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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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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问题

心理学问题范文第1篇

一、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现状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第二,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开发商希望对西部各个民族有个全面的了解。西部各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在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其中,民族心理的积极影响将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决策的实行和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如维吾尔族和回族善于经商的心理特点则有助于这两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极影响则会阻碍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民族地区发展,如一些民族闭关自守的心理特点则不利于该民族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调查西部各个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论文,并积极倡导各个民族发扬优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抛弃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个民族早目走上兴旺发达之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个体民族心理研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实施需要西部各个民族的配合,各个民族要配合国家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认识和理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各个民族带来的好处,然后才能在行为上支持和拥护国家的决策。

心理学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介心理 语感心理 迁移心理

一、汉语中介心理问题

英语学习者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汉语做为一种中介心理现象始终是存在的。无论是老师教还是学生学,都必须有意识的运用汉语中介心理这一原理,才能使英语教学效率得到科学化的最大提高。

诸如英语词的概念与其物质外壳的关系,有与汉语现象一致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如“一本书”的汉译英a book,这是典型的英汉两种语言现象相一致的,学生学这类组词无多大困难。但在词语所表达的概念与外壳英汉两种语言现象不一致时,如“一袋大米”,学生往往容易犯a bag rice这样的错误。这就是一种汉语中介心理的障碍现象。

在句子结构上,英汉现象一致的英汉翻译干扰不大,但在不一致时,这种中介心理干扰就大了。如“这不是书”,“书在桌子”上就容易译作This not is book. Book on desk之类。从科研的角度看,学习英语实质上,是使英语材料在头脑中与汉语系统接通,进而才能建立新的联系系统的心理过程。

二、 语感心理问题

有人认为,在中小学英语学习阶段,还谈不上培养其语感,其实不然。因为语感本身就属于阅读能力所包含的诸多因素中的一种,只要教学大纲有要求阅读能力的教学目的,就要遇到语感问题,因为语感是阅读能力的根本和实质,就是说阅读能力的高低,实质上是外语语感的强弱,语感就是对语言的一种直觉,因此,培养中小学生的语感心理,从而提高他们的阅读能力,是当前英语素质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的当务之急。

怎样增强学生的语感,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方法:

(一)增大学生语言实践的量

我认为不仅阅读应有精泛之分,听、说、写也应有精泛之分。“精”的教学能有效地帮助学生迅速掌握语言规律,提高他们的语言实践能力。“泛”的教学有助于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规律,也可以增加学生对未知语言规律的感性认识,为以后的语言规律的学习和掌握奠定基础。幼儿学会母语的事实能充分说明“泛”的重要作用。在“泛”的语言实践中,学生出现错误是在所难免的,要通过“泛”与“精”相结合的实践让学生去发现和认识错误,逐渐改正错误,以达到掌握语言的目的。当然,“泛”不等于“滥”,教师应给予学生适当的指导和帮助,让学生“泛”的践尽量在学生的能力和水平范围之内。

(二)培养学生善于积累的习惯

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应要求学生养成记笔记的习惯,让学生随时注意记录一些有用的词、短语、精彩的句子和短文,还要他们经常翻阅或背诵,并多加模仿运用,使优美的词、各种表达方式、写作技巧烂熟于心,为提高语言运用能力和培养语感奠定坚实。

(三)创造有利于学生学习英语的环境和氛围,增大学生语言实践的量

学习英语除了学生自己要经常练习外,还应有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多给学生创造一些无意识记和学习的环境,如学校或教室的标语可用英汉两种语言书写,学校可办英语墙报、英语广播、英语角等。

(四)帮助学生了解中西方文化差异

人们常说的汉语式的英语是指仿照汉语的表达习惯和方法产生的不符合英语表达习惯的句式或表达法,其中就包括由于没有考虑到中西文化的差异而出现的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表达。不了解中西方文化差异,我们就不能做到确切理解和正确表达思想。

(五) 运用音形结合的方法,适时进行音标教学,快速有效地识记单词及词组

用音形结合的方法进行音标教学,学生不仅能顺利准确地给单词标注音标或根据音标读准单词,而且还有助于学生在听到读音或能说出、想起读音的情况下,准确写出或头脑中马上就能反应出该词的拼写形式,并能够准确读出单词,这对培养学生的语感很有好处。甚至运用黑色幽默来帮助学生识记英语也很有效,如ambulance (俺不能死)。区别in time及时on time 准时可通过地理名词---(英吉)利海峡 前两字记住“in 及”in time。

三、 迁移心理问题

迁移的基本条件,是不同技能是否具有共同的因素。在英语学习过程中,先行学习(已经获得的知识、技能等),往往影响后续学习(学习新的知识如技能等),这在教育心理学中称为“学习的迁移”,培养学生成熟的迁移心理素质,是英语教改中的重要课题。 如果先行学习对于后续学习产生积极影响,就是正迁移,反之就是负迁移。

在英语教学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学习的迁移,认识迁移是有条件的,有规律可循的,对促进学生正迁移心理的形成和防止负迁移的发生,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因此,学习英语,在对待与汉语语言现象相一致或虽不尽一致而未超出习惯允许范围的英语语言,应充分利用其正迁移,在对与汉语语言现象不一致的地方,包括英语特有的语言现象的英语语言,应设法防止负迁移,以期收到防患于未然之功效。

如何把汉语的熟练迁移到英语学习,迁移的成效水准是随着学习者的汉语水平而呈现不同水准而言,所以做为英语教师,要想让学生把英语学好,应该把重视与学好汉语同步进行。

当然在英语一门课中,也应引导学生进行知识迁移。学了happy/unhappy 是一组反义词,到lucky时,要能说出它的反义词unlucky , 还鼓励学生发现更多类似的情况,friendly/unfriendly ,甚至迁移出like/dislike, possible/impossible等其它类型。久而久之,学生便能掌握规律,增强自信并乐于自学。

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如果能很好地关注这三个基本的心理学问题,那么也就能更好地引导和帮助学生克服不利的心理,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从而提高英语学习效能。

参考文献:

1.Wagg, J(2000), Rewarded by punishment;Reflections on the diuse of positive reinforencement in schools,Exceptional children,67,173-186

心理学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幼儿音乐教育;心理学问题;措施

音乐教育是建立在音乐艺术的基础上,同时融合了教育学、心理学、音乐美学等多门学科知识的综合学科。我国的幼儿音乐教育过程中的心理学问题尚未引起充分重视,严重制约了幼儿音乐教育的发展,幼儿音乐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应针对幼儿音乐教育中的心理学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幼儿音乐教育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进而提高幼儿音乐教育质量。

一、幼儿音乐教育中常见的心理学问题

(一)注意力和记忆力

注意力包括随意注意和不随意注意两种形式,对于幼儿音乐感知力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随意注意要求较高的意识控制力,不随意注意则无需意志控制。幼儿的注意力普遍表现出明显的不稳定性,容易受到外界变化的影响。就幼儿而言,不随意注意的优势较为明显。现阶段幼儿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只注重某一种注意形式,并未实现两种注意力形式的优势结合,无法有效提高幼儿的音乐注意力。

音乐是一项时间艺术,良好的记忆力对于幼儿的音乐认知过程具有积极作用。幼儿音乐教育者可结合幼儿的记忆特点,选取适于幼儿认知的音乐旋律进行音乐教育,提高幼儿的音乐记忆能力,为幼儿音乐发展中形成良好的长时记忆提供有力支撑。

(二)思维能力和联想能力

思维是指对接收到的信息或刺激进行处理的高级意识活动,良好的思维能力在幼儿的音乐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事半功倍的作用。幼儿时期是思维能力形成的重要阶段,幼儿的思维模式与其它时间段人群具有明显差异,呈现出“行动-具体-抽象”的发展特点。幼儿音乐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大多忽略了幼儿的思维能力水平,导致幼儿音乐教育效率低下。

联想能力可帮助幼儿将抽象的音乐旋律与实际事物形象相联系,在提高幼儿音乐认知水平的同时,促进幼儿心理认知水平的更好发展。同时,联想能力与幼儿的认知特点相符,培养幼儿的联想能力对于幼儿的音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情感需要

情感需要是幼儿音乐教育中需重点考虑的心理学因素,这一心理学问题主要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幼儿音乐教师要以幼儿的情感需要为立足点,开展教育活动,从而实现幼儿音乐教育效率的提高;第二,通过幼儿音乐教育,可向幼儿传递正确的情感表达,进一步丰富幼儿的情感世界,并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二、幼儿音乐教育的改进措施

(一)家庭与学校共同发挥作用

在对幼儿进行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家庭应与学校共同努力,全面提高音乐教育水平。一方面,幼儿音乐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应实行层次化教学,即在全面了解幼儿音乐基础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层次的教育目标和教育方法。层次化教学能有效培养幼儿的音乐学习兴趣,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到音乐教育过程中。另一方面,教育者应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使家长掌握幼儿的学习进度;家长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应督促幼儿回顾、复习每天的音乐教育内容,加强幼儿的音乐记忆,增强音乐教育的连贯性,进而提高幼儿音乐教育的质量。

(二)创作歌舞剧,使音乐多样化

幼儿音乐教育者可从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两方面着手,改进现有的幼儿音乐教育模式。第一,所选取的教育内容应具有多样化和趣味性的特点。教师可根据幼儿的心理特点选取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多样化的音乐风格不仅能提高幼儿的音乐兴趣,还能帮助幼儿感受不同的音乐风格,为幼儿形成健全的音乐鉴赏能力奠定基础,实现自身音乐能力的良好发展。第二,教育方法也应充分体现多样化的特点。教育者可结合幼儿的认知特征和兴趣进行歌舞剧创作,将幼儿熟知的事物很好地融入到歌舞剧中,在给幼儿带去良好音乐审美体验的同时,促进幼儿音乐能力的更好提高。

(三)寓教于乐,提高音乐注意力

在幼儿音乐教育过程中,音乐教育者应积极应用寓教于乐的教学理念,在满足幼儿情感需求的同时,提高幼儿在学习过程中的音乐注意力。可鼓励幼儿利用作画的方式表示音高,在增强趣味性的同时,促进幼儿创新思维的形成。此外,在教育过程中还可采取合唱的学习形式,使幼儿音乐注意力的分配和稳定得到有效提高,进而提高幼儿的整体音乐注意力。

三、结束语

心理学因素是幼儿音乐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保障,幼儿音乐教育中的心理学问题主要体现在注意力和记忆力、思维能力和联想能力、情感需要三方面。幼儿音乐教师应充分认识到心理学的重要性,深入探究影响幼儿音乐教育质量的心理学因素,并根据幼儿的心理变化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现有的幼儿音乐教学现状,实现幼儿音乐教育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齐峰.新时期幼儿音乐教育探讨[J].大观周刊,2012,(1)

心理学问题范文第4篇

一、关于交通法规意识的培养

交通法规意识的培养,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方面,也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

在交通执法过程中,有许多人认为,交通法规知识的缺乏及“交通法盲”,是出现交通违章和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这种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何谓“交通法盲”?即对交通法规一无所知之谓也。“交通法盲”同交通肇事是什么关系?只要做一点抽样调查就会知道:两者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不知法,不懂法,固然容易造成交通违章及交通肇事,但是,从发生的大量交通事故案例看,因对交通法规的无知而违犯交通规则的实际上很少,就是除驾驶员之外的其他触犯交通法规的人,还是知法(包括知之不多者在内)违法的占多数。

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法、懂法是很重要的,在今后普及交通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中,仍然要把它放在重要地位。但笔者认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任务,还在于对公民交通法规意识的培养。

所谓交通法规意识,是人们对于各种交通法规的观点、态度的总称。具体地讲就是人们对现行交通法规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交通法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规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交通法规意识是整个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意识的一部分,它同人们的道德、政治等观念紧密相联。

交通法规意识的结构,可概括为三个层次:一、交通法规知识(认识功能);二、对交通法规的态度(评价功能);三、守法的行为素养(调节功能)。

以上三个层次的作用和相互关系是:

1、交通法规知识的多少是人们对交通法规的态度和守法素养的认识基础。

2、仅仅具有交通法规知识,并不能保证人们不去违犯交通规则。如果不尊重法规,法规知识本身是不能防止违犯法规行为的。

3、虽然调节功能来源于个人对交通法规的态度和评价,但是,它又是相对独立的层次。调节功能实质上是一种对利益诱惑的抗御能力和对行为的自控能力,它表现在当个人意愿和需求与道德、法规产生矛盾时,能自觉地遵守道德、法规,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抑制个人各种错误的意念。调节功能的完善,表明个体社会化的成熟程度,它是防止各类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最重要的关口。当调节功能不够完善时,个体虽有较好的守法素养,也会受社会群体不守法的影响而不守法。例如个体不因无交警在场而闯红灯,但因见其他群体闯红灯,便也跟着闯红灯。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一)宣传交通法规知识是重要的,但不是唯一的。如果说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的任务是使人们知法、守法,那么,就应当着眼于交通法规观念、法规意识的培养上,而不仅仅是让他们知道一些交通法规条文。

(二)对车管干部、机动车驾驶员和广大的交通参与者,在掌握交通法规知识上应有不同的要求,对前者应帮助他们多掌握有关的法规知识,对后者应着重使他们掌握与道德原则相关法规,重点解决正确交通规范的树立和坚定的交通行为素养的培养问题。

(三)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不应孤立地进行。应当结合“普法”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政治教育来进行,从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建设精神文明和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高度,来认识交通法规教育的意义,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中的“刺激”

心理学需要研究人们在交际活动中借助语言传达思想的过程,研究言语(包括口头和书面言语)如何被感知和被理解以及它对人们活动的影响。因此,在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中,应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充分运用交通案例来说明法规条款的意义,以调动情感产生较强的刺激,使受教育者在脑子里引起震动。

要取得这一效果,就得摸清各类交通参与者存在的与交通法规相违背的主要思想动机。比如带有事故倾向性的驾驶员,在性情上必然存在某些偏差或缺陷,或表现出侥幸心理,利己动机,或缺乏职业道德,或急功近利等等。这种人对交通法规是置之不理、明知故犯,对这类人采用一般的交通法规教育很难产生其思想感官刺激,因而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向一般交通参与者讲解的车祸概率问题。车祸发生的概率若按总人口数计算确实很小,但它的发生概率并不像去参加摸奖,百分之一的奖率就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并无其他外在条件;而车祸的发生则与之不同,只要你在繁忙的十字路口或公路上行走、驾车、有时略一疏忽,发生事故的可能就会百分之百,你要不信,假若你往急驶而来的汽车迎面走过去,在十字路口闯红灯,看看是否会发生车祸。另外,有时车祸的发生又并非因自己的疏忽,而是由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疏忽,或是遇技术不佳或酒后驾车的驾驶员处置不当等。由于他人的行为并非自己所能掌握,因此在道路上必须时时注意安全。通过这样讲解,结合一些交通案例,在群众思想中引起较强的刺激。

事实说明,典型交通案例是从事实中总结的经验教育,让事实说话,从反面阐述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危害性,能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只要注意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切近性、针对性,就有较强的说服力,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进一步提高交通法规宣传的社会效果

从宣传心理学角度看,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有三点值得注意:

1、宣传的生动性。怎样使“干巴巴”的法规概念、条文通过宣传,讲解变得生动活泼,迅速被人们理解和接受?关键不在于单纯地列举很多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例,一味地追求所谓“趣味性”,也不在于经常用考试的办法去推动大家背诵、记忆,而在于紧密联系听众(读者)的交通实践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帮助他们深刻理解一般的交通常识和原则。联系本地区发生的或群众生活中经常碰到的违章占道、违章行走、违章驾车造成的危害,讲解遵章守法的意义所在。生动性还体现在能够具体分析各类违章人员的动机及需要,从而选取不同的“素材”,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

心理学问题范文第5篇

Abstract: College student affairs management involves a lot of psychological problems, among these, student's mental problems are the top priority. Mental health problems and mental development problems of student's mental problems are two important respects. We should promote student's self-awareness, make "self" strong enough; Strengthen the life education, to guide the students to respect life, respect the person's value; Value the personality education, help students carry forward personality. Above content is a college student who urgently needs to address the mental development problems.

关键词: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心理问题

Key words: college;student affairs management;mental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5-0243-02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入,学生事务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管理模式,逐渐进入到高校教育管理部门的实践视域。一些高校基于“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从原有的管理架构中抽调部分人员组建“学生事务管理中心”,从而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一些高校则打破原有的管理体制,设立“学生事务处”,专门负责学生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作为一种教育改革实践,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在我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探索和解决的现实难题还有很多,而心理问题则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1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概念的历史演化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一个起源于美国的“舶来”概念,不断吸引着我国学者的研究热情。经过十余年的研究与探索,学生事务管理已经在部分高校进入到实践层面。一般认为,“学生事务”(Student Affairs)是一个与“学术事务”(Academic Affairs)相对应的概念,而“描述学生事务的有关术语有学生人事工作、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事务管理等等”,它们出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1]学生事务”或“学生服务”在我国通常被翻译为“学生工作”。

从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发展历程来看,这一概念的演进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即替代父母阶段、学生人事工作阶段、学生服务阶段和发展学生阶段。其中,前三个阶段分别是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萌芽、形成和重要转变阶段,发展学生阶段则表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深化。[2]发展学生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和实践,是旨在发展学生的理性和心智,主张教育应引导和培养学生关注人的价值与意义,尊重生命,弘扬个性,促成学生提升生存意义和完善人格。学生事务管理在我国高校是以“学生工作”的形式存在的,研究者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学生事务等同或类似于学生工作。[3]但是从学生工作的内容和目标上来看,大多数高校的学生工作仅处于学生事务管理的替代父母阶段和学生人事工作阶段,换句话说,我国高校的学生工作普遍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轻教育、轻发展”现象。

2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从工作内容上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一般包括四个方面,即学生活动、教学辅助活动、生活辅助活动和学生事务工作自身管理。[4]学生活动的概念十分广泛,既包括学生自发组织的各种社交活动、 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等,也包括由学生事务管理部门指导和组织的大量活动,如社团活动、自治活动、训练项目、培训课程和志愿活动等。教学辅助活动一般包括招生、注册、学术(学业)指导、专业定向和就业指导(咨询)等。生活辅助活动主要是指食宿、新生定向、奖(贷)学金发放、心理咨询和医疗服务等。学生事务工作自身管理则主要包括职员选聘、绩效考核、专业化、机构内部调整和项目管理等内容。

从我国高校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上看,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内容分散于学生工作(含共青团工作)、教学工作、后勤工作以及组织、人事工作之中。一般来说,共青团工作主要对应于学生活动,包括学生社团管理和学生自发活动的管理两大部分。教学辅助活动和生活辅助活动中的大部分工作通常由管理部门为主导,由学生处和教务处负责实施,而食宿部分则多半由后勤集团负责。学生事务工作自身管理在国内高校并无明确的界定,基于组织管理权限的划分,组织人事部门负有更大的责任。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如果我们将学生事务管理定义为学生工作,那么国内高校现有的学生工作体制很难完成学生事务管理的诸多工作。多头管理历来被管理实践所诟病,从“大部制”的改革创新到学生事务管理的实践探索,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去除多头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率。因此,高校学生工作单纯地引入学生事务管理这一教育理念还不够,还需要在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中国化进程。

3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的主要心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