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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这些事,都过去了。
——题记
颜色离开的时候,正是秋天,我所生活的城市秋意很浓,有各色的叶子翩翩坠下,使得我居住的这个“世纪庄园”小区打扫卫生的阿姨们分外忙碌。颜色提着一个简单的皮箱侧身走过的时候,我听到扫帚擦过地面“沙沙”声,颜色漂亮的鞋子上落了一片梧桐的叶子,午后的阳光穿过高大的法国梧桐,照得颜色身上一片班驳,我忽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这个时候,如果楚歌再出现,他们还会相爱吗?“托娅,你又在想什么呢?记得要来看我哦!”望着颜色离开后的车尘,我忽然有想哭的冲动:是的,无论我再怎样努力,都成为不了颜色那样美的女人。
一、颜色
颜色是妈妈最小的妹妹,我的小姨。
10年前,颜色带着她精致得近乎完美的脸出现在我家宽大的沙发上,那个时候,颜色18岁,削瘦的肩,突出的锁骨,还有精致的脸,沉默在我家有些空落的客厅里。那也是一个午后,妈妈在厨房洗水果的声音一点都没有变,浇过水的文竹和滴水观音依旧蓬勃,一切都好象都和以前一样,可我望着透过高大落地玻璃窗的迷离阳光,总觉得有些东西不会是从前的样子了。有什么东西突然横亘在我8岁的天空,使我的人生一直改变。
颜色为什么会从农牧相间的农村老家来到这座北方的首府城市,来到我们家,过和她从前不一样的生活,我不知道,也没有人告诉过我,他们都对此讳莫如深,直到现在。可不管怎么说,我喜欢她,包括她的美,她的安静,她沉默的笑。她出现在我们家之后,我寂寞的童年开始有了新鲜的东西,我称之为模仿。我不再象从前那样打闹着从客厅跑到楼上,撞翻台灯或者水果盘,看妈妈一脸无奈地收拾残局了。有时候妈妈都奇怪:家里多了一个人,怎么反倒清净了?只有我知道原因,因为,我想成为颜色那样美的人,女人。
对了,我总是这样唠唠叨叨般地自言自语,忘了给耐着性子看我胡言乱语的朋友介绍自我了。我是托娅,18岁,在北方一座我从小到大生活的首府城市的一隅的一所一流大学学中文。需要声明的是我的成绩很滥,之所以能来这所出过很多名人的大学混日子,而且选了该校最好的专业,全是托了爸爸的福,或者也可以说,是托了老爸钱的福。爸爸曾经是个很穷的穷人,没有好的家世,勉强有一份工作却又下岗了。可爸爸是个很有福气的男人,因为他娶到了聪明的妈妈。妈妈不仅长得漂亮,而且精明能干,用爸爸下岗后的一丁点补贴居然支持爸爸搞起了房地产,几年的时间,我们家就从大杂院搬到了楼房,最后几经选择,又搬到了现在这座远近闻名的“世纪庄园”。人们不知道,我的爸爸其实是个很没有魄力的人,他的很多很多决策都是妈妈做的,只是妈妈不喜欢张扬。也许妈妈之所以默默在背后作支持者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自信,而不是太过信任爸爸。我相信爸爸一定象不知道西红柿的价格一样不知道家里有多少存款几套房子,妈妈则不然,妈妈不出门,只坐在家里研究糖醋鱼怎么做更好吃,酸菜怎么腌更新鲜,但是她就是能让爸爸服服贴贴地把所有的钱都交给她管理,而且,爸爸在忘记我的生日的时候,都没有忘记妈妈的生日。我常常看着妈妈精致得几乎无懈可击的脸感慨:妈妈的内心是不是也象她的脸一样精致无比?
很遗憾——我只能说很遗憾,因为我未能继承妈妈的精致和聪明,长相平庸,连年有点偏,还是斜颈,长着满嘴难看的牙齿,不光这样,从小到大,我的成绩一直平庸,后来渐至滥。这一点都不象妈妈,妈妈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在爸爸的朋友圈子里就已经是个传奇色彩浓重的女人了,在爸爸的事业最危难的时候,妈妈硬是凭着她的聪明和魄力,挽救了我们的家庭和爸爸的事业。小时候,我常常望着镜中那张平庸得有些难看的脸想是不是自己是妈妈拣来的?到长大后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能象妈妈那样有好的运气和福气的,连颜色那样的女人都不能,何况是我?
那年九月的时候,颜色考入了我现在这所大学的艺术学院,学了她喜欢的油画专业,辅修钢琴。那所艺术学院有着很漂亮的欧式建筑,有着漂亮的琴房和画室,还有很多打扮怪异另类的学生,当今艺坛的很多人,就是从这个另类的人群走出去的,包括那个加人瑞士国籍的国际影星。
很快,颜色以她安静的美征服了那个校园。有一个周末,我去找颜色,她的同学把我带到了琴房,其时颜色正弹着一首节奏忧伤的曲子,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上翻飞,就象湖铁蝴蝶轻浅地低回在黑白分明的琴键上。那忧伤的旋律就缓缓地从她修长美丽的指间流出。颜色穿着黑色的束腰裙,头发很长,顺滑地披到了腰际,也有午后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象是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光晕,睫毛象两只蝴蝶,一闪一闪,美得令人心悸。那个时候有尘埃在狭小的琴房里被琴声荡起,四处翻飞,我忽然很难过:因为我知道,就算我再怎么目努力,再怎样跟在颜色后面学她走路的样子,我都成为不了她那样的女人,成就不了她优雅的美。她太过美好,也许有一天,她的痛苦也会扎着漂亮蝴蝶结吧?
可是,我还是好喜欢颜色。周末的时候,我和她钻在我的小屋里,听她给我讲草原的故事,听她讲美人鱼的故事。颜色的故事可真多,因为颜色喜欢读书,她来的时候,只带了一个简单的箱子,装满了书,一本本全包上了纯白的书皮,用她漂亮洒脱的字标上了书名,并在后面标出购书的日期。在扉页上,往往会有她对该书的概括和感悟,短短几句,却总是一语中的。长大以后才明白:其实,不管是妈妈还是颜色,以及后来的颜然,都是太过聪明的女人,她们对人生和生活的感悟,远远超过了我,以及我们。尽管,这感悟不一定带给她们幸福。
颜色的手很巧,我的房间在她的手中,变得别雅秀致了不少。于是,我就常常守在屋里,守着颜色。后来,颜色喜欢上了摄影,妈妈为她买了一架尼康的相机,当时,那是只比我的钢琴差了那么一点的东西,不过,与枯燥的弹钢琴相比,我还是喜欢这架相机。因为它能让我看到“世纪庄园”以外的生活。
无可否认,相机的出现让我和颜色的生活好象多了很多乐趣,周末的时候,我们会骑自行车到郊外。去那座横亘在城市后面的大青山,拍那些日夜守望着蓝天草原的石头,还洋那些不知名的花儿、蝴蝶,以及在浓烟中隐现的楼群。我喜欢颜色拍照时的表情,专注而认真,仿佛一个忘却尘世的母亲,无限虔诚和怜爱。每看到她手握相机的样子,我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临风飘举”这个词,没有丝毫的理由,只是在那样的时刻,这样的词就会促不及防地闯入脑海,毫无防备。但颜色不同,她是个太过唯美的人,无论油画、钢琴,还是照片,她都要最好的。所以,她总是不满意她的照片,说找不到那种悲怆和决绝的美。每次当我为这些照片欣喜若狂的时候,她总是沉默而怜爱地看着我,如同看一个布娃娃,不说话,眼睛幽深美丽。
一个周末,颜色带着几乎从未见过度幸福表情,将我叫到她的房间,墙上挂着一幅照片。后来我才知道,它就是那幅著名的《纽约》。到现在,我依然能深切体会到那种震撼,尽管时光已经走过了这么多年,那个著名的摄影家,将那座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浓缩成一个寂寞荒凉的坟场,无不深邃。我还记得颜色当时的眼睛明亮清澈,少有的欣喜,或许还有狂喜,我知道,她和我一样,喜欢道格拉斯,喜欢《纽约》,喜欢唯美,包括唯美的爱情。
二、颜然
两年以后,我已经习惯了有颜色的生活,而颜色,在那座艺术学院的琴房和画室里不染尘俗般的弹奏,渐渐让那些爱她的人望而却步,没了念想。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喜欢她,爱她,可又莫名地惧怕她。而此时,颜色的那些照片渐渐出现在我们城市的风光杂志上,各种评论也随之而来,褒贬都有。我不明白那些毫不相干的人,为什么总喜欢对别人以及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但是至少,我不喜欢他们。倒是颜色,一如即往地安静和平静,好象一切世事都与她无关般微笑着来去与我们家和学校之间。
这些年的来去,似乎都是与午后的阳光有关。
又一个一年后,11岁的我遇到了楚歌。如上面所说,也是那样一个有着迷离阳光午后,楚歌穿着白色T恤,笑容耀眼地站在了3年前颜色站立的地方。玉树临风?不知道,也许就象一簇盛放的烟花,在我11岁的天空骤然明亮,措不及防。客厅里的沙发和花儿都没变,连空气中米兰的幽香都没有变,可我知道,一切都变了。
楚歌是妈妈朋友的儿子,从那座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都来到我们青色的城市驻足,之后去他魂牵梦萦的草原,看白云,以及白云一般的羊群。妈妈以她的聪明优雅和草原人的热情好客,拥有全国各地的朋友。妈妈喜欢和不同的人来往,做朋友,尤其是那些懂得首饰和漂亮衣服的女人们,因为从她们或者她们的老公生意的间隙里,会跳出爸爸的商机,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人们所说的妈妈的精明所在,她很乐意为此投资,总是不失风度与时宜地用草原诱惑他们,以及他们的孩子,用他们对草原的向往,制造各种商机。于是,家里总是有从全国各地而来的客人,操着五湖四海的语言,听妈妈讲述草原真真假假的故事。我不喜欢他们,一点都不,除了楚歌。
楚歌是一簇平静生活中骤然盛放的烟花,太过绚烂地照亮了我11岁的生命,以及爱情。
我相信楚歌一定度过了一段难忘而惊异的日子,因为一周后他再次出现在我家宽大的客厅的时候,眼里闪烁着一种清澈而纯美的东西,我知道,那叫对草原或者自然的崇敬。他理所当然地留下来吃饭,吃妈妈一级棒的糖醋鱼。我紧张极了,吃饭的时候一直不敢抬头,因为我害怕看到楚歌清澈的眼睛和黑亮的头发,更怕他看到我由于紧张而涨得通红的小脸,只好频频夹放在楚歌前面的菜,因为这样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偷看他阳光般的笑容。楚歌笑了,将那盘菜放在了离我最近的地方:“小妹妹,你很喜欢吃这个,对吗?”我不说话,使劲点头,将激动而出的泪水吞咽下去。其实,我一点都不爱吃那个茶树菇,可是,那是以前,从此,我爱楚歌,会爱离他最近的任何东西。
七点半,有开门的声音,颜色就这样以女主角出场的方式,惊艳地出现在了客厅,出现在了楚歌的面前。也许,也如一簇盛放的烟花般耀眼地出现在了楚歌的世界?我不知道,我只看到颜色一头飘逸的长发盖住了半截凝脂般的手臂,脸上的微笑,依然浅而优雅,不染尘俗。“家里有客人啊?你好。”
“你好!”楚歌显然有些慌乱,我则死死地盯住了楚歌。我看到他在说“你好”的时候顿了一下才站起来,还将筷子碰掉了。妈妈看着楚歌,也看着颜色,用她一贯的语气介绍“小楚,这是我妹妹,在艺术学院学油画和钢琴。”“你好!”我听到楚歌的“你好”又重复了一遍。
颜色坐在餐桌旁的时候,我又狠狠夹了一筷子茶树菇,味道似乎没变,可我知道,就在这一刻,有些事已经确知无误地发生过,我亲历亲为地看到了,却无能为力,这感觉就如同咀嚼最嘴巴爱吃的茶树菇一样,难受,很难受。偏偏这个时候颜色又不合时宜地宣布:“姐,姐夫,颜然可能会来。还有,我的教授要办影展,我的照片会占一部分。”
不知为什么,她说到这里的时候爸爸忽然将夹糖醋鱼的筷子顿了以下,很短暂的一瞬间,但还是被颜色抓住了,她冲着楚歌嫣然一笑:“我只是说可能。对不起,客人,谈起家事,你不会介意吧?”“你好,当然不会。”他第三次说了你好。
是的,楚歌,你当然不会介意,一个如此美丽生动优雅的女人,如此突兀地惊现,你又怎么回介意呢?我埋头狠狠地扒着碗里的饭粒。我知道,这一刻,有些事情已经不可挽回,我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伸长了细细瘦瘦胳膊翻山越岭夹喜欢吃的菜的孩子,没有忧伤和哭泣,我的痛苦都那般丑陋,却又不为人知,甚至不被人注意。
于是,我故意将碗筷撞击出很大的声响,这使全部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我的身上——我终于改变了不受关注的局面,用做坏事的方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颜色摸着我的头笑了:“托娅,你的文才那么好,帮小姨的作品配文字好不好?”我厌恶地躲开了她的手,很认真很坚决地告诉她:“我愿意写字,但是,我不喜欢别人摸我的头。还有,我以后不是小孩子了。”说完,带着赌气的决绝神情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并且很重地带上了房门。我听到妈妈解围地笑了:“这孩子,就是这么个坏脾气。小楚你别介意,都是她爸爸给宠坏了。来,尝尝我的糖醋鱼。”
就在这个11岁的夏天里,我第一次失眠,第一次盯着外面黄紫色的夜浮想连翩。楚歌明亮清澈的笑容和颜色灭里的眼睛不时闪现,清晨到里的时候,我忽然异常兴奋,因为我知道,我除了时间一无所有,我可以用十年、二十年去长大,等候楚歌,爱楚歌。可是颜色,10后,你还能如现在美丽吗?
前面已经说过,这些年的来去,都是与午后的阳光有关。
浅浅的水声,孤独的伴奏
每一只海鸥,轻叹出哀伤的节奏
每一道划痕,透露出一丝的不舍
船停了,回头望彼岸
那是个红尘笼罩的岛屿
曾经,在那里
制作出满载梦想的飞机
寻找过清澈的泉水
吹过希望的气球
现在,一切的一切随风而去
没知觉的伤痛,飘荡在半空的心
越挣扎却摔得更重
支离破碎的我,不受控制的手
还能抓住些什么
踏上此岸,所有成为回忆
在此岸,从新开始
一切的一切,不再是纯净的灰色
无重力腾空,慢慢升向无尽的天空
纯白的云点缀着纯蓝的天
一切的一切,仿佛似天使般纯洁
我只能含着泪,佯装风轻云淡的对你说:这些我都知道,但不管你们是青梅竹马、一见钟情、欢喜冤家、缘定三生都与我无关,喜不喜欢你是我的权利,即使有一天我伤痕累累,我也愿意一个人承受,也不要你告诉我,远离伤害远离你。;;
你语重心长的说:为了自己的未来要深思熟虑,好好学习。;;
我只能无可奈何的告诉你:我的学习差到无药可医,再说,没有你的未来,再流光溢彩又有什么意义?;;
你貌似情真意切的劝诫我:别轻易放弃,只要努力就有机遇,珍惜高考路上的最后两个月,挑战自我,超越极限。;;
可我只能给你失望的答语:对不起,我对学习彻底失去了兴趣,再也没有锣鼓呐喊的勇气,两个月好短暂,但我会利用珍惜,每天对你说句我爱你。虽然我爱你是我平日的口头禅,但你应该明白只有对你说才有独一无二的意义。;;
你说:娃娃,放弃我别放弃学习,不然将来你会后悔不已。;;
我字字啼血的回答你:即使喜欢你让我失去太多东西,我也在所不惜;即使喜欢你是饮鸩止渴,我也甘之如饴。;;
虽然一切都那么平淡无奇,平铺直叙,可是往往有些微不足道的往事刻骨铭心,无法忘记。;;
永远忘不了,星光璀璨下的拥抱;;;
永远忘不了,球场上你霸气十足的奔跑;;;
永远忘不了,温馨搞笑的六人晚餐、、、、、、;;
往日有风平浪静,但也有翻云覆雨,点点滴滴,都随着夏风逝去,都随着樱花零落成泥。;;
此岸花开,一如那年樱花盛开初遇是喜欢你;;;
彼岸荼糜,只可惜你已不是那年杨柳依依下是篮球为妻的傻小子,现在,你成熟稳健,心有所依。;;
文|竹儿
站在红尘的渡口,读半卷《心经》,听一曲《心经》,参不透,佛法的苦渡。佛说,“回头是岸”。可这岸是彼岸,还是此岸?是尘岸,还是心岸?是灵岸,还是魂岸?
【岸】
听,夜,在墨色的韵脚下,透着静默的安然,风,若与尘世之外,安静的拂动着一粒沙的飞旋。奔跑在风巅上,听一缕心音,掂量着心事的重量,可谁又能掂量出心事有多重?
望一段尘世的浮华,喧嚣的云烟处,是一朵花开与凋零的距离,常想,花开时会痛吗?花落时会哭吗?也许,花开与花落本就是轮回里望不透的尘缘,花,只为落而开,仰或是,花落了才会开,这也许就是轮回里的宿命。
听一路前世的漫长,原来,心近了,任天涯海角都是相依,心远了,同在一个屋檐下也还是遥远。暗念,相遇,相遇也只是轮回的开始,心在彼岸绽放,身在此岸感叹,无法安放的魂在第三岸徘徊,渡不回归尘的心,相遇,就如一朵带泪的烟花,如此绚丽,却与哀伤相拥,瞬间在此岸与彼岸的交汇处陨落。回首,岸在何方,无岸,请许我禅意的轮回!
望一眼走过的路,风拂斜阳,雨落霖霖,一行足印伸两端,或深,或浅,或独行。一路走来,厌倦了尘世的纷纭,淡然早已凝结于心。总是喜欢如莲花般安静幽然,我是不是前世就恋上了莲花,也或是前世,我就是那莲子。安然如此,在现世中,空灵的魂,寻觅着一叶孤舟的沧桑,如此,站在红尘的深处。尘缘未了,心在阡陌上流连,身在那一望中留在此岸,心却去了彼岸,来不及驻足,回首,早已无岸。
那一刻,开始,黯然站在尘世的角落,不悲不喜的持安渡之心,静静等待花落时魂魄的剥离,看轮回的始——终,终——始。
安然,心静。身在此岸,心在彼岸,回首无岸……!
看,远方的天际,尘世之月,还是那枚古老而沉重的旧光景,轻捻时光的碎片,看岁月卷起的尘埃,一粒沙,一片静,也是一个尘世的飞逝。看不透,尘埃飘渺时的光阴如流水的飞逝,一个转身的回眸,就酿醉了一段往事,拢起的意念,在云浮霞彩里闪动着流年的味道,在暗色的疏影里,静默的发着幽然与醉人的光。
在佛说的,有限与无限里静走,参不透,什么是有限,什么是无限。浅叹着,只有在有限的红尘里,感怀无限的温婉。
《心经》云:“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至此,一切随缘,一生随缘,方得自在吧。
浅月照旧。岸,月光的水岸,繁世的尘岸,轮回的佛岸……!
回头本是佛岸,怎奈凡心落尘。
再回首,岸,却不是岸,已望不到岸。
【轮回】
前尘往事,往事前尘,佛说,无缘,有缘,是缘就会相遇。
相遇也只是一朵花开的荼蘼,一首歌曲的终结,万物生相,万物皆空,无相生有相,有相即无相。
尘飞,尘扬,尘起,尘落,尘仍是尘,变了的只是尘惹上了红尘的凡心。与佛无奈,与佛无渡,与佛苦渡,佛海岸边的的轮回几渡?
月,在圆缺之间轮回。
星,在疏密之间轮回。
云,在聚散之间轮回。
风,在无痕与吟唱之间轮回。
雨,在跌落与消逝之间轮回。
春与秋,在花开与凋零之间轮回。
夏与冬,在烂漫与冰雪之间轮回。
尘世之外的轮回,又将是几渡?
万事,万物,总是在轮回里苦渡,生命,本是一个轮回的过程,站在尘世之外,看繁华的过往,看生命的来来去去,看芸芸众生,在朝花夕拾里轮回着白与昼,看太阳的升起与落下,看轮回的无奈,轻叹着,万物生与逝,本是难渡。
生命,本是一次旅行,走过的风景,行走的岁月,爬满褶皱的脸,终将散去的灵魂,终将消逝在安与寂里。看春之燕归,听秋之雁鸣,看夏之花灿,望冬之雪飞,一切的生灵都是尘世之外的空灵轮回,若寂,若喧,若笑,若悲,苦渡,难渡!
《六祖坛经》云:“一切众生,一切草木,有情无情,悉皆蒙润,百川众流,却入大海,合为一体。”一切繁华,皆为空,终将散去,终将合为一体。
轮回,轮回,默念轮回。我将在红尘里,轮回几渡,或是本就已轮回了几世,或是几千世,才会在如此的尘世结了一段如花的尘缘。
夜,还是静然,月,还是安之。
尘世之外的轮回,还在太阳的升与落,月儿的盈与缺里来来回回,我只好又一次在尘世里等待轮回,持安之若素的浮生幽梦,在执笔念心的流年里,黯然行走,只因结下了一段尘世之缘……!
三生石上种因果,三世三生觅情缘,前生债,今世劫,以佛之心,安然与轮回的煎熬,只是合十手掌,说“感谢上苍让我遇见,感谢你,给我今生永存心底的美好!”
安之若素看轮回,执笔念心写轮回。
静心空灵听轮回,尘世之外叹轮回。
【安渡】
时光的手拍打着岁月的岸,流年流淌在光阴的长河里,我躲在光景下喘息。
清淡的容颜,清烟的心事,陌上的独自徘徊,独自踌躇,感念千帆过尽的苍凉,默念繁花落去的凄婉,回首望着尘缘散去的沧桑,游走在佛家的有尘、无尘之间,轻言,我本无尘,是凡世染了我尘,心上的尘随游走的芳华,还是拭之不去。
窗外,零星下起了细雨,天地万物,在雨的洗礼下,透着光华,在风的拂动下,明亮的摇曳着身姿,可,在不久以后,也终将枯萎凉薄起来吧!万物的生,万物的逝,如此就在瞬间,就如,相遇了,离别了,也只是如烟花绽放的刹那,绚丽多姿,可终将留存美好,渐渐走远!
红尘路,丈量不透的距离,天涯人,海角情,一个天涯,一个海角远吗?只能悄然用心丈量……!
红尘是一条滚滚长河,我就如长河中的一滴水,每日晃荡在浪尖上,终日寻觅着佛语中的“岸”,岸在何方,何处是岸,何为岸?
红尘是一条风霜染就的路,我只是这条路上的一粒尘,尘起,尘落,望尘,依然轻的飘渺,飞逝。
无主的一滴水,无助的一粒尘!就是那无意的一回眸,就在那一朵微笑处打开了轩窗,邂逅,缘来如此……!
静默于心,安然无语,原来,人生一世,也只是饮就了一杯掺了世味的茶,或浓,或淡,或轻,或浅,也只是在饮完的那一刻安然离去,如此吧。
佛说:“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佛法无边誓愿学,菩提无上誓愿证。”
那,好吧,我就持一颗安渡之心静守流年,静等,离去,离开这个已无味的尘世……!
被城市永远跟踪的迪伦与莫西子诗
1961年1月,冬天最冷的时候,一个叫罗伯特・艾伦・齐默曼的20岁小伙来到纽约,混迹在格林威治村(“垮掉的一代”诞生地)的街头巷尾。
“那地方就是个没水的地下溶洞,光线昏暗,天花板低得都快撞上头了,横七竖八摆满桌椅。就在那儿,我开始了驻唱生涯。”――他后来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鲍勃・迪伦,第二年,这个来自明尼苏达乡下小城的年轻人,发行了第一张唱片《鲍勃・迪伦》。
他感受到了歌谣的使命,在冰冷的城市,在遥远的时代――那几乎是全世界年轻人最好的时代,凯鲁亚克喊着“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寻找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冲向命运的旅途。21岁的鲍勃・迪伦看到了天空的号角,人间的悲辛,生死之于命运:
一个人要几度抬头仰望
才能看得见天幕?
一个人要长几只耳朵
才能听见众人哭?
一个人要死多少次才觉知
太多人已经死去?
答案呀,朋友,飘浮在风中
答案飘浮在风中
半个多世纪后,跨越时空的距离,一个叫莫西子诗的中国年轻人,以一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向迪伦致敬。他唱道:“不是你亲手点燃的,那就不能叫做火焰,不是你亲手摸过的,那就不能叫做宝石。你呀你,终于出现了,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这颗心就稀巴烂,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语感的撕裂,命运的归宿,莫西子诗回答了迪伦的疑问,却又在一个新的角度,画出了世界的天平。
迪伦初到纽约时,对这座天下第一都市的认识是:“我不是来寻找金钱和爱情。我有很强的意识要踢走那些挡在我路上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的意志坚强得就像一个夹子,不需要任何证明。在这个寒冷黑暗的大都市里我不认识一个人,但这些都会改变――而且会很快。”莫西子诗却唱出了对城市的绝望《把城市拉回乡下喂狗》:“城市,正在竭尽全力让我们悲伤。是时候了,是该下决心了,我决心,一车一车,将城市,拉回乡下去喂狗。”
半个世纪,城市经历了什么?那些热情歌唱城市的曲调,又经历了什么?我们要把怎样的城市拉回乡下喂狗?对了,那是波德莱尔的城市,是狄更斯的城市,是工业文明的下水道,这样的城市,是应该被拉去喂狗。
但别忘了,我们还有《成都》,还有那些温情的城市赞歌。只可惜,一旦进入城市,便永远不能离开了。过去的梦想早已湮灭,现代化覆盖整个地球,我所看到的,只有卡萨菲斯无奈地嘶喊:
你不会找到一个新的国家,不会找到另一片海岸。
这个城市会永远跟踪你。
你会走向同样的街道,衰老
在同样的住宅区,白发苍苍在这些同样的屋子里。
彼岸:在诗与远方中饥肠辘辘
此岸(城市)的焦虑,终归是有办法解决,那就是彼岸(乡下、远方)。
海子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大街上。”
即使与城市相伴一生的迪伦,也会在“一个阳光温暖的早晨”,自纽约城漫步而出,“帽檐遮着我的眼睛,朝向西部的天空出发”。他说:“民谣在我的脑海里响着,它们总是这么响起。民谣是个地下故事。”
彼岸可以是前方的另一个世界,也可以是后方过去的世界。往前走,跨过去,河的那边,海的那边,可以是故乡;往后走,退回去,树的后边,山的后边,也可以是故乡。
乡下,远方,集市,小镇,这些被淡淡忧伤笼罩的词汇,总会是民谣的组成部分。在这里,民谣和诗歌相通。如同迪伦所唱:“时光静寂流逝,你找到你的心爱。不是没有理由搭一辆货车去小镇,不是没有理由再去那集市。也不是没有理由再来来回回,不是没有理由去每个地方。”
即使在遥远的历史深处,那些掺杂了乡野气息的文字和歌谣,也会把我们带向彼岸世界。天苍苍,野茫茫;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海子在诗歌中呐喊:“我的琴声呜咽,我的泪水全无,我把远方的远归还草原。”当然,远方也可以“除了遥远一无所有”。
小河这样定义民谣:当我们含羞时,我们弹吉他唱歌;当我们孤独时,我们弹吉他唱歌;当我们丑陋时,我们弹吉他唱歌。民谣就是脚踩大地,不害羞地歌唱。
然而,一切呐喊好像一夜间失去了意义。唱与不唱是一样的,一个人的小清新转化为大众的小清新,世界就失去了意义。君不见,大理早已不是大理,丽江也不再是那个一米阳光的好地方,拉萨的大街上,文艺青年如过街老鼠。
即使城市又如何?譬如北京,“站在后海的银锭桥,歌声四伏,这里曾经是翻唱和口水歌的小型演出集散地,音乐只是酒吧的某种副产品。几乎所有的酒吧门窗大开,用原创、独立民谣、‘好声音’某某某的广告牌招揽生意。‘董小姐’‘南山南’的情绪泛滥。”不过,音乐市场依然平淡的今天,音乐平台开始对数字音乐版权圈地时,刚刚消费且追忆了一场又一场的“摇滚当年”后,独立民谣终以一种“纯净音乐”的姿态浮出水面。
一个混乱的时代,终究产生了混乱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