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现代汉语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古语中词的每个字都有实意,而今语中组成的词只用其固定的意思。如:
“鲜美”,古代汉语中意为“鲜艳美丽”,现代汉语中意为“食物好味道”;
“交通”,古代汉语中意为“交叉贯通”,现代汉语中意为“出行或运输方式”;
“妻子”,古代汉语中意为“老婆和儿子”,现代汉语中意为“老婆”;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规范化;重要性;规范实施;问题矛盾
自1955年现代汉语的规范化问题被提出,汉语规范化问题的讨论在学界便未曾停歇。或大力赞扬,或冷嘲热讽,人们对此的态度迥异。因而即使到了今天,我们仍有必要针对该问题进行探索讨论,理清个中脉络,为深入探究现代汉语的其他问题奠定基础。笔者将围绕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实施措施以及主要面临的问题矛盾三方面,对于现代汉语的规范化作简要探析。
一、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
“以一种语言为标准,共同学会它,共同使用它,那就碰到什么地方的人都成,到什么地方去都成,一边说,一边听,心心相通,毫无阻碍。” [1]这是汉语的规范化被提之初时叶圣陶先生对其的解释,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先贤们当初施行规范化的目的:为了各民族、各地区同胞间更为顺畅地交流,促进民族融合,社会发展。然而,随着汉语规范化的进行,也有人开始质疑汉语规范的必要性。2004年4月2日,钱乃荣教授的《质疑“现代汉语规范化”》被转刊在北大中文论坛后,立刻引起轩然大波,众多知名学者甚至普通网民对此各抒己见,争论长达三年半之久。钱先生认为:“语言拒绝规范化,‘语言规范化’的提法,与语言的本质不相符合,与语言学的理论的ABC也相违背,人的语言系统是开放性的集合,世界上凡是开放性的东西都不可能规范化或标准化。” [2]观点虽然有些偏激,但也非毫无道理。时代在进步,语言在变化,我们要正确认识规范化的含义。
我们要明确,规范化背后所代表的不是绝对的标准化。汉语规范只限定了方言的使用范围,并不是禁绝方言;汉语规范也不是限制个人风格的发展,它只是规定了不同风格出现的条件,去掉了其中多余和不科学的成分,使语言使用和理解更准确。那场关于规范化的争论也不是全无意义,有些观点确实值得我们深思。我们承认语言的变化是一种复杂系统的运作,但这并不是说就“不是规范化能一笔带过的”。正因为汉语言的变化过程复杂,在一定时期内有其自身的稳定性和变化性,我们才更要对其进行一些特定的规范,以便于能够更好地了解现代汉语,使交流更为便捷。之所以会质疑汉语规范化,个人认为可能与我国在规范化进程中走入的一些误区有关。例如1979年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其简化汉字不够成熟、合理,过于急促。但我们并不能因此便否定开展相关工作以来的成果。标准而规范的现代汉语,有利于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官方语言和联合国工作语言的使用,有利于国际交往和汉语的推广工作,有利于语文教学工作的开展,对于网络资源的开发建设、信息处理等方面亦有重要意义。
二、汉语规范化的具体实施
开展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关键要确定正确的实施方向。“现代汉语指现代汉民族使用的共同语,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3]因此,如吕叔湘先生所说,现代汉语的规范化,具体应该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大的方面展开。但根据《现代汉语通论》当中的论述,我认为将语音规范置于汉字使用规范中讨论更合理。
首先汉字的规范化主要包括定量、定形、定音、定序四方面。有关定量,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通过淘汰异体字、更改生僻地名、统一计量单位等方法精简了汉字字数,并于1988年月颁布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为汉字的规范化夯实了基础。定形工作主要包括繁体简化、异体整理、字形整理以及笔画、部件规范等方面。随着《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颁布;现代汉字的正体字确定,再有后来《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确定现代汉字的笔顺规范,字形的规范化工作已经取得较大成绩。第三是定音,普通话的声、韵、调系统以及异读字的规范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轻声、儿化方面我们仍需努力。另外,既然现代汉语以北京语音为语音规范,我们就要提高北京话自身的明确性和统一性,加快普通话等级标准和水平考试的推广工作。最后是定序,主要运用在字典和输入法,定序法有音序法、形序法和义序法。
词汇作为语言三要素之一,比语音和语法要来得灵活。面对纷繁复杂的词语,我们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本身存在着问题:异形词(包括同素颠倒词、异形等义词和异形外来词)、生造词以及误用词等,对于这些,我们要用一定的标准去规范。取舍词语时,我们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普遍性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词语,应吸收到普通话词汇体系中来,并确立其“规范词语”的地位。注意吸纳词语我们不仅要接受基础方言里的词语,对于文言词、外来词、方言词、专有词也要一视同仁。(2)明确性原则。无论是说话还是写文章,我们都应让对方理解自己表达的意思,因而在词汇规范中,我们要避免生涩难懂、含义不明确的词语。
至于语法,语法是词的变化规律和组词成句的规律,包括词法和句法两大部分,它具有很强的概括性、稳固性和民族性。由于语法与语音、词汇两大要素的内在特点有较大区别,在语法规范方面所要遵循的原则也有所出入。在语法研究领域,很多问题如动词的划分、副词的归属都还存在着争议,对此我们要做到“稍安勿躁”,随着研究的进步,在讨论中寻求提高。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1)习性原则。我们要尊重语言事实和语言习惯,对于约定俗成、历史遗留下来一直使用的语法方式予以接受。(2)发展原则。汉语语法具有稳固性,不代表它就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和语言的发展,语法也会悄然转变。我们要审时度势、灵活变通,切勿“一根筋到底”。(3)理性原则。语法研究中我们应保持理性的头脑,对新兴的语法要有批判接受的理性态度。
三、汉语规范化所面临的问题矛盾
当今计算机已经在全国基本普及,然而随之也带来网络用语规范问题。事实上,网络用语也有优劣之分,我们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诸如“给力”、“微博”这些已经基本全民应用并且对于人类进步有利的词汇,我们可以欣然接受,这是语言发展的必然性。但像“你妹”、“”这些不文明、对社会发展不利的词语,我们则要予以否定。在这里,还涉及到语言规范与发展的矛盾问题,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新兴词汇可能会对汉语造成不好的影响,索性就指定严格标准进行规范。但社会的发展是必然的,语言的发展亦如此,我们要顺应其发展,汉语的规范化工作应侧重在预测语言发展的趋向以及指导语言的正确发展方向上。“语言中新现象、新词汇从出现到定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磨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做好引导工作,汉语本身会吸收当中的有用成分而排斥无用成分。” [4]此外,近年来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中也不断出现语言规范错误。例如“皇后”题词事件就曾经闹得沸沸扬扬,这就暴露出目前在汉语规范上有些工作仍需要改进。
进入21世纪的中国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在这个时代,我们现代汉语的规范化工作并未停歇。我们要认识到现代汉语规范的重要性,深刻剖析在规范化进程中我们所面临的难题,试图与时俱进地解决它们。那么,在汉语规范的道路上,我们必将收获灿烂辉煌!
【参考文献】
[1]叶圣陶.什么叫汉语规范化[J].江苏教育,1955(23).
[2]钱乃荣.质疑“现代汉语规范化”[J].上海文学,2004(4).
关键词 语体修辞语体风格
刘勰《文心雕龙》的《定势》篇中提到:“因情立体,即体成势。”这里的定势就是说在记述事物和表达情感时,要选择适当的语体。由于要表达的内容不同,采用的语体自然各异。语体不一样,为表达而借助的修辞现象和修辞方式也随之有别。刘勰的“定势”说,成为功能修辞学的一个先声。20世纪30、40时代,苏联学者维诺格多夫试图从功能角度来研究语言在不同社交情景和言语方式中的各种不同选择。自此功能修辞学,即为了适切交际的需要,对那些采用不同语体的不同修辞的研究,逐渐形成。“功能修辞学的兴起,使人们在对传统修辞学研究的基础上,强调了对各种语体的研究。从功能的角度来研究语言材料的使用,并从语言材料使用的范围和功能来研究修辞现象。”功能修辞学彰显了各种语体因其使用的修辞不同而有别,说明了修辞在语体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修辞学上对于语体的关注,引发了修辞学中“语言风格”这个不可或缺的研究领域与语体产生某种必然的糅合,形成语体风格。关于语体风格,张静认为“语言风格是指运用语言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点的总和。”其中的“特点的总和”就是“语体风格”、“个人风格”、“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和“表现风格”。此外,张志公也说:“语言风格是语言艺术的综合表现”这里的“综合表现”也包括了“语体风格”的内容。再者,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中提到的“风格变异”指的就是“语体风格”。还有程祥徽的论述――“风格只有在语言环境中表现出来,它是社会的、集体的语言在特定交际环境中的变体”中的“变体”更具体地区分了“科学论证的言语风格”、“公文程式的言语风格”、“文艺作品的言语风格”和“日常交际的言语风格”。语言风格是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变异的、富有特定言语格调的、有着综合特点的语言。学者专家们对于“语言风格”的阐述中都不约而同地要对“语体风格”加以分析。其实也就是说“语体是一种风格,即功能风格。不同语体,有不同特征,呈现出不同的风格。”这样语体和风格的紧密关系就不言而喻了,而且它还和民族风格、时代风格、个人风格、表现风格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可见,因为语体是由于言语环境不同而区分出来的言语的功能变体,所以语体与修辞、风格就有着密切的关系。用王德春先生的话来说便是:“修辞方法与风格是服从于语体、为语体服务的;另一方面,修辞方法和风格又为语体现实化提供了基础和必要条件。”
语体风格,作为一种语言风格,它指的是为了适应不同的交际目的、内容、对象和场合,所运用的适切一定语体的语言材料和修辞方式的言语体式的特点总合。语体风格通过风格手段体现出来。语体风格是语言风格的基本类型之一,它与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和个人风格并列。语体的分类标准不一,各种语体风格的特点也就不同。不同时代不同研究者都有不一样的分类标准。刘勰《文心雕龙》中把语体分为10类,还列举出了各种语体风格的特点,刘之前的陆机在《文赋》中将语体分为10类,并指出了其不同的修辞要求。这是古代汉语语体分类具有代表性的主张。而到了现代汉语的语体分类,更显纷繁复杂了。陈望道《修辞学发凡》把语体划分为“实用体和艺术体等类,或分为公文体、政论体、科学体和文艺体等类。”(8)这两种以语体的目的任务为标准的划分被一些研究者继承并深化。郑远汉《研究语体中的几个问题》将语体分为科学体、艺术体和谈话体等。而张弓《现代汉语修辞学》则把语体先大分为“口头语体”和“书面语体”两大类。书面语体又区分为“文艺语体”、“科学语体”、“政论语体”和“公文语体”四个变体。大多数学者认为:“语体分类应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方面来探讨。外部因素是交际环境的特点,即交际的目的、任务、领域、场合、条件和方式等,这是语体形成的制约因素;内部因素是语言的特点,即在交际环境的制约下,为实现特定的语体功能而使用的语言手段,这是语体得以形成和体现的物质材料因素。无论那一种语体在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这两个方面都有其特征性,这种特征性就可以使各种类型的语体互相区别开来。”
语体从交际目的和方式可以分为口头语体和书面语体两大类。口头语体又叫谈话语体,它又可分为日常谈话语体、演讲语体和广播语体三小类。书面语体也叫书卷语体,它包括艺术语体、事务语体、科学语体和政论语体四小类。其中艺术语体是接近谈话语体(即口头语体),而跟科学语体、事务语体和政论语体有很大差别的一种书面语体。艺术语体又分为诗歌体、散文体和对白体三小类。
以上从语体的定义、来源、风格和分类等所显现的各种特点。现代汉语语体有着自己的民族特性,不同于其他语言的语体。现代汉语语体中的谈话语体和艺术语体及其关系是现代汉语研究课题中的一个关键突破口,笔者企图就这个论题做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参考文献:
[1]骆小所.修辞探究[M].云南教育出版社,1988:158.
[2]张静.新编现代汉语下册[M].上海教育出版社,1980:229.
[3]张志公.现代汉语下册[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222.
关键词:几乎;简直;副词;差异
1、性质归类
比较“几乎”和“简直”二词,首先要清楚其在现代汉语中的性质和地位。
1.1“几乎”的性质归类
“几乎”一词的性质分类一直存在争议,李泉在《副词和副词的再分类、词类问题的考察》中将“几乎”一词划入程度副词;冯传强、方颐、张谊生也认为应把“几乎”归入程度副词;而杨德峰在《汉语水平与汉字等级大纲》中把“几乎”归入语气副词。本文将“几乎”作为程度副词来进行分析。
1.2“简直”的性质归类
对于“简直”的归类问题主流说法主要有两种:将“简直”归入实词,如黄伯荣、廖序东的《现代汉语》,胡裕树的《现代汉语》,周建设的《现代汉语教程》等;将“简直”归入虚词,如马建忠的《马氏文通》,赵元任的《汉语口语语法》,熙的《语法讲义》等。本文把“简直”作为语气副词进行分析。
2、语义分析
2.1“几乎”的语义分析
1.《现代汉语八百词》把“几乎”归为程度副词,语义分析如下:
⑴表示非常接近,差不多。
例如:几乎我们班所有的人都参加了本次献爱心活动。
⑵表示眼看就要发生而结果并未发生;差点儿,用在动词前。
例如:事情几乎就要办成了,最后却功败垂成。
2.《现代汉语虚词用法小词典》(1984版)把“几乎”归为副词,语义分析如下:
⑴有将近于的意思,表示所说的同实际情况差不了多少,强调相差细微。
例如: 大家都说,我和妹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⑵有“差点儿”的意思,多指不希望发生的。
例如:如果他刚才不提醒我,我几乎全忘了。
2.2“简直”的语义分析
1.《现代汉语八百词》(1999年版)中对“简直”的解释是:副词,强调完全如此或差不多如此,含夸张语气。例如:我简直地不知道怎么才好。
2.王自强编著的《现代汉语虚词用法小词典》(1984年版)把简直归为副词,语义分析如下:
⑴有“完全是”、“实在是”的意思,带有夸张的语气。
例如:这件事如果你不提起,我简直忘得干干净净了。
⑵有“竟然、真是”的意思,表示强调。带有肯定的语气。
例如: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来,简直叫人无法相信。
⑶同“是”连用,表示惊叹或者不满。
例如:你简直是胡说八道!
3、“几乎”与“简直”的比较分析
“几乎”和“简直”两词是现代汉语中常见的一对副词,它们有相同之处,语义特征中都呈现出程度义和主观性,而且它们在很多情况下可以换用,因为人们经常从口语中感觉不到两词具体有何区别,意思也不深究。但是在很多的情况下,“几乎”和“简直”两词是不能互换的,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叙述。
3.1语义的差异
从“几乎”和“简直”的语义分析可以看出,“几乎”的义项是表示差不多,接近于某一事实。而“简直”的义项是,强调完全如此或差不多如此,含夸张语气,是强调某一事实。“几乎”和“简直”两词都有程度义,但它们强调的重点不尽相同,“几乎”表示的是接近所说意思的程度,而“简直”表示的是强调所说意思的程度。 “几乎”后面的加周遍性词语表示接近周遍意义,“简直”后面加周遍性词语表示强调。以“老师要求他做的这几道题几乎都做错了”和“老师要求他做的这几道题简直都做错了”为例,“几乎”则表示错题的个数几乎接近所做题的总数,没有明显的强调意味,表述很科学;而“简直”则有强调这一事实的意思,带有些许的夸张。
3.2语用差异
“几乎”和“简直”两词不仅在语义上有差别,在语用上也存在着差异。不仅在程度意义的深浅方面有差别,而且在语用的上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上也有区别。
3.3程度意义深浅方面的差别
从整体上来说,“简直”所表达的程度意义比“几乎”的强,因此“简直”所修饰的成分基本上都有程度意义。有些自身本来没有程度义的成分在受到“简直”的修饰时就会获得临时程度义。
例如:①他们的人简直没一个靠得住,不然的话我也不会到下级去调人了。此例中“几乎”可以代替“简直”,但换掉之后,语气就没有换之前那么强烈了。
例如:②除了夏威夷、阿拉斯加,她几乎把美国转了个遍。
“她”并没转个“遍”,而是接近,因为“夏威夷、阿拉斯加”是例外。上述的句子一般而言不会使用“简直”,这充分说明了“简直”的程度比“几乎”高,“简直”表达的是没有例外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北京大学中文系1955-1957级语言班编.现代汉语虚词例释[M].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7,(7).
[3]陆俭明,马真.现代汉语虚词散论[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5.
[4]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增订三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
[5]熙.语法讲义[M].商务印书馆,1982,(1).
关键词:“着(·zhe)” 语法意义研究
现代汉语语法学界对“着”的相关研究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领域: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共时研究主要研究“着”的分布和语法意义;历时研究主要研究“着”的语法化历程。下面对这两个方面研究的得失成败做一简单梳理。“着”在文本里也可以写作“著”。为了行文方便,本文“着(·zhe)”一律写作“着”。
一、共时研究
(一)吕叔湘先生的研究
吕叔湘主编(1980:585—594)对“着”的研究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属性上,将“着”定性为动态助词。
2.句法分布上归纳为:“紧接在动词形容词之后,在动词、形容词和‘着’的中间不能加入任何成分。”
3.语法意义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正在进行。
(2)用在动词、形容词后,表示状态的持续。
(3)用在存在句中,表示以某种姿态存在。
其次,他还讨论了“着”所分布于其中的“动1+着+动2”句式、“形+着+数量”句式和“动/形+着+点儿”句式及其语法意义。
吕叔湘先生比较全面地总结了“着”的分布,但关于“着”的语法意义,他仅仅概括了前两种分布中“着”的语法意义,即“正在进行”和“状态的持续”,而对其它几种分布中“着”的语法意义是否与之相同,并没有论及。所以可以说,吕先生既为“着”的相关研究奠定了基础,同时也留下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以后各家都在此基础上围绕以下问题有所综合或有所发展。
(二)其他学者的研究
1.对吕叔湘观点的综合或发挥
关于“着”的语法意义的研究最多,说法也最为纷纭。此处仅仅列举以下诸家的研究。
刘月华(1983)认为“着”表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这种持续又可以分为五个小类;
马希文(1987)认为“着”的语法意义表示状态,分为“在动作过程中”的状态和“动作产生的结局”的状态;
Chauncey C.Chu(屈承熹1987)认为“着”的语法意义是表持续;
陆俭明(1999)认为“着”表示行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
戴耀晶(1991)认为“着”表持续,具有三项主要的语义内容,其中两项为持续性和动态/静态二重性;
Timothy Light(1991)认为“着”的核心意义是惯性;
金立鑫(2008)认为“着”的核心意义为“持续”,但其内部有两个不同的变体,即行为持续和状态持续。
以上几家或综合或发挥了吕叔湘先生的观点,关于“着”语法意义的论述大多只是术语上的区别,其内涵基本一致。
2.细化或深入
2.1“状态”和“持续”是不同层面的意义
木村英树(1983)认为表动作进行的“着”(未完成体)和表状态持续的“着”(完成体)不是同一个语法范畴。表状态持续的“着”具有结果补语的语法性质,是时态词尾和结果补语之间的过渡性成分。
刘宁生(1985)对木村英树(1983)的观点做了发挥,认为“着”的语法意义为状态持续和动作进行,并认为二者处在语法化的不同阶段,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他认为“着”的两种语法意义与动词内部两个对立的语义范畴(两个变体)动作与状态有密切关系。这一解释与马希文(1987)所说的“状态与动作的这种关系是动词语义的固有成分”相仿。
2.2“着”表达的时间起止点
石毓智(2006)认为“着”是进行体标记,既可以表示动作开始和结束之间的进行,又可以表示动作结束之后的持续状态。其时间位置为说话时刻之后(不包括说话时刻)到将来的某个时间。
陈立民(2006)的观点则正好相反,他认为“着”表示“一个事件从过去持续到现在(与说话时间同时,或者是与参照事件时间同时的部分)”,并指出其使用的语义条件是“参照事件在带‘着’事件进行过程中发生并和带‘着’事件并存”。
两家观点迥然相异,石毓智较好地解释了简单句,陈立民较好地解释了复合句或复句。所能解释的语法现象正好成互补分布的态势。
2.3运用新理论的解释
(2003)运用认知理论讨论“着”的原始意义对现代汉语“着”的影响,认为[附着]义通过转喻、隐喻转化为时间和空间上的[无界],现代汉语“着”的“持续”“进行”义由此而来。
尚新(2009)运用意象图式理论对“着”进行研究,认为使用“着”时,主体对事态的概念空间化配置处于“前景—背景”图式中的“背景”的位置,但是由于人的认知方式和认知能力的差异,在这一点上并不是绝对的,因而“着”也可以出现在“前景”的位置上。
2.4关于“着”的性质
自从吕叔湘(1980)提出“着”是动态助词后,刘月华(1983)、陆俭明(1999)也持相同观点。熙(1982)认为“着”是动词后缀。木村英树(1983)认为“着”是补语性词尾,宋金兰(1991)认为是多语义、多功能的虚词,戴耀晶(1991)认为是表示体意义的形式,李讷与石毓智(1997)、尚新(2009)认为是体标记。
二、历时研究
现代汉语语法学界基本认为现代汉语“着”是由古代动词“着(著)”语法化而来的,但是对其语法化历程,各家说法则不尽相同。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一脉相承说:李讷、石毓智(1997)讨论了体标记的诞生机制,认为“广义上看,体标记是动词补语的一种”,现代汉语“着”主要的四种用法语法化顺序为:存在句——连动句——状态持续——动作进行。
(二)一分为二说:孙朝奋(1997)认为现代汉语中“着”的不同用法是由“着”动词义的不同分化而造成的。动词“着”同时分化为介词性处所词和趋向词,前者发展为“着”的进行体,后者发展为“着”的完结体。
(三)一脉相承+一分为二说:蒋绍愚(2006)认为“着”本来是具有“附着”义的动词,经过连动结构和述补结构语法化为表示动词持续貌和进行貌的动态助词。
(四)认知说:(2003、2009)认为[附着]是“着”的原型义,这一意义通过转喻和隐喻投射到空间和时间上,即表现为现代汉语“着”的共时、伴随、持续进行等意义。
三、已有成就与遗憾
以上各家对“着”的研究从共时到历时,从语法分布到语法意义都已经比较详细和周到了。但是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局限性和“着”本身的复杂性,对“着”的研究还存在如下一些令人遗憾之处。
(一)对“着”的语法意义的概括缺乏系统性。
“着”的使用从语素到句子、一直到篇章语体,影响面极广,部分学者仅仅在句法层面考察“着”的分布,或仅根据对一些短语或句子的分析,就匆忙得出结论,而根本不曾考虑其在句类层面的分布,更不考虑语体分布,不免存在以偏概全之嫌。
(二)所用语料或有欠全面,或不分语体进行考察。
有些学者的语料往往是随意列举的或内省式的,缺乏现实语料的真实性,因而也影响了结论的可靠性。更多学者则是不作语体分别地研究“着”的句法分布,而只得出了一般性结论。
(三)受印欧语语法学影响太大。
主要表现为,受印欧语“体”(aspect)的影响,一定要从汉语中找出所谓的“体”范畴及其表现形式,理所当然地认为“着”就是“进行体”的形式。
参考文献:
[1]戴耀晶.现代汉语表示持续体的“着”的语义分析[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2).
[2]胡树鲜.“着”的表情状方式的作用[J].四平师院学报,1981,(3).
[3]黎天睦.论“着”的核心意义[A],功能主义与汉语语法[C].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
[4]刘刚.试论“着”的用法及其与英语进行式的比较[J].中国语文,1980,(1).
[5]刘宁生.论“着”及其相关的两个动态范畴[J].语言研究,1985,(2).
[6]陆俭明.“着”(zhe)字补议[J].中国语文,1999,(5).
[7]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8]木村英树.关于补语性词尾“着/zhe/”和“了/le/”[J].语文研究,1983,(2).
[9]沈家煊.“语法化”研究综观[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