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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大自然的现代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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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大自然的现代诗

描写大自然的现代诗范文第1篇

现代诗也叫白话诗,和古典诗歌不同的是打破了旧体诗的格律,形式相对比较自由,在表达方式方面多使用意象和修辞,用来展现作者的思想情感。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说,朗朗上口的现代诗能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但是由于他们的理解能力有限,所以对于诗歌的意象、情感、内涵等方面很难深入理解。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设计相关的教学策略,促使学生感受到现代诗歌的美妙。

一、指导朗读,培养语感

语感指的是直接快速感受语言的能力,是语文素养的体现,低年级学生初次接触现代诗歌,对于现代诗歌语言的理解和体会不够深刻,缺乏一定语感。教师可以从指导学生朗读入手,培养他们的语感。有感情地朗读现代诗歌,能够提高学生的审美情操,让他们体会到诗歌的节奏美。《水乡歌》是一首富有情韵的现代诗,分成三个小节,分别描写了水乡水多、船多、歌多,赞美了水乡的美景,描绘了水乡人民富足而幸福的生活。诵读这首诗歌不仅能让学生感受到明丽秀美的水乡风光,更能让他们体会到诗歌的音韵美。这首诗歌的韵律美首先体现在参差的诗句上:“水乡什么多?水多。千条渠,万条河,池塘一个连一个”,将短句夹杂在长句中间,给诗歌增添了灵动感,在诵读的时候如同水流波动一般。其次,《水乡歌》的韵律感还体现在重复运用的诗句上,这首诗分成三个小节,每一个小节都以“水乡什么多”开头,给人循环往复的感觉,增添了诗歌的韵律感。第三,《水乡歌》的押韵较为自由,并不拘泥于一韵到底,而是使用“uo、e、o”等音较为相近的韵母作为每一句的尾字,既体现了韵律美,又给人不拘一格的自由感。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可以让学生反复诵读这首诗歌,用抑扬顿挫的语调体现出水流动的感觉,体会《水乡歌》所展现的江南美景。指导学生朗读现代诗不仅能让学生掌握诗歌中字词的正确读音,更能让他们掌握诗歌节奏,感受诗歌意蕴,从熟读过渡到背诵,为进一步感悟诗歌内涵奠定基础。

二、分析意象,感知情感

不少精彩的现代诗都运用意象来体现情感,展现哲思,然而学生对这种含蓄的表现形式知之甚少,很难和作者产生共鸣,感受到作者心中的世界。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在语文教学中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因此,教师要从分析意象入手,促使学生感受诗歌,体验诗歌的情感,理解诗歌的内容。欣赏《让我们荡起双桨》时教师要将教学的重点放在诗歌意境、情感的欣赏上,引导学生从红墙、绿树等意象中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体会到人物内心深处的幸福感。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的时候,可以用循序渐进的提问引导学生深入阅读。“这首诗歌写了小朋友在北海公园畅游的情景,大家?f一说他们在游玩的时候都看到了怎样的情景?”学生回答:“他们看到了湖面、白塔、绿树、红墙。”教师继续提问:“这样的景物给人什么感觉?”学生回答:“这样的景物色彩鲜明,让人感到十分美丽。”教师启发:“其实,大自然的美景不只是这些,作者只是用这些意象来指代自己看到的美景。”教师指导学生阅读:“红领巾迎着太阳,阳光洒在海面上”,并提出:“诗歌在这里运用了红领巾、太阳、阳光等意象,大家分析一下这些意象指代什么呢?”在这样的分析中,学生对于意象有了初步了解。意象具有含蓄内敛之美,如果能够感知意象所代表的情味,学生的理解能力、阅读能力就能有所提高。组织学生围绕诗歌意象进行讨论,既能让他们体会意象,又能提高他们的口语表达能力。

三、结合画面,感悟内涵

学生想象力丰富,要促使学生理解现代诗歌之美,教师可以采用创设情境的方式,给学生展示和诗歌内容有关的图片,激发他们的想象力,让他们结合画面内容来体会诗歌的内涵。在学习《乡下孩子》的时候,教师可以采用诗画结合的方式,给学生展示和诗歌内容相符的绘画。画面上绘有一片原野,有一个小朋友嘴里含着草叶,正在捕捉蝴蝶。这幅图正好和《乡下孩子》这首诗歌的第二节内容相符,学生在欣赏画作之后能更好地背诵这首诗歌。此外,教师还可以让学生诵读诗歌的第三节,并根据自己的想法画出诗歌内容。有一名学生画出了草地上有一个小朋友,一只手提着装野菜的篮子,另一只手提着一串小鱼,身后跟着一只小猪和一只小猫。在绘画的过程中,学生们将画面和诗歌的内容、意象联系在一起。此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这样的画面是多么的美好和谐,为什么乡下孩子生活得如此美好?”学生们回答:“因为乡下孩子热爱大自然,热爱劳动,所以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每一首诗歌都是作者内心感知的再现,利用图画能将原本抽象的文字变得更为具体,这样就能令学生更真切地感悟到诗歌的内涵。

描写大自然的现代诗范文第2篇

关键词:诗歌 配乐 朗诵 钢琴曲

一、不同风格类型的诗歌的特点与钢琴配乐概述

1.不同类型的诗歌与钢琴曲分类之间的联系

钢琴被称为“乐器之王”,发源于欧洲,从第一台钢琴的问世到现在已经有300余年的历史了,钢琴作品也各具各个时期时期的音乐特点。诗歌的种类也是丰富多样的,古今中外,各有特色。所以各种类型或者各个时期的钢琴曲都有与之相配的风格类型的诗歌,比如浪漫主义时期音乐都带有较强的抒情性,这个时期的音乐作品所呈现的总体风格就与抒情类型的诗歌所表达的情感基调很符合,一样重视个人情感的表达与抒发,所以我们可以选用这个时期的钢琴音乐为抒情诗进行配乐。

2.古诗词的特性和钢琴曲配乐

古诗词是是中国文化的经典表达方式。古诗词因为押韵,它的朗诵讲究抑扬顿挫,轻重缓急。而不同类型的古诗词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我们也需要根据诗词类型的不同、处理方式的不同为它进行不同的相关的钢琴曲的配乐,譬如高适的《别董大》,虽然是送别但这诗中却没有凄凉的氛围,而是一种豪迈的态度,所以我们在朗诵这首诗的时候基调应该是深情高亢的,以一种洒脱,高亢,爽朗的语调朗诵出来。这时我们的钢琴曲配乐就应该选择曲风明亮,较为大气的钢琴曲与之相配。

3.现代诗歌的特性和钢琴曲配乐

现代诗歌可以大致分为中国现代诗歌和外国现代诗歌。我们朗诵时,根据各种诗歌的特性要深入了解它的意境,所要表达的情感,因境抒情,把握好诗歌的朗诵节奏。而现代诗歌的朗诵配乐就选择范围很广了,我们只需要了解诗歌所表达的情感基调与意境,为其选择合适风格的钢琴曲就可以了,比如爱尔兰诗人叶芝的《当你年老时》,全诗呈现了一副凄凉孤独的晚景图像,表达了被诗人所爱的温暖,却无奈错过此真爱的凄凉晚景,这首诗歌我们在配乐时就可以用浪漫主义时期的钢琴曲来配,如李斯特的钢琴夜曲《爱之梦》。

4.不同风格的诗歌的特性和钢琴曲配乐

不同风格的诗歌具有不同的特性。诗歌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歌颂祖国的。这类型的诗歌我们就应该配一些较为热烈深情、大气磅礴的钢琴曲,才能衬托出对祖国的那种深厚情感,比如肖邦的《波兰舞曲》,也是描写了对他的民族的无限的热爱之情。二、亲情乡情的。如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类型的诗歌适合用旋律舒缓深情,带有抒情意味的钢琴曲去进行配乐,如中国钢琴曲《平湖秋月》,这首作品悠扬、宽阔,优美,音色干净、如歌,旋律声部的进行很突出,给人以很高的思想意境。三、爱心心情的。如席慕容的《初相遇》,这种表达爱情心情类的诗歌可以选择班得瑞的《童年》去配乐,这首钢琴曲好像回溯到孩提时代那段无忧无虑的甜蜜时刻,优美动人。四、自然诗意的。如陶渊明《饮酒》组诗中的第三首,这首诗歌描写了诗人当时隐居深山的生活环境,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悠然自得的生活状态。而这类型的诗歌很适合用印象主义时期的钢琴曲去配乐朗诵,如德彪西的《水中倒影》,这首钢琴曲曲风轻快、空寂、悠长,富有无穷的回味与幻想,很适合描写大自然的诗歌。

二、诗歌配乐的一般步骤

在诗歌朗诵中,背景音乐的地位仅次于语言,是不可或缺的声音的构成元素。我们以舒婷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为例,这是一首非常深情的爱国诗歌,我们可以选用钢琴曲《黄河颂》来进行配乐,《黄河颂》是一首歌颂黄河的作品,整个曲子深情而又气势磅礴,与《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情感基调十分统一。诗歌的第一部分前两句朗诵的沉而缓,钢琴曲《黄河颂》以弱起为开始,慢慢转强,然后在第三、五个小节又有4拍的长音,刚好适合排比句中间的换气,以及感情的酝酿。第二部分从“我是贫困….”开始是低沉缓慢的,如泣如诉,后两部分是高亢迅疾的,热烈奔放。钢琴曲从第16小节开始就进入了高亢激昂的部分,但这部分更适合用在诗歌的第三部分,所以我们可以在弹完第11小节重新反复一遍。然后从第11小节的“sol”到第十六小节做为诗歌的间奏,酝酿情感。诗歌的第三、四部分是从“我是你簇新的理想…”开始,朗诵者的情感也应该升华,用较为热烈蓬勃的情感去朗诵,我们在第16小节的最后一个二八节奏型弹奏的同时开始朗诵诗歌的后两个部分,钢琴曲节奏型开始变得密集,右手旋律部分多采用柱式和弦,使曲子听起来更加辉煌、激昂。诗歌和钢琴曲同时开始向推进,情感越来越强烈,语速加快,直到钢琴曲的第28小节弹奏结束,诗歌的“你的自由”这一句也朗诵结束,然后朗诵和钢琴曲全部停下来。

三、诗歌朗诵中钢琴曲配乐应注意的两个方面

1.诗歌的结构与配乐的关系

一首完整的诗歌,其构成一定包含不同的层次,不可能情感从头到尾都是一样的表达,有些会由起、承、转、合这样的结构构成,这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位置选择合适的音乐,有些诗歌不能原封不动的就用一首钢琴曲来进行配乐,否则诗歌的朗诵就没有一种被推向的感觉,就使情感方面逊色了很多,也会显得不够丰富,没有层次感。

2.关于钢琴曲配乐的演奏

为诗歌进行钢琴曲配乐,必须要与朗诵者相辅相成,不能一味的表现自己,喧宾夺主,体会朗诵者朗诵时的心境,了解朗诵者对诗歌的处理,配合朗诵者朗诵时的抑扬顿挫,以及呼吸,以及中途停顿时的情感酝酿,随时调整演奏的速度、力度和音色,以用最合适的方式进行演奏。

文字,语言,音乐,是诗歌朗诵的配乐中的三大主题,诗歌是文字的堆积,每个字都表达了诗歌想要传达的思想情感,而朗诵是在对这些文字的理解与感受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再创作,至于钢琴曲伴奏则是为了渲染情感而产生的,为诗歌朗诵进行合适的配乐,并且配合朗诵者的朗诵技巧去处理钢琴曲的配合。以使诗歌,朗诵,钢琴曲配乐在最后达到合为一体的效果,相互融合,相辅相成,展现出诗歌朗诵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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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大自然的现代诗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写作技巧;象征手法;罗伯特・ 弗罗斯特;人生哲理

【中图分类号】 I712.0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1-192-1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最为重要和最具代表的诗作之一。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他曾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他不止在美国享誉盛名,在世界诗坛上都占据一席之地,这是因为他的诗歌能透过平淡朴实的语言和人们熟悉的传统韵律来传递给读者深层的人生意义和精深的哲学道理。除此之外,他还善于在有限的世界里和乡村田园中寻找意象,他的诗歌并不仅仅记录人们所熟悉却又被忽略的自然界事物和乡野村民的举止行为,而是通过对乡村自然的描写折射出象征性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哲理,这正是其诗歌的魅力所在。在《未选择的路》中,叙述者在秋天的一个清晨散步至林间,走到了一个岔路口前。在他面前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一条则有平日里踩踏过的脚印。那个早晨两条路落叶满地还都未经脚印的污染,他伫立在此犹豫着该选择哪条路,因为两条路截然不同而他不能同时去涉足。这首诗反映了诗人对人生选择的思考和面对现实的两难局面。本文将从写作技巧和象征手法上对该诗进行分析,以便帮助读者更好的理解这首诗歌。

这首诗共四节,每一节五行。第一节,叙述人站在树林中的岔路口上,对选择走哪一条路而犹豫不决;第二节,叙述人选择了一条别人未走过的充满挑战和诱惑的路;第三节,叙述人想留下一条路改日再来走,但感慨路径绵延无尽头恐怕难以再回返;第四节,叙述人回忆他的往事,又想了那个岔路口,那条未选择的路。前三节都是描写秋日清晨树林中的那个岔路口和那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但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由林中之路联想到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句结语蕴含了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和面对人生选择时的无奈和犹豫。而这首诗定名为“未选择的路”,主要是为了深化主题。诗人感叹人生有许多道路可供选择,但一个人往往只能走一条路,而其他许多条路不得不因为人生短暂而放弃。诗人不写已选择的道路,而重在对未选择的道路发出感叹,这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更深入地思考人生的选择问题。

韵律是诗歌的一个必要因素,诗人常常通过诗歌的韵律来烘托或体现他们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弗罗斯特走出了一条与20世纪大多数诗人不同的道路,他没有对诗歌形式进行创新,而是继承传统。他的诗一般都采用人们熟悉的传统韵律,比如押韵的十四行体,英雄双韵体,他追求的是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这首诗采用的是自由体形式,韵律是抑扬格四音步,节奏是abaab。每一节的第一三四行采用同样的韵脚,而第二行和第五行采用另一个相同的韵脚。比如在第一节中,第一行的“wood”,第三行的“stood”和第四行的“could”都是以同样的韵脚/d/结尾;第二行的“both”和第五行的“undergrowth”而是以韵脚/?/结尾。在弗罗斯特看来,韵律是表达诗歌主题和诗人个人情感的关键,让诗歌更好的传情达意,就需要诗歌的韵律和节奏与诗歌的主题相吻合。在本诗第一节第三行中,单词“long”的发音悠长而拖沓,表达了叙述者在做决定前的那份踟躇和犹豫。诗人通过韵律的巧妙使用让读者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了本首诗所要传达的那种犹豫不决徘徊不前的情感。

弗罗斯特的诗很受大众欢迎的原因除了通俗易懂的语言外,还有诗歌的选材。作为一个田园诗人,他的诗歌总是从新英格兰农村生活中提取素材。在他看来,大自然就是反映人性和生活真谛最明亮的镜子。在他的诗歌中,所有的意象都来自简单朴实的乡村生活和恬静素淡的田园风光。在《未选择的路》中,“黄色的树林”“荒草”“落叶”都表现了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弗罗斯特通过对平淡无奇的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和对人生哲理的思考。本诗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更确切的说这是一首戏剧独白体诗。在戏剧独白诗中,有一个以第一人称说话的人,被称作叙述者,他把自己内心的活动用语言的形式尽情地毫无隐蔽地公开展示在沉默的“观众”面前,但这个说话人不是诗人自己,诗人通过这么一个叙述者的身份来传递他所要表达的主旨。读这首诗,感觉是诗人自己在讲述他的一个故事。运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能够清晰地生动地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拉近读者与诗人之间的距离,使读者更能理解这首诗所传达的思想情感,引人思考。

《未选择的路》采用了诗歌中常见的艺术手法――象征,弗罗斯特善于从人们司空见惯的景物或现象中引发出对人生的思考。诗中的“路”象征着人生之路,“岔路口”象征着人们在人生道路上所要面临的选择。叙述者最后只能选择一条路去走并深知另一条路是没有机会再涉足的,这说明人生之路有许多,但只能选择一条。当踏上这条道路以后,可能发现有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于是就对未选择的路产生向往,也是对美好人生的向往,但是选择了终究无法再回头。这首诗告诉我们:人生的选择很无奈,既要勇于抉择,更要慎重对待。

参考文献:

描写大自然的现代诗范文第4篇

1言志与缘情

有关诗歌本质和艺术特征的论争从来就没停止过。普通读者也罢,文学评论家也好,还是诗人们自己,对诗之为诗的独特体征历来就有各种各样的阐释和比喻。“诗言志”是我国古代文论家对诗歌本质特征的一种普遍认识。早在《尚书•舜典》中就提出了“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3]强调了诗歌的本质在于表达诗人的思想、抱负、志向。而到了汉代,人们对诗歌“言志”本质的认同更是趋于明确,在《毛诗序》中指出了“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4]《毛诗序》中情、志并提,将诗歌言志、达情的本质与功能两相联系。到了西晋,文学家陆机在其著名的《文赋》中将文体分为诗、赋、碑、诔、铭、箴、颂、论、奏、说十类时,强调诗歌的本质特征在于“缘情”、“绮靡”,[5]即在于要以精妙、华丽的语言表达出诗人内心强烈的情感,明确提出了诗歌表述诗人情感的本质以及语言细腻、华美的特征。

2诗是诗人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

1880年,英国前期浪漫派诗人威廉•华兹华斯在其为与另一个“湖畔派”诗人柯勒律治合作出版的《抒情歌谣集》第二版所写的“序言”中强调,一切好的诗歌应该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该“序言”被认为是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宣言。华兹华斯认为,诗歌应该描写诗人于“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对一个诗人来说,最主要的是他“应该选择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发生的那些事情,然后再加上一点想象的色彩”。[6]事实上,华兹华斯那些伟大的诗歌正是自己生活经历的真实写照。出生在自然景色优美,有山,有湖,有小溪,有草地的大湖区的华兹华斯,不仅年轻时喜欢自由自在地在这片土地上打猎、划船、上树掏鸟窝、采坚果,成年后的他更是和自己兴趣相投的朋友、儿子和妹妹露茜徜徉在大湖区美丽的自然风光中。湖区自然风物的妩媚和丰富不仅陶冶了他的情操,更成为其日后创作的重要背景和不竭源泉。选入《美国文学选读》中的《我好似一朵流云独自漫游》(IWanderedLonelyasaCloud)常被称作是华兹华斯抒情诗的代表作,据说就是根据诗人与妹妹一起外出在湖边游玩时被大自然的美景所吸引这一经历写成的,诗歌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诗人在“序言”中关于诗歌应该描写“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的诗学理念。在诗的最后一节,诗人记忆中那一望无际、迎风舞蹈的金黄色水仙花给他孤寂的心灵带来欢乐:“水仙花在我的心灵闪现,使我在孤独中感到快乐。”诗人对自然与人类之间息息相关的联系给予了揭示,并对人与自然间和谐相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给予了充分强调。而这,正是此诗所赋予读者的积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3诗是对那种抑制不住的自我和自由的宣泄

瓦尔特•惠特曼的诗歌风格是许多学者津津乐道的话题,他对世界各国诗人的影响也是各国研究者们所乐此不疲的研究对象。美国诗人和文学批评家兰德尔•贾雷尔在《论惠特曼的诗》一文中就对惠特曼的独特与不可模仿和复制给予了高度的肯定,认为惠特曼是一个“有胆量的”,一个“最不顾后果的、最令人费解的、也最不可能存在的”诗人。[7]131因此,在华裔美籍学者方志彤先生看来,这样诗人,是郭沫若这样性格的人和其创作的诗歌所不可能模仿得了的。“有一个像惠特曼这样的奇迹已经足够了。如果再有一个惠特曼出现,那一定得等到世界末日的到来。”如果有人硬要去对惠特曼的诗进行生搬硬套的模仿,那结果只能是像方志彤对郭沫若诗歌的评价那样,“错得不能再错了”。[8]186对我国现代诗歌的奠基者郭沫若受华兹华斯和惠特曼浪漫诗风影响而创作的新诗的研究,也是国内外郭沫若研究者常常提及的话题。1955年,方志彤在他那篇《从意象主义到惠特曼主义的近代中国诗:探索不成功的诗作》中就认为郭沫若这个真正多才多艺的人是惠特曼主义在中国最初的传道者。只要读者将郭沫若的《我是一个偶像崇拜者》中连续7行的“我崇拜”(Iworship)与惠特曼的《别离的歌:再见》中那长达15行的“我宣告”(Iannounce)相对照,便立刻可以看出郭沫若的这首诗与惠特曼的诗行表面上是何其的相似,以至于会让人情不自禁地将郭沫若的诗当成是对惠特曼诗歌的又一仿效之作。[8]186在方志彤看来,对郭沫若和惠特曼来说,诗歌应该是对那种抑制不住的自我和自由的宣泄,而这两种情绪恰好是传统观念的抱持者所要竭力压制的东西。郭沫若的诗,既不是华兹华斯诗学所倡导的那种“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也不是柯勒律治诗学所认为的“好诗是最佳词语的最佳排列。”[8]186①对诗人郭沫若来说,他自己则多次在论诗的文章诸如《论诗三札》、《少年维特之烦恼》序引、《文学的本质》、《关于诗的问题》、《论节奏》、《我的作诗的经过》中详细阐释了诗歌的本质和诗之为诗的魅力特征,与惠特曼认为诗是对那种抑制不住的自我和自由的宣泄的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我想只要我们的诗是我们心中的诗意诗境底纯真的表现,命泉中流出来的Strain,心琴上弹出来的Melody,生底颤动,灵底叫喊,那便是真诗、好诗。”[9]12“诗的本质专在抒情。抒情的文字便不采诗形,也不失其诗。”[9]43而郭沫若现代新诗的开山之作《女神》诗集,里面收录的那些创作于1919年夏至1920年上半年的激情澎湃的新诗,正是郭沫若心中诗意诗境的形象再现。

4诗就是诗

在英美众多杰出的诗人中,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无论是对普通读者,还是对英语专业的同学来说都是其中不太引人注目的一类。但选入北京大学陶洁教授主编的《美国文学选读》中的麦克利什的诗歌《诗艺》,却以诗歌的形式简明扼要地论述了诗歌本身的艺术特征和本质。《诗艺》一诗中诗人独特而形象贴切的比喻,简明扼要地向读者传达了诗歌的独特魅力,在瞬间就牢牢抓住了读者的神经,并让读者在不经意间明白地领悟了诗歌的真谛与美好。诗歌原标题为拉丁文ArsPoetica,译成英语可为ArtsofPoetry,与公元前一世纪古罗马诗人贺拉斯(Horace)的文论同名。贺拉斯的《诗艺》之后,有不少诗人和评论家都就此题目发表过自己对于诗歌的见解。受二十世纪初以埃兹拉•庞德(EzraPound)为代表的英美意象派诗歌理论的影响,麦克利什在这首《诗艺》中强调诗人不应该在自己的作品中抽象地去谈论理论或者空洞地抒发自己的情感,而是应该着意地去塑造一些栩栩如生、能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意象,委婉间接地传达诗歌所蕴含的信息。这个观点正契合了庞德在1914年论述意象派诗歌时对“意象”的强调:“意象主义的要旨,在于不把意象当作装饰品,意象本身就是语言”。[10]在诗歌的第一部分,诗人用了四个鲜明的、人人都熟悉的意象来阐释诗歌的本质。在他看来,诗歌应该是静静的、可以触摸的,就好比一个球状的水果。诗歌应该是无言的,就如同人们用拇指去触摸旧的像章,那种感觉是只可意会而无法言传的。诗歌就好像窗台上的石栏,尽管常常被袖口摩擦,人们对它再熟悉不过,但却不经意间长出了青苔,带给人们一种新鲜之感。诗歌,还应该像是从空中飞过的鸟群,是寂静无声的。四个比喻中,诗人都强调了诗歌本身“无言的”特征,强调了其应该具有的是“可触”、“可感”的鲜明的意象,因为这些才是一首好的诗歌吸引和启迪读者的根本之所在。在第二部分,诗人运用的还是人们都熟知的意象,即皎洁的夜晚“爬上树梢的月亮”,来传达阅读诗歌后诗歌带给读者的影响,是不知不觉的、难以觉察的、潜移默化的,就好比爬树梢的月亮,人们定睛看时它似乎总是纹丝不动的,然而它却又在树梢间不停地、悄悄地攀升。在诗歌的第三部分,诗人用了两个形象的比喻阐明,诗歌艺术的真实性跟它所描绘的现实生活间是有差距的,它不应该等同于现实,而是应该跟现实保持一定的距离,比如诗人可以用一座斑驳空洞的门廊和一枝红色的枫叶来表现一段沧桑的历史,或者用随风摇曳的青草或碧波上的旭日或皎月来象征爱情。这个观点正如华兹华斯所谓的在描写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基础上,再“加上一点想象的色彩”,要让读者在欣赏的过程中去领悟它所蕴含的真理,而不必照实再现。诗歌的最后诗人点明了诗歌的主题,即诗人心中诗歌的本质特征:“诗就是诗。它并不被指定意义。”[11]204②诗歌是无言的,它的意义是被读者主观赋予的。诗就是诗,当如本是。

描写大自然的现代诗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哈代,现代主义,诗歌

英国19是世纪的小说家汤玛斯·哈代以其一系列“性格与环境小说”而蜚声英语文坛。因其作品的主人公几乎无一不命运悲惨,故长期以来哈代都被视为悲剧作家。但是,对于哈代是否是一个悲观主义者,评论界争论颇多。哈代本人则竭力否认自己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在诗集《晚期和早期抒情诗》的序言《辩解》中他这样写道:“所谓悲观主义实际上只是对现实的探索,只是为了改善人们身心的第一步。……‘要改善这个世界,就得正视世道的丑恶’。也就是说,要观察现实,并在观察的过程中逐步认识现实,不加掩饰,同时着眼于争取最好的结果:简言之,即以进化向善论思想作引导。”(张中载,1987)与他的小说一样,他的诗歌亦有悲观忧郁的基调,但在他的近千首诗歌中,我们却又看到一颗为人类悲剧命运困惑不已而又执著地探求希望的心。正如哈代自己所言,诗歌是其“文学成果中更表现个人成分的部分”。(朱炯强,1994)

处于世纪之交的英国诗坛,作为英诗巅峰的浪漫主义大潮已成遥远的往事,整个英国诗坛只是在等待另一次——现代主义的到来,这是英国诗歌的一个困难阶段。但是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的小说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从本世纪初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英国诗坛的空白,他就是托马斯哈代.哈代喜欢写诗,而且一直认为诗歌比小说更高雅,是所有富有想象力和感情的文学的精华所在。他从25岁就开始写诗,但无缘发表。之后哈代的小说得到评论界和读者的青睐,便致力于小说的创作,诗歌写作也因此中断。直到《德伯家的苔丝》和《无名的裘德》相继受到批评责难后,哈代放弃小说创作,重新开始写诗。

哈代生活的年代,虽然大多数英国人仍然对维多利亚“盛世”沾沾自喜,并对科技发展和工商业欣欣向荣的未来抱着盲目乐观的情绪.但是哈代却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他担忧在物质文明日新月异的同时,人类的精神文明会日益销蚀;担忧随之而来的弱肉强食的战争以及无往而不胜的资本对农村地区的渗透会把大踏步走向现代主义社会的人类拖向深渊。

毫无疑问,哈代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冷峻观察和对自然的辩证观点,是与浪漫主义和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气颇为不同的,如果说拜伦的诗锋芒毕露,闪烁着浪漫主义的光辉,艾略特的诗深奥含蓄,展现出现代主义的特色,哈代的诗则在浪漫主义中融入现代主义情绪,是现代主义的种子在哈代式的浪漫主义土壤中萌芽的体现。以浪漫主义为基调,揉和现代主义的表现手法,便是哈代的诗风,这种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揉和产生了伟大的诗篇。在哈代关于自然的诗歌中,这首创作于19世纪最后一个黄昏的《暗夜画眉》(The Darking Thrush)似乎颇带有这种现代主义的气息:

大地那清晰的轮廓

似世纪斜倚的尸身

墓室是阴沉的天空

猎风是哀悼的挽歌

但是,在接下来的诗段中,暮气沉沉的场景中出现了充满喜悦的歌声,原来是:

一只老画眉,虚弱、憔悴又瘦小,

羽毛身体饱经风霜

就这样决定用他的灵魂

与弥散的黑暗对抗

诗作中画眉所面对的“弥散的黑暗”和济慈诗中夜莺所在的黑暗的树林类似,这沉郁的环境凸显了画眉的昂扬斗志和满怀希望,正如《夜莺颂》、《致云雀》两诗一样。诗作结尾提到画眉对希望(Hope)的希冀,更是一种“充满感伤的乐观主义阐释”。哈代是一位清醒的批判现实主义者,他强调改善世界必须要正视黑暗,这样才能找到辽救的药石。“谈谈悲观主义。我的口号是,”他这样说道,“首先正确的诊断出疾病…确定疾病的原因;然后去寻找药石,如果有药石的话。乐观主义者的口号或实践是:对实际病症闭眼不看,只是为了预防征兆而采用经验主义的万灵药”。由此可以看出,哈代的乐观与当时流行于文坛的盲目乐观是大相径庭的。一战的残酷,让他对于理性主义彻底绝望,现行的世界被打破,而新的世界尚未形成。哈代这个处于这风口浪尖上,他必须小心翼翼的前行。受到进化论思想影响的哈代依然对人类未来怀有极大地信心,他肯定了希望的存在。因此,尽管“天穹像墓室般的阴沉,大地就像斜卧的尸体”,天地之间还是出现了一只画眉鸟执著地鸣唱希望。他瘦弱、老衰,正是哈代自我形象的投射(《暗夜画眉》)。在这首诗里,我们再也看不到十九世纪浪漫派的意气风华、指点江山的豪迈气概,更多的是对现实社会问题的严肃思考。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哈代自然诗中对浪漫主义的超越和与现实主义的契合。诗人内心的挣扎、彷徨以及痛苦之中仍抓住不放的希望,都表现了哈代立在20世纪的门口辛酸回顾的同时,还有对新世纪的向往和憧憬。

在19世纪中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侵入,英国农村的传统生活方式逐渐消失。新机器的引进使无数农民离开自己的家乡,流落到城镇,成为雇佣工人。农村的艰苦生活条件也使许许多多的姑娘背井离乡,到城镇里谋生,其中很多人沦为。在《堕落的姑娘》(The Ruined Maid)一诗中,哈代真实地表现了她们在非人的生活环境中的沦落。在英国诗歌史上,直接以为叙述对象的作品是少之又少的,而像哈代这样以一个来自农村而最终在现实的残酷逼迫下沦为的农村姑娘为主角的,并给以以种正面的描写的,更是凤毛麟角。这主要是因为,在哈下,普通劳动者是作为美的形象来创作的,哈代一直与他们朝夕相处,对人民有一颗仁慈的博爱之心。奥米莉亚(《堕落的姑娘》)这类已遭人世无损的姑娘在哈下,依然是一个未泯灭淳朴善良天性的形象。她清醒自己美丽的外表、舒适的生活来自灵魂的堕落,她以表面的漠然来掩盖内心深处的悲哀:

“奥米莉亚,亲爱的,这可真稀罕!

谁能料到你我会见面在城关?

哪来的漂亮衣裳,阔到这个样?”——

“哦,你难道不知道我堕落了?”她讲

“你没鞋没袜离了村,一身破衣衫,

你不愿再锄草,不想再把土豆剜;

这会子你羽饰带头上,镯子戴手上!”——

“没错,堕落了就这样穿戴呀,”她讲。

在《堕落的姑娘》里,诗人用同情的目光注视着这样一群来自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否定的是促使她们堕落的社会。“《堕落的姑娘》这首叙事诗恰似一幅绘制在扇面上的《苔丝》,奥米莉亚的这份清醒,这是蛰伏在哈代心中的希望之光,他相信总有一天奥米莉亚们会像苔丝一样对社会进行强烈的反抗。”(朱黎航,1999)就诗歌本身而论,在《堕落的姑娘》一诗中,哈代呈现给我们的不仅是令人惊愕的直白,还有对资本主义金钱侵蚀灵魂地直接而无情地嘲讽和否定。资本主义兴起之后,从臭名昭著的“圈地运动”开始,它的魔爪就触及了乡村地区。对于哈代这样一位颇有乡土情结的人文主义者来说,是无法忍受自己心爱的大自然在瞬间就被轰隆隆的火车给搅乱了---真正的不速之客!在资本主义入侵乡村的时候,受破坏和侵害的群体不胜枚举,而哈代唯独选取了“堕落的姑娘”这一形象来作为自己诗歌的主角,自有其独到的视角。“哈代对于社会的深刻变化极为敏感,他哀叹旧的生活方式的消失,同情人们的心里创痛,关注人们的生存困难。”(王佐良,2006)

其实,只要略略了解一下哈代的小说作品,就不难注意到哈代对于“少女”这一形象的情有独钟,其中最有力的证据则是他创作的《德伯家的苔丝》的女主角“苔丝”这一少女形象。勤劳、美丽、单纯、善良,苔丝身上集中了所有农村女孩子应有的优点。这样的一个天使般纯洁的少女,却在资本主义大举进攻乡村地区的时候被“玷污”了,而“堕落的姑娘”一诗中的少女形象与苔丝犹如双子星座,她们各自在不同方面,不同意识中反映出资本主义在她们生活中扮演的角色。综合分析之下,哈代之所以钟情于选择描写农村女子作为自己的主角,一方面也许是哈代想从本体上对乡村的美或者说自然之美予以肯定;另一方面,从两性角度来说,女性在现实男权社会中,本就处于劣势地位,当灾难降临时,她们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

哈代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个悲观主义者.他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宣扬了一种面对人生灾难时坚韧的态度。哈代诗歌是英国从浪漫主义向现代主义过渡的必然环节。在哈代诗歌中有浪漫主义的激情和对痛苦的敏锐感受,有现实主义观察残酷现实的冷峻目光,还有现代主义对人类的危机意识。作为一个在文坛最具喧哗骚动时期的创作诗人,哈代不属于任何流派。然而他的诗歌体现了从传统诗风向现代诗风的一种蜕变。他将传统的艺术手法和复杂的现代情绪和谐地揉和在了一起。确实,作为跨世纪的巨人,哈代的思想是完完全全属于新世纪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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