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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安徽桐城231400)
摘要:词型组合是词汇学习的基础,词汇和语法的结构特点与模仿实践运用之间相互关联紧密,可以通过词型组合法合而为一,从而发展和更新传统词汇和语法教学的模式,提高教学效果。词型组合法在理论探索和实践运用两方面对于外语教学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 :词汇教学;语法教学;词型组合法;外语教学
DOI:10.16083/j.cnki.22-1296/g4.2015.05.020
中图分类号:H31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5—0042—02
本文为2013安徽省教育厅省级精品课程“小学英语教学法”研究项目。
收稿日期:2014—12—10
作者简介:汪庭才(1966— ),男,安徽桐城人。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副教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学,英语教学法。
叶茂(1972— ),男,安徽桐城人。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副教授,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跨文化交际。
长期以来,词汇和语法一直是传统英语语言教与学的核心内容,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它们分属于两种不同课型,在学术研究方向上,也有词汇学和语法学的专业之分和研究课题之分,因而,在典型课教学过程中,侧重点就因课型而异了。上词汇课,注重的是词义教学,教师的作用是帮助学生认词识字,学会词汇的意义,学生几乎是死记硬背;上语法课,则是讲解语法规则,分析句子结构,学生机械地生搬硬套,从而导致学生学习语言时就词论词,就句造句,不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语言使用的准确性和灵活性就不能得到有效的提高。
近些年来,语言教研不断深入,高科技教学法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例如:电脑辅助教学进行模拟实验,对词汇使用的概率进行统计;语言心理学研究和揭示了人脑处理词汇、句式结构在语言学习中的机能的有效途径,等等,这些都反映出语言作为整体单元来认知的优势,也对传统典型课分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哪些方式和途径能够有效地避开这一难题呢?多年来,国内外的教学实践者都进行了全面的探索和研究。现在,西方语言学专家提出的“词汇语义法”就是将词素、词、词组构建在语法框架内进行研究,这也代表了词汇、语法合而为一组合教学的方向,由此产生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教学法。本文从教与学两个方面来研究,认为词型组合法教学更具科学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一、词型组合法具有将词汇与语法结合起来进行学习的意义
(一)词型组合的识记是词汇学习的前提和基础
词汇是一种语言所包含的词和词组的总汇,是传递信息的原材料。词型指的是根据语言规律对语言成分所作的系统排列和归位。词型在词典中的解释为“被模仿的组合和常规的方式”。近些年来,外语教学心理学发展迅速,加上电脑对常用词汇、词型分布,使用频率的概率统计以及教学理论提出的“系统归类”都表明学习词汇就是对固定组合规律进行识记、模仿、重新使用、重新再现的过程,这种固定的被模仿的对象我们称之为词型组合。离开词型组合,死记硬背词汇的词典意义,不去掌握该词汇常用结构与正确的使用范围,不去运用和实践,也就失去词汇学习的目的和意义了。这种被模仿的、在固定语言环境下实践运用的常规模式就是词型组合,是词汇以最终具有科学意义而存在的土壤,是前提,也是基础。
词型组合丰富和拓展了词汇的学习空间。每一种词汇都有词型,就像句子有句型。句型是语法意义上这一类句式结构的公式化,那么固定的词型就是词汇的基础,不能组合词型的词汇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有些词汇的词型比较简单,比如:create作为动词就只有一种词型(即:V+N)。但大多数生词都有各种各样的词型,每一种词型都有语法意义上的该词语的适用范围和适用规则。有时候,几种不同的词型组合都表达了该词汇的一种意义,有时则是多种,这样,通过词型来掌握词汇一种直至多种的全面而具体的含义,从而使词汇的内涵丰富多彩,语言表达的外延扩展延伸,拓展了语言作为信息载体的使用空间。
例如:volunteer,plan,attempt词后只能跟不定式,而consider,enjoy,can’t help词后只能跟现在分词,而consider,enjoy,can’t help,remember,stop,regret之后可接动名词和不定式,但意义不一样。这些词型可表示成:1.volunteer,plan,attempt:V+v-to;2.consider,enjoy,can’t help:V+v-ing;3.consider,enjoy,can’t help:V+v-to或V+v-ing,而有些词型组合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多义词汇每一个词义都有对应的词型,而每一个词型也都有固定的词义,所以,我们通过词型组合来识记词汇、掌握词汇更具准确性、全面性。
(二)词型组合本身具有语法功能
词汇学习与语法学习是紧密相连的。语法是语言的组织规律,是关于词型变化和组词成句的规则,那么这种词型所具有的共同词义和语法特征就是词型组合之于语法学习的典型意义所在。语法规则在变化的语言信息中具有高度的语言概括性和代表性,而同时组词成句的典型样式使语法功能显得僵化,词型组合则是多种多样的。我们通过归纳总结、细心研究发现,大多数词型构成的生词不同,但却具有能够表达某种特定意义的语法功能。换言之,词型组合也是某些词汇的特定的语法规则。
二、词型组合法在词汇语法教学实践中的意义
词型组合法对教学实践的帮助较之传统的典型课教学更具明显的优越性,可以解决教学实践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
(一)词型组合法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课堂教学的参与性
实践证明,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课堂参与性与课堂教学活动的内容、形式有关。词型组合法以语言学习为整体的出发点,摒弃了传统词汇、语法分类上课的思路,立足于学会、理解、模仿,运用学以致用的思想,将这种合而为一的组合方式贯穿于语言课学习,使学生不仅识记了词义,而且学会了词义辨别、词汇的语法特征。学习语法不仅要了解结构规则,更应关注词汇的使用范围、词型的语法功能,这有利于扩大词汇量,使学生能够在课内阅读中有目的地注意某些词汇的词型组合以及找到与这一词汇有关的同义词和近义词,并能理解掌握表达的意义,从而有效地将现有知识与新知识结合起来,进行深层加工,最终促进语言学习。
(二)词型组合法可以帮助学生提高使用语言的准确性以及流利程度
1.词型可以帮助学生提高语言理解能力,从而提高使用的准确性。因为词型组合具有语法功能,如果同一词型中出现了生词,学生可以通过熟悉单词的词型,把词型当作某种词义适用的语言环境和线索,来猜测该词的词义,例如:He imbued his students with patriotism,学生可能对“imbue”不熟悉,但可以回忆以前学过的同一词型“V+n+with+n”有“present sb with sth”、“fill sb with sth”、“supply sb with sth”等,也就能推测出这句话的意思是“他向学生们灌输爱国主义思想感情”,同时,学生也学会了imbue要与with进行搭配。
2.词型组合富于语法功能,使大多数的词型成了固定的语言模块,学生一旦掌握了这些组合,就能提高使用语言的流利程度和灵活程度,语言表达就能够脱颖而出、自然流畅。
(三)词型组合法丰富和发展了传统词汇、语法课的教学模式
词汇组合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及可操作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将词型组合归类,认知新词,不仅可以使学生了解词义,而且还了解了词汇间的差别、词汇的派生关系、搭配关系、句法关系,这实际上是潜移默化地教给学生语法规则。由此,传统的词汇教学得以充实和完整,传统的语法教学具有了实用性、可操作性,使整个语言教学更具统一性和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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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谢云锦,王萱.中学英语典型课示例[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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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邹为成.综合英语教程4(教师用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1)look out of 往……外看 look out当心
eg:Don’t look out of the window.别看窗外。
Look out !The floor is wet.=Be carefut,don’t fall.当心,别摔倒。
(2)in red身着红装 in the red亏损
eg:Lucy is in red today.露茜今天穿着红色的服装。
The factory isn’t in the red any more.这家工厂不再亏损了。
(3)at table 在就餐 at the table在桌子旁
eg:The Greens are sitting at table.格林一家正在用餐。
The Greens are sitting at the table.(Maybe chatting or doing other things)格林一家坐在桌子旁。(也许在聊天或做其他事)
(4)in front of在……前(在某一范围外的前面)
in(at) the front of在……前部(在某一范围内的前面)
eg:―Where’s the girl?
―She’s in front of the car.(outside the car)她在小汽车前面(车外)。
―She’s in the front of the car.(inside the car)她在小汽车前部(车内)。
(5)in pink着粉红装 in the pink健康
eg:The girl likes wearing in pink.这姑娘喜欢穿粉红色服装。
The girls all look in the pink.姑娘们看起来都很健康。
(6)take place发生 take the place of代替
eg:Great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our village.我们村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Computers would take the place of human to do hard work.电脑将代替人类从事繁重的劳动。
(7)sometime某时=a certain time
sometimes 有时=now and then,once in a while at times
some time一段时间=a period of time
some times 数次(倍)=several times
eg:I’ll take you to the xoo sometime next week.下周某时我将带你去动物园。
He sometimes walks to work.他有时步行去上班。
It takes me some time to do homewwork everyday.我每天花许多时间做家庭作业。
He had been there some times before he came here.他来此之前去过那儿好几次。
(8)have word听说 have a word说几句话
have words with与……计较(争吵)
eg:I had word that Xiao Li had won the first prize.我听说小李获得了一等奖。
Could I have a word with Mr. Smith?我可以和史密斯先生说几句话吗?
Bob said that he would had words with John.鲍勃说他要与约翰理论一番。
(9)used to do sth.(be)过去常常做…… be used to (doing)sth.习惯于做……
be used to do sth.……被用来做……
eg:Xiao Li used to smoke a lot.小李过去烟抽得厉害。
Our hometown isn’t what it used to be.我们的家乡不再是过去的那样模样。
Mr. Wang is used to getting up early now.王先生现在已习惯了早起。
This kind of cloth can be used to make school bags.这种布可以用来制作学生书包。
(10)go on doing sth.继续不断地做某事
go on to do sth.接着做某事(做一中接着做另一事)
go on with sth.继续做某事(一度中止,后又继续)
eg:He went on reading the novel for three hours.这本小说他不停地看了三个小时。
After writing the plan,he went on to write to his wife.写完计划,他接着给妻子写了封信。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慈善公益事业在我国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目前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仍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上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体的需要。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2009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说,截止报告时城市低保人数为2200多万人;农村低保人数3900余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数1400余万。我国农村五保人员570万人,城市“三无人员”数十万人,孤儿六十余万人均需要社会救助。
尽管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和各地民政部门通过财政预算等多种方式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但是由于贫困人口基数较大,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能有限等原因,往往造成对困难人群的帮扶数量有限、帮扶质量不高等问题。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不仅可以集中社会力量对困难群体提供帮助,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提高社会保障的质量;也可以缓解政府在面临困难人群帮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压力,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但是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并没有很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二、我国慈善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
1.慈善组织行政色彩浓厚,组织形式单一。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作为非盈利组织的慈善机构完全依托于政府。改革开放以后尽管政府对于公民自发组织的慈善机构的政策有所松动,但是截至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的开展仍采取政府主导模式,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过高。当前我国的慈善机构绝大部分直接依附于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建立,慈善组织和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联系密切。有的慈善组织则是从民政部门分离出来的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直接来源于政府部门,以类似于政府部门的运作方式和思维逻辑来开展慈善工作。同时,我国慈善组织登记管理审批环节也比较严格。根据1989年颁布、1998年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并对业务主管单位负责,而主管单位只能是政府机构或政府授权的机构。 在我国公民自发组织的慈善机构要注册登记成为一个合法的社团,首先要挂靠一个政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对于慈善机构的资金限制、双重管理和审批手续繁杂等现实,令民间自发组织的慈善机构难以获得合法身份。即使得以成立,也会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难以摆脱行政单位的管理和束缚。诚然,这种严格的管理审批监督制度有利于对民间慈善机构的管理,防止出现慈善机构出现骗捐、善款滥用等情况,但是也造成了我国目前慈善机构组织形式单一等现状的发生。
这种组织模式成为阻碍慈善机构提高效率的根源。一是难以突破行政机关的工作思维方式,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思想和理念长期得不到改善创新,造成工作成本的增加和内部管理弱化;二是由于慈善机构内的工作人员直接来源于政府,造成慈善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职业技能较低、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
2.慈善组织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慈善机构公信力缺失。我国慈善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赞助、个人捐款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团体的捐赠和赞助。当前我国慈善机构募集资金的方式主要以企事业单位捐赠为主,没有有效调动民众捐款的积极性,难以广泛吸纳社会慈善资源,导致慈善机构资金来源过于单一。
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造成的。我国经济在近年来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较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在经济转轨时期人们旧的价值观念被打破,新的成熟的价值观尚未建立成熟,而且相当数量的人群生活水平仍处于维持温饱阶段,所以民众对于慈善募捐活动参与度不高。二是当前慈善机构的善款使用情况不够公开透明,使捐款者对于慈善机构的公信力产生怀疑。从国际经验来看,募款的救助对象和使用方式等很细致的方面都要向捐款人清楚公布,这样就给捐款者一种精神满足。但是目前我国的募捐方式和信息公开工作都不能很细致的向社会公开,甚至把善款和财政拨款同等看待,把善款拨付受助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善款使用方式,缺乏民间力量的介入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众参与慈善募捐的积极性。三是当前的慈善机构募集资金的形式单一。当前的慈善机构由于行政色彩浓厚,募集善款多以号召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形式,而对于慈善义卖、义演和街头募捐等多元化的募捐方式缺乏组织经验和实际行动。
3.慈善事业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有待发展完善。制度化和规范化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虽然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建立有关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方面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但是这些制度中的一些规定确实阻碍了慈善事业进步的脚步。慈善社团登记注册合法化所必须经历的复杂的审批程序和挂靠制度,使大量公民自发组织的慈善团体不具有合法身份,不具有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合法权利。
各种法规和制度之间以及实施主体之间经常出现的不协调,以及对于慈善机构财务规范的缺失,使慈善机构在运行中缺乏可供操作的法律依据,给慈善机构的运作带来许多困难。
4.基层慈善组织环节薄弱。我国绝对贫困人口和需要社会救助的群体大多分布在广大农村和偏远山区等地,而我国的慈善组织则主要分布于各大中型城市,基层慈善网络建设仍非常落后。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很多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不可能受到慈善机构的关注,慈善机构也难以为更困难更需要受到帮助的群众提供救助,这造成了慈善捐助与救助环节的脱节。
三、在新形势下促进慈善组织改革的建议
1.推进立法和制度创新。我国的慈善组织从根本上摆脱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局面,就要有必须的法律法规给予其制度层面上的支持和监督,这样才能使慈善组织开展日常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制度规范防止善款出现挪用等状况。当前在法律完善过程中应该重点规范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要明确慈善公益组织的社会运行标准、管理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慈善捐助途径和形式。我们的慈善公益事业要发展和成长为全社会的事业、大众化的事业,而不是政府或者准政府行为,就必须打破现有的单一化的慈善公益募捐形式,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慈善募集形式,培育更多的慈善公益主体。其次,要建立起慈善公益事业的有效监督机制和自律机制。即明确政府监督部门与慈善公益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运作程序以及慈善公益组织的自我运作行为准则,重点放在对慈善组织的发起募捐、使用募捐资金以及物品等全过程进行规范。最后,通过法律规范对慈善组织的运行建立起一套考核评估制度,通过系统的考核评估指标,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对管理规范、运行较好、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慈善公益组织提供社会捐赠的优惠政策,对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慈善组织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清理。
2.加强慈善机构信息公开,提高公信力。公开慈善资金的管理和应用,保证慈善资金的使用公正、公平,规范慈善资金使用的程序,加强机构内部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要通过选举慈善机构外的人员组成监事机构,对资金的募集、管理、使用、增值等活动进行监督,并定时向捐赠人公布捐款的用途和监督办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向全社会公布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
关键词:民族 校名 英译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院校是党和国家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而建立的综合性普通高校,是培养少数民族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是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场所,是展示我国民族政策和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民族高校作为中国特有的高校办学体制,其特色是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近年来,随着民族高校与国际交流的机会不断增多,民族高校逐渐走入国际视野。民族大学的校名不仅反映了它们的身份与特色,同时还承载了其理念和文化。因此,如何精准地翻译民族高校的校名,让世界更好地认识民族大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民族高校校名的翻译重在“民族”二字。自2008年11月20日起,中央民族大学正式将校名由“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更改为“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将“民族”一词由“Nationalities”改为“Minzu”。这样的更改在教育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学者们对此褒贬不一。如此重要的术语,如果不能将其精准统一地翻译出来,将直接影响民族高校的国际影响力。那么究竟是该将其音译为“Minzu”,还是应该顺应英语国家文化影响将其译为“Nationalities”等英语词汇,亦或是继续修改?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如下思考与探索。
一、“民族”一词在高校校名翻译现状
民族院校包含三类:民族大学(学院)、民族地区高等学校以及内地普通高等院校民族班。笔者选取了民族大学(学院)这一类校名进行翻译解析。民族大学(学院)包含了截至2007年“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管理的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和大连民族学院6所院校以及由地方管理的云南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民族学院等7所院校”[1](P1)以及2009年新确立的省属高校四川民族学院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笔者通过查阅这15所大学(学院)官方网站上的校名翻译,整理了如下表格。
表1:民族高校校名英译统计表
序号 中文校名 英文校名
1 中央民族大学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2 中南民族大学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3 西南民族大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4 西北民族大学 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5 北方民族大学 Beifang University of Nationalities
6 大连民族学院 Dalian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
7 云南民族大学 Yunnan Minzu University
8 内蒙古民族大学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for the Nationalities
9 广西民族大学 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10 湖北民族学院 Hube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11 贵州民族大学 Guizhou Minzu University
12 青海民族大学 Qingha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13 民族学院 Xizang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14 四川民族学院 Sichuan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15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Huhho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通过以上的收录可以看出,目前民族高校校名中对民族一词的翻译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音译为“Minzu”,另一类则是将民族译为“Nationalities”。有学者认为译为“Minzu”更好,从后殖民文化翻译理论的角度来说,“结合汉语语言文化与英语语言文化在当前历史时期的不平等地位,消解英美霸权,坚持自己的话语权,采取异化策略”[2] (P147)是回归的一种体现。而也有学者认为这两种翻译名称都不完全合适,具体的名称可以使用“ethnic”,或进行进一步探索,不给出定论[3](P95)。那么,究竟我们该如何翻译“民族”一词,使得它既能够体现出民族院校的办学理念与中国特色,不会“破坏原有民族语言的规范性,甚而至于喧宾夺主,迫使汉语的某些术语改变自己的本意而屈从于外来术语强加的内涵与外延”[4](P17),而又能使它的概念为国外朋友所理解,不至于心生茫然呢?笔者首先结合文化翻译理论,分析现有翻译名称的局限性,并结合民族院校的办学特色提出自己的想法。
二、结合中西文化学派翻译理论看现有翻译名称的局限性
文化学派的代表人物有美籍意大利裔翻译学家韦努蒂以及英国翻译学家罗滨逊等人。文化学派的翻译研究不再将目光局限在翻译的文本本身,而是同时将译者的重要性以及接受译文的文化接受环境都进行考量,将翻译视作一种跨文化的传递过程。韦努蒂在他的著作《译者的隐身――一部翻译史》中指出了尤金・奈达归化思想的局限性并提出了异化策略。他认为异化是在译文中保留源文的某些异域特色,以此来故意打破目的语的传统;主流文化总是要遏制译文特色,采用异化翻译是对其的一种挑战,他指出:“译者应当采取抵抗的翻译策略,这样既有助于保留源文的异国情调,也挑战了翻译作品在文学作品中的二流地位,并藉此可以改变译者的隐身状态,提高译者的身份,使其能与源文作者享有同样的权威。”[5](P4)韦努蒂的这种异化观点虽然有些极端,但是他很好地跳出了文本,将翻译这一工作置身于文化背景的考虑之中。他的这种理念在罗滨逊的《译者的转变》中有了更完善的解释。刘重德教授在其文章《罗宾逊对译者两种倾向的论析及其翻译新论》中将罗滨逊的观点总结为:“翻译是交谈、是对话、是人际关系。”译者是同时在与源文化和目的文化进行对话。同时刘重德将这其翻译原则总结为以下几点:
1.译者选择那些让人“感觉到”满意的译语词语;
2.译者以同源语文本作者和译语文本读者双向对话的方式探索“令人满意的”译语词语;
3.译者以多种多样的方法从源语文本转向译语文本的重新措辞;
4.译者要以多种多样的方法影响自己的译语读者;
5.两种文本的等值不是所有翻译的终极目标。等值是帮助译者艰难地走向翻译的真正目标(有效的译语文本)的一种译视性的作品,也只是许多这样的作品之一;
6.力争“意与意的等值”是以源文本的还原性和思想上依条件而定的译释为基础的,而且实际上只对某些相对枯燥乏味的文本行之有效。[6](P47)
从上述的理论内容可以看出,文化学派已经不再将翻译限制于文本之中,而是要通过译者将其放入到两种文化之中进行思考。我国的文化翻译学学家也指出词是具有社会文化意义和文化伴随意义的,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不仅要在翻译的过程中,努力培养自己的“分寸感”,在“直译”与“意译”之间寻找平衡,同时还要努力表达出词语的隐含意义,同时也要从“研究文化差异入手去研究语言差异”[7](P101-126)。词语的文化伴随意义包含了他的相关意义和联想意义,以及其象征意义,因此在翻译过程中一定要注重考虑这些因素以使源语言和目的语言更好地相通起来。
通过对这些理论的梳理,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当前对于“民族”一词在校名中翻译的局限性。首先我们可以结合民族高校的办学理念来看下民族一词在此翻译过程中所要表达的隐含意义和文化伴随意义。民族高校的特色办学理念是“作为民族高等教育重要承担者的民族院校,由于与一般院校相比,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的指向性、跨文化性和多元一体性的特点,其本质和基本功能在于人与一体多元文化的双向构建,从而促进人的发展与多姿多彩的中华文化的不断整合。”[8](P379)民族院校的教育是以少数民族出身者为教育对象,通过教育使少数民族的学生学习、掌握和利用其它民族的文化特别是主体民族的文化,有利于少数民族对社会发展的主动适应,有利于少数民族尽快掌握世界的先进科学技术,有利于推动少数民族社会和地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这样看来,我国的民族院校是针对我们国内不同的民族而非不同的种族。而国外的民族大学则是指接收本国内不同种族的群体学生进行教学,并没有凸显教育对象的特色之意。以加拿大第一民族大学为例,在它的官网上对学校的教学理念的介绍是“provides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to both First Nations and non-First Nations students selected from a provincial,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base”。在这里,它所说的“第一民族”是指本土民族“Aboriginal people”,而其他的非第一民族则是指法国裔、英国裔等来自不同国家的人,这是多元多体的。这一“民族”文化特色就与我国“民族”文化特色有所差异。我国的民族并非指的是来自不同国家的不同种族的人们所形成的民族,而是指在同一国家范围内来自不同地域的人们,这是多元一体的。因此在校名中翻译这一词的时候能够让受众对此区别有所意识才是最为重要的。
那么我们反观现有的翻译词汇,直接音译为“Minzu”拼音这样的翻译,虽然极大地体现了我国文化的,但却无法让欠缺我国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其内在含义。直接以拼音进行音译,就使得这一词汇失去了应有的表达方式,这就如同翻译给中国人听一样,完全忽视了西方话语体系。这样的翻译如同一个普通地名一样,很难涵盖文化内涵。因此,对于这样具有特色的校名运用这种翻译并不合适。
另一种翻译方法是把“民族”译为“Nationality”。经查阅朗文英汉辞典,“nationality”的第一个含义是指国家、国籍,在英汉大辞典中除了国籍、民族、还有独立国、民族风格、民族性的含义。如果把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翻译,那么“nationality”是可以使用的。然而如果用它指代各个民族的时候,新牛津英语大辞典中给出的解释为“an ethnic group forming a part of one or more political nations”。这样的含义更多的是指具有高度自治的民族、单一民族所构成的国家。西方人类学家郝瑞在其发表的文章中指出“nationality只是和民族的第一种含义是对等的,中华民族是个nationality,但是哈尼族、毛南族等他们不是一个nationality,nationality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有独立的政权”,所以他认为将56个民族译为“nationality”“不正确”[9](P67)。
根据文化学派翻译的观点,这两种翻译方式都不能够准确地将文化含义传递出去,那么其他的方式是否可以呢?
三、结合现有翻译方式探索新的译法
对于民族一词的翻译,现在也用“ethnic group”来翻译。“ethnic”一词在牛津高阶英语词典中的解释为“connected with or belonging to a nation,race or tribe that shares a cultural tradition”,在韦氏大学词典中的解释为“of or relating to large groups of people classed according to common racial,national,tribal,religious,linguistic,or cultural origin or background”。“这两个解释均与我国在1950-1983年间进行民族识别时依据的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有相近的地方。”[10](P150)“对于综合型民族院校,university of ethnic studies或ethnic studies university,表明了其研究层次和档次。”[3](P95)而且经过查询国家民委的网站,笔者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被翻译为“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 Republic of China”,经此对比,“ethnic”一词确有可取之处。而且,“Ethnic”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七版)中也被解释为少数民族的人。
但是有学者认为“group”一词使用不当,应当换位“unit”,并将民族一词翻译为“National ethnic unit”,其理由是“ethnic group”的词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发生扩展,其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根据某些也许是语言、种族或文化的标准或多种标准,使人们自己与其他有互动关系或共处一地的其他群体(other groups)相区别,或被其他区别出来的任何人民群体(any group of people)”[11](P11)。在马俊毅和席隆乾的文章中指出:“Group”的词义一是有群体,二是可以指团体,而这个团体的不稳定性是非常大的,这与民族这一稳定的群体之意不相符合;而“unit”一词指“元”,相比于“group”一词,它更具有自成一体的稳定性。在我国,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不同的族体,虽然各个族体之间有过由于文化、语言、战争、迁徙等方面因素带来的交流与融合,但是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各个族体也逐渐稳定构建出自己的文化,在时,国家通过民族识别工作给予其称谓,以便更好地实现民族平等。[11](P12)从这样的角度考虑,我国的各个民族的成因绝不是随意聚合的,而是有着悠久的历史背景。因此不能使用“group”,而应该使用“unit”。这样一来族元就可以表示构成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各个单元。而在族元一词前面加上“national”一词,更可以表示“中国各民族虽然是构成中华民族和中国国家的‘族类单元’,但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和管理国家,共同当家作主,共享国家权力,从而体现出各民族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和拥有者的政治身份。”[11](P13)
结合以上的四种翻译方式以及民族院校的独特文化背景,笔者认为民族高校中的民族一词应该译为“National Ethnics”,以中央民族大学为例,其校名就应该是“National Ethnics University of China”。对此可以做出如下解释:
首先,经过上述分析,“minzu”一词与“nationality”一词分别走向了异化与归化的两个极端。“Minzu”这一音译完全忽视了目的语受众的主体意识,有自说自话之感;而“nationality”一词则有刻意迎合目的语之意,而忽视了源语言文化中民族这一词所承载的内涵以及民族大学这种独特的中国高校特色。因此两个词都不合适。
其次,笔者赞成上述学者对于“ethnic group”一词中“group”的看法。笔者既不赞成用“group”这一词汇来表述“族类”,也不赞成将“unit”一词加在“ethnic”之后。笔者认为运用“unit”一词在校名中显得赘述过多。来到学校上学的学生是鲜活的个体,每个个体都是其本民族中的一员,他们在民族类高校中接受的教育也是以个人的形式来接受,并通过个人反馈回他的民族中,为民族建设做贡献。根据新牛津英语大辞典中的解释,“ethnic”可以表示民族群体中的一员,而“unit”一词则是将所有个体成员归为一起,变成一个总体,如果将“ethnic unit”一词放入校名中,则不免有整个民族都来学校上学,忽略了其凸显个体性的特点。不如将“ethnic”变为“ethnics”更为特点鲜明。并且,在“ethnics”前面加上“national”形成“national ethnics”,则可变为国家一体范围内的各个民族个体,其表述的含义就更加符合民族高校的教学特点。
最后,针对整个校名类的翻译,笔者认为应该统一归类为“所属地名称+University+for National Ethnics”一类。这样一来,中央民族大学便可译为“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itonal Ethnics”,其他地方如大连民族学院为“Dalian University for Naitonal Ethnics”,这样的翻译既能传递出这类高校是为了少数民族同学而设立并为其传道授业之意,同时也可以将本国民族的概念与外国人对于民族概念的认识加以区别,让他们既能认清民族特色是一体多元的,同时又能认清每个民族成员的个体性。
四、结语
民族类高校是我国高校办学的一大特色,是彰显中华民族独特一体多元文化的中转站,在我国对外宣传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民族类高校校名翻译的准确性及文化传承性对提高其在国际中的影响力具有很大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慎重对待,做出最佳思量与选择。综合考虑,笔者认为将民族一词在校名中的译为“National Ethnics”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当然,这也是笔者结合现有的资料对其翻译的一种设想和思考,国家教育部门也应该重视民族类高校校名的翻译,以推进其国际化。
注释:
[1]杨胜才:《中国民族院校特色研究》,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
[2]戈睿仙,梁满玲:《民族高校校名英译的后殖民翻译视角》,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3]麦新转:《论“民族大学”英译》,哈尔滨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
[4]辜正坤:《外来术语翻译与中国学术问题》,中国翻译,1998年,第6期。
[5]刘Z译,韦努蒂:《译者的隐身:一部翻译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6]刘重德:《罗宾逊对译者两种倾向的论析及其翻译新论》,外语研究,1998年,第2期。
[7]王秉钦:《文化翻译学――文化翻译理论与实践(第二版)》,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滕星,王军:《20世纪中国少数民族与教育》,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
[9]郝瑞,杨志明:《论一些人类学专门术语的历史和翻译》,世界民族,2001年,第4期。
[10]邓睿:《基于功能翻译理论的民族高校校名英译》,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抒情变奏曲》的第一个特点在于它的抒情性。即不同于某些以展示乐队演奏技术或作曲家变奏技术为主的乐曲,而是立足于表现我国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将民众生活的喜、怒、哀、乐表现得淋漓尽致。乐曲的第二个特点是,作曲家注意到了在充分发挥我国民族乐队特点的基础上,谨慎地使用了一些现代作曲技术,并赋予了它一些新的音乐风貌。按照作曲家自己的说法就是:“在创作中,在追求与众不同、脱俗的前提下,更要注重音乐的可听性,避免纯作曲技术的写法,力争做到雅俗共赏。”由于心中有了必须顾及听众范围和要能表现情感的观念,所以作品也不负有心人。在2005年5月北京国际现代音乐节再次公演时,这部作品又一次获得现场听众的热烈欢迎。
该变奏曲包括一个主题及其十五个变奏,分别划归三个乐章。这种构思比较新颖。而三个乐章的整体布局,一方面蕴含着中国民间吹打乐中“稳、俏、闹”的传统审美取向,另一方面又结合了西方传统交响音乐创作中,常用的三乐章套曲形式,它们的总体调布局则呈“主―属―主(a小调-e小调-a小调)”状况。
让我们先来感受一下变奏曲的主题(见谱例1)。该主题的原型为歌谣体。
谱例1:(乐谱下方的数字,为乐节内的拍数)
该旋律既具有中国五声性风格,又含七声音列:其第一乐节(第1-4拍),只有la、do、re、mi四个音,为纯粹的a羽调式。但自第二乐节(第5-9拍)即出现了偏音“si”;第三乐节(第10-15拍)又出现了 “偏音”fa;第四个乐节(16-20拍)则涵盖了fa与si两个偏音……,所以到主题完成时,该旋律已形成一条以a为中心音的七声音列。它的第二个特点是,主题的节奏节拍蕴含比较丰富:虽按4/4拍记谱,但从旋律逆分的节奏重音和乐节划分来看,实际又是4+5+(3+3)+5的自由节拍组合,且前短后长的逆分节奏具有感慨万分的叙事性语气特点。以上旋律音列特点和节奏节拍特点,作为变奏的资源,在后来的15个变奏中,都获得了渐进式和多方位的发展与变奏性的展示。
第一乐章是典型的抒情乐章。其结构包括主题和前三个变奏。音乐从整体上看,尚处于强调呈示性陈述的部位,所以变奏幅度不大,速度由慢渐快,在第三变奏中达到小,然后在小结尾中又返回原速。乐曲一开始即引人入胜,这是因为作曲家让二胡、中胡、大胡和低音大胡等拉弦乐组,以极弱的力度演奏“音块”这种现代技术,使乐器发出一种略感神秘的沙沙声,因此很快地就抓住了听众的注意力。在此背景上,管子用从容的独奏,首次陈述主题,营造出哀怨、苍凉的气氛。此后的变奏也主要是展示了主题优美细腻情感的一方面――表达着思念、幻想、爱和稍许哀伤之类的情感。由于第一乐章开篇即展示了民族乐队和现代音色的魅力,且手法简单凝练,形象集中统一,巩固和深化了听众对主题的印象,所以它也为后面几个乐章的突破性发展、变奏打下了牢固基础。
第二乐章以轻快的谐谑风为基础,横跨第四至第七变奏。该乐章集中展示了主题由于速度、节奏和体裁风格变奏而带来的器乐表现新范围。音乐以活泼、欣喜、欢快的色调为主,与第一乐章形成鲜明对比。通过第二乐章开始的变奏四,我们最容易感受到它与第一乐章的性格气质对比,以及它与前面乐章的继承、变奏关系(见谱例2):
从上例我们可以看出,音乐的调性转换到了e羽。在这闪烁不定的旋律中,我们虽然能够找到原主题的影子(即谱例中画圈的音),但由于在这段旋律记谱为7/4拍的音乐中,我们还隐约感觉到7/8+7/8的节奏律动。所有这些节奏节拍的变化,都传递着令人耳目一新的音乐信息。音乐以梆笛和排鼓起始,音色明亮、节奏活泼、俏丽,它与第一乐章管子独奏的悲凉、哀怨的旋律形成了明显的戏剧性反差。它由梆笛和曲笛分别以八度的形式演奏后,又有新笛在这段旋律的下四度上,以调式调性平行的手法演奏了一遍,民族韵味非常强烈。
第三乐章是热烈的终曲。其中包括从变奏八到变奏十五。音乐表情更为丰厚,以慷慨激昂和乐观向上的情绪为主,间以幽默、风趣等多种趣味和形象的交替,所以音乐表情与风格的综合性较强。其别值得一提的是,作曲家巧妙地将现代作曲技术与汉族和西北、西南少数民族歌舞丰富的旋律和节奏因素融合在一起(如其中的变奏九和变奏十的主题旋律即明显带有我国西北、西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特点),所以该乐章的音乐,从音列、节奏、体裁、配器、情绪等方面均发生了更大的变化。特别是七声音阶的旋律和多变的节奏,致使这个乐章的变奏,除调式调性返回到了主调a羽或保留了一些原始主题的特性音程关系外,已很难找到原始主题的影子。
以下我们重点观察处于该乐章起始部分的第八变奏(见谱例3):
首先,我们注意到作曲家在这里运用了乐队的全奏,并要求所有的弹拨乐器都尽可能不分声部地演奏。这种被同音反复和连续切分节奏强化了的乐队全奏,在音响上造成的强大音势,突出了喜庆、欢腾的热烈气氛。其次,该主题变奏由于采用了含半音的七声音阶,使乐曲一下具有了维吾尔族歌舞音乐的风格特点。但如果你想观察它与原始主题的关系,则其中与原主题相关的大二度、小三度音程等,还依稀可见。此外,在第三乐章的再现部里,由于这个主题的变奏采用了5/8 和4/8拍的相互交替,使乐曲显得更为热烈、欢快(见第十四变奏)。
第三乐章的变奏十一,好像是作曲家“临时插入”的一个段落。它在该乐章虽然不居主要地位,但其诙谐幽默却颇具我国湖南地方音乐特色,且有某种“画龙点睛”的艺术功效,在现场演出时,非常吸引观众。这是由于该变奏段落的旋律在保留原始主题二度、三度的同时,巧妙地使用了增四度、增二度音程,而仅仅是这几个音的变动,即立刻改变了旋律的原有风貌,凸出其新的、湖南民间音乐韵味(见谱例4):
变奏十一的精彩不仅表现在融合了地方特色的旋律上,而且还突出表现在配器方面:上述旋律在变奏十一中总共出现过两次,首次是由扬琴、柳琴、琵琶、中阮和大阮演奏主旋律,大胡和低音革胡以拨弦方式伴奏。这不仅给我国民族管弦乐队特有的“弹拨乐组”以相对独立的表现机会,而且,用弹拨乐器的齐奏表述这段旋律,也最适合于这段旋律的幽默语态,尤其是第四小节二分音符(G(见谱例4)的震音,演奏效果极为突出、形象极为鲜明。该旋律的第二次出现采用了复调织体――旋律首先是柳琴、琵琶和二胡声部出现在上方纯五度,相差两拍之后,又由扬琴声部在该主题的原音高位置进行卡农式的模仿;而中阮、大阮则和大胡、低音大胡一起变成了伴奏乐器。除此之外,该乐章在配器当中还加入了定音鼓和排鼓等,使乐队音响效果更为丰满。当变奏十三的后半部分此主题再次出现时,配器又改作了乐队全奏,将乐曲推向了更为热烈的。
有效地使用各种打击乐器,特别是令人振奋的锣鼓,在中国音乐中,具有格外重要的表情意义。它与“变奏”的结合,不仅丰富了乐队的音色,而且还成为乐曲结构划分的重要依据。如该作在第二乐章和第三乐章内插入的“鼓段”,作曲家将多件中西打击乐器都纳入了自己的乐队,如定音鼓、排鼓、大鼓、邦戈鼓、木鱼和管钟等,使民族管弦乐队获得了更多样化的音响和音色。而且其节奏组合也非常独特。以第三乐章的锣鼓插段为例,它首先在定音鼓声部设立一个不断重复的节奏型,紧接着其它声部的打击乐器以卡农形式模仿,构成不同的节奏对位。这两处“鼓段”的插入,使这部以抒情为中心的变奏曲,又多了一重“潮起潮落”的展开性动力,并且可以最有效地表现一种乐观、向上和振奋人心的民族精神。
作为一部大型变奏套曲,整部作品无论是从微观还是到宏观,均体现出“变奏曲”这一特定体裁“由简至繁”的创作技术原则。首先,从“曲式结构”看,第一乐章是简单的反复性变奏;第二乐章则出现几个变奏的复二部曲式组合;第三乐章则进一步将几个变奏发展为复三部曲式的组合,这是一种“由简至繁”。从“体裁”看,由第一乐章单一的“歌谣体”发展到第二乐章的“谐谑”、“舞曲”风格、直至末乐章以庆典为主的多种体裁变换,又是一种“由简至繁”。从“速度”和“节奏”看,以第一乐章的行板,逐步发展为末乐章的快板,以第一乐章原生态民歌节奏为主的松散、自由状态,逐步发展为各种跳跃而多变的混合或复合性节奏节拍,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由简至繁”。该变奏曲的“旋律”构成,从最初以汉族五声性调式“音列”为基础的形态,一直发展变化为足以表现新疆维吾尔等少数民族风情的七声调式或含变化音的多种调式“音列”,当然更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由简至繁”。此外还有“乐队音色”的“由简至繁”、“多声音响技术”的“由简至繁”……,最终,它们都共同服务于作品“抒情”这一特定内容的变奏设置,表现了从单纯的个人内心独白到强调全国各民族的和谐统一和向往幸福未来的美好心愿,同时也展示了作曲家对变奏作品的逻辑性整体把握。
作曲家在创作中,对致力于追求民族管弦乐队的交响性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考虑到该曲是分乐章的、由简至繁的整体变奏演进布局等形式特点,特别又考虑到它所表现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也可以将它归纳为中国民族管弦乐交响练习曲体裁范畴。作曲家能将一个基本主题的不同速度、不同体裁变奏有层次地展示在同一部作品中,并且把我国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音乐元素都成功地融合进来,加以综合运用,从而多样化地展示了我国人民的生活风貌,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曲家较为丰富的社会生活实践和多方面的民族音乐修养。
作曲家刘长远现为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理论作曲学科主任,作曲副教授。1985年毕业于天津音乐学院作曲系,先后师从于唐朴林教授、鲍元恺教授。1987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获硕士学位。先后师从于刘烈武教授、黎英海教授。1992年―1995年考入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作曲系,师从俄国作曲家E.Denisove学习作曲,理论家V.Xolopowa学十世纪作品分析,获艺术大师文凭。其作品曾多次在我国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台湾、香港及纽约、洛杉矶、费城、曼菲斯、莫斯科、汉城、新加坡等地公演。主要作品有:三部交响曲、小提琴协奏曲、钢琴协奏曲,及大量的室内乐作品和民乐作品等。
从1991年开始,作曲家刘长远就先后在国内外比赛中多次获奖。《吟》为十一件中国民族乐器及打击乐而作,在1991年全国民乐作品征集比赛中获三等奖;钢琴三重奏在1992年莫斯科国际室内乐作品比赛中获二等奖;第一小提琴协奏曲《诗篇》在首届“金钟奖”作品比赛中获铜奖;木管五重奏与钢琴在2001年台湾室内乐作品比赛中获三等奖。第三交响乐曲《生命》在第十届全国音乐作品比赛中荣获优秀作品奖。他所关注并参与的民族管弦乐队的曲目,从传统合奏到多声性写作技术的出现,在我国也已经历过了几十年的变奏历程。所以我理解,在《抒情变奏曲》中,作曲家所尝试的将民族音乐风格与20世纪作曲技法进行有机的结合,也可以被看为是民族乐队发展进程中的又一次变奏。而比较好地找准传统与现代的契合点,并且在民族管弦乐的继承与出新、普及与提高中寻找对自己的位置,则是刘长远获得成功的最主要原因。