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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如何应对日益全球化的金融危机,做好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已成为目前全球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从金融市场目前的现状入手,阐述了面对金融危机,中国应如何建立适合自己国情的特色金融监管体系,并提出了相应的见解。
关键词:金融监管;《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寻租
一、金融市场的现状分析
20世纪80年代,不少国家对金融市场放松管制,开放国内金融市场,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凸现出的投机破坏性问题,以及去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促使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的问题。时至今日,世界经济仍未好转。因此,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金融监管模式便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起步晚起点低,与国际上的一些老牌商行相比,无论在经营观念还是经营方法上都存在着很大差距。
1.从国内金触来看
优质资产总量有限,与金融机构资产增长欲望无度,形成了尖锐矛盾,致使优质资产占比下降,信贷风险持续增大;另外,金融机构为维护其市场形象与公众信誉,不得不降低成本控制预期,用超负荷的成本费用掩盖长期积累起来的资产风险。
2.从全球金融来看
1999年了《新资本充足率框架》要求对银行监管方式与技术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监管者不但要对技术创新、新金融工具的产生及全球性金融风暴做出快速的反应,而且要在业务监管方面与国内外的有关监管当局密切协调与合作。
二、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暴露出的问题
我国分业监管体制于1998年确立,监管制度的形成时间较短,分业监管在具有专业化和竞争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协调性差的缺陷。
1.相应的法律及规章制度不健全
目前,法律上尚未为我国三大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协同监管创造条件。尽管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已同意成立并召开金融监管联席会议,但没有形成制度,每一监管机构承担的责任不明确。
2.金融监管存在真空
在目前的分业监管格局下,人民银行有自上而下系统的机构组织,而证券业和保险业是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的,监管机构只设到省级,对省以下的证券营业部和保险机构缺乏有力的监管,而人民银行又无权或无法行使监管。
3.金融监管机构人员素质和监管手段跟不上全面监管的需要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是事后监管,缺乏主动性和超前意识。非现场监管还是停留在收报表、看数据、写分析上,现代化的监管方式少,电子化程度较低,没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和网络系统。此外,金融监管长期以来倚重于行政手段。三、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
构建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是指通过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业的监管和引导,使中国的金融业能够蓬勃快速稳健的发展,能够跟上并引导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能够很好地应对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并且在世界金融危机面前显示它的优越性。
1.微观分析
(1)严肃监管制度,严格遵循监管原则,同时要实施好的方法
严格执行《巴塞尔协议》,即关于“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2)严格贯彻《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做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要求
做好对商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是商行承担风险和吸收损失的重要准备和保障。另外对危机银行要做好最后的处理:贷款挽救,担保,并购,设立过度银行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
(3)做好金融寻租的遏制对策
寻租活动是社会财富的非理性化再分配,必然导致效率的低下和社会资源的浪费,完善的金融法制体系是有效遏制监管寻租行为的必要条件。
①制定《金融监管法》,明确规定监管机构、监管原则、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监管程序,以及监管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此规范监管人员的行为。
②开展金融监管绩效审计,从审计监督的角度对金融监管部门实施再监督,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规范监管主体行为。
③监管体制创新是有效防范和抑制监管寻租的方法。
2.宏观分析
(1)加强央行、监管机构间的合作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防范被监管者逃避监管行为
建立规范的央行、监管机构联席会议机制,进行有效的监管协调与合作,防范金融机构通过在不同业务类别间转移资金来转移风险、或人为提高或降低盈利等达到逃税、内部交易等行为。
(2)完善主监管者制度
当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要保证某一监管机构有适当的权力、责任对问题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减少有利益则相互争夺、对责任则相互推诿现象。
(3)加强与各国监管机构的合作,提高监管能力
外资金融机构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其母国多数实行混业经营,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必须加强与其母国监管机构的合作,并在合作、实践中提高能力,最终顺应潮流,过渡到适应中国国情的特色一体化监管。
作为我国金融工作重中之重的金融监管,尽管正在逐步得到加强,但仍然比较薄弱,监管法规、监管组织、监管手段和方式、监管人员数量和素质还不适应金融业的发展。美国的金融危机给了我们一次充分反思的机会,在以后的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从健全监管法规、严格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监管体制等方面,全面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1]李依萍:解读中央银行[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9月第一版.
理论上讲,经济资本将逐渐成为银行资本管理体系的核心,从而在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目前来看,这一进程并不顺利,而且相当程度上受到了危机后更严苛的监管要求的阻滞。金融危机后,各国监管当局在新规范中将银行体系的安全性提到了新的高度,其主要措施便是提高资本监管要求。在这一波浪潮中,中国的监管当局是走在前沿的。毫无疑问,这些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对于危机的整治无疑是非常必要的。只是监管资本作为传统资本概念强势回归,对原本脆弱的经济资本探索进程可能会造成一定打击。经济资本在银行资本管理体系中的位置也许会被监管资本再度“挤出”。
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不可能整合
从历史的角度看,银行作为高杠杆运作的高风险行业,对资本重要性的普遍认同却并不是自发产生的,相反是依靠监管资本要求的外在约束来推动实现的。银行资本管理体系普遍建立始于监管部门资本充足要求的实施。此后经济资本才作为监管资本的变体在市场上出现,昭示了银行资本管理的一个新方向。
经济资本配置是银行实施资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将目标经济资本在各个机构、各业务产品中进行合理分配,将经济资本需求控制在经济资本供给范围内,使业务发展与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相适应。经济资本配置要考虑历史的经济资本占用、经营策略和风险偏好。
由于银行各业务单元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导致了分散化效应,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的风险,要低于各个业务单元风险的简单加总。银行在进行经济资本分配时,要考虑这种分散化效应。经济资本配置方法主要有两类:一是系数法,二是资产波动法。
同时,经济资本也被广泛应用到银行绩效评估当中。银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将经济资本管理的思想融入内部绩效考核,通过建立以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或经济增加值为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促进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而在传统以会计资本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并没有充分考虑银行潜在的风险。
监管资本是监管者出于维护银行系统安全性的角度,对银行资本水平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经济资本则是银行管理者从银行自身风险可控的要求出发,根据对银行风险判断计算出的资本要求。前者是外部的硬性要求,后者是内生的管理需要。
这种本质属性上的区别意味着将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纳入一个统一的框架或许是不可能的。在“巴塞尔II”中,监管资本要求的计量方法与经济资本计量方法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接近――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高级法、市场风险的内部模型法和操作风险的高级计量法(AMA法)可以认为是使用的经济资本模型。但技术手段上的接近不能理解为不同属性的资本间区分在消失,我们不能据此认定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的统一趋同将是新的潮流。
计量方法上的趋近没有改变原有两种资本要求水平制定主体的区分。监管当局制定监管资本的目的与银行自身计算经济资本的目的并不一样。监管当局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安全,银行进行资本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在满足监管条件的前提下最为有效地利用稀缺资源管理风险并创造价值。“巴塞尔II”吸收内部模型法的动因是原有的风险计量手段单一粗糙,不能准确地衡量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而经济资本提供了更为精致有效的风险量化模型。因此“巴塞尔II”的职能立场并没有改变,就是用资本监管手段维护金融安全,与个体银行的价值无关。这一差异注定了监管资本只是选取能最有效地计量并防范风险的方法。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发展的经济资本模型方法比较先进,受到监管者的关注,于是在“巴塞尔Ⅱ”的制订中就被吸收进来。
从技术上看,也不可能通过巴塞尔协议将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完全整合。监管当局出于可操作性,对监管资本的规定必然有标准化、统一化的倾向。银行出于对自身经营运作负责的动因,对经济资本的管理必然要有极强的针对性,寻求的是差异化。因此,即便“巴塞尔Ⅱ”吸收了经济资本模型量化方法,具体适用内部模型的资格标准、模型适用范围、模型参数选取等要件仍由各国监管当局掌握。监管当局不可能代替银行对银行承担的风险水平做出精确的计量,而银行自身的内部模型计量结果也不可能完全代替监管资本作为监管当局决策的依据。不仅巴塞尔协议,任何的协议文本都不可能消除这种差异而使两者统一。
从“巴塞尔II”本身来看,其采用的模型与经济资本模型也有很大区别。“巴塞尔II”放开了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部模型适用,对于信用风险的量化却显得相对保守。正是因为监管当局需要统一的标准,因而对基于历史数据的内部模型持保留态度。事实上,信用风险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再者,各大银行开发的经济资本模型往往包括国别风险、战略风险、名誉风险三大风险之外的风险种类,另外,经济资本计量中对于资产组合效应对降低整体风险水平的贡献也并未在“巴塞尔II”中体现出来。
因此,出于对风险精确计量的需要,监管资本吸收了经济资本的技术优势,这并不足以作为趋势判断的依据。监管资本内在标准化倾向和经济资本的个体属性之间的矛盾不可能消除。随着监管资本形态的进步,出于银行系统整体风险控制的考虑,监管资本的计量方法也有远离经济资本的可能。
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的动态发展
从银行角度来看,在建立起资本覆盖风险的基本风险管理框架之后,满足监管资本要求将成为一项基础常态性工作,而银行资本管理体系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阶段。这是商业银行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
单纯适应监管要求的资本管理工作已经不能满足银行作为风险中介机构的需要,经济资本将成为银行资本管理的核心内容。银行需要更为精确地衡量测度自身承担的风险,同时充分利用杠杆为投资者创造价值。作为一个外部制定的方法标准,监管资本模型在对个体银行风险计量精度上与银行自身的内部模型相比自然是存在先天劣势。由于对个体银行的风险并不足够敏感,监管资本在为创造价值而进行的业务评估、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非常有限。反过来说这也就是经济资本的优势所在。银行作为高杠杆运营的特殊行业,其资本的稀缺性是不言而喻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杠杆获取收益已是银行经营理念的潮流。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日益激烈,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资本管理能力必将成为银行培养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然而事情的另一方面是,银行业务复杂化、市场工具多样化、风险隐蔽化等趋势将不断强化监管活动的重要性,同时也对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金融危机以极其激烈的方式将这一问题呈现出来,“巴塞尔III”则是各国金融监管者的一次积极回应。可以想见,监管当局对银行的资本监管将会越来越精密,越来越严格。监管当局对监管资本要求的制定是基于银行系统整体安全性的考虑。在这个天生脆弱不稳定的系统内,银行危机有极强的传染性。银行违约或倒闭存在严重的负外部性。因此,监管部门必然不可能将风险防范的任务交给市场来完成,从而也不会将资本要求水平的标准交由各家银行自己把握。监管资本在个体决策上比之经济资本有诸多劣势,但经济资本不可能代替监管资本作为银行系统风险防范的手段。
当然,监管资本的形态也在发展。“巴塞尔I”曾经因信用风险度量方法单一、信用风险区分度低、忽视风险缓释技术与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影响而广受诟病。而“巴塞尔II”在这些方面都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新的量化测度方法对风险更为敏感,能更为准确地反映银行真实承担的风险水平。可见监管资本自身也在不断地精密化、复杂化。
银行试图通过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获得更高效灵活的资本管理方式,故而希望监管条件能给经济资本的运作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监管者冀图通过资本要求水平的规定保证系统的稳定,因此不会对银行的资本管理采取放任态度,相反会有更细致精密的监管活动。两者之间的这种矛盾关系会长期存在。
最理想化的状态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监管的不断进步,银行与监管机构的水平都在提升,经济资本和监管资本都将更加精致复杂。但这种互动过程本身就不是完全平衡对等的。在前危机时代,银行业的繁荣给了内部模型以极大的发挥空间,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从而得到巨大发展。危机过后,当满足监管要求再度成为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经济资本虽然在技术领先的欧美大银行仍得以应用,但在我国银行界的发展可能会受到监管资本的抑制。
关键词:资本市场;监管;成效;体制
1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中国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分业监管。中国金融体系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但在资本市场上就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中央和地方各管—块,不同品种证券的市场管理者不同。甚至一种证券的—二级市场之间就有不同的管理者。主要表现是:证监会是中央主管机构,地级人民银行在市场监管上颇有影响,财政部、中央银行介入市场管理,地方政府在交易场所的管理上拥有很大的权利。
自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就伴随着始终。但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危机四起,从20世纪90年代的股市异常波动,到现在上市公司频频发生造假事件,这表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不到位,市场运行效率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法律框架不完善,分析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将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发展。
1.1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机构
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可以说是集中型监管体制,在分业集中监管的基础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实行适度的统一监管。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证监会作为对证券业和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所归口管理部门。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证券机构的审批,这意味着对于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权限在两个部门被分割开来。
在1992年以后,人民银行不再是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但它仍然负责审批金融机构。这意味着证券机构在审批和经营管理上受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的双重领导。中国人民银行还负责管理债券交易、投资基金。
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以及归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
在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地方政府在本地区证券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上海、深圳市政府和证监会一起管理沪、深证券交易所。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公司上市、股票交易流程上都有可能影响其正常操作。
1.2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成效分析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成效的分析,即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所投入的成本与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结果的分析,可以从我国资本市场效率与监管的角度来分析。市场监管能否有效纠正市场失灵,充分保证市场效率,关键在于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而完善的监管制度是资本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效率的保障。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特别是监管制度的缺陷导致市场失灵与监管失效的同时存在,成为转轨过程中资本市场监管的基本现状,对资本市场效率分析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
根据市场证券价格对信息反映的范围不同,把市场划分为弱型效率市场、半强型效率市场、强型效率市场。经济学界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成效分析主要按照上述理论进行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一般研究主要是对弱型效率市场、半强型效率市场进行研究。以往对我国资本市场弱型有效市场的实证检验有,俞乔(1994)对上海、深圳股票市场股价变动的随机假设进行检验。他利用上海、深圳的交易所自成立到1994年4月底的各自综合股价指数的观察值,通过对误差项序列相关检验、游程检验和非参量性检验,排除了上海和深圳股价变动是“随机游走”的可能性,得出了上海、深圳两地股市非有效性结论[1]。
半强型有效市场检验的有:杨朝军等(1997)选取上海股市1993—1995年间100家上市公司的送配方案公告为样本,对各家公司股价在公告前后的变化进行详细地分析,以检验市场对送配信息的反应。结果表明,上海股市已经能够较快地反映送配信息,说明中国股市一定程度上已能迅速反映某些公开信息,但并不能就此判定上海股市已达到半强式效率市场,而笔者在对2005—2006年度股票指数进行实证分析也得出我国股市尚未达到半强式效率市场的结论。
2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建设不完善,证监会效能不足
在中国资本市场管理体系中,除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外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的人员编制不足和缺少足够权威,导致削弱实际监管效果。很显然,在证监会和地方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重复监管的现象,而监管职责在证监会和人行之间的分割,又导致某些监管领域落入夹缝之中。而对于市场的某些部分,尤其是针对证券商和机构投资者,事实上缺少监管。
2.1.1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不足
证监会在名义上是主管机关,但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只是附属机构,只能起协调作用,监督的权利和效力无法充分发挥。
现阶段市场已形成了以股票、债券为主的企业债券、基金、可转化债券同时发展的直接融资工具体系。而从目前的监管机构分工来看,中国证监会主要监管股票、基金、可转化债券;财政部主管国债的发行、兑付;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企业债券的发行。证券主管部门存在着多头化,易产生整体监管方面的矛盾和摩擦,不利于提高整体监管效率和证券各品种之间的协调配套发展。
2.1.2证监会地方办事机构行政能力的独立性受到制约
本地政府在本地区证券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证监会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有很深渊源,受地方政府干预的可能性很大。证券市场运行中屡屡发生重大事件,暴露出了我国证券监管系统上的漏洞和某些功能上的不足,中国证监会的权限常常受到比其行政上更高一级的地方首长的干预,其独立性受到很大制约。
2.1.3证监会权力制约不能有效辐射其全部管辖范围
证监会权威性的不足与监管权力分散性是相联系的,监管权力从横向看分布于证监会、银监会、财政部和国资委等机构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政策法规、管理措施及政策目标亦有冲突之处,居高不下的协调成本大大降低了监督管理的效率。从纵向看分布中央和地方之间,多家平行机构从不同侧面,各个地方从不同范围(地域)对资本市场进行监管,造成利益的冲突、责任的推卸、监管的盲点和监管力度的不平衡,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统一性,造成某些领域事实上的无人监管。
2.2资本市场监管理论创新不够,市场管理者不能有效进行理论建设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理论研究主要还是局限在对资本市场现行问题的补救上。由于市场发展太快,政府监管部门忙于应付大量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中坚作用,证券市场的基本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被忽略了,对资本市场结构、运行问题缺乏理论研究,如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风险预警体系不健全、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为了解决一些短期内凸现的紧急问题,往往采取不顾长远的急救方法,虽暂时解决了问题,但是却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带来了隐患,参考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看到几乎所有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都有一个明确的行动宗旨和一系列行动细则组成的纲领性监管框架,这种框架是其监管部门长期行动的准则。在缺乏长远规划的情况下,监管上被动地长期处于救火状态就是难免的。
2.3资本市场自律性监管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市场自律性监管机制功能
我国目前的自律组织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沪深两地交易所自律组织;二是证券业协会。两个层次在行业自律中都存在问题,首先是两地交易所存在明显的地方利益,其对市场交易的监管受到所在地政府的干预,因而难以真正贯彻公平、公正的指导原则。其次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作为一家行业性质的民间协会不能发挥自律作用,这与目前证券市场多头管理格局有关。因此,证券市场发展至今,监管与自律仍然处于严重不平衡的状态。
2.4资本市场监管法制建设不健全,市场主体法律意识不强
国家对于上市公司退市问题存在法律盲点,难以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并且退市标准不统一,尺度难把握。对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主体不够明确。由于现行法律对地方人大如何监督中央驻各地的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省人大及人大财经委难以对驻各证管办实施监督。实际上,《证券法》等于没有明确对证券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以及应该由谁来监管。
3启示及对策
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现状及问题分析,如何有效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能、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3.1构建资本市场监管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及时发现有关宏观经济指标的异常反映并及时进行调控,是可以防范或避免金融危机发生的。这里的关键是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灵敏的资本市场危机预警指标体系。
3.2强化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稳定一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制度。强化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关键在于健全信息披露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资本市场会计审计制度落实,规范上市公司组织结构,以此来消除利润操纵行为的发生,加强对企业所募集资金使用和投向的监督。
3.3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是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一个重要步骤,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直接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作用机制是否合理,是关系到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切身关系的一件大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我国资本市场向国际市场靠拢,迎接WTO挑战的迫切任务。
(一)国外文献综述学者们主要从银行业资本监管对于经济的影响以及银行业资本监管对实际经济变量的作用方式和传导渠道角度进行分析,并且研究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表现。1.银行业资本监管通过控制信贷规模影响宏观经济。Peek和Rosengren(1995)对美国20世纪末的资本约束、信贷规模及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实证,结论是资本约束对贷款增长具有显著影响,资本约束强化了货币政策的信贷传导途径,发生了信贷缩,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经济衰退[1]。Watanabe(2007)使用20世纪80年代后期日本房地产贷款份额作为银行资本的工具变量,发现1997年存在监管驱动的银行业资本紧缩,从而引起银行业的信贷紧缩[2]。Kashyap,Rajan和Stein(2008)认为,2008年金融危机的主要问题在于银行监管和银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过度杠杆化,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资本保险,就是银行购买资本保险以备在经济不好时弥补资本损失[3]。2.银行业资本监管通过货币政策效应影响宏观经济。Gerali等(2010)建立了嵌入不完全竞争银行部门、信贷摩擦和资本约束的DSGE框架,研究发现此次危机中的产出下降主要由银行部门外生冲击所导致,宏观经济冲击只起到较小作用,且危机中的银行资本下降对于投资等实际经济变量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4]。Liu和Seeiso(2011)比较了外部融资溢价和流动性溢价效应对于金融加速作用的影响,发现当企业面临负向的净资产冲击时,银行部门的最低资本监管要求越高,企业融资溢价上升也越高;此外,在Ba-selⅡ顺周期资本监管情况下,货币政策对实际经济的冲击和影响作用比在BaselⅠ时更大[5]。金融危机发生后在BaselⅢ资本协议实施的背景下,Angelini等(2011)基于DSGE模型研究了BaselⅢ资本监管要求对于宏观经济及其波动的影响。3.银行业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性影响经济波动周期。Repullo和Suarez(2008)分析了巴塞尔协议Ⅱ的顺周期性,指出协议的风险资本监管规定改善了各类贷款的风险权重,应该对银行既定违约情况下的贷款损失和贷款违约率进行测算。在经济萧条期,贷款违约率和损失率较高,该协议所表现出的较强顺周期性会放大经济周期波动[7]。Chami和Co-simano(2010)的研究表明,在资本监管力度较强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将会大幅削减信贷规模,从而产生所谓的“资本加速器”效应[8]。Cohen和Morse(2010)认为经济具有很强的亲通胀性,这一方面是因为美联储实行了严格的监管措施,而资本监管的亲周期性亦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9]。
(二)国内文献综述从理论角度来看,黄宪、鲁丹(2008)运用简化的JurgBlum和MartinHellwig模型分析了银行业资本监管的宏观经济波动效应传导机制,认为当银行信贷受到资本充足与可贷资金两个约束变量的作用时,主要受制于资本充足的约束[10]。江曙霞、何建勇(2011)在静态局部均衡理论模型基础上,研究了银行资本、银行信贷与宏观经济波动之间的关系,指出信贷风险和存贷比约束具有双重强化银行信贷和银行资本顺周期性的特征[11]。费玉娥、孙洋等(2012)的研究表明,实施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量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对于资本充足率水平低的银行,在监管压力大的条件下,会降低信贷规模的扩张速度[12]。柯孔林、冯宗宪等(2013)考虑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背景,并利用风险资本要求和监管惩罚变量构建新的银行利润模型[13]。从实证方法的角度看,国内文献更多地学习了国外学者在此领域的建模方法[14]。石晓军、李孟娜(2007)利用Pennacchi提出的商业银行资本比率模型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盯住市场资本充足率与经济周期的关系,并利用1996~2004年的商业银行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盯住市场的银行资本比率是一个理性的、积极的经济领先指标,而我国对国有银行的历次注资是“逆周期的有效管理措施”[15]。潘再见(2011)运用动态面板方法研究了我国1998~2009年资本约束对银行信贷规模的影响,证明资本充足率是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重要变量,尤其是国有银行对资本充足率非常敏感,并且当资本充足率提高1%,贷款将扩张1.5%[16]。我国学术界关于银行业资本监管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文献并不丰富,已有的文献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研究银行业资本监管时选择的变量主要是资本充足率本身而不是监管压力,有些文献选择了二元响应虚拟变量来表示监管压力,但指标设置相对简单,对问题的说明不够细致。二是在实证分析过程中,多数采用了静态面板数据的一些模型来进行分析,并没有考虑到当期信贷量与前期信贷量之间的时滞关系,因而建立的模型会产生估计偏差。本文拟利用我国2003~2012年相关数据构建计量模型,研究银行业资本监管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二、银行业资本监管对我国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
由于银行业资本监管、银行信贷规模与经济增长三者的联系较为复杂[16],实证分为两个步骤:首先,研究银行业资本监管对信贷规模的影响;其次,分析信贷规模对经济增长的动态影响,构建一个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并进行脉冲响应分析。
(一)银行业资本监管对我国信贷规模影响的实证研究1.动态面板模型与指标选取。本文构建一个包含因变量滞后项的动态面板模型来分析银行业资本监管对我国信贷规模的影响,用GMM方法对动态面板方程进行估计。选取信贷量指标、银行业资本监管指标以及其他指标三个方面来研究银行业资本监管对信贷规模的影响。(1)信贷量指标。因变量为银行信贷量,或称银行信贷投放规模,采用各银行的贷款余额数据,用loan表示。(2)银行业资本监管指标。资本充足率的高低反映了银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最终能力,是银行业资本监管中一个代表性的指标。截至2012年底,我国规定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为8%。我们可以通过资本充足率(记作cap)构建一个指标来代表监管压力(记作reg)。(3)其他指标。选取各银行的资产规模(记为asset)作为银行特征变量,选取存款余额(记为de-posit)作为“货币政策效应论”银行信贷渠道指标,选取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记为mp)作为“货币政策效应论”银行资本渠道指标,选取实际GDP增长率(记为gdpr)作为宏观变量①。3.实证分析(1)数据来源。受数据可得性的约束,数据选取我国14家商业银行2003~2012年共10年的年度平衡面板数据②。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网站、和讯网、新浪财经数据库以及各银行的年报和网上公开信息。(2)动态面板模型实证结果。运用STATA12.0软件对建立的动态面板模型进行估计,系统GMM估计的结果如表1所示。从模型估计的结果来看,模型整体显著性检验的wald值为10463.80,p值为0.0000<0.05,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模型整体的显著性很好。作为一致估计,必须满足扰动项{εit}不存在自相关。对系统GMM扰动项的自相关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表3显示,p值=1.0000>0.05,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无法拒绝“所有工具变量均有效”的原假设。即认为选择的工具变量是有效的。1)lloanit-1的系数度量了上年度贷款的增长对本年度贷款增长的影响。其值为0.4097,p值为0.016,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这一结果显著。说明上年度贷款增长对本期信贷规模有着正向的影响。上一期贷款增长1%,将使得本期贷款增长大约0.4%。2)gdprit和gdprit-1的回归系数分别度量的是当期和滞后一期经济增长率对当期贷款增长的影响。其中,gdprit的系数为-0.0198,p值为0.000,gdprit-1的系数为0.0522,p值为0.000,两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均显著。也就是说,滞后一期的GDP增长率对当期的贷款增长有正向作用,滞后一期的GDP增长率每提高1%,当期贷款约增加0.05%;当期的GDP增长率对当期的贷款增长有轻微的负向作用,当期GDP增长率每提高1%,贷款约减少不到0.02%。商业银行信贷量变化相对于GDP的增长存在时滞。3)mpit的系数度量了当期贷款利率变动对当期贷款增长的影响。回归系数为-0.1171,p值为0.000,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这表明贷款利率对贷款量是负向影响。货币政策影响银行贷款数量的变动主要由贷款需求效应和贷款供给效应共同驱动。偏紧的货币政策将导致利率水平的上升,从而使贷款需求下降,而偏松的货币政策将导致利率水平的下降,从而使贷款需求增加。当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在期限方面不匹配时,利率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将会对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产生影响,特别是央行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时,利率的提高将使资本相对不足银行的贷款下降幅度更大。4)lassetit的系数度量了当期银行资产规模对当期贷款增长的影响。回归系数为0.1373,说明资产规模更大的银行贷款增长更快;其p值为0.129,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并不显著。资产规模较小的银行在资本监管的约束下,外部融资边际成本可能高于大银行,规模较大的国有控股银行的贷款量普遍高于股份制银行。5)ldepositit的系数度量了当期银行存款规模对当期贷款增长的影响。回归系数为0.4458,p值为0.011,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6)监管压力regit和regit-1的回归系数分别度量当期和滞后一期银行业资本监管压力对当期贷款增长的影响。其中,regit的系数为-0.2469,p值为0.043,regit-1的系数为-0.0974,p值为0.024,两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均是显著的。
(二)信贷规模对我国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1.模型、指标与数据选取。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常用于分析随机扰动对变量系统的动态冲击,从而解释各种经济冲击对变量形成的影响。本文选取2003~2012年的宏观季度数据进行研究。选取季度GDP来描述经济增长情况;选取央行规定的三个月贷款基准利率(R)描述货币政策的松紧,它会影响银行信贷的供给;选择季度银行贷款总额(L)来描述银行信贷规模变化情况。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以及和讯数据库。2.实证分析(1)数据预处理。根据季度数据得到去掉季节趋势后的GDP,记为GDPSA,为了减少或消除潜在的数据异方差问题,对GDPSA与L取自然对数,对数化后的变量分别记为LnGDPSA与LnL。(2)VAR模型的估计。首先运用PP检验法对三个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由表4的结果可知,LnGDPSA、LnL和R三个变量都是非平稳的,但是它们的一阶差分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平稳。三个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它们可能存在协整关系。需要在VAR方程建立后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根据相关信息统计量的值选择VAR的滞后阶数为2。滞后2阶的VAR(2)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得到三个方程的可决系数γ2分别为0.908、0.999和0.999,均在0.9以上,并且每个方程中所估计系数的t统计值都较为显著,模型拟合较好。(3)VAR模型检验。采用AR根检验法验模型的稳定性。从表6来看,最大根的值为0.987<1,说明文中建立的VAR模型是稳定的。(4)脉冲响应分析。对模型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分析系统的动态变化规律,即信贷的变化对其他经济变量的动态影响。选择脉冲响应函数的滞后期为20,即20个季度,设置脉冲为残差的一个标准偏差的冲击,结果如图1、2所示。图中横轴表示冲击作用的滞后期间数(单位:季度),纵轴表示相应响应变量的响应结果,实线表示的是脉冲响应函数,虚线表示的是正负两倍标准差偏离带。图1是信贷一个标准差单位的正向冲击对GDP的影响。整体上看,信贷对GDP的影响是正向的,持续的时间大约有8期。其中,GDP在第2期的响应迅速达到最高值,为0.0075,这也是唯一一个响应高点。之后逐渐减弱,在第7期为0.0016,第8期为0.0011,之后趋于平稳,并最终趋于0。图2揭示了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一个标准差单位的冲击给GDP带来的影响。可以看到贷款利率对GDP的影响有时滞效应。利率对GDP造成的影响是持续的,起码持续20期。在前5期内,GDP的响应是正向的,从第一期开始慢慢增加,在第3期时,达到最大,为0.9567%,随后开始降低。从第6期开始,这种影响变为负向,并且在第9期时,达到最小,为-0.8392%。之后慢慢增加,最终趋近于0。
(三)银行业资本监管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1.银行业资本监管压力的滞后一期与当期均对信贷规模产生影响,并且当期值比滞后一期值对当期信贷规模的作用更大。资本相对充足的银行受到资本监管要求的限制较少,有更多的机会扩大贷款组合。2004年我国监管部门实施了新一轮的银行业资本监管之后,监管资本对各银行信贷行为和风险偏好的约束作用更加强化,所以,在当期银行业整体的信贷规模对银行业资本监管的压力十分敏感。2.样本期内,银行业资本监管对银行信贷行为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经济增长对于银行信贷一个标准差单位的冲击具有正向响应。我国2003~2012年的发展状况反映出银行业资本监管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的命题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存在性。3.结合实际情形分析发现,在经济衰退时期,资本充足率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表现得更为显著,经济下行期银行信贷供给的下降对企业具有更为严重的影响。银行信贷规模紧缩,大量企业减少投资,最终影响实体经济,加剧经济衰退。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关键词:资本充足率;信贷供给;信贷紧缩;信贷结构
在以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监管框架中,维持充足的资本金水平成为银行经营管理和外部监管的重要约束条件之一。这一风险管理理念的基础是基于银行机构的内在脆弱性,因此更多地被看成是维护金融机构体系安全与稳健的必要举措。但是必须注意到,由于此项监管政策会直接影响银行的资本金战略和存贷款行为,因而势必影响银行体系的信贷供给,其政策效应不应被忽视。
一、我国银行资本监管的进展
以资本充足率为标准的资本监管早已在国际金融领域获得了很高的认知度。无论是1988年的旧巴塞尔协议,还是2004年修订的新巴塞尔协议,都将其作为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金融对外开放的逐步推进,银行业的经营管理必须努力适应国际准则,而作为众多国际金融组织的成员,我国监管当局也已明确承诺将努力实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最低标准。根据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2004年我国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加大了资本监管在银行监管领域的应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09年第一季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商业银行共208家,占商业银行总数的98%,达标资产占比99.9%(见图1)。然而,资本监管取得成效的同时,我国信贷供给市场却发生了一些变化,信贷规模紧缩、信贷结构调整,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尽管影响信贷供给的原因是多方面,既有宏观的政策因素,也有微观的市场因素,但是,资本监管对信贷供给的影响却常常被忽略。
二、资本充足率标准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
(一)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减少了银行信贷供给总量
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是:[(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加权风险资产]×100%。银行为了达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在资本有限的前提下,就会面临减少风险资产的压力。
银行资产的风险收益模型可以进一步对银行的资产组合选择进行阐述,这一模型是将银行的不同资产构建成为一个投资组合,以考察银行的收益与其所面临的风险之间的关系。模型构建的假设条件为:银行是理性的经济体,在任何利率上都能找到借款人。另外,银行行为决策满足效用最大化的特点,其效用表示为收益μ和风险σ的函数,而收益和风险又分别为银行财富、贷款数量、税收、贷款利率以及银行对贷款的监控或质量调查所消耗的成本等一系列因素的函数。如图2所示,银行的贷款机会边界表示为PR′,银行购买政府债券或进行无风险投资表示为S,SK是无风险资产与贷款资产的有效边界的组合,P′K′表示银行向存款人吸收存款的边界。
在点S上,银行只购买政府债券;在SP线段上,银行的资产一部分购买了政府债券,另一部分发放了贷款;在弧PP′上,银行只进行贷款而不购买政府债券;在P′K′上,银行不仅用自有资产,而且吸收了存款,除去央行的存款准备金部分之外,银行使用这些资金在政府债券和贷款之间进行配置。银行所选择的决策点正是其风险偏好的无差异曲线与资产组合之切点E。决策点越靠近S点,表明银行对风险的厌恶程度越强;反之,表明银行对风险的偏好越强。当监管当局对银行资本金约束提高以后,银行的资产组合被C点截断,银行虽然有发放贷款的意愿,但由于资本充足率的限制,无法实现预期贷款规模所带来的收益即E点组合,在资本充足率要求下的最大收益只能达到C点组合,因而限制了银行的信贷供给。
2000-2008年期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供给的增加额于2005年度出现低谷,同年,贷款增长率也明显下降(见图3)。2003年我国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增长额度为24381.1亿元,同年贷款增长率为18%;而在2004年之后,贷款增加额骤减至15632.85亿元,贷款增长率缩减至上年的一半;2005年更是达到了贷款增长的最低点13607.43亿元,增长率仅为7.5%。这说明,在2004-2005年度,我国存在明显的信贷紧缩压力。这一现象发生的时点正好是我国资本监管政策出台前后。可以说,资本充足率标准的实施和信贷紧缩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贷款资产作为银行重要的风险权重资产的代表,其规模的减少能够有效地提高资本充足率。因此在资本充足率达不到监管标准的情况下,银行往往会减少贷款发放,增加超额准备金。200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达到了5.25%,远远超过2003年的水平。这说明银行具有发放贷款的能力,而出于资本充足率考虑,减少了贷款的发放。
(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改变了银行信贷供给结构
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于不同贷款适用不同的风险权重,这使得银行增加了调整其信贷结构的激励,尽可能多发放风险权重较低的贷款,少发放甚至不发放高风险权重贷款。我们同样可以构建一个全部为贷款的风险资产组合来解释信贷结构变化的问题。仍如图2所示,只不过在这一资产组合模型中,风险收益最小的点R将由风险权重最小的贷款表示,与之对应,K′将由风险权重最高的贷款表示。这样,由于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无法实现预期组合E的收益,不得不减少收益好而风险高的贷款,选择风险适中或更低的贷款组合,最终回到了资本监管限制的组合点C。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市场就曾出现过这样的现象。根据资本监管的有关要求,对于个人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规定了100%的风险权重,对住房抵押贷款设置了50%的风险权重。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在1997年底仅为190亿元,2002年底接近8000亿元,2004年底为1.59万亿元,2009年3月末达到3.49万亿元。与此同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也呈现出增长态势。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固然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但也不可否认,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使得银行倾向于使用较为经济的风险资本覆盖风险,在银行平衡收益的过程中起到了助推住房抵押贷款增长的作用。同时,从利率变动对资产价值的市场风险角度出发,也能够解释资本充足率提升使银行调整贷款的期限结构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的资产平均期限大于负债平均期限,利率上升使得银行资产价值损失超过负债价值损失,进而导致银行净资产价值减少,资本监管下的可发放贷款规模也将减少。为了规避这一问题,商业银行就会缩短贷款资产期限,减少中长期贷款的发放,将银行资产负债的期限缺口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图4所示,自2000年1月-2008年12月,我国中长期贷款余额由23851.2亿元增加至154999.79亿元,而年均增长率由23.19%减少至13.97%,月均增长率也呈递减趋势。这一现象说明:从长远上来看,为了保证银行净资产处于对市场利率免疫的状态,商业银行将调整贷款结构,缩短贷款期限,因此信贷结构也出现了相应变化。虽然资本监管不是引起银行信贷结构调整的唯一原因,但却给我们以启示,为下一步解决银行信贷结构失调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银行资本监管政策的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这种体系有助于全面、准确的衡量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一系列同这些风险相关的因素都将被纳入风险管理体系的范畴,最重要的找到资本监管所针对的信用风险与银行组合中市场风险的相关程度及其影响因素,这样就可以解决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于信贷行为的风险性激励,进而使得银行监管能够完全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完善征信担保体系
征信担保制度的完善能够有效地缓解资本充足率要求对银行贷款的规模和结构的制约,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自身良好的经营状况以及可靠地第三方信用保证可以适度消除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银行在进行贷款授信的过程中,在对授信对象进行资金和财务状况、产品生产和销售等贷款考核指标情况的收集和整理的基础上,还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消除以国有和事业单位为主,以股份制、民营及私营企业为辅的具有歧视性的贷款格局,保证资金需求方都能及时地获得融资,充分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同时,还应加快贷款担保方式的创新步伐,除了常规贷款品种外,推行如特许权、稳定收入资产等有追索权的抵押贷款产品,并加强银行同信用担保公司的合作,努力开拓信用担保贷款业务。
(三)创新风险评估方法
一个有效的风险评估方法可以解决贷款规模和贷款结构的不协调性。商业银行应在传统风险评估模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影响信贷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贷款方式和期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贷款方提供合理可行的授信额度。从组合的角度而言,商业银行应对相关性不大的企业或行业进行授信,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同时,监管当局可以对银行的业务范围进行分类,对不同风险业务的银行采用不同级别的审核方法,并鼓励银行开发适合其自身风险级别的评估方法,激励风险评估方法的创新。
(四)扩展金融机构的资本补充渠道
应该为金融机构开拓补充资本的渠道,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为商业银行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同时,努力开展中间业务,提高营业能力,减少资本金的消耗;合理把握资本内容,灵活运用可转债等附属资本扩充资本金,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渠道增加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有效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
在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全面有效的监管措施的陆续实施、以及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有信心并努力营造一个银行运行稳健、信贷质量并存、政府监管有效的良好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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