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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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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范文第1篇

一、个人信用贷款的定义和现状

个人信用贷款是一种不需要抵押,凭借客户自身信用获取小额资金融通的金融产品,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晚,与发达国家成熟信贷模式相比,具有不小的差距。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小额消费信款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消费贷款占这些国家总额贷款的很大一部分,资料显示,美国和我国的香港这一比例分别为70%和50%,消费信贷不仅能促进消费,能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而且从个人角度看,消费信贷创造了个人提前消费、提前享受的可能性,为提高个人生活质量,搞好家庭建设提供了全新的融资渠道。

但就目前的整体容量来说,中国的小额信贷的发展还处于婴儿期。上海银监局2009年一季度数据显示,根据贷款方式划分,个人贷款中抵押类占比97.6%,信用类1.15%,其他为质押和保证类。从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就上海地区而言,个人贷款中占主导地位的还是抵押贷款。而在信用类中剔除信用卡项,真正意义上的信用贷款仅占比0.62%。这其中较大的一部分为质较好的高端客户,对中低段客户来说,这个比例会更低。针对这一消费群体的开发是未来信贷产品的主要方向 ,但在我国,小额消费信贷一直停滞不前,这其中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我们现从三个方面对小额消费信贷进行考量。

就个人客户来说,首先,整个小额消费信贷市场上供给远远小于需求,导致许多潜在优质客户存在贷款无门的窘境。前期,我国对小额消费信贷的需求主体一直定位于农村,但城市居民的一些草根阶层,对此的需求更旺盛,整体信用资质也更优良。数据显示,目前中国1亿户城镇居民中就有三千万户有贷款需求或正在贷款,以每户贷款三万元计算,就有九千亿元的贷款存量。再反观目前的金融市场,针对城镇草根阶层的贷款品种匮乏,无力甚至无法满足该阶层的需要。小额消费信贷的即时推出,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其次,我国的诚信体系还未健全,许多客户的诚信意识和诚信习惯还未唤醒,这是今后大金融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而小额消费信贷的发展,将率先建立起一个信用平台,促进客户良好的还款习惯的和还款意识的养成,对今后信用体系的完善和全面铺开打下扎实的基础。

就银行,特别是国内银行而言,确实都认识到小额消费信贷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客户资源,但苦于控制风险和管理成本的考虑,迟迟未全面推开。依托保险的产品平台,拓展小额信贷的发展通道,则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手段。第一,保险公司和银行可以建立公共的客户资源平台,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资源共享,增加控制风险的能力,并能规范金融市,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其二,基于银行出于管理成本的考虑,保险公司为银行提供了全面的客户资源挖掘和坏账催收工作,大大减轻了银行的成本支出。

就这个社会而言,小额消费信贷的全面发展,能提高国内的消费水平,对整个国家的GDP有着显著的推动作用。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消费信贷的占整个信贷比的40%~70%,而我国目前仅维持在4%左右;另一方面,我国城市居民的消费倾向已经达到0.6,恩格尔系数也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正反两方面考虑,我国的小额消费信贷的市场广阔,是未来经济腾飞的重要的因素。而由于消费信贷的供需不平衡,使许多地下钱庄纷纷应运而生,这就给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安全带来了较大的隐患,而银保合作的小额消费信贷的适时推出,不仅可以有力地打击地下钱庄,也为我国建造全面的阳光金融保驾护航。此外,最重要的一点,小额消费信贷的逐步稳固地发展,是我国营造诚信社会的重要保障之一。

二、个人信用贷款的风险考量

个人信贷产品的信用风险要远远高于一般的贷款品种。首先,客群的信用状况是原因之一。该款品种针对的人群为中、低端客户,信用状况较一些高端客户而言会有所差距,在还款习惯和意识方面较薄弱,具有较大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小额信用贷款的逆选择表现为那些资信不良,明知无法还款的客户更趋向于贷款;道德风险是指一些客户用贷款从事贷款合同中明确禁止的经济活动,如炒房、进入股市等。

其次,产品性质决定信用风险会更高。由于不需要抵押,前端对客户的信用审查的要求就会更高。

信用风险相对较高,这对小额消费信贷来说就好比双刃剑。这相当于为该款产品设置了隐性的准入门槛,如果信用风险控制的好就能占领市场,挖掘客户资源,做的不好就会被淘汰。比如前期,深圳一些做信用贷款的公司由于盲目扩张贷余额,而没有做好客户的筛选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最终被市场淘汰。

在目前中国小额信贷市场上,主要有渣打银行的现贷派、花旗银行的幸福时贷、宁波银行的白领通,以及前面提到的银保合作信用保证保险。与前几项相比,信用保证保险最具创新的特点是将银行依托保险公司的平台,让客户从产险购买信用保证保险,获得向银行申请无抵押贷款的资格,银行再放款给成功投保的客户。通过这种方式,保险公司为银行解决放款风险问题,并拓宽了银行的业务种类,增强了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银行也为小额信贷的发展解决了资金来源及放款主体的问题,从而实现保险公司和银行业务的双重扩展,实现双赢。平安保险公司在2009年初推出的信用保证保险正是采用了该模式。

三、信用保证保险客户选择策略

信用保证保险是集合了大量投保人的资金来应对少量特定的信用风险后果的产品,是把银行面临的金融或财务上的危险转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对银行来说,无疑大大降低给城市草根阶层贷款的风险。所以,由保险公司进行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与银行进行的贷款项目评估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我们可以其对贷款客户的选择和管理上看出端倪。

从客群选择上来说,金融机构一般将客户分为A、B、C、D四档。其中B档为银行的主营客户。这类客户一般资信较好,贷款额要求较高。信用保证保险的客户定位为C类。

C类客户的特点是为城市中低端阶层,资信等级较差,无法通过抵押等手段从银行获取贷款。但是这类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高度非弹性的,如果无法通过正规途径筹集资金,这类需求就会流向利率更高的非法金融市场,助长地下钱庄的蔓延。利用信用保证保险,保险公司为这类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提供了新的阳光融资渠道,也为银行拓展了新的客户资源。

其次,信用保证保险对客户实行分级化服务。其客户类型主要有三类,分别是:新客户、现有已证实的优质客户和现有逾期客户。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贷款策略,目标是留住优质客户,筛选具有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客户。

1.新客户

在对客户资信有了大致的了解后,不从利率着手来销售贷款,而是通过月度还款额来为客户设计贷款期限和品种。比如一名客户需要贷款1万元,我们假设目前有3种期限供客户选择,分别为6个月,12个月与24个月,贷款利率15%(单利)。我们分别计算3种期限的月度还款额。

6个月的月度还款额为[10000元+10000元×(15%利率/2)]/6个月。得出该客户如果借6个月期的话,月度需要还款1791元。

12个月的月度还款额为(10000元+10000元×15%利率)/12个月。得出该客户如果借12个月期的话,月度需要还款958元。

24个月的月度还款额为(10000元+10000元×15%利率×2)/24个月。得出该客户如果借24个月期的话,月度需要还款542元。

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如果一名客户月度偿还能力较弱,则建议其采用较长的信用保证保险贷款,这样既能保证贷款能按月偿还,也能保证客户资金的周转。信用保证保险从贷款发放的那刻起,就启动了还款程序,所以必须保证客户能按时、按量归还贷款,这样才能维持整个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思想。

2.现有已证实的优质客户

这类客户是公司的财富,必须给这类客户一定的增值服务。运用市场法则指导小额信贷,它的利息收入就必须弥补经营成本,并能获利。对客户实行利率一刀切,对于那些优质客户来说这是不公平的。因为采取同等利率,那些较差客户的违约风险就需要由资质好的客户来分摊买单,这样起不到筛选客户的作用。所以必须对客户细分,实行差别利率,吸引并锁定那些优质客户。

对于已证实的优质客户,就是在6个月内从未出现逾期或者仅出现一次较短时间的逾期,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降低利率来维系客户。

其中,较常用的一种做法是借新还旧。所谓借新还旧是指通过给优质客户重新提供一笔利率相对较低贷款,来帮助客户偿还原来的贷款。这样做使客户贷款的平均利率下降,并有利于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持续发展,保持公司的贷款余额的增长。

3.现有逾期客户

现有逾期客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具有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倾向的劣质客户,另一类是则不是有意逾期,而只是还款习惯尚未建立或者资金暂时出现短缺,只要进行引导,能成为信保业务的优质客户。对于后一类客户,保险公司可以对客户的还款计划进行适度调整,比如采取延长还款期限,当月还款延后等有利与客户还款的方式,为客户建立良好的还款意识。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将客户信用风险前置,并充分搭建保险和银行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保证保险既可以解决中低端客户贷款难的问题,促进国内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对我国诚信体系的建设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信用保证保险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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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伦德尔・卡尔德:融资美国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个人信用贷款范文第2篇

关键词:Logistic模型;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信用风险;

一、引言

20世纪末以来,随着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快速发展,金融与互联网从逐渐融合到全面渗透,“互联网金融”概念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凭借成本低廉、高效便捷、受众广泛的特征使其在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服务长尾客群方面具有先天性优势,因此传统商业银行可以通过l展互联网金融模式,加快个人信贷领域产品和服务创新,达到业务处理的便捷性,提升客户体验,增加客户黏性,拓展普惠金融服务范围。传统的小额贷款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个人客户、中小企业主等群体,涉及面广、个性化需求强烈,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化管理,风险管理难度较大,这也是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但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兴起,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不断突破与运用,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小额贷款业务已成为可能,但同时也应看到随之而来的欺诈风险、准入风险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所考量的因素不断细化。所以,传统商业银行如何运用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来创新发展个人小额信贷业务、抢占个人信贷业务市场、高效的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效的管理风险将会成为传统商业银行未来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信贷的核心是风险管理,而对于个人小额贷款业务而言,风险管理的核心是客户信用管理,包括客户准入管理、存量客户管理及逾期客户管理。所以如何识别不同时期的客户的信用风险并进行有效控制将成为商业银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的重中之重。本文将利用光大银行长沙分行收集的实际样本数据进行分析,以二分类Logistic回归为计量工具,通过对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贷款数据进行分析,来识别影响个人小额贷款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旨在对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小额信贷业务中的风险管理提供一种思路或方法。

二、 文献综述

在对贷款风险管理的研究中,定量分析方法越来越受到学者和实践操作者们的青睐。定量分析法不仅可以优化贷款决策,将被动的风险管理模式转为积极主动的防范和控制风险,还能尽可能的减少拖欠的账款,降低收回账款的成本;同时还可以提高贷款决策效率,节约人力成本,实现贷款决策过程的客观性、信息化和科学化。从目前的研究来看,贷款风险研究的定量模型主要有判别分析法(Altman E,1968[1])、主成分分析法(Weat Robert Craig, 1985[2])、Z-score和ZETA模型(Altman,1968,2000),Logistic回归,贝叶斯决策模型(Daniel E,1992[3]),上世纪末以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银行运用该技术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和贷款决策已成为可能。上述定量分析方法虽然均能在不同程度上对贷款风险进行研究,但各有侧重和短板,比如Z-score和ZETA模型只适用于对上市公司进行研究,贝叶斯网络模型则主要是偏重于操作风险。

大量研究证明Logistic是被广泛运用于个人信用风险评估的较为成熟的模型。Altman 、 Sabato(2007)[4]等人通过长期研究发现,使用logistic 模型衡量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可以取得最佳效果,且该模型限制件较少,操作便利,且具有较高的预测性。该模型的主要优势是:一是因变量取值可以是违约概率与履约概率发生比的任何自然对数,对自变量没有任何限制;二是对数据是否满足协方差相同和正态分布的假设没有作限制性要求,适用范围广;三是因变量是一个二分类变量,只能取0或1的数值,可以直观的说明某个事件是否发生以及发生的概率是多少。我国学者在研究贷款信用风险的时候也多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姜秀华等(2002)[5]在采用13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财务危机预警模型。于立勇(2004)[6][7]首先运用正向逐步选择法选择信用风险评估指标变量,然后在Logistic回归模型的基础上构建违约概率测算模型。梁琪(2005)[8]将主成分分析法结合到Logistic模型中进行分析研究,构建了上市公司经营失败预警模型,并提出引入主成分分析法的logistic模型在预测准确度对和风险度量稳定性方面都优于简单的logistic模型。油永华(2006)[9]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100家上市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了定性的评价。石晓军(2006)[10]运用贝叶斯法对边界Logistic违约率模型的预测效果进行了分析。葛君(2010)[11]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信用卡信用风险进行了研究。罗晓光(2011)[12]将 Logistic 回归法引入商业银行财务风险预警模型,从资本充足性风险、信用风险、盈利能力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发展能力风险五个方面建立了适合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预警模型。史小康(2015)[13]将非对称连接函数的思想引入到信用评级中,将有偏Logistic分布的分布函数作为连接函数的反函数,利用实际数据来估计偏度参数和回归系数对个人信用进行了研究。

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商业银行所能获取的数据也越来越方便、快捷,数据也会越来越复杂多样,变量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纷繁复杂。以往研究专门针对个人小额贷款的研究较少,在建模方面,对离散数据进行建模尤为更少。本文在现有Logistic回归模型侧重财务指标的基础上,以非财务指标为重点来识别和评估商业银行个人小额贷款的信用风险,旨在为传统商业银行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提供一种新思路或者新方法,对风险因素进行量化。

三、Logistic模型简介及变量选取

3.1 模型简介

所以由(4)式可知, 的经济意义表示在控制其他变量水平的情形下, 变化 ,则对数优势比率变化 或优势比率变化 ,特别的,当 为等级变量或哑变量时, 每增加一个等级或变化一种类型,对应的两个样本之间的对数优势比率变化 或优势比(OR)率增加 ,由此也可知当 大于0时(此时OR>1),每增加一个等级导致个人的违约概率就降低,反正增加。

3.2变量选取

Schreiner(1999)对发展中国家的小额贷款进行研究表明,可以根据潜在借款人与历史不良借款人的特性对违约风险进行评估,其中性别、职业、违约记录、借款人与信贷员从业经验以及借贷机构性质等对贷款违约风险产生显著影响。此外诸如季节因素、政策变化和市场变化等外部环境变量也会对违约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Olomola(2000)通过研究指出,借款人与贷款人特征以及贷款特征对判断贷款是否违约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借款人特征有:教育背景、借贷情况、存款情况、贷款类型及其贷款经历,而贷款特征包含贷款规模、期限、用途,贷款人特征有信贷员拜访次数,申请与批准之间的时间长度。Schreiner(2004)的研究对发展中国家的小额贷款信用风险构建非常详细的评估指标体系,具体如下图所示。

在国内,有部分学者从对小额贷款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和构建,但这些研究基本都是从理论展开论述的。孟建华(2002)对国内和国外的小额贷款差异进行了比较细致的研究,研究指出,贷款担保和法律约束是影响我国小额贷款风险评估的最大影响因素。任娜(2011)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客户类别进行区分的条件下,在Z 值模型中引入非财务因素的,设置二级指标进行信用风险评估。但是该研究最终未能结合实际样本数据作进一步分析,对多涉及指标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没能进行实证检验。此外,国内学者关于小额贷款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研究大部分都是以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数据为样本进行的。

所以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样本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性别、年龄、职业、学历、城市发展程度、信用卡持有情况、电子渠道开通情况、存贷比和年收入等9个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对个人小额贷款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四、数据来源及实证

(一)数据样本选取

逾期未还本付息,即客户违约的预判,是商业银行小额信用贷款风险把控的关键。直接导致银行呆账、坏账的产生,甚至带来流动性风险。本文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的个人信用贷款数据,从该行2014-2016年办理信用贷款的客户中随机抽选530个样本数据,并从中筛选出100万以下的小额信用贷款客户,获取性别、年龄、职业、学历、城市发展程度、信用卡持有情况、电子渠道开通情况、存贷比和年收入等基本信息。本文将这9方面的数据转换为14个虚拟变量。

客户准入的标准是其正常履约能力水平,客户是否能正常履约是模型的判断依据。通过对客户履约能力的预判,授信银行对预计能正常还款的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拒绝还款存在不确定性的客户的授信申请。在本文中,我们将违约客户定义为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欠息或垫款的客户,履约客户为一年内未发生或发生三次以下欠息或垫款的客户。通过数据整理,530个样本数据中履约客户和违约客户客户数分别是410和120,并选取指颂逑等绫 1所示。

(二)样本虚拟变量处理

由于我们选取的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都属于离散变量,所以在进行建模回归之前,我们需要将其变成虚拟变量,如表2所示,其中1表示“是”,0表示“否”。例如:性别(sex),sex=1,表示为男性,sex=0表示不是男性(即为女性)。由于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在建立虚拟变量之前,虚拟变量的个数要比分类变量的个数小1。例如:学历有三个分类,但只能建立2个虚拟变量,当edu1=0和edu2=0都等于0时表示高中、中专以下学历,这样就可以避免多重共线性问题。在建立模型前,我们将数据进行虚拟变换,以符合模型的回归分析要求,将指标逐一转换为虚拟变量如表2所示。

(三)样本数据的格兰杰因果检验

对上述所构建的虚拟变量和履约率做格兰杰因果分析,根据相关统计指标反复检验比较之后,我们选取的滞后阶数为2,其检验结果最好,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根据上表检验结果我们发现,如果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只有Cit2、Loa2两个指标大于 0.05,否定原假设;但是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除了Int,其他全部变量的检验p值都显著小于0.10,在剔除掉电子渠道开通情况后,其余变量在一定程度上都对履约率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剔除电子渠道开通情况,将其余变量都选入到模型中。

(四)模型的计算

从表4我们可以看出,模型似然比为84.89,两个伪决系数分别为83.1%和76.4%,即解释变量可以解释被解释变量的程度,都在75%以上,说明模型解释效果较好。另一方面,解释变量的系数在10%显著水平下,都是显著的。此外从模型的预测精度来看,如表5所示,模型对410个履约样本的预测准确率为84.88%,对120个违约样本的预测准确率为88.33%,整体准确率为85.66%。特别的性别、信用卡持有情况、学历、存贷比、收入、年龄等变量系数为正值代表着客户履约率会提高,为负值则代表客户违约率会升高。其影响程度可以通过OR来进行分析。从表4的回归系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从各因素影响大小方面来看,年龄、收入、职业水平以及学历对违约率的影响较大,应纳入贷款考察的重点。通过模型可以看出,年龄越大的客户,其违约率就越低,从年龄的OR值来看,年龄在31岁-45岁阶段的履约概率与年龄在30岁以下的履约概率的优势比为71.47,而年龄在45以上岁阶段的履约概率与年龄在30岁以下的履约概率的优势比为1360.354。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其信用观念的不断加强以及自身能力的提高,收入也会随之增加,道德约束感增强,所以更不容易违约,这样已有的研究文献结论相一致。在职业方面,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的员工与私营个体户的OR值为26倍多,他们不仅受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约束,同时也受社会责任的道德约束,其违约率较低。同样在学历方面,高学历的客户违约率较低,主要是因为教育水平高、信用观念、法律意识较强,以及工作家庭较稳定、收入可观、自有资金充足,特别的,当学历是在硕士以上时,其违约的风向大大降低。

2、从银行存量客户方面来看,LOA1估计系数明显高于LOA2,说明存贷比越低,其履约的概率越大。原因可能是客户的资金大多用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等稳定性收益产品,属于相对保守型投资,他们认为按期还款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持有信用卡的客户相对于未持有信用卡的客户履约率较高,原因可能是客户在长期的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到期还本付息的消费习惯,所以对于自己的资金使用有着合理而清晰的计划,每月会有足额的资金用作还款,很少发生逾期。

3、从性别方面来看,女性的履约率高于男性,原因可能是男性客户的资金更多用于创业、大额投资等用途,受经济环境、行业、经营等因素影响,发生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还款甚至导致不良贷款的几率较大。

4、从地域方面来看,县级市、地级市的客户违约概率较大。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一、二线城市市民受教育程度更高、信用观念更强、工作与收入也更加稳定;二是县级、地级城市客户资金用途一般用于农业、工业投资,受地域、市场、自然等因素影响较大,投资风险较大。

五、结论

本文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利用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采集的实际样本数据,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和构建Logistic回归模型,对个人小额贷款的信用风险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所构建评估模型对离散数据和分类数据有着特有的优势。文章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从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来看,在置信水平10%条件下,本文根据以往研究的文献和相关理论选取的9个指标变量中,只有电子渠道开通情况与是否违约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外,其他的8个变量都显著相关,模型结果较好,解释程度达75%以上。

第二,从风险因素的影响显著程度来看,年龄、收入、职业水平以及学历对违约率的影响较大,应纳入贷款考察的重点。年龄是特别显著影响个人小额贷款的信用指标,年龄越大的客户,其违约率就越低,特别的,年龄在45以上岁阶段的履约概率与年龄在30岁以下的履约概率的优势比为1360.354倍。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的员工与私营个体户的OR值为26倍多,其违约率较低。学历方面,高学历的客户违约率较低,特别的,当学历是在硕士以上时,其违约的风向大大降低。存贷比越低,持有信用卡的客户,其履约的概率越大。个人的信用风险在对不同的性别也有着显著差异,女性的优势比男性的1.76倍。此外县级市、地级市的客户违约概率较大。

因此,基于本文的研究,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为了提高个人小额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我们建议:在金融系统越发复杂,需要综合考虑更多更细的风险因素,要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构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且易于操作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定量化分析与评估信用风险。在具体操作方面,我们建议:在筛选个人小额贷款客户时,应充分考虑其特有的基本背景信息指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选取年龄越大、女性、收入越稳定、学历越高、持有信用卡、存贷比越低、来自于一、二线城市的客户;商业银行应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有效规避和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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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信用风险;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2000年以来,我国进一步深化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实施步伐,使得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迅速开展起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近年来的稳步增长,使其在银行信贷资产中比重逐渐增大,同时也为国内银行开辟了一个重要的蓬勃发展的业务市场。数据显示,长期以来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重始终在75%-97%,1997年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90亿元,到2007年底已达到3万亿,多年来一直保持着高位增长。随着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增长,信用风险也不断累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开始显现逐步攀升趋势,而其本身所携带的风险影响程度也随着扩大,再加之次贷危机的爆发以及目前房价的相对企高,这就更值得引起我们对其风险管理的关注了。在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借款人信用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根本影响因素。因此,作为银行信贷产品,信用风险是银行首当其冲要面对的风险,也是解决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关键所在。

一、信用风险的分类和引致原因

信用风险是银行客户无力履约的风险,也是目前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影响住房抵押贷款的原因包括银行自身的原因和非银行的原因。前者包括银行对借款人的调查失误、银行对住房估值偏差、贷后管理落后等等原因;后者则包括借款人本身还款意愿、市场变化、技术原因、企业管理落后等等原因,具体又可分为还款能力风险和还款意愿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还款期限长,通常要持续20-30年,在这段时间里,个人资信状况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经济恶化及其引发的个人支付能力下降的情况很容易发生,这样便会形成还款能力风险。而在还款能力确定的情况下,借款人还可能故意欺诈,骗取银行贷款,拖欠还款,造成所谓的还款意愿风险。在过去,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政府干预和银行治理结构缺陷因素被认为是导致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深入,政府干预和银行治理结构缺陷因素正在消减,市场变化因素增强。

在美国,受次级债对全球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冲击,一些金融机构由于大量投资于次级债而受到影响,出现流动性困难,最终破产或被兼并,连一些大的金融机构也难逃厄运。诸如美林公司被美国银行吞并,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廉价收购等等,足见住房信贷风险的破坏力。目前,我国的大中城市房价依然处于高位运行,而同时居民在住房投资和投机的积极性都空前增加,贷款买房的居民占绝大多数。同时在各国经济政策的刺激下,全球经济已经进入了恢复期,各种资源、原材料价格已经逐步回升,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基本实现了扭亏为盈,消化金融危机中的亏损。随着企业业绩的复苏,油价、水价、电价的上调以及其他各类资产价格的上涨,我国经济中存在着可能的通货膨胀隐忧。而目前利率仍在低位徘徊,由此引发的可能的加息会使住房抵押贷款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曝露。因此,我们必须做好这方面的预警和预防工作,防止住房贷款信用违约集中释放造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信号识别

理论认为,资本结构、担保、企业规模、资本大小可以作为贷款信用风险的识别信号,但是对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这些指标并不完全适应。目前而言,对于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识别可以基于以下指标的判断:

第一,借款者家庭资产净值的大小。家庭资产净值是指住宅的现有价值与其债务的现有市场价值之差。住宅作为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是作为贷款人无力履约时银行需要变卖的资产,其现有市场价值的大小直接关系到违约情况下贷款损失所能挽救程度的大小,可以作为信用风险识别信号之一,也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违约的一个最基本的决定因素。

第二,借款人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住房抵押贷款的偿还主要还是依靠借款人以后的工作收入来偿还,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借款人所发生的信用风险更小。

第三,借款人持有的资产。根据收入和资产转化的分析,借款人如有不能提供证明依据的经常性稳定收入,则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资产证明。审查收入不足以确定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银行会考虑到要求借款人出具具有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以证明其还款能力。而当借款人持有资产急剧缩水时,我们可以判定此时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也会明显变大。

第四,征信机构报告。主要是判断借款者的还款意愿风险。可以说,以往的信用记录可以一定程度反映一个人的信用意识和价值观,而这种观念和意识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借款人在以前的借款记录中违约频频,则在以后的借款中发生违约的概率也会很高。对于征信单位给出的历史的信用行为记录进行调查评估是规避信贷风险、保障房供安全的重要环节。目前呼吁建立信用档案的主要意义也在于此。

上述因素被认为是表征借款人信用品质的主要指标,也是判断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标准。

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评估

从20世纪末起,信用风险管理在国际金融界得到很高的重视和极大的发展。在古典信用风险度量方法基础上,新的度量和管理方法不断涌现,在突破传统定性方法的局限基础上,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方法能够更为科学地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国外提供的模型方法有J.P.Morgan(1997)的CreditMetrics模型、KMV模型、CreditRisk+模型、RAROC模型、KPMG公司的贷款分析体系等,然而目前对于国内来说,基于各个风险估值模型的特点和应用范围约束,并不存在完全适应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模型,因而在国内住房抵押贷款实践中运用这些模型进行信用风险量化度量的并不多,更多地仍是依赖于信贷员或信用分析人员的职业判断。

国内可以针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建立一个独立的风险估值模型,这一模型可以将影响贷款质量的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长期因素和短期因素囊括进来,宏观方面的因素可以考虑失业率、GDP增长率及政府支出水平和特定地区、行业的经济指标值、证券市场指数,微观方面的因素可以考虑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受经济周期影响程度、个人诚信度、持有资产现值等等因素。在确立这一系列因素之后,就可以对每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给出相应的量化评分结果,同时,再根据以往个人住房贷款的数据资料将评分估值结果同相应的损失期望值对应,那么就可以较准确估计出银行所持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大小。

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历史或测算的市场震荡数据,运用模拟方法或计量技术模仿一系列不利情况下可能曝露的信用风险,比如测试经济迅速下滑时可能对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影响、测试房价在短期内连续下跌可能对银行信贷组合的价值变化的影响等等,根据这些测试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业务拓展政策方针和风险战略决策,这样银行对住宅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的现状和未来就可以有一个动态、全面的把握,从而将风险损失减至最少。

四、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第一,建立和提高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的量化分析技术。在国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成为银行贷款发放的主要领域之一,美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占到银行信贷余额的22%左右。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发展也极为迅速,但是相应的更为科学、客观的贷款管理体系并未完全建立。当前,跨国银行风险管理技术发展日趋定量化,在风险识别、度量过程中均有大量的实证数据作支持,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也应该学习国际经验,积累和完善数据资源,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的模型。

第二,政府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给予政策支持。经济系统中存在个体难以抵御的系统风险,在全球性的金融海啸情况下更是使得一些中下等收入居民违约风险增加,会对银行信贷循环体系造成巨大冲击。因此,政府针对经济形势,在必要时候对特定类别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减轻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购房者还贷负担。例如,2008年央行宣布的首套房屋可享受7折房贷政策出台,广发银行、北京银行等银行对于首套唯一的140平方米以下住房并且无逾期记录的房贷者给予了7折房贷政策优惠,一定程度对中下等收入居民形成了政策支持,有助于降低银行信用风险。

第三,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整顿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秩序。与西方国家比较,我国居民以最低的人均GDP实现了最高的住房拥有率,那么我国的低收入群体的生存压力也应该是十分巨大。针对低收入群体推出住房保障制度,推广廉租房计划,同时加强对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开、透明运作和社会监督,抑制住宅炒作和投机活动,有助于减少房价的剧烈波动,降低房贷信用风险。

第四,建立和完善中国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包括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档案、个人资信评估和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制度。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社会征信体系经验,采用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法,整合各个部门的公共记录信息,这将有利于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更全面、更及时地动态把握好贷款所处的风险状况,减少信用违约带来的损失。

第五,提高银行自身消除风险、抵抗风险的能力。首先是健全银行内控制度,商业银行要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程序和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银行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各环节要落实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建立科学的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增强风险控制和预警功能。其次要提升信贷员工整体素质,增强其对金融、分析调查、评估、风险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加强员工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教育,减少风险估计的随意性,严防“假个贷”,杜绝人为控制信贷业务的情况,削弱银行内部个人在信贷发放问题上过大的个人决断权。再次要努力提高银行自身资本充足率,提高抵补预期和非预期损失的能力,管理层可以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建立动态资本和动态拨备要求,强制性提高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第六,稳步推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我们应肯定金融创新和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意义,不能因噎废食。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实际上是把不可移动的房地产转化为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它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转移积聚在银行的信用风险。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担保发行抵押证券后,原来集中在银行的贷款资产在资本市场上转为各类投资者人的有价证券,由于抵押证券是以一组投资组合为抵押,个别信用风险被分散;同时,它也解决了银行面临的流动性约束,一定程度上转移了抵押贷款的风险。应该看到,近年来我国在房地产证券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成绩。因此,应继续稳打稳扎,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谢经荣,殷红,王玉枚.房地产金融[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孟庆福.信用风险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王世豪.房地产信贷战略与实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个人信用贷款范文第4篇

汪某,原系农业银行某营业所的临时信贷员(系临时工)。在20__年11月11至20__年6月19日 期间,汪某利用其担任某营业所临时信贷员职务之便,冒用多人名义贷款35.3万元后潜逃至今。其归案后查证其挪用的资金被其借给他人使用。

二、分歧意见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汪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存在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汪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理由是,汪某作为受国有企业委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名贷款后潜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382、383条,应以贪污罪论。

第二种意见认为,汪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汪某可以作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其理由是,尽管刑法分则条文对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两罪的主体范围并无实质上的区别,对贪污罪主体的特别规定只是起一个强调作用,其实质内容与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并未超出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范围。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有三类:一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第二类人员实际涵盖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因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实际上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中的一种,理当可以作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汪某作为受国有企业委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贷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汪某的行为构不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挪用资金罪。汪某不能作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其理由是,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构成在主体要件上有区别,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对贪污罪以专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可以作为贪污罪的主体,而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却无类似的规定,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三、评析意见

汪某是农业银行某营业所的临时信贷员,农业银行属国有企业,汪某是在国有企业中工作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汪某办理信贷业务的行为,属受国有银行的委托对银行资金进行的经营行为。关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即我国现行刑法382条第2款究竟是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目前仍然存在争议。如果说该条款属于注意规定,那么,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原本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如果说该条款属于法律拟制,那么他们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笔者认为,“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不属于刑法93条中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理由如下:

1、从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如果“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那么刑法就没有必要在382条第2款另设一款作特别规定,而直接适用第一款就可以了。如此,刑法382条第2款的规定就是多余的,这显然不符合立法者的本意。

个人信用贷款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小额信贷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GB模式)在1994年被引入我国之后,得到了不断发展和运用。目前,我国开展的小额信贷主要有三类:国际资助的项目(或非政府、非银行资金支持项目);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项目(农行作为政府主导型项目的放贷主体);农村信用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展的小额信贷项目。其中,以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最广,影响面最大。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生产经营需要的短期贷款。这项信贷业务,无须任何抵押或质押,手续简便,可以满足农户对小额、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很好地缓解了农村经济发展融资困难的情况,但同时也蕴含着潜在的风险,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临的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临的风险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面向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活动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因素的影响,使该业务的实际收益、效果与预期发生背离,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在开办过程中蕴含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主要是指借款者逾期不还,造成贷款坏账,资金损失。相对于传统银行信贷业务来讲,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信用风险要大的多。这是因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是向农户提供短期劳动资本贷款,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这种小范围的同质的客户群体局限了风险分散的潜在能力。再加上一般没有抵押品,这就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信用风险高于传统银行信贷业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突出的特色就是凭借农户的信用发放贷款,农户信用的好坏自然成为影响贷款回收的关键,所以信用风险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产生的危害最大。

(二)自然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主要投向是农村的种植业和养殖业,而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都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一旦所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大量客户可能同时发生违约,农业生产受到影响,造成的损失必然会转成信贷资金风险。我国尚未普遍开设农业保险,自然风险发生后,农户除能获得极少量救灾款外,没有其他的补偿途径。因此,农户若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拖欠贷款也就成为必然。

(三)市场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为主,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是必然的经济现象。小生产的盲目性很容易使农产品出现结构性趋同,加上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较高,农业生产经营经常出现相对较大的市场风险。此外,近年来农产品供求趋于平衡,一些传统、低值的农产品已形成供过于求的局面,农民收入缓慢,甚至出现增产不增收的情况,农户有心守信却无心还息,客观上增加了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

(四)协变风险。协变风险是指由于借款用户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相同或处于相对集中的地理区域而产生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还款困难,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总体运行。比如,一旦所在地区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大量贷款农户可能同时发生违约,这将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带来沉重的打击。

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临的上述风险贯穿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经营的全过程,只有及时、准确地发现风险的诱导根源,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有着很大的不同,因而引发其风险的原因也有着众多独特之处。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一种个人信用贷款。农户办理贷款不需要提供抵押担保,而是以个人信用向信用社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属于个人信用贷款,就需要一个相应的、适用于个人的信用制度来对其进行管理和制约。但目前的情况是,我国农村地区信用制度缺失,没有建立起个人信用记录、信用账号之类的信用体系。正因为如此,信用社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难以通过信用手段对其进行制约,因而承担了较大的信用风险。迄今为止,还有部分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甚至还没有涉足电子化信息管理,缺乏高效率的电子管理技术,农户的信用资料收集登记还处于人工处理阶段,这又是一个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拓展上的制约因素。

(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农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是发放给具有劳动能力、有小额资金需求的农户,从而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缓解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以现有条件来看,在主观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农户自身的还款自觉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是农户,这是一个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群体,他们对金融知识缺乏了解,对利率变化、财务政策缺乏了解,对市场信息的获取渠道也不够畅通,信息闭塞,这无疑会影响他们资金投向以及资金的获利能力,在客观上造成了今后还款能力不足的可能性。所有这些问题也将转化为一定的还贷风险。

(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面向农村地区广大农户发放的一种贷款,由于目标群体庞大,因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业务量远比普通贷款要大。与此同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每笔业务金额又较小,我国目前的额度大多是在10,000~30,000元左右。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去逐个收集农户资料,进行贷款审查工作;再加上跟踪、贷后管理等工作,相对于所承担的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经营成本相对较大。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用途大多是投入农业生产。农户在取得贷款后,一般都是将其投入到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经济中。与非农业不同,农业经济在生产过程的每一环节,都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与影响,可以说,从播种开始,生产经营过程就处于一定程度的风险之中。因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除了面临和非农业一样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等,还要承担来自自然再生产过程可能带来风险的压力,接受双倍风险的考验。

三、防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拓宽农户小额信贷范围。经办金融机构应该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户小额信贷的用途,凡是与农户生产、生活相关的均可纳入农户小额信贷范围之内;二是设置灵活的贷款期限。经办金融机构应依据不同贷款的用途,确定不同的贷款期限,避免人为形成不良贷款;三是扩大农户小额信贷额度,满足生产经营大户的资金需求;四是逐步实现农户小额贷款利率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利率的限制,使利率至少能够充抵农户小额贷款经营机构的资金成本和管理费用。

(二)灵活运用分期还款制度和农户联保制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使用分期还款制度时,应考虑不同贷款者的特殊情况,使还款周期与贷款农户收入来源相适应,减轻农户还款的心理压力。农户联保制度和小组中心会议制度作为小额信贷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在借鉴孟加拉国经验的基础上,要进行创新性实践。譬如,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大力推广并严格实施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和小组中心会议制度,而在人口稀少的偏远地区,召开小组中心会议的间隔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首先,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农户资料反映要真实、全面、准确。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化管理具有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特点,还可以有效防范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和工作差错造成的法律、信用风险;其次,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应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最后,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从而有效防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发生。

(四)构建科学规范的信用评分方法。针对我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的实际情况,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运用于信用卡消费信用风险评估控制中的信用评分方法,尽快构建一整套的客户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进行确定,从而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风险控制中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这样,经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便可通过计算申请贷款农户的信用总分来帮助其做出是否放贷的决定,进而有效地规避信用风险。

(五)建立以农户为中心的多元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户项目的成功率是影响小额信贷安全的关键因素,而农户由于技术和信息缺乏等原因,项目成功率较低。国内外实践表明,农户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还需要更多与之配套的服务,如农业科学技术、农产品市场信息等。这就要求小额信贷机构为农户提供低费或免费的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社会服务,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给他们以信贷支持。与此同时,其他社会各方也应该加快建立以农村经济发展为重点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黄毅.小额信贷问题研究(下).银行家,2006.1.

[2]曹辛欣.论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及其化解对策.金融与经济,2007.5.

[3]罗剑朝,韩红.小额信贷国际经验及其启示[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