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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名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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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名字符号

特殊名字符号范文第1篇

2、黑幫狂花╱

3、耶系少年丶

4、te浪子天涯

5、孤影メ残刀

6、刚失恋滴~~

7、ōベ一拳一个小学生

8、颓废之伤。

9、長得太帥他四①種檌√

10、ωǒ狼少ぁye

11、丶巛翰赢場meng

12、若つ迷尘ゎ

13、te浪半点情巛

14、痴情岁月o(≧v≦)o

15、浅夏ˇ旧时光つ

16、秋末残雪℡

17、简兮

18、骑猪少年@

19、逆流dě鱼

20、一剑横天

21、こ空心印っ℡

22、爷是黑户

23、鉁稀爱

24、々飞吻狂魔

特殊名字符号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列维―布留尔;互渗律;符号;第二信号系统;逻各斯;创新

中图分类号:B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不论图像、文字还是数字,所有这些符号的产生与运用,天然印刻着原始互渗律的思维烙印。现代科学虽然建立在数字符号基础之上,但符号、逻辑在被创造之初就被逻各斯信仰赋予了非理性甚至超理性的意蕴。创新本是理性与感性思维整体的升华,建立前理性符号互渗思维与现代科学符号的沟通桥梁,有助于原创性科学的真正突破。

一、原始民族的符号互渗律思维

在现代人看来,人、动物、城市的名字纯粹只具有标签的意义,现代索绪尔语言学认为,符号命名的最大特点就是任意性,只要你愿意,把“鹿”叫做“马”,并不会对真实的鹿产生什么神秘影响。但从原始人看来,名字的标记作用是次要的,个人或物品的名称表现了名字与其图腾集团、祖先、守护神及所参加的秘密团体之间的神秘关联,人们使用名字时充满了崇拜与敬畏的情感,“指鹿为马”的行为是绝对禁止的。这是因为,原始人没有分化出独立的个体意识,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如同婴儿与母亲,对于自然与社会关系有着强烈的精神依赖。

法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在其名著《原始思维》中,把原始人的思维总结为一种以集体表象为形式、以互渗为规律的前逻辑式神秘思维,这种思维相信人与外界事物之间有着部分或整体的等同,二者可通过神秘的方式,特别是命名语言、创造符号彼此参与、相互渗透,形成独特的符号互渗认识过程,是建立在互渗律基础之上的符号互渗律思维。

(一)原始互渗思维对于名字符号的渗透

原始民族的思维,本质上具有神秘性质,没有非此即彼的形式逻辑特性,最主要表现是矛盾律的缺失。列维-布留尔写道:“在灵魂和灵还没有人格化的时候,集体的每个成员的个人意识仍然是与集体意识紧密联系着的。它不是与这个集体意识明确分开,而是完全与它结合,甚至不和它矛盾。”[1]

列维-布留尔将这种思维定律称为:“互渗律”。意思是说,原始意识不关心事物中的客观特征和属性,只关心其中的神秘力量,土著人在没有客观联系的人和物之间建立神秘关系,这些人和物作为集体表象的一部分,缺乏必要的界限而“互渗”在一起,是世界运行的真正动因。

互渗律思维使原始人既无主体与客体的区别,又分不清想象与现实的差异,因此人类自己创造的符号,比如图像、语言、文字、数字也不可避免的与情感、客体认知、现实行为混杂在一起,丧失了部分理。

比如,一个图像或字符,常常引起原始人异乎寻常的惊恐,列维转述恩聂平神父的叙述:“我有一只放在三脚架上的狮子形的小壶,……野蛮人要是不用什么东西把手包起来,就不敢用手去碰它。我们想把它送给几位首领,但他们拒绝接受和使用它,因为他们相信好象壶里隐藏着一个能够把他们弄死的恶灵。”[1]对于原始人来说,狮子这种猛兽的图像符号与真实的狮子一样,是有生命的,也能赐福或降祸,同样,对名字的使用也透露出原始人将符号神秘化的思维特点,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世界各个民族当中。

(二)名字符号与人格、家族的互渗

原始人把自己的名字看成是神圣的东西。列维记录道:“印第安人把自己的名字不是看成简单的标签,而是看成自己这个人的单独的一部分,看成某种类似自己的眼睛或牙齿的东西。他相信,由于恶意地使用他的名字,他就一定会受苦,如同由于身上的什么部分受了伤一样会受苦。这个信仰在从大西洋到太平洋之间的各种各样部族那里都能见到。” [1]134

此外,精神分析学派宗师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也大量的记录了各大洲土著部落有关名字的忌讳。比如,澳大利亚土著人中,一位男人在成年仪式上被赋予的新命名必须严加保密。在丧期,人们被禁止呼叫死者的姓名……类似风俗在世界各地的土著民族都存在。原始人将名字视为人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即使到了现代,我们仍然将名字视为人格甚至生命中的一部分加以维护,从而在法律中产生了名誉权和姓名权的说法。

命名最重要的功能,是保证名字的所有者和冠名的家族产生永恒的联系。列维说:“名字意味着一种亲族关系,因而意味着一种庇护关系;恩惠和襄助取决于名字的来源,看这名字是不是来源于氏族或者在睡梦中道出了这名字的幻象。因而名字表明个人的亲族关系;它可说是把它的等级、它的社会地位固定下来。”在英属哥伦比亚,“除浑名外,名字从来不是象在我们这里那样作为区别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简单称呼而使用的。在称呼名字的所有者时也不用这些名字。” [1]

名字表现了亲族关系的神秘性和历史性,它们主要被用于仪式上。古代人在进入一生的新时期时,例如行成年礼,个人会获得一个新的名字,当他被接受参加一个秘密团体时,也获得一个新名字。加拿大西北的夸桂提尔部族,“每个氏族拥有一定的有限量的名字,氏族中的每个成员一次只有一个名字。这些名字的拥有者组成了部族的贵族阶级。

正因为如此,孔子特别重视贵族统治的“名正言顺”,把稳定的家族政治秩序建立在“必也正名乎”的基础上。因此,如果新生婴儿是贵族的继承人,命名必须有隆重的仪式和规矩。

二、逻各斯信仰与古希腊语词

对于刚刚脱离蒙昧时代的古希腊文明,前逻辑思维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原始人对于语言文字符号的神秘化崇拜。认识这一点有助于我们理解古希腊为何将语言、语法作为哲学本体论的基本认识框架,而这种语法本体化倾向,又如何形成逻各斯信仰,最终创造了逻辑思维。

(一)逻各斯信仰通达语词神圣性

符号是思维逻辑的标示工具,文字、图形、数字、音符、交通标志等等记录人类思想的可见标记都可叫符号。不论是文字还是数字,符号的功能就是表达思想,为了使表达更加清晰,符号必须依据逻辑法则有序组织起来,展示出严谨的推理结论。所以,按照所起作用的主次,逻辑与符号之间先后的关系可以表示为:逻辑――符号――语言。

逻辑源自古希腊语逻各斯 (logos),逻各斯的最初意思是“词语”或“言语”,原始互渗律造就的语词神圣性进一步发展为理性、规律的体系,最终赋予了逻各斯“道”的终极含义,即所谓逻各斯信仰。如前所述,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在那个所有人深信万物皆有灵魂的纯真年代,许多文化都相信词语、命名具有“通灵感应”的神秘力量。《淮南子・本经》中记载:“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意思是说,仓颉造字时电闪雷鸣鬼哭神泣。为什么鬼要哭泣呢?一种解释是,《淮南子》是宣扬道家思想的著作,老子宣扬的是无为思想,相信“智慧出、有大伪”,认为人只要不学习不思考,就永保纯真,德与天齐。仓颉造字,虽然提高了人类的智慧,但民智日开,民德日离,欺伪狡诈、争夺杀戮由此而生,连鬼也不得安宁,所以鬼要哭了。这样解释文字的创生当然过于悲观,但在古人看来,语言是神赋予人的特殊才能,运用文字及文字本身,确实具有通鬼神的神秘效应。

(二)古希腊语言的逻各斯化

与前逻辑时代的迷狂信仰不同,逻各斯可以引申为“用语言符号进行推理”的意思,最早的表现形式是语法。任何符号,不论是数字还是文字语言,都必须根据逻辑法则展开推演。语法是逻辑的前身,按照语法规范来进行语言表达,是从希腊人开始的。他们之所以急于规范语言,起因于古希腊独特的城邦民主制。

民主就是众人做主,为了一个公共事务的决策,辩论必不可少。那是人类文明的少年期,公民大会辩论时,逻辑混乱、偷换概念、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大行其道,很难形成理智的决断,于是最爱说话的希腊人,开始了语言的规范。

为了“在私事中如何能把家庭料理得井井有条,在公事中如何能在言语和行动上对城邦产生最大影响”,[2]智者普罗泰戈拉第一次为希腊人制定了语法、修辞和雄辩术的规则。时态表达精确为现在时、不定过去时、完成时和将来时,句子划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名词分为阴性、中性和阳性。最后,普罗泰戈拉制作了对照可查的名词变格表,甚至专门开发了套用公式,希腊文表达终于清晰起来,并为所有欧洲语言提供了语法范本。

再进一步,印欧语系本是拼音文字,希腊文的26个字母可以用26个数字指代,语言的数字化便有了条件。希腊语法为千年之后的西方科学划定了思考框架,哲学与科学的思维模式,追根溯源皆难逃逻各斯的如来掌心。

三、符号互渗思维成就逻各斯信仰

列维―布留尔的研究显示,原始人的互渗思维,不但包括与第一自然中的现实自然物产生互渗联系,还大量的与第二自然的符号系统产生互渗联系,这一现象可以从心理生理学家巴甫洛夫创造的“第二信号系统”概念中得到解释,同时也说明了理性符号与非理性信仰之间错综的互渗联系。

(一)逻各斯信仰的认识论依据

认识哲学把第一自然和第二自然统称为自然客体。自然客体是指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包括天然存在的自然物和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形成的人化自然物。其中未经人类改造的自然称为“第一自然”,经过改造的自然则是“第二自然”,经过改造的自然不仅是指被劳动改变了的自然景象,也包括经过人类理性编码,重新命名的符号自然。最早懂得创造文字的民族,率先挤进了文明社会的窄门。文字预示人类可以脱离混沌的大自然母体,自创出一个符号自然、清晰世界,也就是所谓“第二自然”。

人类发明文字,有了第二自然,会延续古老的自然崇拜传统,心理上发生相应的变化,产生第二信号系统。心理生理学家巴甫洛夫将符号系统称为“第二信号系统”,巴甫洛夫认为,大脑皮层的基本功能就是接受信息刺激,信号刺激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第一信号系统,指声、光、电等现实真实的刺激,对应于第一自然;另一类是第二信号系统,指由抽象符号引起的大脑皮质的条件反射,主要是语言文字的刺激,当然也包括图形、数字等其他符号,对应于第二自然。从根本上说,人化自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是人的对象世界。比如“谈虎色变”,人并没有看到真正的老虎,但是一个“虎”字使人脑联想到具体的虎,引起恐惧的心理反应。正如前面所述,原始人看到狮子的图像都不敢触摸。

发明文字,使得人类用思维和头脑再创自我和自然,第二自然象第一自然一样,不断对人的神经感知系统发出刺激信号,形成第二信号系统,并发展出独特的精神信仰方式。在希腊,由第二信号系统激发的信仰就是逻各斯。

(二)古希腊逻各斯信仰的互渗律倾向

对于情感丰富、易受暗示的古代先民,抽象的第二信号系统的刺激和具体的第一信号系统刺激一样强烈。原始人对第一自然的崇拜情感,会迁移到第二自然,所以他们对文字的使用和事物的命名格外慎重,文字和名字不只是思维的抽象,还会影响到被命名的物质实体。

第一个意识到语法神圣性的希腊人是爱利亚学派哲学家巴门尼德,他最早注意到,经过前逻辑时代漫长的摸索,印欧语系逐渐形成了一种基本的语句结构,即系词结构:一个语句通常是有系词连接主词和宾词而形成,比如“天是蓝的”、“花是红的”、“桌子是方的”,所有的系词都为“是”,即“be”,而“be”的原意就是“存在”的意思。在希腊人看来,语言命名的东西与被命名的东西是一回事,语言就是存在,语言表达的过程就是再创自然的过程。系词“be”不但连接了主词宾词,完成了语言表达,还是连接神灵世界的纽带,因而具有神秘的“第一性”,或神性。

同样,作为真正的古代人,普罗泰戈拉并不以职业语言学家自居,而要借助言语寻求超越于日常生活的神性:逻各斯(logos)。普罗泰戈拉自认发现了神为世界制定的规范秩序,陶醉于自己的语言规范,要求跟他学习的学生,不能仅仅学习辩论的技巧,而要把灵魂交付出来,为了信仰不惧社会嘲笑,敢于坚持逻各斯之路。不只希腊,在人类文明的早期,许多文化都秉持此类观点。非洲土著捕猎时,不会说出猎物的名字,怕灵魂的召唤引起猎物的警觉。当他们不慎打死一只飞鹰,为避免被猛禽的亡灵追踪报复,会大声说:“我打死了一只小小鸟!”,企图骗过飞鹰的冤魂。总之,古人相信,语言称谓如此神圣,当你为一个事物命名,其实就已经掌控了这个事物,这一事物的灵魂将向你敞开。

“逻各斯”(logos)作为希腊智者的一种信仰,翻译为汉语就是“天道”,是个典型的互渗律概念,只不过老子的“道”不可名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但希腊人偏要说,途径就是通过语法“悟道”。他们坚信,言说、文字、语法、理性分析是窥见天道更好的方法,逻辑学乃至后来的数字理性都源起于希腊人对语言文字的互渗性神圣认同。

结语

列维-布留尔虽然详细区分了人类思维的逻辑与原逻辑,同时认为,原始互渗律一直存在于人类社会,从未消失。他写道:“即使在我们这样的民族中间,受互渗律支配的表象和表象的关联也远没有消失。它们或多或少独立地存在着,受到了或多或少的损害,但并没有被根除,而是与那些服从于逻辑定律的表象并行不悖的。……我们的智力活动既是理性的又是非理性的。在它里面,前逻辑的和神秘的因素与逻辑的因素共存。” [1]人类的文化发展总是传承先人的思考,不论这种思考现在看起来多么荒谬,都无法割裂它与后世的联系。本质上,现代科学所依赖的各类符号及逻辑体系,绝对不是被动枯燥的思维工具,追根溯源,它与想象、灵魂等前理性认知互渗,充满着灵动的生命力,沟通理性与前理性的内在联系,才是创新认知之本。

参考文献:

[1](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M].丁由译.商务印书馆,1985.

[2]邓晓芒.西方哲学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奥)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M].赵立玮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4]邓晓芒.古希腊罗马哲学讲演录[M].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7.

[5]徐珂.解构论颠覆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传统及其策略[J].北方工业大学学报,2011(6).

[6]闵家胤.原始思维及其文化遗存[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2014(4).

[7]于丹丹.由神话思维研究看原始思维研究的新思路――评恩斯特・卡西尔的《神话思维》[J].文教资料,2008(10).

[8]罗红昌.图像与逻各斯――汉字书写对汉语及汉文诗的影响[J].当代文坛,2010(3).

[9]安希孟.西方哲学中的逻各斯中心论传统[J].社会科学家,2013(12).

特殊名字符号范文第3篇

于是,我一头扎进电脑调查,仍旧一无所获。

今年开学发书的时候,我惊讶地看到《信息技术》书上有这样一个网址:.cn(新浪邮箱)哈哈,我高兴极了!回到家,我熟练地打开电脑——输入密码——宽带连接——打开网站,果然是一个邮箱,我连忙点“注册新会员”,正向书上写的那样,电脑立刻弹出一行字幕“新浪邮箱服务声明”,我看后点击了我同意后,就看到了一些问题,如:真实姓名,生日,电话……我一一填完后,电脑又弹出一个邮箱地址,是***,前面是自己填写,我想了一会儿,把我的中文名字的拼音和数字符号填在了上面,点击了“完成”,可电脑上却出现了一行怪怪的字幕“申请邮箱失败,请仔细阅读帮助信息!”我恼了,心想那刚才所填表的一切不都悔了吗?正想着妈妈走过来对我说:“邮箱的里面是不能用特殊符号的,你再看看!”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我重填了一遍,把邮箱改成了,果然,成功了,申请成功了!我兴奋极了,在家里的地板上乱蹦乱跳!

通过这次的成功,我总结出了一个经验,什么事情都要靠两点,一是勤奋、敢于实践;二是失败了不懊恼,查找出原因,从头再来。只有这样成功才会永远伴随着你。

特殊名字符号范文第4篇

由《标题用语词典》想到的

继“国内第一本研究汉语标题语言的著作”①《标题语法》出版之后,尹世超先生的又一力作、“海内外第一部专门收录描写现代汉语标题用语的语文语用词典”《标题用语词典》于2007年12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面世了。该成果深得鉴定专家组邢福义、沈家煊、张伯江诸位先生的好评。

如果说《标题语法》主要侧重语言理论的话,那么《标题用语词典》则是主要侧重语言事实的。《标题用语词典》是一部真正立足汉语实际、探索汉语规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精品著作,它奉献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文本本身,更具有许多深远的启发意义。我们不曾忘记,在语言学尤其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道路上,我们试图做到理论与事实相结合,试图做到中西语言学研究相结合,试图摆脱印欧语的干扰。但是要真正做到“研究植根于汉语泥土,理论生发于汉语事实”②,恐怕不是那么容易;这也将是我们汉语研究者一直要努力奋斗的目标。

下面我们试图通过谈论“栏目牌号与汉语标题”的关系来进一步加深对汉语理论与事实的认识。我们把媒体栏目和牌号看做是广义标题的范畴。尹世超先生在《标题用语词典》中收入了许多栏目用语,并特设栏目题标志(“栏目题”简称为“栏”。下画线为笔者所加,下同),如“美食坊/栏/爱人.2002.12.下半月”,“影视插花/栏/中央电视台8套”,“曲艺精品屋/栏/黑龙江生活文艺广播”等,这无疑可以启发和加深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下面我们从栏目设置中的称谓和牌号命名中的“拟外来词”两个方面来谈。

栏目设置中的称谓问题

先从“小崔”的称谓谈起。盛书刚从日常称谓语的习惯、电视节目语境的角度出发,认为比崔永元年龄小的姜丰不应在央视电视节目的语境中称呼他“小崔”;韩秋红则认为:“小崔”这种称呼既能让大众接受,又能让崔永元的电视节目越办越火,在观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在语感上有一种亲切感,与他机智幽默、随和亲切的主持风格相符;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场合适当,都是可以这样称呼的。

其实,盛文没有谈及栏目名,似乎纯粹是论述言语交际中的称谓语问题;韩文则明确涉及栏目名(“小崔说事”“小崔会客”栏目)中的称谓问题,但是只是说了个“亲切感”而已,似乎理据不够,尤其是这个“只要场合适当”,留下了“隐患”:不定什么时候“场合不适当”,“小崔”还会招来受众的质疑。

如果说言语交际中的“小崔”称呼还有点问题的话,那么“小崔说事”“小崔会客”之类的栏目名(书面语色彩)中的“小崔”称谓应该不成问题,因为后者实际上涉及一个栏目称谓的指称问题,或者说,是实指,虚指,还是泛指的问题。

毋庸置疑,“鞠萍姐姐”、“芙蓉姐姐”和“汶川妹妹”等非栏目名的称谓(可归属于“阶层称谓”)并非适合所有人,那么是否可以说,“小崔说事”也并非适合所有人呢?我们知道,报刊栏目名“文老师病院”中的“文老师”(可归属于“普适性称谓”)一般是虚指的,为什么“小崔说事”中的“小崔”来那么一点“虚”或“泛”就不行了呢?如果说央视尚有别的崔姓著名主持人,且是真正年轻的,那么“小崔说事”中的“小崔”自然也就没有了“区别特征”。问题是,这里的“小崔”已经有了“区别特征”,大家都知道说的就是“崔永元”。最重要的是,在标题栏目中,称谓无所谓实指,虚指,还是泛指的了,它只是标题栏目而已,无须究根刨底。来个虚的称谓尚且无人指责(如“文老师病院”),弄个半实半虚的反倒“有话要说”了。说到底,我们有些人总喜欢用心底固有的旧标准去衡量动态的语言实际。落实在这个问题上,就是硬生生地要让“小崔”还原出“崔永元”的一切,喜欢“对号入座”罢了。这样,不如弄个“名嘴说事”、“我要说事”一类虚虚实实不得而知的栏目名得了(看来,全是“崔”字惹的祸!)。只是这么一来,“把知名主持人的姓、名融入到栏目名中,用名主持的号召力、影响力、感染力来吸引和拉拢观众,这就是不少栏目的卖点”,③如此这般的语用效果恐怕是达不到了。如果非要在“崔永元”的姓名上“深加工”,弄成“永元说事”“崔永元说事”,反而有许多不利(前者不具区别特征,弄不好还以为是“张永元”“李永元”,音讹成“永远说事”也未可知;后者不如四字格更有韵律感)。

还有,在这个问题上也许有人忘了一个事实:媒体主持都流行使用“艺名”。假如我们把“小崔”权且当做一种“艺名”,那情形又将如何?估计崔永元是没有意见的(说不定事实就是这样)。

总之,在央视的名嘴栏目语境中,一说“小崔”大家就知道是谁,且有韵律感,犯不着在标题栏目上搞“实名制”,它只是一个“说事”栏目罢了。

牌号命名中的“拟外来词”

周荐认为,“这种类乎外来词的词,是国人参照某种外语的词的发音故意使本具表意功能的汉字作为纯记音符号而拟造出来的,目的是使该符号所指对象(通常是商品的品牌或商店的字号)产生出洋味的效果。这种词不是真正的外来词,我们姑且命名之为拟外来词。”

覃凤余、杨扬论及“商标中的汉语危机”,认为以多音节语素的单纯词为主的词汇面貌不符合汉语词汇的基本特征,与汉语词汇历史发展的规律相悖;还论及了国人与外来者在商标命名上的不同态度:国人放弃汉语表意性的本质规律和传统,倾向于选择表意功能弱而表音功能强的拟外来词,而外来者捕捉汉语长于表意而拙于表音的特质,力尽循音赋义。

以上学者还论及拟外来词的“崇洋”、“洋派”、“洋化”心理,他们是站在慨叹汉语危机,传播本土文化,维护祖国语言纯洁的角度来论述的,论述不无道理(周荐把“拟外来词”视为“是一种扭曲、畸形的文化现象的反映”、“糟踏本土文化和异文化的灾星”、“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怪胎”,似欠妥)。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角度来理解,站在广义标题的角度来理解,情形又会如何呢?我们认为,假如牌名中的拟外来词还算词的话,我们不妨拿检验词语的“三原则”(需要性原则、普遍性原则、表意明确原则)来检视一下。需要性、普遍性应该不存在问题(许多顾客就是冲着这个洋名去的),那么它们存在的问题是:表意不明确。然而我们还是有问题要问。

问题1:牌号能否用表外来化色彩的汉字?那些牌号中的汉字都应该做语素或词来理解吗?那些汉字必须是语素或词吗?

首先,我们来看看能否用表外来化色彩的汉字。覃凤余、杨扬认为“多音节单纯词,用字频率高的字为:斯(丝/司)、奥(澳)、尔(迩)、尼(妮)、曼、莱、菲、特、卡、柯。这些字不是汉语的根词,是音译外来词时的高频汉字,由于经常在音译外来词时使用,成为汉语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即使当它脱离音译的语境而单独使用,也会带上外来化、异域化的色彩,有学者将其称为拟外来词或准外来词。”毋庸置疑,商标品名、店铺字号、广告招牌等牌号已经并继续大量地使用表外来化色彩的汉字,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顾客的崇洋心理加剧了这些牌名、字号的洋化程度。我们无权干预顾客的这种消费心态,只能疏导,不能蛮横干预、横加阻拦。

再次,我们来看那些牌号中的汉字能否看做语素或词。周荐认为“拟外来词却很难取得语言词汇单位的资格,一般都只能是言语的词,因为拟外来词是完全不必要出现的一种现象。”言外之意,只有能够正式取得词的资格,拟外来词(准外来词)才有出现的必要。然而,事实是,拟外来词已经好好地、大量地存在着,这恐怕不能说“完全不必要”。

我们认为,那些所谓的拟外来词不必是语素或词的组合,它们只是一个牌名、一个字号而已,起一种符号标志作用,如果能够放在广义标题语境下思考,答案也许会更加清楚。那么,拟外来词可否不用考虑什么“词”或“语素”的意义了呢?于是我们有了第二个问题。

问题2:牌号中的文字符号首先应理解为表音还是表意?它们必须表意吗?可不可以只是表音?

值得玩味的是,周荐所谈到的品牌名“戈德”(防伪技术公司名)、“伊吻宁”(夜总会名)、“绅特”(衬衣名)、“万德福”(饮料名)分别是英语单词good、evening、shirt、wonderful的译音,它们与它们代表的事物也不是完全没有理据。诸如“吐力司”等牌名,在意义暂时无法索解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接受它们的语音了,因而它们也就成了“纯记音符号”,而这正是商家的用意所在:洋化色彩加重,促销功能增强。这里,我们不得不回到一个老话题上:汉语取名究竟要不要考虑表音?大家知道,我们的汉字主要是一种表意文字,然而以汉字为载体的汉语是有交际功能、传播功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汉字的表意功能遭遇了极大的挑战,尤其是在人名、牌号上。请看“刘雪、范统、朱逸群、秦寿生、沈京兵”等名字,在视觉、表意上,它们基本无可挑剔;但是一旦读起来,便使人自然想到它们的谐音词“流血、饭桶、猪一群、禽兽生、神经病”。因此,那些坚持要更名的人,要说的理由往往就是“我那名字多难听啊”,而不是“我那名字多难看啊”。因此,取名有经验的人,往往首先考虑的是表音。名字要好听,牌号要响亮;名字、牌号是用来叫、用来听的。

也许有人忽略了一个事实:牌号的功能是什么?我们认为,主要是符号标志功能、商业促销功能,兼具文化传播功能(汉语色彩浓郁的牌名传播的是本土文化,“拟外来词”牌名传播的主要是外来文化);表意功能是次要的。这些功能,是通过对牌名的命名来完成的。这种命名是一种全新的创造。既然是创造,就可以灵活自由,可以是表意文字,也可以是纯记音符号,只要能达到这些功能即可。正是某些牌号命名的“拟外来词化”而导致的“语义的不确定性”和“语言形式的超常性、变异性”,才使得某些牌号的命名更富张力。

有一个客观原因也不容忽视:汉语传统牌号不外乎福、利、发、达、兴、隆、旺、吉、祥等汉字组合的有限“吉祥”词语,很难满足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客观需要。让牌号镀上洋名,带上洋味,能吸引顾客眼球,迎合顾客心理,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语言压力,体现了语言的张力。

当然,牌名的语言环境问题、语言土壤问题、语言承继问题、语言规范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但是不在本论题的讨论之列。

总之,牌号的理解,应置身于广义标题语境下的汉字符号之中。“拟外来词”牌号只是标志名称的文字符号而已,起一种区别作用:既不是外来词,也可不必是汉语固有的词语,无须表意。[基金项目:本文的研究得到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基于媒体标题制作的标题语法”(项目编号:11542Z004,主持人:尹世超教授)的资助,谨致谢忱。]

注 释:

①陆俭明:《标题语法・序》,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②邢福义:《汉语语法研究之走向成熟》,《汉语学习》,1995(1)。

③刘晓丽:《浅析四字格电视栏目名的用词特点》,《山西科技》,2006(6)。

参考文献:

1.韩秋红:《拿“小崔”说事》,《咬文嚼字》,2008(4)。

2.覃凤余、杨扬:《商标中的汉语危机》,《阅读与写作》,2007(3)。

3.盛书刚:《窃以为称“小崔”不妥――致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姜丰的一封信》,《咬文嚼字》,2000(1)。

4.尹世超:《标题语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5.尹世超:《标题用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

6.周荐:《拟外来词──文化交流中的怪胎》,《语文建设》,1996(1)。

特殊名字符号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外文图书编目;个人著者;姓名;著录

在外文图书编目过程中,编目人员常常会遇到个人著者的姓名著录问题,由于外文图书的文字语言比较复杂,各国对人名的习惯用法与特殊情况亦不相同 ,因此著者姓名的著录也有一定的难度与复杂性,著录人员首先应该了解外国人的姓名情况,著录时尽可能选择按其本国人的习惯用法去著录。国际编目会议的“原则声明”中对于个人姓名的著录规定里也强调了这一点。在实际编目工作中,外文编目员对个人著者的著录还要参考工具书、馆藏目录中的相似姓名,或是先到馆的外文图书的姓名著录等,使外文图书个人姓名的著录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1 外国人的姓名情况

东方人的姓名习惯写法是姓在前名在后,如Chang Shu-ting, Chang Tienyi, 而欧美人则相反,书写时是名在前姓在后,如Henry Allen Smith,一般英美人的姓名有三个名称,最前面的是第一个名,在中间的是第二个名或中间名,最后便是姓。第一个名是父母给取的名,第二个名是在教堂受洗礼时由牧师或神父命名的叫做教名。习惯上第二个名很少用。有时只写其首字母而不拼出整个名字,如Henry A. Smith. 此外,他们常有用父名来做自己名字的习惯,一家如有几代同名的,往往在名姓后面缀以II,III来区别第二代第三代。欧美国家中只有匈牙利的姓名是姓在前名在后,因此著录时要注意。

2 外国人姓名的各种形式:

2.1 复姓

复姓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字用连字符号或连接词连起来的姓,或是不用连接符号,但是有两个或更多的名字组成的姓。表现形式有

(1)用连字符号连接的复姓

Vallery-Redot, Pasteur; Watts-Dunton, Walter Theodore .

(2)没有连字符号的复姓

Imbriani Poerio, Matteo Renato; Castelo Branco,Camilo;

Rosmini Serbati, Antonio

(3)用连接词连起来的复姓:如西班牙姓名,在父姓和母姓之间用y连接起来组成复姓。或在第一个名字与第二个姓之间用y连接组成复姓,如

Ramon y Cajal, Santiago ; Castro y Bellvis, Guillede ;

2.2 带接头词的姓

姓前头的接头词有冠词、前置词、定语的或固定的接头词;可以分开写也可以联成一个字。表现形式有:

(1)在姓前保持固定接头词或前缀字的有

A’,Ap, Ab, Fitz, M’ Mac, Mc, O’San, Santa, Sankt 等,如:A’Beckett, Gilbert Abbot

(2)姓前带一冠词,或冠词与前置词合成的缩合字, 如,Le, La, Les, des, du, Am,例如:

法国姓氏:Le Sage La Chaussee Des Essarts

比利时姓氏:Deraedt, August Lesage, Alain Rene Vandervelde, Emil

意大利姓氏:Da Ponte Della Casa La Frrina De Amicis

也有放在后面的:Medici, Losenzo de

西班牙姓氏:la-Gasca Rull, Fausto Las Heras, Manuel Antonio

也有放在后面的:Vega, Francisco de la ;Arco y Garay, Ricardo del

葡萄牙姓氏: Di Cavalcanti

放在后面的:Almeda, Julia Lopez de ; Santos ,Ioao dos

英国姓姓氏:姓前保留接头词,如:De la Mare, Walter

德国姓氏:一般将冠词、或前置词与冠词分开写的词放在名后,如:Von,Von der,但若转成其它文字时,则被作为姓的一部分,放在姓前,如:Von Holst, Theodor。有的冠词与前置词缩合在一起时,如Am, Auf’m,im ,zum,zur等,也放在姓前,如:Zum Berge, Zur Muehlen.但也有放在后面的。

2.3 已婚妇女的姓

西方已婚妇女婚后习惯用用丈夫的姓,在著作中往往出现婚前用的是自己的 姓,婚后改用丈夫的姓了,若不进行统一,就会把一个著作当作两个不同著者来著录。因此对已婚妇女的姓名选择应该统一规定。可采用其常用的,最著名的本国习惯用法著录。已婚妇女姓名有以下几种形式:

用丈夫姓氏作姓的,在名字后面加上婚前姓氏,并用nata,nee 等字样注明是婚前性。如:Girardin, Delphine, nata Gay.

婚前姓加上夫姓,并以冠词连接起来作为复姓。如:Goyri de Menendez Pidal,Maria

婚前姓氏与夫姓连接起来成为一个复姓,如:Curie-Sklodowsk, Maria.

姓氏与地面连在一起作为复姓。 如:Muler-Breslau, Heinrich.

(姓) (地名) (名)

2.4 东方人的姓名

东方人的姓名在书名页上反映时与一般西方人姓名一样,但著录时不用倒置,姓和名是顺序排列的。如:中国人的姓名:Chou En-lai,印尼人的姓名:Hanifah, Abu。印度人的现代姓氏与西方人一样,姓在后,名字一般也用缩写。如:C.V.Raman, C是其父名的简写,V.Raman是其本人与地名Venkataraman的简写。阿拉伯人的姓名与他们的文化、宗教、血统有紧密关系。一般由教名(Ism),祖先名(Kunya),绰号、官名组成。著录时个人名字在最前面,接着是父名,尊称,绰号和出生地名。日本人的姓名,如用西文出版的图书资料,其姓名基本上与西方人一样,著录时应将姓名倒置,如书上是Kiyotsure Miyoshi, 著录时为Miyoshi, Kiyotsure, 847-918.

3 外国个人著者的姓名著录

3.1 姓名的一般著录形式

在外文图书编目中,用个人著者姓名做著录标目时应该是姓在前,名在后。书名页上的排列是Lewis Seymore Mudge ,则著录时成为:Mudge, Levis Seymore .

书上在姓名的前后往往还印有该著者的工作单位、称呼、职称、学衔,甚至贵族称号等,如Sir, Mrs., Lord, Baron, Duke, Dr., Professor等,著录时一概略去不著录。例如书名页上是 The poetic and dramatic works or Alfred,作者为Lord Tennyson, Alfred ,1809-1892.则著录标目就是 Tennyson, Alfred, 1809-1892.

3.2 个人姓名著录中的需要注意的几点

(1)选用著者本国文字拼法的原来形式著录,采用其本人最常用的名字形式,或最出名的名字,并为其不用的名字形式做附加款目著录。

(2)一个著者有几个名字时,一般用其真实姓名著录,或用其最出名的,常用的名字著录,若是其假名,笔名等比真实姓名更为著名时可用其假名或笔名著录,但应在姓名后注明是假名或笔名等字样。

(3)改名的著者,一般用其新改名的名字著录,为其旧名作附加款目著录。

(4)对希腊或拉丁姓名,统一才用其拉丁化的名字,而不用其原来的姓名。

(5)如发现有同名同姓的著者,应在其姓名后加上出生年、死亡年或其它文字说明以区别。

(6)已婚妇女的姓名,在不了解其历史的情况时,按书上的姓名著录。若其在婚前或婚后均著有著作时,用其婚后姓名著录,并为其婚前姓名做附加著录。以达到统一反映某个著者所有著作的目的。

(7)对于复姓,除按著者本国习惯规定外还应根据本图书馆的习惯加以统一。尤其对姓名钱加冠词、前置词或介词的一些姓名,由于国家的 不替我,其规定亦不同,因此要求编目人员在决定如何著录时适当做些附加著录以求一致。

(8)姓名全称、缩写或全称与缩写的混用形式,著录时应统一规定,使同一著者的各种著作能统一在同一名称之下。在由工具书可参考的情况下,一般以全称著录为好,避免著录的不一致。在缺乏工具书情况下,一般照书上的反映著录。一个著者姓名可能有急症不太反映形式,如不注意就会使同一著作分别排列在全称或简称两个地方,因此在著录时必须遵循一点规则。如Derek John Price 于1946-49年写的论文署名用D.J.Price; 1963年著书署名则为:Derek J. de Solla Price; 1976年发表的文章署名为: Derek de Solla Price 。再如:Joseph Blackmood Bolggs 是个姓名全称,但也可能用其它姓名缩写形式出现:J.B.Bloggs,或者Joseph B.Bloggs ;也可省去第二个名 Joseph Bloggs 或用缩写J.Bloggs 。

综上所述,关于外文图书编目中个人著者著录时姓名的正确选取非常重要,对于各国著者的不同姓名表现形式,编目人员要熟记在心,并在选取作著录标目时必须按统一规定,以防止同一著者的各种著作分散在不同名称下,造成混乱,不利于读者的检索与查找,要真正做到外国姓名著录的准确性以及标准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梁烨.关于个人著者作品主要款目标目选取问题的探讨 ,河南图书馆学刊,1985.12

[2]彭东城.西文图书书名冠有姓氏的著录问题,广西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12

[3]王万红.外文参考文献中著者姓名的著录分析,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