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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法(以下简称商法)有关公司治理机制的最新修改案已于2001年12月12日作为第149号正式颁布,并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次商法修改,为了进一步确保公司治理机制的实效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监事机能的强化;二是缓和有关减轻董事等责任的要件;三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合理化。
具体讲,强化监事机能的主要措施有:①明确规定了监事的董事会出席义务和意见陈述义务(商法第260条之3第1款);②监事的任期由三年延长为四年(商法第273条第1款);③监事对辞任的意见陈述权的法定化(商法第275条之3之2);④公司外监事人数的增加以及其要件的严格化(商法特例法第18条第1款);⑤新设了监事会对监事选任的同意权以及议题等提案权(商法特例法第18条第3款)。缓和有关减轻董事等责任要件的主要措施是,就董事、监事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新设了通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等可以免除的制度(商法第266条第7款~23款,第280条)。作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一步合理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①监事的考虑判断期间由30日变为60日(商法第267条第3款);②对追究董事责任的诉讼可以和解作了明确规定(商法第268条第4—7款);③对公司为了支持被告董事要求参加诉讼的申请规定了监事的同意权(商法第268条第8款)。
一、监事机能的强化
首先,此次商法修改明确规定了监事的董事会出席义务和意见陈述义务。修改前的商法规定,“监事可以出席董事会,并陈述其意见”(修改前商法第260条之3第1款)。根据这一规定,一般认为,监事作为负有监查公司业务执行义务和善管注意义务者,负有董事会出席义务和意见陈述义务。此次商法修改将监事的这一义务明确化,将第260条之3第1款修改为“监事应当出席董事会,并认为有必要时应当陈述意见”。以此进一步明确监事的责任,从而保证公司业务执行的公正有效。
监事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这一义务时,作为违反善管注意义务者须承担必要的责任。如果由此使公司或第三人遭受损失,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法第277条、280条、266条之3)。
其次,此次商法修改就监事对辞任的意见陈述权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实现了此项职权的法定化。修改前商法只规定了监事在股东大会就其选任或解任陈述意见的权利。这一规定也是为了明确和加强监事的地位而采取的措施。但为了防止监事的辞任是由董事强制所致,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监事的地位。所以,此次商法修改通过增加新条款明确规定,“辞任监事者,可出席辞任后第一次召集的股东大会,并陈述其辞任的宗旨和理由”(商法第275条之3之2第1款)。并且为了使辞任监事确保这一机会,商法进一步规定,公司应当向辞任监事通知召集股东大会的意旨①(同条第2款)。当然,其他监事同样可以陈述意见(同条第3款)。
再次,此次商法修改延长了监事的任期,增加了公司外监事即独立监事的人数,并对独立监事的要件作了严格的规定。修改前商法所规定的监事的任期为3年,此次修改将监事的任期延长为4年②(商法第273条第1款)。1993年以前,商法所规定的监事的任期为两年,1993年商法修改将这一任期由两年延长为3年,此次修改又从3年延长为4年。这一连贯措施旨在不断加强监事的身份保障,进一步确保监事实施监督的实效性。具体讲,修改前的日本商法特例法,要求本法所规定的大公司③在3人以上的监事中,1人以上应当是就任前五年间未担任过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董事或支配人以及其他商法使用人者(修改前商法特例法第18条第1款)。此次商法修改为了进一步强化监事相对于董事会的独立性,加强监事监督公司业务执行的机能,将独立监事的人数由原来的1人以上增加为监事总数的半数以上,并且将独立监事的要件由原来的“就任前五年间”修改为单纯的“就任前”,实现了要件的严格化。
最后,此次商法修改新设了监事会对监事选任的同意权以及议题等的提案权。修改前商法只设对监察人的选任,赋予监事会同意权以及议题等的提案权。即“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选任会计监察人的议案时,应当取得监事会的同意”(商法特例法第3条第2款),“监事会可通过其决议,请求董事将会计监察人的选任作为股东大会的议题,也可通过其决议提出选任会计监察人议案”(同条第3款)。而对监事的选任只规定监事可在股东大会就此陈述意见(商法第275条之3)。
为了防止董事随意进行监事的人事安排,从而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监事的地位,有必要对监事的选任事项采取同会计监察人选任相同的法律规定。所以,此次商法修改通过准用上述有关会计监察人选任之规定的办法,就监事的选任事项同样赋予监事会同意权和议题等的提案权(商法特例法第18条第3款)。④
二、和有关减轻董事等责任的要件
日本现行商法规定,免除董事对公司的责任需要全体股东的同意(商法第266条第5款)。这样一来,在上市公司等大型公司的情况下,实际上免除董事对公司的责任几乎等于不可能。但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许多情况下需要企业的经营者冒着一定的风险作出大胆的经营判断。可是,按照商法的规定,事后经营者只要有轻微的过失行为,须承担高额的损害赔偿责任。经营者考虑到这种后果,必然不敢大胆经营,这对企业经营是很不利的。
为了解决这一现实的矛盾,日本商法通过增加条款的办法,从两个方面采取了适当减轻董事等责任的态度。一方面,此次商法修改规定,董事在执行职务时,只要是善意的,且无重大过失,就以从该董事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中扣除该董事四年的报酬额后所剩额度为限度,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或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决议免除其责任(商法第226条第7~18款)。另一方面,考虑到公司外董事即独立董事①所具有的优势,为了使公司较容易地确保经营人才,此次商法修改明确规定,公司可以通过章程规定同独立董事缔结以该董事不承担双方提前约定的金额以外的责任为的契约(商法第266条第19~23款)。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商法修改除了规定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适当减轻董事责任外,还规定可通过董事会决议减轻董事责任。这是因为在由众多股东组成的股份公司中,仅仅为了免除董事的责任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从费用和召集程序两方面考虑都是相当困难的。如果非要等到定期股东大会来作出决议,董事的损害赔偿责任到底能否免除将处于长期的不明确状态之中,这对公司的经营极为不利,甚至会严重公司的正常经营。所以,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状况,建立通过随时可以召集的董事会决议免除董事责任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再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质上是根据股东的授权(因为章程变更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由经营专家董事构成的合议体组织即董事会,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董事的经营判断是否妥当合理的角度,对该董事是否应该免除其责任首先作出判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另外,作为上述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担保保障措施,此次商法修改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强化和完善。
首先,此次商法修改规定,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免除董事责任时,对提出的相关议案应当取得监事(会)的同意(商法第266条第7~11款)。同样,通过董事会决议免除董事责任时,首先必须对此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为此需向股东大会提交的公司章程变更议案,以及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决议议案,在正式提出时应当取得监事(会)的同意②(商法第266条第12~18款)。此外,公司同独立董事缔结旨在减轻其责任的契约时,对此也需要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为此,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章程变更议案时,应当取得监事(会)的同意(商法第266条第19~23款)。
其次,此次商法修改规定,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免除董事的责任时,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公示作为责任发生原因的事实,免除额度的测算根据以及理应免除的理由等事项(商法第266条第7~11款)。由董事会对董事责任作出免除决议后,除上述事项外,还要公告或通知股东若对免除有异议可在一定期限(不低于一个月)内提出的宗旨。并且,如果拥有全体股东表决权的3%
以上的股东提出异议时,董事会不得通过决议免除董事的责任(商法第266条第12~18款)。此外,此次商法修改规定,独立董事按照同公司缔结的契约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后,在最初召集的股东大会上也应当公示作为责任发生原因的事实,免除额度的测算根据以及理应免除的理由等事项(商法第266条第19~23款)。
三、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进一步
合理化日本商法所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一项股东追究董事对公司责任的重要制度,近年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使此项制度进一步合理化,此次商法修改根据日本司法实践经验以及商法学的理性思考,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首先,随着经营活动的日趋国际化和多样化,经营者的经营判断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专业化。因此,为了使受理了股东请求并代表公司通过诉讼追究董事责任的监事,有足够的时间对日益复杂化和高度专业化的董事的经营活动作出慎重判断,此次商法修改将监事的考虑判断期间由原来的30日延长为60日,即明确规定,公司自股东提出请求之日起60日内不提起诉讼时,提出请求的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可直接提起诉讼(商法第267条第3款)。
另外,根据现行商法的规定,追究董事对公司责任的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之中时,股东或公司可以请求参加该诉讼(商法第268条第2款),但作为公司了解诉讼审理的机会,现行商法只规定了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向公司告知诉讼的义务(日本商法第268条第3款)。为了进一步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能够建立公司提起诉讼时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提起诉讼时的其他股东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诉讼审理情况的知情机制,此次商法修改明确规定,公司受到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告知,或公司提起追究董事责任的诉讼时,应当对此进行公告或通知股东。即将诉讼进行公告或向股东发出通知规定为公司的义务(商法第268条第4款)。
关键词:高效课堂;“导、教、学”三合一案;主体意识;文化合成
纵观近二十多年来的素质教育改革,课堂教学改革的模式推陈出新,层出不穷。这其中不乏成功的案例,如洋思的“先学后教”,杜郎口的“全放式自主课堂”,以及我们莲湖区近些年来大力推行的以“导学稿”为载体的餐桌式教学模式等,无不都在强调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为根本,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应试压力,解放教师的思想束缚和沉重包袱,努力打造素质教育背景下的高效课堂。也正是在这种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中,我校大力推行高效课堂“导、教、学”三合一案(简称“导学案”)教学模式。在学习他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求一条符合我校实情、具有自己特色的课改新思路。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效课堂?我们应该用什么方法和策略去实施高效课堂?它能否解决当前我们教育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下面结合“导、教、学”三合一案的教学实践来谈谈高效课堂的实施方法和策略。
一、高效课堂的内涵和理念
我们说高效课堂绝不是单纯追逐时间效益和知识效益的课堂,不仅仅只是追求消耗最低化和效果最优化,而是要追求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的整体收益,要反映课堂的“价值体现”。要深刻理解高效课堂的内涵,就必须以此为“基点”,准确把握高效课堂的五个特性:即主动性、生动性、生成性、生命性和发展性,为学生创造一个主动学习、积极探究、合作交流的场所,让学生在课堂上激发潜能、创造快乐、精彩生成,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学习能力。而传统教学中的教师讲演“一言堂”,抑或是师问生答的单一化课堂,最多只能体现课堂的有序、严谨和充实,完全不能体现真正意义上的高效课堂。
案例分析:初中八年级物理“内能和机械能的转化”教学场景片段,老师首先利用多媒体课件生动展示生产实践中蒸汽机工作时的能量转化原理。接着又让学生积极讨论收集生活中内能和机械能相互转化的例子,学生马上就举出钻木取火、摩擦生热等例子。接着老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实验小装置,激发学生探究热情:“同学们,让我们来做一个小实验,模拟一下蒸汽机工作和火箭升天的原理吧!”
场景:老师安装好酒精容器瓶,学生兴致大增,观察到瓶底放有固体酒精。
师问:“有哪位学生胆大心细,愿意上来帮助老师完成这个小实验?”
学生面面相觑,欲试又生怯,但彼此推举,终有一名男生踊跃上台。
师说(很神秘):“看来你比老师勇敢。请你帮老师按下这个容器下方的打火石按钮,先猜猜会发生什么现象?”
生答:“瓶盖可能被冲开。”
师问:“是这样吗?如果是,那让咱们把瓶口对向教室门口处操作吧。”(提示规范操作、保障安全)
老师将装置瓶口朝向窗户一边,学生按下按钮。顿时看见瓶中一道明火闪现,只听“砰”的一声,瓶盖直冲门口,全班欷[哗然。
师惊叹:“咱俩配合太好了!同学们,请大家讨论一下刚才瓶中发生了什么现象?现象中怎样体现能量的转化原理?”
学生讨论热烈,高举手臂,争先回答。
一生立刻站起来抢答:“容器中酒精挥发的蒸汽被打火石点燃,空气遇热膨胀冲开瓶盖。此时酒精燃烧的内能转化为空气运动冲开瓶盖的机械能。”
答案完美,全班鼓掌,学生热情高涨。老师乘胜追问:“同学们,我这里还有一个空着的矿泉水瓶子,但里面没有酒精燃料。谁有办法同样利用瓶中空气内能转化做功将瓶盖冲开?”
反应好迅速,立刻又有多位学生争先恐后举手。还不等老师点名,一位小个子男生已经抢先跑上讲台。只见他双手拿起矿泉水瓶子,转身面向教室门口,弯身用力扭曲塑料瓶,还不时发出“吱吱”的响声。最后猛一松手,只听“砰”的一声瓶盖直冲教室门外,全班又一次掌声响起,其中蕴含的能量转换原理已经不言而喻。
这群孩子太有才了,我们在座听课的全体老师为他们的精彩表现倍感惊喜。孩子们比我们想象得更加机敏聪慧、富有创意。这节课的成功设计和实施教学不正是体现了高效课堂的五个特性:主动性、生动性、生成性、生命性和发展性。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高效课堂的灵魂是相信学生、解放学生、利用学生和发展学生。但是,在我们传统教学的应试课堂中,还严重存在着教学的专制和文化的侵犯,严重束缚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批判意识,阻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培养。这主要表现在课堂中注重教师的“会讲会教”,忽视了学生的“会学会做”;强调教师的“标准解读”,忽视了学生的“个性体验”。久而久之,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批判意识就在被动的灌输学习中沉睡和消减,使他们湮没在“沉默文化”的课堂中,少有机会去思考和表达,难以享受学习的快乐和创造的激情。
“教育即解放,学生即创造”,它是构建高效课堂的基本思想和核心理念。那么,如何来实现这两点呢?
二、高效课堂“导、教、学”三合一案的实施策略
1.唤醒“主体意识”,培养“批判意识”
高效课堂的一切教学活动,都要注重采取多种途径鼓励学生用自己的认知结构、独特视角来审视前人认识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在我们编制的“导学案”中,设置了“预学―演学―练学―思学”四个板块。“预学”板块将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让学生在课前自主学习,在预学中对教材文本进行独立思考、质疑诘问、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而唤醒他们的“主体意识”,培养他们的“批判意识”。在课堂“演学”板块中通过重难点内容的选材组块、问题设置等优化形式,引导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演学探究,让他们在自主管理、合作学习中展示自己的个性化体验和独特视角下对文本的解读,学习借鉴别人的观点,检视纠正自己的想法,不断超越自己,提升自己。在“练学”和“思学”板块中以教室的讲台、黑板、多媒体为主阵地,让学生或讲、或写、或演,对前面学习的知识进行整合和提升,用批判的眼光对呈现的诸多成果兼收并蓄,并形成个性化的观点和认识,进而让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批判意识”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得以真正体现。
因此,教师在使用“导学案”过程中千万不要惜时间、赶进度,任意剥夺或取消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过程。总是放不下学生,解脱不了自己,“一言堂”到底。如果是这样,那精心设计、辛苦编写的“导学案”岂不是耗费时间却流于形式,完全有悖于初衷!
2.师生共同“经营教材”,实现课堂“文化合成”
构建高效课堂的核心就是把传统的“先教后学”转变为“先学后教”。在我们的“导学案”中设置有“预学”板块,通过这个环节可以将教材的解读权在课前下移给学生,形成师生共同经营教材的格局,这样才能使师生共同进入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中,对教材的不同领悟,让师生成为相互学习、互为教学的对象。在课堂“演学、练学”板块中,通过有效实施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探究、表达交流、补充完善、反思提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学生营造了一个真实的、具体的且有针对性的教学氛围,真正体现了“教师在教中学”“学生在学中教”,使师生共同“经营教材”,实现课堂中的“文化合成”。
案例分析:初中八年级语文《杨修之死》教学案例分析
【课堂导入】
由描写杨修的诗歌导入:“聪明杨德修,时代继簪缨。笔下走龙蛇,胸中锦绣成。开谈惊四座,捷对冠群英。身死因才误,非关欲退兵。”
师问:这首诗评价历史人物杨修,认为杨修才能卓著,最终招致杀身之祸,杨修到底因何而死?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走进课文《杨修之死》。
【预学展示】
1.学生介绍罗贯中及《三国》。(准备充分,扩展知识)
2.字词过关:以男女生竞赛形式设置必答题和选答题,通过这个形式,让学生掌握课文中的重点字、词、句。(学生互查,基础过关)
【演学交流】
1.描述故事,梳理结构:(教学重点)
课文写了杨修犯曹操之忌的哪几件事?对每一次犯忌,曹操各有怎样的心理反应?(小组讨论,代表发言,教师补充)
“改建园门―甚忌之、分食酥饼―心恶之、语破奸心―愈恶之、告发曹丕―愈恶之、教植斩吏―操大怒、代作答教―杀修之心、鸡肋事件―操杀修”
2.人物分析,深入探究:(教学难点)
(1)分析曹操和杨修两个人物的性格特点。
(2)分析“杨修之死”的原因有哪些。
(小组讨论热烈,思维活跃,争先发言)
生1:曹操嫉贤妒能,对杨修不够宽容。(文中领悟)
生2:杨修恃才放旷,不韬光养晦。(文中领悟)
生3:作为臣子,杨修不能与上级保持一致,不服从领导,没有团队精神。(生活联系)
生4:早年曹操与杨修父亲就有过节,后又杀了杨修的好朋友,故杨修早就积怨在心,从内心就根本不尊敬曹操。(课外积累)
3.联系实际,情感升华:(拓展延伸)
(1)联系前面学习的文章,说说杨修和纪晓岚的做法有什么不同?你更赞同哪一种做法?
(2)如何让杨修之死的悲剧不在我们身上发生?
(学生讨论再次热烈,各抒己见,老师凝练升华)
“做人既要刚正不阿,又要善于保全自己,这种保全,和阿谀奉承是有本质区别的。就像舌头和牙齿的关系,最坚硬的东西是最容易受损害的。做人,当学水,放到盆里是盆的形状,放到杯子里是杯子的形状。水虽柔和,却能以柔克刚。平坦大道,险滩坎坷,都可势如破竹,一往无前!”
可以说整节课以“导学案”为载体实施教学,节奏紧凑、生动活泼、思想深刻、余味无穷。教学中老师准确把握教学目标,科学整合教材,精心设计问题,充分调动全体学生积极性:课前“预学”充分到位,课堂“演学”积极主动,学生观点标新立异,大放异彩,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了批判意识。教学中师生共同“经营教材”,解读文本,实现了课堂中的思想碰撞。像这样经典的文本、精彩的故事和人物,我们的老师千万不要肆意表现自己的才情,占用课堂时间表演口才,殊不知学生的思维和想法会更具新意和创意。作为老师应该放下自己的架子虚心向他们学习,正所谓“教师在教中学,学生在学中教”才是高效课堂的核心理念。
综合上述,高效课堂下的“导、教、学”三合一案教学模式是以“生”为本,从“学”出发,解决“学什么”“怎样学”的问题,突出“教与学”的和谐统一。从学生角度看,“导学案”是学生学习的指南针、方向盘、路线图;从教师角度看,编写和运用“导学案”就意味着教师要充分调查学情、确定目标、选择内容、精心设计、灵活应用,有效达成“知识、能力和情感价值观”的三维目标。实践证明,“导、教、学”三合一案是实施高效课堂的有效载体,是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有效模式。面对新课程实施以及未来高考制度的变革,我们每一位教师只有立足于课堂,以研究者的眼光去审视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总结经验,反思不足,不断探索,与时俱进。逐步走向理念先进、专业精深、师德高尚、教有良方的理想境界,最终赢得学生的发展,也必然成就学校的发展!
参考文献:
周某,男,湖北黄冈人,现为大四学生,曾在大三时留级。该生家住城镇,经济条件一般,平时对学习不重视,经常在寝室玩游戏,觉得大学可以放松一下,对自己没有什么要求,成绩很差,跟班试读一年后仍欠20学分以上,不得不留级。留级时他感觉很没面子,希望尽量不留级。辅导员从多方面对其做思想工作:向他讲解了学籍清理制度的细则,告诉他不留级的话,欠的学分太多,基础太差,可能导致大三的课程也无法修满,最终可能会拿不到毕业证;并举例说明有的同学高考失利,就自觉复读了一年,在大学里如果成绩较差,也需要通过留级来修满每年的课程,以保证顺利毕业。同时也跟家长进行了沟通,将该生的思想状况、学业成绩准确的反映给家长,建议家长采用合理的教育方式,避免一味的责难,多对孩子进行鼓励,告诉他不能改变以前,但是可以选择以后的路,从现在开始努力就不晚。
该生留级到新的班级后,新的年级辅导员对其各方面进行关注,帮助他顺利融入新环境。首先,带领该生认识新班级的班主任和班长,在一起谈心促进相互了解,并在班会上介绍该生加入新班级,与大家一起召开班会,一起讨论问题,使该生有归属感。其次,从生活环境上,帮该生搬到了新班级的宿舍,并让舍友邀请该生一起畅谈大学生活等等,促进宿舍氛围,尽快成为关系融洽的朋友。再次,辅导员经常与该生谈心,帮助该生了解社会和就业方向,使其树立学业上的目标,只有有了目标才有奋斗的源泉;并且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帮助其介绍勤工助学岗位。经常与家长保持沟通,建议家长也多鼓励孩子,帮助其找到自身的奋斗方向。
经过辅导员一段时间的悉心关怀,该生已经适应了新的班级,交到了新的朋友,与辅导员也建立了融洽的信任关系,有什么问题都会与辅导员沟通,并且树立了考研的目标。该生说:“既然大学比别人多一年时间,就要好好利用,准备考研,这也是自己的优势,还可以向以前的同学咨询考研经验。”目前该生学习生活都很积极向上,各门课程学分已经修满,为了提高自己的绩点,还主动重修课程,希望考到更高的分数,并且在积极备考研究生。
二、案例分析
学生进入大学后,本是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有一小部分学生成绩堪忧,甚至留级、退学。通过总结、分析,可以将留级生产生的原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角色转换不到位,适应力差
由于大学生在高中接受的是应试教育,而大学的教育方式则是老师在课堂上讲大量的知识点,学生要在课下自觉自学才能理解消化,因而大学生首先面临的就是适应角色的转变。部分学生中学学习养成了依赖家长及老师的习惯,一旦这种依赖在大学失去,他们就会不适应,学习缺乏主动,等到期末再临时抱佛脚。因此,造成多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有的人也在这时开始厌倦学习、动机缺失。大多数留级生在学业上的失败,都是由于心理上首先失去了学习动机,认为大学课程很难,老师讲的又快,自己学不会。干脆逃课或者抄袭作业,过着混日子的生活。
(二)学习基础薄弱导致厌学
留级生中大多数学生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学习基础差。由于各省各地学生基础差异较大。比如大学一年级的基础课程《大学英语》、《大学英语听力》、《大学计算机》等,部分偏远省市或者教育水平较落后的省市的学生,在进入大学后,学习会相当吃力,每次学业警示都是因为这几门基础课导致还没有通过,难以适应后面的学习,加上其他的课程挂科就会导致厌学、留级、自暴自弃。
(三)学习目标缺失导致留级
高中的时候,高考是每个学生学习的“终极目的”,学生们像上了发条的闹钟,不停的规律地学习。进入大学后,突然进入了宽松的环境,毕业又是四年以后的事情,学生们就感觉自己的目标很遥远,很迷茫,似乎遥不可及,从而不能很好地进行自我加压,不能在学习中找到应有的乐趣,对自己的学业应付了事、消极懈怠,久而久之,必然造成挂科、留级。
(四)自控能力较差导致留级
很多留级生都缺乏良好的自控能力和学习习惯。在大学阶段以前,学生有家庭的督促以及学校的细致要求,学习往往是一种规定好的活动。而进入大学后,家庭的监督消失了,学校的教学也更多强调自我完善,不再细致地作出诸多要求。因而,一些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自控能力较差的学生,就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过起混日子的生活。随着课程不及格科目越来越多,更是不知从何学起。
三、案例引发的思考
(一)辅导员要经常性的引导学生,掌握并引领他们的思想动态,潜移默化的教导学生学习的目标、方式、方法。从一入学开始,就加强专业知识宣传,并要求他们做大学规划,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从而树立起奋斗目标,并且适时的帮助他们调整目标计划,以避免过高的或过低的计划使学生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对于留级的学生,更要用细心、爱心、耐心给予正向的引导,而不是简单的家长式的说教,因为,对于他们,来自家庭说教已经过多,作为辅导员则更多应是理解、鼓励、支持、引导,帮助他们重拾信心。
(二)学院老师和班级要给予留级生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很多学生留级之后都会有羞耻感,羞于见人,羞于参加活动。这时候,就需要辅导员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不能是简单的告诉他本人新班级,而是需要老师引导他融入新的班级,让他感受到新的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大家的真心接纳,这样他才能敞开心扉,开始新的生活,结交新的朋友。
对于有经济困难的留级生,还要对其进行经济帮扶,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使其感受到老师对他的关心。由于每年9月进行学籍清理,10月和11月进行贫困认定和助学金发放,新班级的同学往往对其不太了解,而新到班上的留级生往往也不好意思主动提出申请。这时就需要辅导员和班主任根据情况适当进行引导和帮助,鼓励他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同时也向班上学生说明情况。如有其它勤工助学机会或临时困难补助,也可以给予家庭贫困的留级生。
一、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促进教研组发展,建立符合社政教研组特色的科学管理制度是有效保障。虽然学校已有关于这方面的教科研制度,但我们应从社政教师的自身意愿出发,根据教学教研中对制度建设的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当前社政教研组实际的制度。
1.建立有效的学习制度
教学和教研水平的提高,教师自身的充电是前提。为此,我们建立了《社政教研组学习考核细则》和教师全员学习计划,开展系列读书活动,加强社政组图书角建设;加强理论学习,注重业务学习,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课标”、新课程理念、阅读相关文献等,及时交流,深度汇报,合理评价,自我跟进。我们的学习制度一般是从属于学校总的安排,而学习什么内容?怎样学习的方式?都做到定时、定点、定主题,要求明确,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2.建立有效的人员管理制度
结合学校的需要,用新制度规范教研组活动。我们在遵守学校校本教研制度、学校教研组长岗位职责制、教研组的教学计划制度、定期会议制度、期末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备课组长岗位职责制、教研组考勤制度、集体备课“磨课”制度、定期公开课示范课制度、师徒结对制度、命题审卷制度、讲座培训制度等,并付诸实施。然后对比各种制度实施前后的情况,完善各种制度对社政教研组建设的促进作用。
3.建立有效的资源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资源共享,我们组建了教研组档案管理库和教研资源库,包括:本教研组历年各级段的题库;经筛选的教学参考资料、优秀的课件、典型的案例分析、成功的精品课公开课教学设计;本组教师的教学经验、论文、教学反思等。充分利用网上资源,筹建电子阅览室,开展网络教研,并利用校园网教师的优秀读书心得,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袋,形成完善的教研组制度。
二、探讨有效的组织形式
教研组活动的组织形式如何,直接影响教师参与教研的积极性。建立以合作教研为特点,开展主题论坛、合作研讨等组织形式,有利于利用集体智慧,促进教研组成员的共同进步。
1.积极进行特色教研的尝试
我们认为,社政教研组要赢得校领导和上级教研部门的支持和重视,必须做出些成绩,搞些教研特色。于是,我们不仅积极开展学科第二课堂活动,同时还建立了教研组博客群组,利用FTP、QQ群形式进行互阅、互评、互修。把教研组活动主题化,寻找以主题研究为依托,以网络互动教研为载体的教研路子,增强教研的目的性。尤其是利用流动教研记事本,及时交流教学中的困惑与思考,通过这种开放性教研组交流平台,让我们的小组成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自由殿堂”。
2.积极发挥同伴互助的作用
一方面,积极开展组员之间的学习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各备课组之间的考核、评比;组建学校子课题,各备课组根据学科特点和自身优势,抓住教师怎样教、学生怎样学这一关键,自主确定课题。另一方面,针对社政教研组的实际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三级帮带制度,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对非本专业教师的成长,利用“导师带教+行为跟进+自修提高”的方式进行研修活动,使改行而来的教师尽快走上教学轨道。
3.研讨自我培训的方式方法
专家引领,拓宽思路是自培的一种重要方式;挖掘教研组的内部资源也是一种重要的途径,创建学校学案资源库,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催生优秀教师群体的成长;立足信息技术手段,创建自我培训的新形式,按照“观看――模仿――剖析――创新”的模式开展。我们建立了“以课例为载体的‘协作式’教师自训策略”,积累了教师自训的基本经验:一个载体(以课例为载体),一个重心(以教师自我反思为重心),一个立足点(以课堂教学为立足点),两个方法(参与式培训、互帮互学),五个原则(发展性、针对性、实践性、时效性、反省性)。
三、构建有效的研究范式
如何让教研组活动更好地服务于课堂教学和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是有效教研的根本所在。教研组活动如果能直接有利于教师课堂教学的改进,有利于教师实现自己价值的提升,就会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和研究的热情。长期以来,由于教研组建设仅局限于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层面上,多成了完成行政指令的过程,教研与教学割裂,与课堂教学严重脱节,没有实质性内容的突破,没有明显促成教学质量的提高,造成老师们认为教研活动是负担而只是疲于应付。因此,我们社政教研组建立了以“开课”为核心,说课、评课、集体备课、作业设计、命题、论文撰写一条龙的新教研组建设模式。
1.开展反思性学习活动
即把专题讨论案例化,结合教师自身课堂教学的个案,收集大家的教学困惑集中思考,共同解决,及时总结,及时改进,形成以反思为核心的发展机制。如按照“教学设计1(本人)――课前说课――问题研讨、反思改进(备课组)――教学设计2――课堂实施1――问题研讨、反思提升(全组)――课堂实施2――问题、反思完善……教学案例”等环节进行,以提升教师的反思水平。还可以通过组织本学科各年级阶段性考试的命题、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进行自我反思和集体反思,按照“研――做――思――提升”的模式开展研讨活动。
2.以典型课例为载体的教研活动
通过课例研究,观视频,给任务,写分析案例,利用主题式、讲座式、沙龙式等进行教学研讨,形成以课例为载体的教研模式。如:开展视频教研,对自拍录相与他人录像观察思考,进行微格教学,反复观看、选段观看、定格研讨,按照“主题先行――课例跟进――反思继续――自我实践”的方式进行。
3.开展富有成效的建设性活动
关键词: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转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9-0222-02
高等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迈入大学后首先接触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学生具有道德导向、思想点明和理论启迪的先声作用与意义。但目前教学中还存在着重视理论讲授、联系学生实际不够;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明显等问题。为了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真正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甚至毕生难忘的优秀课程,我们在教学中对该课进行了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
教材体系是构建教学体系的基础和依据,其表现形式是比较稳定的书面文字;教学体系是授课教师系统地传授教材内容、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其表现形式是比较灵活的课堂教学,二者相互联结、密不可分。有好的教材体系只是为取得好的教学效果提供了一种可能性,真正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还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教材体系主要解决的是“教什么”的问题,而教学体系解决的是“如何教”的问题,即如何将课程的目标和内容转化为学生可以接受的知识、理想和信念。因此,如何将教材内容通过有效的教学方法传授给学生,提高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是目前教师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正确处理教材内容与教学内容的关系,把教材体系转换为教学体系,实施专题教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是得到普遍认可并付诸实践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也很有必要积极进行专题教学的探索和尝试,在贯彻教材和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设计科学严谨的教学专题体系,才能在有限的教学学时内提高教学效果。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必要性
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性质和功能的必然要求。这门课既要向大学生传授系统的理论知识,又要通过理论教学,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有很强的应用性。多年来形成的按照教材体系传授理论知识、照本宣科的教学模式,难以真正解决学生的思想疑点和困惑,在部分学生中产生了政治理论课难学、难懂,不想学、不想懂的情绪,造成教师上课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总体缺失。如何把教材的内容转化为教学内容,打破传统的以课堂教学为主、以教师讲授为主、以理论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统一起来,使教学贴近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真正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这是值得我们理论课教师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也是课程性质和实现课程功能的客观要求。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全面剖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是实施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前提。
(一)教师专业知识有局限性
现代社会高度专业化,大学生知识面很宽,而且已经具备相当的思辨能力,面对这样的学生,无疑对教师的专业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情况很特殊,将原来的思修和法律基础合在一起,由于教师的学科背景不同,给教师通讲这门课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比如,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很多思修课教师并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加之教材对思修和法律基础内容比例缺乏明确的规定,所以很多思修课出身的教师在教学中往往采用淡化法律基础内容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虽然与法律专业课相比,法律基础内容主要侧重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的培养,但教学上的这种随意性很难保证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另外,有的学校把这门课的两部分由不同专业背景的教师分开来讲,这种做法看似保证了各部分内容的教学质量,但却无法体现这门课程的整体性。
(二)教学方法过于陈旧
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实效的重要保证,各高校也都进行了积极的改革和创新,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长期以来,大多数教师的教学方法仍然比较单一。教师是主体,学生只是被动地学习和接受。教师讲授理论多,联系学生实际问题少;教师课堂理论教学多,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少。其次,教学手段也较落后。有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课件制作也较为简单,还有一些课件形式花哨,但内容却并不能很好地适应教学需要,缺乏对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还有,一些教学仪器设备陈旧落后、质量不过关、更新速度慢等问题,都极大地影响了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效果,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网络信息化的要求。
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的策略
(一)整合教学内容,变教材章节为专题
教材内容体系转化成专题教学的内容体系,必然有所调整。但这种调整必须以教材为基础,教师应自觉使用教材、深刻领会教材精神和基本要求,在依据教材、贯彻大纲的基础上,设计专题教学,要在统领教材全局的前提下对教材内容进行高度而又系统的概括和提炼。同时,在教学实践中,我们结合三本学生的实际情况,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内容进行整合,分为大学生活适应篇、理想信念篇、爱国主义篇、人生价值篇、心理健康篇、社会公德篇、职业道德篇、人际交往篇、爱情婚姻篇、法律篇(刑法、民法、婚姻法),贴近学生,贴近生活,使教学更有针对性,能够符合学生思想动态的实际需求。
(二)转化教学语言,教学内容口语化表达
内容的口语化表达即用比较通俗的教学语言转达教材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而不是简单背诵教材。简单来讲,就是将教材中的“书面式”语言转化成教学体系中生动、鲜活的“口头式”语言,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除了常规的内容讲授,还可以选择不同的教学方式诠释教材内容。在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时,应该采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词语的选择也可以尽量考虑学生中间的“流行语”,同时,也应该适时采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言,吸引学生注意,激发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兴趣,改变传统教学中的严肃与刻板。
(三)开展互动式教学,增强教学效果
在教学改革中,除了要继续坚持以往的理论联系实际和启发式教学,还应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由“满堂灌”的课堂教学模式转向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师与学生双向交流的互动启发式教学。第一,学生主讲和教师总结相结合。对于相对浅显的一些内容,教师按照教学要求,列出需讲内容的大纲,让学生自学,然后选一些学生上台讲课,最后教师做必要的讲解和评论。这样既可以使学生了解教师备课、讲课的辛苦,又可以锻炼、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表达问题的能力。第二,案例分析与课堂讨论相结合。通过案例深化理论问题,通过师生间对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归纳、总结,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使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不仅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而且逐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实践教学,锻炼学生实践能力
教学体系固然是以课堂教学为主,但又不能局限于课堂教学,还应包含课堂实践、社会实践等等一系列环节。教学实践证明,实践性教学是激励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效性的重要手段。
哈尔滨石油学院非常重视社会实践,例如每年都组织一次大学生实践活动——生存体验。每位学生身上只带六元钱,然后将他们送到三十多里外的都市生活中,让学生自寻出路、三天之后自行回到学校,使学生能够亲身体验生活的艰辛与坎坷,能够增强独立面对生活、克服困难的勇气和能力;组织并带领学生到日军731部队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激发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到用人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会上提前了解用人需求,增强竞争意识、成才意识等;让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调查,了解我国经济发展、教育、环境、食品安全等国计民生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实现考核方式综合化
摒弃了期末考试一锤定音的考核方式,采用教师考核与辅导员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我院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实行平时考核45分和期末考核55分的考核机制。平时45分当中有15分由学生所在的系部根据其日常生活表现给予评定,而另外30分由我们授课教师根据课堂上课表现给予评定,构成比例是出勤10分、课堂表现(演讲、回答问题等)10分、平时作业(参观体会、观后感等)10分,这样既保证了成绩评定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培养了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评价他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赵明媚,陈莹.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探讨[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8,(4).
[2]韦少雄,韦群.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体系探析[J].河池学院学报,2007,(8).
[3]胡菊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实现策略探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