机设置在英国。2007年时,英国闭路摄影机的数量已达到2500万台,平均每两名成人即有一台摄影机在监视他们。首都伦敦是世界上监控摄像头最多的城市之一,有全球闻名的钢环(ring of steel)系统,一套监视伦敦市中心的闭路监控系统。

市民权利组织“自由”认为“老大哥正在看着你”(源自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小说《1984》,象征着极权统治下对公民无处不在的监控)的情况,在英国非常严重,无论火车、公交车、大街、体育场皆有监视器盯着。不久后,可能连衣服中也会有监视器。

但支持者认为,监视器可以有效地遏制犯罪。购物中心设置监视器可能让购物者与老板均感安心。1993年,两岁小男孩博格遭人杀害,警方即是靠监视器找出加害他的未成年凶手。博格之死,至今仍深烙英国人心中,如果监视器可协助父母找出小孩行踪,父母并不反对它们的存在。

不过,英国人可能不知道路旁的快速摄影机,新式的道路收费站,卫星系统监视他们行动的密度已达到何种程度。为限制车辆进入伦敦拥挤街道而设置电子收费站时,当局至少加装了800台监视器,以侦查是否有驾驶员未缴一天5英镑(约合7欧元或9美元)的“塞车费”。

全英国另有5000个交通雷达,专逮超速的驾驶人。照此速度发展下去,10年内全英国将有两万个交通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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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恶的专杀之变态杀手

“开膛手杰克”:杀害多达11人

在1888年至1891年间,“开膛手杰克”杀死了11人,大多数受害者都是。案件至今未破,成为英国乃至全世界最著名的悬案之一,并被演绎成多个版本的小说及影视作品。

史蒂夫・赖特:杀害5人

51岁的英国男子赖特在2008年2月份被裁定谋杀萨福克5名罪名成立,被称为“萨福克杀手”。

彼得・苏特克利夫:杀害至少13人

英国人苏特克利夫被称为“约克郡开膛手”,在5年间共杀害至少13名妇女,主要是。苏特克利夫现年63岁,被关在高度戒备的布罗德摩尔精神病院。

怀特:杀害5人

2006年下半年,这起连环谋杀案震惊英国。怀特是卡车司机,连环谋杀从事的5名女子。怀特本人否认自己曾杀害这些女子,并称他只是和被害人中的4人发生过性关系。但英国警方在3名受害者身上都发现了怀特的DNA,此外5名受害者身上都带有怀特身上的纤维。在一周多时间内,这些女子连续被害,她们的尸体被抛弃在英格兰东部城市伊普斯威奇周围的乡村。怀特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被害人家属要求当局恢复死刑。

加福尔:杀害1人,15年后伏法

2003年7月5日,38岁的保安员加福尔在英国威尔士卡迪夫刑事犯罪法庭承认,他在1988年情人节那一天杀害了20岁的怀特。怀特身中50多刀。先进的DNA技术现在终于把这名逍遥法外15年的罪犯绳之以法。

警察在重新勘察犯罪现场时,终于在房间墙裙板几层油漆的后面提取到了血迹中所含的一个DNA样品,并且把这个样品同犯罪数据库进行了比较,但并没有获得吻合的发现。令警察感到意外的是,犯罪现场的DNA样品同数据库中南威尔士一个年轻偷车贼的DNA非常类似。但在1988年案发时,这个偷车贼还没有出生。警察立即把目光投向了他的直系亲属,而加福尔就是他的堂兄。加福尔DNA同犯罪现场DNA的极度吻合使得他无法做任何抵赖。

“顶替”他坐牢的是被称为“卡迪夫三人帮”的米勒、阿卜杜拉希和帕里斯,他们在案发两年之后被错误定罪,并遭到监禁。两年后,英国上诉法庭以证据不足为由了原判,使他们重获自由。

犯罪心理学范文第4篇

多年来,李玫瑾凭借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众多案件中协助警方,对侦查人员迅速破案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即将召开的十党代会中,著名犯罪心理学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心理学教研室教授李玫瑾以学者身份当选为十代表。这样的荣誉对她而言是个惊喜。在她看来,能够以一名大学普通教师的身份当选为代表也正体现了党在代表队伍中充实学者型代表的一个趋势。

30年前,李玫瑾首次与犯罪心理画像工作结下不解之缘,根据一起凶杀案现场遗留的蛛丝马迹,她成功推测了案犯的性别、年龄和职业,从此开启了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研究工作的先河。

多年来,李玫瑾凭借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众多案件中协助警方缩小了侦查范围,对侦查人员迅速破案起到了关键作用。于是,在民警眼中,李玫瑾成了不折不扣的探案专家。与此同时,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眼中,她也是一位坚守在平凡教师岗位上的好老师——今年6月,李玫瑾又送走了一届毕业生,学生们为她奉上了一本名为《采芝集》的画册,纪念她从教30周年。

填补国内“犯罪心理学”空白

说到犯罪心理画像,看过美剧《Criminal Minds》(犯罪心理)的人们对这个职业一定有所了解,剧中智商超高的天才博士瑞德在每次案发后“喋喋不休”地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具备的特征。现实中,李玫瑾的工作便是如此。

“这个人动辄杀害全家,不留活口,一定与家庭生活隔绝已久;下手那么凶残,一定有犯罪前科……”这是李玫瑾对2003年流窜四省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的犯罪嫌疑人杨新海的一次犯罪心理画像,一步步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范围缩小,最终警方将嫌疑人排查出来。经证实,嫌疑人的真实情况与她的分析基本一致。

李玫瑾对案件缜密而精确的分析让很多人为之叹服,也正是由于她的出色表现,犯罪心理画像这一专业化的行当开始为人们所熟知,而李玫瑾也被大家冠以“中国心理画像第一人”的称号。

而事实上,在此之前,中国的警察序列里,并没有独立的部门从事这项工作,甚至学院里从事这项研究的人也很少。

1982年1月,李玫瑾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她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后的第一届大学生。在那个人才短缺的年代,李玫瑾的优异成绩引起了学校的注意,希望她能够留校任教,但是她拒绝了。“学校里到处都是自己的老师,留在这儿,自己很难放开手脚做点想做的事,还不如到外面闯一闯更好。”没想到,这一闯,倒真闯出了名堂。

同年,李玫瑾来到当时的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今公安大学)。新的环境虽然令她摆脱了当初心理上的束缚,但新的问题又迎面而来。“当时学校的哲学专业老师已有十几个,领导让我去刑侦教研室。”这样的安排让李玫瑾感到有些慌张,“刑侦对我来说太陌生了!”不久,领导又告诉她,学校准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而哲学系毕业的李玫瑾曾学过心理学,这一点上她是不二人选。

那时,“犯罪心理学”这个学科在我国几乎是个空白,只有中国政法大学的罗大华教授和华东政法学院、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些同志较早地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从此,李玫瑾便走上了犯罪心理学的“创业”之路。为了能对刑事侦查的各门课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她在刑侦教研室帮助其他老师抄讲稿、校对讲义。与此同时,她还一边到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等院校去学习有关专业知识,一边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

直至1986年年初,公安大学的第一个犯罪心理学班开课了。前来学习的大多是有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民警和警校的老师,他们的年龄几乎都比李玫瑾大,但这些学员对待学习的刻苦精神让讲课的她颇为感动和震撼。而这些“大”学生们对台上年轻老师的理解、尊重和鼓励更为她从事犯罪心理学教学与研究增添了自信心。

其中,令李玫瑾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实习的经历。李玫瑾跟着老刑警去商场抓扒手,老刑警一边带着她在商场里抓贼,一边告诉她,扒手是什么心理,有何种表情、眼神、走路姿势……李玫瑾忽然觉得研究犯罪心理学真是很有意思,从此便下定决心要好好研究这门学术。

是职业也是社会责任

李玫瑾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些信件,它们有的来自刑警队,有的来自她的警官学生,“我的研究离不开案子”。李玫瑾第一次涉猎犯罪人的心理“画像”是在1992年。

那年,她来到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挂职锻炼。当时听同事讲,青岛海滩边连续发生抢劫杀人案,作案手法十分残忍。警方认为,作案者可能是两个人。而李玫瑾听了案情介绍后,根据自己对犯罪心理的了解,认为“这应是一人所为,且此人有变态心理,是个有文化的人……”后来,民警们在一次海边清查时将此人抓获,其人员特征与李玫瑾的判断非常吻合。

就是这次心理分析,给了李玫瑾一个启示,犯罪心理的研究可以有助于案件的侦破。“给嫌疑人的心理画像仅仅是犯罪心理学的作用之一。”李玫瑾说,犯罪心理学研究包括三个方面:侦查时,通过各种信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画像”,帮助侦查员确定侦查方向;预审时,通过问卷等方式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以便确定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已决犯的心理进行研究,可以探究犯罪的社会原因,最终从犯罪预防方面提出警示。

谈到犯罪心理研究这一庞大的工作,李玫瑾在一次采访中发出感慨,在一些国家,有些死刑犯即使判决死刑,其行刑仍会搁置一段时间,允许犯罪心理学家去接触他、研究他。上世纪50年代,全美国有许多悬而未破的命案,为了提高侦破率,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一些警官认为,需首先研究一下这类杀人案件的心理。于是他们申请了一个项目:有计划地、系统地对在押系列杀人犯进行调查,有时案子从审到执行要拖十几年。后来,联邦调查局在这个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了行为科学部,专门研究犯罪人的行为规律。但是在中国,犯罪心理学研究最缺乏的就是可供研究的案例。破案单位在破案之后很快将罪犯处决了,使研究人员失去了最好的“临床”研究机会。因此,至今我们在这方面还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其实,犯罪人到了最后时刻自己也在总结,这个时候他会无话不谈,他谈出的东西,会比我们忙忙碌碌的人悟出的东西要真!”

“我认为,我们的社会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更客观、更全面的心理分析,并建立相关的研究档案。”李玫瑾说,“我有个建议,凡是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在判决的时候都应该附上一份犯罪心理分析报告。这样做,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教育、有益于法律的启示!”

随着与犯罪人员接触机会的增多,李玫瑾对这项工作的研究越来越深入,这个过程也让她有了强烈的感受:如果一些人能够早些得到社会的某种干预,他们或许可以远离犯罪的深渊。比如马加爵的案件,如果我们能够对长时间脱离家庭、居住在学校却又将面临种种人生问题,诸如恋爱、就业、人际冲突等问题的大学生予以更多的关心和指导,这类案件可能就能够避免;而罪犯邱兴华,如果能够在经济上获得帮助,也就不会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去道观“挪碑”,更不会因与道长发生冲突导致杀人犯罪了。

“孩子们缺少死亡教育,所以他们对生命没有敬畏。”李玫瑾说,马加爵在给他姐姐的录音中说“其实人生的意义在于人间有真情”,正是在逃亡中他产生了对生命的敬畏。“正是这句话惊醒了我,原来孩子们不明白生命的意义,对人生更没有过质问。”

犯罪心理学范文第5篇

法律心理学的思想源远流长,它最初是以研究人的违法犯罪心理为起点的。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一些哲学家和思想家在他们的著述中涉及到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者的个性特点、犯罪者的行为表现等与法律心理学有关的思想。中国殷商和周朝的文献中也有不少地方提到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刑罚的社会心理效力等问题。

17、18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人们开始从社会、生理、精神、遗传、司法医学等方面探讨犯罪问题。当时的代表作有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普里查德的《论精神错乱和影响心理的其他障碍》、吕卡的《自然遗传论》等。

到了19世纪下半叶,法律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犯罪心理学首先开始成熟起来。德国的精神病学家克拉夫特·埃宾于1872年第一次以犯罪心理学为名出版了专著,接着格罗斯,武尔芬、科瓦列夫斯基、佐默尔等人也相继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专著。

与此同时,证人证言的心理研究也有了较快的发展。库里舍尔的《供词和心理学与司法审判》、波尔杜加洛夫的《论供词》等著作,就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作。哈钦斯和斯莱辛杰于1929年出版了最早的《法律心理学》专著。

正因为法律心理学作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形成得比较晚,所以至今对它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还存在许多不同看法。托奇认为,法律心理学是研究审判过程和参与这一过程的人的意图、动机、思维和情感的科学。塔普则指出,心理学家在法律问题上开展的研究过分犯罪化了,也就是说,侧重于犯罪审判的过程和方面,却大大忽视了民事法庭、法律社会化和法律协商等方面的心理学研究,因而给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局限性。

苏联的耶尼克也夫提出,法律心理学的组成应包括法律心理学的方法学基础、法律心理、司法心理和改造心理等四个部分。萨薪里马尼雅恩则认为,法律心理学体系应由法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和改造心理学四个分支组成。中国在80年代以前对法律心理学研究不多。近年来有关研究大多数偏重在犯罪心理方面,特别是青少年犯罪心理方面。

综合西方和苏联法律心理学界的观点,结合中国的实际,可以对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内容作如下的概括:它包括立法心理、普法教育心理、司法心理、劳动改造心理和民事诉讼心理等部分。

在司法心理中,如果按司法程序来分,还可以细分为侦查心理预审心理、审判心理等;如果按照诉讼参与人来分,则可细分为犯罪人心理、受害人心理、证人心理、辩护人心理、警官心理、检察官心理、法官心理等。

立法心理是研究在立法活动中各有关人员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为立法提供心理学依据。如立法的社会心理前提,法的解释、修改或废除的社会心理效果,立法者的知识、能力、性格对立法的影响等。

普法教育心理是研究在普及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方面的心理活动规律。如法律宣传的原则、途径和方法,法律意识的内化机制和形成过程等。

司法心理是研究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各种诉讼参与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如在侦查过程中犯罪人、被害人、证人和警官的心理;在预审过程中犯罪人、警官和其他参与人的心理;在审判过程中犯罪人、被害人、证人、辩护人、检察官和法官的心理等。

劳动改造心理是研究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的心理现象及其变化规律。如影响和制约劳改罪犯心理活动的一般因素;不同类型罪犯在劳改中的心理特点;劳改罪犯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心理活动规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