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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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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合同范本

工程管理合同范本范文第1篇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见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也可以采用准入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控制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五、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或属于按准入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另行组织制定有关规定。

九、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工作中,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七、各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本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八、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时,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工程管理合同范本范文第2篇

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络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公路工程的项目管理已走过了二十几年的历程,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点的项目管理机制,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及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公路的需求,更需要不断创新,探索适合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模式。

1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1.1市场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农村公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多为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单位(部门), 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有的工程开工多日还没有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的工程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检查时才补办;这极易导致工程管理混乱及施工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低下,使用后出现大量的质量问题。

1.2质量意识不强 。由于农村公路工程为农业生产、生活服务,标准较低,往往忽视工程质量,有时出现蛮干。各责任主体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对强制性标准不熟悉。有的人认为,农村公路没有技术含量,又只走行人和小车,不会出现大问题,人为地降低了质量。设计不做深入调查,工程设计简单,结构不合理;原材料不按批次自检及抽检,甚至依靠经验,无配合比等标准试验;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不同步,后补资料甚至出现假资料,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不能反应工程实体质量。

1.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问题。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转包、分包现象严重,只投标,不施工,无法谈起质量管理,极易导致质量低劣;有些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只好挂靠施工,不懂行业规范和标准,质保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控制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上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施工单位不按设计施工,擅自变更设计,随意性大,无法保证工程质量。

1.4监理效果达不到要求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由于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监理只是流于形式,许多持证的人员由于身兼数职不能上岗监理,派驻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只能是一些无证人员,不具备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没有保证。

1.5政府监督薄弱。根据分级管理的模式,代表政府监督的县级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健全,人员少,技术力量不足,又无试验室,不能开展正常的质量监督工作,无法及时对农村公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达不到质量监督的成效。有的地方有机构,无人员,甚至有的地方无质量监督机构。

2.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程建设项目的一次性决定了项目管理班子的针对性。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监理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组建工程管理班子时首先应明确这样一个认识,这个班子必须满足完成这个项目任务的各种要求。基于此,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先要研究该项目工程的基本特点,包括规模、结构、工期、质量要求、可能遇到的不利情况,以及其他指令性特殊要求等,为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圆满完成打好基础。同时班子成员还必须具有敬业精神,有良好的素质。目前,公路建设行业引进并创造了大量的、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和模式,使得行业总体施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因而作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吸收采纳这些先进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模式。

2.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县级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立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项目管理体系。要加强“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即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监理抽检和企业自检。要在建立工程监理制度上,逐步建立起四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又要理顺“四者”的关系,即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四者的关系。并概括为:一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工程建设发包和承包合同或协议,构成发包承包的关系;二是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通过监理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职责、权限和经济关系;三是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关系,而仅仅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四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均在质量监督机构有效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监理、自检和质检机制:一是建设单位全面对工程实施管理;二是监理单位依据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以负责保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利益;三是承包单位项目部负责自检、专检;四是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进行质检。

2.3强化合同管理。合同是工程建设各主体实施工程建设重要抓手,是各方行为的依据和约束,而对工程影响最大的是施工合同,强化合同管理是实施工程建设管理重要一环,农村公路建设在这方面较为薄弱。将建设监理理论引入农村公路工程管理就要求必须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技术规范和有关建设工程相关要求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建设监理理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及程序。

2.4抓好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

2.4.1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应参照我国现行公路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程序、措施。对建设单位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分工、授权,使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尤其是要分清同承包方的责任界限,既要认真负责,又不能越俎代庖,做到严格管理、责任明确。针对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小,工地试验室不健全,应加强第三方检测,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

2.4.2工程进度管理方面。在工程施工实践中,必须树立和坚持一个最基本的工程管理原则,即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工程进度。应依照相关理论,可采用先进的方法(如网络计划技术)对工程进度进行管理、控制。同时要结合农村公路工程特点制定明确的进度管理工作制度及决策机制,明确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避免因业主协调原因延误工期,并公平、合理地处理承包方施工进度偏差,适时调整工期与投资控制计划,保证工程总目标的实现。

2.4.3工程投资管理方面。工程前期工作(如可研、计划申报、勘察设计等)要做细、做实,保证工程在实施阶段有据可循,引用清单计量,便于投资控制。在实施阶段依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结合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制定严格的工程签证、计量、支付等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准确区分业主与承包方应当承担费用的界限,及时、公平、合理地确认工程变更量及合同变更价款,并保留齐全、完整的原始记录、证据,便于纠纷的处理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同时应确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工程进度与投资目标冲突时,科学合理地调整计划,实现工程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小刚.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建设》2011年第8期,58―61。

[2]王学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M],2008年第一版。

作者简介

工程管理合同范本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工程变更;建筑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索赔和纠纷等问题经常出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大都是因为工程变更造成的。在建筑合同中,必须要对工程变更予以高度重视,这对于处理合同纠纷具有极大的帮助。但是在实际上,对于建筑合同各方,对工程变更的重视程度不足,也没有实施正确的处理方式。因此,必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优化措施,比如明确工程项目变更流程;完善工程变更合同;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实施动态化管理模式等,进而确保工程项目更好、更快地进行。

一、工程变更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来说,与合同变更之间的差异性较为显著。合同变更,主要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期内,合同内容极容易出现变化。而工程变更,主要是指在工程施工作业中,对于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等,要进行相应的变更,进而严重影响着工程项目的实施,因此,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在建筑工程施工情况中,监理方、建设方以及承包商等属于重要的参与主体。由于在工程变更管理的影响下,极容易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因此,必须要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和投资掌控等工作。对于工程变更来说,可以结合建筑合同,以此来开展相应的施工工作,但是会影响到建筑合同标准化管理。一般来说,对于工程变更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具有较多的工程参与主体,一定程度上导致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进而在建筑合同中,原规定的内容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承包商变更、设计变更等,严重影响着合同标准化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基于工程变更的建筑合同管理影响因素

1.工程量变化较为显著

在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过程中,由于在设计人员水平不足、施工过程临时调整以及突发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下,很难准确计算工程量大小。基于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加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进而更好地调整和变更工程相关情况。

2.施工顺序和时间变化较为显著

一般来说,在工程项目中,资金和技术都属于复杂的系统化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多的影响因素,资金到位较为滞缓、延缓施工等现象经常出现,甚至还需要对施工方案和图纸进行修改或调整,进而导致工程合同变更现象的出现。

3.施工材料出现变更

在工程项目中,对施工材料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所以必须要确保所选材料与相应的标准要求相符合,进而给予工程质量强有力的保障。但是在实际上,如果施工材料质量难以保证,很难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首先,不同地区所制定的材料标准是不一致的,而且再加上一些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润,极容易导致质量问题的出现。所以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会造成工程项目的变化较为显著[1]。

4.变更索赔风险难以避免

第一,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对于变更索赔风险的出现,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如果招标文件的合理性难以保证,很难提高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水平,从而导致施工合同风险的出现,大大加剧了变更索赔风险的发生概率。第二,招标阶段。在招标阶段中,变更索赔风险难以避免。在招标过程中,如果不对投标人实施严格的审核,很难保证招标人获得工程项目,进而引发施工索赔风险的出现。第三,合同签订阶段。这是合同双方确定合同约定内容、条款的重中之重,对于合同双方来说,如果不对合同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核对,极容易导致合同变更索赔风险的出现。第四,合同实施阶段。这是变更索赔风险频发的阶段,出现变更索赔风险的概率极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并控制好各项变动性因素,避免出现变更索赔问题。

三、基于工程变更的建筑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1.明确工程项目变更流程

在工程合同变更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相应的程序。一般来说,对于业主和施工单位等来说,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想法,以此来进行变更合同。在合同变更之前,监理工程师可以提出申请,明确变更的原因和要求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而且监理工程师针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领域地审核和分析,并邀请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商讨,最终形成统一的想法如果确定需要进行变更,要及时予以回复。反之,如果无法变更,也要进行相应的解释。一般来说,在工程合同出现变更的情况下,工程出现变化的概率也比较高,比如工程成本增减情况。基于此,监理工程师要结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引导相关技术人员仔细核算和分析工程量和成本等,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有效协商和交流。

2.完善工程变更合同

首先,针对施工招标文件,要不断进行完善。在招投标文件中,必须要明确合同工程变更方面的条款,投标人接受业主的招标文件,象征着对于工程变更的合同条款,予以接受态度,进而借助招标,使工程变更变成承包商的承诺。其次,选择最为适宜的合同类型。在建筑工程项目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下,要想避免出现工程变更现象,必须要灵活选择合同类型,将风险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并加大变更控制力度,进而为业主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提供便利性。最后,针对施工合同文本,也要进行相应的完善。在建筑施工合同中,对于示范文本,明确提出了对设计变更的要求,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其他的变更内容,进而极容易出现心理误区。因此,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必须要明确工程变更概念。而且针对现行的施工合同范本[2],也明确规定了承发包双方的工作,但是没有合理安排工程变更管理任务,一定程度上极容易导致职责管理范围出现混淆现象,对工程变更管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以在施工合同范本第8条中,比如要求发包方,必须要向承包方提供变更设计图纸。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

要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必须要进行严格的审批,为正式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如果工程情况出现了变化,也需要进行变更,也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基于此,对于变更后的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定期邀请专门人员来进行现场调查,如果不需要进行变更,可以回应不予批准。反之,在确定变更时,要结合相应的程序规定来进行批复,进而给予变更内容强有力的法律效能。

4.实施动态化管理模式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具有极大的动态性和持续性。基于此,针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变更等情况,要加强动态化管理模式的应用,并加强科技设备的应用,以便于提供精准的材料,为合同动态化管理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在合同过程中,突发现象难以避免,必须要明确合同的变更原因、内容,进而作为可行的判断依据。如果出现了意外事故[3],施工方和建设方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借助书面形式进行阐述。

5.提高变更索赔风险应对能力

(1)对于工程设计质量,要加大控制力度。在工程项目中,要将整个工程质量提升上来,进而将合同变更索赔风险保持在合理范围内。所以说,必须要对整个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制定完善的建筑设计方案,并加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联系,进而将双方权责关系进行明确化。同时,在设计之前,要开展相应的调查工作,比如施工项目所处环境,进而避免合同变更风险的出现。(2)制定完善的招标文件,这也是提高变更索赔风险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式方法。对于招标文件,可以有效管理合同,避免合同纠纷的出现。所以,必须要准备出充足的时间,以此来开展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进而给予合同准确性一定的保障。(3)严格管理变更的合同。在管理变更合同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针对合同内容,要进行充分了解和掌握,进而以免错过索赔的最佳时机;第二,在施工阶段合同中,必须要高度重视变更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第三,对于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范围,要进行充分了解和掌握,以便于对施工过程进行充分掌握和了解,避免违反合同内容现象,进而为提出索赔要求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结束语

在工程项目中,加强工程变更的建筑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可以促进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确保顺利完工。并且还可以将诸多管理成本保持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出现工程变更,防止引发不必要的矛盾或纠纷现象,从而为建筑企业赢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杨孝政.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研究[J].交通世界,2018,(30):116-117.

[2]张军海,贤力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工程变更法律风险研究[J].混凝土世界,2018,(9):88-93.

工程管理合同范本范文第4篇

关键词: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措施

前沿

在总结近年来所接触的工程项目管理承包经验的基础上,笔者结合国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工程管理特色,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承包(也称代业主工程项目管理)的运作模式、管理范围,以及全面代建项目管理承包的工作要点,并对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

1、总体运作模式

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承包的总体运作模式是: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对实行项目管理承包的工程项目,业主甲位在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功能、设计方案、工期、投资额、招标方案、资金使用、财务决算方面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与拨付。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部门负责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并对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阶段期分与管理范围

2.1、严密计划,精心准备

在项目立项建设后,我们严密计划,组织项目管理部,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项目管理部内部先组织对管理任务进行技术、合同的交底,吃透目标要求,明确后按规定制定具有难点重点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并且要求严格执行,使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地运行,在人员安排工作上,我们遵循职责分明、严格管理的原则,为做好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强调预防,重视施工准备期的环节控制

工程施工中可能造成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因素大多潜存于施工环节的疏漏、施工准备的不充分、技术方案的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不健全,措施的不落实之中,因此,对施工准备期的一切与质量密切相关的环节进行严密、有效的监控,力求把导致质量事故的潜在因素消除在施工准备期,是项目办进行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因此,作为管理人员对施工准备期的控制决不能走形式,一定要认真执行管理制度中拟定的控制程序,这样才能将一些质量隐患消除在项目实施的早期,避免不必要的返工或其它损失。

2.3、过程巡视,重点检查到位

有人认为,管理工作除了巡视、定期检查外就可以坐在办公室里,等出现问题时,就通知返工,或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工作的重点放在了事后处理上。但我们认为,这其实是对管理工作的片面的理解,在这几年来参与城市建设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我们把管理工作重点放在了施工过程中的巡视检查中,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跟踪巡视检查,并邀请施工单位的质检员、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一同参与,随着工程的进展同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立即整改,避免了在工序结束验收时发现不合格时再进行返工。

2.4、重视检测,用数据来说话

有力的施工措施是工程质量的可靠保证,评判工程质量优劣的唯一依据就是及时、真实、可靠的检测数据。为此,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配置了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项目办同时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和督促工作,并结合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严格控制好各类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进场质量。

3、进度控制工作

进度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工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并交付使用,如在城市道路桥梁改造过程中,能否如期通车,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交通组织。在进度控制过程中,我们主要从事前、事中、事后几个面进行实施,开工前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方案的可行性、进度安排的合理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不断地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对,对施工单位进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发生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对进度计划进行及时的调整,尽量减少偏差。凭借我们对施工计划过硬的控制,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单位负责实施,项目部负责监督,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监理作用。

4、投资控制工作

在投资控制工作过程中,项目部严格执行投资控制的各项工作,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对投资进行控制:4.1、对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合理性进行判定,避免承担不合理费用;4.2、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核论证,优化施工方案,为施工单位降本增效,节省投资,充分授予监理单位的计量签认权,协助项目办做好投资控制工作。

5、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开工前我们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监督安全措施的到位情况,积极营造“安全文明,人人有责”的安全施工氛围,项目部还提出“安全施工,人人检查”的要求,每一位成员都随时有对施工安全检查的义务;多一个人检查,多一道防线,安全施工就多一份保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6、制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发展的主要因素

6.1、政府还未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的法规和操作规范近几年,国家正在深化投融资体制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并在组织贯彻施行政许可法,为配合这利一改革,建设部、交通部等部分国家部委和一些地方政府(如北京、深圳)已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这些文件的颁布,为我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从事各类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和市场准入条件,促进并规范了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发展,但这些文件仅为规范性文件,法律层次比较低;另外,在工程项目管理的操作规范、招投标、合同文件、收费标准等方而的政策也需要逐步完善。因此,项目管理市场亟待政府建立一整套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法规和规范,从而大力推动项目管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6.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市场的实际准入条件相对较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管理企业的快速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市场是建设行业的高端市场之一。尽管目前建设主管部门对由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转变为项目管理单位的资质条件未作明确的要求,只有专业领域、技术、从业人员的要求。但项目管理单位要真正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除具有提供工程总投资的15~30%的履约保证金的资金实力外,还应熟悉专业工程领域,有专业的工程咨询和前期运作能力,并且还应有丰富的建设工程全面组织管理能力。目前的大多数项目管理单位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运作模式、管理范围和人才、资金、组织管理能力要求认识不足,整体市场发展比较缓慢。

(3)、项目管理单位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还亟待提高各种类型建设项目具有很强的特殊性,社会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前期策划的高素质要求和建设组织管理综合能力的要求是大部分中小项目管理单位很难承担的。

7、发展项目管理公司的对策建议

7.1、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法规和配套政策

(1)今后在修改有关法规时,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2)抓紧研究、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力度,积极培育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市场;(3)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市政丁程项目管理规程;(4)参照国际工程项目合同范本,组织制定适合我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条件范本;(5)各界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与完善工程项目内视点代建制的规范性文件,大力推动项目管理市场的培育。

7.2、项目管理公司应该尽快提高专业水平和增强项目管理能力

项目管理公司快速提高专业水平的途径有两条:(1)工程咨询、造价、工程监理、工程招标等专业资质单位通过合并方式成立新的项目管理公司,新公司通过整合资源实现竞争实力的增强。(2)加强对拟开展项目管理业务的建设类企业进行有关专业知识的辅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具体操作能力和水平,使其快速成长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或工程项目管理企业。(3)采取引进工程咨询、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与造价等高素质专业人员的方式,快速提高工程管理企业的前期策划和组织管理水平。

7.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积极开展营销工作

应在项目管理中通过经验积累和专业能力的培养,逐步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公司的品牌营销工作,增强城市或经济区域市场对其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7.4社会各界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推动项目管理市场的培育

(1)地方政府应建立与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和项目代建制的规范性文件,以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建设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宣传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优势、典型案例和取得的成效,使工程项目管理逐步得到社会认可。(3)结合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组织力量对业主单位进行培训,使业主单位了解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对节省投资、保证质量和工期的作用。

结束语

总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管理是全行业面临的共同目标和任务,它的发展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并将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日益完善,我们相信,未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业将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美)J.D.费雷姆.新项目管理[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社,2006.

工程管理合同范本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施工合同;问题;策略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and related contracts are gradually changing. To ensure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 the quality, safety, progress can be made ​​on the coordination of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becomes very important. The use of binding contracts, so that construction can be explicitly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rties to the people, thereby ensuring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projects can be completed.

Keywords: hydraulic;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s; problems; Policy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中,主要涉及的是项目在施工过程所遇到的问题,比如:对施工单位取得的酬劳的规定,对施工单位义务的明确,对当合同发生变更或需要解除合同时产生争议的解决等。水利工程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明确签约双方的义务及权力,对水利合同进行管理是为了对合同中的双方关系进行指导、约束和规范,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外,对水利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可以实现对工程的质量、投资以及进度的有效控制,减少腐败的发生,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1水利工程在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招标过程的不规范化导致的合同管理问题。虽然我国的水利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规范,但对于合同双方来讲,由于利益的冲突不断,使得施工合同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种情况是在工程的招标过程中,部分招标人会利用竞标人的迫切心理,迫使他们通过降低标价来接受一些招标人提出的较为苛刻的条件。而竞标人为了获利,就会采取一些偷工减料的方法,进而导致施工质量的降低,让水利部的相关部门蒙受损失。另一种情况是有些竞标者出于自身发展和其他的一些原因向招标者妥协,签订一些不公平的合同条款。甚至有些人为了得到工程,会串通招标部门的内部人员进行恶意的竞标,造成不公平的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这同样也是不利于对施工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的。

1.2没有有效的机制来约束水利工程合同,具体而言,就是水利工程合同条款没有很强的约束力,且存在招投标制作简单的问题,使得合约在履行过程中有诸多问题。如果合同双方由于缺乏经验,对工程的研究没到位,对合同以外的情况预见性差,就需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再一次的协商,造成工程建设的延误。此外,由于工程建设的需求,在有些项目上会存在不合法的分包及转包的行为,而这些行为使得合同管理困难重重,对工程的质量及进度管理都有很大的影响。

1.3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信用制度的建立不健全,导致工程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在水利工程的施工环节中,如果一方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必要的信息,就会影响合同,进而影响水利工程的施工。如果在水利工程施工前期,没有有力的法律支持,就会影响工程的进度。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如果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就会出现下面一些情况: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部分承包商管辖下的施工人员及设备资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实际与约定不符,这些都会造成工程的延期。尤其对于一些比较紧急的水利工程,工程延期会给今后的抗洪抢险造成影响,使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失。

除了上面提到的问题,在施工合同管理工程中,还会遇到合同变更多及合同欺诈的问题。对于水利工程来讲,其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对地下水的地质条件更是不好掌握。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地下水位上升或地基出现断裂带等情况时,会造成实际与合同出现差异,这时就需要对合同中的项目进行补充,标明相关费用。合同欺诈主要表现是:当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一方骗取了另一方的材料及预付款;在施工中,一方人为的制造一些不存在的款项;一方弄虚作假欺骗另一方与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设陷阱,造成另一方违约,进而追偿违约金。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这些行为发生。

2针对问题所提出的对策

2.1加强法律意识,依法管理合同。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合同管理也不断规范化。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及合法化,就要求合同的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在签约过程中,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并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注释,加强他们法律意识的同时,也对合同中的工程质量的要求及标准,工程的竣工期,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等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增强了合同的理解性和操作性。为了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就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由于合同管理涉及法律的很多方面,只有对员工进行法制上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才会加深对合同管理的理解,提高合同管理的意识。

2.2推行对合同实行示范文本的制度。对合同管理实施示范文本制度,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示范文本对当事人掌握和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很大帮助,而且可以将具体的实施项目清晰化,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同时,可以避免缺款和少项,避免有失公平条款的出现,帮助当事人对合同如何运行加以熟悉;另外,合同实行示范文本,对相关的行政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很有利,也有助于相关法院机构可以及时对纠纷作出,进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标准化合同范本的推广,对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2.3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审查项目合同签订条件的完备性,审查项目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条款的规范性,审查合同签订程序的规范性等。积极推广审查制度,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和实施,有利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有利于避免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件的出现,有利于规范建设行为,进而保证水利工程顺利实施。另外,在水利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的过程中,对各投标的单位的信誉、隶属关系、资质(包括设备及技术条件、规模等)、经济状况等进行审查和核实,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很大的益处。

2.4加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检查。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且要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检查制度。对于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行为,相关部门要进行分析、纠正,使合同管理更加正规化和规范化,在根源上杜绝因违规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要选定那些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且有高度责任感及敬业精神的人员来负责,也可以选择一个比较高水平的监理单位来进行管理。在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合同的内容,促进其有理、有据的进行合同的管理。

2.5恰当处理合同中存在的争议。若合同的双方没有事先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而施工中对合同中出现的某些条款的理解出现了不一致而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一般尽量选择由项目的主管单位或者双方均能信服的权威机构来调解和裁定,避免产生合同双方的互相对立,这对后期的合同履行情况和工程建设情况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当对合同的理解出现争议时,双方都要冷静处事,,妥善解决合同中的争议。

2.6在合同变更下的一些管理对策。在水利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是很普遍的。引起合同发生变更的原因有很多,如设计发生变更、施工进度计划发生变更、施工顺序发生变更、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引起的变更等。在这时,合同的双方要积极解决工程变更带来的问题,进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3结语

总而言之,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及部门要增强合同管理的意识。一般而言,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利益与矛盾也只有通过合同才能进行明确的界定划分。尽管合同管理是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因为它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它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工到工程的顺利程度,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严格遵守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合同文本要遵循规范性和严谨性,注重合同的变更问题处理,注重管理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刘静,赵树海.对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5).

[2]徐燕.浅论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国水运,2010,01.

[3]王铁娜,张庆东,贾晓奇.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科技资讯,2011(07).

[4]李文波,商永刚.浅析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施工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